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栾春新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上的表态发言,供大家参考。
各位领导、同志们:
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是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振兴区委、区政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软环境办的指导下,坚持党政齐抓,横向联动,上下同心,全员参与,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基础设施,打造营商环境硬实力
一是积极完善服务中心功能。投入2000万元,购置了原市粮食局1600平方米办公区域作为服务中心新址。目前,中心已进驻了15个部门,设立了31个办事窗口,涉及审批事项83项、服务事项10项。今年,我区将再投入500万元,新建1000平方米办事大厅,优化整合非行政审批和其它公共服务类事项,进一步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二是积极筹建创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业孵化基地。我区将优化创新创业环境作为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载体,以培育电商企业为抓手,着力打造电商培训和创业平台。启动了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工程,筹建10000平方米电商孵化中心,整合优化市区电商资源,加快促进电商集约化、市场化发展。设立了300万元专项扶持基金,引导企业入驻孵化基地,帮助企业实现从“创客”到“创业”的转变。
二、提升行政效能,推进政务服务高水准
一是全面加强项目服务。建立了党政主要领导牵头、四个班子全员参与、镇街部门各司其职的项目分级包扶责任制,确保每个新建、续建和推进项目都有一个服务小组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主动介入项目立项、规划、环评等前期环节,为项目落地开工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2016年全区5000万以上开复工项目21个,总投资近120亿元。
二是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双告知”、“三证合一”等制度,2016年全区工商系统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比上年增长25%。积极落实“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等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
三是全面提高审批效率。严格落实“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四个一要求,先后建立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积极推进简政放权,优化审批流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企业办理核名、设立、变更及迁移行政审批事项由7个工作日缩减为1至3个工作日;区城建局办理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初始、变更、转移及补发登记行政审批事项由60个工作日缩减为30个工作日。2016年服务中心受理各类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94876件,办结率达100%。
三、突出问题导向,营造尊商护商浓氛围
一是强化诉求办理。充分利用民心网平台回应企业和群众期盼,重点解决涉商涉企问题,确保“最后一米”服务到位。2016年共办理民心网咨询、投诉1277件,我区荣获全省“群众举报投诉办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二是强化综合研判。健全完善了涉企问题综合研判机制,通过区级领导走访、征求意见信箱、区政府网站、电话专线等形式,梳理总结企业、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困难问题,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区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解决。2016年全区共受理意见建议18个、困难问题22个,均已全部吸纳和解决。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建立了包括两办督查室、区软环境办、区直机关党工委在内的综合督查小组,对15个重点涉企部门落实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实施常态化督查。2016年8月至今共开展各类督查9次,查摆问题23个,整改率达100%。
但是,我们还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营商环境建设水平与省市党委、政府的要求,与广大企业群众的期盼还有很大的差距。我们决心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在全区上下开展一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再动员、再部署,认真落实兴伟书记、志浩市长讲话精神和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方案要求,坚决打好营商环境建设的持久战。为此,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紧紧围绕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年”和本次会议,严格按照“八个凡是”要求,千方百计抓好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营商环境,打造“诚信振兴”。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服务理念,坚持深入项目和企业,研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投资意愿强烈、投资项目“靠谱”的企业打通“绿色通道”,点对点的进行VIP服务,采取“一事一议”推进落实。
二是全面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将单位职能、行政许可项目、收费标准依据、服务承诺、监督电话、工作流程等内容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公示,加强诚信政府建设,打造公开、透明的服务型机关。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中深入开展“党员先锋岗”,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提高服务效率。积极为企业提供政策、信息、法律、人才、场地等全方位服务,多渠道提供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
三是全面抓好问题整改,进一步加大奖惩力度。继续强化责任追究,把深化问责作为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点抓手,既要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实现问责常态化。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窗口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先行停职,经查实后严肃问责,对群众反映好的干部,予以提拔重用。对企业投诉打击报复、恶意执法、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经查实后根据情节给予免职或调离原工作岗位的处理。对领导干部干预市场经济活动、妨碍企业发展、私自插手企业工程发包、物资采购、产品销售等经营活动的,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总之,请市委、市政府放心,振兴区委、区政府将借这次会议东风,全面认真、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打好营商环境建设的攻坚战和持久战,为丹东全面振兴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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