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人的姓氏比较复杂。从不少古姓以女字作偏旁来看,大概在母系社会就已经有姓的分别了。为什么要有姓的分别呢?班固在《白虎通义》中作了一个回答:“人所以有姓者何?所以崇恩爱,厚亲亲,远禽兽,别婚姻也。故纪世别类,使生相爱,死相哀,同姓不得相娶者,皆为重人伦也。”
第一,姓有“纪世别类”的作用。也就是说,早期的姓是一种族号,它不是个别人,也不是个别家族的称号,而是整个氏族的称号。顾炎武《日知录》中有:“言姓者本于五帝,见于春秋者,得二十有二。”这二十二个姓分别是:妫、姒、子、姬、风、嬴、己、任、姞、祁、芈、曹、董、姜、偃、归、曼、熊、隗、漆、妘、允。见于春秋时代的22个姓,就是远古22个氏族延续到春秋时期的后代。
第二,姓有“别婚姻”的作用。在氏族社会中,同姓不婚,也就是同一氏族内部的人不得通婚。《左传》中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可见,古人已经知道近血缘的婚姻对后代遗传不利。因此,姓作为氏族的称号,在我国远古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第三,姓有“崇恩爱,厚亲亲”的作用。在氏族社会中,同氏族的成员平等地享有氏族内部的各种权利。到了奴隸社会,贵族有姓,平民无姓,姓成了区分社会地位的一个标志。
我国上古时期不仅有姓,还有氏。氏和姓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姓是一种族号,氏是姓的分支。姓是不变的,而氏的变化很大。氏的自立有多种复杂的情况,比较常见的有:以受封的邑名为氏;
以所居住的地名为氏;
以官名为氏;
以祖先的字或谥号为氏。
战国以后,人们往往以氏为姓,姓氏逐渐合而为一;
到了汉代,其统称为姓,而且自天子至平民都可以有姓。
姓是用来“别婚姻”的。因此,贵族妇女的姓比名更重要。待嫁的女子如果要加以区别,便在姓上冠上孟(伯)仲叔季,表示排名。出嫁以后,如果要加以区别,则采用下列几种方法:第一,在姓上冠以所自出国的国名或氏;
第二,嫁给别国的国君,在姓上冠以配偶受封的国名;
第三,嫁给别国的卿大夫,在姓上冠以配偶的氏或邑名;
第四,死后在姓上冠以配偶或本人的谥号。如果不需要区别,则可以采用在姓上加氏的办法称呼妇女,这种办法在封建时期一直被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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