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党建设意见,供大家参考。
关于建立基层党委 ( 党组 ) 书记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考评体系的意见
为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切实落实基层党委(党组)书记履行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经县委研究,决定建立基层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考评体系,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管党治党的重大部署,特别是 X 关于从严治党“八项要求”,聚焦责任,传导压力,强化基层党组织书记管党意识,落实管党责任,推动形成“抓书记、书记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大抓基层的党建工作格局,在全县上下营造干事创业、崇廉尚实、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考评内容 1 .思想建设。要带头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把学习 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任务,坚持不懈的抓好党员干部思想理论武装,积极适应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要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好党章党史、党规党纪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不断锤炼党性、砥砺品行。要强化政治品质的修炼,不断坚定“三个自信”,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真正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
中有责、心中有戒”。
2 .组织建设。党委领导班子政治功能充分发挥,核心引领作用明显。全面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扎实开展“五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达标创建活动。实施党建网格化、数字化管理,探索创新“窗口”服务单位、乡镇(场、区)、村(社区)新型治理模式,推进城乡基层治理现代化。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后进党组织整顿长效机制、基层组织运转和公共服务经费保障机制。
3 .作风建设。坚持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摒弃“四风”陋习。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坚持每年向党员群众公开承诺办几件好事、实事。建立领导干部联村包点制度,带头蹲点解剖“麻雀”、撰写调研报告,解决突出问题,乡镇(场、区)党委书记要实现辖区内村民小组走访全覆盖的目标。
4 .制度建设。带头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自觉做到“四个服从”。要带头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坚持在法纪范围内履行职责,教育引导基层干部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制为民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领导机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和规定程序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坚持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三会”制度,带头为基层讲党课,督促所属基层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十星级党员争
创”、党员发展等制度。
5 .廉政建设。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职责,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要定期对党风廉政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准确把握廉政状况、高度重视廉政教育。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做好“咬耳朵、扯袖子、提领子”的工作。要带头做廉洁从政表率,营造“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干事创业环境。
三、考评方法 为确保考评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结合我县实际,建立承诺、述职、评议、考核、问责“五位一体”的基层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责任考评体系。
( 一) 公开承诺。每年初,各基层党委(党组)书记要向县委和本地、本单位党员群众作出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职责的公开承诺。承诺内容要求紧扣第一责任人责任的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本年度上级党组织的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实际,以加强党的建设,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的完成为目的。每年至少确定破解1—2 个影响本地本单位本系统党的建设突出问题,办2—3件惠及党员群众的好事实事。要明确承诺事项、目标和落实措施、完成时限等,承诺书统一向社会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县委将把承诺兑现情况作为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考评的重要内容。
( 二) 双向述评。每年底,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就一
年来履职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分别召开会议,向县委常委会和本地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职工进行专项述职和民主测评。述职要做到“三个必须”、“三个不能”,即必须如实反映党委(党组)书记的履行职责情况,必须体现工作思路和谋划,必须准确查找问题和不足;不能以全面工作汇报代替书记履责抓党建述职,不能以班子述职代替书记述职,不能以工作成绩掩盖存在问题。向县委常委会述职结束后,接受县委领导点评和现场党员群众的质询,与会人员结合专项述职、领导点评和回答质询等情况,对每名基层党委(党组)书记进行民主测评。
( 三) 督导考核 1 .实行季度工作实绩报告制度。基层党委(党组)书记每季度就自身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系统梳理和客观总结,如实填写《基层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履职尽责工作实绩报表》,报送县委组织部备案,并统一送交县委领导审阅。
2 .实行半年党建例会汇报制度。半年召开一次全县基层党建工作例会,各地各单位党组织书记就党建工作亮点、落实县委党建重点工作部署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计划等内容,以现场会或视频、影像展播等形式进行详细汇报。
3 .实行不定期暗访巡查制度。县委组建巡查组,以明察暗访的形式,不定期对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开展巡查,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评定并形成巡查报告,并对整改过程进行跟踪督导。从解决各领域党建工作中的薄
弱环节、主要矛盾和存在问题入手,结合党的建设工作任务的动态变化,适时充实巡查内容、调整巡查重点。其中,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受到上级党委及组织部门书面文件或领导讲话通报批评的,巡查结果直接评为“不满意”等次。
4 .实行满意度第三方调查制度。为增加考评的公正性、客观性,将委托第三方每年进行一次民意调查,每个地方或单位随机调查 20—30 人,调查对象重点是辖区内的“两代表一委员”、村组干部、企业和社会党组织负责人以及普通党员、群众。调查采取入户问卷调查和电话问答等方式,结合基层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组织建设考评内容和阶段性中心工作统一设置问题,最后根据每名调查对象的满意度进行综合百分量化评定分值。
( 四) 责任追究。实行结构化计分制,按照公开承诺兑现情况得分占 20%,定期暗访巡查得分占 10%,第三方满意度调查得分占 10%,双向述职评议得分占 30%,年终现场考核得分占 30%,汇总后进行评比排序。考核结果将作为基层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戒的重要内容。对考评排序位于全县后 2 位的乡镇(场、区)和后 3位的县直单位党组织书记(或者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将纳入重点管理对象,由县委领导问责约谈,责令向县委写出整改报告,并限期整改;当年公务员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一年内不得表彰、提拔和重用;对连续 2 年综合考评排名后 2 位的党组织书记予以职务调整;对
由于工作落实不力,受到上级党委及组织部门书面文件或领导讲话通报批评的,县委将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四、保障措施 建立基层(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责任考评体系,是县委着眼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常态,根据当前全县基层党建工作实际,实行的一项新制度,必须精心组织抓落实,强化奖惩求实效,不断探索重创新,使“抓书记,书记抓”成为推进全县基层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
1 .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各单位党组织书记要始终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线,进一步强化管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工作重点和着力点。严格程序和标准,真正做到实事求是,务求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通过落实责任考评体系,促进全县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更加务实有效。
2 .强化结果运用。县委把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考评结果作为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考核、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推荐、培养、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 .不断总结提升。大力倡导和鼓励全县党组织书记创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工作载体与方式方法,及时发现新鲜经验和先进典型,把成熟的做法及时转化成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与考核体系相配套的制度和办法,努力形成责任目标明确、考核方法科学、奖惩落实到位的制度保障,促进考核体系科学规范,
达到预期目标。
全县其他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考评办法比照此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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