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范围
公司党支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党支部书记、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其他经营层是职责范围内的主要责任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二、主要内容
(一)组织落实责任。落实公司党支部工作部署和要求,制订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教育监管责任。加强本部门职工思想、作风和生活等方面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增强廉洁从业意识。
(三)制度建设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监理健全制约权力运行的制度管控体系。
(四)“一岗双责”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
(五)坚持报告责任。对本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坚持,并及时向公司党支部报告情况。
(六)执纪问责责任。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开展纪律检查,调查核实和责任追完工作,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考核与追究
公司党支部将严格按本责任书和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责任考核与追究。出现重大问题,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领导责任。
(一)未按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落实责任,推进落实各项工作;
(二)不落实“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
(三)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整改不深入,不彻底,作风建设不力,党员干部有顶风违纪现象;
(四)在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工程结算、财务管理、物资设备处理,施工单位管理等方面出现问题;
(五)不执行公司制度规定,造成负面影响;
(六)对本部门违规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
(七)指示、纵容本部门人员干扰、对抗公司纪检监察人员监督检查;
(八)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规定情形者。
为纵深推进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现制定2022年度市局党委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2022年度市局党委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一、抓好分管部门的党建工作
按照市局党委分工,抓好分管部门的党建工作,全面掌握分管部门党的建设情况,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双融合,发现问题、研究问题、提出建议,供党委决策参考。至少每半年向市局党委汇报x次履行“一岗双责”抓党建工作情况;至少每半年与联系单位、分管部门的党员干部开展x次座谈交流,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解决存在问题,督促指导工作。发现联系单位、分管部门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纠正和报告。
二、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
参加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将本人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主动与班子成员、分管部门党员、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同时自觉接受班子成员、党员、干部的约谈,每年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不少于x次。
三、持续加强党的科学理论武装
按规定要求参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年不少于x次,其中每季度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x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考察x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坚持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四、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每年至少为所在党支部讲授1次党课,每年至少接受x次党支部民主评议。
五、抓好党建联系点工作
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不少于x个,每年深入联系点调研指导不少于x次,撰写调研报告不少于x篇,到联系点讲党课不少于x次,指导联系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不少于x次。
六、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双融合
纵深推进分管部门党建品牌建设。找准工作切入点和活动载体,将品牌创建与业务工作紧密联系,做到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双融合。
七、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按照党委每年确定的调研课题,结合工作实际领题调研,听取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关于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每年至少开展x次,撰写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x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制定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清单如下:
一、坚决树牢和践行“四个意识”。
带头并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对党绝对忠诚,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本地本部门本单位落地见效。
二、坚决强化管党治党责任。
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以及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建立相关工作纪实台账;组织并带头坚决学习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认真执行党管武装各项制度,切实履行书记职责,对主体责任各项任务亲自研究谋划、加强督促协调,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批办、重大案件亲自督导。实行“签字背书”制度,推动任务落实。
三、坚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模范尊崇党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内监督等基本制度,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走形式、搞变通,确保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四落实”;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定期主持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根据需要及时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坚决推动班子成员落实责任。
督促、指导和支持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科室和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加强日常监管,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及时提醒批评、限期整改;每年至少听取1次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汇报,推动班子成员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五、坚决自觉接受和支持监督。
主动接受区委、区纪委监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支持区纪委对我局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一为主两报告”制度,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巡视巡察,全面抓好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六、坚决落实廉洁自律规定。
模范践行“三严三实”,带头并推动廉洁自律准则落实;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重大事项备案等制度,坚决反对和抵制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切实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七、坚决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定期向区委、区纪委报告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遇有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主动接受领导和监督。
上级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一、党工委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清单
(一)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1.坚持和改进学习制度,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努力提高领导、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群众、驾驭工作全局的能力。
2.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宣传工作和舆论引领,及时全面把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筑牢意识形态防线。
3.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爱国主义精神、红色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二)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4.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5.认真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规党纪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形成执行纪律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6.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积极倡导务实重行、勇于担当的工作作风。
(三)推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
7.以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为重点,强化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社区治理、城乡党建结对共建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志愿者采取“一帮一”或“多帮一”的方式,积极开展结对帮扶,实现联系服务群众零距离。
8.组织开展常态化的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引领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立足实际,把志愿服务覆盖到职能业务和公共场所等各方面;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广泛开展各类文明创建、社区建设、环境保护等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
(四)提升党员素质能力
9.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党章、《准则》和《条例》等党纪党规,严格遵守党的“六大纪律”,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
10.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完善教育培训方式,强化机关党员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培训、党性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微党课”活动,利用各类培训、学习讲座、专题调研、典型案例征集等形式增强学习效果。
11.广泛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爱国教育、红色教育活动,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培养一支政治可靠、业务过硬、勤政廉政的高素质党员队伍。
(五)落实服务保障
12.按要求配齐配强专、兼职党务干部,把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既懂业务又懂党务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党建工作岗位。
13.切实保障各党组织活动经费,将工作经费纳入单位年度财务预算,对机关党组织开展活动给予人力物力支持,确保党组织活动正常开展。
14.按照规范适用、功能完备的要求,完善机关党组织活动和服务阵地,建立规范的党员活动阵地,配备必要的设施、资料等,确保党员的学习、活动所需。
15.大力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和党组织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六)推进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常态化
16.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增强党内生活的思想性、政治性、原则性,切实提高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报告制度,坚持重大决策部署由党工委集体研究决定。
17.围绕加强党性锻炼、严明党的纪律、解决自身问题、提高党员素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
(七)强化责任制落实
18.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从严管党治党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列入党工委重要议程,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
二、党工委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
(一)抓严抓实主体责任
1.严格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抓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建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自觉维护党的权威,保证政令畅通。
2.强化党建主业意识,带头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理念。牵头组织制定党工委党建工作责任制,自觉把党建工作列为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年度考核述职内容,带头抓好基层党组织的建设。
(二)抓严抓实部署指导
3.把党建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总体布局,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共部署、齐考核,牵头研究谋划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明确全年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牵头研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每年至少主持召开4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党建工作重要问题。
4.每年至少听取2次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强化业务指导,明确基层党建工作思路和工作规划,制定相关措施。
(三)抓严抓实组织生活
5.带头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各项规定,按照上级部署主持召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同时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6.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建立完善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党组织书记与普通党员谈心谈话制度。带头定期与班子成员、党员干部谈心交心,了解本单位干部思想动态,帮助其解决工作生活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每年与班子成员、党员干部至少谈心谈话1次。
(四)抓严抓实作风改进
7.带头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要求,积极倡导务实重行、勇于担当的工作作风。
8.构建作风建设常态机制。探索建立常态化的领导干部作风评析制度,及时研判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状况,及时排查梳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实践中细化制度规定,明确尺度标准,强化刚性约束。
(五)抓严抓实队伍建设
9.加强本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党务工作队伍,按照要求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并保障党建活动必要经费支出。
10.注重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督促及时做好基层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干部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集中培训,提高党建工作履职能力和水平。
(六)抓严抓实党风廉政
11.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健全并落实党员干部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政谈话等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12.切实加强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政治保障,持续抓好各类专项整治工作的推进落实,确保达到整治效果和目的。
三、分管党建工作副书记、组织委员履行党建工作直接责任人责任清单
根据工作分工,分管党建工作副书记、组织委员履行管党治党直接责任,主动谋划和推进街道党建工作,协助党工委书记抓好党建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1.每季度至少向党工委汇报1次街道党建工作。
2.抓好市县暗访督查反馈问题和个人民主生活会有关问题整改。
3.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党工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督促指导下辖党组织推进落实党员学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1次党组织书记集中学习培训。
4.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5.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与分管科室的人员开展谈心谈话每年4次以上。
6.指导参加所联系点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7.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
8.每年至少讲1次以上党课。
9.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督促下辖党组织规范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
10.持续开展“双报到”和“城乡党建结对共建行动”。
11.加强小区网格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和运行工作。
12.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六大行动”。
13.每季度开展1次党建工作督查。推进下辖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14.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格发展对象预审和基层党委审批制度。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15.加强下辖党组织班子建设,每五年组织一次换届选举。
16.协助党工委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发挥纪检委员作用,支持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责任。
17.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发展环境。
18.认真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组织基层党支部书记开展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19.完成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其他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清单
根据工作分工,落实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联系村社区的党建工作负具体责任,履行从严治党责任。
1.参与党建工作决策部署,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决议、决定和指示。
2.加强理论武装,带头自觉学习,不断提高个人思想理论水平。参加党支部有关活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3.抓好个人民主生活会有关问题整改。’
4.督促分管科室、联系点党支部抓好从严管理干部职工各项任务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督促指导分管科室、联系点党支部抓好干部职工作风建设。
5.指导分管部门、联系点党支部抓好党建工作,对分管联系单位落实党建工作不力问题责成整改,整改不力的,及时报告,提出改进建议或措施。坚持“党员活动日”活动,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6. 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调查研究,帮基层解决实际困难。指导参加所联系点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督促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7.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与分管科室的人员开展谈心谈话每年4次以上。
8.每年至少讲1次以上党课。
9.认真完成党组织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
为深入学习领会贯彻xx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依照《中共xx市委关于严格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行意见》精神,制定xx年xx镇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以下:
一、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以党章为根本遵守,认真贯彻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制发班子成员责任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督导落实了。按要求向上级党委、纪委书面报告实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及时请示报告重要问题,自觉接受市纪委和镇纪委监督并支持其实行职责。加强和改良党的领导,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提高执政能力。学习贯彻xx强军思想,认真履行党管武装制度。加强对各村和镇直单位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管。认真落实了廉政谈话、检查考核等制度。镇党委会每一年最少两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要事项及时研究。
二、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保护党XX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建设,牢固建立并践行“四个意识”,做到“两个保护”。坚决贯彻党XX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完成上级党委各项工作部署。对党虔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三、狠抓党的思想建设,以xx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
坚定理想信心,牢记党的主旨,挺起共产党人精神脊梁,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问题。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一年很多于一次廉政专题学习,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展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意识形态工作。
四、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贯彻新时期党的组织线路。坚决履行党XX关于干部提拔任用有关规定,严把政治关、品行关、风格关、廉洁关,加强干部提拔任用和监督,严格履行民主集中制。
五、锲而不舍抓好正风肃纪工作,密切党同人民大众的血肉联系
推动新时期党的组织线路落实了,加强党的风格建设,厚植党执政的大众基础。延续纠正“四风”,加强风格纪律建设。展开常常性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
六、严格抓好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增强政治性、时期性、原则性、战役性
贯彻落实了《关于新情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落实了加强班子建设的各项规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履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认真落实了民主集中制、严格履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等制度,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打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七、坚持抓好党内监督,实现管党治党严紧硬
严格履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组织监督,推动民主监督。主动接受上级党委、纪委和同级纪委监督,主动接受大众监督,领导和支持纪委实行监督职责。对发现问题和线索,集中管理,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整改报告。对上级党委交办问题,及时处置。
八、深化政治巡察工作,充分发挥利剑作用
认真履行《被巡查党组织配合XX巡查工作规定》,严格落实了整改责任,积极配合巡查巡察,收到巡查组反馈意见后二个月内报告整改情况,公然接受大众监督。
九、努力构建反腐败有效机制,营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氛围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厉整治大众身旁腐败问题,标本兼治。加强党的统一领导,健全反腐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纪委实行监督职责创造条件。
十、抓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的层层落实了
把全面从严治党贯彻到平常工作,兼顾推动,具体研究,推动落实了。督导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实行好“一岗双责”职责,抓好下级领导班子的教育监管,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纠正,催促整改。组织展开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检查、党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评议和基层党建书职评议,对落实了“两个责任”不力的,严肃追责。
为全面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近期,保德县直机关工委书记杨翠萍深入机关各级党组织进行党建工作调研,并结合全县机关实际,制定机关党建工作“四级四岗”责任清单,明确机关各级党组织的工作任务和党组织书记工作职责。
一、县直机关工委
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县直机关党建工作,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指导督促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加强县直机关党组织建设,持之以恒开展正风肃纪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同有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深入开展督促检查形成工作合力。
二、党组(党委)
领导本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配合县直机关工委对本单位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全面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机关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工作,完善落实机关党建工作机制,自觉接受县直机关工委对其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
三、机关党总支
在县直机关工委和本单位党组(党委)的领导下,对照机关党总支基本职责全面推进机关党建工作,抓好机关党建工作任务的落实和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机关党组织建设,全面加强正风肃纪反腐和服务中心工作。
四、机关党支部
承担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落实党支部基本任务,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和纪律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如下:
(一)管党治党方面
1.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始终牢记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定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安排,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责 任 人:党组书记
责任单位:局党组成员
完成时限:全年
2.统筹安排年度工作。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究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定期听取党组成员工作开展情况汇报,针对性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
责 任 人:党组书记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全年
3.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党组每半年向市委、市纪委报告一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党组成员每半年向党组书面汇报一次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党组书记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班子成员向局党组述责述廉。
责 任 人:局党组成员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全年
4.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开展1次履职谈话和1次廉政谈话。
责 任 人:党组书记
责任单位:局机关纪委
完成时限:全年
5.研究制定党组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对各党支部机关党建的督导考核。
责 任 人:党组书记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
6.召开全市机关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xx年工作,研究部署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局党组书记与局党组成员、局党组成员与各科室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与科室人员、市局党组书记与县区局党组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目标任务层层落实。
责 任 人:局党组成员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22年5月
7.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推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并及时向市纪委监委派驻组报告。
责 任 人:党组书记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全年
8.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党组成员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责任人:局党组成员、各党支部书记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
(二)思想建设方面
9.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定期开展集体学习研讨,全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
责 任 人:党组书记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全年
10.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开展2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并向全局党员干部进行通报,组织2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
责 任 人:党组书记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全年
11.扎实开展“学理论、悟思想、见行动、创一流”活动。完成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通过开展专题研讨、主题党日、现场教学等活动,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向深入,着力构建“3+1”理论武装体系,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事争一流、唯旗是夺,为全市“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贡献力量。
责 任 人:党组书记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
12.组织党员干部到党性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展馆开展现场教学,观看警示教育片,接受警示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
责 任 人:党组副书记
责任单位:局机关纪委
完成时限:全年
(三)组织建设方面
13.严格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把选人用人标准和关口,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提拔重用、用当其时、用其所长,坚决杜绝“带病提拔”、“跑官要官”现象,营造良好选人用人氛围。
责 任 人:党组书记
责任单位:人事科
完成时限:全年
14.严格选拔任用程序。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和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可追溯、可倒查。坚持把民主集中制原则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强化党组在选人用人、评先树优、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等方面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认真执行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度,确保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
责 任 人:党组书记
责任单位:人事科
完成时限:全年
15.落实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对新提任和交流轮岗的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提醒,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保持清醒头脑,守牢廉洁自律底线。
责 任 人:局党组成员
责任单位:局机关纪委、人事科
完成时限:全年
(四)作风建设方面
16.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查摆整治。
责 任 人:党组书记
责任单位:局机关纪委、办公室
完成时限:全年
17.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开展“严真细实快”作风提升活动,每月至少开展1次机关纪律作风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坚决纠正工作不严不真不细不实不快问题,防止“庸懒散”问题抬头。
责 任 人:党组副书记
责任单位:局机关纪委、办公室
完成时限:全年
18.改进调查研究。严格落实党组成员联系县区制度,党组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围绕工作重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领导关注的焦点问题,按照“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第一书记”村和“结案连心”开展调研,形成有数据、有事例、有问题、有措施、有建议的调研报告,回应群众关切,服务事业发展和领导决策。
责 任 人:局党组成员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办公室
完成时限:全年
(五)执纪监督方面
19.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综合运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会同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对现场的监督,突出抓早抓小,对发现的个别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在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会议安排部署、发送廉政短信等方式加强督促提醒,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责 任 人:党组副书记
责任单位:局机关纪委
完成时限:全年
20.落实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及时报送重大事项、重要信息,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个人事项报告、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等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加大党务公开力度,定期公开党员、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保障党员、群众知情权。
责 任 人:党组副书记
责任单位:局机关纪委、人事科
完成时限:全年
21.健全完善干部关爱激励制度。关心关爱干部职工,健全完善容错纠错和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制度,树立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的鲜明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责 任 人:党组书记
责任单位:人事科、法规科
完成时限:全年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22.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结合“廉政自省日”,抓好廉政教 育、警示教育、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决守住底线、不越红线。
责 任 人:党组副书记
责任科室:局机关纪委
完成时限:全年
23.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对照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紧盯可能发生腐败的具体事项、重要环节和关键节点,实施“审前讲廉、审中查廉、审后问廉”纪律检查,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隐患排查,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
责 任 人:党组书记
责任科室:局机关纪委
完成时限:全年
24.从严惩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工作,每半年会同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力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态度坚决、旗帜鲜明地惩治腐败。
责 任 人:党组书记
责任科室:局机关纪委
完成时限:全年
(一)党组书记、局长党组书记主体责任清单
1.履行领导职责。每年与其他县级领导干部和县区局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每年至少召开2次全面从严治党和2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调度工作进展,研究推进措施,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加强组织推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每年至少参加和指导1个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1个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按规定召开、参加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主动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年底认真撰写述职报告。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日常调研工作时同步调研全面从严治党情况。
3.强化日常监管。督促党组成员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与考核,确保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加强对党组成员与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督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与党组成员每年至少开展1次履职谈话和1次廉政谈话。
4.保持廉洁自律。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严守组织人事纪律,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严格按制度行使权力,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切实发挥好表率示范引领作用。
5.分析研判政治生态。每年年底前带头分析研判本系统、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选人用人、意识形态等方面情况,进行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及时上报市纪委监委。
6.突出抓好问题整改。对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巡视巡察、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以及年度考核等工作进行系统梳理总结,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着力解决好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二)其他党组成员主体责任清单
1.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落实分管职责。要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既要督促抓好分管科室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努力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互促共进双丰收。定期研究分析分管科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半年书面向局党组汇报1次全面从严治党履职情况。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日常调研工作时同步调研全面从严治党情况。
(2)加强督查监管。对分管科室的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提醒,与分管科室负责人每年至少开展1次履职谈话和1次廉政谈话。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指导1个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并以适当形式为本单位和所在党支部党员讲党课。按规定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年底认真撰写述职述报告,及时查摆解决自身存在问题。
(3)保持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模范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每年至少到分管科室开展1次廉政党课,加强对人员的廉政教育,提升人员廉洁从审意识。
(4)突出抓好问题整改。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述职评议、巡视巡察、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以及年度考核等工作进行系统梳理总结,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着力解决好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2.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落实分管职责。要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既要督促抓好分管科室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努力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互促共进双丰收。定期研究分析分管科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半年书面向局党组汇报1次全面从严治党履职情况。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日常调研工作时同步调研全面从严治党情况。
(2)加强督查监管。对分管科室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提醒,与科室负责人每年至少开展1次履职谈话和1次廉政谈话。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指导1个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并以适当形式为本单位和所在党支部党员讲党课。按规定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年底认真撰写述职述报告,及时查摆解决自身存在问题。
(3)保持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模范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每年至少到分管科室开展1次廉政党课,加强对人员的廉政教育,提升人员廉洁从审意识。
(4)突出抓好问题整改。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述职评议、巡视巡察、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以及年度考核等工作进行系统梳理总结,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着力解决好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三)责任科室主体责任清单
各责任科室要抓好科室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科室日常工作相结合,同研究、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按要求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分工任务;科室负责人与科室成员每年至少开展1次履职谈话和1次廉政谈话;对群众有反映或可能诱发违规违纪问题的情况进行警示提醒谈话,做到早提醒、早预防;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做到廉洁自律,管好亲属和身边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为扎实推动安全三年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学校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专题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万柏林区教育局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校园安全风险隐患的责任体系、预防制度、管理办法,积极预防和有效遏制教育系统各类校园安全事故,全面推动专项整治取得显著成效,为全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环境。
一是持续深化校园安全培训。将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安全管理知识等纳入教职工学习内容和全员教育培训内容,普及安全法律知识,提高安全法治意识。全面落实“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要求,按照年度培训方案,持续推进应急救护和消防安全“一懂三会”全员培训,提升全员素养。突出消防、食品、应急救援、安保等重点领域,定期对食堂、保安等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二是持续强化责任体系建设。全面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建立健全学校领导岗位安全责任制,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其他分管负责人承担的安全责任。构建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并涵盖各部门、各岗位的全员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类教职员工安全责任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太原市校园安全精细化管理工作手册》《校园安全精细化管理教职工“一人一清单”工作手册》,层层拧紧责任链条。
三是持续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开展新一轮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自主开展全过程、全方位的危害辨识,对风险按危害程度分级,落实监测、监控、预警等管控措施。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强化校园消防、建筑、交通、食品、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重大隐患及其排查整改情况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实现闭环管理。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镇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履行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负责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日常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每月至少主持召开1次镇党委反腐倡廉专题学习会。
2.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听取和掌握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案件查处情况,研究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年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检查工作不少于2次,亲自带队检查不少于1次。
3.每季度听取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按要求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文件和请示,第一时间进行签批,提出督促办理意见。
4.每年1月份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上一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
5.认真传达县委、县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全镇实际,专题研究部署,明确职责分工,抓好督促落实。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落实情况亲自过问,每年不少于2次。
6.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每半年听取1次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责任落实。
7.重视和支持镇纪委按照党章和“三转”要求履行督促“两个责任”落实、开展纪律审查、纠正“四风”、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问责失职失责行为等职责,每年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不少于1次,帮助排除办案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扰,对执纪执法机关查办大案要案的请示汇报按次研究,作出决定。
8.主持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分析全镇党员干部作风、纪律方面的整体状况每年不少于1次。
9.研究制定镇党委班子及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按照班子人员变动情况,调整更新责任清单内容,推动审议通过。
10.每年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不少于2次,对履责不力的予以约谈督促,整改不力的予以问责。
11.加强日常教育,对班子成员开展常态化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镇党委班子成员坚持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每个月不少于1次。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年带头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12.加强对镇党委领导班子的管理和监督,每年开展单独谈话不少于1次,了解掌握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实施党内监督及班子成员廉政勤政等情况。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班子成员及时提醒谈话督促整改;发现存在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及时督促调查核实,并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
13.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内民主政治建设,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4.督促指导镇纪委通报曝光党员干部违纪违规典型问题,每年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的通报曝光不少于2次。
15.每年按比例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不少于1次,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组织述职点评和评议,提出履责要求。
16.自觉廉洁从政,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以及国家法律法规,主动接受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17.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实施意见,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18.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严守组织人事纪律。
19.树立良好家风,带头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为广大党员干部当好标杆、做好示范。
去年以来,中央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宁夏认真贯彻中央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逐级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有效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但还存在五个方面问题。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市以下,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
(二)“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大多工作依旧由纪委承担,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
(三)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这些年,各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级文件发的少了,有的同志就不知道怎么落实责任了。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四)缺乏有效工作机制。有的地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地方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俗化、泛化情形。有的地方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
落实主体责任要把握好几个重点
(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是前提和基础。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不强、观念滞后。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
(二)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主体责任包含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只有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使“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真正尽心、尽情、尽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位置,与经济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的要求才能实现,班子履行好集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才不会落空。
(三)抓好重点责任落实。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一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结合“三严三实”和“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纪律执行,严查违纪行为,用纪律的尺子管住大多数。二要选准用好干部。坚持选人用人标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不唯票、唯分取人,既选用才干过硬的“能吏”,也选用安分守己的“循吏”,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继续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纠正“四风”,维护群众利益,防止“四风”反弹。四要积极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的态度不变、力度不减,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五要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扎紧扎牢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加大对违反制度规定查处力度,着力消除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
(五)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之所以对主体责任不上心,责任难以落实下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追究不到位。要突出问责,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谁没有落实好主体责任,谁就要受到追究,谁就要受到处理。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主要负责人不管是现职还是已经调离或者升迁,都要倒查追究责任,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明确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根据中央、省、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现将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如下:
一、“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局属各党支部及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县(市、区)联系点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建立健全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以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听取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员干部和局属各党支部及其主要负责同志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与局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定责到岗,将责任目标和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主体。
(二)建立健全全系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切实加强XX系统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局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及时了解和解决XX业务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研究制订XX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在全系统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五项权力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全系统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全局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领导、组织和协调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洁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每年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分管范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局班子成员进行问责处理;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报告事项的核查,严查报告不实问题。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负责同志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七)严格执行“双报告”制度,在每年年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市委和市纪委驻局纪检组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党组副书记: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维稳、文明创建、纪检监察、工青妇等业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的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分管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对分管部门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督促分管部门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对分管部门、单位的作风和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XX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部门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部门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驻局纪检组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部门“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部门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度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党组成员、副局长: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XXXX业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市委和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分管科室和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分管科室及县(市、区)联系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科室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对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了解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XX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科室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做好涉及分管科室及业务工作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科室“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谈话、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分管科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党组成员、副局长:对分管的XXXX等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财务审计、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劳资人事、机关建设等业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市委和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分管科室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科室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了解和解决工作中群众、职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分管科室作风、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行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XX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科室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做好涉及分管科室及业务工作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科室 “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度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分管科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二、保障措施
(一)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到XX各项工作中,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局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认真抓好全系统和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责任,按照党章规定,积极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督促全市XX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切实加强对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落实不到位的,按照相关规定和明确的责任清单实行问责,严肃追究分管领导责任。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下面是天涯涛源范文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银行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不折不扣落实总省行党委关于中央巡视整改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分行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和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和实践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总省行党委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扭住责任制“牛鼻子”,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为分行“十四五”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党委责任清单
分行党委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分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重点履行以下职责:
(一)深刻领悟和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和实践要求,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和总省行党委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建立健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总省行党委决策部署清单化、闭环式管理的督办机制,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金融领域决策部署在分行落地见效。
(二)始终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
(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彰显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每年年初向省分行党委书面报告上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核心要义和思想精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 次,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宣传。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每年至少2 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年末在党委班子述责述廉中报告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五)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在选人用人工作中进一步突出政治过硬的要求,把好政治关。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重视培养和选拔80、90 后年轻干部,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锻造敢于善于斗争、勇于自我革命的干部队伍。重视做好人才工作,制定实施员工教育培训计划,提升员工队伍整体素质,为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储备中长期人才。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完善机制,加强党员教育培训管理,着力提高党内活动和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凝聚力。每年至少专题研究全行党支部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工作1 次,每年组织开展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每年向省分行党委上报党建工作情况报告。
(六)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重点强化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落实“三新一高”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同时把上述监督作为党内监督和内部检查、风险、案防等各类监督的重点。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分片联系、对下级“一把手”监督谈话、约谈等制度,每年开展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工作,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七)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总省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及配套制度,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以钉钉子精神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严格落实省分行关于持续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的要求,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切实解决基层网点业务拓展、经营管理等方面困难和问题,指导各经营网点一行一策,走好特色发展之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抓好家风家教。
(八)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以零容忍的态度支持和配合派驻纪检组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制度机制,强化廉洁风险防控。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召开全行警示教育大会,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
(九)严肃认真落实中央巡视和省分行党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主体责任,强化责任传导,全面整改,突出重点,建立健全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机制,经常听取巡视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坚持系统观念,做到“四个融入”,把中央巡视和省分行党委巡察反馈问题与审计、监管等内外部检查指出问题一体整改、集成整改。坚持标本兼治,推动健全制度机制,强化巡视巡察成果运用。
(十)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领导、组织、推进全行党内法规执行工作,每年至少召开1 次会议专题研究党内法规执行工作,将党内法规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行执规责任情况的监督,对重要党内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十一)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加强对全行统一战线工作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的领导,推动群团组织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定期研究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省分行党委交办的任务。
(十二)狠抓责任落实,每年年初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总省行党委工作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制定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每半年召开1次党委会议,听取党委委员就分管条线、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加强对全行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十三)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强化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程,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识,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
(十四)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应当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责任,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十五)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解决责任不明确、不全面、不落实等问题。定期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通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及时通报因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担当。
(十六)统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考核,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在年度考核和相关考核工作中突出了解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对支行与部门总体评价和干部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十七)对执行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总省行党委有关决定不认真、不得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领导责任不担当、不作为,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管党治党宽松软,在管党治党方面出现重大问题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坚决杜绝“老好人”思想。
三、党委书记责任清单
党委书记应带头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清单,认真履行自身责任清单。重点履行以下职责:
(一)深刻领悟和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和实践要求,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总省行党委工作要求,加强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组织领导,推动全行基层党组织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各项部署在分行落地见效。
(二)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并抓好巡视巡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纠正。每年至少1 次听取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形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每季度同分片联系单位“一把手”至少开展1 次廉政监督谈话。
(三)切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政治自觉和政治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带头抓好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带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有关事项,带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带头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人员,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四)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应当及时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明确整改责任。
(五)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和纠正;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六)加强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带头建立基层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带头深入基层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每年专题调研不少于2次,注重听取党代表、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议,督促整改落实。每年至少为党员干部讲党课1 次。
四、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和自身责任清单。重点履行以下职责: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领悟和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和实践要求,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结合总省行和分行党委部署和分管工作,研究具体贯彻措施,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地见效。
(二)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抓好责任落实,对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履行分管领域和部门巡视巡察整改责任,督促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每年听取分管领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汇报不少于2 次,每半年至少1 次向分行党委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
(三)加强对分管领域、分片联系单位党组织书记的监督,每季度同分管领域、分片联系单位“一把手”至少开展1 次廉政监督谈话;发现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四)严格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有关事项,主动抓好分管领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主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抓好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主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每年至少1 次为党员干部讲党课。
(五)加强对分管领域和基层党支部工作联系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调查研究,每年专题调研不少于2次,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人员,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根据《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平委办〔2019〕6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局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组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各科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组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组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组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组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组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方面的差距
一是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主动研究思考不够,具体工作措施方法创新不够,交流研讨不够深入。三是党史学习教育集中理论学习实践有限,机关党委发放的学习书籍《中国共产党简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等主要以自学为主,支部队党员学习过程和学习效果监督检查不够,希望广大党员能够坚持做好自学。
2、在群中观点、群中立场、群中感情、服务群众方面的差距
一是联系群中不够,在开展党建活动时缺乏对官大党员或群中的意见征求。二是服务学生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
二、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
1、深入调查研究,强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对与党员谈心谈话和党支部征求的意见或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对剖析的问题深入研究,本着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的原则,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抓好工作落实,进一步增强组织凝聚力。
2、持续加强理论学习
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坚持中心集中学习制度,始终保持思想上、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精神境界、用理论指导实践,持续提升服务水平。
(一)对于党的理论学习钻研不到位,没有形成定期学、系统学、深入学、持续学等学习模式,造成对理论的精神实质把握不到位。
(二)在对党中央、省委、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和相关政策要求的有效落实上“抓到底,抓出成效”的力度还需加强。
(三)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不够完善,监管力度不够强劲,重点工作、关键岗位标准化要求、制度性要求还需继续完善优化、监管力度继续加强。
(四)在牢记宗旨、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观念上有待加强,“从学生中来,到学生中去”,紧密联系学生,倾听学生心声的力度还不够,党员干部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所急所需所盼的次数还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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