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医院党支部重大事项议事制度(全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医院党支部重大事项议事制度6篇
篇一: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 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局实行党组班子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完善民主科学决策制度,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 一、决策的形式和规则 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的主要形式是党组会议。根据会议内容或需要,党组会议可邀请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列席。 二、决策的范围和内容 1、讨论和研究中央、省、市、县和上级人事部门的指示、决议和决定贯彻落实事项。 2、讨论和决定本局党的思想、作风、组织建设的规划和实施事项。 3、讨论和决定局各科室、中心负责人的配备、任免、考察、培养等事项。 4、讨论和决定本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经费开支等事项。 5、讨论和决定局各科室的设置及人员配备。 6、党组认为有必要提交讨论和研究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确定决策议题的原则和程序 1、党组会议讨论的决策,必须符合上述规定的范围和内容。 2、凡须提交党组会议的讨论事项,事先向党组书记或分管领导汇报,由书记审定同意后列入议题,再提交党组会议讨论。对需决策事项事先要作充分准备,并拟定提出决策和解决问题的初步意见,供讨论参考。 3、未经党组书记审定同意和未作充分准备的议题,不列入党组会讨论和研究。 四、决策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 1、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也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和主持。讨论问题时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实行民主集中制。 2、议题内容由会议主持人提出或指定专人汇报。决策议题应逐项汇报、讨论,一事一议,事事有结论。 3、在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的基础上,会议主持人应综合讨论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作出相应的决定。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慎重考虑;
对问题的看法或意见差距较大时,应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或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或将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请求裁决,但必须议而有决,决而必行。 4、对重大决策应认真作好记录,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严禁对外泄露会议讨论经过。 五、决策的实施检查 1、党组会议作出的重大决策,由党组书记或会议主持人指定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进行贯彻落实,并做好检查、督办工作。 2、重大决策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般问题,应及时沟通情况,并积极主动妥善处理;
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党组书记或分管领导汇报,提请党组会议专题讨论。 3、凡按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而作出的重大决策,应受上级领导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学校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 为提高校长负责制下行政领导班子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规范行政行为,提升办学水平,创建民主和谐校园,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制订学校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及运作制度如下: 一、学校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调整范围 1、学校发展方向、办学目标及办学格局变化等重大事项。 2、学校管理制度、规则、条例的制订、修订等。 3、学校中层以上干部选拔、任免、考核。 4、涉及全体教职工利益的教师聘任、评职、评优、评先、奖惩及福利分配等。 5、学校招师、招生中非常规事项处理。 6、学校重大财产、资产处理、处置。 7、其他需列入民主决策的重大事项。 二、决策责任及决策形成 1、决策问责:校长为学校重大事项决策总责任人,分管副校长为直接责任人。 2、决策提出:重大事项决策由校长提出,也可由分管副校长提出,经校长同意进入民主决策制订程序。 3、决策制订程序: 调研论证提出--班子初议、责任人制订--民主征集意见--班子议决校长批准--上报主管部门审核或教代会审议通过--决策执行或试行。 (简式程序为:班子议决--民主征集意见或公示--校长批准) 4、决策变更及修改:决策执行中因需要作变更修改,应循原制订程序审议。 三、决策监督 1、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形成,须充分听取党支部意见,并接受过程监督。 2、学校重大事项决策责任人应尊重班子集体意见,实施过程应在行政班子有 效的内部监督下行政。 3、学校重大事项决策应对上负责,及时向教育局及有关职能部门请示、汇报,在上级许可及监督下行政。 4、学校重大事项决策应征求工会、团支部组织意见,工会、团支部有组织提名、提议权。涉及全体教师利益的决策须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学校重大决策执行情况定期向教代会述职,并接受评议、质询等监督。 5、学校重大事项决策应采用校务公开等形式对全体教师公示,接受群众全过程民主监督。做到"三公开":决策前 篇二: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 云台小学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支部委员会的能力建设,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好学校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和程序。 一、议事决策原则 1、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统一的原则。党支部委员在上级党组织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支持、互相配合,防止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和个人分工不负责现象,不断提高支委班子的整体合力。 2、坚持个别酝酿和会议决定相统一的原则。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要紧紧围绕关系学校发展的方向、方针,大事、大局的工作和议题,会前充分酝酿、会议充分讨论、会后共同贯彻,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无督查的现象,不断提高党支部集体领导的效率。 二、议事决策制度 1、支部委员会议是党支部行使议事决策职责、体现集体领导的主要形式。 2、支部委员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全体委员参加。 3、支部委员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才能召开,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研究决定干部任免事项;
讨论涉及全局的重大议题时可根据需要邀请非支部委员的学校行政班子成员列席;
列席会议人员视需要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4、支部委员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
议题一般分为研究决定、征求意见、情况通报三类。会议日期、地点、议题及分类等一般应提前3天通知与会人员(临时会议除外);
不搞临时动议。 5、支部委员会议由党支部承办并做好记录;
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应当详实记录,讨论干部任免事项,还应当如实记录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过程。关于重大议题、重要干部任免等的讨论、审议情况,须在会后形成纪要。 三、议事决策范围 支部委员会议对涉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大工作任务部署,对涉及全局发展的重大工作决策、重大事项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预决算,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的问题等进行讨论审议。具体范围如下: 1、讨论和审定在学校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指示的意见。 2、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纪检监察、宣传思想、统一战线、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3、党支部、学校年度工作要点。 4、重大改革举措。 5、向上级部门提出重要问题的请示、报告等。 6、教育经费预决算、教育资源布局调整、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的审议。 7、干部考核、举荐与奖惩。 8、党风廉政建设、行风政风建设、对党员的奖惩等工作。 9、工会、共青团、关工委等群众组织工作。 10、学校教职工奖惩等方案。 11、以学校党支部名义发表的讲话、报告。 12、其它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 四、议事决策程序 (一)确定议题 1、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和委员提议确定支部委员会议的议题。确定议题之前需进行酝酿,判断是否需要或具备条件就议题进行审议。 2、凡列入支委会会议审议的议题,由支部通知相关人员做好会议审议的必要准备。有关重要议题的讨论文件须会前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 (二)个别酝酿 支部书记要重视对“个别酝酿”的组织与协调,充分地听取意见。重要议题须在会前与班子相关成员沟通酝酿。 (三)会议决策 1、支委会会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表决制。 2、决策过程中,允许个人保留意见;
对于少数同志的意见,也应当认真考虑。 3、会议审议中存在较大分歧的议题,应暂时搁置,待成熟时再提交会议讨论。 (四)执行决策 1、支委会会议后,涉及干部工作的内容由组织委员负责会议纪要,其他重大事项纪要和会议决定,由宣传委员负责并签告知单。 2、支部委员会议后,由党支部根据会议决定交相关人员实施。 (五)监督反馈 1、对支部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由支部委员按照分工负责督促检查。 2、决策执行过程中若需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和变更,应由支部委员会议复议后决定。 本《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经云台小学支部委员会20xx年3月24日委员会议审议通过,从发布之日起实行。 篇三:托里中学党支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托里中学党支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为提高校长负责制下行政领导班子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规范行政行为,提升办学水平,创建民主和谐校园,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制订学校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及运作制度如下: 一、学校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调整范围 1、学校发展方向、办学目标及办学格局变化等重大事项。 2、学校管理制度、规则、条例的制订、修订等。 3、学校中层以上干部选拔、任免、考核。 4、涉及全体教职工利益的教师聘任、评职、评优、评先、奖惩及福利分配等。 5、学校招师、招生中非常规事项处理。 6、学校重大财产、资产处理、处置。 7、其他需列入民主决策的重大事项。 二、决策责任及决策形成 1、决策问责:校长为学校重大事项决策总责任人,分管副校长为直接责任人。 2、决策提出:重大事项决策由校长提出,也可由分管副校长提出,经校长同意进入民主决策制订程序。 3、决策制订程序: 调研论证提出--班子初议、责任人制订--民主征集意见--班子议决校长批准--上报主管部门审核或教代会审议通过--决策执行或试行。(简式程序为:班子议决--民主征集意见或公示--校长批准) 4、决策变更及修改:决策执行中因需要作变更修改,应循原制订程序审议。 三、决策监督 1、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形成,须充分听取党支部意见,并接受过程监督。 2、学校重大事项决策责任人应尊重班子集体意见,实施过程应在行政班子有 效的内部监督下行政。 3、学校重大事项决策应对上负责,及时向教育局及有关职能部门请示、汇报,在上级许可及监督下行政。 4、学校重大事项决策应征求工会、团支部组织意见,工会、团支部有组织提名、提议权。涉及(党支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全体教师利益的决策须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学校重大决策执行情况定期向教代会述职,并接受评议、质询等监督。 5、学校重大事项决策应采用校务公开等形式对全体教师公示,接受群众全过程民主监督。做到"三公开":决策前征集民意公开、决策结果公开、决策后实施评价公开。 6、学校重大事项决策应建立经常性民意采集渠道,设立对内、对外沟通信箱及举报箱,定期走访社区单位,强化与社区和家长的沟通形式及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四、决策制约 1、重大事项决策未被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或在全校性民意采 集中被大多数教职工反对,视为决策无效,应重新修订或停止决策的实施。 2、教职工大会以相对多数形成决议,或有组织动议、集体动议,有权提请决策修改。 3、重大事项决策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政策相抵触的,决策视为无效。 4、学校重大事项决策实施中应保护相关涉及人的合法权利,保障教职工的个人申辩、要求听证、要求复议的权利。 托里中学党支部 20xx年3月
中共龙里县神奇小学党支部
民 主 议 事 制 度
一、议事原则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决策前,支委成员应在一定范围内听取意见和建议,沟通思想、统一认识,为集体讨论决策奠定基础。集体决策讨论时,每个与会成员都享有平等的发言权、表决权、监督权,主持会议的应充分发扬民主,营造平等议事的良好氛围。
2.坚持立足全局原则。应强化党的意识、全局意识,在议事决策中,要从全局视角出发来统筹部署工作,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民主与集中、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自觉维护团结,形成整体合力。
3.坚持科学规范原则。按照“知、议、决、行、督”的要求,规范议事决策程序。知,即通报情况,调查研究,使班子成员了解大局;
议,即民主讨论,对重点工作、重要议题充分讨论;
决,即科学决策,在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上形成决议;
行,即贯彻落实,根据会议决定和工作分工,保证党支部和行政决策的贯彻执行;
督,即督促检查,对决策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推进决策的全面落实。
二、议事范围
1.围绕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保证上级党组织下达任务的贯彻落实。
2.讨论研究召开支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书记、委员。
3.讨论研究支部的建设及党员发展。
4.听取支部成员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的情况汇报,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
5. 讨论研究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制订、机构设置与调整等各类重大事情。
三、注意事项
1.坚持定期议事制度,进行经常性的思想务虚会议,达到统一思想、协调工作,发挥党支部的整体功能。
2.党支部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成员到会方能举行。根据议题需要,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在讨论通过重要问题时,到会人数应有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参加。
3.党支部会议的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其他成员拟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应事先与党支部书记沟通。
4.党支部会议召开的日期、议题及有关事项要提前告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按会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准备。
5.党支部决定重大问题,要经过充分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6.支部成员应遵守保密纪律,除经支部决定在党内公开的内容外,到会人员必须严守机密,不得向外人泄密。
7.对党支部会议的决定,会后要认真贯彻落实,个人无权改变其决定。
一、议事原则: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定,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党支部成员应自觉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解决问题。本着实事求是和对组织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地发表自己的见解,为党支部形成正确的决策提供依据。
(三)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统一的原则。
二、议事范围:
党支部会议研究的主要事项是:
(一)和上级党组织的方针、政策、法规、指示、决定等,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情况和事关全公司的工作部署。
(二)对党支部的思想、作风、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做出部署。
(三)党支部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干部的选拔、推荐、奖惩等。
(四)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制度建设及有关改革措施的确定。
(五)重大的人事安排意见和涉及职工福利待遇方面的重要事项。
(六)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政治思想工作等方面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
(七)研究工、青、妇、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对工作做出部署安排。
(八)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重要事项等。
(九)审议通过向上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
(十)其他重大事宜。
三、注意事项:
(一)党支部会议应提前通知有关人员,与会人员要准时到会。
(二)遵守保密规定,对会议讨论或决定的问题,不得随意向外泄露。
(三)党支部做出决定,支部成员要坚决的服从,并按分工负责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做到统一思想、统一步调,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重大事项议事制度
为了保证重大事项决策时体现公正公平,保证决策符合工作的需要,不违背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不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议事制度,按照党政密切配合,加强团结协调,深入调查研究,遵循议事程序,集体研究决策,工作各负其责的原则,确保落实到位。
一、基本原则
、党政主要领导思想上相互沟通,感情上相互融洽,工作上相互支持,引导领导班子集体做出科学决策.
、重大问题决策前党政领导带队或组织有关科室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提出方案,认真论证后提交领导班子子讨论;决策时力求统一思想认识,注重对少数不同意见的研究,既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又不急于以微弱多数通过;决策后及时进行工作部署。
二、重大事项议事范围
重大事项议事范围主要包括:
()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长期发展规划;
()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经费的分配、使用以及工资福利分配方案;
()内部机构的改革和调整;
()中层干部的轮岗、选拔、奖惩和管理;
()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
()方案的出台、实施和完善,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和废除;
()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工作及群众组织方面的重大问题.
三、重大问题的决策程序
、提出预案。预案通常由相关科(室)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提出拟决策的重大事项,拟定初步方案后交分管的党组成员提出,特别重大或比较复杂的、敏感的事项,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决策预案,待党组书记审核同意,提请党组会讨论决定。
、科学论证。凡涉及财务支出、干部选用、群众切身利益等问题时,党组成员要带头搞好调研,充分听取和采纳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坚持从实际出发,用事实说话。
、沟通酝酿。会议议题和有关材料一般提前至天发给党组成员,以便预先熟悉情况准备意见。除干部任免事项外,尽量避免临时动议。
、召集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党组成员召集主持。列席会议人员根据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确定。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安排。
、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会议先由分管成员或有关科(室)介绍预案及提出理由、论证结果等情况,然后安排充足时间让党组成员对议题进行讨论。讨论决策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充分发表个人意见。与会人员对议题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和理由。表决应采用投票表决方式,也可采取口头表决或举手表决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成员的意见不计入票数。如少数党组成员因故未参加会议,应将讨论决定及时通报,并充分尊重他们的意见。对需要决议的问题产生分歧时,一般应缓定,进一步调查论证、商讨和沟通,必要时向上级请示后,再作决定。决策后,经实践证明不妥的,适时开会讨论修订。
讨论决定的事项,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组会议的,党组成员可以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组会报告。
党组会议作出的决策,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组会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进行。
、形成会议纪要。每次会议均作详细记录。对有关重要事项,根据需要由办公室或承办科(室)印发会议纪要。以党组名义上报下发的文电,由党组书记签发;
书记不在,由临时主持会议的党组成员审核签发。
陈场三小重大事项议事制度
一、为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健全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学校管理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的水平,保证学校教学质量和效益的提高,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重大事项的范围: 1、学校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法规,以及上级党委和行政部门的决议、指示的意见、措施和办法。 2、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原则和教育教学中的重大问题。 3、学校的长远发展规划、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 4、学校综合改革方案、素质教育重大事项以及教研科研重大事项。 5、学校机构设置,调整。 6、学校重大人事问题的决定(含中层领导干部的推荐和聘用)。 7、学校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8、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含重大财务收支项目以及重大经济活动)。 9、学校重要设备、器材的购置和变动。 10、教职工的奖惩及绩效工作分配(含各种奖励方案、制定绩效工作分配方案及评优、评模、晋职、晋级考核办法等)。 11、其他应由领导集体议事决定的事项。 三、学校重大议事应遵循的原则: 1、会议议题应在会前确定。会议议题所涉及的有关事实应在会前调查清楚。 2、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会上充分发扬民主,决定事项,少数服从多数。个别人意见被否定可保留意见,可向上级报告,但不得拒绝执行。 3、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4、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任何个人,特别是校长,不得个人决定重大事项。在处理紧急问题时,至少应有三分之二的领导共同决定。 5、坚持为教育教学服务和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稳定。 6、坚持联系和依靠群众原则。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标准。 四、重大事项决议方式: (一)学校党委会议应议决的重大事项: 1、研究决定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综合改革方案,机构设置。重要规章制度。重大人事变动。年度财务预、决算。教职工奖惩方案及其他重大问题。 2、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研究决定学校中层领导的选拔、培养、管理、考核、聘任的事项以及后备干部的推荐、培养。 3、研究决定政治思想宣传教育、师德教育及德育工作的重大事项。 4、按照对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管理的要求,按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对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一般违纪问题的处理事项。
党支部议事制度
一、为使中心党组织工作和决策做到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党内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支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一般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支部党员大会的形式。一般情况下,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应全体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召开党员大会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举行。
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书记主持召开。
四、讨论、决定问题主要包括:党支部的任期目标、中心发展规划和中心重要工作以及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工作。
五、议事、决策程序:党支部的任期目标、党的建设等党内重大问题,由支部委员会提出方案,召开党员大会审议通过。支委会和党员大会召开前2天内及时将会议时间、议题及相关材料同时传达,凡未例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不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六、党支部讨论决定要遵循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决定重大问题要进行表决,表决方式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了,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立即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再表决。也可将讨论情况向局党委等上级领导汇报,请求裁决。
七、会议表决时,得赞成票应超过到会人数的一半,决议方有效。
八、会议记录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会议通过讨论以支部名义下发的文件,应是支部书记同意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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