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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中小学春季开学复课健康管理制度2篇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根据市、区有关通知精神和《***中学开学准备暨防控防疫工作方案》,特制定本校园封闭管理制度。
1.疫情期间严格执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坚决做到“五个一律”,即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师生进校门前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查体温(原则上接送学生家长不得进入校内,确需进入的必须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学校体育场馆等场所一律暂停对外开放,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留观送医,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防疫期间门卫不收外卖和快递。
2.全面落实封闭式管理要求,内防扩散、外防输出,所有入校者均需佩戴好口罩,按规定进行体温检测,符合相关要求方能进入校园。
3.上课期间只留一个出入口(小门),除救护、消防、工程抢修、配送必需品车辆外,其它无关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上学、放学时间段,学校安保人员要引导接送学生的家长不在校门口聚集、逗留,做到即送(接)即走。学生上学期间只进不出、放学期间只出不进,严禁家长进入校园。
4. 中途不得随意进出校门。疫情防控期间,中午不开放校门,如有特殊情况,中途需要离开学校的须经所属组室同意、保障中心登记后放行,返校时同样需要测温后方可入校。
5.对来访人员进行身份核验,询问近两周内是否有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停留、旅行、居住史,近两周内是否曾接触过来自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无到访史和接触史者进行体温检测,经得学校领导同意,登记详细信息后由接待人员陪同,戴好口罩方能进入学校。来访人员离开后,接待室要进行彻底消毒。
6.学校安保人员24小时值班,每天自测体温2次,佩带口罩,每天对门卫室进行消毒,对重点位置、物品要增加消毒次数,遇有自感不适要立即报告学校及保安公司。
7.年级组护导老师加强对年级组情况的巡查,做好护导巡查记录。行政值班人员每天全面检查校园封闭式管理情况,巡查校园,做好记录。学校卫生老师加强与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联系,遇有特殊情况立即报告。
8.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不举办大型集会活动,停止广播操及升旗仪式。
9.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正常工作日维保工作暂停,统一安排在周六、周日进行,维保人员或遇有突击性维修需外聘维修人员,须由保障中心把关摸清近两周内是否有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停留、旅行、居住史,近两周内是否曾接触过来自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出好健康证明提供给保安,然后进行体温检测,登记详细信息后,并佩戴好校外人员工作证方能进入学校。
10. 师生一律在校内用午餐,不得外出或接受外卖食品。在食堂就餐的人员严格遵守学校疫情期间的用餐安排。
1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待疫情解除后予以终止。期间,对不遵守本制度规定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中小学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学校资产流失,根据财政部财教【2012】489号《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办中小学校,县内其他学校参照执行。
第三条 中小学校要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学校日常运转和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各中小学校要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学校资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校资产管理,校长为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 流动资产管理
第四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五条 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存货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第六条 对于不能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一般资产(存货),如:篮球排球等体育用品、专业室的仪器仪表、办公室的饮水机钟表等有使用价值资产要建立一般资产台帐,登记数量与金额,报废时进行销账处理,同时要上传一般资产数据报支付中心备案。
第七条 对于消耗性的办公用品,如笔、纸、墨盒等要建立物品出入库台账,台账要有专人负责,购入时登记入册,要有购买人签字,并且与在支付中心报账时的五人购物清单相符,支出时要有领用人签字,防止学校虚开发票,确保流动资产的真实性。
第三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八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价值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需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九条 中小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
专用设备;
通用设备;
文物和陈列品;
图书、档案;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1、房屋及构筑物:是指中小学拥有占有权和使用权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包括教学用房、办公用房、库房、学生宿舍、食堂等;
建筑物指房屋以外的建筑,包括各种塔、池、井、棚、场、路、围墙、雕塑等;
附属设施是指安装在房屋和建筑物内部的,与房屋和建筑物不可分割的各种配套实施,如电梯、通讯设施、除尘通风设备、输电线路、水暖管道等。
2、专用设备:是指中小学校根据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购置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如教学仪器、实验设备。
3、通用设备:是指中小学校业务活动中使用的具有通用性、一般性的设备,如服务器、台式机、防火墙、交通工具以及复印机、传真机、电话机等办公设备。
4、文物和陈列品:是指中小学校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各种文物、陈列品、展品等,如古物字画、纪念物品、动植物标本等。
5、图书、档案:是指中小学校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图书档案。具体包括各种藏书、期刊、档案、特种文献资料、缩微资料、视听资料、磁盘光盘资料等。
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是指中小学校购置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各种家具、被服装具和特种用途的动植物等,如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柜等办公家具,厨卫用具,实验用动物、名贵树木花卉等。
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计价标准一般有三种:
1、原始价值。简称原价或原值,是指各中小学校在购置、建造或以其他方式取得某些固定资产时所支出的货币总额。由于固定资产的取得方式不同,其原始价值的组成内容有所不同。如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双方协议或合理估价加以支付的包装费、运输和安装成本等以后的价值作为原始价值;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确定原始价值。
2、重置完全价值。简称重置价值或重置值,是指在目前情况下,重新构建某项固定资产所需的全部支出。中小学校取得无法确定原始价值的固定资产时,可以按重置入账。如发现账外盘盈固定资产、接收不具备原始价值资料的捐赠固定资产,按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重估价时,都可以按重置价值计价,并据此进行核算。除上述几种情况外,其他的固定资产都不能按重置价值计价。
3、折余价值。亦称净值,是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或重置价值减去已提折旧额后的余额。它是固定资产的现有价值。
第十一条 取得固定资产时,必须遵循统一的计价原价,按取得的原始价值或重置价值入账。一旦入账后,一般不能任意变动其账面价值。但发生下列情况时,可以变动账面价值:根据规定对固定资产重新估价;
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发现原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时,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的计价,应按下列办法处理:
1、购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建造该项资产至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修缮后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原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加上改建、扩建、修缮发生的支出再扣除固定资产拆部分的账面余额后的金额确定。
4、以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租赁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确定。
5、接受捐赠、无常调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
没有相关凭据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该固定资产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入账。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
1、中小学校要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
购建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入账。
2、中小学校要设置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及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名称、类别、编码、规格、型号、购置日期等,完整反映固定资产情况。
3、中小学校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每学期结束时都应该进行一次盘点,财务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进行盘点时至少2人在场,其中一人为科室负责人,另一人为盘点人,盘点完毕后,科室负责人及盘点人要如实签字。学校根据清查结果编制固定资产盘亏、盘盈表,同时查明原因,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批后进行账务处理。
4、固定资产报废时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中心校、教育局、国资办),按规定程序办理,并要及时销账。
5、学校的固定资产均已实行软件管理,各学校要及时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月末与支付中心对账,年末要打印出纸质的固定资产分类汇总表和明细账并装订成册,作为资产管理档案妥善保存,以便于本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查阅。
第四章 在建工程资产管理
第十三条 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包括各种建筑(新建、改建、扩建、修建等)和设备安装工程。
第十四条 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要按照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第十五条 学校的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并按工程性质和具体工程项目,在“在建工程”科目下设置“基建工程”明细科目,反映在建工程的实际支出。
第五章 无形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中小学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应用软件,应当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学校使用的土地是学校的资产,属于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是指中小学校对依法取得的土地在一定期间内拥有进行利用、开发和经营等活动的权利。
第十七条 无形资产取得时,其实际成本如下:
1、外购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可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委托软件公司开发软件视同外购无形资产进行处理。
3、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无形资产,其成本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确定;
没有相关凭据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等确定;
没有相关凭据、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该资产按名义金额(即人民币1元)入账。
第十八条 中小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中小学校取得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事业支出。
第十九条 无形资产逾期不能为中小学带来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的,应当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予以核销。
第六章 对外投资管理
第二十条 对外投资是指中小学校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第二十一条 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中小学校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中小学校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
第二十三条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进行对外投资。
第七章 出租、出借资产管理
第二十四条 中小学校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规定经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县财政局审批。
第八章 资产处置管理
第二十五条 中小学校资产处置是指中小学校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注销产权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部分资产的处置方法可参见本制度的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
第二十六条 中小学校资产处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鉴定或者评估,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其中闲置校园处置要严格遵守《昌黎县闲置校舍处置办法》的各项规定。
第二十七条 中小学校资产处置收入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十八条 中小学校应当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资产共享、共用。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4.12.19
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
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办公室卫生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及检查与考核。
2.此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办公室卫生的管理
二、定义
1.公共区域:包括办公室走道、会议室、卫生间,每天由行政文员进行清扫;
2.个人区域:包括个人办公桌及办公区域由各部门工作人员每天自行清扫。
1. 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1) 保持公共区域及个人区域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2) 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3) 保持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4) 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5) 保持卫生间、洗手池内无污垢,经常保持清洁,毛巾放在固定(或隐蔽)的地方。
6) 保持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7) 垃圾篓摆放紧靠卫生间并及时清理,无溢满现象。
2. 办公用品的卫生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
1) 办公桌面:办公桌面只能摆放必需物品,其它物品应放在个人抽屉,暂不需要的物品就摆回柜子里,不用的物品要及时清理掉。
2) 办公文件、票据:办公文件、票据等应分类放进文件夹、文件盒中,并整齐的摆放至办公桌左上角上。3) 办公小用品如笔、尺、橡皮檫、订书机、启丁器等,应放在办公桌一侧,要从哪取使用完后放到原位。4) 电脑:电脑键盘要保持干净,下班或是离开公司前电脑要关机。5) 报刊:报刊应摆放到报刊架上,要定时清理过期报刊。
6) 饮食水机、灯具、打印机、传真机、文具柜等摆放要整齐,保持表面无污垢,无灰尘,蜘蛛网等,办公室内电器线走向要美观,规范,并用护钉固定不可乱搭接临时线。7) 新进设备的包装和报废设备以及不用的杂物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予以清除。3. 个人卫生应注意以下几点:
1) 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垃圾。
2) 下班后要整理办公桌上的用品,放罢整齐。
3) 禁止在办公区域抽烟。4) 下班后先检查各自办公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即可离开。
5) 办公室门口及窗外不得丢弃废纸、烟头、倾倒剩茶。
4.总经理办公室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1) 保持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2) 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3) 保持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4) 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三、 检查及考核 每天由领导检查公共区域的环境,如有发现不符合以上要求,罚1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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