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密码法》知识答题,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密码法》知识答题6篇
二.简答题
1、简述知识产权的特征
(1)知识产权的法律确认性; (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3)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4)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2、简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所界定的知识产权范围。
答:(l)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
(2)关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录音和广播的权利;
(3)关于人类在一切领域内的发明的权利;
(4)关于科学发现享有的权利;
(5)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
(6)关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及其他商业标记的权利; (7)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
(8)其他--切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
3、简述《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所界定的知识产权范围。
答: (1)版权与邻接权; (2)商标权; (3)地理标志权;
(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5)专利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7)未公开的信息专有权。
4、简述中国己经参加的有关知识产权的国际组织和国际公约。
答:(1)《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2)《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3)《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4)《关于集成电路知识产权保护条约》 (5)《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6)《世界版权公约》 (7)《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日内瓦公约》 (8)《专利合作条约》 (9)《为商标注册目的而使用的商品与服务的国际分类协定》 (10)《专利国际分类协定》(11)《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5、简述中国己经制定的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 (7)《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8)《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9)《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10)《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11)《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12)《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
6、简述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答: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知识产权具有独占性。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知识产权所有人独占地享有其权利,这种权利受到法律保护。
(2)同样的智力成果只能有一个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而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同时并存。
7、简述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
答:(1)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智力成果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知识形态的产品;
(2)智力成果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是它成为知识财富和知识商品的理论依据;
(3)知识财富经过法律的确认或授予才成了知识产权,成为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
8、简述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答: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知识产权只在授予其权利的国家或确认其权利的国家产生,并且只能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而其他国家则对其没有必须给与法律保护的义务。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智力成果享有的知识产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特征,是它与有形财产的一个区别。
9、简述知识产权的法律确认性。
答:知识产权的产生和取得方式不同于有形财产权的产生和取得方式。由于智力成果内容的无形性,决定了它本身不能直接产生知识产权,而必须依照专门的法律确认或授予才能产生知识产权。
10、简述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答: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知识产权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法律保护,一旦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或者说该知识产权就依法丧失。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智力成果享有的知识产权在时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永久的,而要受到法定有效期的限制。知识产权的时间性特征,是它与有形财产权的一个主要区别。知识产权在时间上的限制性,是世界各国知识产权立法以及有关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普遍采用的原则。
11、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的渊源。
答:第一,各国的国内法律规范;第二,各国参加的有关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区域性条约和双边协义。
12、商标的特征。
(1)商标是标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2)商标是一种识别性标志; (3)商标是由生产、经营者使用的标志; (4)商标是由显著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可视性标志。
13、简述商标的基本功能
1)商标具有区别功能; 2)表明商品服务来源的功能; 3)表明质量的功能; 4)广告功能; 5)财产功能。
14、简述商标权的概念、法律特征。
商标权,也可称为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利。
商标权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专有性。商标权的专有性又称为独占性或垄断性,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有使用权,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非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
(2)时间性。商标权的时间性也称法定时间性,是指商标权为一种有期限的权利,在有效期限内才受法律保护,超过有效期限,商标权即终止,不再受法律保护。
(3)地域性。商标的地域性,是指按照一国或地区商标法所产生的商标权,只在该注册国或注册地范围内受法律保护,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则不发生法律效力,不能当然地受法律保护。
15、商标权取得的原则有以下三种,
(1)使用原则,即使用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商标的首先使用而自然产生,商标权根据商标的使用事实而得以成立。
(2)注册原则,即注册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注册事实而成立,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取得商标权。
(3)混合原则,即折衷原则,是指在确定商标权的成立时,兼顾使用与注册两种事实,商标权既可因注册而产生,也可因使用而成立。
19、简述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
(4)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16、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内容):
(1)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名称、地址; (2)许可使用的商标名称、注册证号;(3)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范围;(4)许可人监督商品或服务质量和被许可人保证商品或服务质量的措施; (5)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期限;(6)许可使用的形式;(7)许可使用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
(8)许可使用商品的标识提供方式; (9)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标示方式; (10)违约责任。
17、简述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备的条件。
(1)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
(2)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备显著性;
(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是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
(4)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
(5)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6)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未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18、简述商标注册人享有哪些权利。
(1)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独占性使用的权利。(2)禁止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禁止他人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混同的商标的权利。
(3)转让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将其注册商标所有权转让给他人权利。
(4)许可使用权许可使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获得收益的权利。
20、简述商标权终止有哪些情形
(1)因注册商标法定有效期限届满又末办理续展注册,导致注册商标注销,商标权因而终止。
(2)因商标注册人自动申请注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3)因注册商标争议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4)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5)因商标注册不当,被商标局撤销注册或者经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6)因商标注册人违反商标法规定被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导致商标权终止。
21、简述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标志有哪些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徵、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徵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9)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
22、简述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有哪些
(1)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
(3)缺乏显著特征的。上述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23、简述申请商标注册的要求
1申请商标注册,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和商品或服务名称。
2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服务分类表提出注册申请。
3注册商标佑要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4注册商标需要改变文字、图形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24、简述对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商标注册人,而且其商标核准注册日期必须先于被争议商标核准注册日期。
(2)申请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的法定期限为5年,申请人必须自被争议的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5年内申请注册商标争议裁定。
(3)争议中的两个注册商标,即被争议商标和提出争议所依据的商标须具有利害关系。
(4)申请争议裁定的事实与理由,不得与被争议商标核准注册前提出异议并经裁定的事实理由相同。
25、简述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一般民事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四:
(1)侵权损害事实;
(2)加害行为的违法性;
(3)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一般情形下,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两个:一是损害行为,二是行为的违法性。
26、简述商标侵权行为的例外情形
(1)合理使用;(2)权利用尽;(3)先用权;(4)在先权利。
27、简述商标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1)停止侵害。
(2)消除影响。
(3)赔偿损失。
28、简述商标侵权行为的行政责任。
(1)责令被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3)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4)罚款;在处理商标侵权行为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9、简述商标侵权行为责任的赔偿计算。
注册商标所有人因商标侵权行为而遭受损失的,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其损失。根据《商标法》第56条的规定,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30、商标侵权行为的刑事责任。
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之商标侵权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通过给予行为人以严厉的刑事制裁来打击和预防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根据《商标法》第59条的规定,商标侵权行为中,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构成侵犯商标权犯罪的。
32、简述商标侵权的表现形式。
(1)使用侵权; (2)销售侵权; (3)标识侵权;
(4)反向假冒侵权;(5)其他侵权。
31、简述认定驰名商标的条件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33、简述商标管理机关对非注册商标使用管理的主要内容。
(1)对使用未注册商标是否违反商标禁用条款的管理;
(2)对未注册商标是否冒充注册商标的管理;
(3)对使用未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管理;
(4)对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是再使用未注册商标的管理。
34、简述商标侵权纠纷的处理方式。
(1)协商解决。当事人按照自愿、平等原则进行协商。
(2)行政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商标侵权纠纷依法处理。
(3)行政调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事人请求,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4)诉讼解决。被侵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
35、简述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主要特征。
(1)客体是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商标法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非法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以及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个人与单位都可以构成此类犯罪;
(4)主观方面是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此类犯罪。
36、简述专利权的特点。
(1)独占性。又称为专有性或垄断性,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排他性的独占权利。
(2)地域性。是指依照一国的专利法所取得专利,只能在该国地域范围内有效,超出该国地域范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3)时间性。是指专利的法定有效期限。专利权人只能在该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独占权,该期限届满,专利权及丧失效力,该项技术即成为人类社会的共有财富,任何人都可以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
37、简述发明的类型。
(1)产品发明,是指通过人的智力劳动、经过人工执照的各种新制品。例如对仪器、装尺、用具或组合物等作出的发明。
(2)方法发明,是指制造某种产品或生成某种物质所使用的特殊手段或特殊步骤。
(3)改进发明,是指对已有的方法或发明提出的创造性变革。
38、简述发明所具备的特征。
(1)发明必须体现为一种技术思想和技术方案;
(2)发明在实践中必须具有应用价值;
(3)发明是利用自然规律的结果。
39、实用新型的特征。
(1)实用新型必须是一种产品,是经过生产加工过程而获得的实物;
(2)实用新型必须具有一定的形状、构造,或者是二者的结合;
(3)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水平要低于发明,这是发明与实用新型之间的本质区别,也是设立实用新型专利制度的价值所在。
40、简述外观设计的特征。
(1)外观设计必须与产品有关;
(2)外观设计必须适用于工业应用;
(3)外观设计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和色彩的设计;(4)外观设计应该富有美感。
41、简述不授予专利权的项目有哪些。
(1)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2)不可专利的项目,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物和植物新品种;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42、判断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新颖性应掌握的标准。
(1)公开标准。如果公开发表、使用公开或以其他方式公开了,即丧失新颖性。
(2)地域标准。不同的国家对此规定不同,大致分全世界新颖性标准、本国新颖性标准和混合新颖性标准。
(3)时间标准。目前世界各国判断新颖性有三种时间标准:以发明日为准、以申请日为标准、以申请时刻为标准。
(4)丧失新颖性的例外。在某种情况下,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公开并不丧失新颖性。
(5)抵触申请。
43、何为抵触申请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抵触申请,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就内容相同的发明先后分别向专利局体出专利申请,先提出申请的为在先申请,后提出申请的为在后申请,在先申请构成在后申请的抵触申请。
构成抵触申请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在先申请必须是在在后申请申请日之前提出申请,而在先申请的内容必须是在在后申请的申请日以后公布的;
(2)在先申请与在后申请必须是由不同的人提出的。
44、简述判断实用性的标准。
(1)可实施性。可实施性要求发明或实用新型必须能够在产业上制造或者使用,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依据说明书或技术资料实现该发明创造。
(2)再现性。再现性要求发明创造在既定的条件下可以多次反复地实施,具有可重复性。
(3)有益性。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完成之后必须能够产生积极的技术效果和社会效果。
45、简述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具备的实质条件。
(1)新颖性。外观设计不同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一般只有在出版物上公开发表或者公开使用两种形式,我国采用申请日标准。
(2)独创性。将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与已经公开的进行比较,只要前者与后者不相同或不相近似,应认为是具有创造性。
(3)富有美感。
(4)适于工业应用。
(5)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46、简述判断发明创造的标准。
(1)时间标准。从时间角度判断发明创造是否有创造性,一般是以申请日为标准,是将该发明创造同申请日以前的现有技术相比,通过比较判断其是否具有创造性。
(2)技术标准。这是判断发明创造是否具有突出的是实质性特点并取得显著的进步。
(3)人员标准。在判断一项发明是否具有创造性,是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的认知能力为标准的,对他们而言某一项发明是非显而易见的,该发明就具有创造性。
51、简述产品发明和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权人的权利。
(1)制造权。
(2)使用权。
(3)许诺销售权。
(4)销售权。
(5)进口权。
47、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的区别。
(1)专利申请权,是指发明创造者就其所作出的发明创造向专利机关请求授予其专利权的一种请求权。专利权,是指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时,由专利局依据申请人的请求授予其排他的独占性权利。
(2)提出专利申请是取得专利权的必经程序和必要前提,只有对某项发明创造拥有合法的申请权,才有可能据此取得专利权。但拥有专利申请权未必就必然取得专利权。若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不具备授予专利的条件时,专利申请人则因为该发明创造未被授予专利而不能转化为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可能众多,但只有一人可能转化为专利权人。
48、对职务发明创造如何认定
(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以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3)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4)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
49、简述专利权人享有的权利。
(1)专利的独占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排他性地利用和最终处分其专利权的权利。
(2)专利转让权,是指专利权人将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由他人支付价款的权利。
(3)专利许可权,是指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由他人支付专利使用费的权利。
(4)专利标记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在其专利产品上或者该产品的包装、容器、说明书上、产品广告中标注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5)保护请求权,是指专利权人在其专利权受到侵权时,既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6)放弃专利权的权利,是专利权人对专利权行使的一种处分权,专利权人可以通过书面申请或不缴纳专利费的方式放弃其专利权。
(7)专利署名权,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由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利。
50、简述专利权人的义务。
(1)缴纳专利年费的义务。
(2)其他义务。如保证充分公开专利的内容;正确行使专利权。
52、简述方法发明专利权人的权利。
(1)使用专利方法。一类是单纯的方法;另一类是只产品制造工艺或方法。(2)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用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53、简述专利许可合同的种类。
(1)普遍许可合同,又称非独占许可合同,依据此类合同,转让方允许受让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其专利技术,同时保留自己实施和允许任何第三人实施该范围内专利技术的权利。
(2)排他许可合同,又称独家许可合同,是指受让方在合同规定的地域、期限或方式、范围内享有使用专利技术的权利。
(3)独占许可合同,又称完全许可合同,是指被许可人对专利技术的实施享有独占的使用权,转让方不得在任何合同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自己实施或以其他方式利用专利,也不得与第三人签订任何其他形式的许可合同。
(4)分售许可合同,是指被许可人除了在规定的地域和期限内使用专利外,还可以将使用的专利的全部或部分转售任何第三人。
(5)交叉许可合同,又称互惠许可合同,是指两个专利权人以价值相当的技术互惠交换的一种许可合同。
54、我国《专利法》规定,取得优先权必须必须符合的条件。
(1)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受理申请人第一次申请的该外国必须与我国共同参加了由优先权规定的国际条约,或者与我国签订有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双边协议,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文件。
(2)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其第一次申请必须是经外国专利机关包括了申请目的正式申请;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其第一次申请必须是经过我国专利机关受理并保留了申请目的正式申请。
(3)后一申请与前一申请的相距时间符合法律规定。
(4)后一申请须与第一次申请具有相同的主题。
57、简述专利权终止的概念及情形。
专利权的终止是专利权因保护期届满或未届满而专利权人未缴纳年费或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失去法律效力。专利权终止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将有关事项登记于专利登记薄,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告。专利权终止后,其发明创造就成为公共财富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利用。
56、简述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提交的文件。
(1)请求书。(2)图片或者照片。
(3)简要说明。
55,简述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文件。
我国《专利法》规定,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文件,应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附图、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1)请求书是申请人请求专利行政部门授予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书面文件。
(2)说明书及附图。说明书是详细记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内容的文件。如有附图,应当有附图说明。附图是用来补充说明书中的文字部分,便公众能够直观地理解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每一个技术特征和整体技术方案。
(3)权利要求书是申请人要求的并经专利行政部门确认的发明创造的保护范围的书面文件。
(4)说明书摘要是对说明书公开内容的概括,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和所属技术领域,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主要技术特征和用途。
58、简述专利权无效的审理程序。
1申请;
2形式审查;
3受理或驳回;
4答辩;
5合议审查;
6审查决定;
7撤回。
59、简述专利权无效宣告的法律后果。专利权被确认无效后,一般情况下无效宣告具有溯及力,即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但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己执行的专利侵权判决、裁定,己经试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试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转让合同,不具有溯及力。例外信况下,无法平衡权利义务关系的,应当给予特殊救济。
60、简述我国《专利法》第63条规定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1)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理论上称为专利权用尽。
(2)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的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理论上称为在先使用权。
(3)外国运输工具运行中的使用,临时通过中国领土、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公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
61、简述我国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形式及其程序。
1)强制许可的形式主要有,请求实施专利未获准的强制许可;国家出现特殊情况或为公共利益的目的进行强制许可;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
2)专利强制许可的一般程序为,申请并提交证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通知专利权人,登记并公告;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有关强制许可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62、简述我国专利法规定的直接侵权有哪些。
直接侵权就是侵权人依靠他人的专利技术通过自己亲自实施制造专利产品、使用专利方法等直接获取他人利益的侵权行为。
《专利法》列举的直接侵权有:
(1)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
(2)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产品行为;
(3)销售或许诺销售的行为;
(4)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产品的行为;
(5)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63、简述当事人请求行政处理专利侵权应符合的条件。
请求人必须是与专利纠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有明确的被请求人,有具体的要求和事实依据;符合《民法通则》有关时效的规定;纠纷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未向人民法院起诉。
64、简述专利法规定不丧失新颖性的例外情形有哪些
中国专利法第24条规定了三种不丧失新颖性的例外;
(1)在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2)在学术会议和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发生上述情形的,该申请不丧失新颖性。
65、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的区别。
(1)实用新型是一种技术思想或技术方案,它是通过利用自然规律而产生了一定的技术效果;而外观设计是一种美学设计,它是通过利用人们的审美情趣和审美心理而起到美化产品的效果。
(2)实用新型是对产品本身所作的创造性改进;而在外观设计中,产品只是载体而已,其本身不属于外观设计保护之列。
(3)实用新型通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进行改进,以达到完善产品技术性能、增强产品技术效果的目的;而外观设计只是对产品外观的一种装饰,起到美化的作用。
67·简述保护作者权益的原则。
著作权法在调整作者和使用人乃至公众利益的关系中,将维护作者的权益置于首要和核心的地位。维护作者权益在著作权法中主要体现在维护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对侵害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各种侵权行为给予制裁。
68·简述鼓励优秀作品传播的原则。
著作权法律制度对各种传播媒体的合法权益给予积极保护,不仅是对作品的创作和传播的有力保证,同时也是著作权制度自身不断发展和完善,以适应新技术飞速发展,具有强大生命力的体现。《著作权法》第四章明确规定了作品的主要传播者的权利。
69·简述作者利益和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
著作权法不仅要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与传播,而且要鼓励公众学习知识,以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这就需要法律对公众利用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提供便利条件。因此,著作权法在保护作者和作品传播者利益的同时,还要对他们的权利进行一些必要的限制,以平衡作者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
70·简述作品的形式有哪些。
《著作权法》第3条界定了作品的处延: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杉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71·简述作品的构成条件。
(1)作品的独创性; (2)作品范围的有限性;
(3)作品的可感知性; (4)作品的可复制性。
72·简述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2)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73·简述著作权人取得著作权的原则。
(1)自动取得原则。我国采取这一原则,《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2)登记注册取得原则。
(3)其他取得著作权的原则。
74·简述著作权人享有哪些著作人身权利。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4)维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75·简述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
(1)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而邻接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传播者。(2)客体不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而邻接权的客体是传播者所赋予作品的新的传播形式。(3)两者的地位不同。著作权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是独立的,它可以单独行使·而邻接权则依赖于著作权,它是从著作权邻接而来的一种权利,除表演者权外都居于财产权范畴。
76·简述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演绎作品,是指对己有作品进行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等而产生的作品。《著作权法》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己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78·简述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著作权法》规定,"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断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79·简述影视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著作权法》规定,冲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80·简述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著作权法》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81·简述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哪些权利。
《著作权法》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1)表明表演者身份;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3)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4)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6)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82·简述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主要条款。
(1)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2)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3)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4)付酬标准和方法;(5)违约责任叭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83·简述著作权的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1)作品的名称; (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3)转让价金; (4)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5)违约责任;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84·简述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的情形。
我国著作权法对合理使用的情形规定有12种:
(1)个人使用; (2)引用;(3)新闻报道使用; (4)对时事性文章的转载、传播;(5)对公开演讲的使用; (6)教学或研究使用;(7)公务使用; (8)馆藏使用;(9)免费表演使用; (10)室外陈列品的使用;(11)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的使用;(12)盲文使用。
85·试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内容。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客体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受法律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下列权利:(1)发表权;(2)署名权;(3)修改权;(4)复制权;(5)发行权;(6)出租权;(7)信息网络传播权;(8)翻译权;(9)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86·试述软件合法复制品所有人的权利。
(1)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内;
(2为了防止复制品损坏而制作备份复制品;
(3)为了把该软件用于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环境或者改进其功能、性能而进行必要的修改;但是,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该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修改后的软件。
87·简述商业秘密权的法律特征。
(1)商业秘密权的排他性、专有性不是绝对的;
(2)商业秘密权的取得与专利权、商标权的取得根本不同;(3)商业秘密权的保护期不是法定的,而是取决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和其他人对此项秘密的公开。
95·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宗旨。
(1)通过国家之间的合作,以及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合作,促迸国际范围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2)保证各种知识产权国家公约所建立的联盟之间的行政合作。
88·简述《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1)具有不择手段地对竞争者的营业所、商品或工商业活动制造混乱性质的一切行为,即混淆行为;(2)在经营商业中,具有损害竞争者的营业所、商品或工商业活动的名誉性质的虚假说法,即毁誉行为;(3)在经营商业中,使用会使公众对商品的价值、制造方法、特点、用途或数量容易产生误解的一切表示或说法,即误导行为。
89·简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列举的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1)对他人企业或其活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损害他人的商誉或名声的行为;
(3)误导公众的行为;
(4)损害他人企业或其活动的信用的行为;
(5)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90·简述地理标志与产地名称的区别。
(1)产地名称的功能仅仅可表明商品的来源地,他侧重于商品来源地的叙述,而与商品的特定品质毫无关联,旨在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来源统一性的信息。地理标志则具有标明商品来源及特定品质的双重功能,它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来源地及商品特性的信息。
(2)产地名称作为一种纯粹的地理名称,因不具有显著性而难以注册为商标;而地理标志则往往因其拥有第二含义而允许注册为商标。
91、如何理解地理标志
(1)地理标志是一种表明商品来源的区别性标志;
(2)地理标志是一种由地理名称所构成的标志;
(3)地理标志是一种表明商品的特定品质受原产地的地理环境控制的区别性标志。
92·简述商业秘密的范围。
(1)技术性商业秘密,是指应用于工业目的的没有得到专利保护的、仅为有限的人所掌握的技术知识。
(2)经营性商业秘密,是指一切与企业营销活动有关的具有秘密性质的经营管理方法和与经营管理方法密切相关的信息及情报。
93·作者身份不明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有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者其继承人行使著作权。
94·简述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包括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
(2)行政责任。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3)刑事责任。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96,关贸总协定的宗旨。
促进实施无条件的多边最惠国待遇,削减关税及其他贸易壁垒,促进贸易自由化,以充分利用世界资源,扩大商品生产及交换,保证充分就业,增加实际收人和有效需求,提高生活水平。
97·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
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大幅度和稳定地增加实际收人和有效需求,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与贸易,按照可持续发展的目的,最优运用世界资源,保护环境,并以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各自需要的方式,加强采取各种相应的措施,积极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在世界贸易增长中获得与其经济发展需要相称的份额。
98·世界贸易组织的具体目标。
建立一个完整的、更具活力和永久性的多边贸易体制,以巩固原来的关贸总协定为贸易自由化所作的努力和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所有成果。为实现这些目标,各成员应通过互惠互利的安排,切实降低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在国际贸易中消除歧视性待遇。
99有关知识产权争端解决的的必经程序有哪些
(1)磋商;(2)调解;(3)专家小组;(4)上诉;(5)裁决的监督执行;(6)仲裁;(7)对末违约的申诉以及对最不发达国家成员的特别程序等。
100·简述原件所有权转移的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及行使。
《著作权法》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101·简述授予发明专利权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1)新颖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就是说,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以及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
(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包括实践性、再现性、有益性。
102简述专利侵权行为的概念及其民事法律责任。
(1)专利侵权行为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也没有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专利权人的专利的行为。
(2)民事法律责任有: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103.简述两个或多个作者合作完成的作品,其著作权的归属和行使。
(1)两个或多个作者合作完成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2)在作品的发表、署名、修改及报酬等问题上应由全体合作者协商而定。
(3)合作作品不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者对著作权的行使如果不能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它方行使。
(4)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每一个合作者对其所创作的部分享有独立的著作权,可以单独使用。
104.简述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具有新颖性的含义。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105你认为知识产权法有哪些作用
1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提供法律保障。
2调动人们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创作文学艺术作品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为智力成果的推广和传播提供法律机制,促使智力成果转化为劳动力,运用到生产建设上去,产生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
4为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和文化艺术的交流提供法律准则,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
劳动法知识竞赛必答题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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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用工之日起多少时间内,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一个月)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多长时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一个月不满一年)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什么时候?(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
4、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多少?(百分之八十)
5、用人单位自什么时候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工之日)
6、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什么?(书面劳动合同)。
8、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多少年的,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满十年)
9、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什么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0、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多长时间?(一个月)
11、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多长时间?(二个月)
12、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多长时间?(六个月)
13、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可以约定几次试用期?(一次)
17、劳动合同规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多长时间?(二年)
18、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什么?(支付令)
19、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什么形式?(书面形式)
20、劳动者提前多长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十日)
2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多长时间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日)
24、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多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一年)
25、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多少经济补偿?(一个月工资)
26、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工作时间不满六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多少的经济补偿?(半个月工资)
28、劳动合同法所称月工资是指什么?(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9、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多长时间备查?(二年)
30、劳务派遣单位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多少?(人民币二百万)元
31、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多长时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年以上)
32、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哪些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
33、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多长时间的岗位?(六个月)
35、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对还是错? (正确)
36、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年限自什么时候算起?(2008年1月1日)
37、我国劳动合同法自什么时候起施行?(2008年1月1日)
38、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自什么时候起施行?(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39、哪个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40、哪个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42、什么情况下受到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43、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什么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预备性或者收尾性)
4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哪种意外伤害属于工伤?(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45、因工外出期间,哪些情况属于工伤?(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4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任何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都视同工伤,正确还是错误?(错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
4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72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正确还是错误?(错误,48小时)
48、职工有哪些情况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51、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谁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
5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多长时间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60日)
5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多长时间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15日)
54、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什么鉴定?(劳动能力)
55、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多少个伤残等级?(十个)
59、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多长时间?(12个月)
60、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谁负责?(所在单位)
6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哪个部门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63、职工因工伤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为几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
6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是多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65、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
66、谁主张谁举证,因此发生劳动争议时,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即使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也应该由劳动者来提供,正确还是错误?(错误,用人单位)
67、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必须书面申请,正确还是错误?(错误,可以口头申请)
68、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正确还是错误?(正确)
70、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所辖地区仲裁员应当设仲裁员名册,正确还是错误?(正确)
71、劳动争议的管辖权如何确定?(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73、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分别是谁?(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74、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作为当事人,正确还是错误?(错误,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是共同当事人)
75、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哪些方面内容的除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76、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多长时间?(一年)
77、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从什么时候起计算?(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78、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多长时间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五日)
80、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五日内)
82、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如何处理?(缺席裁决)
83、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进行什么程序?(调解)
84、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再次进行调解,正确还是错误?(错误,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86、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谁的意见作出?(首席仲裁员)
87、工会是由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正确还是错误?正确
88、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正确还是错误?(正确)
89、各级工会委员会由谁民主选举产生?(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
90、谁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
91、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正确还是错误?(正确)
92、基层工会、地方各级总工会、全国或者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谁批准?(上一级工会)
93、企业行政可以根据企业内部机构的调整,撤销和合并工会组织,正确还是错误?(错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和合并工会组织)
94、哪几级工会无需登记办理就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
95、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多长时间?(三年或者五年)
96、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和产业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多长时间?(五年)。
97、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当征得谁的同意?(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
98、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正确还是错误?(正确)。
100、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多少向工会拨缴的经费?(百分之二)
101、工会经费主要用于哪方面?(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102、各级工会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谁制定?(中华全国总工会)
103、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怎么办?(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104、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怎么办?(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05、县级以上各级工会的离休、退休人员的待遇如何?(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等对待)。
106、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107、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多少年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15年)
108、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正确还是错误?(正确)
109、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谁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 )
110、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谁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
111、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失业保险费由谁缴纳?(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
112、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什么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14、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哪里办理失业登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115、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什么时候起计算?(办理失业登记之日)
117、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如何计算?(累计计算)
118、职工个人需要缴纳生育保险费吗?(不需要)119、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几类?(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
贴)。
120、生育津贴按照什么标准计发?(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121、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多长时间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三十日内)
122、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谁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 123、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正确还是错误?(正确)。 124、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谁责令限期改正?(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125、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谁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 126、《社会保险法》自什么时候起施行?(2011年7月1日)
129、人民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管辖权如何界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130、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劳动争议案件中若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谁来管辖该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131、当事人双方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均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哪一方为原告?(先起诉的一方当事人为原告)
133、用人单位与其它单位合并的,合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合并后的单位为当事人,正确还是错误?(正确)
134、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的,其分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谁来作为当事人?(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当事人)
135、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后,对承受劳动权利义务的单位不明确的,当事人如何确定?(分立后的单位均为当事人) 136、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与新的用人单位无关,正确还是错误?(错误,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
139、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谁来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
146、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不属于)
147、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不属于)
148、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不属于)
149、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不属于)
150、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不属于)
151、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不属于)
152、劳动者与起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产生的劳动争议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以谁为当事人?(应当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
153、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谁为被告?(以为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
155、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集体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 (是)
156、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具有劳动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是否具有劳动合同的约束力,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根据?(是)
159、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是否应当将用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是)
163、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哪方面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加班事实的存在)
164、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不利后果由谁承担?(用人单位)
167、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的案件,可以不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正确还是错误?(错误)
169、中级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并达成书面调解协议的,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可以是否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可以)
170、当事人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仅就给付义务达成的调解协议,双方认为有必要的,是否可以共同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可以)
174、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因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是)
176、持有《外国专家证》并取得《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与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是认定为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劳动关系)
177、国家实行劳动者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多长时间的工时制度?(40小时)
178、用人单位不能招用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正确还是错误?(错误)
179、哪些单位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后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
180、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哪几类?(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182、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多久?(六个月)
184、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后解除劳动合同?(可以)
185、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后解除劳动合同?(可以)
186、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不善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是否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是)
187、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正确还是错误?(正确)
188、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是否有权要求重新处理?(有权)
189、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正确还是错误?(正确)
194、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谁来讨论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
195、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
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谁与企业签订?(职工推举的代表)
196、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哪里备案?(劳动行政部门)
197、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多长时间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十五日内)
198、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谁有具有约束力?(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
199、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是否可以低于集体合同规定?(不可以)
200、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几小时的工时制度?(八小时)
201、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几天?(一天)
202、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几小时?(一小时)
203、在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工资报酬的标准是什么?(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
204、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工资报酬的标准是什么?(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二百)
205、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工资报酬的标准是什么?(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三百)
206、劳动者连续工作多久以上的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一年)
207、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多少小时?(三十六小时)
208、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在扣除由劳动者缴纳的养老保险金额后,是否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可以)
209、工资是否可以以实物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可以,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
210、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可以停止支付工资,正确还是错误?(错误)
21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是否可以约定试用期?(不可以)
213、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多少周岁的劳动者?(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
214、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多少天的产假?(九十天)
216、重庆市主城区的最低工资是多少?(全日制职工月工资为12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2.5元/小时)
217、工资总额由哪几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18、职工在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是否可以视同工伤?(可以)
219、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是否可以视同工伤?(可以)
224、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的标准如何计算?(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225、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经济补偿的标准如何计算?(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226、尚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需经企业多少职工同意?(全体职工半数以上)
227、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可享受多长时间带薪年休假?(十天)
228、教师是否可以享受年假?(教师享受寒暑假的休假天数少于年休假天数时可以享受当年年假)
229、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多长时间不能享受当年年假?(3个月以上)
230、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正确还是错误?(正确)
231、经济补偿中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多长时间的平均工资?(十二个月)
233、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是否可以享受当年年假?(不可以)
23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多长时间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60日内)
235、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谁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
236、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是否可以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可以)
238、职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续延到什么时候终止?(医疗期满)
240、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是否可以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不可以)
241、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数的(10% )。
242、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哪里的标准执行?(用工单位所在地)
243、女职工生育时候难产的,可以增加产假多少天?(15天)
244、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多少天?(15天)
245、国家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246、用人单位和职工都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正确还是错误?(正确)
247、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什么标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48、.劳动者在婚丧假期间,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停止支付工资?(不可以)
249、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因工受伤后是否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可以)
250、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的招聘会,是否可以适当向劳动者收取费用?(不可以)
25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多少工资作为赔偿?(二倍工资)
252、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是否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可以)
253、只有劳动合同才能证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关系的建立,正确还是错误?(错误)
254、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正确还是错误?(正确)
255、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什么标准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
256、在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正确还是错误?(正确)
257、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自主决定劳动者是否延长劳动者的劳动时间?(不可以)
258、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是)
259、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不愿意再续签合同,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应该支付)
260、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正确还是错误?(正确)
261、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62、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即使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同样无效,正确还是错误?(错误)
264、非全日制用工是否可以随时终止?(可以)
265、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纪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正确还是错误?(正确)
266、非全日制用工终止时,用人单位是否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不需要)
267、国家对谁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
268、工会建立法律援助制度,为哪些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组织)
269、什么是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基本形式?(职工代表大会)
270、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千分之五向工会拨缴经费,正确还是错误?(错误)
27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未满15年的,是否可以继续缴费满15年后按月领取养老金?(可以)
272、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哪两方组成?( 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
274、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是否可以终止?(可以)
277、拖欠工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申请仲裁超过六十日为由主张不再支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78、当事人开庭前或者开庭时发现仲裁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时候该怎么办?(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279、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预先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或者医疗费用的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如何处理?(不予受理)
280、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从什么时候起发生法律效力?(自作出之日起)
28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纠正原仲裁裁决错误重新作出裁决,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应当受理)
282、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或者在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后多长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三个月内)
284、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后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否可以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不可以)
285、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多长时间?(十五日)
286、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是)
287、个人承包经营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
288、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什么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289、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是否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是)
290、经基层工会委员会或者多少数量的工会会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一以上)
291、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必须经会员大会全体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多少人数通过?(全体代表过半数)
292、基层工会的非专职委员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参加会议或者从事工会工作,每月不超过多长时间,其工资照发,其他待遇不受影响?(三个工作日)
293、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是否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可以)
294、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正确还是错误?(正确)
295、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正确还是错误?(正确)
296、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谁补足差额?(工伤保险基金)
297、职工发生工伤后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多长时间?(12个月)
298、工伤职工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停工留薪期,但延长不得超过多长时间?(12个月)
299、享受按月发放伤残津贴的职工,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谁补足差额?(用人单位)
300、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该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是)
301、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是否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可以)
302、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必须提供担保,正确还是错误?(错误)
303、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可以由谁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
304、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人民法院是否支持?(是)
305、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延期不得超过多长时间并书面通知当事人?(15日)
306、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为 “因工外出期间”的,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是)
307、劳动者提出的劳动争议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为被申请人的,由谁来管辖?(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第一被申请人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308、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要求支付工伤待遇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由谁来管辖?(劳动者受伤时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309、当事人发现本案书记员及鉴定人员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请客送礼的,可以申请要求书记员及鉴定人员回避,正确还是错误?(正确)
310、《工伤保险条例》中所规定的“上下班途中“是否包含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包含)
313、劳动合同法所指的劳动者,应当年满多少周岁,且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16)
314、《劳动合同法》中的“一个月”是多少日?(三十日)
315、由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正确还是错误?(正确)
316、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履行地与企业注册地不一致的,劳动者的工资高低以哪里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为参照?(劳动合同履行地)
317、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什么?(依宪治国)
318、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是什么?(党的领导)
319、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什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320、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完善和发展基层民主制度,依法推进基层民主和行业自律,实行什么?(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321、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制定什么来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322、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什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323、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什么共同发挥作用?(法律和道德)
324、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完善以什么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宪法)
325、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将每年哪一天定为国家宪法日?(十二月四日)
326、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什么?(法治经济)
327、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健全以什么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清理有违公平的法律法规条款?(公平)
328、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什么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329、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什么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
330、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完善哪几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市县两级政府)
331、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坚持把什么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全民普法和守法)
332、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坚持哪四项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333、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什么是依法治国的关键?(依法执政)
334、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和工作重点在哪里?(基层)
335、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什么是依法治军的核心和根本要求?(党对军队绝对领导)
336、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运用什么方式巩固和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完善涉台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和保障两岸人民关系、推进两岸交流合作?(法治方式)
337、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哪些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338、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约定和服务期的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什么?(违约金)
339、不得约定试用期的情形包括哪些?(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
340、劳动合同分为哪三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341、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后,在多长时间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六个月内)
342、生活自理障碍分为哪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43、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多长时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1年)
34、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正确还是错误?(正确)
35、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谁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36、劳动争议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是否可以视为劳动争议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可以)
37、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正确还是错误?(正确)
38、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什么情况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等情形)
39、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等处理,或者因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予以撤销,正确还是错误?(正确)
44、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关系?(不可以)
45、职工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生病医疗期维多长时间?(三个月 )
46、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关系?(不可以)
47、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正确还是错误?(正确)
48、当事人双方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谁来管辖?(由先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法院)。
49、用人单位应当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多长时间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十五日内)
《残疾人保障法》知识问答题
一、单选题(共80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自2008年( )1日起施行。
A、10月 B、2月 C、7月
2、为了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根据(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A、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 B、宪法 C、民法通则
3、残疾标准由( )规定。
A、国务院 B、残疾人联合会 C、国家机关
4、残疾人是指在( )、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A、心理 B、智力 C、精神
5、残疾人的( )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A、公民权利 B、劳动权利 C、受教育权利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 )政策和具体扶持保护措施。
A、优惠 B、免费 C、特殊
7、每年5月的第( )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
A、一 B、二 C、三
8、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 )和其他残疾的人。
A、听力言语残疾 B、双重残疾 C、多重残疾
9、( )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A、省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B、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C、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10、政府和社会依法兴办的残疾人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的残疾人职工,应当占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 )以上。
A、25% B、5% C、15%
11、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残疾人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 )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A、劳动 B、经济 C、生活
12、国家鼓励其他就业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就业提供( )服务。
A、优惠 B、免费 C、特殊
13、全社会应当发扬( )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
A、社会主义 B、人道主义 C、积极向上的
14、有关部门对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 ),应当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购销和信贷等方面给予帮助。
A、肢体残疾人 B、农村残疾人 C、聋哑残疾人
l5、( )及其地方组织,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
A、社会团体 B、各级政府 C、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16、( )、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应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
A、残疾人联合会 B、社区 C、工会
17、残疾人的亲属、监护人应当( )残疾人增强自立能力。
A、鼓励和帮助 B、培养 C、培养和配合
18、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社区服务事业,应当优先考虑( )就业。
A、残疾人 B、下岗职工 C、困难家庭
19、残疾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应尽的义务,遵守公共秩序,尊重( )。
A、他人 B、抚养人 C、社会公德
20、残疾人应当提高( ),增强就业能力。
A、自身素质B、文化素养C、技能水平
21、对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为残疾人服务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A、收养残疾人 B、发展残疾人事业 C、帮助残疾人
22、残疾人所在的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 )。
A、社会活动 B、社会福利 C、社会保险
23、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 )、平等接受教育等的权利。
A、康复服务 B、优惠政策 C、免费就业培训
24、政府和社会采取各种措施,丰富残疾人的( )生活。
A、物质 B、社会 C、精神文化
25、以实用、易行、受益广的康复内容为重点,优先开展( )抢救性治疗和康复。
A、精神残疾 B、肢体残疾 C、残疾儿童
26、禁止对残疾人实施( ),禁止虐待、遗弃残疾人。
A、歧视 B、侮辱 C、家庭暴力
27、残疾人在专业人员的指导和有关工作人员、志愿工作者及亲属的帮助下,应当努力进行功能、自理能力和( )的训练。
A、文化水平 B、劳动技能 C、生存技能
28、国家和社会对( )、因公致残人员以及其他为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致残的人员实行特别保障,给予抚恤和优待。
A、智力残疾 B、残疾军人 C、精神残疾
29、( )应当组织和扶持残疾人康复器械、辅助器具的研制、生产、供应、维修服务。
A、企、事业单位 B、政府有关部门 C、残疾人联合会
30、提供特殊教育的机构应当具备适合残疾人学习、( )、生活特点的场所和设施。
A、康复 B、技能培训 C、文化交流
31、政府、社会、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残疾儿童、少年就学存在的实际困难,帮助其完成( )。
A、学前教育 B、初级中等教育 C、义务教育
32、高级中等以上特殊教育机构、普通教育机构附设的特殊教育班和残疾人职业教育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实施高级中等以上文化教育、( )。
A、安全意识教育 B、职业教育 C、就业教育
33、普通幼儿教育机构应当接收( )的残疾幼儿。
A、生活贫困 B、能适应其学习生活 C、自理能力强
34、政府有关部门、残疾人所在单位和有关社会组织,应当鼓励残疾人( )。
A、自学成才 B、自强不息 C、艰苦奋斗
35、残疾人劳动就业,实行( )相结合的方针。
A、能力与文化水平 B、培训与教育 C、集中与分散
36、( )的课程设置、教材、教学方法、入学和在校年龄,可以有适度弹性。
A、各大院校 B、特殊教育 C、学前教育
37、国家实行按( )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
A、残疾类别 B、比例 C、文化程度
38、(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做好所属范围内的残疾人工作。
A、社区 B、工会 C、国家机关
39、国家鼓励和扶持残疾人( )、自主创业。
A、自主择业 B、自主经营 C、就业培动
40、国家采取措施,为残疾人( )无障碍创造条件。
A、信息交流 B、生活水平 C、物质水平
41、国家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超过规定比例或者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和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依法给予( )优惠。
A、信贷 B、税收 C、政策
42、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 )收费。
A、税收 B、培训 C、行政事业性
43、( )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购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或者服务。
A、社会团体 B、国家机关 C、政府
4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 )性岗位。
A、公益 B、可靠 C、安全
45、国家保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 )和经营自主权,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A、财产所有权 B、待遇 C、社会保障
46、残疾职工所在单位应当对残疾职工进行( )培训,提高其劳动技能和技术水平。
A、安全措施 B、岗位技术 C、技能
47、在职工的招用、转正、晋级、职称评定、( )、生活福利、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人。
A、外出深造 B、技能培训 C、劳动报酬
48、残疾职工所在单位应当根据残疾职工的特点,提供适当的( )和( )。
A、劳动条件劳动保护 B、社会保险生活福利C、休息休假社会保险
49、国家采取措施,保障( )保健和医疗按摩人员从业的合法权益。
A、聋哑人 B、残疾人 C、盲人
50、《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是以( )公布。
A.公告形式 B.主席令形式 C.通告形式 D.通报形式
51、残疾标准由( )规定。
A.国务院 B.中国残联 C.公安部 D.卫生部
5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教育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重点的方针,保障义务教育,着重发展( )。
A.职业教育 B.特殊教育 C.普通教育 D.高等教育
53、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 )有关规定。
A.地方政府 B.法律 C.国家 D.法规和规章
54、对从事各类生产劳动的( )残疾人,有关部门应当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购销和信贷等方面,给予帮助。
A.农村 B.智力 C.精神 D.轻度
55、对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残疾人,对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为残疾人服务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A帮助残疾人 B发展残疾人事业 C热爱残疾人事业 D.支持残疾人事业
56、(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A.省 B.市 C.县 D.地市
57、普通幼儿教育机构( )接收能适应其生活的残疾幼儿。
A.可以 B.应当 C.不应当 D.应该
58、国家实行按( )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
A.比例 B.残疾类别 C.区域 D.数量
59、( )读物邮件免费寄送。
A.残疾人 B.盲人 C.智力残疾人 D.多重残疾人
60、( )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购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或者服务。
A.政府 B.企业 C.社会团体 D.事业单位
61、政府和社会采取措施,完善对残疾人的( )保障,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
A.物质 B.精神 C.社会 D.医疗
62、政府和社会鼓励,帮助残疾人从事文学、艺术、教育、科学、技术和其他有益于人民的( )劳动。
A.自觉性 B.开拓性 C.创造性 D.自主性
63、国家鼓励和支持提供电信、广播电视服务的单位对盲人、( )残疾人、言语残疾人给予优惠。
A.肢体 B.听力 C.智力 D.多重
64、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 )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
A.特别 B.平等 C.适当 D.特殊
65、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康复措施,帮助残疾人( )。
A.恢复或者补偿功能 B.强化或者完善体能 C.健全或者增强体质 D.疏导或者健全心理
66、文化、体育、娱乐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为残疾人提供( )。
A.特殊服务 B.辅助器具等设施 C.方便和照顾 D.便利条件
67、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应当符合( )的实际需要。
A.肢体残疾人 B.残疾人 C.大多数公民 D.大多数残疾人
68、以实用、易行、受益广的康复内容为重点,优先开展( )抢救性治疗和康复。
A.精神残疾人 B.肢体残疾人 C.残疾儿童 D.智力残疾人
69、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是指社会保障体系和( )建设。
A.服务体系 B.康复体系 C.组织体系 D.就业体系
70、每年5月的第( )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
A.一 B.二 C.三 D.四
71、为了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根据(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A.残疾人权利公约 B.宪法 C.民法通则 D.国际惯例
72、禁止基于( )的歧视。
A.残疾 B.残疾人 C.残疾人亲属 D.残疾人及其亲属
73、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教育作为国家( )事业的组成部分,统一规划,加强领导,为残疾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
A.福利 B.残疾人 C.教育 D.社会保障
74、残疾人应当遵守( ),履行应尽的义务,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A.规章制度 B.法律、法规 C.宪法 D.地方性法规
75、普通高级中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对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要求的残疾考生:( )
A.酌情招收 B.适量招收 C.必须招收 D.应该招收
76、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 )保护。
A.政策 B.法律 C.道德规范 D.法规
77、盲人持有效证件( )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
A.免费 B.半价付费 C.只付费四分之一
新安全生产法题库
问答题
1、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中的“四不放过”原则,是哪“四不放过”?
答: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2、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的要求是?
答:“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科学严谨,注重实效”
3.请解释什么是安全生产“三同时”?
答案: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请具体阐述安全生产领域“三违”指什么?
答:三违是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5.请具体阐述安全生产领域“三超”指什么?
答:三超是指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交通运输单位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
6.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分为哪几个等级?
答: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7.针对生产安全事故,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大幅增加了事故处罚力度,请阐述各事故等级的处罚额度。
答:一般事故,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较大事故,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重大事故,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特别重大事故,处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罚款。
8.哪一些行业领域企业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才能从事生产活动。
答: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
9.确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三个必须”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10.张某个人投资建设一个皮包厂,因资金不足,但皮包的市场很好,于是决定砍掉用于购买通风设备的资金,先把其他生产设施建好投入生产。在生产过程中,因苯含量严重超标发生中毒事故造成1人死亡。请根据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提出处理意见。
答:(一)该事故为一般事故,应对该企业罚款20-50万元;
(二)对张某处罚2-20万元。
11.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明确哪三个方面的内容?
答: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机制。
1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什么职责?
答: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3.简述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十大亮点是什么?
答:1、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 2、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3、落实“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4、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5、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6、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 7、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8、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9、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10、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一.知识产权法的特征
1.专有性,知识产权法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2.地域性。效力限于本国境内。3.时间性。知识产权仅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有效期限,这个权利自行消灭,相关的知识产品就变成全社会的财富,归全人类共同使用。
知识产品的概念和基本特点
知识产品是指依靠知识而产生出的成果,例如商标、专利、版权等等。具有文学艺术创作,发明创造,以及经营标志等多种形式。
创造性。即商标应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2.非物质性。知识产品是知识形态的精神产品,虽具有内在价值和使用价值,但没有外在的形体。3.公开性。知识产品必须向社会公开公布,让公众知悉。是知识产品所有人取得知识产权的前提。4.社会性。从产生来说,一项知识产品,是人类智力劳动的结晶。并且可以同时为若干主体所占有利用。从归属看,知识产品既是创造个人的精神财富,也是社会财富的一部分。
著作人身权内容和保护期限
内容:1.发表权。是指作者决定将作品公之于众的权利。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没有明确表示不发表的,在作者死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受馈赠的,由作品原件所有人行使。
署名权。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修改权。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力。
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完整,使作品不收歪曲,篡改的权利。
保护期限:1.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发表权的保护期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相同,是作者死后50年的12月1日。
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合作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人的保护期,截止于最后死亡作者第50年的12月31日。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著作财产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馈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保护期为自然人的终生至其死亡后50年的12月31日。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从作品首次发表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身份一旦确定,适用著作权法的一般规定保护。
四:邻接权的概念和种类
概念:是指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即作品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
种类:括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广播组织权。
专利权授权条件新颖性的概念和判断标准
概念: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判断标准:
第一:公开标准:是判断新颖性的首要标准。有书面公开(也叫出版物公开),使用公开,以及其他方式的公开。我国通过公开出版物进行判断。
第二:时间标准。一个是发明日标准,一个是申请日标准,即先申请原则,我国采取的以申请日判断是否有新颖性的时间标准。
第三:地域标准。地域标准是确定新颖性的空间标准。我国采用的是绝对新颖性标准,是指在专利审查中,专利主管部门可以引用世界范围内的任何出版物或实际活动去否定一项发明的新颖性。相对新颖性标准,在专利审查过程中,专利主管部门只引用一国之内的出版物或者实际活动力判断一项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
抵触申请:仅指申请日以前他人向中国专利局提出的同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不包括本人在申请日以前提出的同样申请。
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三)他认为经申请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六.专利申请原则
1.书面申请原则。文件的规格和蚊子必须规范,申请文件撰写的顺序,所采用的技术术语和计量单位必须符合专利法的以及专利局的要求,申请人不得以口头,电报,实物等形式代替书面申请。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日提出。
2.单一性原则。一件专利申请职能限于一项发明创造。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适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
3.优先权原则。申请人在一个缔约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一定期限内,又以相同的发明创造向其他缔约国提出申请的,则该申请人有权要求该缔约国以申请人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的缔约国的申请日为申请日。
4.国际申请原则。
七.专利实施许可概念特征种类
1.概念:也叫专利许可证贸易,是指专利权人或其授权的人作为许可方,以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被许可方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其专利,并支付一定费用的一种许可贸易。
2.特征:以有效的专利权的存在为前提。专利实施许可是许可对方对专利使用权的有偿转让。有一定的范围限制。必须签订书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3.种类:
(一)独占实施许可。是指被许可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独占性拥有专利使用权,排斥包括许可方在内的一切人员使用供方技术的一种许可。特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被许可人获得完全的专利使用权。按照独占实施许可合同,专利权人暂时丧失专利使用权。被许可人必须向许可方支付约定的报酬。
(二)排他实施许可。是指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在约定的范围内独家实施其专利,而不再许可任何第三方在该范围内实用专利,但许可方仍可以保留自己在该范围内实施专利的权利。(三)普通实施许可。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实用专利,自己也能使用,以及被许可的其他人也可以使用。
(四)分实实施许可。(五)交叉实施许可。
八:注册商标专用权
概念: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的独占性使用的权力。
内容:(一)禁止权(二)许可权(三)转让权
九:淡化的含义及其表现形式
含义:是指减损,削弱著名商标的识别性和显著性的行为,而不关驰名商标所有人和使用人之间是否存在竞争关系或者存在混淆和误解的可能性。
表现形式:冲淡和玷污。冲淡是指无权使用人将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使用在与驰名商标商品不相同或不类似的商品上,从而使该驰名商标预期商品之间的特定联系弱化,甚至消失,侵蚀了驰名商标特有的吸引力和广告价值。玷污是指一个商标被用于某些服务或者商品上或用于某种环境下,可能使其该商标良好信誉被贬低,毁损。
本质:通过消费者的联想作用从他人商标声誉中不正当的活力。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主要途径
以一国立法单方保护外国的知识产权。2.互惠保护3.双边条约保护4.多边公约保护。
知识产权法简答题
一、著作权与其他知识产权的区别(著作权法) (一)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 1、保护对象不同
著作权所保护的不是作品的思想内容,而是表达该思想内容的具体形式;
专利权保护的是技术方案本身,而不是表达形式。 2、保护条件不同
著作权只要求其所保护的作品是独创的,不要求是首创的;
专利权要求其所保护的发明创造具有新颖性,而且只授予最先申请人。 3、权利的取得方式不同
由于著作权法允许独立创作的具有相同内容和表达形式的数件作品都享有著作权,所以著作权通常可以随着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
而专利法不允许有相同发明创造的数人都享有相同的专利权,所以必须采取国家行政授权的方法确定专利权人。 (二)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区别 1、权利属性不同
著作权是一种具有人身与财产双重属性的权利;
而商标权只是一种财产权,不具有人身属性。 2、保护条件不同
著作权法要求作品具有独创性;
而商标法强调商标应具有识别性。 3、权利的取得方式不同
著作权通常可随着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无需登记注册;
而商标权一般须经注册登记才能产生。
二、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主体/什么是合作作品(著作权法)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确定合作作品的条件/确认合作作品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合作作者之间应有共同创作某一作品的意愿;
2、合作作者必须都参加了共同的创作劳动;
3、每个合作作者的行为性质应当达到一定的创作程度,其成果达到著作权法所要求的作品的标准。
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主体/我国对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的规定(著作权法)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
1、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四、著作人身权的内容(著作权法) 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且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著作人身权包括以下内容: 一、发表权
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发表权有以下特点:
1、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 2、发表权通常不能转移。
3、如果因作品而产生的权力涉及第三人的,发表权往往还受到第三人权利的制约。 二、署名权
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署名权具有以下内容和特点:
1、作者有在作品上署名或不署名的权利;
2、作者有禁止他人在自己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即为作者;
4、署名权不得转移,其保护期限不受限制;
5、经作者许可,对其作品进行演绎后加以使用时,必须注明作者的姓名。 三、修改权
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修改权不是绝对的,通常不能对抗物权。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联合商标与防御商标的区别(商标法)
联合商标,是指同一个商标所有人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使用若干个近似的商标。在这些近似商标中,首先注册或主要使用的商标为正商标,其余商标为该商标的联合商标。例如,金利来公司注册的“金利来”、“银利来”和“铜利来”商标。
防御商标,是指同一个商标所有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注册使用同一个著名商标。最先使用的商标为正商标,在其他类别商品上的同一商标为防御商标。例如“可口可乐”商标。
六、注册商标争议的概念和条件(商标法) 注册商标的争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注册商标所有人就注册商标专用权发生的争议。具体地说,是指在先注册的商标所有人就他人在后注册的与其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提出的争议。 对注册商标提出争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争议的人必须是注册商标所有人;
2、申请人的注册商标的核准注册日必须先于被争议人的注册商标的核准注册日;
3、申请争议的时间为自被争议的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5年内,超过此时间提出的争议不予受理;
4、被争议商标的构成要素必须与争议商标的构成要素相同或者近似,而且两者被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
5、争议申请人如果在被争议商标被核准前已经提出异议并经裁定异议不成立的,不得再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提出商标争议申请。
七、《商标法》第52条列举的侵权行为的种类(商标法)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八、我国《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专利法) (一)违反法律、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专利法》第5条规定, 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二)不可获专利的主题(《专利法》第25条规定)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物和植物品种,但可就生产方法申请专利 ;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第4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九、专利权人的权利(专利法)
1、独占实施权。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的权利,以及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2、处分其专利的权利。专利权人有权将其专利权转让给他人或者放弃其专利权。 3、实施许可权。专利权人有权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
4、标记权。专利权人享有在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注明专利标记的权利。
十、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专利法) 1、专利权的穷竭 又称首次销售,是指当专利权人自己制造或许可他人制造的专利产品经过首次销售之后,专利权人对这些产品不再享有任何支配权,任何人对该产品再进行销售或使用都不构成侵权。 2、先用权人的实施
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开始制造与专利产品相同的产品或者使用与专利技术相同的技术,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准备的,依法可以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该项技术。 3、临时过境
当交通工具临时通过一国领域时,为交通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设备或装置中使用有关专利技术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4、为科学或实验目的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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