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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纪委对全县政治生态的分析报告
党的十八大以来,县县委、县政府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县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定不移正风肃纪、旗帜鲜明惩治腐败,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积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政治保障。
一、政治生态建设工作情况
(一)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打牢政治生态建设基础。县委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县委定期召开会议专题学习、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年初,制定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县直各部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考核计分标准,明确考核内容,厘清责任清单,拧紧责任链条,让下级党组织知道抓什么、怎么抓、抓到什么程度,推动各项工作目标化、具体化。每年年底,县纪委认真研究制定考核方案,组织检查组,采取听取专题汇报、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多种方式进行集中检查考核,并结合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考评数据,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汇总出最终成绩。同时,强化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县目标考核成绩,并约谈成绩较差的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责令进行整改,以考核传导压力、压实责任。针对市委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反馈意见,主动认领、主动负责,全面抓好整改。认真落实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积极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深化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县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组织开展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现场质询和评议,督促承担责任、廉洁自律。扎实推进报备制度,严格实行月度审查、季度检查,强化了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持续加大问责追究力度,2018年以来,先后名党员干部因履责不力被问责,其中:党纪处分人,组织处理人。
(二)正确运用“四种形态”,着力构建良好政治生态。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抓手,把纪律挺在前面,通过层层设置防线,一级一级地进行阻挡和处理,管住从“好同志”到“阶下囚”之间由量变到质变、由违纪到违法的过程,消除监督的空白地带,最大限度地保证大多数党员干部不出轨、不越界。一是强化警示教育,树立底线意识。通过组织德廉知识测试、观看警示教育片、上廉政党课、发送廉政短信微信等方式,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知纪、遵纪、守纪。坚持在县纪检监察网站、“廉洁”微信公众号、县电视台等媒体,定期通报查处的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形成持续震慑。二是着力抓早抓小,实现关口前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县纪委、组织部派专人参加指导下级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严明要求和程序,督促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综合运用函询约谈、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等方式,及时提醒纠正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和轻微违纪问题。2018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人,占%。三是严格纪律审查,做到破纪必惩。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将违反“六大纪律”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将“三类人”作为重点对象,快进快出,快查快结,及时清除党内“毒瘤”,强化震慑作用。2018年以来,全县共立案起,党政纪处分人。四是深化政治巡察,净化政治生态。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进行全面政治体检,深入了解党委(党组)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重点查找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督促党委(党组)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2018年共开展3轮巡察,发现重点问题个,移交问题线索条,党政纪处分人,切实发挥了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三)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把握政治生态建设关键。严格干部选任,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以德为先、鲜明公正、唯干是举、注重实绩的用人导向,激发干部队伍内在活力。积极探索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机制,消除干部“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懈怠心态,把“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作为各级干部的价值导向。坚持档案审核、了解人选信访情况两个关口前移,重要岗位提前征求纪检等部门意见,切实把好干部选任的资格关、廉政关,防止干部带病提名、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深入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去年以来,县委组织部对本档案进行了专项审核,县人社局对本档案进行了专项审核,有效维护了干部人事档案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开展事业单位违规进人专项整治,对2015年以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清查出个单位存在“吃空饷”问题,涉及人员人,追缴资金万元,党纪政纪处分人。
(四)坚持正风肃纪,持续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干部作风优劣是群众对地方政治生态好坏的直观判断,县纪委始终把作风建设作为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保障,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推进作风建设“新常态”。紧紧扭住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放,重要时间节点专项检查,各派驻纪检组分包检查,乡镇(街道)纪(工)委协作互查,并作为县级巡察的重点内容,构建常态化、立体化监督检查机制。2018年以来,共查处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发放补贴、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问题起,党政纪处分人,组织处理人,逐一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治庸治懒治散,提能增效正风气,严肃查处工作日午间饮酒、迟到早退、脱岗等“庸懒散”问题起,党政纪处分人、责令书面检查人,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
(五)深入整治基层“微腐败”,推进基层政治生态建设。群众是政治生态的直观感受者和直接受益者,县县委、纪委把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实施重点督导,开展专项治理。聚焦扶贫、民生领域,加大问题线索排查和处置力度,认真办理省委巡视、市县巡察和省、市纪委重点督办的问题线索,实行销号管理。2018年以来,全县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起,党纪处分人,组织处理人。开展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危房改造等13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数据大搜集、问题大起底、政策大落实,全县共采集数据万余条,核查问题线索件,党政纪处分人。将扶贫政策落实作为县级巡察的重点内容,组织对乡镇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和每乡镇3个重点村庄党组织开展专项巡察,着力发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做好扫黑除恶与基层“拍蝇”结合,畅通举报渠道,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定期梳理、分析、研判,建立专门台账,实行动态管理、销号办理和跟踪督办。目前,已办结为黑社会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案件起,党政纪处分人。
二、当前政治生态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县县委、县纪委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举措、更扎实的工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效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好转。从总体上看,政治生态的主流是好的,但通过分析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和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反馈意见及本级巡察、群众信访举报以及案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件审查调查情况,县政治生态中一些顽症痼疾还没有彻底根治,县域政治生态实现全面净化和根本性好转还任重而道远。
(一)党内政治生活还未严格落实到位。个别基层组织组织生活不规范,满足于照抄照搬老模式,学习内容不够丰富,党员参与积极性不高,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集中制等制度不到位,批评与自我批评流于形式,不能及时指出、纠正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
(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不到位。就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来说,无论是党内关系正常化,还是党纪处分、组织调整,都要由党委领导和组织实施。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基层党委认识不深刻、理解不全面,缺乏主动担当的精神和行之有效的落实措施,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不到位,没有真正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就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来说,一些纪检干部执纪观念、方式还未完全转变,未能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理念贯穿到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执纪审查和案件审理等环节,在纪律审查各个环节未真正体现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动辄则咎,也未能做到用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去教育和说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
(三)“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十八大以来,“四风”问题有所好转,“不敢”的震慑效果比较明显,但“不想”、“不愿”的思想自觉尚未真正形成,不良作风积习甚深,一些“四风”问题出现新变种、穿上隐形衣。纠错容错机制还不健全,一些干部怕犯错担责,认为“分管越多、问责越多;创新越多、错得越多”,存在“不担当,慢作为,怕作为”等行为。服务不主动、办事效率低等问题在少数部门和工作人员中仍不同程度地存在。
(四)基层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向下压力传导不够,部分乡镇(街道)纪(工)委还存在监督执纪不严,选择性审查、久拖不决、查不深入甚至大事查小、小事查无等问题,致使一些群众信访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理。
(五)用人环境仍有待提升。从现实情况看,目前选人用人方面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干部能上能下的执行机制还不够健全,好人主义、圈子文化、论资排辈等一些陈规陋习和“潜规则”仍存在一定影响,部分单位干部超编超配问题还未得到根本解决。
(六)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仍存在较多问题。由于教育、监管、制度落实以及基层组织建设等综合因素,农村群众上访量仍然较大,每年反映乡村干部的信访举报数量占全年信访总量的70%以上。
三、净化政治生态的意见建议
(一)强化党内监督,推进基层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切实履行专责监督机关责任,坚持把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落实不到位,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八项规定不力等突出问题。加大问责力度,对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诿、推进不力等情形的严格追究责任,倒逼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二)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夯实政治生态建设基础。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经常和定期开展组织生活,切实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坚决反对党内生活庸俗化。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切实提高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质量,使批评与自我批评收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加强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干部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坚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和水平。
(三)强化抓早抓小,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地生根。切实加强纪律教育,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把纪律的外在约束力转化为内在的自制力,促使党员干部守住底线,对标高标准。坚持日常监督立足于早、着眼于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纪问题,认真开展约谈函询、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切实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四)持续正风肃纪,不断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坚定不移抓好***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的坚守,坚持以上率下,看住“关键少数”,加大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变异回潮。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紧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抓住典型,坚决问责,形成震慑。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大“拍蝇”力度,严惩基层“微腐败”,确保国家各项惠民政策的真正落实,改善基层政治生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五)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切实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严格落实选人用人问责制,强化责任倒查。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规范干部言行。严格执行《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既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又要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绌的干部调整下来,保证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推动良好选人用人政治生态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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