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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涉及食品药品和相关商品市场行为的提醒函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2-07-14 16:42:06 推荐访问: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规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涉及食品药品和相关商品市场行为的提醒函,供大家参考。

关于规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涉及食品药品和相关商品市场行为的提醒函

关于规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涉及食品药品和相关商品市场行为的提醒函

各经营者:

近期,根据市场价格巡查及群众反映,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口罩、消毒液等部分防疫用品及生活用品价格出现明显上涨。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价格稳定,现就规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涉及食品药品和相关商品市场经营行为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食品药品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允许营业的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取消聚餐订餐,严禁加工制作野生动物菜品,全面关闭各类农贸市场和集贸市场;

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期间,各经营者要诚信经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自觉保持价格稳定。

三、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及对供应商收费,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政府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不得有价格串通、价格欺诈、哄抬价格、变相提价压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期间,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相关食品药品及商品市场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类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通过新闻媒体予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以曝光。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倡议提示

根据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现倡议提示广大人民群众:

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前往人员密集的场所,减少聚会聚餐等集体活动。

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务必使用纸巾或肘部捂住口鼻,不随地吐痰。

适当开窗通风,注意保持室内环境卫生。

避免接触任何野生动物或禽类动物,肉类和蛋类彻底煮熟后食用。

若出现发热,咳嗽,胸闷,乏力等症状,须佩戴口罩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已经从武汉等地返乡的人员,请主动在家进行医学观察14天,14天内不与外人接触,期间如出现呼吸道症状或发热,应第一时间联系医务人员,带上口罩到医院就诊,主动告知医生近日旅居史,以便接受专业诊治,防止疫情扩散。

不信谣,不传谣。关注官方信息,配合开展防控工作。

让我们共同携手,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严防严控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上下齐心、共同努力,实现鄄城县防控工作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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