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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宇宙治理:理论、实践与展望

摘  要:[研究目的]作为虚拟现实、扩展现实的元宇宙,是一个可以与现实世界形成镜像的虚拟世界、赛博空间,在诸多领域已经有诸多应用场景。目前元宇宙治理应当避免其形成自我封闭的运行体系,引导元宇宙始终服务于现实物理世界、现实经济社会。[研究方法]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催生了元宇宙的诞生和发展,应当借鉴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的相关研究范式,以现实世界治理为蓝本来治理元宇宙。[研究结论]在元宇宙治理中,既要促进元宇宙创新,又能使其发展符合国家、社会和用户的利益,实现个人、元宇宙企业、社会层面的平衡,形成良好的元宇宙治理体系。

关键词:元宇宙;
虚拟现实;
治理体系;
数字经济;
人工智能

中图分类号:D922.28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881/j.cnki.1006-3676.2024.05.03

一、数字经济发展中的元宇宙

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数字经济代表先进生产力和未来发展方向,是国家发展和竞争的焦点,是在数据、算法和算力驱动下形成的新型经济范式。根据《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报告(2023)》,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50.2万亿元,占GDP的41.2%[1],在经济发展中处于核心地位。与虚拟经济对比,实体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和在国际经济竞争中赢得主动的根基,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成为当今经济发展的本质特征,也是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协同发展、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和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的重要支撑和战略选择。目前互联网、移动通信、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信息通信技术所引领的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大潮一浪高过一浪,人类正在步入深度数字化和深度智能化时代。正是基于这一时代趋势的推动,人类的部分生存空间逐渐从物理空间迁移到赛博空间(Cyber Space),从而水到渠成地催生了元宇宙概念的创新与发展。

元宇宙的构想、构建主要通过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技术(Virtual Reality/Augmented Reality,VR/AR),它们把人类带进了一个数据构成的空间,利用数字技术形成沉浸式、虚拟化的数字世界。人们可以在其中以高度的拟真体验从事模拟真实世界的诸多活动,实现超越现实与虚拟体验,就此而言,数字世界是一个可以和现实世界形成镜像的虚拟世界。

人类历史上的戏剧和电影艺术,就是利用虚拟世界来模仿现实世界,舞台上演员模拟的人生、角色的扮演让台下的观众如痴如醉于人为的虚拟世界。如今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的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对各类信息的采集、存储、分析和共享,这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社会的互动方式,让数字化产品成为现代人类的必需品,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转型使得现代经济活动更加灵活、敏捷、智慧。目前,智能设备将促进人的“赛博格化”,甚至人也会被“虚拟实体”化,人的行为、活动、身体状态等以多种维度被映射在虚拟世界的元宇宙里。就连人的某个身体“元件”也可以被数据化方式复制,并与人的实体脱离,甚至与其他对象结合[2]。

当前业界和学术界对元宇宙的基本共识为:元宇宙是一个存在于现实世界的平行虚拟空间,同时又是独立于现实世界的实体,可以认为是影射现实世界的在线虚拟世界,也是越来越真实的数字虚拟世界。从构成的本质而言,元宇宙始终是利用数字技术对真实世界的模拟和再造[3]。在元宇宙世界中,人们可以通过虚拟数字身份进行交流,并且可以进行创造、共享、共治,甚至产生经济活动,要言之,元宇宙世界是一个能与现实世界互联互通的虚拟世界。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计算机芯片能力以指数级大幅度跃升,3D技术在娱乐、科研、军事等领域的应用飞速发展,利用虚拟引擎技术构建的很多游戏达到了高度拟真的光影效果,是元宇宙的雏形。利用模拟技术进行飞行员、驾驶员训练也早已经进入实用阶段,在军事、教育、体育等领域也得到广泛应用,如在教育领域,元宇宙将深度重塑在线教育的课程资源、教学方式、学习支持服务和认证机制[4]。

元宇宙不仅仅是游戏场景,它还有更大的想象空间和发展空间,是全球创新竞争的新高地。从科技发展史的角度来看,每隔几十年,核心科技平台的转变就会发生—比如从大型机转变到个人电脑和互联网,随后又演变到移动通信和云计算,现在则是元宇宙的开启。由于现实世界有自然法和成文法的规制,未来元宇宙的治理和规制自然必不可少。也正因为如此,基于现实世界的元宇宙治理就变得与元宇宙发展同等重要,如果缺乏治理、任由元宇宙“恣意生长”,就注定不能发展长久。

二、数字背景下元宇宙治理的提出

根据美国花旗集团预测,到2030年,元宇宙领域销售额将高达13万亿美元,用户数量可能多达50亿,元宇宙可能构成下一代互联网的核心场景。元宇宙通过赛博空间、信息圈(Infosphere)、超文本空间、全球脑等,构成空间隐喻、观念创新。传统经济体系的治理模式是“中心化组织+监管机构”的形式,这种自上而下的管理,往往是由高级管理层统筹制定,然后层层下放执行的。甚至在虚拟世界里,这种治理模式也大行其道。以王者荣耀游戏为例,玩家往往只有很少的自主权,而重要的规则,大到游戏规则制定、英雄人物技能的设定,小到人物的皮肤颜色、装扮身材等,作为玩家都只能去接受适应。但这样的治理模式并不能满足日新月异的互联网社会治理的要求。

目前,鉴于元宇宙的发展尚处于概念传播与创新孵化期,在构建具体的治理框架之前,亟待进行一系列预见性的跨学科研究,分别从信息通信技术、区块链、数字货币、经济学、法学等交叉学科领域提取一套基于理性认识的元宇宙治理规则。为此,很有必要从元宇宙所代表的科技社会的未来趋势廓清其实质和问题,准确把握元宇宙开放性创新的认知策略,对元宇宙的价值和治理原则进行前瞻性研究。

关于元宇宙的内涵,加速研究基金会(Acceleration Studies Foundation,ASF)发布的《元宇宙路线图:通往3D网络之路》对元宇宙的定义、未来的发展方向、虚拟世界、镜像世界、增强现实等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元宇宙是虚拟增强的物理现实与物理上持续存在的虚拟空间的融合,虚拟3D网络物体将嵌入现实环境之中并相互影响。VR虚拟现实将改变人们观看体育比赛、购物与社交的方式,在虚拟和现实的融合中用户可以同时对两者加以体验[5]。

元宇宙可以为客户提供开发工具和开发者社区,在社区内形成成熟的Prosumer(生产+消费)社区文化:每个用户既是Producer(生产者),也是Consumer(消费者),这改变了长期以来内容平台中生产环节与消费环节相互割裂的状况,将内容生产和内容消费连接在一起,极大地激发了用户之间的社交互动。社区内形成了成熟的虚拟经济系统,用户可以在游戏中用虚拟货币购买场景、皮肤、虚拟物品,平台收到虚拟货币后会按较高比例返给提供内容的创作者和开发者作为奖励。可以看出,理想化的元宇宙场景在其内部社区治理中所采取的Prosumer文化,从某种意义上代表了未来元宇宙治理的方向:分布式、自我治理、规则的设立和遵守同时进行,这些都是非常鲜明的特色。

三、元宇宙本身可能存在的问题

元宇宙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在具有众多应用前景和优势的同时,也隐含着一些缺陷,如虚拟与现实之间巨大的鸿沟难以弥补,元宇宙背后运行的逻辑、业务模式不够清晰等。这成为元宇宙蓬勃兴起的同时值得高度关注的问题。

虚拟世界带来的体验可以丰富人们的经历,让人们获得更多感受,但其中也会存在一些安全风险。从构成情况来看,元宇宙自始至终都在利用数字技术对真实世界进行模拟和再造,但这不能改变元宇宙内部的知识和构件都是已知事物的事实。人类当下在基于虚拟现实的元宇宙内的几乎所有活动,都很难产生知识的增量。知识创造过程体现了人类文明的一个重要价值取向,即对未知世界的无尽探索;
而元宇宙一旦形成和成熟,在一定时期内就会成为相对固化的虚拟空间,参与者可能会把大量有效工作时间投入到这个虚拟空间里,在本来已知的数字世界里进行重复挖掘,从而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而虚拟空间内知识增量的匮乏也会带来严重内卷和时间、脑力的浪费。也正是基于此,元宇宙治理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解决知识增量匮乏、研究内卷这一根本问题。

虚拟空间的元宇宙与现实物理世界非常重要的不同在于元宇宙本质上的虚拟性质,其不确定性要远远超出现实世界。未来人们的嗅觉、触觉、味觉、痛觉都有被欺骗的风险。这个融合了AR、VR、MR、AI等技术的未来世界,是现实和虚拟高度融合后的产物。虽然元宇宙未来对现实世界可能拟合得越发逼真,足以欺骗人类的大部分感觉,但并不能改变其虚拟世界的本质,元宇宙中的探索很多只是设定场景、设定外在约束条件的探索,无法取代对真实物理世界的研究和探索。

脑机接口可以为那些大脑正常、而中枢神经系统受到严重损伤的闭锁病人提供一种与外界交流和控制现实事物的途径,在康复领域具有重大应用价值[6]。马斯克正在研究的脑机接口可以实现人类大脑皮层与现实世界数据的直接交换,从而实现人类梦寐以求的“知识输入”,但其带来的隐私保护和社会伦理问题至今无解:外部输入的知识在脑容量范围内的“爆炸”是否会引发精神疾患尚属未知,输入脑海里的知识是否可逆、能否如电脑硬盘一样清除和格式化更超出了人类理性认知的边界。元宇宙尚属于虚拟空间,并未植入人脑;
脑机接口一旦真正实现,如果产生法律后果,将难以确定责任人。

元宇宙的发展目标是最终形成对人类的大部分生活工作场景的虚拟替代。元宇宙的构想与构建的确具有超越性,是一种超越现实与虚拟的体验,其广阔前景会引来大规模社会资本和技术力量的持续投入,现实的社会、经济体系也可能持续向元宇宙转型,从而进一步推动全社会的元宇宙化。即使如此,也应该看到:不论元宇宙以何种技术路径进化,都只能发生在地球、社会和人自身之上,不会凭空产生。促进人类自身、社会和自然环境的可持续性发展,并与元宇宙形成良性互动,应成为元宇宙治理的基本价值诉求。

在元宇宙中,对人的行为和生物特征数据的采集和分析将成为元宇宙的运行基础。根据美国斯坦福大学的一项研究,在虚拟现实空间中停留20分钟,会留下大约200万条关于眼球运动、手部位置和行走方式等特征的数据。单对眼球运动的监测,就可以通过每一刻的视线位置、眨眼次数、瞳孔张开程度等详细的生物特征数据来了解人的心理状态和疲劳程度。元宇宙里现有的对个人信息和个人数据的保护远远不够,理想的状态是从一开始就从技术和管理上确保通过VR耳机、AR眼镜或BCI接口获得的数据及其使用是安全有益并合乎伦理和法律的。目前我国《民法典》规定了“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原则,并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了人格权编,这些元宇宙中个人的行为模式是否能够列入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如何保护这些信息的隐私更成为未来的执法难题。

元宇宙的感知和体验幻觉会带来深度数字化环境下的生命与神经伦理挑战,而这个挑战有可能带来诸如人工基因编辑式的伦理问题。如果元宇宙真的将引领深度数字化的未来,技术开发者就不能不对人的心智或大脑在虚拟环境中的可塑性、虚拟行为对人的行为与身份认同的深度操控、虚拟沉浸和虚拟化身对人的认知和心理的长期性影响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进而在科学事实的基础上为人类的虚拟活动划定一个身体与认知安全的界限。否则,一些元宇宙产业的开发无异于毫无伦理规范和法律制约的人体试验,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小白鼠。其中,对青少年等弱势群体的保护特别重要,从一开始就要明确限制青少年驻留元宇宙的时间,防止游戏沉迷等问题的发生。

四、元宇宙治理的未来方向

人类工业社会的发展趋势之一是单位重量的产品价值越来越高:从原材料矿石冶炼出钢铁,再到钢铁制造成为机器设备(如汽车),进一步到诸多金属和非金属材料制造出来的计算机,这些物品单位体积和重量逐步减少,但其价值却呈指数级增长。当前驱动计算机运行的软件、网络、人工智能等几乎不能通过体积和重量来计量其价值,但这种趋势并不意味着数字化、虚拟化就是人类文明演化的唯一方向,人类的未来绝不是蜷缩在0与1构成的数字空间中进行内卷,而是通向对自然的更高深层次的理解和对更广阔宇宙空间的探索,是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人类的现实世界生存和数字化生存、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二元并进才是人类历经数十万年所走出的并将继续拓展的文明之路,马斯克的火星殖民探索是物质世界走出地球、走向太空星辰的重要一步,而元宇宙则可以将文明之光洒向更深远的赛博空间。因此,应该对单纯由资本和技术驱动的元宇宙虚拟化保持足够的警醒,人类文明的演化进程中既要防止现实世界的战争悲剧等的重演,也需要赛博空间元宇宙治理的完善,防止人类文明在赛博空间掉入元宇宙的纯粹虚拟化陷阱。

元宇宙的发展使得虚拟社会生活中的虚拟伦理问题备受关注,涉及虚拟化身、数据孪生、数字人格、虚拟数字人以及数字资产权(如NFT)等。人们最终是否会普遍接受象征性和想象性的事物的价值目前看仍然存疑,最终能否普遍接受虚拟生活与现实生活在价值上的对等性和可交换性尚属未知。曾经火爆一时的“第二人生”游戏最后被大多数玩家所抛弃,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人性更偏好真实而不是虚拟,“脱实向虚”并非元宇宙的未来。更有可能的未来模式应当是虚拟现实和真实世界互相融合发展,各自发挥各自的优势和价值,因为虚拟化只是现实的镜像,而非人类文明演化的方向。

元宇宙带来的负面影响包括虚拟和现实的混淆、界限消弭带来的事实伪造、意识操控等社会认知伦理和精神伦理层面的问题。当前虚拟和增强现实技术的逼真度不断提升,人工智能伪造和脑机接口技术也纷纷登场,元宇宙的自发开发很难预防这些威力强大的技术的滥用:它们很容易被用来混淆事实,甚至可用于虚构特定事件和历史的集体记忆,从而干预人们的社会认知,操控意识和精神,对现实社会带来重大影响。至于元宇宙技术所形成的观点极化、信息茧房等反智主义和认知偏差现象将更为顽固,会给社会带来更难以破解的问题。事实上,算法推送并非信息茧房的特殊成因。算法推送在媒体领域遭遇的伦理困境,是由于算法对“工程传播”逻辑过度偏重,让后者取代了人类传播的特性和机理[7]。因此,未来元宇宙治理应当在以下几个方向着力。

(一)元宇宙治理的原则是赛博空间的平衡

在元宇宙的赛博空间中,一方面要防止人类的物质文明掉入元宇宙的虚拟陷阱,另一方面要在元宇宙的技术发展中防止数字平台一家独大。现实中,元宇宙具有巨大的军事价值,如在《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Comprehensive Nuclear Test Ban Treaty)签署之后,各核武国家都在虚拟空间里秘密进行的核试验就是元宇宙最早的军事应用,这些行为完全可以直接转化为现实强权的国家优势。从深层次上说,该条约的生效过程必然是一个充满复杂斗争的过程[8]。从国家治理的角度,要鼓励元宇宙平台的相互竞争,如Facebook改名Meta其实就体现了扎克伯格独霸全球元宇宙空间的野心,如何避免元宇宙平台的一家独大不仅仅是反垄断的需要,从全球治理的角度,也应当鼓励不同国别的元宇宙竞争,在这样的竞争中传统的西方老牌发达国家未必能够持续保持领先地位,一些后发国家如中国、韩国反而可能在局部领先,如韩国首都首尔江南区的元宇宙地价曾经达到天价,虽然是炒作的结果,但也从侧面反映出元宇宙赛博空间和传统物理世界里各国实力的此消彼长。元宇宙空间里确保用户的选择自由非常重要,在还未解决现实世界的全球各类武装冲突如俄乌战争、哈马斯和以色列战争问题的当下,在元宇宙的赛博空间里达成公认的治理原则,要比现实物理世界里由联合国投票来制止战争容易得多。

(二)促进元宇宙与现实世界的真实连接

当前,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已经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各个环节,深刻改变着生产、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模式,亟待理论上的重大突破以因应实践的快速发展。2022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审议通过了《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强调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统筹推进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而基于数字经济、数据要素的元宇宙也必须与现实世界真实连接,完美融合。

元宇宙与数字资源管理的融合应用可分为数字孪生、虚拟原生和虚实相融三大阶段,各阶段会互有交叉[9]。未来元宇宙的快速崛起依赖于数据要素的发展,在对现实物理社会产生颠覆性影响的同时,一定会带来相关的治理难题。在传统物理世界的经济活动中尚未解决的诸多问题,完全有可能在数字经济体系中被进一步放大,这就需要通过对现有规范实体经济的法律体系进行修订,对数字经济、元宇宙进行立法规制。在元宇宙领域的相关立法中,必须顺应数据要素、数字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鼓励包容、审慎治理的理念,通过创新治理方式、优化治理手段,在元宇宙发展中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促进元宇宙的发展。

元宇宙的治理不是空中楼阁,而是要始终建立在其与现实物理世界连接、嵌合之上,元宇宙应当成为一个构建良好的人机接口,一个数字与实体融合的体系。元宇宙可以被看作是一个社会微观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元宇宙参与者组成虚拟社会,当然会产生众多社会需求,隐私就是其中一种需求,隐私保护因而成为元宇宙治理中的一个关键要素,应当引入基于智能合约的用户数据隐私安全参数保险,完善面向用户的隐私风险事后补偿机制[10]。资本往往向着社会、经济最新发展的方向聚集,想引导资本和技术投入元宇宙,实现元宇宙与现实世界的连接,需要现实中的教育、科研、工商业等领域的资源形成对元宇宙的有效支撑。实际上,现实物理世界是人类生存的家园,也是构建文明体系的物质基础,元宇宙虚拟化的文明形态和数字化生存都只是对现实世界的补充而非替代。因此,应当对元宇宙前置性的治理参与进行政策引导,避免元宇宙形成自我封闭的运行体系,引导元宇宙始终服务于现实物理世界和经济社会。这不仅仅是元宇宙治理的需要,也将为元宇宙的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目前我国存在元宇宙平台治理立法供给不足的问题。其一,数据产权界定不清晰,难以发挥市场机制对数据要素配置的决定性作用;
其二,数据共享制度缺乏。我国的《数据安全法》提出推动政务数据开放利用,一些地方性数据立法也明确了数据“以共享为原则、以不共享为例外”的原则,但这些原则所针对的是政府公共数据,而非平台数据。因此,未来应当推动数据流通领域的立法、修法进程,完善我国元宇宙平台治理的法律体系。

(三)完善元宇宙治理的原则

第一,确立是分类治理的原则。目前可以将元宇宙大致区分为游戏类、数字资产类和基础设施类,特别要将相对严肃的经济社会生活与游戏娱乐进行必要的区分。在此基础上,相关的治理应该基于不同的类型,根据其规模和具体影响寻找其存在的症结,再依照现有治理路径规划进一步的治理路线。比如对于基础设施类元宇宙,可以借鉴国际清算银行支付结算体系委员会、国际证监会组织在2017年联合发布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提出的治理原则,这些原则包括:降低复杂性;
提高端到端处理速度,从而提高资产和资金的可用性;
减少跨多个账本管理基础设施的协调工作;
提高交易记录的透明度和不可篡改性;
通过分布式数据管理提高网络弹性;
降低运营和金融风险[11]。《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这些监管虚拟数字货币的原则,对元宇宙治理具有借鉴价值。

第二,元宇宙的个人信息保护要借鉴现实社会的相关规则。不管是在现实世界还是在元宇宙中,人都是最具主动性、创造性的核心要素,要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遵循现实社会的相关法律法规。目前我国《民法典》规定了“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原则,并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了人格权编[12];
《电子商务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已正式生效;
2022年修订的《反垄断法》专门将平台经济涉及的数据、算法、技术、平台规则等问题纳入了反垄断框架[13],为未来元宇宙平台避免重蹈互联网平台的覆辙奠定了基础。根据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条“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虽然元宇宙是虚拟空间,但涉及个人信息的处理依然应当按照现实世界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在元宇宙里对个人行为轨迹等敏感信息的处理必须贯彻对当事人权益影响最小的原则[14],具体举措包括:保护个人数据与隐私、保护消费者和用户尤其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保护用户免受操控、平衡虚拟世界中的权利责任关系、保护虚拟世界中的公有空间和公有物品、避免和减少逃避现实与社会孤立现象、共同构建虚拟世界等。为防范虚拟世界走向相对封闭的围墙花园、导致亚文化群体的极端化发展,元宇宙治理的规则必须让所有参与者都充分认知、平等遵循。

第三,坚持元宇宙与真实世界二者治理虚实融合的原则。元宇宙是数字经济的新业态,针对元宇宙容易走向虚拟化的风险,虚实平衡原则首先必须强调现实世界中的生态、生命和生活具有更高的价值,实现元宇宙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在元宇宙治理中,现实世界的自然法则、法律法规和治理规则,在元宇宙的虚拟世界里依然有价值、依然需要遵循。镜像世界和增强现实的建设最终只不过是为了让现实社会生活更有意义和更有效率,元宇宙不可能完全用虚拟人生替代真实人生,虚实平衡原则核心是强调虚拟与现实存在边界,且二者可以实现动态平衡。

第四,贯彻绿色、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原则。元宇宙的建构要以自然环境可持续、个人生活幸福和社会团结繁荣为最终目标。我国庄严做出了以碳达峰、碳中和为中长期目标的承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也越来越深入人心,节能环保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主旋律。基于ESG原则,元宇宙硬件(如VR头盔)、软件的构建必须考虑环境和资源的约束,要将节约资源作为衡量元宇宙品质的重要指标;
人在元宇宙中的活动要避免时间与精力的过度耗费,元宇宙构建企业应当履行社会责任,设计从一开始就要将避免上瘾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15];
虚拟社群要引入必要的自治机制,防止元宇宙内部出现极端化、小团体对立思维,避免元宇宙虚拟社会的分裂蔓延到现实社会。总之,元宇宙的发展要有利于现实世界的繁荣,而不是相反。

(四)完善元宇宙治理的国际合作

2023年11月1日,首届全球人工智能安全峰会在英国召开,由包括中国在内的与会国共同达成的《布莱切利宣言》正式发表。这是全球第一份针对人工智能的国际合作性声明,重点关注强大的人工智能模型构成对人类生存的威胁,以及人工智能可能带来有害、偏见信息的担忧。2024年4月美国国务卿布林肯访华时,人工智能领域是中美双方少有的对话、有潜在合作可能的领域之一。元宇宙作为人工智能发展进程中的重要节点,其治理攸关全人类命运,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课题。发展元宇宙和人工智能,应当倡导基于物理世界的真实社会关系,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智能向善,加强元宇宙和人工智能技术风险的管控,世界各国应当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进行国际合作。元宇宙本身就是虚拟世界,虚拟世界里没有传统的物理国境线,也没有物理世界里刀光剑影的战争威胁,应当鼓励各参与方协同共治,不断弥合人工智能在不同地域的鸿沟和不同参与者的治理能力差距。各方参与者应当共同努力,通过国际合作来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元宇宙更好造福人类,共同构建元宇宙中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目前元宇宙治理的相关理论还不完善,在实践中应当依据数字治理与人工智能治理的经验,在事件导向的处理和制度化的治理、促进创新和消费者保护之间保持适度平衡。在治理中要对元宇宙的相关问题包括负面影响开展科学研究,在元宇宙发展中要尊重和直面科学事实,既促进和保护创新,又能使其发展符合国家、社会和用户的利益,实现个人、元宇宙企业、社会层面的平衡。在当前元宇宙发展的初期阶段即考虑到其风险和治理问题,可以促进元宇宙的健康有序发展,使其成为引领数字化未来美好生活的时代引擎,同时又将其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真正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在元宇宙领域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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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of Metaverse:Theory,Practice and Prospect

Hu Jiye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Business School,Beijing,100088)

Abstract:[Research purpose] As a virtual reality,the metaverse of extended reality is a virtual world and cyber space that can form a mirror image with the real world,and has many application scenarios in many fields. At present,it is necessary to avoid the formation of a self-closed operating system of the metaverse,guiding the metaverse to always serve the real physical world and the real economic society. [Research method] The deep integration of digital economy and real economy has spawned the birth and development of the metaverse. It should be learnt from the relevant research paradigm of the integration of real economy and digital economy,taking the real world governance as the blueprint to govern the metaverse. [Research conclusion] In the governance of metaverse,it is necessary to promote the metaverse innovation,and make its development conform to the interests of the country,society and users,achieving a balance among individuals,metaverse enterprises and society,so as to form a good metaverse governance system.

Key words:metaverse;
virtual reality;
governance system;
digital economy;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基金项目: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委托课题“基于数字技术的老龄金融与涉老信托研究”(2022)。

作者简介:胡继晔,男,1966年生,博士,教授,研究方向为数字金融、金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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