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势头。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学校疫情防控后勤服务保障方案三篇。
根据《关于成立同济大学浙江学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建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体系的通知》要求,后勤保障组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后勤保障组成员组成名单
组 长:周亚夫
副组长:戴志冰、顾燕群、袁生江、杨虹、龚小奇
成 员:张 妍、沈佳虹、洪为英、胡佳平、韩晋波、冯丽红、杨立鹏、李云芳、王晓洁、马超、吴金文、杨立忠、樊孝利、林雅萍、医务人员
二、后勤保障组工作职责及内容
1. 负责保障学校疫情防控的物资保障工作,负责防护物资采购、申请、领用、分配和管理;
2. 负责学校公共场所的卫生防疫设施、设备、物资保障,校内卫生防疫、公共设施全面排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等;
3. 负责临时隔离观察区筹备、建设与管理;
4. 宏达后勤公司同时负责本公司及其出租店铺人员疫情防控和食堂宿舍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三、后勤保障组工作分工安排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后勤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分别为食品卫生管理组、物资采购管理组、校园卫生管理组、隔离区观察点管理组、宏达后勤公司防控组。
(一) 食品卫生管理组
组 长:袁生江
组 员:冯丽红、吴金文、杨立忠、樊孝利、林雅萍
(党员义务岗:赵静、华雪君、潘佳杰、周开)
主要职责:做好校园临时隔离医学观察点的伙食保障工作;根据本校春季延期开学的相关安排,研究制定后勤公司餐饮部员工、特色餐厅员工、各商铺从业人员的返校、隔离观察和返岗工作的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人员和岗位分配,确保新学期餐饮服务平稳有序;协调学校和后勤公司相关部门共同为新学期开学后的师生用餐制定可行性强、安全性强的管理办法;做好“非常时期”食堂的严格管理,科学、规范、有效执行场地管理、就餐秩序管理、场地消毒、餐具和用具消毒工作,切断传染渠道;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和培训,对特色美食餐厅、校园商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消毒防疫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餐饮环节的扩散和蔓延,确保餐饮服务工作发挥“助力不添乱”的基础作用。
(二) 物资采购管理组
组 长:杨 虹
组 员:沈佳虹、张妍、洪为英
(党员义务岗:陆晓琴、谢晓荣、周金明)
主要职责:负责防护物资采购、申请、领用、分配和管理。积极完成防疫工作所需配套红外测温仪设备、测温枪、口罩、防护服、酒精、消毒剂等防疫物资的采购,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争取各种疫情防控物资的资源。开拓各种采购渠道途径,尽全力落实所需用品的采购。落实隔离区其他生活物资的采购,以及相应物品的入库、分发、领用登记工作,保障防疫物资的合理使用。根据开学物资消耗的动态变化,做好相关物资的动态采购与管理。
(三) 校园卫生管理组
组 长:戴志冰
组 员:韩晋波、王晓洁
(党员义务岗:李晓红、王全康、莫欣桐、何静雨、薄一夫)
主要职责: 制定师生、公共场所、物资、公车等人员场所疫情防控办法,确定防控责任人,提高疫情控制能力,规范学校疫情处置流程,减轻或消除疫情危害,有效隔断传染源,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四) 隔离区观察点管理组
组 长:龚小奇
组 员:杨立鹏、胡佳平、李云芳、医务人员
(党员义务岗:魏秋霞、李海波)
主要职责:制定隔离观察区管理办法,落实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建立隔离观察人员管控台账,做好隔离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服务,及时处理并上报发热等各种疑似感染情况。
(五) 宏达后勤公司防控组
组 长:顾燕群
组 员:陈国光、王晓洁、马 超、李云芳
(党员义务岗:张 明、洪玉涛、沈玉燕)
主要职责: 做好后勤公司员工及校园商铺从业人员的动态信息跟踪,准确排查后勤服务人员健康情况,做好各服务岗位人手调配;做好隔离观察区、教学区、公寓、食堂等部位的物业服务,特别是清洁消毒和垃圾分类;制定科学有效的伙食供应方案,满足开学前、后师生用餐需求,遵守特殊时期预防传染的相关规定;做好基本保障食堂、特色餐厅、校园商铺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杜绝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充分运用“同浙微后勤”等平台,创新工作形式,丰富后勤服务内涵,做好各类特色服务和常规保障。
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鄂防肺炎指发〔2020〕134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黄冈市学校复学复课卫生防疫工作方案〉的通知》(黄教办〔2020〕3号)要求,为确保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顺利复学复课,正常开展教育教学,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现就做好全市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后勤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及举措
(一)学校食堂
复学前:1.对食堂内外场所(仓储间、操作间、餐厅等)及公共设施进行1次全面消杀;2.对食堂设施设备(餐饮具、冰柜、储物柜等)进行1次全面清洗消毒;3.全面清理销毁仓储间过期、变质、霉变食品及原料;4.学校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5.从预计复学时间前两周开始,每天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两次健康检测,建立个人健康档案;6.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和健康绿码上岗,“四类”人员暂不上岗;7.复学前食堂达不到防疫要求不得为师生供餐;8.在疫情未完全结束前,非寄宿制学校托管服务(包括供餐、午休等)原则上暂停。
复学后:1.每天对食堂内外场所进行消毒并做好记录;2.食堂餐饮具实行一人一餐具,一用一消毒,避免未消毒重复使用;3.食堂食材及原料一律实行集中定点采购、集中连锁配送,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进出库查验制度;4.仓储间必须符合环境卫生标准,食材分类存放,室内保持干燥通风;5.食堂延长供餐时间,实行错峰就餐,学生排队领餐间隔1.5米距离以上,不相互交谈;6.用餐时避免面对面就坐,4人餐桌原则上只坐2人,同面就坐或斜对面就坐;7.食堂从业人员每天进行两次健康检测(晨、午检)并做好记录,出现身体不适应立即就医或回家休息,待康复符合上岗条件后方可返岗;8.学校每天安排1名校级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陪餐并做好记录,维护进餐秩序。
(二)校园超市
复学前:1.校园超市要进行1次全面消杀,原库存的过期、变质、霉变食品及饮料要集中清理销毁;2.校园超市从业人员与食堂从业人员一起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从预计复学时间前两周开始,每天进行两次健康检测,建立个人健康档案,持有效健康证和健康绿码上岗,“四类”人员暂不上岗。
复学后:1.本学期非寄宿制学校校园超市原则上不开放,确需开放的须报当地教育局后勤办批准;2.寄宿制学校校园超市原则上只售卖学习和生活用品,不得售卖食品、饮品;3.超市内严格控制人员流量,实行有序排队购买,间隔1.5米距离以上,不互相交谈;4.超市从业人员每天进行两次健康检测(晨、午检)并做好记录,出现身体不适应立即就医或回家休息,待康复符合上岗条件后方可返岗;5.学校每天安排1名工作人员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
(三)学生宿舍
复学前:1.对学生宿舍内外场所及公共设施进行1次全面消杀;2.清除所有垃圾,做到环境卫生干净整洁;3.对学生宿舍用水、用电、照明、通风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排查和检修;4.宿管员与食堂从业人员等一起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从复学前两周开始,每天进行两次健康检测,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凭健康绿码上岗,“四类”人员暂不上岗。
复学后:1.每天对学生宿舍内外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2.保证学生宿舍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自然通风性能不好的可采取机械排风;3.宿管员每天进行两次健康检测(晨、午检)并做好记录,出现身体不适应立即就医或回家休息,待康复符合上岗条件后返岗。
(四)校园公厕、卫生间
复学前:1.对校园公厕、卫生间进行1次全面消杀,清洁内外卫生环境;2.配备数量足够的水龙头和洗手液,保证正常供水,方便师生洗手;3.保证室内自然通风换气,自然通风性能不好的可采取机械排风。
复学后:1.每天对校园公厕、卫生间内外场所、洗手台进行消毒并做好记录;2.每天进行卫生清理,保证环境卫生干净,无异味,无苍蝇蚊虫;3.定期进行排查和检修,保证厕所、卫生间正常用水、照明、通风。
(五)校园环境
复学前:1.对校园内进行1次彻底消杀,开展1次卫生大扫除,彻底净化各类病媒生物孳生环境,消除卫生死角;2.在公共区域设置多个(根据师生数量而定)口罩专用回收箱,进行明显标识,方便师生投放。
复学后:1.每天对校园消毒,特别是对师生日常密集聚集场所进行清毒,时间安排在当日学生放学之后,防止错误消毒和过度消毒造成连带损伤、环境污染;2.引导师生将废弃口罩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箱清洁消毒工作;3.每天安排值日人员进行巡查,督促学生戴口罩、勤洗手,课外时间尽量不聚集。
二、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学校后勤食堂、校园超市、宿舍等是人员密集场所,也是疫情防控的重点场所。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切实履行卫生防疫工作责任,做好当前学校后勤场所卫生防疫工作。
(二)严格落实举措。各地各学校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举措落实到位,克服麻痹思想,力戒形式主义。
(三)加强巡查管控。各学校每天安排校级领导对后勤重点场所进行巡查,督促各项举措落实到位,引导师生自觉遵守卫生防疫要求,维护好公共场所秩序,及时制止和劝阻不规范行为,为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
(四)严肃执纪问责。各地各学校要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压实学校主体责任。对职责落实不力或措施落实不到位,引发公共卫生事件,给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危害的,报请本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追责问责,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一、防控目标
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输入以及教育系统内发现病例时的应急处置等工作,全力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序有效,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展的不同态势,强化风险评估,科学、统一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际卫生检疫条例》《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在足各高校,其他经区教委批准举办的培训机构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输入病例、二代病例、本地病例引起持续传播的情形。
五、部门职责
按照区教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根据成员单位职能职责设综合协调组、学校排查组、疫情防控组、后勤保障组、外事联络组、宣传报道组。
(一)综合协调组
由办公室牵头,民办教育科、职称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教委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专项工作组履行工作职责;收集、整理、上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信息;督办领导小组各项议定事项,督促工作进度,起草、审核相关文件等。
(二)学校排查组
由基教科牵头,民办教育科、职成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及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协助。负责开展全面、深入、彻底的全教育系统学校师生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2020年1月1日以来,在大足工作学习的湖北籍师生、大足籍在湖北工作学习旅游探亲等师生、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的师生摸排工作,确保不漏一人;督促落实重点疑似人员管理工作,做好宣传告知、劝其居家观察或到指定医院诊治工作。
(三)疫情防控组
由德育体卫艺科牵头,安全监管及法制科、督导室、学校卫生保健所及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协助。负责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各专项预案;提出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的策略、措施及建议;负责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及日常检查等工作;当学校有疫情发生时,负责疫情处置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
由财务科牵头,后勤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防控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各类防疫物资储备工作。
(五)外事联络组
由基教科牵头,民办教育科、职成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协助。负责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涉及的外事工作,协调处理防控疫情的涉外问题。
(六)宣传报道组
由办公室牵头,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按市教委,区委区府要求拟定、发布疫情防控工作宣传通稿,及时监控、应对、处置教育系统网络舆情。
六、防控措施
(一)做好寒假期间防控工作
1.做好摸排工作
(1)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做好摸排工作,并上报综合协调组,由综合协调组将信息报送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下发给相关镇街进行监管。
(2)基教科、民办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做好外籍师生和大足籍在境外师生的摸排工作,将摸排信息报送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外事联络组专项工作组。
(3)各学校(幼儿园)做好寒假期间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的摸排工作,如实填报《大足区近期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摸排登记表》(见附件1)、《大足区近期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摸排统计汇总表》(见附件2)和《大足区外籍教师和外籍学生统计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1月24日下午3点以前上传教委办公室何勇钉钉。
2.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宣传工作。
(1)各学校(幼儿园)通过qq群、微信群、钉钉群等,及时推送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推送官方媒体消息,对学生、老师及家长进行防控知识宣传。
(2)各学校(幼儿园)要求师生尽量减少外出活动,远离易感染环境、远离易感染人群。前往公共场所,可佩戴口罩减少接触病原风险。假期原则上不去湖北武汉旅游或探亲。
(3)做好个人、家庭卫生。不随地吐痰,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
(4)要求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个人体质。
(5)师生中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及时就医、隔离。
(6)引导师生不信谣、不传谣,科学应对疫情,所有信息以官方媒体发布为准。
3.做好防控物资的储备工作。
学校卫生保健所加强与各学校(幼儿园)的协作,加强人员培训,落实防控经费,加强物资贮备,提前准备防控所需要的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装等物资,以备开学后的不时之需。
4.停止本系统组织的一切聚集性活动,严禁中小学组织寒假补课,学校也不得安排毕业班学生或由学生家长自发组织学生到校集中学习;严禁提前开学,取消假期所有返校活动。
5.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期间,民办教育科严格督促课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集体学习、比赛、交流等活动。
6.及时报送信息。按市教委、区委区政府要求,从1月25日起学校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即使没有疫情也必须每日上午报学区办,由学区办统计后于12点前用钉钉上报学校卫生保健所陈庆(联系电话:13996299812),教委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5点前报区卫生健康委、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18点前报市教委。
(二)做好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
1.进一步动员部署。开学后继续抓好防控方案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对防控工作的认识,明确防控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和职责,结合实际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形成严密的防控体系。
2.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督促各校结合“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讲座、板报、广播、微信平台等途径,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家长及时关注学生的健康状况,配合学校做好患病学生的管理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学生健康的和谐社会氛围。
3.进一步加强学校晨午检。督促各校在开学入校当天,加强对返校师生健康观察,务必对每一位入校的师生进行体温测试,开学后继续坚持以晨(午)检为核心的传染病症状监测,切实发挥校医、保健教师和班主任作用,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发现疑似病例及时报告并填报疫情报告统计表,坚决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进一步加强联防联控。学校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立即启动《重庆市大足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积极获取专业指导,配合卫健部门,做好传染源的隔离、消毒等处置工作,严防疫情扩散。
5.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各校在开学前,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学习环境卫生条件,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6.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各学校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等关键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7.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督促学校按要求精准全面摸排,按时准确报送信息。
七、疫情处置
(一)学校发现高热学生时,送当地卫生院观察医治,当学生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立即电话报告区保健所、区疾控中心、区属地卫生院,并在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区教委办公室接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市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并在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学校卫生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疫情处置工作。
(二)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卫生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指导学校保健室相关人员做好终末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和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要求学校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三)学校保健室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和保健室内的消毒工作,尽量避免发生室内感染,造成传染病的扩散。
八、应急准备
(一)学校应逐步加强学校医疗救治、卫生防护工作的物质条件,做好“思想、组织、技术、物资”四落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定期对学校相关人员培训指导,提高应对突发发事件的业务能力。
九、应急处理
(一)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校应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保健所、区疾控中心、区属地卫生院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二)学校在接到属地政府、区卫建委和区疾控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按照属地管理得原则,不折不扣地实施属地卫生卫健委和疾控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进行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三)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应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按照突发事件的情况,采取相关的应急措施。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报请上级政府依法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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