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离职员工收入证明,房贷(七篇),供大家参考。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其身份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以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我单位负法律责任。
特此证明。
单位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注:该收入证明仅用于证明我公司员工的工作及在我公司的工资收入,不作为我公司对该员工任何形势的担保文件。
兹证明____身份证号( )为本公司职员,在本公司____岗位工作,并且已经在本公司任职____年____月,年收入为______元;
此证明只作为员工申办信用卡专用,不做其他用途。特此证明。
附注:单位全称:公司
电话总机:
地址:
公司签章:
年 月 日
问:
我公司最近收到一封某公司的公函,告知我单位一名员工与其存在劳动关系。该公函中严正指出该员工掌握公司的技术秘密,若擅自利用该人员掌握的技术秘密,将承担法律责任;另外,若明知此人未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而雇佣,将承担相关损失和连带赔偿责任。
我当时很诧异天外飞来的这封公函,因为入职时该人员提供的入职材料都是齐全的。于是翻出半年前入职时该人员提交的离职证明,和寄来的公函加以对比,两个公章明显不同。
后来与原单位人事部门了解到,由于当时该人员离职前签订培训协议,但未满服务期而离职,未给公司培训赔偿且并未办理离职手续,也并没有通过人事部门开据离职证明。原公司多次试图联系解决,该人员予以拒绝。后了解到此人已经在我公司工作,就提交我公司此书函,并希望尽快解决,若是再不解决将提交法院处理。
公司迅速开会讨论此事,因诚信问题,最后还是考虑不再雇佣此人。
也咨询了12333,若其离职证明是伪造或公章属偷用,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欺诈为由,认定劳动合同无效。后来和当地的劳动局仲裁室联系,说是可以不用仲裁认定合同无效,公司可以和员工直接解决。公司自行解决的话,也要证明离职证明是伪造的或是公章是投机取巧取得的,才能以“欺诈”为由认定合同无效,让此人离开的心服口服。
问题是:
1. 那么如何证明呢?是由原公司书面证明还是该名员工书面证明?
2. 除了证明离职证明系伪造的书面材料还有必要准备其他书面材料吗?
3. 有没有其他特别需要注意的问题
崔律师解答:
个人意见,供参考。
解除与此人的劳动合同关系要准备好合法的理由,经合法的程序。
1、事实:此员工入职时提供的离职证明确属虚假。
建议继续取证:
(1)与原单位再次电话沟通,了解当时其离职的真实情况,并予以录音,如对方配合,可要求对方出具一个当时此员工离职时的书面情况说明;
(2)与此员工面谈,让其对于入职时的离职证明予以解释,并对原单位发来的函件予以解释,进行录音取证。
(3)如此员工不承认此入职证明系虚假,公司可委托鉴定机构,对其上公章进行真伪鉴定,拿到鉴定结论。
2、理由:
(1)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此员工的行为属于提供虚假入职材料,你可以看看你们公司员工手册,是否有对此种行为的明确处理,是否在规章制度上有相应的约束,是否属于严重违纪可解除的情形。
(2)以员工欺诈,导致劳动合同无效为由,终结用工关系(注意,此处是“终结用工关系”,因为劳动合同无效,不能再讲“解除劳动合同”)。
3、程序:通知工会,征询工会对处理此人的意见。向本人递送书面处理通知,终结用工关系,同时办理离职手续。
做到以上内容,基本上没有问题了。
姓名:_________,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入职我公司担任x部一职,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一年间工作良好无不良表现。
经公司慎重考虑准予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xx部经理(签名)
xx公司盖章
日期:
_______________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入职我司担任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岗位,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_____年间无不良表现,工作良好
期间曾被授予“_______________”称号(荣誉)。
经公司慎重考虑准予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离职证明
兹证明自xx年xx月xx日入职我公司担任xx部门岗位,至xx年xx月xx日因原因申请离职,在此工作期间无不良表现,工作良好,同事关系融洽,期间曾被授予称号(荣誉)。经公司慎重考虑准予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日期:
____年__月__日
兹证明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司市场开发部职员,在职时间为20xx年04月01日至20xx年xx月xx日。现已办理所有离职手续。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为什么要出具离职证明,主要是基于便于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而考虑的。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劳动者进行失业登记的必备条件。没有离职证明,劳动者可能无法享受失业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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