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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县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 1 - XX 县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1〕15 号)文件精神,有力有序推进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教育规范化管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义务教育基本情况。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 46所,在校生 30911 人,其中小学 33 所(完小 27 所,教学点6 个)在校生 21847 人;初中 12 所,在校生 9064 人;特殊教育学校 1 所,在校生 82 人。

 (二)民办义务教育基本情况。全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共 2 所,均为九年一贯制学校,共有教职工 52 人,在校生368 人。全县义务教育学生总数 30911 人,全县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数占县域内义务教育学生数的 1.19%,控制在核定标准 5%以内。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党对义务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

 - 2 - 社会主义 办学方向,坚持教育公益性,坚持依法治教。认真落实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着力调减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进一步规范发展民办义务教育,促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三、工作原则 以县为主体,控制规模、平稳过渡,一校一策、规范发展。

 四、工作目标 到 2022 年秋季学期,全县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控制在 1.19%以内;规范民办义务教育管理,提升民办学校办学水平,促进全县民办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依法依规、及时妥善处理全县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职责,确保工作顺利、有序推进,成立以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教育工委书记为组长,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县政府副县长、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信访局、县应急局、县融媒体中心等相关职能部

 - 3 - 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负责根据国家、省、州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切实统筹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详见附件)。

 六、主要措施 (一)严格落实招生政策压减一批。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有意见》及州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州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相关通知及会议精神,我县已全面停止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审批。严格控制民办学校大校额、大班额现象出现,控制民办学校的在校学生数不超过全县义务教育在校生总数的 1.19%。

 (二)扩大公办学校规模解决一批。我县围绕教育高质量发展,全力做好教育项目谋划、建设工作,想办法解决校点布局不完善问题。加快推进新建纳福教育园区和高洛中学的项目建设。新建纳福教育园区九年一贯制学校 1 所,可以解决小学 30 个教学班 1350 人,初中 12 个教学班 600 人;新建义务教育高洛中学 1 所,可解决初中阶段适龄少年 2000人。截至目前,各拟建项目已完成用地性质调整、取得用地划拨决议、完成立项、规划文本、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编制,正在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预计 2022 年 4 月底能够完成前期手续,启动招投标程序。通过兴建学校切实解决学生就地

 - 4 - 就近入学问题。

 (三)压缩学校办学规模分流一批。目前,我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体量小,教育教学质量不高,发展空间不大,学校办学艰难,积极动员举办者早作打算,早想办法,将现有资源转型到其他行列,使资源效益最大化。者楼街道中心小学和者楼中学作为接收恒山学校学生的保障学校;冗渡镇第一小学和冗渡中学作为接收海德学校学生的保障学校,接收学校要留足学位,做好条件接收的准备。

 (四)关停部分民办学校分流一批。严格按照《关于开展 2021 年度全州民办学校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开展民办学校年检工作,对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给予停止招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给予吊销办学许可证,终止办学。

 七、风险评估 按照国家、省的相关要求,若出现风险,将部门联合采取应急处置方案进行风险防控和化解。XX 县恒山学校、XX县海德学校教师无编制内人员,教师安置由学校与教师双方自行处置,县教育局加强督促,杜绝欠薪情况,并妥善处置突发情况。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充分认识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

 - 5 - 落实责任,圆满完成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各项工作任务。

 (二)精心组织,强力推进。科学统筹安排,健全工作台账,按照“一校一策”细化实施方案,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人数核减到位,引导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型、关停退出,突出细节,形成合力,环环相扣抓落实。

 (三)强化调度,预防风险。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规范治理工作的全程指导,定期开展工作调度,研究制定工作预案,加强对工作过程中风险的研判识别和预警处置。加大舆情监测和负面舆情处置力度,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

 (四)建立机制,确保成效。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切实扛起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主体责任,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协作,做好做实辖区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规范管理工作,确保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积极稳妥进行。

  附件:XX 县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职责

 - 6 - 附件 XX 县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领导 小组名单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 XXX 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

 (一)政策宣传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二)信访维稳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三)应急处置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 7 - 二、部门职责 县政府办:统筹全县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发展工作,制定工作方案,负责协调各部门(单位)开展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政策、法规、办学标准的宣传,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财务资产、办学行为、党的建设等方面的指导、监管和督导。通过建立金融监管平台对民办学校资金、师资、办学质量等进行全面监管。定期汇总督查规范办学工作情况,及时向县政府上报工作推进情况。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国家对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县委政法委:协调处理薄弱民办学校停止办学、停止招生、分流学生过程中发生的不稳定问题。

 县公安局:维持执法环境安全,查处违法行为。同时要求各派出所定期开展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安全检查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费保障,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加强民办学校财政性资金的监管。

 县住建局:负责指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建项目建筑施工许可证办理、竣工验收、消防验收(备案)工作,督促检

 - 8 - 查义务阶段学校在建项目质量安全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指导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民办非企业相关登记工作。

 县人社局:负责新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公办教师招聘等工作。

 县委编办:负责新增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机构、编制配备等工作。

 县信访局:负责协调处理群众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综合分析信访信息,提出制定有关政策规定的建议。

 县应急局:负责应急事件处置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

 县融媒体中心: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利用公益广告等形式,宣传国家义务教育政策法律法规工作,加强对有关媒体刊登、播放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广告的监管工作。

 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负责辖区内薄弱民办学校停止办学、停止招生、分流学生过程中发生的不稳定问题排查处理。按照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的要求,在上报县教育局的同时,将其纳入社区管理台账进行追踪,协调并组织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维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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