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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2-06-22 16:36:05 推荐访问: 传销 传销犯罪打击的难点和对策 工作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打击传销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打击传销工作方案4篇

第一篇: 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2012年创建

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实施方案

各分局、经检大队、机关各股(室)、中心、协会:

为巩固打击传销工作成果,严厉打击传销违法活动,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识别传销、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和市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通知要求, 2012年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最终实现我区无传销活动的总体目标。为此,特制定2012年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关于做好将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工作的意见》为依据,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市工商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通知要求,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六枝的高度出发,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行动,扎实抓好我区传销重点区域的综合整治工作,着力建立健全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真正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使传销活动在我区无立足之地,坚决遏制传销在我区的蔓延势头。

  二、领导小组

创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经济检查大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创建范围

  按照《贵州省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工作意见》和《贵州省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工作标准》,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进一步扎实抓好“四大机制”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创建活动中的实际效果,始终坚持“打早、打小”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社区、村(居)委会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始终坚持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整合社会资源,形成打击合力,坚决防止传销活动死灰复燃,确保“四大机制”在打击传销工作中有效运转,进一步巩固好创建成果。

  四、创建内容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为了统一指挥和协调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各项工作,将打击传销防控机制重点向基层组织转移,要与各社区、村(居)委会设立打击传销工作联系人,负责辖区内打击传销日常工作。充分发挥社区、村(居)委会、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的作用。其工作职责如下:

  1、社区、村(居)委会:负责统一指导协调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日常工作;
落实责任制,实行片区包干,明确责任到人,组织辖区内巡查、防控和受理举报投诉等工作。

  2、工商分局:负责辖区内宣传、巡查、打击、防控等各项工作;
加大巡查力度,明确片区责任人,实行片区包干,分片巡查,调查处理传销投诉举报工作。

  3、工商分局联系派出所:加强对辖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管理;
负责辖区内宣传、巡查、打击、防控等各项工作;
调查处理传销投诉举报工作。

  4、工商分局联系司法所:做好《禁止传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积极参与打击传销宣传、巡查、防控等工作。

  (二)宣传内容

  1、制作“一张联系卡”,将派出所、工商分局、社区(村、居)委会打击传销举报电话以联系卡方式向每个居民公布,方便群众及时举报传销违法活动。

  2、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工作,印发“一封公开信”,公开信要着重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海报、图片及、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到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进社区、进农村、进车站(码头)、进校园、进市场、进工矿企业。

  4、利用典型案例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辖区内群众能深入了解传销的重大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

  (三)制度建设

  1、要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制度,与社区、村(居)委会之间,公安派出所之间密切配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2、责任追究制度。对达不到责任目标要求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确保“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有效开展,取得实效。

  3、基础数据台帐制度。一是建立基础数据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加强对社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管理。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房屋出租屋主要将所租房屋的对象、用途、租期等基本情况及时向社区、村(居)委会备案,并依据《禁止传销条例》承担相关责任。三是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切实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努力形成“打、防、控、管”的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立体监控与全面打击的联动工作网络体系。

  5、信息反馈制度。一是各分局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开展的具体情况,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及建议。二是要建立辖区房屋出租屋主、外来人员房屋租用基本情况台帐,一旦发现传销活动,要及时建立传销组织者、策划者、骨干分子以及传销人员黑名单,建立违规房屋出租屋主黑名单。三是各分局要公示举报投诉电话,接到举报投诉后要在24小时内进行调查核实。对于涉案人员多、情况复杂的案件,要及时报告上一级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并按要求及时反馈工作情况。

  五、目标要求

  各工商分局要结合工作实际,在2011年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各分局要在特区局的领导下,协调各方力量,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密切配合,全面落实。各分局要积极组织对辖区内“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确保创建无传销精品社区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二篇: 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松山区玉龙街道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了打击和取缔传销活动,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根据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统一布置,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务必使我镇传销活动数量明显减少,规模化的传销活动基本杜绝;
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长;
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

(一) 严厉打击以“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团队计酬等方式以及通过互联网和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住地进行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
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
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人员住宿等条件的行为。

(二) 严厉惩处传销组织者、骨干和在传销活动中集资诈骗、限制人身自由、暴力抗法等不法分子,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从重从快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 加强对出租房屋以及可容纳人员聚集场所的管理,加大对违法出租行为的处罚力度。

二、 组织领导

为加强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成立街道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副书记李梦醒任组长,派出所所长张玉成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丁广利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此次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的全面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打击传销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打击传销活动的专项经费,定期不定期地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信息,讲评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打击传销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完善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

三、实施步骤

(一) 宣传教育阶段

1、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加大打击传销的宣传力度,一要刊播介绍传销的危害性、打击传销的必要性、国家禁止传销的有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专题报道;
二是刊播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公告(公告由工商、公安联合发布)和公布各职能部门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的举报电话,引导广大市民自觉抵制传销;
三要曝光一批为传销组织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和人员住宿等条件的房屋出租单位和个人,使传销组织在我镇无藏身之处。

2、工商、公安部门负责印制宣传册和宣传单,由各村(居)委会负责张贴和散发到社区、出租房、职业介绍所等场所。

3、各成员单位要悬挂打击传销横幅标语进行宣传。

(二) 打击遣散阶段

不定期的组织开展突出行动,对辖区传销活动全面进行清查和取缔。

1、各居委会要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和措施,组织本辖区人员,联合开展调查摸底,掌握本辖区内的传销组织、窝点、人员、活动区域等基本情况,排查案件线索,确定重点打击的目标、为开展突击行动做好准备。

2、各部门根据收集到的传销组织者、传销人员的信息、及时向县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3、对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和人员住宿等条件的房屋出租单位或个人进行查处,对初犯的房屋出租单位和个人给予惩处,对屡教不改,提供场所造成严重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 总结巩固阶段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进一步建立完善打击传销联合执法机制。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将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工作作为年度综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 统一领导,周密布置

按照“统一领导、分组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各村(居)委会要按照打击传销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到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实现综合治理。并根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将相关方案和负责人的名单报送至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 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各居委会、各部门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以及派出所所长、工商分局局(所、站)长为直接责任人。

1、各居委会负责本辖区内打击传销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2、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及时掌握本辖区内传销活动的总体情况和动向,摸清传销活动区域、窝点,依据《禁止传销条例》有关规定,实施精神打击。

3、公安部门要坚持和完善出租屋、暂住人口办证登记制度,切实掌握租住人员情况,加强对出租房的日常检查和集中检查,及时发现传销窝点、传销人员和传销线索,控制传销活动场所,堵塞管理漏洞。

4、派出所要加大对房屋租赁的管理力度,完善出租房管理的长效机制。

松山区玉龙街道党工委

2010年4月10日

第三篇: 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今年来,xx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xx和省领导批示和全省严厉打击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和xx市政府、xx市工商局的具体部署,结合xx市的实际情况,采取六大措施保持打击传销高压势态,取得明显成效。仅今年1-5月,全市就出动执法人员xxxx多人次,车辆xxx多台次,共查处传销案件xx宗,捣毁传销窝点xx个,遣散传销人员xxx多人,移送公安部门处理x人;
冻结传销人员的银行存款xx多万元,罚没入库金额xx多万元。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常务副市长蔡理多次亲自组织专门会议,分析打击传销工作形势,组织制订专项行动方案并以市府办文件的形式下发。每次打击传销的专项大行动,常务副市长蔡理都和该市工商局何文伟局长等领导亲自研究行动方案,并和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的领导亲临第一线指挥。

二、设立机构,加强巡查和监管。该市专门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府办、工商局、公安局、东镇镇政府、市政法委、民政局、交通局、人民银行、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国税局、地税局、建设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从成员单位抽调执法人员27人组成打传办(办公地点设在市工商局),加强日常的巡查和监管。打传办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随时接受投诉,随时出动查处。

三、分片包干,层层落实打传责任制。市政府与工商、公安、东镇镇政府等部门,工商、公安、东镇镇政府又分别与下属单位,级级签订了《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责任书》,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明确打击任务,做到守土有责,在全市建立起市政府、职能部门和工商所、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三级参与的纵横交错、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网络体系。

四、狠卡软肋,强化出租屋管理。对传销人员集中的窝点和落脚点----出租屋,市委、市政府对症下药,采取五大举措加强出租屋管理,从源头上卡住传销的软肋,使出租屋主不想租、不敢租、不能租屋给传销人员,彻底铲除此了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土壤。(1)停水。凡是市打传办核实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3天内遣散传销人员而逾期不行动的出租屋主,由供水部门对该传销活动场所实施停水。待业主书面保证不再向传销人员出租住房后恢复供水。(2)断电。凡是市打传办核实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3天内遣散传销人员而逾期不行动的出租屋主,由供电部门对该传销活动场所实施断电。待业主书面保证不再向传销人员出租住房后恢复供电。(3)新闻曝光。对提供场所给传销人员的出租屋主,通过当地的报纸、电视台进行新闻曝光。(4)三停一限。对有工作单位且提供场所给传销人员的出租屋主,由市打传办责成其单位对当事人实行三停一限,即停薪、停职、停工作,限期改正。(5)不能评为文明单位。凡是有干部职工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的单位,经市打传办核实并通报有关单位负责人后仍不采取措施制止的,该单位当年不能评为文明单位。

五、多管齐下,及时端掉传销和变相传销窝点。一是深入调查摸底,严密组织布控,有的放矢地组织打击窝点。二是培养线人,端窝打点。三是加强巡查,露头就打,把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及时冻结被端窝点传销人员的银行存款,断绝传销人员的经济命脉。五是是集中力量,统一行动,清理传销人员,捣毁传销窝点。

六、打教结合,力促传销人员迷途知返。首先是充分发挥~作用,全面构筑打击传销的思想阵地。通过电视台、报刊、宣传标语等形式,全面加强宣传攻势,使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的氛围。其次在市区的大街小巷、电话亭、传销者聚集较多的出租屋等地方的显眼处用油漆喷涮该市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举报电话,并通过电台、电视台经常性播放该举报电话,使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举报电话街知巷闻、深入群众。今年3月18日,100多位被骗传销者在我局的强大宣传攻势下幡然醒悟,倒戈一击在该市绍秀体育馆广场包围了三名传销头目,并通过电话进行举报,打传办执法人员迅速将传销头目抓获。

第四篇: 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各村(居):


为进一步巩固打击传销工作成果,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行为,实现创建“无传销村(居)”目标,确保全镇社会和谐稳定,结合陶乐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按照“政府牵头、工商促动、部门支持、村(居)参与”的工作模式和“派出所负责打击行动牵头、工商部门负责宣传防范教育牵头”责任划分机制,落实各项宣传、指导、监管措施,提高城乡居民的抵制传销意识,全力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努力建设平安和谐陶乐。



二、工作目标

以开展创建“无传销村(居)”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对《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打击传销举报奖励办法》的知晓率,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传销、打击传销的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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氛围;
激发村(居)民委员会、工商所、派出所、司法所以及物业管理机构的责任意识,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与监控,健全“打、防、控、管”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努力形成全镇无传销人员、无传销组织的工作格局。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0日前)。召开全镇创建“无传销村(居)”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创建“无传销村(居)”工作,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开展调查摸底,为开展创建活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建章立制阶段(5月10日-8月31日)。各村(居)安排负责人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镇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会议制度;
各执法单位立足本单位职能制定打击传销工作相关制度,各村(居)建立定期排查制度。各部门做到领导机构、工作计划和行动方案健全,为创建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三)全面实施阶段(9月1日-11月30日)。在村(居)全面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建立群众、社区、职能部门之间的互动机制。对村(居)出租房屋、宾馆、饭店及外来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建立信息平台,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实现全镇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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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无传销村(居)覆盖率达到100%的目标。



(四)考核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对创建“无传销村(居)”工作进行考核,对创建工作突出的村(居)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协调不力、推诿扯皮、影响创建工作的部门和个人追究责任。



四、工作任务

(一)精心组织,完善责任机制。将创建“无传销村(居)”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实行“一票否决制”。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社区与物业、派出所与社区民警、工商所与监管干部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无传销村(居)”活动有效开展。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在车站、宾馆、饭店、学校、网吧、超市等公众聚集场所通过发放传单、张贴海报、悬挂横幅标语和播放典型案例等方式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广大群众了解传销的真实面目,自觉远离传销,积极举报传销,使传销人员无藏身之地。开展“拒绝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大型签名活动,引导群众远离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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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巡查,建立健全动态工作机制。在村(居)向各组(队)推行“五个一”即派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以派发“一张联系卡”为内容,将派出所、工商所、乡镇(街道)、村(居)的联系方式和举报电话向群众公布,发动群众群防群控,及时反映和举报传销线索,建立村(居)、职能部门、群众之间的互动机制;
把村(居)内出租屋、宾馆、饭店、公众聚集场所、常住人员、外来人员的基本信息登记造册,建立“台帐”,使村(居)内的基本情况一目了然。特别是对对外来暂住人口管理要做到“四知”,即:知道是什么人,在干什么活,有什么资金来源、主要有什么活动。实行定期“走访”、动态管理,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调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互通信息,掌握情况,建立线索收集和指挥协调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提高监控度和准确度。



(四)建立和完善创建“无传销村(居)”预防查处机制。各村(居)委员会要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通过开展户口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检查、计划生育检查和常住人口访问的方式建立巡查机制,加强对传销活动的监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政令畅通,形成共同打击的综合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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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当前,传销花样翻新,手法更多,组织更严密,隐蔽性越来越强,各村(居)要深刻认识当前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不可掉以轻心,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强化措施,集中力量、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创建“无传销村(居)”工作。



(二)精心组织,整体推进。各村(居)要积极参与,建立上下指挥通畅、配合密切的指挥协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取得实效。镇综治办将加强对创建“无传销村(居)”工作的督导和考核,积极推进创建“无传销村(居)”活动的整体开展。



(三)加强沟通,全力创建。各村(居)要及时向镇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活动开展情况,争取信息互通和共享,促进创建“无传销村(居)”活动广泛深入开展。镇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迅速研究解决,推动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0XX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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