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评分表(场馆类),供大家参考。
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评分表(场馆类)
基地建设单位:
评审时间
专家签名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标准 评分规范 得分 一 . 内 涵建设(25分)
(一)文化主题(10 分)
以展示中医药为主题,内容丰富、形式新颖,有体现中医药文化知识及历史人物和事件的展品、图片、标志、标牌等,且表述规范、准确。
1. 中医药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相关展品、图片、标志、标牌等内容表述规范、准确,得 8-10 分; 2. 中医药主题较突出,内容较丰富、形式较新颖,相关展品、图片、标志、标牌等内容表述较规范、准确,得 4-7 分; 3. 中医药主题不够突出,且内容、形式单一,相关展品、图片、标志、标牌等内容表述不够规范或准确,得 0-3 分。
(二)文化产品(10 分)
具有与本基地相关、制作精良的中医药文化产品,如科普读物、画册、音像制品、导游材料及中医药创意产品等。
1. 有与本基地相关、制作精良的科普读物、画册、音像制品、导游材料及中医药创意产品等,每件产品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4 分; 2. 产品内容表述规范、准确,得 2 分; 3. 产品设计精美,每件产品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4 分。
(以上 3 项相加为本项得分)
(三)新媒体(5 分)
建有介绍本基地的中医药文化网站、微博或微信公众号等,内容科学准确、专人维护,内容更新间隔应小于 1 个月。
1. 建有介绍本基地的中医药文化网站、微博或微信公众号等中医药文化载体,并有专人维护,得 2 分。缺乏专人维护扣 1 分; 2. 网站、微博或公众号内容每月更新,且内容科学准确,得 3 分。内容不够科学规范扣 2-3 分,未做到每月更新扣 3 分。
(以上 2 项相加为本项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标准 评分规范 得分 二 . 场 地建设(15分)
(四)场地面积(5 分)
有中医药文化宣教活动室或中医药博物馆等专用参观场所。其中:大型综合性展馆不小于 4000m 2 ,中医药院校内不小于 1600m 2 ,传统老字号、中医药名人纪念馆不小于 1200m 2 ,中医研究机构和中医医院不小于 800m 2 。
专用参观场所面积达到相应标准(大型综合性展馆不小于 4000m 2 ,中医药院校内不小于 1600m 2 ,传统老字号、中医药名人纪念馆不小于 1200m 2 ,中医研究机构和中医医院不小于 800m 2 )得 5 分,小于相应标准的 1/2(不含)扣 2 分,小于 1/4(不含)扣 3 分,无专用参观场所不得分。
(五)展品数量(10 分)
可供观众演示、互动、体验等互动项目的展品数量不少于总展品的 10%。定期更新、补充展品,展品总完好率保持在90%以上。
1. 展品定期更新、补充,总完好率保持在 90%及以上得 6 分,80(含)-90%得 4 分,70%(含)-80%得 2 分,低于 70%扣 6 分; 2. 互动项目展品比例达 10%及以上得 4 分;5%(含)-10%得 2 分,不足5%扣 4 分。
(以上 2 项相加为本项得分)
三 . 开 放接待(10分)
(六)开放天数(4 分)
年开放天数不少于 190 天,并向社会公布开放时间。
1. 年开放天数 190 天(含)以上得 3 分,100(含)-190 天得 2 分,小于100 天得 1 分,未开放不得分; 2. 开放时间提前 3 天(含)以上对外公布,得 1 分;未提前公布扣 1 分。
(以上 2 项相加为本项得分)
(七)接待人次(4 分)
年接待参观人数不少于 8000 人次。
1. 年接待人数 8000(含)人次以上,得 4 分。
2. 年接待人数 6000(含)- 8000 人次,得 3 分。
3. 年接待人数 4000(含)- 6000 人次,得 2 分。
4. 年接待人数 2000(含)-4000 人次,得 1 分。
5. 年接待人数不足 2000 人,不得分。
(八)参加大型活动开放次数(2 分)
在市级以上大型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活动期间能对公众开放。
1. 大型活动期间开放 2 次及以上,得 2 分。
2. 大型活动期间开放 1 次,得 1 分。
3. 未在大型活动期间对外开放,不得分。
四 . 经 费投 入 ( 8分)
(九)投入与使用(8 分)
设有专项经费,列入该单位年度财务预算并实行专款专用。
除一次性基础设施投入外,每年专项经1. 设有专项经费并列入单位年度预算,且投入占单位年度总经费固定比例,得 4 分。未列入预算不得分扣 1 分,未设定固定占有比例扣 2 分; 2. 投入资金保证中医药文化宣教工作正常开展,且执行专款专用得 4 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标准 评分规范 得分 费投入占单位年度总经费固定比例,并能确保中医药文化宣教工作正常开展。
未执行专款专用扣 2 分,不能保证宣教活动正常开展扣 2 分。
备注:无未设立专项经费本项不得分。
(以上 2 项相加为本项得分)
五.工作队伍(12分)
(十)领导机构(2 分)
有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其正职由该单位中层以上干部担任。
1. 有专门领导机构,且正职由单位中层以上干部担任,得 2 分。
2. 有专门领导机构,正职由单位一般职工担任,得 1 分。
3. 无专门领导机构,不得分。
(十一)人员配备(4 分)
配备不少于 4 名的专职人员,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志愿者队伍,志愿者人数 12 人以上。
1. 配备专职人员达到相应标准(4 名及以上)得 2 分,少于 4 名扣 1 分,未配备专职人员不得分; 2. 建有长期稳定的志愿者队伍,志愿者人数达到 12 人及以上,得 2 分;未建立志愿者队伍扣 2 分,志愿者队伍少于 12 人扣 1 分。
(以上 2 项相加为本项得分)
(十二)继续教育(6 分)
有继续教育制度,基地工作人员每年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 40 学时。
1.
有规范的继续教育管理制度,基地工作人员每年业务培训时间 40 学时及以上,得 6 分。
2.
有较规范的继续教育管理制度,基地工作人员每年业务培训时间 30 (含)
-40学时,得 4 分。
3.
有较规范的继续教育管理制度,基地工作人员每年业务培训时间 20 (含)
-30学时,得 2 分。
4.
继续教育制度不规范或未建立继续教育管理制度,基地工作人员每年业务培训时间不足 20 学时,得 0-1 分。
六.宣传教育(30分)
(十三)大型宣教活动(10分)
积极参加市级以上大型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和当地重大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开展 2 次以上大型宣传教育活动。
1. 参加市级以上中医药文化宣教活动,参加1次得0.5分,最高不超过1分; 2. 参加当地重大宣传教育活动,参加 1 次得 0.5 分,最高不超过 1 分; 3. 每年开展大型宣传教育活动 2 次(含)以上得 8 分,开展 1 次得 4 分,未开展扣 8 分。
(以上 3 项相加为本项得分)
(十四)专题宣教活动(7针对社会热点和公众需求,结合本单位,每年开展 4 次以上有新意、明显、讲究1. 每年开展 5 次及以上专题宣教活动,活动针对社会热点,能满足公众需求,创新新明显,鲜明,讲究实效,形式多样化,得 6-7 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标准 评分规范 得分 分)
实效、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
2. 每年开展 3-4 次专题宣教活动,活动针对社会热点,能满足公众需求,有一定新意和,讲究一定实效,形式较多样,得 3-5 分。
3. 每年开展 1-2 次专题宣教活动,活动未针对或针对一定社会热点,基本满足公众需求,单缺乏新意和,实效不明显,形式较单一,得0-2 分。
(十五)新媒体(2 分)
积极利用新媒体开展线上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活动。
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宣教活动,得 2 分;开展不充分,得 1 分;未开展不得分。
(十六)社会宣教(6 分)
与所在地的社区、乡镇、学校、部队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建立固定联系和工作制度,经常开展中医药文化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等社会化宣传教育活动。
1. 建立固定联系和工作制度,得 1 分,未建立扣 1 分; 2. 每年开展中医药文化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部队、进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化宣教活动,开展 1 次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5 分。
(以上 2 项相加为本项得分)
(十七)创新宣传渠道(5分)
拓宽创新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每年在区县级以上媒体公开报道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工作信息 3 次以上。
1.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宣传渠道,宣传渠道有 3 种及以上得 2 分,宣传渠道少于 3 种,每少 1 种扣 0.5 分; 2. 在区县级以上媒体公开报道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工作信息,每年 3 年及以上得 3 分,少 1 次扣 2 分。
(以上 2 项相加为本项得分)
验收结论 得分:
优(
)
良(
)
合格(
)
不合格(
)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必填)
注:得分 90 分(含)以上者为优,80(含)~ 90 分者为良,60(含)~ 80 分为合格,不满 60 分者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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