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学生身体健康,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现就我校2017年度加强学校卫生及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意见制定了一些措施及计划。
一、工作目标
1、明确卫生防病的任务和应采取的措施。
2、全面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疾病预防知识水平和自我保健技能,增强传染病和突发事件报告意识。
3、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长效运行机制。
4、学校应遵循“预防为主,严堵源头为重”的原则,成立诺如病毒等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建立防控传染病应急预案,使学校对诺如病毒传染病等各类传染病的预防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切实有效地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
二、传染病的防治措施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及时对发现传染病或暴发流行的传染病采取必要的措施,针对传染病流行的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重点抓好传染病预防和报告工作
1、疫情报告
一旦发现师生患有传染病或发现有传染病流行时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为及早发现和及时报告疫情做到(1)切实落实非常期间的晨检制度;(2)班主任每天进行巡视;(3)专人负责学校疫情报告;(4)建立专门的传染病登记本。
2、疫情控制
一旦发现疫情,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1)协助开展个案和爆发疫情的流行病的调查和采样工作。根据病人的流行病学史、症状、体征和实验室检查结果,找出共同特征。分析病人的分布特征,查找可能引起疾病流行的因素。采集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血液和水、食物等标本。
(2)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配合医疗卫生部门做好对传染病患者进行隔离医疗,对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及被污染的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开展对传染病接触者的医学观察。
(3)根据控制疫情需要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预防性服药或疫苗应急接种。
(4)发生疫情重大流行时,执行政府依法做出的停课决定。
3、预防措施
(1)把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有专人负责,并列入工作考核。
(2)开展对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的防病知识教育,开设健康教育课,使学生掌握有关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3)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改善卫生设施,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和饮水卫生,防止病从口入。
(4)根据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预防接种程序,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思路,按照市农委等11部门《关于全面深化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成农联发〔**〕12号)和**区关于印发《**区全面深化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成武产改领办发〔**〕1号)文件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就开展全面深化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清查核实集体各类资产,摸清集体家底,健全管理制度,防止资产流失,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切实摸清农村集体资产家底,确保数据完整、准确,按期汇交。
三、工作重点
(一)成立工作指导小组
1.成立街道工作指导小组。街道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和社区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清产核资工作指导小组,负责具体指导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2.成立社区工作小组。成立由社区两委成员、议事会、监事会、委派会计、民主理财成员、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组成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区域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各社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步骤、清查范围、时间安排等内容,确保清产核资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各社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于**年6月20日前报街道工作指导小组。
(三)开展宣传动员。各社区要高度重视清产核资工作,及时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充分调动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发放政策汇编手册、新媒体、宣传海报、公示栏等方式,用群众听得明白的语言、看了清楚的典型,解读好政策精神和工作要求,动员发动广大农民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清产核资工作。宣传动员工作要在6月20日前完成。
(四)清查核实资产
1.按照《**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要求,以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以**年12月31日为清产核资登记时点,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充分利用不动产登记和自然资源登记成果、已有的清产核资成果等,根据增减情况对现有农村集体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确保做到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
2.健全完善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各社区分别填写《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农清明细01—20)。财务科负责组织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农清汇总01)的汇总填报工作,校验核对数据。推进科负责组织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农清汇总02)的汇总填报工作,校验核对数据。各社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农清明细01—20)确认无误后,经社区主要领导审定、加盖单位公章,于10月10日前报送街道指导小组办公室。
(五)明确产权归属。按照《关于农村集体资产权属界定的指导意见》(成农联发[**]11号)文件要求,结合自身职能指导社区做好权属界定,加强对清产核资工作的指导督促,对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按类别、分情况,把所有权确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
对社会资本投入、新农村建设、灾后重建等形成的资产,根据各方出资比例或约定的股权比例明确资产归属;
对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把所有权确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对集体资产所有权有争议的,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外,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列为待界定资产,也可通过仲裁或司法程序解决。
(六)结果公示确认。各集体经济组织要对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形成的集体资产账面数、核实数等清查结果进行公示确认。各社区在社区居务公开栏内用a4纸以表格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要做好群众质疑的核查处置和问题的解答,对有权属或价值争议的资产在重新调查核实后再次公示,公示期1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清产核资结果,须经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依法确认通过。
(七)规范数据档案。各集体经济组织在清产核资工作过程中要注重文件档案、图像照片、录音影视等资料的收集整理,清产核资工作方案、资产台账、估价结果、会议决议、纠纷调处、公示内容及佐证资料和清产核资结果,要作为长期档案,永久进行管理并报街道备案。按照农业部要求,集体经济组织要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数据,在统一的报送系统中录入、校验、审核,并导入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系统。
(八)健全管理制度。各集体经济组织在清查核资工作结束后要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定集体资产登记制度,按照资产类别建立台账,及时记录增减变动情况;
要制定资产保管制度,明确资产管理和维护方式,以及责任主体等;
要制定资产使用制度,明确资产发包、租赁等经营行为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实行公开协商或招标投标,强化经济合同管理,清理纠正不合法、不合理的合同;
要制定资产处置制度,明确资产处置流程,规范收益分配管理。
(九)验收总结。各社区要组织对本辖区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和成果验收,健全完善集体资产监管管理制度,编写工作总结报告,并以正式文件形式于10月20日前报送街道指导小组办公室。街道指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在抽查的基础上进行检查验收,编写街道工作总结报告,形成街道、社区、组三级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负债汇总表和资源性资产清查登记汇总表,经街道指导小组审定同意,报送区统筹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指导小组负责对清产核资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各社区是清产核资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充分认识清产核资工作在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的重要意义,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督促指导。相关科室和各社区要认真对照省、市文件要求,确实抓好每一环节工作落实;
要认真分析研究解决清产核资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由街道工作指导小组上报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
(三)加强监管考核。街道指导小组将会同纪工委对清产核资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进行督查,严肃查处在清产核资过程中的违法乱纪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社区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注重提炼工作中的特色亮点,按月报送工作推进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篇二)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思路,按照市农委等11部门《关于全面深化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成农联发〔**〕12号)和**区关于印发《**区全面深化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成武产改领办发〔**〕1号)文件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就开展全面深化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清查核实集体各类资产,摸清集体家底,健全管理制度,防止资产流失,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切实摸清农村集体资产家底,确保数据完整、准确,按期汇交。
三、工作重点
(一)成立工作指导小组
1.成立街道工作指导小组。街道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和社区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清产核资工作指导小组,负责具体指导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2.成立社区工作小组。成立由社区两委成员、议事会、监事会、委派会计、民主理财成员、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组成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区域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各社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步骤、清查范围、时间安排等内容,确保清产核资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各社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于**年6月20日前报街道工作指导小组。
(三)开展宣传动员。各社区要高度重视清产核资工作,及时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充分调动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发放政策汇编手册、新媒体、宣传海报、公示栏等方式,用群众听得明白的语言、看了清楚的典型,解读好政策精神和工作要求,动员发动广大农民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清产核资工作。宣传动员工作要在6月20日前完成。
(四)清查核实资产
1.按照《**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要求,以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以**年12月31日为清产核资登记时点,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充分利用不动产登记和自然资源登记成果、已有的清产核资成果等,根据增减情况对现有农村集体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确保做到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
2.健全完善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各社区分别填写《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农清明细01—20)。财务科负责组织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农清汇总01)的汇总填报工作,校验核对数据。推进科负责组织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农清汇总02)的汇总填报工作,校验核对数据。各社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农清明细01—20)确认无误后,经社区主要领导审定、加盖单位公章,于10月10日前报送街道指导小组办公室。
(五)明确产权归属。按照《关于农村集体资产权属界定的指导意见》(成农联发[**]11号)文件要求,结合自身职能指导社区做好权属界定,加强对清产核资工作的指导督促,对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按类别、分情况,把所有权确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
对社会资本投入、新农村建设、灾后重建等形成的资产,根据各方出资比例或约定的股权比例明确资产归属;
对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把所有权确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对集体资产所有权有争议的,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外,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列为待界定资产,也可通过仲裁或司法程序解决。
(六)结果公示确认。各集体经济组织要对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形成的集体资产账面数、核实数等清查结果进行公示确认。各社区在社区居务公开栏内用a4纸以表格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要做好群众质疑的核查处置和问题的解答,对有权属或价值争议的资产在重新调查核实后再次公示,公示期1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清产核资结果,须经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依法确认通过。
(七)规范数据档案。各集体经济组织在清产核资工作过程中要注重文件档案、图像照片、录音影视等资料的收集整理,清产核资工作方案、资产台账、估价结果、会议决议、纠纷调处、公示内容及佐证资料和清产核资结果,要作为长期档案,永久进行管理并报街道备案。按照农业部要求,集体经济组织要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数据,在统一的报送系统中录入、校验、审核,并导入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系统。
(八)健全管理制度。各集体经济组织在清查核资工作结束后要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定集体资产登记制度,按照资产类别建立台账,及时记录增减变动情况;
要制定资产保管制度,明确资产管理和维护方式,以及责任主体等;
要制定资产使用制度,明确资产发包、租赁等经营行为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实行公开协商或招标投标,强化经济合同管理,清理纠正不合法、不合理的合同;
要制定资产处置制度,明确资产处置流程,规范收益分配管理。
(九)验收总结。各社区要组织对本辖区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和成果验收,健全完善集体资产监管管理制度,编写工作总结报告,并以正式文件形式于10月20日前报送街道指导小组办公室。街道指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在抽查的基础上进行检查验收,编写街道工作总结报告,形成街道、社区、组三级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负债汇总表和资源性资产清查登记汇总表,经街道指导小组审定同意,报送区统筹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指导小组负责对清产核资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各社区是清产核资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充分认识清产核资工作在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的重要意义,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督促指导。相关科室和各社区要认真对照省、市文件要求,确实抓好每一环节工作落实;
要认真分析研究解决清产核资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由街道工作指导小组上报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
(三)加强监管考核。街道指导小组将会同纪工委对清产核资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进行督查,严肃查处在清产核资过程中的违法乱纪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社区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注重提炼工作中的特色亮点,按月报送工作推进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下定决心一定要,才是成功的关键。成功等于目标,其他都是这句话的注解。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2022年党委中心组成员理论学习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落实“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为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示范作用;同时,提升领导干部学习的规范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好地指导XX各项中心工作,引领、推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央、省委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现对2022年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作出如下安排。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XX(省)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中之重贯穿始终,充分发挥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XX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一)专题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专题。把学习马克主义理论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看家本领,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尤其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握精神实质,掌握精髓要求,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重点篇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
(二)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十九届六中的精髓要义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深刻内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充分认识到“十个坚持”是党和人民共同创造的精神财富,更加自觉地履行新使命、谱写新篇章;要深刻理解全会的重大意义,坚持唯物史观和正确党史观,更加坚定、更加自信地践行初心使命,在新时代更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重点篇目:《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及《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的说明》
(三)专题学习意识形态工作。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紧压实党委主体责任,不断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
重点篇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
(四)专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事关党的宗旨和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要把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斗争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以更大的决心、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重点篇目:十九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公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五)专题学习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战“疫”讲话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抓实抓细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重点篇目:习近平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六)专题学习乡村振兴工作。充分认识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升亿万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和实现中华文明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进一步加深对当前“三农”工作新形势新挑战的认识,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弱项。
重点篇目:习近平在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
(七)专题学习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新变革、新理念、新要求、新目标、新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XX。
重点篇目:《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八)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以及省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年度内中央以及省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做到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的重大工作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好各项工作,把工作落到实处。
重点篇目:党的二十大、全国“两会”等。
(以上学习专题课根据需要作适当调整)
(一)坚持集中学习。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全年学习不少于12次,学习内容要结合当前工作重点确定。
(二)坚持个人自学。中心组成员在集中学习之余,要开展自学,结合自身实际,学习有关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并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每天坚持自学一小时,每月力争能读一本书。
(三)坚持学研结合。中心组成员要结合所学内容和分管工作,认真开展专题调研,深入总结实践经验,形成改进工作的思路和举措。中心组成员每人每年至少撰写1篇有较高质量的调研文章。年终将调研成果汇总,形成调研文集。
(一)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党委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年度自学计划,完成干部教育在线学习,身体力行地做好表率。要进一步增强理论学习的自觉性,遵守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严肃学习纪律,积极参加集中学习,自觉做好个人自学,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努力使学习做到经常化、规范化。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理论学习与中心工作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着眼于解难题、促发展。要把理论学习与解决治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与做好XX当前工作结合起来;与研究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结合起来;增强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实际能力。
(三)注重学习制度化。中心组成员要严格执行学习考勤、个人自学、集体研讨、学习交流、学习考核和述学评学等制度,严肃学习纪律,突出中心组学习的政治性思想性,确保学习实效。
乡镇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为积极做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避免和减少因火灾给国家和人民财产带来的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森林防火工作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了__镇20__—20__年度森林防火实施方案,望各单位严格参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为突破口,以野外火源管理为重点,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以及国家、省、州、市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为全镇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二、基本原则
(一)防管并重。坚持预防在先、防管并重的防火原则,细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打得早、防得住”。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间,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违反规定者从严从重处罚。同时,严禁在林内和林缘开荒种地,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二)责任联动。镇人民政府行政负责人是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其他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干部包村,村干部和护林员包农户,护林员包山头,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层层追究责任。
(三)群防群控。加强森林防火应急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在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实行联防联治,群防群治,形成齐抓共管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
(四)突出重点。乐西、亚拉冲等村委会林区是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部位,要严防死守;3月1日至5月10日是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时期,要确保巡查监控到位;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用火依法管理、火灾科学扑救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防范到位;儿童、弱者、精神病患者、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林区及周边作业人员是森林防火工作中的重点人群,要监管到位。
三、责任分工
(一)各村委会负责辖区内护林及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本村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组建本村扑火队伍,发生火灾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组织人员扑救火灾,并视情况向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汇报;在林区出入口设立警示标志,加强对出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管理;组织人员对野外烧荒行为的检查,深入各村进行森林防火宣传;监督管理本地区护林员,全方位、全天候开展对林区巡查活动;层层落实责任。
(二)镇政府综合办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协助镇人民政府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召开调度会;协调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和各村委会联合行动;督促检查各村森林防火工作。
(三)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检查森林防火责任落实情况;确保森林防火监控指挥系统正常运转,及时监控火情,搞好预警;组建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积极扑救森林火灾;组织实施对全镇护林员业务培训,提高护林员素质;积极与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沟通协调,及时反馈上报情况;负责在防火戒严期,对野外用火行为的查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对野外用火及破坏森林资源的直接责任人上报市森林公安部门进行处罚。
(五)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及各村委会负责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广播深入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六)包村委会单位负责与所包村对接联系,帮助解决问题,协助村委会统一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组织专人,定期深入村委会,检查、指导、督促所包村森林防火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七)包重点涉林村单位负责与所包涉林重点村对接联系,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解决问题,协助村委会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组织专人,定期深入所包涉林重点村,检查、指导、督促森林防火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追究。各相关单位、村委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坚决克服侥幸心理,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来抓,把各项工作抓严、抓细、抓实。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同时,要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山林有人管、林区有人护、村屯有人包、责任有人担”,一旦发生火灾,层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二)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三)从严巡护查处。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组织人员对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同时,在林内要道和出入口设立检查站,增加巡查人员,进行全方位、不间断巡查,全体森林防火工作人员要延长工作时间,进行死看死守,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四)科学合理调度。森林防火期间,各单位要通力合作,紧密配合,协同作战,为扑救森林火灾提供保证。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相关村委会要科学合理调配人员、防火物资,避免盲目无序现象。特别是要加强护林员教育培训,合理安排就餐时间,确保巡查不留空档。一旦发生火情,镇人民政府领导及扑救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扑救。
(五)加强火情预警。有关站所及各村委会防火期间必须有领导带班,一旦发生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逐级上报,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护林员要科学使用手台,严禁用手台谈论与防火无关的内容。
(六)加大督查力度。镇政府综合办、镇纪在森林防火期间,要做好对各站所、村委会的督查检查,一旦发现因值班不到位、防火措施不落实而发生森林火灾的,及时向镇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汇报,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为推进我镇农村环境卫生工作,为村民营造一个洁净、靓丽、优美、舒适的环境,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长效机制。为此,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镇17个行政村。
二、考核机构
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
三、考核内容
村级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础工作、村容村貌、农户卫生。
四、考核标准
略
五、考核方式
1、各行政村根据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下发的季度行政村考核标准,每月对所管辖的区域进行自评打分,计算出自评分,并将结果在每月的16日前报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备案。
2、每月16日至19日为当月复查考核时间,由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组成考核组进行督查。
3、考核采取查看资料、勘查现场、以及随机抽查群众等方式进行。
六、奖惩办法
各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行每月一排名,每季度一考核、一通报、一奖惩、一兑现,考核结果在城乡环境整治宣传栏公布,并在乡村干部大会上通报。
1、凡接受县以上检查,并受到书面通报表彰的,()每次奖500元。如被省、市、县明查暗访查出问题,受到通报批评或者被省、市、县媒体曝光的,当月基本考核补助金额全部扣除,并扣除当月村干部个人绩效工资的50%。
2、所辖公路沿线(含村道)可视范围内未坚持有人巡查捡拾白色垃圾,每发现一次扣10元。
3、公路两旁的农户杂物乱堆、畜禽乱养、家什乱摆、院坝不整洁,每发现一户扣5元,农户房前屋后周围有白色垃圾,每发现一户扣5元。
4、所辖村垃圾收集池的垃圾不及时焚烧、清运,垃圾散落池外,每发现一次扣10元。
5、县道路沿线村至少创建5户农村“五乱”治理示范户,少一户扣5元。
6、村办公室每天保持清洁卫生,若发现周围环境不清洁,每次扣10元。
为切实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合理安排全市地方煤矿20xx年春节前停工停产,春节后有序复工复产验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99号)和省政府要求,现制定我市20xx年度地方煤矿春节停工停产放假及节后复工复产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春节停工停产放假具体安排
(一)停工停产放假时间
全市建设矿井从20xx年1月16日(农历腊月十六)零时起一律停工放假;生产矿井从20xx年1月22日(农历腊月廿二)零时起一律停产放假。
(二)停工停产期间主要工作
1.停工停产期间,所有生产矿井《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建设矿井的《矿长资格证》一律由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统一保管,由各县(市)煤炭工业局、市直煤炭集团公司于停工停产当日下午6时前集中上交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
2.组织开展停工停产期间督查检查工作,确保令行禁止,严禁煤矿擅自违规组织生产建设活动。
(1)停工停产前,各煤矿要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整改工作,提前周密安排停工停产期间各项工作,确保矿井停工停产期间的安全。
(2)停工停产期间,各煤矿企业必须坚持"一停四不停",保持主风机24小时正常运转,认真做好瓦斯检查、瓦斯抽放及排水工作。
(3)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对拒不执行停工停产指令擅自生产建设的矿井,一律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严肃处理。
(4)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各级各部门和各煤矿企业必须做好放假期间的工作安排和领导值班工作,确保24小时不漏岗,不脱岗,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确保通讯畅通。
二、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一)节后复工复产时间
生产矿井复产验收工作从20xx年2月4日(农历正月初五)开始,建设矿井复工验收工作从20xx年2月15日(农历正月十六)开始按照程序开展。
(二)组织领导
1.为确保全市煤矿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有序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复工复产验收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由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市国土资源局、晋城煤监局、市安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等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
复产办公室设在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安全一科,办公室主任:原前进(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
复工办公室设在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规划科,办公室主任:杨志明(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副调研员)。
2.成立9个验收工作组,由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组长,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各安全监管科室科长担任副组长,牵头组织市政府相关单位人员开展验收工作。
3.复工复产验收的纪检监督工作由市纪委驻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对各验收组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直接向复工复产煤矿发放《廉政跟踪监督意见卡》,由煤矿填写意见密封直接寄至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纪检组监察室(安泰大厦十楼设立有举报箱,举报监督电话:xxxxx)。同时,可邀请市纪检、监察、检察等执法执纪部门参与监督。
(三)复工复产验收标准
1.《煤矿安全规程》;
2.《煤矿建设安全规范》(aq1083-20xx);
3.《山西省煤炭建设项目开工管理办法》;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99号);
5.《晋城市地方煤矿复产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晋城市地方煤矿复工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附后)中规定的相关内容。
(四)复工复产否决项
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井,不得通过复工复产验收:
1.生产矿井证照、建设矿井手续不全或过期的;
2.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年度未评级的;
3.放顶煤工作面设计、验收未按规定进行审批的;
4.矿井风量不足、通风系统不合理、通风设施不齐全或无风微风作业的;
5.矿井应建立而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虽建立瓦斯抽采系统但无瓦斯抽采计划或年度计划、抽采不达标、瓦斯抽采设施运转不正常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严格执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
6.矿井、周边及上下组煤层积水情况摸底或调查不清、资料不全的;新建矿井投产满6个月《建井地质报告》未经省厅批准的;
7.机电运输管理混乱,存在电气设备失爆的;提升运输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8.生产矿井"六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
9.矿井主要图纸资料与井下实际不符的;
10.煤矿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未实行"五统一"管理和未实现"五个百分百"的;未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
11.煤矿建设项目井下施工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未直接与中标的施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参加缴纳社会保险的;
12.煤矿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存在资质挂靠、工程转包或违规分包的;煤矿企业井下存在违规承包、层层转包和非法违法用工行为的;
13.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未按《煤矿建设安全规范》管理的;
14.存在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煤安发〔20xx〕1398号)规定的其它停产停建情形的;
15.未认真落实市煤炭工业局《关于深入治理煤矿企业"三违"意见》(晋市煤局安字〔20xx〕924号)的;
16、存在《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中十五种重大隐患之一的。
(五)复工复产验收程序
1.煤矿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必须由各县(市)统一集中进行全员培训,培训合格,方可进入复工复产准备工作。
2.煤矿在申请复工复产前,必须制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春节前未完成停建大整顿工作的建设矿井要按要求制定安全大整顿方案与复工整顿方案,以同一文件上报(整顿方案必须明确整顿项目内容、整顿责任人、整顿期间带班下井领导、监管人员、整顿时限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由主体企业同意后报县(市)煤炭工业局,经县(市)煤炭工业局或市直煤炭集团公司初审合格后,上报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审查批复(上报文件需附:主体企业向县(市)煤炭工业局提出的申请文件、煤矿企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建设矿井安全大整顿方案、复产矿井"六证"复印件、复工矿井复工单位工程核准文件及煤矿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出具的《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
3.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批准复工复产验收整顿方案后,由主体企业组织煤矿按照批准的整顿内容进行整顿,认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按照复工复产验收标准逐项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由主体企业以正式文件上报县(市)煤炭工业局,提出复工复产验收申请。
4.县(市)煤炭工业局在接到主体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后,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并经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及县(市)长签字同意后(市直煤矿企业由市直煤炭集团公司组织初验合格后,由集团公司总经理签字),上报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进行验收(上报文件需附:主体企业向县(市)煤炭工业局提出的申请文件、复工复产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县级复工复产初验审核表、春节前未完成停建大整顿工作的建设矿井还需上报晋市煤局规字〔20xx〕879号文中附表2《晋城市地方煤矿建设矿井安全大整顿复工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和附表3《晋城市地方煤矿建设矿井安全大整顿审核表》)。
5.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接到各县(市)煤炭工业局及市直煤炭集团公司的申请后,将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统一安排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1)各验收组到达煤矿后,首先由验收组组长宣布廉洁自律规定,验收组成员和煤矿负责人签订《晋城市地方煤矿复工复产联合验收组廉洁自律承诺书》后,方可开展验收工作。
(2)复工复产验收时,验收组组长必须同煤矿矿长(董事长、总经理)进行安全生产诫勉谈话,记录人员必须是验收组成员,诫勉谈话内容严禁空话套话,流于形式,严禁煤矿提供书面资料,记录人员抄录,同时,要填写《晋城市复工复产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诫勉谈话卡》,董事长、总经理分设的煤矿企业要分别进行诫勉谈话。
(3)复工复产验收严格执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原则,由验收组成员签字后,最后由验收组组长签署验收结论。
(4)现场验收结束后,各验收组要及时将上报的验收申请、《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验收审核表》、《诫勉谈话卡》和《廉洁自律承诺书》整理好,报送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局长签字后,及时将签字表分别送达市煤矿复工复产办公室。
(5)由市煤矿复工复产办公室报送市政府领导审核。经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及时将签字表返还各验收组,由各验收组以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文件下达同意复工复产通知后,煤矿方可恢复生产(建设)。
(六)工作要求
1.为确保验收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成立煤矿复工复产验收领导组,认真开展所辖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各县(市)煤炭工业局要在各县(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严格按照复工复产程序、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辖区内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初验工作;市直煤炭集团公司要在集团公司的统一安排下,对所属煤矿进行初验。
2.各煤矿企业必须安排部署好放假期间的工作和领导带班值班工作,要认真制定设备的检修计划和检修安全技术措施,按计划进行检修,确保各种保护装置齐全有效、灵敏可靠。复工复产前,要及时做好复工复产前的准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复工复产前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工作和全员培训等工作,确保复工复产顺利进行。
3.各煤矿企业上报复工复产整顿方案,要提供《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要根据煤矿性质分别由煤矿矿长(董事长、总经理)、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等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各县(市)煤炭工业局、市直煤炭集团公司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节后所辖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严格审核煤矿企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坚持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对煤矿井上、井下认真进行检查,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准降低标准进行复工复产验收。凡初验不达标准的,一律不得向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上报复工复产验收申请。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下发恢复生产(建设)文件批复后,各县(市)煤炭工业局、市直煤炭集团公司和各主体企业要立即进行转发,煤矿企业必须在3日内正常组织生产(建设),否则,复工复产批复文件作废,将重新按程序进行验收(由验收科室负责对所复工复产矿井开展组织生产建设情况进行核查)。
5.各复工复产验收组工作人员要高度负责,认真开展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要严格执行复工复产程序和办理时限,要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因把关不严,弄虚作假,复工复产后造成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工作拖拉,未按规定时限办结相关工作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6.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过程中,各级参与复工复产人员必须提高认识,认清形势,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复工复产验收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不得收受煤矿企业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否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一、重要意义
《消防法》是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法律。《消防法》的修订和颁布实施,对加强消防法治建设,推进消防事业科学发展,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宣传主题
《消防法》以及消防常识
三、活动时间
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月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消防法》宣传活动,支队成立以支队长xx任组长,政委xx副组长,副支队长xx、参谋长xx、政治处主任xx、防火处长xx、后勤处长xx、防火处助理工程师xx、xx区消防科科长xx、xx县消防大队大队长xx、xx县消防大队大队长x、xx县消防大队大队xxx、xx中队中队x、xx中队中队xx为成员的《消防法》宣传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防火处,防火处处长任永胜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组织、指导、落实这次《消防法》宣传活动。
五、宣传活动安排
(一)召开消防联席会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工作会议,学习新修订的《消防法》。
(二)将新修订的《消防法》内容纳入“消防知识有奖竞赛”活动,协调市电视台举办一期消防知识竞赛活动。
(三)将新修订的《消防法》印刷成册,发放到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各类场所。
(四)积极推动教育部门将《消防法》学习宣传纳入大、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基本内容;推动司法部门将《消防法》纳入“普法”教育范畴;推动劳动保障部门将《消防法》纳入广大职工法制教育内容;推动宣传、综治委等部门将《消防法》的学习宣传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不断强化普法宣传的基础性工作。
(五)充分利用已经建成的消防宣传一条街(广场)、消防大篷车、逃生帐篷、户外大型消防宣传广告牌和固定消防宣传栏、户外视频广告栏等公益性宣传阵地,开展《消防法》宣传教育,快速形成强大宣传声势。
(六)在文化广场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发放《消防法》手册,利用自编自导的群口快板等节目,深入宣传新修订的《消防法》。
(七)组织动员广大消防志愿者,深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农村开展《消防法》义务宣传;及时更新各消防站和科普教育基地宣传内容,组织广大群众参观学习。
(八)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主流媒体通过刊发公告和公益广告、电视情景剧宣教片、发表署名文章、发送手机短信等有效手段开展宣传。
(九)抓住圣诞、元旦、全省“两会”、春节、“五•一”等有利时机,在当地策划开展《消防法》大型专题宣传活动,不断将《消防法》宣贯工作引向深入。
(十)将新修订的《消防法》宣贯与消防监督执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既是监督员、也是宣传员的工作职能,大力宣贯《消防法》,认真做好《消防法》的经常性宣传。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思想认识,准确把握要义。做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消防法》的修订和重新颁布实施,有利于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不断提高社会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有利于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有利于加强和改革消防工作制度,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有利于推进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防范火灾风险,切实发挥市场主体在保障消防安全方面的作用;有利于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推进消防力量建设,提升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能力;有利于完善消防执法监督工作机制,促进公正、严格、文明、高效执法。准确把握《消防法》的精神实质,对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推动消防事业科学发展,维护公共消防安全,促进社会xx和谐,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各大队(科)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提高对广泛、深入学习宣传《消防法》重要意义的认识,树立“学法用法,宣传先行”的指导思想,科学谋划宣贯活动实施方案,切实发挥工作职能,主动指导和广泛发动各部门、各行业组织开展行业、系统内部的《消防法》专项宣传活动,督促各单位和广大公民自觉学习消防法、遵守消防法、落实消防法,从而为《消防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奠定坚实社会基础。
二、精心组织学习,掌握实质内容。各大队(科)要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采取印发《消防法》专题学习资料、组织开展《消防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的宣贯方式,组织广大消防官兵、派出所消防民警以及文职雇员、合同制消防员认真开展学习,深入理解和掌握《消防法》的实质内容,做到人人学好法、用好法,人人争当《消防法》宣传员、辅导员。
三、广泛宣传发动,再掀宣传高潮。要将《消防法》的宣传作为今明两年消防宣传活动的重点内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提请地方党委、政府加强领导,会同相关部门,迅速在全省范围内掀起《消防法》学习宣传高潮。
一时的挫折往往可以通过不屈的搏击,变成学问及见识。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中小学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统筹做好全区学期开学和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学期正常、安全、有序开学,特制定本方案。
秋季学期开学各项工作要始终坚持把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按照“服从国内大局、坚持属地管理、强化系统联动、确保万无一失”的总体要求,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措施,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属地防控要求,“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有序推进秋季学期开学,统筹做好秋季学期开学前、开学中、开学后各环节疫情防控。
1、学校疫情防控条件达不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能返校;
2、学校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不能返校;
3、有效应急预案和演练落实不到位的,不能返校。
1、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月--日--月--日组织学生报名入学,-月-日开学行课,幼儿园参照执行。
2、高校按既定校历做好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工作,并在开学前一周将开学工作方案报区教育局备案。
3、2021级新生按照学校录取通知书通知的报到时间报到。
若国内、省内、市内疫情发生重大变化,将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及时做出调整并进行全区统一调度。
1、总体要求
中高风险地区师生暂缓返川返校。低风险地区的师生按“错时、错峰”分批次返校。师生返校前14天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向学校报告个人身体健康状况,如有异常第一时间报告。高校师生员工和省外返川的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员工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校。
2、川内师生员工返校要求
1)低风险地区的学校师生员工非必要不离川,不前往省内外中高风险地区。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开学时持“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入校,高校师生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入校。
2)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四川天府健康通”黄码、红码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黄码、红码转为绿码后,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入校。学校按相关规定做好师生健康管理。
3、川外师生员工返川返校及新生报到要求
1)在川外低风险地区的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员工应至少提前14天返回区内居家观察,途中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返(区)入校。
2)在川外低风险地区的高校师生员工和新生,按照学校规定时间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返(区)入校。到校后,学校应在第一时间组织返校师生再次进行核酸检测,对核酸检测结果待出的师生进行妥善管理安置,并充分做好服务保障和沟通解释工作。
3)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四川天府健康通”黄码、红码的师生员工暂不返川返校。所在地风险解除后,须持登机登车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返(区)入校,到校后第一时间再次进行核酸检测。学校应按相关规定做好师生健康管理。
4)在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域内其他县(市、区、旗,直辖市为所在区)的师生员工,由学校会同区教育局、区卫健局综合评估后,按学校通知持登机登车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返(区)入校,到校后再次进行核酸检测。学校应按相关规定做好师生健康管理。
4、境外师生员工返川返校要求
境外师生员工返校严格遵守外事部门和教育部门有关规定,经批准入境后方可返校,入境后按疫情防控管理规定,落实“14+7”隔离管控及各项防控措施。
5、其他特殊情况返校要求
1)近14天内有本土确诊病例报告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未返校的暂缓返校;已返校的应立即再次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纳入社区管理至离开疫情发生地14天为止。学校按相关规定做好师生健康管理。
2)返校前一周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师生及时向学校报告,治愈后返校。
3)教育培训类机构师生员工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1、健全机制
1)学校要按照“一校一案”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开学工作方案。
2)提前与属地镇(街)、卫生、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系,落实“一对一”常态化协作专班机制,健康副校长主动到校指导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协同联动保障开学秩序。
2、健康监测
1)学校要动态掌握师生暑假期间健康状况和行踪情况,完善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报备制度,“一人一档”建立台账,确保每名师生返校前14天的旅居史、健康史、接触史底数清、情况明。
2)学校严格落实相关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3)对暂缓返校师生员工要保持“一对一”联系,充分做好沟通和解释工作。
3、疫苗接种
1)-月--日前,完成12—17岁应接未接学生第一针的查漏补种。
2)高校要引导、提醒大一新生暑假期间尽早在属地接种疫苗。
4、门岗管理
1)假期中小学和幼儿园一律封闭管理。
2)高校要严格门岗管理,未经允许非暑期留校学生不得提前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确需入校的,要核验身份、查验健康码、询问健康情况、开展体温检测,做好信息登记。
5、物资准备
1)校验额温枪、红外线测温仪等防疫设备,确保开学正常使用。
2)对已经储备的物资进行全面盘点,清理过期、临期和损毁物品,并根据学校规模、师生数量储备足够数量、符合要求的防疫物资。
3)在合适区域配备水龙头或移动洗手设施,准备肥皂、洗手液等用品。有条件的学校可配备免洗手消毒剂或其他手消毒设施。
6、场所准备
1)统筹利用学生宿舍、教室、闲置场所,在校内设立医务室(或卫生室)、隔离观察室,校门口设立临时观察室。
2)隔离观察场所位置相对独立,并按要求配备相应防疫用品。
7、环境准备
1)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彻底清除校内环境卫生死角。对教室、食堂、宿舍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洁和预防性消毒。
2)对校园内使用的空调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提前进行预防性消毒。
3)区教育局会同政法、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和街道、社区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8、应急演练
1)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组建应急工作队伍,加强应急工作人员培训。与卫生健康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开展应急预案全员、全过程、全要素演练。
2)制定发热病人处置、全员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等场景应急演练脚本,开展桌面推演或实景演练,确保出现突发情况能及时有效处置。
3)科学制定突发疫情学生推迟返校的在线教学应急预案,分类制定教学计划。
9、开学核验
1)区卫健局(疾控)、区教育局制定疫情防控核验细则,对辖区学校进行逐一核验和督查,梳理问题清单,实行台账管理。
2)各学校要开展全方位自查,及时查漏补缺。
1、途中防护
1)引导师生在返校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和部位,尽量避免接触其他人员。
2)如来(返)校途中身体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当及时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
2、报到注册
1)师生须如实报告开学前14天旅居史、健康史、接触史。
2)按照“错时、错峰”总体原则,简化学生注册流程,合理布局分区,避免人群聚集。
3)师生根据学校返校要求分批依次到校,保持1米社交距离完成体温检测、症状询问、身份核实,并提供承诺书、健康监测表、健康码绿码,高校学生还须核验行程码。报到时,师生如无异常,按规定路线进入教室或宿舍;师生如出现体温异常等可疑症状,按照应急处置相关要求及时妥善处置。
4)不提倡学生家长陪同学生返校,家长或其他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内。
1、疫苗接种
1)-月--日前,完成12—17岁学生第二剂次疫苗接种。
2)及时安排应接未接学生补种,-月--日前实现应接尽接。
2、传染病监测
1)严格落实以校门口体温检测和晨(午、晚)检为核心的传染病症状监测,强化因病缺勤师生的登记、报告、追踪等相关管理制度。
2)加强对诺如病毒、肺结核、流感、水痘、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等秋冬季高发传染病的症状监测、分析、预警、处置,提高卫生管理人员、班主任对秋冬季常见传染病防控的敏感性、警觉性,强化多病同防。
3、活动管理
1)合理开放教室、自习室、图书馆、体育场等公共空间,尽量减少师生聚集。
2)根据疫情形势和校园情况,适时调整聚集性活动开展的频次、规模,合理设置人员密集度,尽可能实施最小单元群体管理。
4、校园管理
1)严格校园管理,但避免“一刀切”“简单化”的封闭措施,保持严而有度,既保证师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又严控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2)师生入校时须检测体温、核验身份及健康码。
5、环境卫生管理
1)坚持做好教室、卫生间、宿舍等公共场所卫生保洁。
2)加强室内场所通风换气,对门把手、课桌椅、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等公共场所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每日进行清洁消毒。
3)做好校内垃圾的分类投放和处置。
6、食品安全管理
1)做好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2)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定期清理库存食品,及时处理不宜加工的原辅助材料。暂不采购、加工进口冷链食品,降低冷链传播风险。
3)做好就餐区域桌椅、地面及餐(饮)具和炊具的清洁消毒。
4)引导师生分批、分时段错峰就餐,并在取餐排队时保持1米的安全社交距离。
在报到注册或行课期间,发现发热或相关异常症状,按以下流程处置:
1.体温≥37.3℃,但没有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让其佩戴或更换医用外科口罩,在旁等待5—10分钟,再次测量体温如果正常,不需处理;如果依然≥37.3℃,立即送临时隔离室,休息15—30分钟,再次用水银温度计测量体温,若体温正常,不需处理;若体温依然≥37.3℃,立即送医排查。
2.体温≥37.3℃,且有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让其佩戴或更换医用外科口罩,立即送临时隔离室,再次用水银温度计测量体温,并安排送医排查。
3.有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或自诉不适,应佩戴或更换医用外科口罩,立即送临时隔离室,用水银温度计测量体温,并安排送医排查。
4.在送医排查时,应及时报告区教育局、区卫健局,按卫生健康部门的专业指导及时妥善处置。
报到注册时发现健康码异常,应及时核实旅居史、健康史、接触史。必要时请属地政府协助核查。核查无异常,可正常返校,做好健康监测;核查有异常,立即报告区教育局、区卫健局,按当前国内重点地区来(返)蓉人员健康管理规定进行健康管理。
1、提高思想认识
各中小学、幼儿园和高校要从维护师生生命健康安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服务全国疫情防控大局出发,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严从紧从细抓好校园疫情防控头等大事。要坚决克服思想上行动上的麻痹松懈,有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守住校园疫情输入关、扩散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织密筑牢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网,严防疫情输入校园和聚集性疫情发生。
2、压实防控责任
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强化学校“一把手”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区卫健局要落实卫生副校长防控责任,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健康教育,指导学校开展应急演练,帮助学校查找防控漏洞,及时消除疫情防控风险隐患。要充分发挥镇街、村社网格管理作用,做好风险人员排查管控,降低输入风险。对开展工作走形式、做虚功、不落实的及时约谈提醒、通报曝光,对开展工作不认真、不扎实导致同类问题反复发生或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既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也追究相关人员领导责任。对教职员工故意隐瞒行踪轨迹、隐瞒密切接触人员等情况或不严格执行防控措施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3、加强宣传引导
持续加强师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强化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养成自我健康管理习惯,提高健康素养。引导家长、师生关注疫情形势,加强对学生的健康监测,强化家校协同。教育引导师生强化法律意识,履行疫情防控法定义务,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防止负面舆情炒作,营造疫情防控的良好社会氛围。
4、严格督导检查
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在开学前和开学初期,就疫情防控、开学准备、校园安全、教学安排等工作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逐项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各学校应对照最新版防控技术方案,逐项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区级相关部门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地各校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查,确保防控措施落地落细落实到位。
党的建设不仅是一个党的工作理念,更是一个党的工作理念。它是指党为保持自身性质而进行的一系列自我完善活动,不仅包括党的工作,还包括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党的建设事关全局,事关全局。 以下是达达文档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2年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实施方案优选 ,欢迎品鉴!
为推进我镇农村环境卫生工作,为村民营造一个洁净、靓丽、优美、舒适的环境,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长效机制。为此,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镇17个行政村。
二、考核机构
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
三、考核内容
村级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础工作、村容村貌、农户卫生。
四、考核标准(见附件)
五、考核方式
1、各行政村根据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下发的季度行政村考核标准,每月对所管辖的区域进行自评打分,计算出自评分,并将结果在每月的16日前报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备案。
2、每月16日至19日为当月复查考核时间,由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组成考核组进行督查。
3、考核采取查看资料、勘查现场、以及随机抽查群众等方式进行。
六、奖惩办法
各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行每月一排名,每季度一考核、一通报、一奖惩、一兑现,考核结果在城乡环境整治宣传栏公布,并在乡村干部大会上通报。
1、凡接受县以上检查,并受到书面通报表彰的,()每次奖500元。如被省、市、县明查暗访查出问题,受到通报批评或者被省、市、县媒体曝光的,当月基本考核补助金额全部扣除,并扣除当月村干部个人绩效工资的50%。
2、所辖公路沿线(含村道)可视范围内未坚持有人巡查捡拾白色垃圾,每发现一次扣10元。
3、公路两旁的农户杂物乱堆、畜禽乱养、家什乱摆、院坝不整洁,每发现一户扣5元,农户房前屋后周围有白色垃圾,每发现一户扣5元。
4、所辖村垃圾收集池的垃圾不及时焚烧、清运,垃圾散落池外,每发现一次扣10元。
5、县道路沿线村至少创建5户农村“五乱”治理示范户,少一户扣5元。
6、村办公室每天保持清洁卫生,若发现周围环境不清洁,每次扣10元。
善于运用媒体宣讲政策、引导社会情绪、推动实际工作,处置涉贫舆情的有关信息,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最新x县加强涉贫舆情引导处置工作的实施方案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涉贫舆情,推进涉贫舆情引导处置制度化、规范化,按照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涉贫舆情引导处置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有关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涉贫舆情引导处置的总体要求
涉贫舆情是指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因政策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监管不得力等引起社会关注、群众关切,易造成不良影响的重要舆情和突发事件,关系到党和政府的执政公信力,关系到贫困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我县的和谐稳定和脱贫攻坚工作的大局。处置涉贫舆情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涉贫舆情引导处置统一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进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涉贫事件的处置反馈,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具体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的涉贫舆情引导处置。
(二)快速响应,分类处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迅速了解情况,按照涉贫舆情性质、类别、范围等及时作出相应安排部署。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快速反应,亲临现场掌控全局,亲临现场做群众工作,并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汇报,做到靠前指挥,果断决策,处置到位。
(三)依法办事,正面引导。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处置,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妥善处置涉贫舆情。注意处置方法和策略,以疏导情绪、化解矛盾为主,引导群众合理合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使用强制措施,严防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
(四)严查实改,防患未然。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从涉贫舆情中发现问题,汲取教训,总结经验,切实查找薄弱环节,不断完善政策机制,努力提高工作水平,真正从源头上杜绝或减少涉贫舆情的发生,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重要保障。
二、依法妥善处置反馈涉贫舆情
(五)迅速查明情况。涉贫舆情发生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相关成员单位要快速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于网络上出现涉及我县的涉贫舆情,应在2个工作日内线下联系发贴网友,做好解疑释惑和撤贴工作,并深入实地调查,查明事件基本情况,准确判断事件性质,研究应对措施,做到事件起因清,发生过程清,群众诉求清,矛盾焦点清,处置方法清,切实掌握客观真实、全面详实、准确可靠的情况信息。
(六)第一时间报告。坚持从快从速、从早从实,事发地的各乡镇及涉及行业部门要及时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其中引发群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要在事发半个小时内直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和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并及时报告阶段性进展情况,严禁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七)现场指挥处置。事发地乡镇及涉及行业部门要根据事件性质和群众诉求,及时安排相关主管领导,联动到场解决,主动面对矛盾,听取群众诉求,做好政策解释,依法妥善处置,尽快平息事态,避免造成不良影响。如情况特殊,可请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立处置涉贫舆情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内发生的涉贫舆情引导处置工作。
(八)加强舆论引导。善于运用媒体宣讲政策、引导社会情绪、推动实际工作,处置涉贫舆情的有关信息,要及时、适时向新闻媒体通报,充分保障涉事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于社会影响大、敏感程度高的重大涉贫舆情事件,由县委宣传部等单位第一时间组织信息发布,及时解疑释惑,疏导情绪,引导舆论。对在互联网上形成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涉贫舆论炒作事件,县委网信办等单位应及时采取舆情控制措施,合理合法进行舆论引导,牢牢把握应对处置工作的主动权和话语权。
(九)做好善后工作。严格依法按政策进行善后处置,涉贫舆情平息后,继续做好疏导化解工作,消除可能导致事件反复的不稳定因素,积极恢复社会秩序。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切实兑现在处置过程中对群众作出的承诺事项,并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加强对涉贫舆情事件处置的跟踪督查,强化对事件处置反馈的全过程管理,确保事件处置到位,问题有效解决,不发生反复。
三、加强对涉贫舆情处置反馈的组织领导
(十)强化工作领导。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县涉贫舆情的引导处置和相关综合协调工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具体指导涉及本系统、本行业涉贫舆情的引导处置工作。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县网信办负责互联网舆情引导工作。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本县涉贫舆情引导处置反馈工作。
(十一)密切部门协作。重大涉贫舆情发生后,涉及需要多个部门协调时,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召集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解决方法。各相关部门应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迅速行动,协作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处置反馈工作各环节衔接有序,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
(十二)加强力量建设。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明确一名涉贫舆情的分管领导和一名涉贫舆情信息员,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加强对处置涉贫舆情分管领导和信息员的培训演练,熟悉和掌握处置反馈的工作原则、处置方法、处置程序和基本要求,提高应对重大涉贫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涉贫舆情发生后能够第一时间拉得出,关键时刻冲得上,紧急关头处置得好。
四、强化涉贫舆情处置反馈的保障机制
(十三)建立舆情监测制度。建立高效、灵敏的涉贫舆情收集监测机制,实时监测,定期汇总,动态管理,及时了解掌握重大涉贫舆情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可能诱发重大涉贫事件的各种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科学预测,力争把问题消除在萌芽阶段,有效预防重大涉贫事件发生。
(十四)建立专项报告制度。涉贫舆情处置完成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共同组织开展事件的损失核实和评估工作,认真剖析引发事件的原因和责任,总结经验教训,并作出专项报告。
(十五)建立追责问责机制。在处置涉贫舆情过程中,对处置不力、不及时的,追究相关乡镇、部门责任、严肃处理。对因不能及时到现场处置而贻误时机,酿成重大不稳定问题和事件的,严格问责到人,并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视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制定涉贫舆情引导处置预案,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协同发力的引导处置机制,全力做好本辖区、本行业涉贫舆情的引导处置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x镇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具体落实方面
(一)落实意识形态领导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1、镇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2、镇分管宣传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
3、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牵头领导:x
责任单位:党政办、党建办、宣传办、纪检办
(二)落实基层宣传实地阵地建设管理
1.加强对“村村响”广播站的督查指导,严格落实广播稿件“三人联审制”,完善相关台账记录。
2.各村(社区)及时对本辖区宣传栏、广告牌、电子显示屏、文化活动场地等意识形态阵地内容进行更新,杜绝宣传内容导向错误、文字歧义、污渍破损、内容过时等情况;始终坚持正确方向和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3.镇宣传办不定期下村(社区)督促落实,及时发现各部门单位工作不到位的地方并进行指导与整改。
牵头领导:x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三)落实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管理
1、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阵地,志愿队成员名单,管理制度均要上墙。做好活动材料的动态管理,做好日常资料的保存,并定期进行整理和信息报道。
2、每月结合最新时事以及群众实际需求确定活动内容,及时传播理论、政策、法律、科技、文化,发挥思想引领、道德教化、文化传承服务群众的作用,每月至少开展1次志愿服务活动。
3、镇党委政府必要时给予人力、物力、财力支持,保证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活动的顺利开展。
4、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活动场所(站)要做到整洁、有序、文明、和谐,成为群众感受新时代、新目示新形势、新思想的第一课堂。
牵头领导:x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四)落实其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1.加强新闻舆论阵地管理,坚持党管媒体原则,对广播、QQ群、微信群、公众号等进行规范化管理。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2.加强文化理论阵地管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开展农家书屋自清自查,确保陈列书籍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加强公共场所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
3.加强宗教思想阵地管理,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宗教与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促进各类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4.加强学校思想阵地管理,强化中小学等教学管理,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学校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有关部署要求,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思想舆论阵地管理,加强学校思想政治课教师、学生辅导员、学生干部队伍建设。
牵头领导:x
责任单位:党政办、宣传办、纪检室、综治办
二、建立责任检查考评体系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评体系,重点检查考核党委领导班子的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党委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党委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情况。
(一)实行报告制度。镇党委对本辖区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要主动在工作群中进行内部通报;党委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二)纳入监督检查。镇纪委要把落实党中央上级党委和同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三)纳入绩效考核。党建办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绩效核的重要内容,加大意识形态工作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列入干部任前考察的重要内容,以及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严格追责问责,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一)严明问责追责范围。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大思想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书记、村(社区)总支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
5.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6.发表的新闻报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7.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讲座、论坛和学校等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严重间题隐瞒不报的;
9.其他未能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追责坚持实事求是。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要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三)问责依据规定实施。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一级党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情况,要报上级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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