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2022年),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4篇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提高中心公信力,提升中心工作效率。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快中心的业务发展,根据中共中央颁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现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三条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中心正、副股级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
第四条 中心领导班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中层干部的职责,负责本暂行办法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 选拔任用条件
第五条 选拔担任中层干部应当具备的资格
(一)提任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五年以上工龄,一般应有行政业务工作经历。
(二)提任中层干部一般应具有大学本(专)科以上学历。
(三)提任中层正职、副职的应具有2个(含2个)检验检测范围内以上资格证书。
(四)提任中层正职,应当具备三年以上副职岗位任职经历。
(五)提任中层干部,中层正职男同志一般不超过50岁,女同志一般不超过45岁;
中层副职男同志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女同志一般不超过40岁。
(六)提拔中层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的优先考虑
(七)提任中层干部近年来年度考核都必须称职(或合格)以上。
(八)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第六条 干部应当按条件和资格逐级提拔。特别优秀的青年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业务能力突出的可以被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的条件和理由,须经中心主任、社会集体研究确定,并按照上级有关程序办理。
第三章 选拔任用程序
第七条 个人推荐。给每位职工发放《个人拟定岗位推荐表》,以实名制推荐方式进行全额推荐。
第八条 演讲竞聘。报名参加演讲赛人员对个人推荐的岗位进行业务和技能的演讲。
第九条 民主测评。演讲结束后,全体职工对演讲者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以分数高低排出顺序(名次)。
第十条 个别谈话。结合《推荐表》和《民主测评表》确定谈话名单,中心领导班子派员进行个别谈话,了解情况。
第十一条 民主决策。召开中心班子(扩大)会议研究确定中层干部人选。
第四章 任职
第十二条 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在中心班子(扩大)会议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文件前,应当在中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五个工作日。
第十三条 实行任期制。提任中层干部,每届任期三年,同一职位连续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
第十四条 任前谈话。对决定任用的干部由中心主任进行集体谈话。
第十五条 发文任职。提升中层干部报经贸工委批复后以中心名义发文,中心主任签发。中层干部因换届调整离任,作为自然免职,一般不再专门发文。
第五章 交流与回避制度
第十六条 实行干部交流制度
(一)干部交流、多岗位锻炼是干部培养、领导班子结构优化的重要途径。干部的交流要在保证工作连续性、稳定性的前提下,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妥善处理好交流与稳定、流向与专长的关系。
(二)交流的对象一般包括:中层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者,原则上应实行交流;
因工作需要交流的,需要通过交流锻炼提高工作能力的;
在同一部门或同一岗位工作时间较长的;
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
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
(三)交流的干部接到任职通知后一周内到任。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交流决定的就地免职或者降职使用,并在两年之内不考虑重新任职或者提拔任用。
第十七条 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中心主任会议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第十八条 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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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
中层干部选拔聘用方案
为建设一支德才兼备、奋发有为、群众认可、结构合理××县中小学幼儿园中层干部选拔《的中层干部队伍,根据聘用管理办法》(教工委〔2015〕5号)文件精神,经校党总支研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中层干部选拔应遵循的原则
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必须按照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以下原则:
(一)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选用政治立场正确坚定,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师德表现优异,教学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后备人才;
要拓宽视野,任人唯贤。
(二)民主集中、注重实绩的原则。把考察中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情况和平时的工作表现作为选拔聘用的重要依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全面考察工作实绩,用公开选拔、差额竞聘、择优选用的方法选拔实干、出众的人才。
(三)优化结构、合理配置的原则。从班子建设的整体需要出发,充分考虑班子成员的年龄、学历、性别、政治面貌等因素,将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一线年轻教师充实到中层干部中来。
(四)相对稳定、合理交流的原则。在保持中层干部相对稳定和充分考虑工作连续性的同时,积极贯彻干部交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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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良好,具有较高的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熟悉并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团结协作,作风民主。
(二)资历条件:懂业务,所教学科教学成绩突出,群众公认;
具有3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学历条件: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岁以下。
三、中层干部职数
设中层管理机构5个,分别为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教科室和后勤处,各配备1~2名中层干部。其他科室由学校直接发文聘任。
学校基层党组织和群众团体按有关章程和规定设立。
四、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一)申报拟聘职位。按照原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制定的《关于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干部任免有关规定,学校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和班子职数配备标准,向县教育局提交关于拟聘相关职位中层干部的申请。
(二)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根据拟聘职位申请经教育局核准同意后,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竞聘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指导原则、推荐职位、推荐条件、推荐范围、方法程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实施方案由学校领导班子(或党总支、支部)讨论制定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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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人力资源股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实施方案确定后,在校内公布。
(三)民主推荐。由学校领导班子(或党总支)组织。采取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两种方式进行。参加民主推荐人数一般应达到全体教职工(在编在职)总数的三分之二。
(四)考察。综合民主推荐结果和现实表现,由学校领导班子(或党总支)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组由学校领导、廉勤委等组成。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法进行。在考察中,要特别注重考察候选人的师德表现与工作实绩。考察时要与教职工、社区人员等代表座谈,座谈人数不得少于本校教职工人数的60%,谈话对象由考察组随机抽人。谈话时,同意率应不低于谈话人数的80%,否则被考察人不得提拔聘用。民主测评的对像是全体教职工,参加的测评的人不能少于应参评的三分之二,对测评对象的满意率不能低于80%。
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五)讨论研究。根据考察情况,学校领导班子或党总支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六)公示。对拟任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
(七)教育局审批。学校在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意见以书面形式报县教育局,经研究后发文聘任。
五、中层干部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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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行中层干部聘用任期制。中层干部的聘用任期为3年。聘用期满后,重新参与中层干部选拔。
(二)实行中层干部年度目标考核。考核工作由学校负责实施,考核采取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平时考核通过工作检查、阶段工作总结等形式进行,学校应做好记载;
定期考核每年一次,考核内容、程序和结果评定参照当年学校目标责任书的相关内容执行。在群众考核中,满意率低于70%的中层干部,应予以调整。
(三)建立中层干部奖惩制。对在学校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中层干部,学校应采取多种形式予以表扬奖励,优先提拔任用;
对管理水平差、不履行职责、考核满意率低的,应予调整;
对擅离职守、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或因管理不善,给学校造成重大事故,或因个人原因给学校和教职工利益造成损害的,视其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
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有权向学校党政班子书面提出对免职中层干部进行调整的建议。
(五)中层干部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应严格按照《广元市中小学常规管理五十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教学任务、履行听课评课等职责。
(六)学校要加强对中层干部的培养、教育和管理,注重对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的选拔聘用。要做好后备干部梯队建设,有针对性地培养一批年轻后备干部,使他们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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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中层干部的奖惩、辞职、离岗和申诉控告等,执行国家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六、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中层干部选拔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党总支书记、校长
副组长:
党总支副书记
成 员:
副校长、党总支委员
副校长、党总支委员
副校长、党总支委员
办公室主任、党总支委员
总务处主任、党总支委员
廉勤委主任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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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聘用工作流程
学校申报拟聘职位
学校制定职位竞聘方
学校组织竞职演讲民意测
学校组织座谈考
公 示
上报
教育局发文聘任.
中高级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办法
1 目的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中高级管理人员管理者队伍,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有效竞争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符合条件的全体员工。
2.1 竞争上岗是员工晋升的重要方式之一,因晋升、离职、降(撤)职等原因出现部分岗位空缺时,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研究决定是否采用本办法。
2.2 实行全员下岗、全员竞争上岗时也可参照此办法进行。
3 职责
成立公开竞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综合事务部。
3.1 负责拟定并实施公开竞聘方案;
3.2 负责对申请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3 负责组织竞争上岗的具体事宜;
3.4 负责组织对拟聘任人员进行试用考察;
3.5 负责对通过竞争上岗未聘人员进行人才储备;
3.6 负责办理有关竞争上岗的其他事宜。
4 程序
4.1 公布职位及任职条件
以文件、通知、会议等形式公布竞争职位、任职条件、竞聘程序、方法等相关事宜。
4.2 由综合事务部根据工作情况确定报名范围并公布。
4.3 申请报名
4.3.1 凡在报名范围的员工,符合竞争条件者均由本人申请报名,本人不申请视作放弃;
4.3.2 同一次竞争上岗中每人只能报一个职位。
4.4 资格审查
综合事务部对申请报名的员工资格认真审查,并通知合格者参加竞岗。
4.5 竞岗发言
4.5.1 参加竞聘者在规定范围内进行竞岗发言。
1) 发言内容包括自己的工作经历、德才表现、竞争优势以及对竞争岗位的工作思路;
2) 发言时间为5-10分钟;
3) 由评委对发言者进行现场评分,分值按竞聘方案规定执行。
4.6 回答问题
4.6.1 答题采取竞聘者抽题进行回答的方式进行;
4.6.2 答题时间不得超过3-8分钟;
4.6.3 由评委对答题者进行现场评分,分值按竞聘方案规定执行。
4.7 民主测评
4.7.1 测评结果以具体得分体现;
4.7.2 分值计算为得分总和/有效票数;
4.7.3 民主测评得分按竞聘方案规定分值计入竞聘者最后得分。
4.8 汇总绩效考核分值
4.8.1 综合事务部汇总竞聘者前一年的绩效考核平均值;
4.8.2 绩效考核分值计算为绩效考核分值/被考月数;
4.8.3 绩效考核分值按竞聘方案中规定分值计入竞聘者最后得分。
4.9综合评价
得分按竞聘方案中规定分值计入竞聘者最后得分;
4.10 确定拟任人员
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根据竞聘者最后得分情况,确定拟任人员。
4.11 公示确定拟任人员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4.12 上岗试用
公示无特殊的,由综合事务部起草聘任文件,通知聘任人员上岗试用。试用期满由综合事务部组织考核,合格聘用,不合格者,根据公司现岗位情况,报请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后,另行安排。
4.13 资料归档
综合事务部收集有关资料并归入个人档案备查。
4.14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研究后再行确定。
二、校长提名
1、校长根据群众推荐的结果和工作需要,按1:1.5的比例提出符合选拔任用原则、条件和资格的人选名单,征求学校党组织意见。
2、学校党组织对校长提名人选初审后,应召开全体党员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以上干部会议进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通报校长。
三、确定考察对象
1、学校党组织应根据民主推荐和校长提名人选的测评结果,经书记与副校长个别酝酿后,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确定考察对象。
2、全体党员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既要充分重视民主推荐、测评的结果,又要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但多数群众不同意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3、未经书记和副校长充分酝酿的人选,不提交全体党员大会讨论,不列为考察对象。
四、党组织考察
1、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有学校党组织负责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2、考察程序如下:
⑴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方案。
⑵采取个别谈话、发放民主测评表、查阅资料等考察方式,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点,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1 / 2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和民主测评情况,任用建议等内容。一经任职,考察材料要归入学校党组织文书档案。
3、考察组由两名党员组成。考察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守纪律,考察材料要签署考察人员姓名及日期,对考察材料负责。
4、个别谈话的对象一般不少于15人,范围为学校校务会议成员、中层干部、党员教师代表、民主党派教师代表、考察对象所在组室的同事和其他有关人员。
5、党组织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听取考察组考察情况汇报,并就考察情况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党组织意见或建议。
五、校务会议讨论决定
1、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由学校党组织负责人介绍拟任人选的推荐、公开竞聘、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后,由校长决定。
2、如果校务会议讨论有严重分歧,一般应暂缓决定,待条件成熟后,再行讨论。
六、任职
1、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在校务会议讨论决定后对拟任职的人员进行校内公示。公示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2、实行职务聘任制。每届聘期为一~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3、决定聘任的干部,由党组织书记对其进行任前谈话,反馈考察评价,指出努力方向,提出廉洁自律、群众观念、组织纪律等要求。干部的任职时间,以聘任之日起算。
4、中层干部任职年龄的上限一般为男不超过58周岁,女不超过53周岁,特殊情况需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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