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课程重(补)修申请表,供大家参考。
课程重(补)修申请表
(20
~ 20
学年第
学期)
学生所在学院:
申请日期:
学号
姓名
班级
课程名 课程号 学分 修读方式 开课单位
以上内容由学生填写,仅可在规定时间段申请;以下内容由开课单位对应填写 跟读课程号 上课时间 上课地点 课序号 任课教师 批准修读方式
修读方式说明 1. 跟班重修、跟班补修:修读课程不冲突,无法网上选课者填写。
2. 免听重修、自学补修:修读课程存在冲突,或课程不再开设。
3. 开课单位教务系统内维护选课结果:
跟班重修“修读方式”标注“重修”,“重修方式”标注“跟班重修”; 免听重修“修读方式”标注“重修”,“重修方式”标注“自学重修”; 跟班补修“修读方式”标注“补修”; 自学补修“修读方式”标注“自修”。
学生所在学院意见 开课单位意见
签字(公章):
日期:
签字(公章):
日期:
备注:1.分属不同开课单位的课程需分别填报。
2.学生须主动与任课教师沟通,明确课程修读要求,并按要求完成相应学习环节。
3.学生所在学院、任课教师应加强对学生修读的督促和指导。
4.本表一式三份,学生所在学院、开课单位及学生本人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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