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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最新司法局工作纪实(合集)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3-04-07 17:36:03 推荐访问: 司法局 司法局) 司法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最新司法局工作纪实(合集),供大家参考。

2023年最新司法局工作纪实(合集)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司法局工作纪实篇一

——临西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工作纪实

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推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司法,2010年7月13日,临西县人民法院成立巡回法庭。

巡回法庭坚持以“三个至上”为指导,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指针,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充分体现司法工作的“两便”原则,通过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就地宣判等方式,对案件进行现场审理,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提高法律意识,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巡回法庭主要审理涉及赡养、扶养、抚养、追索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纠纷、不动产权属纠纷等案件;
在本地影响较大,具有典型法制宣传教育意义,有利于扩大办案社会效果的案件;
当事人因农忙、交通、健康状况等原因到法院参加诉讼有困难的案件。

成立以来,法庭共审理案件61件。其中,调解32件,撤诉21件,调撤率86.89%。在审判活动向案发现场、田间地头、群众身边延伸的同时,开展了一系列方便群众诉讼的司法服务活动,使涉诉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对民生的关注与关怀。

把案子办在百姓的饭桌上

一个绿树成荫的小院,一张结实矮小的饭桌,对于巡回法庭的法官

来说,都可以成为办公场所、办案法台。

中秋前夕,该院受理了原告冯某与被告蒋某离婚一案。案件转入尖冢法庭后,由庭长马士彪承办。马庭长随即向原告了解案情。原告为女方,被告是上门女婿,两人结婚三年,但一起生活时间很短。被告长期在外打工,且始终不告诉原告地址,原告只掌握被告一个手机号码。结合案件情况,马庭长告诉原告要心平气和的通过电话与被告沟通交流,劝解被告主动回来协商解决,这样可以减少诉讼费用,缩短诉讼周期。同时,还将自己的电话告诉原告,以便被告回家后及时联系。

9月22日,中秋节放假的第一天,也是旧历的八月十五。早晨五点多,原告给马庭长打来电话,告知被告突然回家,两人就婚姻问题不能谈拢,被告因此脾气火爆,正收拾衣物准备再走。马庭长闻之让原告极力安抚被告,顾不得洗脸、刷牙,立即向主管院长汇报情况,并召集法庭干警火速驱车赶往当事人所在地——尖冢镇蔡辛庄村,到原、被告家中还不到六点半。

当时,原告哭泣不止,被告情绪激动。法庭干警将两人分开,马庭长耐心倾听了被告关于婚姻家庭情况的具体陈述,稳定了被告情绪,也掌握了当事双方的心理特点和离婚原因。同时意识到,此案如果不能迅速处理可能会使矛盾激化,甚至造成严重后果。于是,法庭干警在原、被告家的饭桌前,组织双方即时进行调解。

马庭长避开本案,首先给他们将做人的道理,树立他们对生活的信心,并援引了一些别人的离婚案件,引导双方以更理智的心态面对感情困境,也让他们明白离婚后仍然会有一片新天地。通过三个多小时的疏

导工作,逐渐取得了双方的信任,为成功调解打下了基础。之后,切入案件正题,分析两人婚姻具体情况,目前尚无儿女,无财产,基本无其他争议,如果确无夫妻感情,结束这段有名无实的婚姻对双方均是有利无弊。被告冷静下来,细细考虑了一番,最后说:同意离婚,但今天必须把所有手续办妥。马庭长立即表示:不管今天怎么加班,也一定要把这个事情办好。这时已近上午十一点,法庭干警连早饭都还未来得及吃。为减少时间,大家与原、被告同挤一辆车回到法院,马庭长在路上就文书打印和印章加盖联系了办公室相关人员。上午十一点四十分,双方顺利领取民事调解书。因被告仍要去石家庄打工,原告也需回家,马庭长再次驱车将他们送到了汽车站。

案件的妥善解决及法官的贴心服务,使原、被告由衷的说:“真是太感谢了,没想到法院的人这么好,俺一辈子也忘不了!”,“休息日还得麻烦你们,俺想都没想到这么快就办完了,谢谢你们了!”。

把案子办在百姓的床头上

尊老、敬老、爱老、助老作为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灿烂文化而源远流长。对于巡回法庭的法官来说,秉承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也是他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7月中旬,河西法庭受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河西镇孟五里村71岁的原告张某身患癌症,常年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张某虽有两个儿子张甲、张乙,但多半年来总是以各种原因攀比、推诿,拒不履行赡养义务。这段时间,张某只能依靠好心的邻居、亲戚帮忙照顾,勉强生活。诉讼前,张某与儿子再次因赡养问题发生争执。于是,张某一纸诉

状将两个儿子诉至法庭,请求法庭判令二人支付赡养费,并照顾张某的日常生活,轮流进行护理。

河西法庭素有巡回办案的好传统。结合具体案情,赵强庭长考虑到原告年逾七旬,体弱有病,且行动不便,就地审理能够用法律和舆论的力量规范群众的思想与行为,利于宣传尊老敬老的社会风尚,促成敬老爱幼的良好风气。于是,他确定了“开庭到床头,释疑到心头”的工作思路,决定把开庭地点定在张某病榻前,并邀请村干部一同参与做工作,以化解家庭纠纷,让老人安度余生。

开庭前,该院主管民事的李多强副院长及承办人赵强庭长多次到张某所在地向村委会和周围群众了解案情,并与张甲、张乙促膝谈心,耐心细致的做说服教育工作。8月27日上午,该案开庭审理,李多强副院长又亲临现场进行指导。庭审中,赵庭长以拉家常的方式,贴近当事人心理,拉近之间的距离,听张某在床头叙述了事情的经过,以及两个儿子的转变原因。同时,也给予张甲、张乙平等的发言权,耐心听取他们心中的怨气。赵庭长区分情况分别褒扬或批评,既讲法理,又讲情理,结合村委会和旁听村民的评论,把张甲、张乙说得幡然悔悟,点头称是。在此基础上,赵庭长主持调解,结合农村实际生活水平及张甲、张乙的经济负担能力,就张某的赡养费和轮流护理问题,双方很快达成了调解协议。这间简陋的农家小屋里,原本上演的一幕父子反目,对簿公堂的人间悲剧,最终在赵庭长的诚心化解下,当事双方终于摒弃前嫌,重归于好。看到儿子侍奉如初,今后生活也有了依靠,躺在病床的张某不禁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为扩大案件审理效果,庭审结束后,赵庭长又对前来旁听的村支两委和旁听群众讲解了有关赡养的法律法规,并针对农村法律观念淡薄的特点,结合先前承办案例,作了一次生动的法律讲座。一位旁听的村委委员说:“巡回法庭既方便了群众,也强化了村干部们知法、守法、护法的观念和意识”,一位旁听的老人更是兴奋的说:“有法律为我们作主,有法官为我们撑腰,往后我们不愁没有好日子过了!”。

把案子办在百姓的地头上

近年来,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频发,该类案件关系农民日常生活,处理不当必定不利于农村的和谐与稳定。为此,该院专门选派精干审判力量,组成巡回法庭,深入农村调查取证,巡回办理此类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9月12日,吕寨乡陆村王某一家四口为原告,向该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叔伯兄弟王甲、王乙二人返还土地9.38亩。事情缘于十几年前,二轮承包时,王某一家原在本村承包土地,后因外出打工将土地交由石某代为耕种。1999年,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时,王某委托石某代签,但石某却以自己名义把自家土地和王某一家土地共同签在一份合同书中。2006年,石某病逝,其一生未婚,无妻无子。后石某所种土地被王甲、王乙二人强占。今年上半年,王某一家从外地返回,多次索要土地未果。此事并经村委会、乡政府、县政府、及当地有威望群众调解,均无成效。

了解以上案情后,考虑案件当事人系叔伯兄弟关系,该院没有急于立案,以免激化兄弟之间的矛盾。而是按照庭、室分工,启动诉前调解

程序,将案件交由临西镇法庭调解。

临西镇法庭陈维贤庭长认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原告一家是否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本案的关键。一方面,这决定本案是否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
另一方面,原告一家虽然主张权利,但并无土地承包合同书,故实际取得承包经营权也是支持王某诉请的事实依据。据此,陈庭长先向县档案局调取石某、王甲、王乙的土地承包合同,后赴该村向时任、现任村支两委干部,及相关群众了解情况。查明二轮承包时,该村每人大致分地2.325亩,石某未婚,一人独居。在此基础上,审查石某合同,发现其一人承包土地11.63亩,显然其中存在问题。再次召集相关人员追本溯源,部分年长村干部以及石某亲戚均承认了石某曾经耕种王某一家土地的事实,以及石某与村委会签订的承包合同确实应当包括王某一家四人的承包土地。

至此,陈庭长心里有了底数。于是,找到王甲、王乙协调此事。一开始,二人态度傲慢,对王某是否有地存有疑义,认为其多年不在家,村委会根本没有发包土地,自己所种土地与其无关。陈庭长拿出石某的承包合同书,及之前向相关人员所作的各种调查、证明材料,并向王甲、王乙阐明事情由来,打消二人疑问。之后,陈庭长深入田间地头,邀请村支两委、当事双方共同来到现场,对石某、王甲、王乙按照合同应当承包土地,以及王甲、王乙实际耕种土地进行了实地测量。在铁的证据面前,王甲、王乙承认了自己耕种石某土地的事实。陈庭长指出,如果仅是石某土地,应在石某去世后交还村委会重新发包;
如果包括王某的土地,王某主张时,理应主动归还。作为亲戚,怎么能够强行侵占呢?

一席话说的王甲、王乙羞愧难当,当即表示,本季作物收获后,一定返还耕地,并保证与王某一家重归于好。王某也亮明了态度,肯定不计前嫌,今后三家继续往来,和好如初。

事情至此本已解决,但接下里的退地事宜又引出了棘手问题:王某与石某土地混合一起,两家土地如何区分;
王某没有承包合同,今后权利如何维护;
王甲、王乙退回的石某土地如何处理。于是,陈庭长再次找到村委会,协商以上问题,并五次会同村委会到现场查看土地质量,测量土地面积,合理为王某确定了9.38亩土地。剩余土地作为石某土地退还村委会,暂作该村机动地处理。此外,在陈庭长的组织下,按照具体的土地位臵和面积,村委会还与王某一家另行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书,确保了王某今后能按合同约定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

把案子办在百姓的心坎上

巡回办案旨在贴近百姓,方便诉讼。为此,法庭坚持将“满足群众诉求”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将实事做到群众的心坎上,彰显了巡回审判的时代价值和时代意义。

8月9日下午三点半,该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待了一位六十余岁的老人路某。经询问,路某系衡水景县人,2009年在某公路工程公司打工期间,该公司欠薪2万元,负责人为路某写下欠据。之后,路某多次索要,该公司拒绝支付。该公司现在临西县内施工,公司负责人为保定满城人。当时,工程已完工,次日即将撤离工地。无奈之下,路某只好来到该院,申请保全该公司车辆。鉴于情况紧急,维护申请人权益刻不容缓,立案庭庭长郭霞立即呈报主管院长,主管院长当即决定,受理并裁定保全。

办完立案手续后大约四时许,郭庭长迅速组成了巡回法庭,与申请人共同赶赴河西镇工地。

法庭最初确定的方案是先进行诉前调解,如调解不成,再进行诉前保全。但见到该公司负责人崔某时,崔某系23岁的年轻人,情绪颇为激动,认为法院来了有失面子,坚决不同意调解,并将旅行箱放入车内,准备撤离工地。巡回法庭即时评议,一致认为调解工作难度较大,事情不容拖延,应当采取保全措施,遂向崔某出示了车辆扣押裁定。崔某拒不履行,扬言如敢扣车,就把车砸了!出于这种情况,干警们机智沉着应对,在闷热的房间里,对当事人释法、劝解,大汗淋漓,制服全透。期间,郭庭长还接到家里的电话,孩子发烧到39°,让她速回!但她对家人说,你们带孩子去医院吧,我的工作必须做完!经过四个多小时的心理疏导,已近晚上九点,崔某被法官的敬业精神感动了,思想也有所转变,自愿交出车钥匙,同意法院扣押车辆。

8月10日、11日连降大雨。12日上午,崔某来到法院,要求交2万元担保金把车开走,但不同意调解,坚持把官司打下去。郭庭长见其这样,知道是碍于情面,不肯认输。但这种想法已经偏离了事情处理的正常轨道,不能任其发展。遂向其说明斗气不是处理事情的方法,任何纠纷早晚都要了结,作为被申请人应当审查对方主张是否成立,是否有免责理由,如果没有,应以正面解决为宜;
如不成立或可以免责,法院也可以协调解决。坚持诉讼对双方不仅费时费力,而且也浪费了司法资源,毫无可取之处。一席话深入浅出,鞭辟入里,且蕴含了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说得崔某不仅低下了头。

之后,郭庭长围绕“立足调解、妥善处理”的办案方针,组织双方再次进行了调解。一方面从案件责任承担、诉讼投入、减轻诉累方面出发进行说服教育,一方面从争议焦点、利益平衡点、法理和情理的融合点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经过两个多小时的真诚调解,终于缓和了双方的对立情绪,并就工资给付达成一致,某公路工程公司当即履行。崔某对该院法官的敬业精神和为民意识感到由衷的敬佩,路某也对郭庭长说:“我跑了20多趟都没要来的钱,这么快就让我拿到了,谢谢郭庭长,你们法院真是让我太满意了!”。

“床头”也好,“地头”也罢,都是临西法院以巡回审判为载体、深入推进“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一个个缩影。他们时刻用自己的爱心、热心和耐心,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基层法官的良好形象;
更用“公正”、“廉洁”、“为民”的音符,演奏了一曲曲和谐的司法动人乐章!

司法局工作纪实篇二

“我的这个案子从立案到开庭再到判决,每个环节我都能清楚的了解,没想到法院的审判工作会这样公开透明,今天我虽然败诉了,但我输得心服口服,这样的法院我相信,我服从这个判决结果。”这是武胜县法院乐善法庭对一起借款合同案件宣判后,当事人张某走出法庭后的感慨。

这一幕仅仅是武胜法院乐善法庭司法公开工作的一个剪影。近年来,武胜法院乐善

法庭坚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想办法、添措施,不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拓展公开范围,创新公开方式,把司法公开向全面公开、全程公开、实质公开纵深推进,让审判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取得显著成效。

让公开公正看得见

乐善法庭立案接待室墙上挂满了精心制作的展牌,展牌用通俗易懂、简明扼要的语言和图表,将立案所需材料、法庭受理案件范围、减免缓诉讼费用程序和条件、案件审理期限、承办法官及书记员信息、法庭作息时间等一一公布上墙,让当事人能够一目了然地了解打官司的整个流程。此外,法庭还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担任诉讼引导员,对初次诉讼、年纪较大等诉讼能力较弱的当事人进行指导,降低当事人的诉累。

老孟是河南郑州一家兽药公司的销售员,他负责广安片区药品的销售。一年前,老孟卖给乐善镇经营鸭场的张某一批兽药,价值1万元,当时张某向老孟出具欠条,约定药款于2013年1月20日前付清。然而付款期限届满后,老孟多次找张某催收药款,张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无奈之下,老孟想到通过法律讨回药款。但老孟担心自己是外地人,对法律又不太了解,对如何打官司更是一窍不通。老孟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到法庭后,法庭王庭长热情地接待老孟,了解情况后,王庭长带着老孟到立案流程图前进行讲解,告知他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向法庭提交身份证明、诉状、欠条以及其他能够证明买卖关系的材料,并缴纳诉讼费用,同时提醒老孟诉讼主体一定要罗列公司。在王庭长的指导下,老孟顺利地立了案,该案后来经过调解,老孟很快拿到药款。打完官司后,老孟高兴地说:“乐善法庭的做法轻松地解决了我的纠纷,也让我看到司法真正在维护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这样的法庭值得老百姓信任。”

请进来加强司法监督

“当事人提交证据时,应由书记员转交审判长。”“原告进行法庭辩论时陈述了一些与辩论焦点无关的观点,法庭没有及时阻止。”这是乐善法庭邀请的辖区8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一起买卖合同案件后,正在对庭审进行点评“挑刺”。

为更好地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促进司法公开,乐善法庭不断转变工作方式,变简单的邀请代表旁听为邀请代表“挑刺”,庭审结束之后,由人大代表对庭审过程进行评议,重在提出问题、挑出毛病,借此不断规范庭审、提高能力。

这边点评“挑刺”热火朝天,那边暗访“挑刺”悄然开始。应该庭庭长邀请,数名来自不同岗位的人大代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法庭干警司法行为、工作纪律、作息、卫生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着重考察法院门是否难进、干警脸是否难看、当事人问题是否难答。“我先后多次参加了法庭的视察和旁听工作,亲眼目睹、亲身感受乐善法庭在推进司法公开方面作出的努力,现在想挑刺都很难挑出来了。”提起乐善法庭司法公开成效,一名人大代表赞不绝口。

走出去增强宣传实效

乐善法庭还积极改变工作思路,大力组织开展“法官进社区”、“送法进乡村”、“坝坝法庭”等活动,通过送法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巡回审理、就地办案,用群众熟悉的身边人、身边事现身说法,加大法制宣传的辐射面,让司法公开取得真正的实效。

乐善法庭尤其重视关爱留守儿童,认真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由法庭庭长担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与行政机关配合,开展模拟法庭等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活动。今年7月12日,乐善法庭在普兴小学定期举行年度法制课,乐善法庭王庭长为全校数百名师生讲了一个生动的法制故事:2012年5月的一天,乐善镇某小学五年级学生小李与小张因为在打篮球时互相碰撞了一下,继而发生口角、打架,小李的右眼被小张打伤,造成右眼残疾。小李的父母将小张的父母告上法庭,要求小张父母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经乐善法庭审理获得支持。王庭长还结合这起涉及校园安全的案件解读相关法律知识,教育学生在玩耍时要注意保护自己和他人,要学会谅解和包容,要自觉运用法律知识正确处理矛盾纠纷,具有典型的教育意义,也为学校教育管理敲响了警钟。

法制教育课结束后,许多老师说听了这个案例后心情十分沉重,在为小李同学感到深深惋惜的同时,也觉得自己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重大,纷纷表示将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关心关爱学生的健康成长,避免这样的悲剧发生。同学们也表示,会吸取小张同学的教训,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与同学和睦相处,宽容他人,遇事学会冷静,切忌冲动。

两年多来,乐善法庭共举办法制课11次,受教育人数8000余人次。通过深入推进“走出去”活动,乐善法庭公正司法工作得到社会和群众的大力支持,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司法局工作纪实篇三

法庭司法公开工作报告

“我的这个案子从立案到开庭再到判决,每个环节我都能清楚的了解,没想到法院的审判工作会这样公开透明,今天我虽然败诉了,但我输得心服口服,这样的法院我相信,我服从这个判决结果。”这是武胜县法院乐善法庭对一起借款合同案件宣判后,当事人张某走出法庭后的感慨。

这一幕仅仅是武胜法院乐善法庭司法公开工作的一个剪影。近年来,武胜法院乐善法庭坚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想办法、添措施,不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拓展公开范围,创新公开方式,把司法公开向全面公开、全程公开、实质公开纵深推进,让审判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取得显着成效。

让公开公正看得见

乐善法庭立案接待室墙上挂满了精心制作的展牌,展牌用通俗易懂、简明扼要的语言和图表,将立案所需材料、法庭受理案件范围、减免缓诉讼费用程序和条件、案件审理期限、承办法官及书记员信息、法庭作息时间等一一公布上墙,让当事人能够一目了然地了解打官司的整个流程。此外,法庭还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担任诉讼引导员,对初次诉讼、年纪较大等诉讼能力较弱的当事人进行指导,降低当事人的诉累。

老孟是河南郑州一家兽药公司的销售员,他负责广安片区药品的销售。一年前,老孟卖给乐善镇经营鸭场的张某一批兽药,价值1万元,当时张某向老孟出具欠条,约定药款于2013年1月20日前付清。然而付款期限届满后,老孟多次找张某催收药款,张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无奈之下,老孟想到通过法律讨回药款。但老孟担心自己是外地人,对法律又不太了解,对如何打官司更是一窍不通。老孟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到法庭后,法庭王庭长热情地接待老孟,了解情况后,王庭长带着老孟到立案流程图前进行讲解,告知他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向法庭提交身份证明、诉状、欠条以及其他能够证明买卖关系的材料,并缴纳诉讼费用,同时提醒老孟诉讼主体一定要罗列公司。在王庭长的指导下,老孟顺利地立了案,该案后来经过调解,老孟很快拿到药款。打完官司后,老孟高兴地说:“乐善法庭的做法轻松地解决了我的纠纷,也让我看到司法真正在维护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这样的法庭值得老百姓信任。”

请进来加强司法监督

“当事人提交证据时,应由书记员转交审判长。”“原告进行法庭辩论时陈述了一些与辩论焦点无关的观点,法庭没有及时阻止。”这是乐善法庭邀请的辖区8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一起买卖合同案件后,正在对庭审进行点评“挑刺”。

为更好地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促进司法公开,乐善法庭不断转变工作方式,变简单的邀请代表旁听为邀请代表“挑刺”,庭审结束之后,由人大代表对庭审过程进行评议,重在提出问题、挑出毛病,借此不断规范庭审、提高能力。

这边点评“挑刺”热火朝天,那边暗访“挑刺”悄然开始。应该庭庭长邀请,数名来自不同岗位的人大代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法庭干警司法行为、工作纪律、作息、卫生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着重考察法院门是否难进、干警脸是否难看、当事人问题是否难答。“我先后多次参加了法庭的视察和旁听工作,亲眼目睹、亲身感受乐善法庭在推进司法公开方面作出的努力,现在想挑刺都很难挑出来了。”提起乐善法庭司法公开成效,一名人大代表赞不绝口。

走出去增强宣传实效

乐善法庭还积极改变工作思路,大力组织开展“法官进社区”、“送法进乡村”、“坝坝法庭”等活动,通过送法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巡回审理、就地办案,用群众熟悉的身边人、身边事现身说法,加大法制宣传的辐射面,让司法公开取得真正的实效。

乐善法庭尤其重视关爱留守儿童,认真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由法庭庭长担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与行政机关配合,开展模拟法庭等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活动。今年7月12日,乐善法庭在普兴小学定期举行法制课,乐善法庭王庭长为全校数百名师生讲了一个生动的法制故事:2012年5月的一天,乐善镇某小学五年级学生小李与小张因为在打篮球时互相碰撞了一下,继而发生口角、打架,小李的右眼被小张打伤,造成右眼残疾。小李的父母将小张的父母告上法庭,要求小张父母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经乐善法庭审理获得支持。王庭长还结合这起涉及校园安全的案件解读相关法律知识,教育学生在玩耍时要注意保护自己和他人,要学会谅解和包容,要自觉运用法律知识正确处理矛盾纠纷,具有典型的教育意义,也为学校教育管理敲响了警钟。

法制教育课结束后,许多老师说听了这个案例后心情十分沉重,在为小李同学感到深深惋惜的同时,也觉得自己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重大,纷纷表示将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关心关爱学生的健康成长,避免这样的悲剧发生。同学们也表示,会吸取小张同学的教训,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与同学和睦相处,宽容他人,遇事学会冷静,切忌冲动。

两年多来,乐善法庭共举办法制课11次,受教育人数8000余人次。通过深入推进“走出去”活动,乐善法庭公正司法工作得到社会和群众的大力支持,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司法局工作纪实篇四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

事迹材料

公开审判是宪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程序制度。推进司法公开,弘扬司法民主,加强监督制约,始终是当前司法改革的重中之重,也是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所在。近年来,我院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的精神为指导,结合《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的具体要求,把推行司法公开、党务公开作为推进司法规范建设和促进司法公正效率的重要切入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增强司法公开、党务公开透明度,规范司法自由裁量权,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对此,我院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司法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公开意识

组织领导到位。我院专门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司法公开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及督查室,由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明确各自工作职责,为有效推动司法公开工作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思想认识到位。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司法公开工作,将其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多次专题研究。组织全院干警学习最高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以及《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切实提高全院干警对司法公开工作的认识。

二、围绕三步环节,落实公开内涵

(一)立案信息公开,完善便民举措

1、公开立案流程。我院在立案大厅以公告牌的形式,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立案流程、法律文书样式、诉讼费用标准、缓减免交诉讼费程序和条件、当事人权利义务等内容。帮助当事人全面、详细地了解整个立案流程。为方便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处理情况,我院建立了案件信息网上查询系统,内容包括案件的案号、立案日期、案由、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案件承办人和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案件流程等。

2、完善导诉服务。我院在立案大厅设立立案、信访服务窗口,设置导诉台,配备导诉人员,告知诉讼风险、查询案件信息、解答诉讼疑问、引导当事人合理选择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进行信访接待答复等。

3、受理情况及时通知。我院重视及时将案件受理情况告知当事人,急当事人之所急,尽可能为当事人节省时间、降低诉讼成本。对于不予受理的,应当及时将不予受理裁定书、不予受理再审申请通知书、驳回再审申请裁定书、驳回申诉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依法送达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告知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

(二)审判流程公开,规范庭审运作

1、严格执行公开审判。我院严格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允许当事人近亲属、媒体记者和公众旁听。本着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旁听和庭审报道规则,我院多措并举,致力于消除公众和媒体知情监督的障碍。具体措施是建立案件邀请旁听制度,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者有关方面关注的案件,除法律规定不允许公开审理外,一律公开开庭审理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者有关方面代表旁听庭审;
完善庭审旁听制度,对依法可以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允许旁听,并优先保证当事人近亲属旁听的需要;
建立健全新闻媒体旁听和报道庭审制度,确保媒体旁听不受限制我院大法庭还设有媒体席,并设立同步庭审视频室,对那些无法当场旁听的公众,还可以通过庭审视频、直播录播的方式了解到案件审理情况。

2、抓好抓实程序公正。我院重视证据在案件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严格把握对证据“三性”的审查,所有证据均要求在法庭上公开并质证,对于能够当庭认证的,均予以当庭认证。对于案件的证人及鉴定人,我院严格要求,逐年提高其出庭比率。对于未能在审限内审结的案件,我院均能在法定期限届满前中止诉讼或延长审限,并能及时将该情况告知当事人。对于需要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我院均向当事人宣布了审委会委员名单,以保证当事人能够行使其申请回避的诉讼权利。

3、重点开展答疑释明。我院要求各业务庭在裁判文书送达时,由承办法官向当事人重点解释经庭审查明的事实、认定的证据、采信证据的理由以及裁判的法律依据,并主动征询当事人对判决有无疑问,对于当事人就判决内容提出的疑问,耐心进行解释,特别是抓住诉讼当事人争议或反复纠缠的突出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说理,努力追求胜败双方都服从和尊重裁判。

(三)执行信息公开,解决“执行难”问题

1、完善执行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我院在本院网站上,公开了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收费标准、执行风险、执行规范、执行程序等信息。在执行案件信息查询系统中公开了当事人情况、立案信息、被执行财产信息、执行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书、执行中止情况和理由、结案信息、执行异议信息以及变更、追加被执行人阶段的听证信息等。对选择鉴定、评估、拍卖等机构的过程和结果,全面向当事人公开;
对执行款项的收取发放、执行标的物的保管、评估、拍卖、变卖的程序和结果等重点环节和重要事项,及时告知当事人,使执行工作在双方当事人监督下进行。

2、实行重大执行手段告知制度。我院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重大措施后,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双方当事人。公开选定评估、拍卖机构的条件、程序,向社会公布选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名单。案件执行中委托评估、拍卖的,向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公开评估、拍卖的过程和结果。

3、加大对“老赖”的曝光力度。我院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公布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财产状况、执行标的等信息。对于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完成执行行为的,我院均能及时向申请执行人说明原因。

三、强化三类制度,保障公开质量

(一)完善听证制度,保障当事人知情权

我院在开庭审理中,对于审理程序之外的涉及当事人或者案外人重大权益的案件实行公开听证,并将听证事由、时间地点、听证法官、听证参加人的权利义务予以公告。我院注意在听证工作中扩大听证范围,在审查刑事、行政、执行申诉案件及民商事申请再审案件中普遍推进听证制度,并公开听证事由、时间、地点和听证合议庭成员及承办人信息,扩大听证参加人范围,全面接受听证参加人的监督,依法保障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各级人民法院普遍将听证范围扩大到涉诉信访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机关和组织、律师、专家学者、信访机构领导、信访人的亲友和同事、邻居等相关人员共同参与听证。

(二)规范文书公开,便宜群众监督

裁判文书是案件处理结果的载体,实行裁判文书公开,有利于接受当事人和群众对案件的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近年来,我院在裁判文书中公开了诉讼过程和程序,充分表述当事人各方的诉辩意见,阐述当事人举证、质证的内容;
加强裁判说理,在裁判文书中全面公开证据采信情况及理由,对当事人的请求和主张详细论证支持与否的理由,做到说理公开,当事人胜得明白,输得服气;
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的规定,实行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制度,并注意上网文书中个人信息的保护,对文书中涉及的个人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信息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平衡好公众知情权与个人隐私之间的关系。

(三)畅通审务公开,注意与公众的沟通联络 在审务公开方面,我院充分利用法院网站或者其他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工作流程、管理制度、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并公布重大案件审判情况、法院重要活动部署和规范性文件等信息;
积极利用媒体宣传法院工作,并对网络舆论进行合理疏导。

四、建立三项机制,奠定公开基础

(一)考评督查机制。由我院司法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具体落实司法公开工作,并按照示范法院的考评标准,严格要求各项工作的开展,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对违反司法公开规定,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查处。

(二)举报投诉机制。

我院为保证司法公开工作取得应有效果,确保各项工作按照预先规定开展,在我院网站及立案大厅设立投诉电话、举报投诉邮箱,以及时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三)物质保障机制。

我院领导高度重视司法公开工作,着力解决立案大厅及审判法庭的设施、技术建设,分配专人管理法院网站,使对网站的更新维护常态化,一系列的资金、技术投入,为司法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我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凭借以上一整套措施方案的有序有效运行,使得我院在司法公开工作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然而,是否符合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要求,敬请上级领导考核指导。

司法局工作纪实篇五

司法工作公开内容

一、业务范围

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服务、普法宣传、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审前社会调查工作。矛盾纠纷排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文明小区建设。

二、工作内容

1、处理纠纷和信访,并进行登记。

2、结合实际需要进行有关的政策、法规、法、律、法令和道德风尚的宣传教育。

3、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安置和 帮助教育。

4、做好审前社会调查工作。认真入户调查

5、搞好民事纠纷排查,避免矛盾激化。

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范围“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

7、有防范队伍、有防范设施有良好的卫生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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