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范本(合集),供大家参考。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方案能够帮助到我们很多,所以方案到底该怎么写才好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安全生产法》、《x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依据,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规范工业园区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制度和台帐,深入整治道路交通、建设施工、工矿企业、消防以及职业健康等安全隐患,治理重点行业和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切实提升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保障能力,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奠定基础。
通过开展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达到以下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健全工业园区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建立基本台帐,安全监管能力明显增强。
(二)道路交通、建设施工、工矿企业、消防以及职业健康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薄弱环节和明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有效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遏制一般事故,工业园区亿元地区生产总值死亡率、工矿企业十万人死亡率和万车死亡率三项相对指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区政府成立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区长x任组长,区委副书记x、区政府副区长x任副组长,区安监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管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公安交警大队及x工业区管委会、骆岗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由区安监局局长姚忠和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验收等具体工作。
(一)安全监管基础建设。根据《安全生产法》、《x省安全生产条例》,规范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协调机构、监管机构,健全监管网络;
明确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建立目标考核和指标控制体系,强化责任落实;
完善安全生产基本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全面提升工业园区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二)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治理工业园区道路交通危险路段,合理设置行人安全通道,完善信号灯、警示标志、安全标牌,采取隔离措施,实行人车分道行驶,打牢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开展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遏制机动车超速、超限和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规范道路通行秩序。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措施,加大路面管控和事故查处力度,遏制交通事故频发的势头。
(三)“三车”交通安全。根据市、区政府“三车”交通安全与营运综合治理意见,严格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建立工作协调和联动执法机制,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严查“三车”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三车”事故责任倒查、建立企业信用考核和“黑名单”制度,采取亮牌亮号运输、交纳安全保证金和安装gps系统等措施,加强对“三车”交通安全的整治。
(四)建设施工安全。开展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强化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深基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防护措施。推进建设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活动,明确各方责任,加大监管力度,落实安全经费,实现在建工程全部达到安全工地标准化要求。
(五)消防安全。加大对现有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治力度,加强消防站、消防栓等基础设施建设,解决消防规划、消防通道、消防给水等问题。严格建筑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把好建筑物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水源和消防通道等审核关,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的产生。依托企业组建义务消防组织,配备必要的器材,制定灭火预案并加强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及时开展自救。
(六)工业企业安全。加强源头监管,严格落实高危行业的安全许可制度和“三同时”规定,防范高风险、生产工艺落后甚至非法违法生产的企业进入园区。在高危行业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鼓励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的建设活动,逐步提升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建立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制度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七)职业健康安全。推进企业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督促企业开展职业危害评价、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落实职业健康相关制度,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促进职业健康工作尽快步入规范化轨道。开展作业场所粉尘和有毒物质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治理职业危害防治的薄弱环节,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改善作业场所环境,提高职业危害事故防治能力。
区安监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管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公安交警大队要根据市主管部门制定的行业整治意见,结合区工业园区的实际,制定相关的整治方案。
区安监局负责制订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意见,指导工业园区加强安全监管网络、基本制度和工作台帐建设。负责制订工业企业和职业健康安全专项整治意见,指导工业园区开展工业企业和职业健康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打牢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基础。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制订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意见,指导工业园区开展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建设施工安全秩序;
负责加强对混凝土生产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落实预拌混凝土运输车安全管理措施。负责加强对建筑沙石材料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落实建筑沙石材料运输车安全管理措施。
区城管局负责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的安全监管,落实建筑垃圾运输车安全管理措施。
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制订工业园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意见,指导工业园区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区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制订工业园区道路交通(含“三车”整治)安全专项整治意见,指导工业园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规范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一)计划准备阶段。5月20日至5月30日。成立领导小组,制订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意见,部署工作任务。各部门制定的专项整治方案要及时报到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安监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31日至9月30日。x工业区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对照实施方案和专项整治意见,落实整改措施,推进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工业区管委会要针对专项整治的七项重点工作,分别落实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并于每周五将本周的七项工作整治进度形成书面材料报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安监局),区安监局统一汇总后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审阅。工业区管委会要于6月10日前将七项整治重点工作分管负责人名单报区安监局。本阶段结束后,工业园区于9月30日前,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材料,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区领导小组组织力量,对照实施方案和专项整治意见,组织检查验收,并迎接市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是打牢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x工业区管委会要由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并抽调相关人员组成专门的工作班子,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大投入力度,根据专项整治工作的实际需要,安排专项资金,确保各项措施和标准、要求落到实处。
(二)结合实际,深入研究。计划准备阶段,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订工业园区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意见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意见,对工业园区安全监管机构、制度和台帐建设要有量化指标,对重点行业领域的整治要有针对性的措施。做到既有高度,又切合实际,简单易行,能够落实到位。组织实施阶段,要根据工业园区工作推进情况,适时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订相应的措施,加以调整落实。检查验收阶段,要全面把握工作特点,及时总结取得的经验做法,用以推动面上的工作。
(三)以点带面,加强指导。为切实做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深入开展调研活动,帮助x工业区有效推进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工业区专项整治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指导其他街镇所属工业园区的专项整治工作,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区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工业园区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对措施不落实、工作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的,要提出批评和改进工作的要求;
对存在的重要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
(四)严格考核,动态管理。根据市政府要求,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必须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对不能按照规定时间、标准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的资格。今后,市政府将每三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示范园区评选活动,区工业园区要加强动态管理,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园区达标创建活动。
其他街镇对所属工业园区也要参照实施方案和专项整治意见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工作开展情况一并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近期国务院和省、市、县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统筹发展和安全,举一反三狠抓整改落实,坚决遏制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维护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各项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和各级领导批示指示及讲话要求,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真正把安全生产这个“国之大者”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和推动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为抓手,围绕县委、政府确定的“全排查、找痛点、定清单、抓整改、严问责、猛攻坚”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突出整治重点、深化责任落实、狠抓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长效常治,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克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猛药去疴,重点治乱的决心,以雷霆万钧之势管控好各类安全生产风险,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切实做到减量控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
坚持系统观念抓防控,守住安全底线抓防控,强化安全执法抓防控,举一反三,在全镇范围内迅速开展“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最先一公里”到“最后一公里”全链条落实,狠抓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减少存量、控制增量,严格闭环管理,实现问题隐患台账整改清零、移交执法案件处罚兑现办结清零,提升隐患整改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精准性、有效性,夯实制度基础,形成“长治常治”机制,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持续巩固全镇安全生产稳定局面,筑牢高质量发展“安全坝”、撑起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伞”,确保全镇安全形势稳定持续向好。
为加强全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民化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袁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何本恩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全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的日常工作;镇党政班子成员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分管和联系各行业部门以及督导包保村(居)安全生产集中攻坚各项工作。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战。一是2021年4月15日前,各村(居)、各部门、各企业完成一次全方位、地毯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分类分等级建立隐患排查、隐患整改台账,并于2021年4月18日前将台账报送镇安监站梳理汇总。二是民化派出所、习水供电局土城供电所、各村(居)要对老旧危房电线、电器及住房人员的自救能力开展排查,实行镇领导包村、镇(村)干部包保到户,4月10日前要全覆盖摸排,建立排查整治台账。三是2021年4月20日起,各村(居)、各部门、各企业每半个月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动态更新隐患排查、隐患整改台账,并于每月15日和30日前分别向镇安监站报送台账。四是2021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前期已排查的一般隐患整改工作;对反复出现的较大隐患,建章立制,加大处罚力度彻底整改;对重大隐患,限期完成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采取实施停产、停业整改等措施,整改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五是2021年7月至12月,持续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对新增的隐患采取限期整改措施,原则上隐患整改时限不超过一个月。六是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五个一批”(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的要求,全力推进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确保问题隐患台账第一时间整改清零、移交执法案件第一时间办理清零。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攻坚战
坚持“以教兴安”和“文化兴安”,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立体化、精准化、高效化和制度化,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一是各村(居)、各部门、各企业要深入持久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中央、省、市、县各级领导重要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统筹安全与发展理念,以“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为载体,持续推进安全知识“五进”活动。二是各村(居)、各部门2021年4月底前完成1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此后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2021年4月20日前,镇党委、政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实现职工教育、安全教育和培训全覆盖。5月底前,重点针对食品安全、学校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火灾安全分别开展一次专题培训。三是围绕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安全生产主动性、主动意识和事故防控互救互助的能力,开展一系列专题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重点围绕火灾安全防范、地质灾害安全防范、道路交通安全防范、食品安全防范、汛期安全防范等开展,镇级层面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村(居)每月至少在各村民组开展一次。四是在集镇设置安全文化宣传墙,镇辖区内的宣传车、宣传栏、调频广播、led显示屏等充分有效利用,动态开展安全宣传工作,每村(居)至少2条固定安全宣传标语。利用赶集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五是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将安全教育培训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制,2021年4月底前完成1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此后每月常态化开展一次全员安全培训大会,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亲自组织召开一次全员安全培训大会,确保实现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全覆盖。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执法专项攻坚战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全覆盖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执法专项行动,全力推动“隐患排查、检查督导、执法处罚、宣传教育”四个常态化,动态建立完善执法处罚台账,全力落实安全生产执法要求。一是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验收、谁负责”的要求,对风险突出的行业领域要“无盲区、全覆盖、零容忍”开展安全执法检查,杜绝检查走形式、检查不跟踪督促整改和复查销号、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和重大安全隐患只查不罚等行为。二是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敢于动真碰硬,依法采取“四个一律”执法措施,该处罚的要处罚、该停产的要停产、该关闭的要关闭,坚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单位,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坚决杜绝“零处罚”现象。三是要扎实开展好企业复工复产“回头看”,严格对照“六个一”(即:企业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一次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定一份周密的复工复产方案、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开展一次全域性安全检查)要求,凡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按程序复工复产的,必须重新复核,冒险蛮干的,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同时,要结合“放管服”改革,既依法严执法,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四是制定印发2021年度执法处罚工作计划,按月推进执法处罚工作,县综合执法局民化分局、县市场监管局民化分局、民化派出所、镇安监站、镇农业服务中心、镇林业站、东皇水务站等有关部门每月向镇党委、政府书面报告执法处罚工作开展情况。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十大突出问题”整治攻坚战
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一问题一方案”的要求,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进行集中专项整治。一是开展非法营运及摩托车非法载客问题专项整治。(责任领导:袁健,责任单位:民化派出所、县综合执法局民化分局)。二是开展货车超限超载及非法改装问题专项整治。(责任领导:李富春,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民化分局)。三是开展煤矿瓦斯防治和水害防治问题专项整治。(责任领导:袁健,责任单位:镇安监站)。四是开展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问题和农村木结构房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责任领导:袁健,责任单位:民化派出所、镇安监站、县市场监管局民化分局、习水供电局土城供电所、各村居)。五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问题专项整治。(责任领导:袁琴,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民化分局)。六是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责任领导:王杰海,责任单位:镇村建中心、各村居)。七是开展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管理问题专项整治。(责任领导:袁健,责任单位:镇交管站、各村居)。八是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责任领导:袁健,责任单位:镇安监站)。九是开展非煤矿山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责任领导:袁健,责任单位:镇安监站)。十是开展地质灾害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责任领导:袁健,责任单位:民化自然资源所、各村居)。
(五)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十大重点领域”整治攻坚战
一是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整治在建工程盲目抢工期赶进度、超负荷生产的;未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基坑工程、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起重吊装、起重设备安装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危大工程安全管控的;未落实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监理旁站、设备“定人定机定岗位定职责”、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的;危大工程以及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地下管网工程现场安全管控等不到位的;未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应对极端恶劣天气,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未严厉打击建筑市场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将原有建筑物违规改建改用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等问题。
二是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整治客运企业动态监控管理、驾驶员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车辆技术状况维护不到位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超速、超载、不按规定配备押运员以及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未加装紧急切断装置的;货车超载超限及非法改装的,“营转非”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校车等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超期未报废以及假牌、酒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的;农用车非法载人、摩托车超载的;临水临崖、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路段和马路集市等存在突出安全隐患问题的;道路标志标牌、警示标识不完善的;强化对事故多发路段巡逻巡查,查处“三超一疲劳”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煤矿领域。重点整治煤矿企业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按规定配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五职矿长”责任制度;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超层越界开采或违法违规开采保安煤柱,以假图纸、假密闭等隐瞒作业地点生产;已列入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方案应淘汰退出煤矿是否存在仍以“过渡期”“回撤期”名义违规生产或停产停工矿井违规复工复产,以及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设备、工艺;是否动态巩固和落实瓦斯防治攻坚任务,加强通风、排水、提升运输、安全监控等系统管理并确保系统安全可靠,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实施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认真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是否严格落实井下防灭火综合措施,未确保安全设施、机电设备正常运行的;是否存在采掘工程违规承包、以包代管或技改矿井不按批准工期施工;是否落实“雨季三防”工作要求。是否按要求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是否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是否存在检查执法宽、松、软以及不去管、不会管、不敢管问题;对生产建设矿巡查检查是否到位,是否严格落实停产停建煤矿盯守或巡查措施。
四是非煤矿山领域。重点整治安全生产证照是否合法有效;作业规程是否科学合理,现场是否存在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责任落实、措施制定、整改情况;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是否按规定定期检测检验;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预案演练是否符合要求;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是否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停产整顿矿山、资源整合矿山、新(改、扩)建矿山是否符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是否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五是工贸领域。重点整治工贸企业未按要求识别管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企业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作业规程不完善,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有限空间作业、煤气罐管理、吊运作业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管理不到位。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管控不到位的。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及工艺的等问题。
六是消防领域。重点整治农村老旧木结构、砖木结构房屋、电器电路老化、房屋柴草乱堆乱放问题,各村(居)及民化派出所等部门利用“黔小消”app开展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排查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易燃易爆单位、易地扶贫安置点等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情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不畅,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情况;检查假冒伪劣电气产品整治情况,智慧用电系统推广使用情况;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等问题;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员工“一懂三会”不达标,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未落实的问题。
七是森林防火领域。结合近期气温迅速回升,特别是清明祭祀等活动,重点排查整治林区火灾隐患,对火灾隐患台账逐条清理排除,彻底消除死角和盲区不到位等问题;未认真落实野外火源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见烟就查、违规就罚、犯罪就抓”的管控制度,筑牢用火管理、入山检查、林内巡护和联防联保“四条防线”等火源管控不到位的;护林员未发挥作用开展防火安全宣传、巡山护林和应急值守的;未对每个山头严防死守,严控火种进山的;未对敏感地区、关键部位、重点设施和特殊人群“四个层面”进行管控,做到分块包干、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实现“隐患除尽、问题归零”的;未对清明节等重点时段倡导文明祭祀,加强重点林区、坟区火源管控,以鲜花替代烟花爆竹,坚决杜绝祭祀燃放烟花爆竹、烧纸点蜡,祭祀期间,要派专人在路上宣传教育,没收烟花爆竹、纸火,严防森林火灾突发事件发生。
八是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领域。重点整治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硝酸铵等爆炸性危化品专项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重大变更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建立健全变更管理制度,识别变更风险,执行变更程序情况;上级查出的重大风险管控、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重大危险源接入在线监控系统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件上岗情况;安全评价机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情况;易制毒类化学品未按国家相关规定完成许可、备案,危险化学品登记或“一书一签”执行情况;特殊作业票填写,作业风险识别,企业现场特殊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油气管道高后果区警示标识、隔离监控措施和施工保护情况,管道建设安全管理以及汛期安全防范等情况。烟花爆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对春节后各烟花爆竹经营点存放的逐一清查,该回收的回收,统一储存,对失效的要马上销毁;烟花爆竹的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隐患管控情况;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邮寄烟花爆竹等“打非治违”力度情况。
九是地质灾害领域。重点整治修建公路、依山建房等建设中开挖边坡,形成人工高陡边坡,造成滑坡等情况;采石放炮等破坏土质环境的活动,堆填加载、乱砍乱伐导致发生地质灾害等情况;地质灾害普查、排查、监测、治理及应急演练等工作落实不到位等情况;地质灾害宣传不到位,明白卡、警示牌、疏散指示牌等宣传措施不落实等情况。
十是食品领域。重点整治农村滥办酒席、售卖食用野生菌等情况;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情况,严把食品原料、辅料购进渠道;食品销售环节违法违规情况,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的落实,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同时在农村销售市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彻查过期食品销售行为。
此外,特种设备、民爆、教育、农业机械、电力、水利等未作出具体任务安排的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瞄准突出风险、查实隐患、排查问题,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联系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责任,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措施,深入开展集中攻坚行动,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深入开展汛期安全工作攻坚战
一是要在汛期来临前,完成防汛安全大检查;全面落实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员;完成防汛预案修订,开展应急演练;强化防汛抢险业务培训和紧急避险、自救互救宣传教育;充实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加大防灾救灾救助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受灾群众生活。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山塘、小水池、河流的安全管理,在危险程度较高的水域,设置“水深危险”“禁止游泳”等警示标志,督促村(居)、部门、人员、农户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必要情况下要安排专人盯守。三是扎实开展高位隐蔽、山地斜坡、人员密集区域地灾隐患排查,对地灾隐患点治理区域要安排专人盯防,提前做好防洪、防垮塌、防滑坡等管控措施,发现征兆,要及时撤离受影响的群众,严防自然灾害事故发生。
坚持行业监管与属地管理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督导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即日起到2021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排查阶段(4月20日前)。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结合实际制定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集中攻坚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细化措施落实,对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部署要求,立即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集中攻坚行动,全覆盖、零遗漏、无死角开展排查,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严格按照“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实现问题隐患台账整改清零、移交执法案件处罚兑现办结清零,确保不发生事故。
(二)整治攻坚阶段(4月21日至7月30日)。着力推进问题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加强问题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对一般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对反复出现的较大隐患,通过完善制度措施,严格管理,加大处罚力度彻底整改;对重大隐患,能立即组织整改的,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限期完成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应实施停产、停业整改,整改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限期整改和停产、停业整改的重大隐患,整改期间应加强安全监管,对整改后收仍达不到安全标准的,依法依规予以关闭、淘汰退出;对发现涉嫌构成危险作业罪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刑衔接有关规定,及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确保全镇安全稳定。
(三)成效巩固阶段(8月1日至12月31日)。各村(居)、各部门、各企业对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要形成常态,适时开展“回头看”,认真查找工作漏洞和短板,分析存在问题原因,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总结经验,持续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巩固攻坚工作成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民化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工作。各村(居)、各部门、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并结合本辖区、本部门、本企业实际,迅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各村(居)、各部门、各企业要从站在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抓在手上,深入一线掌握情况,形成高位推动、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承担主体责任,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到位、事故灾害防范到位。要动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隐患排查和整治措施必须具体实在、到事到人,坚决避免搞形式、走过场。
(二)强化责任压实。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实施季度“挂黄牌”等制度,把重大安全隐患当事故查处,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按照一般事故进行倒查。强化党政属地责任、行业主管责任、执法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完善责任链条,确保党政责任、部门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环环相扣、不挂空挡。严格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贵州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中共习水县委办公室、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习水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共习水县委办公室、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习水县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各基层股室(站所)村居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依单履职、依单督查、依单追责、依单免责”,对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该约谈的约谈,该停职的停职,该免职的免职,该党纪政纪法纪处置从严从重从快追责问责,该移送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绝不手软,形成强大警示和震慑。
(三)强化督查检查。为使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工作落地落实,按照分片包保的原则,成立以镇党政班子领导为组长的督查督导组,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现场检查,对各村(居)、各部门、各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督导,对排查不认真、整改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处罚不严格等“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督查督导结果计入202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考核。对工作开展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溯源倒查责任,严肃追责问责,并树立典型进行曝光。
(四)强化信息报送。一是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阶段实行周报告、周汇总,镇安监站每周汇总一次部门、村(居)工作开展情况报镇党委、政府。二是镇党委、政府每月至少召集一次会议听取各督导包保组和村(居)、部门隐患排查、台账建立、整改销号等工作情况汇报。三是针对交通领域超速超载等违法案件处理,民化派出所一周一汇总一报告,对“零处罚”的必须启动问责。四是各村(居)、各部门每月1日前报送上月工作开展情况,6月25日、9月25日前报送季度工作小结,12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五)强化长效常治。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抓好安全生产“当下改”“长久立”工作,及时总结、提炼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中的典型做法,及时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全面提升我镇本质安全水平。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刻汲取“5· 1”亡人事故教训,切实做到举一反三、主动排查、主动整改、主动防范,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全市、全区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和部署要求,制订新港街道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以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一线三排”为抓手,深入开展全领域全覆盖全方位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力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和问题,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扭转当前辖区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深刻汲取“5·1”亡人事故教训,围绕安全生产“九个一”(即: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领域的事故隐患,重拳打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和屡教不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重点推出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精心组织一系列应急处置演练活动,主动邀请一批行业领域专家开展系列培训活动, 健全完善一套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深入开展辖区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解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等问题,切实提高各社区(村)、各单位部门、各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全力保障辖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辖区安全生产各行业和领域,重点紧盯工贸、建筑施工、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旅游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大型群众性活动、森林防灭火等重点行业领域。
(一)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领域的事故隐患。严格按照《汕尾市城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汕市区安委(2020)6号)工作要求,全面开展覆盖各领域各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实施台账管理、销号制推进整治,切实整改一大批安全隐患问题。
(二)重拳打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不深刻汲取“5 • 1”亡人事故教训、长期“带病”生产经营、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仍然顶风作案的非法违法企业行为,各社区(村)、各单位部门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 重拳出击、顶格处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关停的坚决予以关停、该处罚的坚决予以重罚,发挥强大的震慑作用。
(三)严肃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通过企业自查自纠、行业监管部门检查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企业逐一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建立台账,分级挂牌督办。对不能立行立改的,要限时整改,对不能按期完成整改或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一律停产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关闭。
(四)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和屡教不改的生产经营单位。对无证非法经营、违法生产经营或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整改不到位并屡教不改的企业,要坚决给予关闭取缔。情节特别严重的,相关部门要将其纳入安全生产领域“黑名单”管理,按照失信单位实施联合惩戒。
(五)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中,对发现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风险隐患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或虚查假改的企业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严厉处罚。对拒不执行限期整改、停产整顿以及依法关闭决定的企业,要严肃依法查处, 触犯刑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履行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不到位,不落实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责任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六)重点推出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各社区(村)、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学习,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釆取多种形式,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等“五进”活动;要收集、整理、推出一批安全生产典型案例,用血淋淋的教训、活生生的例子警示教育一大批人;要树立正面典型,对守法安全经营的企业或个人,要予以宣传表扬;要发挥好社会和媒体监督作用,对违法违规或屡教不改的企业或个人,要坚决予以曝光,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七)精心组织一系列应急处置演练活动。要进一步完善各领域、各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重点针对工贸、消防、交通、建筑施工、森林防灭火、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要联合职能单位组织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应急处置演练活动,切实提升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能力,特别是要杜绝盲目演练、重演轻练的现象,演练结束后要及时对演练效果分析总结,不断提高应急演练的操作性和实效性。
(八)主动邀请一批行业领域技术专家开展系列培训活动。各社区(村)、各单位部门要全力打破当前我辖区安全监管领域存在专业人才少、队伍业务水平低,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不想管不会管的现状,结合地方和行业领域特点, 有针对性的邀请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对本地本行业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提升队伍的履职能力。要举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增强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能力。
(九)健全完善一套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社区(村)、各单位部门要根据省、市、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地本行业特点,探索、创新安全监管新方式新方法,开展卓有成效的安全检查、监管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要认真总结本次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经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执法监管机制。街道安委办要总结各社区(村)、各单位部门在本次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好的做法,结合国家、省、市、区的相关规定,健全完善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街道及各社区(村)、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负全责,落实领导带队靠前检查督导等要求。街道安委办要统筹部署,加强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和巡查督查,保证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有力有序扎实开展。
(二)严格检查执法,提高监管实效。要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严格整治措施,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一律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按顶格处理;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整改完毕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建设。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与监督作用。要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各社区(村)要专栏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进行系列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大检查大整治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检查督导,巩固整治成效。街道纪工委、组织部门、安委办要组成检查督导组,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综合督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督导检查,要抓好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的跟踪复查。
(五)加大考核力度,健全长效机制。要把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履职不力、工作滞后的,由街道纪工委进行严肃问责。要强化源头管控,加快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进人防、物防、技防于一体的安防工程建设。要加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标准规范,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各社区(村)、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及辖区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制订本地、本行业、本领域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并于 5月3日前报送街道安委办;每天下午3时30分前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每日情况统计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名)报送街道安委办;5月19日下午5点前将大排查大整治阶段工作情况报送街道安委办,6月1日前街道形成书面工作总结报送区安委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有效控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我场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的良好态势。根据区政府及安监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部署与要求,结合我场区实际,现就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强化各单位属地管理责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干部职工、具体操作人员的直接责任,认真排查安全生产工作上存在的漏洞和生产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好全场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的良好态势。
1、森林防火专项整治
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全稳定。林场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即森林防火扑救预案,配齐配全森林防火扑救专业人员及各项扑火工具。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落实森林防火领导负责制。在森林防火紧要期,要组织护林员进行上山巡逻,排查潜在的森林火患,抓好防范工作。
2、棚改、危改、新农村建设各项工程安全问题专项整治
综合办要对国有棚户区改造和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大排查。要进一步强化对立面改造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招标确定的技术标准,消除安全施工隐患,保证工程质量。新农村建设活动中,要加强对农林水建设工程和农工自建房的安全监管,重点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
3、对各租赁企业、厂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综合办要负责对各租赁企业生产厂房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排检查和抽查,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督促租赁企业业主限期整改,做到防范于未然。
4、居民生活区安全专项整治
综合办和敦厚生活区要对本辖区居民生活区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和严重存在火灾隐患的现象进行整治,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居民生活区稳定和谐,营造安全有序的生活环境。
(一)单位全面排查阶段(6月8日—6月19日)
各单位要立即制定方案、召开会议,认真动员部署,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各单位要深入实地和生产一线,对本辖区内、本行业内企业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逐项进行地毯式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并将隐患排查结果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抓隐患整改阶段(6月20日至6月30日)
本单位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并将整改后的情况及时上报至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回头看”督查阶段(7月1日至7月5日)
各单位对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进行“回头看”督查,以防死灰复燃,特别是森林火患、建设工程等重点领域。
安全生产应常抓不懈,各单位要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要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决避免侥幸心理;
二是坚决防止麻弊思想;
三是坚决克服消极态度。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立足维护全场稳定发展大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认真研究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迅速召开专题会议部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共同维护好全场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的良好态势。
(二)强化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要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研究,认真分析形势,查找问题,落实责任。各单位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中,要严格履责,认真落实。要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生产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落实到车间、落实到岗位、落实到每个操作人员。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逐个环节狠抓落实,对重点和突出问题,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落实措施。各单位要按照全场的总体部署,有针对性地制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列出排查整治清单,明确整治时限和要求。要强化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四)加强值守,强化处置。在节日期间加强值班制度,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单位、科室要24小时值班,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对紧急重点动态信息做到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大事快报,确保信息畅通。对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和处置不当、推诿扯皮或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的,将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各单位要制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及时处置各类突发险情和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为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青岛市民政局《青岛市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深刻汲取栖霞市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笏山金矿“1.10” 事故教训,有效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自现在起在全区养老机构中开展为期半年(至2021年 6月30日)的拉网式、起底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现制定如下行动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结合养老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对养老行业领域、所有相关人员全覆盖,对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实现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本质安全水平新提升,确保全区养老行业安全运营形势持续稳定,助推全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落实养老机构主体(全员)责任
落实养老机构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养老机构落实第一责任人、全员岗位安全责任制、安全防控、基础管理和应急处置等具体责任,要求机构负责人亲自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职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从源头控制风险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依法安全运营。
(二)监督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督导检查落实,推动养老机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等内生机制;督促养老机构严格执行全员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重点排查是否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杜绝照抄照搬、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上级应急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双报告”等制度。落实养老机构全员业务服务和安全运营“一岗双责”,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三)机构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情况。
要求养老机构建立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组织全体职工参与对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辨识并分级管理;建立风险警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逐一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对风险安全隐患做到一处不漏;采用信息化技术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现场动态监控,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
(四)机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重点排查年度培训计划分层次、分类别、分岗位制定并组织实施;作业人员须经培训合格上岗,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在岗人员应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后,及时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
开展“安全月”活动,结合疫情防控要求,邀请安全生产专家在合适的时间对养老机构负责人和安全员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应急演练、警示教育等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疏散能力。
(五)强化对养老机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
要按照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整治指南和《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国家标准要求,重点排查消防设施设备不达标、存放易燃易爆物、堵塞消防通道、建筑材料防火等级不达标,以及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供暖设施设备、燃气设备等未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等安全防患。扎实推进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一院一案”要求,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到位。要防止因疫情防控和封闭管理,造成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监督管理不到位引发次生事故。做到“四个突出”:突出容易引发事故的重点单位、场所、环节;突出汲取国内外事故教训,重点解决“想不到、认不清、管不了”等问题,消除监管漏洞和盲区;突出近年来发生过事故的机构;突出近年来在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监管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提升我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水平,实现安全责任事故零发生。
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采用信息化技术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现场动态监控,民政服务机构要认真对本机构安全、消防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并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帐。在养老机构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各机构要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管理机制,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重大隐患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实现“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
(六)完善消防安全监控信息化建设
将所有养老机构纳入全市智慧消防安全监控平台,对未纳入监控平台的机构待封闭式管理结束后,立即督促、监督其纳入监控平台;确保机构安全管理人员能及时得到监控平台反馈的信息,对监控平台反馈的隐患或设备故障等问题要及时整改。
(七)机构安全应急准备情况
严格落实领导带班、重要岗位 24 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非在岗值守人员要保证通信畅通,随时听从指令安排。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措施,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关键岗位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影响。要严格落实紧急突发事件请示报告制度,迅速上报情况,加强协调联动。
(一)机构自查自纠、即查即改。严格落实机构主体责任, 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1.加强教育培训。所有机构立即组织开展全员安全培训, 通过观看事故警示片、现身说法开展全员警示教育,确保安全知识、安全理念入脑入心,受到警醒。
2.完善排查制度。建立并落实职工隐患排查奖励制度,发动全体职工全面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奖励情况作为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
3.狠抓问题整改。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各机构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及时整改,形成自查报告,经机构主要负责人确认签字后,每半月一次上报李沧区民政局。
(二)民政部门集中检查、严格执法。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坚决守好自己的“责任田”。
1.实施全面监管。区民政局明确监管责任,开展常态化监管,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决不能失管漏管。
2.创新检查方式。重点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检查,确保查实查深。加强检查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深入了解养老行业领域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规律及特点,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确保真查会查。
3.用好智慧监管平台。用好智慧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对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运营状态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根据专业组织出具的监测报告,对养老机构消防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和督查。
4.依法严厉惩处。坚持问题导向,会同当地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对机构隐患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的,依法从严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一律停产整顿直至整改完成。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王忠于为组长、副局长管遵泉与四级调研员臧江涛为副组长,养老办负责人宋伟同志为办公室主任,养老机构院长为成员的李沧区养老机构2021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是辖区养老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研究,组织开展好攻坚行动。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开展自查自改。
(二)强化整改落实
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隐患要报经李沧区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部门审查核准,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并在限定时间整改到位;重大隐患必须于4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领导小组成员下沉一线,盯紧现场,根据养老机构服务安全标准和有关规范,检查养老机构自査措施是否落实,隐患整改是否到位,严格落实养老机构主体责任。要坚决破除监管执法“宽松软”问题,对各类事故及事故发生前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处置、绝不姑息,确保重大风险防得实、控得住、管得好。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和微博、微信等宣传方式,结合“安全月”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教育引导各养老机构广大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做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针对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特点,督导养老机构进一步强化和细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案,确保各项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加强值班安全管理,及时上报安全信息。加强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防范餐饮安全事故。做好安全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安全防范物资储备。加强疫情防范管理,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养老机构平安稳定,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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