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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重点信访矛盾纠纷情况汇报(范文推荐)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2-08-04 11:00:04 推荐访问: 信访 信访5年工作总结 信访与基层社会治理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镇重点信访矛盾纠纷情况汇报(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镇重点信访矛盾纠纷情况汇报(范文推荐)

2019年至2021年xxx镇共受理各类信访事项xxx件,包括电话、信件及到区镇实地走访、网络等各类途径反映的各类信访案件。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基本情况

(一)反映问题类别情况。从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来看,类型主要涉及土地房屋纠纷类、债权债务纠纷类、邻里关系纠纷类、婚姻家庭纠纷类、生产经营纠纷类、损害赔偿纠纷类等。

(二)矛盾纠纷调处情况及原因说明。目前,除调解完毕的矛盾纠纷之外,部分矛盾纠纷仍需要长期关注,持续做好稳控工作,部分无法进行调解的纠纷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土地纠纷问题。目前主要是土地调整问题。我国规定土地承包权30年不变,实际上人数各村在变化,嫁出的闺女不抽地,娶进的媳妇分不到地;去世的村民不抽地,出生的孩子到上学年龄还分不到地,造成了大量土地纠纷。比如xxx村五组土地调整纠纷,xxx村二组土地调整等矛盾纠纷。

2、劳务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农民工劳动工资等方面。务工人员本身法律意识薄弱,认识不够,缺乏必要的自我保护意识等原因,出现了大量劳务方面的矛盾纠纷,相关职能部门对《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不及时、不深入,使用人单位贯彻不得力,执行不严,未按合同履行义务。比如,农民工由于工资拖欠产生的矛盾,政府进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由于资金不到位,产生的施工单位和政府之间的矛盾,以及农民工和用工之间的矛盾。

3、经济合同纠纷。主要是拖欠农户农作物款项,企业亏损目前无力偿还。比如xxx公司分别和我镇xx、xxx、xxx等8个村的农户签订了制种玉米种植合同xxx亩,xxx拖欠农户制种玉米款,目前已达成分期支付协议。

4、家庭邻里纠纷。一是家庭赡养义务纠纷。比如xxx村xxx、xxx、xxx因赡养老人,引起矛盾。二是因家庭夫妻矛盾。比如xxx村xxx组村民xxxx无法忍受丈夫xxx的家庭暴力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前来村委会申请援助。三是邻里纠纷。比如xxx村民xxx在推地时将邻边xxx的地埂也推了,双方发生了争执。

5、损害赔偿纠纷。主要表现为发生各类侵权损害而发生的纠纷。比如2019年xxx村一名大学生在xxxx路练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因与驾校未达成赔偿协议,因此上访。

二、典型案例

(一)案例基本信息

【案情简介】

xxx年xxx月xxx日,xxx村民xxx向镇综治办反映其所在村组承包地已到了xxx年小调整的时间,村上出地人口不出地,进地人口进不了地,人地矛盾比较突出。综治办立即联系司法所,指派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调解过程】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调查处理,成立xxx镇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社会矛盾纠纷及案(事)件的排查、汇总、研判、决策、处置。发挥综治、司法、国土、农业、等各种资源和优势,多方协作,形成合力对相关问题及政策进行处理。最后,针对信访人提出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规定,1997年至2002年坚持农村承包土地“大稳定、小调整”原则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在个别农户之间小范围调整,做好“小调整”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小调整”只限于人地矛盾突出的个别农户,不能对所有农户进行普遍调整;二是“小调整”的方案要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审批;三是绝不能用行政命令的办法硬性规定在全村范围内几年重新调整一次承包地。自2003年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以来,第27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根据土地确权相关政策,土地承包自1998年至2028年30年不变,土地确权证具有法律效力,不得随意变更。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在1998年全国第二次土地承包之前,我镇有“五年小调,十年大调”的惯例,但在第二次承包后该惯例被废除。

【调解结果】

xxx年,我镇已完成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信访人提出请求镇政府给予协调解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镇政府不能随意要求村民调整土地,只能由农户自己之间经协商进行小调整。通过悉心解释和做思想工作,信访人对国家政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同意处理意见。

【案例点评】

当前农村主要矛盾纠纷就是土地纠纷,尤其是群体性土地纠纷涉及面广、影响大、时间长,往往具有疑难、复杂、群体性上访的特点。调解的方法应把握以下几个原则:一是要以点带面,一边调解一边宣传教育,使更多的农民懂得法律、知晓政策,来处理自己或身边的纠纷;二是调解过程和结果必须公开、公平、公正,不能与法律政策相抵触;三是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矛盾纠纷必须有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利用各方力量把矛盾纠纷调处到萌芽状态;四是充分利用调解委员会的职能和发挥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的作用,做到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要把握时机,利用土地确权来调处好各种土地纠纷,来稳定农村土地经营、流转程序。

xxx有限公司xxx建设项目,系xxx区招商引资和xxx年市列重点项目,项目位于xxx镇xxx村南滩,距离居民区直线距离xxx公里。项目总投资xxx亿元,规划占地面积xxx亩,项目建成后,可年存栏奶牛xxx万头,年产鲜奶xxx万吨。项目确定以来,我镇高度重视,镇政府和业主及村上干部群众代表就迁坟补偿事宜进行了研究,明确制定了迁坟补偿标准,并授权古城村在工作过程中可以对首批迁坟者按照补偿标准的双倍进行补偿。当日下午一组村民xxx余人前往市行政中心上访,区、镇两级领导和信访工作人员前往继续进行解释劝说工作,下午19时村民全部离开。区、镇两级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耐心向村民解释此项目的建设意义和答复村民的问题。村民对此表示不赞同项目落地,主要原因还是认为存在环境问题影响日常生活。经工作人员耐心劝说,至下午17时所有村民自发离开。

引发此次群众上访事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 个别职能部门对政策解释不到位是主要原因。个别职能部门在执行法律、法规和落实政策方面存在问题,没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没有细致耐心得向群众解释政策,导致政策落实不到位,失去了群众的信任;还有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一些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方针政策时,由于具体执行者认识上的偏差和方法简单机械等原因,执行不到位,使部分群众因利益受到损害而产生不满,以致引发群众上访,甚至是群体性事件。

2.群众对信访工作的误解是次要原因。一方面,一些群众对信访工作存在片面认识,有的认为只有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围堵各级政府领导机关办公场所,才能解决问题;有的法制观念淡薄,存在“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和“法不责众”的错误认识;有的受到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教唆和利用,出现串联上访甚至无理闹访缠访的现象。另一方面,在社会信息化的条件下,人们受到各种思想观念影响的渠道明显增多、程度明显加深,行为方式和社会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经济上、政治上、文化上的诉求也越来越多,这在客观上对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部分村组干部对信访工作不够重视是外部诱因。部分村组干部对做好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没有完全到位。解决信访问题的措施不够有力,该落实的没有落实,该解决的没有解决好,导致群众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同时,乡镇由于受编制限制,无法安排专职的信访工作人员,综治办干部由于事务太多,无法将主要精力放在处理信访问题上。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维稳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基层信访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新形势下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建立健全非正常上访终结机制,实现信访事件的有序退出,使信访维稳工作步入良性轨道,才能既确保群众合法权益,又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一)切实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从源头上降低上访频次。

一是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完善决策机制和程序,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建立健全人民建议征集制度,鼓励和引导人民群众对镇党委政府工作献计献策。二是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项目建设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对项目建设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三是坚持依法办事。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强化镇村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事务,坚决纠正限制和干涉群众正常信访活动的错误做法。四是改进工作作风。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坚持与群众共同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进一步畅通渠道,减少越级上访问题。一是突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重点。把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作为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一项重要制度,与下村调查研究、深入联系点、扶贫帮困等结合起来,提高工作实效性。党政领导干部每周至少1天到信访接待场所,接待群众来访。在坚持定点接访的同时,更多采取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领导包案等方式,集中解决重大疑难复杂信访问题。二是引导群众依法逐级反映诉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信访条例》,加快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严格落实《信访条例》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健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级表达诉求,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三是充分发挥法定诉求表达渠道作用。按照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严格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

(三)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对信访工作督查问效力度。一是健全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认真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二是健全督查督办信访事项工作机制。建立督查督办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解决和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的力度。对久拖不决、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疑难信访突出问题,列入镇党委政府督查机构督查范围,施行跟踪督查和问效。对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信访突出问题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推诿扯皮、不认真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动员多方力量,全面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一是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建立“两代表一委员”联系群众制度,组织离任村干部、老党员、老模范、致富带头人等参与解决和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相关工作。发挥镇村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优势,做好组织引导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权益工作。二是建立健全群众参与机制和激励机制。把群众工作触角延伸到家家户户,引导村制定符合国家法律的村规民约,运用道德、习俗、伦理的力量调节关系、化解纠纷。三是加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预防上来,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四是充分发挥村级网格长,网格员的作用。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完善信访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舆论引导和干部队伍建设。一是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包村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为解决和化解信访突出问题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强化舆论引导。加强对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党委和政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所付出的艰苦努力、取得的巨大成绩,大力推广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同时,选择典型案例,向社会曝光无理缠访闹访、违法聚集滋事而依法受到处理的行为。三是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镇村两级组织要重视和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充实信访工作力量,完善新提拔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接待群众信访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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