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十三五”及工作总结和“十四五”工作思路及年重点工作任务,供大家参考。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十三五”及2020年工作总结和“十四五”工作思路及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我县政府组成部门,全新的机构、全新的面貌,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紧紧围绕******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的“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目标定位,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开阔思路,创新举措,不辱使命、不负重托,扎实做好退役军人事务各项工作,保障退役军人的各项合法权益。
一、“十三五”工作总结
一、党的建设工作。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阻碍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引导我局干部职工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改进工作作风,推动窗口服务提质提效,不断优化工作作风环境,努力营造依法作为、敢于作为,善于作为的良好氛围,为我县退役军人提高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和保障。我局继续不断提高对******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的学习。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继续进行专题部署,抽调局机关精干人员,制定相应的学习计划,按照要求开展学习教育,并做好相关笔记,杜绝走形式,确保学习取得实效。及时学习原文、读原著、积极消化吸收。
二、扎实开展退役军人摸底摸排工作。全面收集掌握我县退役军人的相关信息情况,建立台帐,为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三、推进光荣牌的发放。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按照彰显荣誉、规范有序、分级负责、属地实施的原则,确保悬挂工作尽快完成,切实做到应挂尽挂,不漏一户。
四、解决遗留问题成效显著。由退役军人事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组织审核和审查、认真总结经验,把问题按照文件要求梳理到位,让退役军人满意。
五、加强褒扬工作。建立健全帮扶援助机制,对生活有困难,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好他们的基本生活。要在“八一”、烈士纪念日、春节广泛开展走访送温暖活动,使广大退役军人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特殊关怀。
六、做好社保接续工作。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妥善处理老政策和新政策的关系,要与***已出台的政策对标对表,与自治区已出台的政策搞好衔接。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对政策不平衡的问题加强汇报,口径步调要保持一致。
二、2020年度工作总结
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2月28日挂牌成立,核定行政编制5名,已配备5名(1名局长、2名副局长)。有办公室8间,办公面积507平米。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核定编制8名,已配备5名,(其中退役军人4名)。办公场所已落实139平米,139平米为合署办公。中心设有服务大厅一个,(设立信息采集、政策咨询、就业指导、权益保障、帮扶救助等窗口),设有信访接待室、档案室、党员活动室。已完成服务中心大厅办公环境的改造、各功能室墙面的布置和装饰。2019年4月4日******和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6月5日和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就成立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有关事宜发文,文件已下发。各乡镇、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已组建运行。共成立33个,其中乡镇10个,村(社区)23个。退役军人服务站牌,由和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制作,已全部悬挂到位。
一、信息采集、光荣牌发放。截至目前,全县已采集退役军人信息2570条,着力解决好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等突出问题。采集转制消防人员26人次。坚持彰显荣誉、规范有序、分级负责、属地落实的原则,确保工作高效落实,符合条件的对象要应挂尽挂。截至目前共悬挂2540块光荣牌。
二、思想权益维护工作。按照退役军人信访工作事项开展工作,进行逐一答复,一人一档,截止目前完成系统内信访事项,建立健全信访制度,开通多个信访渠道,我局与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合作协议,切实保障了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三、优抚褒扬工作。我县目前共有各类重点优抚对象513人,伤残军人54人、烈属7人、烈士子女12人,在乡复员军人16人、两参人员14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2人,60周岁退伍军人398人,各类优待抚恤金及生活补助按时足额发放,全年累计发放437.6万元。发放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5块。2020年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61人,共计120多万元。为在乡复员老军人乔二娃新建住房一套,为病故军人遗属刘三娃、烈士子女葛羊换房屋屋顶进行改造。全县参加9.30烈士纪念日共计300人次,按照纪念设施保护管理规定,对九龙湾零散烈士墓进行迁移保护。
四、双拥安置工作。2020年度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27人,共计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金201万余元。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有3人。利用“八一”建军节、烈士纪念日、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驻地部队走访慰问活动,共发放慰问品价值26万多元,并开展文化、图书进军营活动。慰问优抚对象158人次发放慰问金9.1万元,不断提高军人军属荣誉感,形成“一人参军、全家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社保接续工作。一是建立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与民政、财政、人社、医保、税务等部门密切协调。二是精准把握政策。加强业务人员培训,学深悟透***政策,全面、系统、历史地理解和准确把握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政策的适用对象、补缴原则、补缴标准、补缴责任。做好登记、筛查工作,现已完成缴费375人。
六、创建“自治区双拥模范县”。一是及时调整了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成员单位职责已经确定,根据《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按照十大类78条进行材料梳理和归档。二是对议军会议上提出的任务逐项完成。
七、逐步提升服务体系建设能力。各乡镇、园区、村(居)已投入运行,存在人员不固定,大部分是兼职,对业务掌握了解不透彻,服务保障退役军人相对单一,做工作不够具体化。需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工作。
三、“十四五”工作思路
(一)工作思路
我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思路是:坚决贯彻******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军委《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实施意见》,按照市委、市政府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指示,围绕“一个中心”,实现“一个目标”,采取“三项措施”,落实“九项任务”,全面推动我县退役军人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个中心”是以全心全意为退役军人服务为中心。
“一个目标”是服务体系建设达标的目标。
“三项措施”是抓服务、抓保障、抓管理。
“九项任务”是贯彻落实法规政策、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解决退役军人历史遗留问题、落实退役军人安置政策、拓展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广度和深度、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建设、大力推进项目建设、持续加强双拥共建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是贯彻落实法规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做好新闻宣传、政策解读、答疑释惑工作,营造落实政策的良好舆论氛围;制定我县实施意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增强落实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协同,及时督促指导,确保政策落地见效。要认真抓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改革方案》《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优抚医院、光荣院改革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研究出台《和林格尔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考核制度》。
二是全面提高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运行能力。在“五有”(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目标的基础上,各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根据服务退役军人比例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确保有人做事、有钱做事、有条件做事。进一步规范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运行机制,搭建政策咨询窗口、感情联络纽带、信息沟通渠道、帮扶援助平台,使其真正发挥作用,使退役军人在基层真正找到“家”。
三是认真落实退役军人安置和军休干部服务管理政策。抓好军转干部、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安置政策落实,按时完成呼和浩特市下达的安置任务;全力推动退役军人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做好自主择业干部、自主就业士兵等政策落实,及时发放相关退役补助资金。畅通安置渠道,积极建立从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岗位用于接收安置退役军人制度;探索实行“直通车”式安置办法,提高安置质量。落实未就业军人随军家属补贴政策。进一步落实军休干部政治、生活、医疗待遇。做好伤病残军人收治休养等服务保障工作。
四是积极拓展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广度和深度。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时足额发放优待金;光荣牌悬挂,将送立功喜报、光荣牌悬挂工作常态化;认真落实《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大力弘扬英烈精神;深入落实《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维护总体工作方案》,修缮和林格尔县革命烈士纪念碑等烈士纪念设施,认真核对和林县籍烈士英名录,大力开展英烈文化研究和宣传。协助制定出台《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公墓建设管理办法》,积极推动我县退役军人公墓建设。
五是努力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协助出台《呼和浩特市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呼和浩特市下岗失业军人再就业实施意见》《呼和浩特市为军服务社会组织和企业培育扶持实施意见》,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台账和退役军人就业信息互通共享平台,实行实名制管理,动态掌握就业情况。
六是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和权益维护。按照上级部署,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积极协调县委组织部,及时接续退役军人党组织关系,争取实现为退役军人党员转接组织关系提供“一站式”服务。强化荣誉激励,继续挖掘和宣传模范退役军人榜样。制定信访工作预案,将信访问题化解在源头。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七是持续加强双拥共建工作。对标对表***要求,把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备战打仗作为拥军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引导支持各类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参与双拥工作。协助制定出台《呼和浩特市军人、军属优先优待实施办法》、《呼和浩特市军人子女上学优待实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施办法》,军地合力做好退役军人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是抓服务。推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一站式”服务理念,加强政治文化建设。为广大军人提供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开展双拥政策进军营走访服务;完善“六位一体”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载体,积极开展“模范退役军人”、“最美退役军人”宣传活动。
二是抓保障。及时召开全县退役军人工作会议,定时召开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形成退役军人工作齐抓共管合力,全面加强退役军人信息化建设。
三是抓管理。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抓好退役军人工作者队伍建设,制定各项机关工作制度,开展业务政策培训,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四、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落实***、自治区会议精神
1.建立健全宗旨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理论学习教育等常态化机制,持续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
2.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坚决落实***、自治区、市关于退役军人工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全面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制定落实*********、国务院、***军委《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办法,将确定的目标任务措施等列入“十四五”规划,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政策落实。
4.完成我县“十四五”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谋划好未来五年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框架、重点任务、专项工程等。
二、加强权益维护和思想政治建设
5、制定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激励广大退役军人做新时代的奋斗者。
6.制定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引导退役军人强化党员意识,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7.常态化做好“模范退役军人”、“最美退役军人”等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宣扬先进典型事迹,弘扬正能量。
8.持续开展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全面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开展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回头看”,推动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将“问题清单”转化为“成绩清单”。加强政治思想引领的同时,要坚决打击犯罪行为。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妥善处理老政策和新政策的关系,要与***已出台的政策对标对表,与自治区已出台的政策搞好衔接。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对政策不平衡的问题加强汇报,口径步调要保持一致。与公安、信访部分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确保不发生问题。
9.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逐级走访、首办责任、信访终结制度,加大信访事项交办转办、督办、通报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信访受理率和信访事项办结率。
10.健全退役军人舆情信息工作机制,建立舆情信息员队伍,加强舆情应对引导。
三、落实移交安置和军休服务政策
11.按照***、自治区、市最新部署要求,完成军休干部、军转干部、退役士兵、随军家属等年度安置任务。认真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等7部门关于做好跨军地改革集体转制部队退役军人落户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转改人员落户工作任务。有序推进滞留军休人员和伤病残人员集中移交工作。
12.进一步完善新时期《军转干部、退役士兵、随军随调家属等安置实施办法》,探索退役军人“直通车”式安置办法,进一步健全“阳光安置”工作机制,推动实施退役士兵专岗归集制度,提高安置质量,促进人岗相适。
四、创新就业创业方式
13.健全完善退役军人承训机构目录,制定管理措施,做好退役军人全员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要全面加强就业创业工作。加强教育培训,举办不少于1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计划培训30人。搭建就业平台,举办不少于1次全县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对下岗失业后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争取纳入公益性岗位予以帮助。
14.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以及高校合作,利用高职扩招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契机,推动面向退役军人单列计划、单独招生,统筹推进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
15.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与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协调,制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实施细则,对教育培训项目、经费使用范围、标准、流程提出具体指导意见,规范工作运行。
16.围绕战略新兴产业、传统产业及生活服务业、现代农业等,推进退役军人创业创新。
五、开创双拥工作新局面
17.继续做好我县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
18.推动落实军地互提需求、互办实事的“双清单”制,召开全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积极协调解决军地相关难点问题,不断增进军政军民团结。
19.建立完善军地联动做好退役军人工作、发挥退役军人作用的新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落实。
20.建立退役军人系统干部职工联系退役军人制度,常态化做好沟通联系、感情联络、心理疏导、思想引导等工作,激发广大退役军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21.与应急管理局密切配合,加强退役军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引导退役军人在服务经济社会中发挥作用。
六、提高优抚和褒扬纪念水平
22.按照***《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继续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
23.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建立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机制,提高救急济难水平。
24.加强《英雄烈士保护法》普法宣传,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红色教育主阵地作用,组织开展烈士纪念日公祭纪念活动,健全完善英雄烈士名录,营造热爱祖国、尊崇英烈社会氛围。
七、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
25.开展“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活动,督促各地落实服务站“五有”要求,指导基层一线夯实工作基础,推动服务保障体系发挥实效。
26.落实统计调查制度,完成和林格尔县退役军人事务主要数据统计,形成统一、标准化的“一套表”。
27.加快全县退役军人信息化工作平台建设,建设退役军人信息数据库,启动退役军人建档立卡,按步聚做好信息数据统计工作。
28.加强退役军人档案管理,强化基础资料管理,做好公文运转、安全保密、档案整理、政策汇编等工作。
八、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29.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把党的领导贯穿履职尽责全过程。
30.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支持配合保障派驻纪检组工作,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加强反腐倡廉和监督检查。
31.加强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积极利用“六位一体”宣传载体,做好政策发布解读与重点工作宣传,提升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效果。
32.制定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对全系统进行大教育大培训,提高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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