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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内控体系建设情况报告
为进一步提升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的通知》,从2019年8月起,检察院内控领导小组牵头开展了全区检察机关内控体系建设,从管理制度、风险防范、机构岗位、业务程序等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相关制度,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此次内控体系建设,第一次实现了全区检察系统内控体系建设的统建工作,第一次实现了全系统内部管理的全面调研和风险评估,第一次实现了覆盖六大经济业务领域的信息化落地,较好地达成了内控体系建设目标。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在对标对表中提升内控体系建设站位
始终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内控体系建设,牢牢把握《******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的要求,坚决贯彻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以钉钉子精神严格对标对表,确保将全区检察系统内控体系建设摆上位、抓到位。
(一)真学深学强化政治站位。院党组始终从贯彻***法治思想的高度、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构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的维度、从加强检察院党组政治建设,涵养机关政治生态的角度、从提升公共服务效能、提高内部治理水平的尺度认识和看待内控体系建设,坚持把树立和巩固内控意识摆上议事日程,注重从思想认识这个根子上寻求突破,不断在“强化法治思维、树立规则意识、增强制度自觉”方面统一思想、示范带头,将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到副处以上干部,通过全院大会、“三会一课”、办公会议等各类场合,深入传达学习关于加强内控体系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和最高检、财政部关于加强内控体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系建设的系列文件精神,从不同角度进行阐述教育,“抓好内控是履职、不抓内控是失职”的理念得到强化,有效提升了内控体系建设的政治站位。
(二)深查细照固化思想自觉。针对干部职工中存在的“内控体系建设事关职能部门、关键岗位,与自己关系不大”的认识误区和全员参与内控体系建设意识差、未形成廉政风险“大家谈”的实践现状,注重从反面案例中找教训、从细枝末节处谈危害,引导干部职工跟进学习《典型案例警示录》《正风反腐就在身边》专题片,组织开展“内控体系建设为何抓、抓什么、由谁抓、怎么抓”大讨论,有效消除了过往存在的积弊难除的懈怠情绪、瞻前顾后的观望思想,在全院营造了一种注重风险防范、重视诚实守信、积极履行责任的内控文化。全区检察机关干部职工的风险预警、自查自省意识明显提高,按规办事、闻过即改的行为愈加自觉,形成了“人人学内控、人人用内控、人人守内控”的良好氛围。
(三)对标笃行优化顶层设计。以《******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遵循,以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为指导,制定《关于建设全区检察院机关内控体系建设方案》,第一时间召开院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成立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系统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组织架构方案》,协调成立由院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内控体系建设领导机构,按照“单位全覆盖、内控成体系、制度趋完善、执行更有效”的要求,确立了“结合实际、注重实效、涵盖整体、突出重点、统一设计、分层实施、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建设原则,明确了检察机关内控体系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的建设目标,为顺利推进内控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坚持问题导向,在自我革新中消除内控体系建设痛点
始终把问题导向贯穿于内控体系建设全过程、各领域,坚持用全面、辩证、长远的眼光看待自治区检察机关内控体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实现瞄着问题去、追着问题走、带着问题抓。着力把化解重点领域的矛盾、破解关键环节的难题作为内控体系建设的突破口和落脚点,作为内控体系建设自我革新、自我净化的主抓手和发力点,实现了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有效确保了内控体系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沉下去找准风险点。自治区检察机关内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与北京用友政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成立调研工作组,分赴全区31个检察院,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薄弱环节、高风险业务,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排查、逐级汇总方式,通过集体座谈、个别谈话、问卷调查、查阅资料,进行“全员”“全程”“全面”廉政风险点“体检”,有效摸清了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在内控建设方面存在的组织领导机构不健全、内控管理制度不完善、权利运行机制不规范、关键岗位职责不明晰、信息保障手段不得力、风险控制意识不到位等6大类17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为内控体系建设找准了靶向。
(二)钻进去找准发力点。自治区检察机关内控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度重视内控自查自评结果的运用,全力做好调研评估的“下半篇文章”。针对全面调研和风险评估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多次召开内控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全面梳理内控组织架构、职责权限、制度机制、落实举措等方面情况,对内控体系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领导小组进行定期汇报,印发了《检察机关内部控制调研工作通报》,要求各基层院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全面分析原因,研究完善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的具体措施,形成整改意见和挂账销号表上报内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着力把“规划图”变成“施工图”,形成强力推进的良好局面,为深入推进问题整改、推动建章立制定下了基调。
(三)走出去找准结合点。自治区检察院内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学习最高检、财政部工作指导意见,积极借鉴上海、福建、青岛、广州等省市先进经验做法,结合全区检察机关内控工作实际,形成工作思路。向各基层院发送《内控制度建设征求意见通知书》,广泛听取北京用友政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专家和基层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深入汇聚民意民智,有效提升了内控制度建设效能。
三、聚焦核心业务,在融入全局中筑牢内控体系建设藩篱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坚持聚焦权力运行关键节点,扎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将财务监管与内部控制深度融合、协调推进,把自治区检察机关内控体系建设贯穿检察业务全过程,融入党建、业务、内部运行和干部队伍建设各层面,做到全程可溯、过程留痕、责任到人,有效化解了关键岗位风险和廉政风险隐患,让内控制度真正成为防止出错的“规”和“矩”,发现问题的“显微镜”和“放大镜”,整改问题的“鞭”和“尺”,为依法行使检察权,防范全区检察机关经济活动风险扎紧了笼子、筑牢了藩篱。
(一)注重上下联动,实施集中攻关。按照“总—分—总”的流程,由上至下一体推进内控体系建设。着力把组织机构建强,2019年底,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率先成立内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内控监督小组,并强力推进30个市县检察院内控领导机构建设,为全区检察系统内控体系建设奠定了组织基础。着力把岗位职责抓实,针对“分级授权、分事行权、分岗设权”的权力运行机制不完善问题,按照“依职定岗、以岗定责,建立AB岗、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等原则,全面梳理关键岗位设置和职责,将工作任务和责任细化到项、分解到岗,使后续责任追究有据可依。着力把制度篱笆筑牢,着眼增强制度的全面性、系统性、集成性,准确把握上级规范性政策文件要求,制定下发《全区检察机关内部控制规范化建设标准》及20个标准化附件,指导各市县检察院制订符合自身的制度规范,通过集中汇总审核、分类汇编下发,最终确定自治区检察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310项制度以及市、县两级检察院内控管理制度,区分国家法规、部委规章、地方法规文件、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规章制度、各市县人民检察院规章制度五个层次汇编印制内控管理手册339本,初步形成覆盖经济业务活动的制度框架。
(二)组织试点带动,实施重点突破。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全区检察机关内控体系建设项目进度的影响,自治区检察院内控领导小组审时度势,按照自治区、市、县(区)三级进行建设,先期在自治区检察院、银川市检察院、西夏区检察院开展内控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试点中,自治区检察院内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试点单位认真学习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围绕人、财、物、事等重点事项,针对现有制度办法中规定模糊、不易操作的规章,从制度框架的顶层设计到职责权限的整体表述,从文字表述的微观细节到附件表格的具体填列进行集思广益,征集了诸多合理化、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使内控制度建设兼具流程化、指标化、简单化;坚持边修订、边实施、边完善,针对制度的有效性、过程的完整性、流程的便捷性进行实践验证,将内控制度全部嵌入信息化业务流程,分别解决内控制度从无到有、符合要求和执行管用的问题,构建了一套兼具指导性、操作性、规范性、可量化、可考核、固定完整的业务流程和制度规章体系,为顺利推进全系统内控体系建设破了题、引了路。
(三)坚持科技推动,实现整合升级。按照“总体规划、全面建设、分级应用”原则,依托最高检统配的检务保障信息系统,着眼实现检务保障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进一步发挥内控管理预警功能,提升各级检察机关综合保障能力,规范财政资金内部管理流程、强化内部风险控制,有效防止全区检察机关执行制度不规范、履行程序不严格的问题,将内控六大经济业务流程嵌入检务保障信息系统,根据新会计制度要求对检务保障信息系统原有的指标管理、事前审批、网上报销、账务管理、财务报表五个模块进行了升级改造,增加门户(含单点登录)、个人财务服务、领导决策分析、项目库管理、预算绩效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动态监管管理、机关事务管理、薪酬管理、审计数据输出、业务装备管理、计财档案及影像管理功能及接口。通过检务保障信息系统反复测试,最终确定可执行的业务流程共33条,使内部控制切实落实到经济业务流转的各个业务节点,保障经济业务流程标准、数据安全、审批环节可追溯,推进了检务保障信息系统和内控信息系统更加实用管用好用。
四、力求善作善成,在狠抓落实中打通内控体系建设末梢
院党组牢固树立“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理念,牢记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充分发挥院内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监督小组的职能作用,抽调各处室责任心强、业务素质好的干部作为成员,抓准抓牢内控体系建设成果落实的重点、要点、难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做到真刀真枪破除障碍、动真碰硬解决问题,有效强化了权力约束、加强了制度刚性。
(一)抓验收,催生落实效力。2020年10月,区检察院内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监督小组按照制定检查方案、组织开展自查、实施重点检查、制作工作底稿、形成检查报告、发布整改通报、上报整改报告7个环节,围绕内控建设组织情况、议事决策机制执行情况、制度执行情况、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管理情况、预算业务管理控制情况、收支业务管理控制情况、资产业务管理控制情况、采购业务管理控制情况、合同业务管理控制情况、检务保障信息系统模块使用情况10个方面制定66项细则,抽调各市县检察院相关人员组成5个检查验收组,对30个市县检察院内控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有效破除了内控体系建设落实不深不细的问题。
(二)抓培训,提高落实能力。结合检查验收和自查自纠结果,自治区检察院内控领导小组组织专业人员对全区31个检察院全体干部职工,组织了一场面向检察系统全员的内控制度建设培训宣传活动,就内控建设的重要意义及过程、检察业务重点经费的主要规定及更新变化、内控建设六大经济业务流程及管控风险、内控信息系统的运用作了完整详细的培训并进行了现场答疑解惑。各市、县检察院普遍感到很解渴,进一步认清了内控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提高了新标准体系和制度规范下工作能力,有效巩固了内控体系建设成果。
(三)抓考评,凝聚落实合力。突出考评目标导向, 强化各单位内控主体意识,坚持内控自评与综合考核工作相结合,全面运用自治区检察机关内控管理体系与信息化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聚焦重点工作和关键风险点,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4个方面设立12个指标,对全区检察院系统内控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价。通过“自评+他评”的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整改综合考评中梳理出的问题,推动制度执行和治理能力全面提高。充分发挥内控考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将内控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测评、推优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全区检察院系统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效推动了财政内控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抓问责,强化落实动力。着力压实内控责任,进一步明确内控工作领导小组的主体责任、院主要负责同志和处室负责人在本院、本处的直接责任以及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坚持把检务督察同内控执行监督有机结合,把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判断各级检察院、全体干部职工履职尽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构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的重要指标,强化对业务工作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权力运行的监督,确保履其职担其责。各院内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不定期组织对本院内控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在全院通报,对可能触发内控风险的,及时提醒纠正;对违反内控制度的,严肃问责、追究责任,有效确保了内控体系各项制度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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