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诚信企业评选方案(五篇)(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评比
活动组织方案
根据楚雄州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诚信楚雄”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为推动我州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诚信意识、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商业道德风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在全州企业中开展“十佳诚信企业”评比活动,根据活动要求及我州实际,制定本组织方案。
一、评审组织机构 为使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设立楚雄州“诚信楚雄十佳企业评选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由州经贸委、州精神文明办公室、财政、州工商局、州技术监督局、州医药管理局、州发展计划委员会(物价)、州国税局、州地税局、州公安局、州人民银行及各专业银行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活动的组织、评审、认定工作。组委会下设评审委员会和办公室。
1、组委会人员名单
名誉主任:州委常委、宣传部长 主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主任:州委宣传部副部长 州精神文明办公室主任 州经贸委主任 州工商局副局长
成员: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州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州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州国税局副局长 州地税局副局长 州人民银行副行长 州财政局副局长
州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2、办公室组成人员
办公室主任:
成员:
办公室职责:负责接收登记申报材料;
分类审核材料的真实性;
整理并向评审委移交参评企业申报材料及材料的得分上报;
负责有关工作衔接及协调具体事务,办公室设在州经贸委。
3、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州经贸委主任、工程师
成员:州工商局副局长、州消协会长 州乡镇企业局副局长、工程师 州地税局税务副局长、经济师 州工商银行高级会计师 州农业银行高级经济师
中大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秘书组
职责:本着“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负责对办公室提出的申报材料组织评审;
根据评审办法,客观、公平评审;
根据评审条件进行量化评价;
经评价后进行认定。
二、参评范围
在楚雄州辖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集体、非公有制经济等各种所有制的工商企业(含省属、中央属企业)均可参加评选。
三、报名办法
1、通过楚雄州电视台、《楚雄日报》刊发公告,各县(市)宣传部、经贸局、乡镇企业局组织动员企业积极参与。
2、参评企业填报《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申请表》,向县经贸局申请报名,县(市)组成评审小组进行初评后,提出初评意见,每县市推荐1至3户企业到州组委会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申请表》和县(市)初评推荐意见;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
③申请报告(说明企业近三年经营情况及诚信情况);
④2000年—2002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及经营情况表;
⑤有关部门颁发的信用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当地税务机关的完税情况证明;
⑥当地工商、质量监督、药监、安全、环保等部门无重大违法案件处罚的证明材料;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2003年8月1日至2003年8月30日止。
报名地点:各县(市)经贸局
楚雄州经贸委(楚雄市鹿城北路5号)联系电话:组委会办公室31224643123647
五、评选办法
1、企业向县(市)以上初评小组提出申请,(省州属企业直接向州组委会申请报名;
2、由县(市)经贸局牵头,组成初评小组,进行评审,推荐1—3户企业到州组委会办公室报名;
3、组委会召集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确定30户左右企业进行调查;
4、在调查的基础上,按照有关项目量
化评分,取得分最高的前十名作为“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进行表彰奖励。
六、宣传及表彰奖励
1、由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授予“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称号;
2、发给奖金3000元;
3、11月在桃源湖广场召开授牌表彰大会;
4、配合表彰大会,在桃源湖广场举行千名经营者“诚信”签字活动和文艺演出,使表彰活动宣传更具广泛性;
5、楚雄电视台、楚雄日报、楚雄电台设专题进行跟踪报道。
七、评价指标体系 ㈠历史及现状:对市场的适应程度和信用状况
1、人力资源。
a:吸引人才的能力,员工大专以上学历比。b:例维持人才的能力、员工流动率。c:发展人才的能力,培训投入率;
2、财务能力。
a:获利能力:销售净利率、资产净利
率、权益净利率;
b:偿债能力: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
c:资产运用能力:总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诚信企业评选方案
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评比活动组织方案
根据楚雄州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诚信楚雄”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为推动我州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诚信意识、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商业道德风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在全州企业中开展“十佳诚信企业”评比活动,根据活动要求及我州实际,制定本组织方案。
一、评审组织机构为使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设立楚雄州“诚信楚雄十佳企业评选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由州经贸委、州精神文明办公室、财政、州工商局、州技术监督局、州医药管理局、州发展计划委员会(物价)、州国税局、州地税局、州公安局、州人民银行及各专业银行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活动的组织、评审、认定工作。组委会下设评审委员会和办公室。
1、组委会人员名单名誉主任:
州委常委、宣传部长主 任: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副主任: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精神文明办公室主任 州经贸委主任 州工商局副局长成 员:
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州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州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州国税局副局长 州地税局副局长 州人民银行副行长 州财政局副局长 州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2、办公室组成人员办公室主任:
成 员:
办公室职责:负责接收登记申报材料;
分类审核材料的真实性;
整理并向评审委移交参评企业申报材料及材料的得分上报;
负责有关工作衔接及协调具体事务,办公室设在州经贸委。
3、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主 任:
州经贸委主任、工程师 成 员:
州工商局副局长、州消协会长州乡镇企业局副局长、工程师 州地税局税务副局长、经济师州工商银行高级会计师 州农业银行高级经济师 中大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秘书组
职责:本着“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负责对办公室提出的申报材料组织评审;
根据评审办法,客观、公平评审;
根据评审条件进行量化评价;
经评价后进行认定。
二、参评范围在楚雄州辖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集体、非公有制经济等各种所有制的工商企业(含省属、中央属企业)均可参加评选。
三、报名办法
1、通过楚雄州电视台、《楚雄日报》刊发公告,各县(市)宣传部、经贸局、乡镇企业局组织动员企业积极参与。
2、参评企业填报《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申请表》,向县经贸局申请报名,县(市)组成评审小组进行初评后,提出初评意见,每县市推荐1至3户企业到州组委会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①《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申请表》和县(市)初评推荐意见;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
③申请报告(说明企业近三年经营情况及诚信情况);
④2000年—2002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及经营情况表;
⑤有关部门颁发的信用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当地税务机关的完税情况证明;
⑥当地工商、质量监督、药监、安全、环保等部门无重大违法案件处罚的证明材料;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地点:各县(市)经贸局 楚雄州经贸委(楚雄市鹿城北路5号)
五、评选办法
1、企业向县(市)以上初评小组提出申请,(省州属企业直接向州组委会申请报名;
2、由县(市)经贸局牵头,组成初评小组,进行评审,推荐1—3户企业到州组委会办公室报名;
3、组委会召集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确定30户左右企业进行调查;
4、在调查的基础上,按照有关项目量化评分,取得分最高的前十名作为“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进行表彰奖励。
六、宣传及表彰奖励
1、由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授予“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称号;
2、发给奖金3000元;
3、11月在桃源湖广场召开授牌表彰大会;
4、配合表彰大会,在桃源湖广场举行千名经营者“诚信”签字活动和文艺演出,使表彰活动宣传更具广泛性;
5、楚雄电视台、楚雄日报、楚雄电台设专题进行跟踪报道。
七、评价指标体系㈠历史及现状:对市场的适应程度和信用状况
1、人力资源。a:吸引人才的能力,员工大专以上学历比。b:例维持人才的能力、员工流动率。c:发展人才的能力,培训投入率;
2、财务能力。a:获利能力:销售净利率、资产净利率、权益净利率;
b:偿债能力: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
c:资产运用能力:总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
d:公司实力:资产、销售额、市场份额、产品产销率;
3、社会责任感。a:对国家社会的贡献;
b:环保意识:是否达标。
4、公司形象。a:企业整体形象、企业美誉度、品牌价值;
b:产品质量形象,通过或达到类似iso9000认证。
5、管理水平。a:信息化建设水平,计算机信息系统;
b:组织机构效率:人均销售额、人均利润额;
c:管理制度合理性。㈡未来发展
1、发展潜力:行业发展前景、销售增长率情况;
2、企业自身发展素质及能力:企业文化、销售增长率、资产增长率、市场份额增长率;
3、创新能力。a:技术创新,研发投入率、专利数,省州科技奖获得情况;
b:管理创新实绩。
八、宣传报道
1、活动开展前,在楚雄日报、楚雄电视台以公告等方式宣传,并报道活动组织情况,对评选过程全程跟踪报道,评选结果在电视台、楚雄日报、电台公布,可以商业运作冠于品牌名称或开展颁奖活动等形式扩大影响。
2、楚雄州电视台对“十佳诚信企业”制作专题节目长期播放或送省台选播。
九、经费预算
1、宣传费:10000元。其中:电视台7000元/5次,报纸3000元/6次;
2、十佳企业奖金:3000元×10户=30000元;
3、评审费、10000元
4、会议费:5000元;
5、办公经费:5000元;
五项合计60000元,鉴于我州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参评企业不收取任何费用,商业运作吸收赞助解决20000元,请州级财政拨补解决40000元。附件:
一、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申请表;
二、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量化评分表;
楚雄州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考察变量的说明与计算对指标每一个参考变量都设计具体的计算方法或公式。根据参考变量的要求来收集数据,将收集到的数据按照计算方法或公式进行处理,得到基本数据。以下是部分参考变量举例说明:(1)维持人才能力相对应的考察变量为员工流动率。员工流动率的计算公式是:员工流动率=年离职人数/((年初雇用人数+年末雇用人数)/2)×100%通常认为员工流动率过高或过低都不好,它的合理范围应该为5%-10%。偏离这一范围越远,说明公司公司维持员工的能力越弱。(2)与获利能力相对应的考察变量为销售净利率、资产净利率、权益净利率。这些考察变量的计算公式如下:销售净利率=年净利润/年销售收入×100%资产净利率=年净利润/((年初资产总额+年末资产总额)/ 2)×100%权益净利率=年净利润/((年初权益总额+年末权益总额)/ 2)×100%这几个比率的值越高,说明公司的获利能力也越强。(3)与对国家社会贡献相对应的考察变量为社会贡献率、向教育慈善机构捐款额。这两个指标的值越大,说明企业对国家社会的贡献越大。其中社会贡献率的计算公式如下:社会贡献率=企业年社会贡献总额/((年初资产总额+年末资产总额)/2)x 100%式中企业社会贡献总额是指企业为国家或社会创造或支付的价值总额,包括工资、劳保退休统筹及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利息支出净额、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有关销售税金及附加、所得税及有关费用和净利润等。社会贡献率表示企业每一单位资产对国家和社会所做的贡献。(4)与企业整体形象相对应的考察变量为企业美誉度、品牌价值、罚项支出比率。企业美誉度是指公众对企业的认同,可以以每百人中对企业表示认同的人数来衡量。此处我们以第一轮问卷调查中所得到的企业得票率数据来衡量。品牌价值是指权威机构对公司品牌价值的评定结果。这两个指标的值越高,说明企业的整体形象越好。罚项支出比率罚项的计算公式如下:支出比率=年罚项支出总额/企业年收入总额×100%罚项支出总额指企业支付的各种罚金、罚款、罚息、滞纳金、赔偿费、诉讼费等。通常这一比率越高,企业形象受到的负面影响也越大。(5)与信息化建设水平相对应的考察变量为企业是否依靠it技术建立起自己的scm、erp、crm系统以及系统运行状况如何。scm系统指(6)企业的供应链管理系统,(7)erp系统指(8)企业的企业资源管理系统,(9)crm系统是指(10)企业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11)与技术创新相对应的考察变量为研发投入率和授权专利数。研发投入率的计算公式如下:研发投入率=企业年研发投入总额 / 企业年销售收入总额 x 100%研发投入率越高,说明企业对技术创新越重视。授权专利数指各年获得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数的累计数目和当年获得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数的数目。
【范文网】
根据楚雄州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诚信楚雄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为推动我州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诚信意识、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商业道德风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在全州企业中开展十佳诚信企业评比活动,根据活动要求及我州实际,制定本组织方案。
一、评审组织机构
为使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设立楚雄州诚信楚雄十佳企业评选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由州经贸委、州精神文明办公室、财政、州工商局、州技术监督局、州医药管理局、州发展计划委员会(物价)、州国税局、州地税局、州公安局、州人民银行及各专业银行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活动的组织、评审、认定工作。组委会下设评审委员会和办公室。
1、组委会人员名单
名誉主任:
州委常委、宣传部长
主 任: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主任: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
州精神文明办公室主任
州经贸委主任
州工商局副局长
成 员:
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州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州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州国税局副局长
州地税局副局长
州人民银行副行长
州财政局副局长
州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2、办公室组成人员
办公室主任:
成 员:
办公室职责:负责接收登记申报材料;
分类审核材料的真实性;
整理并向评审委移交参评企业申报材料及材料的得分上报;
负责有关工作衔接及协调具体事务,办公室设在州经贸委。
3、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
州经贸委主任、工程师
成 员:
州工商局副局长、州消协会长
州乡镇企业局副局长、工程师
州地税局税务副局长、经济师
州工商银行高级会计师
州农业银行高级经济师
中大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秘书组
职责:本着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负责对办公室提出的申报材料组织评审;
根据评审办法,客观、公平评审;
根据评审条件进行量化评价;
经评价后进行认定。
二、参评范围
在楚雄州辖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集体、非公有制经济等各种所有制的工商企业(含省属、中央属企业)均可参加评选。
三、报名办法
1、通过楚雄州电视台、《楚雄日报》刊发公告,各县(市)宣传部、经贸局、乡镇企业局组织动员企业积极参与。
2、参评企业填报《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申请表》,向县经贸局申请报名,县(市)组成评审小组进行初评后,提出初评意见,每县市推荐1至3户企业到州组委会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申请表》和县(市)初评推荐意见;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
③申请报告(说明企业近三年经营情况及诚信情况);
④2000年—2002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及经营情况表;
⑤有关部门颁发的信用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当地税务机关的完税情况证明;
⑥当地工商、质量监督、药监、安全、环保等部门无重大违法案件处罚的证明材料;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2008年8月1日至2008年8月30日止。
报名地点:各县(市)经贸局
楚雄州经贸委(楚雄市鹿城北路5号)
联系电话:组委会办公室 3122464 3123647
五、评选办法
1、企业向县(市)以上初评小组提出申请,(省州属企业直接向州组委会申请报名;
2、由县(市)经贸[你阅读的文章来自:126范文]局牵头,组成初评小组,进行评审,推荐1—3户企业到州组委会办公室报名;
3、组委会召集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确定30户左右企业进行调查;
4、在调查的基础上,按照有关项目量化评分,取得分最高的前十名作为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进行表彰奖励。
六、宣传及表彰奖励
1、由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授予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称号;
2、发给奖金3000元;
3、11月在桃源湖广场召开授牌表彰大会;
4、配合表彰大会,在桃源湖广场举行千名经营者诚信签字活动和文艺演出,使表彰活动宣传更具广泛性;
5、楚雄电视台、楚雄日报、楚雄电台设专题进行跟踪报道。
七、评价指标体系
㈠历史及现状:对市场的适应程度和信用状况
1、人力资源。
a:吸引人才的能力,员工大专以上学历比。b:例维持人才的能力、员工流动率。c:发展人才的能力,培训投入率;
2、财务能力。
a:获利能力:销售净利率、资产净利率、权益净利率;
b:偿债能力: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
c:资产运用能力:总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
d:公司实力:资产、销售额、市场份额、产品产销率;
3、社会责任感。
a:对国家社会的贡献;
b:环保意识:是否达标。
4、公司形象。
a:企业整体形象、企业美誉度、品牌价值;
b:产品质量形象,通过或达到类似iso9000认证。
5、管理水平。
a:信息化建设水平,计算机信息系统;
b:组织机构效率:人均销售额、人均利润额;
c:管理制度合理性。
㈡未来发展
1、发展潜力:行业发展前景、销售增长率情况;
2、企业自身发展素质及能力:企业文化、销售增长率、资产增长率、市场份额增长率;
3、创新能力。
a:技术创新,研发投入率、专利数,省州科技奖获得情况;
b:管理创新实绩。
八、宣传报道
1、活动开展前,在楚雄日报、楚雄电视台以公告等方式宣传,并报道活动组织情况,对评选过程全程跟踪报道,评选结果在电视台、楚雄日报、电台公布,可以商业运作冠于品牌名称或开展颁奖活动等形式扩大影响。
2、楚雄州电视台对十佳诚信企业制作专题节目长期播放或送省台选播。
九、经费预算
1、宣传费:10000元。其中:电视台7000元/5次,报纸3000元/6次;
2、十佳企业奖金:3000元×10户=30000元;
3、评审费、10000元
4、会议费:5000元;
5、办公经费:5000元;
五项合计60000元,鉴于我州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参评企业不收取任何费用,商业运作吸收赞助解决20000元,请州级财政拨补解决40000元。
诚信企业评选策划方案
根据xxx办公室《关于开展“诚信企业”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为推动我省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诚信意识、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商业道德风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在全省企业中开展“十佳诚信企业”评比活动。根据活动要求及我省实际,制定本组织方案。
一、活动目的1.通过“十佳诚信企业”评选,弘扬诚信道德,树立诚信形象,营造最佳投资环境和社会信用环境;
2.提高企业知名度,培育我省诚信企业品牌。
二、组织管理
成立省十佳诚信企业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省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为其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信用办,负责资格认定、组织评选和授牌表彰等具体工作。组织成立省十佳诚信企业评审委员会,评委会由有关部门主管领导和知名专家组成。
三、申报工作
1.申报范围
在本省辖区内依法注册登记3年以上,实行独立核算,并在全省同行业中主要经济指标处于领先地位,有广泛影响的企业皆可参加。
2.申报方式
采取各市(县、区)政府推荐和企业自行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申报要求
申报提交的资料必须详尽、真实。提交的材料(一式三份)包括:参评表;
申报报告;
有关证照复印件;
所获县级以上主要荣誉证书复印件等。申报报告要参照各项申报条件要求,能够充分反映申报单位诚信经营的主要业绩,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统一用a4纸打印。对重大失信行为瞒报的实行一票否决,并连续3届不得参评。
4.申报正常条件
(1)企业坚持“信用至上”的经营理念。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董事、主要股东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较强的信用意识和良好的个人信用。
(2)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健全。包括:法律法规学习制度;
信用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合同签订、履行与变更、解除制度;
客户信用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
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等。
(3)企业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重合同守信用。三年内连续被县级以上(含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命名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4)企业依法建账和进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会计资料真实完整,连续三年没有会计账务弄虚作假行为。
(5)企业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应缴税款,在当地税务部门中有良好信用。获得税务部门纳税信用a级以上记录。
(6)按期偿还银行贷款、认真履行借款合同。在金融机构有良好信用记录。
(7)企业加强应收应付账款管理,按期如数支付客户货款,在客户中有良好信用。连续三年无因恶意拖欠客户货款引起的诉讼。
(8)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按标准生产,为社会提供优良产品和服务。通过相关质量体系认证。
(9)健全本单位价格管理制度。无哄抬物价、虚假标价、价格垄断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10)保障职工身心健康,兑现用工承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11)企业重视环境保护。
(12)企业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
(13)通过由省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资信评估机构评估,资信等级达到a级以上者。
5.申报否决条件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企业不得进行申报:
(1)制售假冒伪劣商品;
(2)因违反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受到财政、审计部门处理;
(3)不按时归还银行贷款,恶意欠贷、欠息逾期在6个月以上;
(4)依法被认定偷逃税款;
(5)违法用工,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工程款,恶意拖欠社会保险费;
(6)企业发生重大以上产品质量安全或生产安全事故;
(7)拒不执行司法机关有关债务等生效判决、裁定或仲裁机构仲裁裁决;
(8)违反环保法规,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9)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董事、主要股东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正在被执行刑罚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四、评选步骤
1.申报和初审(10月22日—11月9日)。各市(县、区)要按照规定条件对推荐的本地企业进行严格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申报材料于年11月9日前,报省政府信用办。
2.管理部门审查(11月11日—11月20日)。各市(县、区)推荐的企业和自行申报的企业由评委会分行业交有关管理部门进行实地审查,并给出具体意见。
3.新闻媒体公示评议(11月25日—12月4日)。候选企业名单在新闻媒体和网站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评议。社会各界可以用电话、短信或网上留言的方式对候选企业进行评议。针对社会各界反映有关候选企业的问题,评委会将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
4.公开投票(11月25日—12月4日)。对候选企业,广大市民可以通过邮寄选票或发送短信的方式进行投票。
5.评审委员会评议(12月6日—12月8日)。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候选企业基本条件、管理部门意见、群众投票结果和评审委员会评议等综合分值进行排序,评选出“十佳诚信企业”和“十佳诚信企业”提名单位。
6.公示(12月9日—12月18日)。对认定的“十佳诚信企业”和“十佳诚信企业”提名单位名单,在市主要媒体和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以接受社会监督
7.表彰(12月22日)对认定的“十佳诚信企业”,以省人民政府的名义进行表彰。
五、认定管理
1、对认定的“十佳诚信企业”,颁发证书和奖牌,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网站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信用管理研讨活动,总结交流推广经验。
2、对“十佳诚信企业”实行动态认定管理,有效期为2年。在有效期内,省信用办要加强对企业的跟踪监督,对出现严重失信行为者,由省诚信示范企业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取消其称号,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并在有关媒体和网站公布。
参与组员:计媒
111班 潘娓11102158 计媒111班 汪慧 11102135 计媒111班 何伟佳11102157
根据楚雄州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诚信楚雄”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为推动我州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诚信意识、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商业道德风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在全州企业中开展“十佳诚信企业”评比活动,根据活动要求及我州实际,制定本组织方案。
一、评审组织机构
为使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设立楚雄州“诚信楚雄十佳企业评选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由州经贸委、州精神文明办公室、财政、州工商局、州技术监督局、州医药管理局、州发展计划委员会(物价)、州国税局、州地税局、州公安局、州人民银行及各专业银行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活动的组织、评审、认定工作。组委会下设评审委员会和办公室。
1、组委会人员名单
名誉主任:
州委常委、宣传部长
主 任: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主任: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
州精神文明办公室主任
州经贸委主任
州工商局副局长
成 员:
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州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州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州国税局副局长
州地税局副局长
州人民银行副行长
州财政局副局长
州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2、办公室组成人员
办公室主任:
成 员:
办公室职责:负责接收登记申报材料;
分类审核材料的真实性;
整理并向评审委移交参评企业申报材料及材料的得分上报;
负责有关工作衔接及协调具体事务,办公室设在州经贸委。
3、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
州经贸委主任、工程师
成 员:
州工商局副局长、州消协会长
州乡镇企业局副局长、工程师
州地税局税务副局长、经济师
州工商银行高级会计师
州农业银行高级经济师
中大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秘书组
职责:本着“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负责对办公室提出的申报材料组织评审;
根据评审办法,客观、公平评审;
根据评审条件进行量化评价;
经评价后进行认定。
二、参评范围
在楚雄州辖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集体、非公有制经济等各种所有制的工商企业(含省属、中央属企业)均可参加评选。
三、报名办法
1、通过楚雄州电视台、《楚雄日报》刊发公告,各县(市)宣传部、经贸局、乡镇企业局组织动员企业积极参与。
2、参评企业填报《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申请表》,向县经贸局申请报名,县(市)组成评审小组进行初评后,提出初评意见,每县市推荐1至3户企业到州组委会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申请表》和县(市)初评推荐意见;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
③申请报告(说明企业近三年经营情况及诚信情况);
④2000年—2002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及经营情况表;
⑤有关部门颁发的信用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当地税务机关的完税情况证明;
⑥当地工商、质量监督、药监、安全、环保等部门无重大违法案件处罚的证明材料;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2008年8月1日至2008年8月30日止。
报名地点:各县(市)经贸局
楚雄州经贸委(楚雄市鹿城北路5号)
联系电话:组委会办公室 3122464 3123647
五、评选办法
1、企业向县(市)以上初评小组提出申请,(省州属企业直接向州组委会申请报名;
2、由县(市)经贸局牵头,组成初评小组,进行评审,推荐1—3户企业到州组委会办公室报名;
3、组委会召集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确定30户左右企业进行调查;
4、在调查的基础上,按照有关项目量化评分,取得分最高的前十名作为“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进行表彰奖励。
六、宣传及表彰奖励
1、由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授予“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称号;
2、发给奖金3000元;
3、11月在桃源湖广场召开授牌表彰大会;
4、配合表彰大会,在桃源湖广场举行千名经营者“诚信”签字活动和文艺演出,使表彰活动宣传更具广泛性;
5、楚雄电视台、楚雄日报、楚雄电台设专题进行跟踪报道。
七、评价指标体系
㈠历史及现状:对市场的适应程度和信用状况
1、人力资源。
a:吸引人才的能力,员工大专以上学历比。b:例维持人才的能力、员工流动率。c:发展人才的能力,培训投入率;
2、财务能力。
a:获利能力:销售净利率、资产净利率、权益净利率;
b:偿债能力: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
c:资产运用能力:总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
d:公司实力:资产、销售额、市场份额、产品产销率;
3、社会责任感。
a:对国家社会的贡献;
b:环保意识:是否达标。
4、公司形象。
a:企业整体形象、企业美誉度、品牌价值;
b:产品质量形象,通过或达到类似iso9000认证。
5、管理水平。
a:信息化建设水平,计算机信息系统;
b:组织机构效率:人均销售额、人均利润额;
c:管理制度合理性。
㈡未来发展
1、发展潜力:行业发展前景、销售增长率情况;
2、企业自身发展素质及能力:企业文化、销售增长率、资产增长率、市场份额增长率;
3、创新能力。
a:技术创新,研发投入率、专利数,省州科技奖获得情况;
b:管理创新实绩。
八、宣传报道
1、活动开展前,在楚雄日报、楚雄电视台以公告等方式宣传,并报道活动组织情况,对评选过程全程跟踪报道,评选结果在电视台、楚雄日报、电台公布,可以商业运作冠于品牌名称或开展颁奖活动等形式扩大影响。
2、楚雄州电视台对“十佳诚信企业”制作专题节目长期播放或送省台选播。
九、经费预算
1、宣传费:10000元。其中:电视台7000元/5次,报纸3000元/6次;
2、十佳企业奖金:3000元×10户=30000元;
3、评审费、10000元
4、会议费:5000元;
5、办公经费:5000元;
五项合计60000元,鉴于我州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参评企业不收取任何费用,商业运作吸收赞助解决20000元,请州级财政拨补解决40000元。
附件:
一、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申请表;
二、楚雄州“十佳诚信企业”量化评分表;
楚雄州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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