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学生交通安全制度(四篇),供大家参考。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1.凡是进入校内的"各种车辆(救护车、消防车等除外),一律限速在10公里/小时内,严禁驾驶员超速驾驶,严禁无证驾驶。
2.因学校场地的限制,校内各校道、体育场等空地严禁师生驾驶机动车进行练习。
3.全体师生须遵守校内道路交通规则,驾驶员要减速行驶,遇到路上行人要先让行人通过,不能与行人争抢校道,学生要靠右行走,遇到有车辆经过,也要避让,校道上行人不允许排成一排,以减少交通阻碍。
4.凡进入学校的各种车辆须按指定地点停放,做好防盗保护措施。
5.学校重大活动期间车辆的停放,由安全办、保安队统一指挥。
6.学生来往于华业楼之间的交通安全由班主任进行安全教育,按照上下课时间统一行动,学校保安协助交警做好路上交通指挥工作。
7.外宿生校外交通安全要求学生遵守交通规则,认真履行协议。
8.所有学生一律不允许驾驶机动车到校上学。
第一条为完善校园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校园师生员工安全和道路畅通,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创建完安全文明校园,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道路是指校园内供行人、车辆行驶的道路。
第三条负责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部门是总务处,其他部门应加强对所属教职工和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第四条行人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行人应在道路右侧或人行道上行走。不应多人并排走、围堆谈话,妨碍交通。
(2)不应在道路上打(踢)球、溜冰、追逐嬉戏或进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
(3)行人穿越道路应该注意来往车辆,不应在道路上随意穿行。
非机动车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4)学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园内骑车(包括自行车、三轮车、助动车)。
(5)任何非机动车均应靠道路右侧行驶,严禁反道逆行。严禁骑车追逐、快车、曲折竞驶;
严禁双手离把和扶肩骑车行驶;
严禁攀扶其他车辆行驶;
严禁在人行道、绿化地、操场骑车或是主要道路上学骑车(包括自行车、三轮车、助动车)。
(6)骑自行车不准带人。
(7)骑自行车进出校门必须下车推行。
(8)非机动车必须按指定地点有序停放,禁止在绿化地、操场、办公室外侧走廊、教室外侧走廊、宿舍楼道内及交通道路上停放车辆。
机动车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9)校园内主要道路设置交通标志,车辆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
校园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km;
严禁在校内飙车;
禁止超车、严禁鸣号;
禁止无证驾驶;
禁止酒后驾驶;
禁止在校内学习(练习)驾驶车辆。
(10)出入学校的机动车辆,必须持有学校发放的《阳贵一中校区通行卡》(以下简称通行卡),无通行卡车辆进校需经校办公室审核后,进行登记方可放行。出入学校的机动车辆,应配合接受学校门卫的询问或检查,门卫人员有权不准可疑车辆出入学校大门,并交学校办公室查处。
(11)校内停车地点:各教学组团的天井,国际部、科技馆、图书馆、一食堂楼前空地,一食堂地下车库,六食堂地下车库。校车平时停放在一食堂门前空地,交通车发车时,应在一号门与主教学楼之间道路右侧临时顺停,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其他地段任何车辆不得随意停放。
(12)主教学楼及各教学组团周边道路,必须按顺时针方向行驶(单行线)。学校有重大会议、活动或外事接待任务时,校办公室可临时调整各种车辆行车路线或停放位置。
(13)特种车辆(包括押钞车、邮政车、各种施工车、救护车、“110”警车等)经门卫许可后,可行驶、停放在校园的指定位置。
(14)超市和食堂的送货机动车应按照校办公室规定的时间送货,在主干道上、卸货时,允许靠边短暂顺停,驾驶员不得离去,不准影响其他车辆和人流通行。
(15)外来机动车,一般禁止在学校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应到校办公室办理登记后按指定地点停放。
(16)车载物品出学校大门必须停车接受检查,公物必须出示相关部门的证明,私人物品说明情况进行登记。
校园机动车辆管理登记程序如下:
(17)学校公用车及教职工自用车辆,由驾驶员本人到校办公室申报、登记、领取《通行卡》(含两轮摩托车及三轮摩托车),本校教职工免费办理《通行卡》。
(18)校办公室每年九月份对机动车通行卡进行一次清理,打印成册通知各门岗,平时如有增减,应及时通知门岗。
(19)通行卡持续证人不慎遗失时,应主动向校办公室挂失,并重新申报。
1、经学校批准的各种社团摆设摊点不得擅自占用道路和阻碍交通。
2、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拆卸或移动校内交通标志和交通设施。
3、校园道路施工,由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校领导批准同意,报校办公室备案,方可施工。
4、对轧坏道路、撞坏校园设施和交通标志者,责令其按照物品价格赔偿,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1、校内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查处、道路交通肇事及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均由校办公室负责。重大事故与涉外事故由校办公室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2、对校内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视情节、后果轻重和损失大小,分别予以批评教育、赔偿损失、经济处罚、校纪处分等处理。后果严重、情节恶劣的.,由校办公室上报有关公安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3、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通知校办公室,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阳贵一中安全工作紧急预案”;
移动现场者,由移动方负全部责任心;
肇事逃逸者,报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追查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师生员工在校外发生交通事故,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学校办公室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和善后处理工作。
5、对违规乱停、乱放的车辆,以及校园内超速行驶、乱鸣喇叭或驶入禁停路段的各类车辆,由校办公室通知违章当事人及学校财务部在当事人当月工资中扣发。
6、对教职工家属及来校探亲访友人员的车辆,由校办公室以书面形式通知驾驶员及财务部在被访者(教职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7、对违章车辆的处罚标准每车次50~200元(含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
8、对多次违反本规定的师生员工及家属,校办公室将组织违章人员学习有关交通安全知识和交通法规,提高其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和交通安全意识。
9、外来车辆不服从学校管理规定的,拒绝其进校或责令其驶离学校,如造成交通事故的,交公安部门处理。
10、不服从交通门卫执勤人员管理,妨碍执勤人员工作或谩骂、殴打执勤人员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经济处罚并责令其赔偿伤者的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1、交通门卫管理执勤人应热情为师生服务,秉公办事,严格管理,按章执罚,接受学校纪检、监察和财务等部门检查监督,对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校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1.切实抓好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老师、科任老师是具体责任人,把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
3.学校要建立上下学导护制度,并将其落实到日常的.安全管理中去。
4.学校要反复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交通规则,养成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定期邀请交警到学校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讲。
5.学校要对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学、放学的学生,分别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对步行的学生,要教育和提示他们特别注意经过十字路口和横穿道路时的交通情况。
6.加强校园内的交通管理。规范校内机动车的停放地点,车辆在校内的最大行驶速度15公里/小时,加强对学生校园内骑自行车的督导和管理,校外车辆不征得学校管理部门的同意,不能在校园内行驶,并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检查,填写好安全台账。
为了切实做好广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确保学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学生的健康成长,特拟定以下制度:
一、要进一步强化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周不少于1次,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让学生详细了解交通规则。
二、严格落实学校路口安全值勤制度。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学校门口及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制度,要明确职责,安排好人员,实行无缝隙管理,在学生放学的集中时间,必须有师生值勤,疏导交通,监督学生按交通规则行走,并做好值班记录。
三、学校要建立并落实学生上学、放学主要路段巡查制度。成立学校道路巡查小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定岗、定人、定责任段,在学校门口实行责任管理,安排专人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对学生在路上的交通规则遵守情况进行巡查,对违纪学生及时制止,进行批评教育,做好相应记录。
四、学校要把路口值勤情况,路段巡查情况纳入学校全员管理,列入对学生、班级及教师的"目标考核,实行一日一统计,一周一通报。
五、在学校门口和学生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入校园。
六、教职工,学生骑自行车要做到八不准:不准“飚车”、“飞车”;
不准多车并行;
不准勾肩搭背;
不准撒把骑车;
不准倒骑车;
不准在公路上赛车;
不准骑车带人;
不准在公路上停车玩耍。
七、学校要加大对教职工、学生专用车辆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车主对接送学生专用车定期保养,按时季检,不准使用无证司机及车证不符司机。监督学生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和无合格手续车辆。校园内严禁打闹、追跑,严禁攀爬、围追车辆。
八、校外单位在学校举行的所有集体活动,主办单位要有专人维持秩序,学校负责监督检查。在活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学校有权责令活动中止;
校内工程施工人员,要求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定期接受保卫处的安全教育。
九、严格实行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根据实际,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到人,实现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达到预防为主的管理目标。
十、学生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送医院及时抢救,并责任落实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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