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踩着被父辈们踏过的溜光溜光的石板路,穿过每一株都大我很多岁的老树林,抬着头细细摸索从树缝里钻出来的天空,我多么希望有人轻轻地祝福我成功。
我来到那间傍依着一株古枫的小屋,开始了我的漫漫征程。“写些什么呢?”点上那昏黄的灯盏,我坐到桌前静静地想。然而打开“脑子”,里面似乎浑浑沌沌。“再想想,仔细,再想想。”户外虫鸣,仿佛这样对我说。“对,好好想想,或许有什么灵感的。”于是我的思想便随昏黄的灯光向五千年之前漫溯,一个个意思象从眼前闪过,我难以捕捉。
忽然,灯光“扑扑”了两下,嘿,起风了,被风拉长的焰苗仿佛一柄斜横着的剑,又似一朵艳艳的虞美人。项羽临江自刎的背影在艳艳的花中袅袅而起,“那天,你为什么不喝酒呢/难道你推倒十二金人的力量/已在虞姬动人的曲线里风化”,我对着剑影喟然长叹。“啪!”窗户被谁关了,起身想看看是谁,可外面什么也没有,屋里屋外已是漆黑一团,只有“寒蛩不住鸣”声在风中摇曳……
第二天天亮的时候,太阳已在窗户的上方,象老牛似的舔着窗棂和我,热乎乎的。我便到树林一阵疯跑,然后,我又开始了我的尝试计划:创作。然而,一整天下来,我什么也没写,脑袋如六月的太阳热烘烘的。一系列的“垓下大风”“干将莫邪”依然故我。
入夜,风儿伸出小手捉弄我,灯光半开着眼儿,冷冷地瞅着我干的一切,我汗流浃背了。“我得走进生活,深入生活,以前这点经历太少了,以前知道的太不够了!”我走进田野,已是五月杨梅天,杨梅已将珍藏了一年的心事款款挂在了枝头。
我听到勤劳的人们唱山歌,将几句简简单单的句子唱得缠缠绵绵,我不再嘲笑。我想“山歌与汗水有关/涉及女人和庄稼/在有汗水的地方茂密生长”。干任何事不是一样与辛勤的汗水有有关,都需要实践、奋斗、流血、流汗,凭空的想象是不够的。
我又得开始我将来全新的尝试。
人们都说父爱如山,可在我的眼里,父亲的爱犹如水一般澄澈而持久,含蓄而深沉。
在我的记忆里,父亲不苟言笑,每天下班回到家除了看看电视,就是去伺弄他的鸽子,对我的学习、思想几乎不问不管。
我呢,打小就怕父亲,感觉我就不是他亲生的女儿。父亲对我要求严格,动辄黑脸、呵斥。在我的记忆里,父亲没有给过我快乐的童年。看到别的孩子在爸爸怀里撒娇,我就嫉妒得要死。
记得有一次,我拿走了家里的钱,没有来得及跟父亲说,他就红不说白不说地狠狠地打了我一顿,至今我都还记得,那次,我的屁股上是印着他的五个手指印的。于是,我在心底产生了一丝可怕的念头:要是父亲突然离我而去,该多好啊!
进入初中后,他似乎更加寡言了。无情的岁月在他的额头、眼角刻上了一道道深浅不一的犁痕,他时常引以为荣的黑发似乎一夜之间被寒霜打蔫了,灰蒙蒙的,以前他还要刮胡子,现在胡子拉渣的,衣服搭配也土里土气,用母亲的话说,佛靠金装,他呀,就是给他穿上金子,也猥琐。他总是很晚才回家,除了周末,我这个走读生也几乎难得见着他。不过,奇怪的是,以前从不关心我的学习和思想的父亲,开始关注起我的学习来了。
后来,我从同学的口里,得知父亲在她爸爸的公司里兼职,每天晚上很晚才回家。父亲老实肯卖力,又总把公司的活儿当做自家的活儿,很得同学父亲的赏识。听同学父亲说,我的父亲所以要干两份活儿,就是希望能给我一个好一点的学习环境。我这才明白,在父亲的坚持下,贱价卖掉我家的房子,又高价在滨河买电梯公寓,居然是为了我。
可我呢?我只知道替自己着想,从来就没有想过父亲。多么自私啊!子欲养而亲不待,好在我明白得早,要不肯定要后悔一辈子。国庆放假回家的时候,我特意给父亲买了一身的牌子货,虽然不算高档,但都是我从牙缝里省出来的。
诗人纪德在《先知的花园》中说:“时光易逝,唯有你的青春之心不会老。”
的确,“老去”是自然的不可抗拒的规律,但正如王国维先生那句“一事能狂便青春”,物质会腐朽,但保持一份青春心气,执著、积极,纵然我们白发苍颜,心却不会颓然老去。青春便作为一种精神存在,石古不废。
6月13日即将近来八十华诞的戴尅戎老先生,便是极好的典范。作为中国工程院院士,享誉海内外的骨科专家,高龄的他仍活跃在科研、医疗第一线。青春之心是他不竭的动力。他说:“我喜欢一切从头开始,像一个青年人一样地去工作。”正因如此,他才能像青年人一样,始终保持对新科技的高度热情,并将它们运用到医学领域,不断发明出类似于“形状记忆加压骑缝钉”的“魔术般的金属制品”。
戴尅戎先生喜欢这样一句话:“公爵是因为偶然的出身才成为公爵,而贝多芬是靠自己成为贝多芬的。”我要说,是青春心气使戴尅戎成为了那个老当益壮、青春不朽的戴尅戎。
青春心气,是青春不朽的催化剂;
是对生和死,青年和老年,人生和宇宙的富有审美情怀的考量。古往今来,历史化作尘埃,但总有一些人的青春心气,如炳烛之明,不朽地燃烧着。
我们不会忘记,诗人拜伦怀着少年心气、青春之心,完成了诗人到革命战士的角色转换。高考满分作文我们不会忘记,当伤痕累累的海明威从战场上退下来,以一种怎样的执著勇敢、热情求索,开辟了一条艰辛卓绝的写作道路。海明威有言:“那时的巴黎对我,是一个流动的圣节。”是啊,一个始终怀有青春心气的人,他的每一步都将不朽,都是一个流动的圣节。
当《黄金时代》里那一群理想青年:鲁迅、萧红、丁玲怀着狂热用他们的文字呼告历史的来人;
当史铁生带着青春的质朴在轮椅上放声歌唱,新时代的我们有什么理由失落于生命之将老,而不积极地面对生活?
清华大学有一句口号:“为祖国健康工作五十年!”作为初出茅庐的我们,更应当胸怀青春心气,去营造健康的新世纪!
一事能狂便青春,虽向死而生,但青春不朽!
感悟母爱!
母爱如春水,滋润了我幼小的心灵!存在吸血鬼的家乡里,使我感悟到了无穷的母爱!
在20世纪90年代的某一年里,我从极乐来到了世界,并定居了下来。我生在一个充满吸血鬼世界的一个小村庄里头,那世界早已充满了吸血鬼。当时每天晚上大人们都要放下床帘保护着自己的孩子,以免被吸血鬼吸了血去!
在小村庄中的每个房屋都住满了人,有的房屋甚至住着几户人家!每到天空一昏暗那吸血鬼便出来寻血了。每个人都不得不动一动粗壮的手,动一动破裂的脚丫。这样吸血鬼才不敢前来接近吸你的血。
“吸血鬼”是我们乡村人的叫法,其实“吸血鬼”是叫“蚊子”的。因为他是一种吸人血的冷血动物,所以大家都称为“吸血鬼”
说到吸血鬼就让我想起小时候的那瞬间。小时候的我长着短短的头发,两片镰刀弯的眉毛和一双灯泡亮的单皮眼睛,一个大大的鼻子和一张甜美的樱桃小嘴。我的个子不高不矮,只是有点胖,我还长着一张粉嫩嫩的小圆脸正合吸血鬼的胃口。当时母亲家里穷,住的是一座小破房屋,房屋只有四间房,分成四户人家。家里住的人多了自然也就引来了众多的吸血鬼,每到黄昏接近晚上时的这段时间正是吸血鬼出巢的时候,大家便要开始手忙脚乱地动起来。在夏天的季节里就很少有蚊子了,偶尔有几个也没叫人注意。所以我问父亲为什么夏天没有蚊子?因为天气很热,所以蚊子都长不起来了,父亲微笑地对我说。然后我就问了母亲为什么冬天就有众多的蚊子?母亲摸着我的头微笑地对我说:“因为呀冬天的天气冷不热,所以蚊子才能逐渐生长起来”。所以我们大家在冬天的夜晚里是难免手忙脚乱的。有时脚动一动,有时手拍一拍。每个人一个拍掌声,村子便热闹了起来。说到拍掌声使我的脑海中迅速地跳出一副画面。在一个20十世纪里的某一个晚上,一张挂着白色破床帘的拥挤小旧床,一个躺在母亲的怀抱同母亲睡在一张拥挤的小床上的圆脸的小孩在熟睡中时不时搓搓小脚丫,用那肥嫩嫩的小手拍着圆脸上的吸血鬼。母亲便被吵醒了过来恍然大悟一看,十多只吸血鬼正搭在一个圆脸蛋小孩的脸上吸着鲜红红的血细胞。母亲心疼地将手一挥便把它们赶走,那吸血鬼便很伶俐地飞到床帘并搭上了。然后母亲用她那双粗而裂只剩下皮包骨的手迅速地拍那搭在床帘的吸血鬼,有的便被拍死,有的便伶俐的飞藏到圆脸蛋小孩的被底下。不知拍了多久那吸血鬼还是依然那样地多。又不知拍了多久,那温馨的拍掌声吵醒了正在熟睡小孩,但吸血鬼依然是原来的多。这小孩便是我,当时我也不懂事,并不感到母亲的辛苦。母亲把我哄睡了,自己不知道又拍了多久。当我第二天醒来时才发现母亲那瘦小的手掌上已沾满了吸血鬼的血,这可谓母亲为了我才这样劳累。这幅深刻的画面在我的脑海中久久不能遗忘。现在想起,当我按着我的那颗焦脆的心时,心中的苦已不再是苦了,而是甜滋滋的!
到了现在我还难以忘记那熟悉的拍掌声,难以忘记那温暖的夜晚,难以忘记那吸血鬼的形象。因为这事件让我感悟到了母亲那无私奉献无穷的爱呀!
踏上久别的故乡,望着物非人也非的乡景,我心化为血水,只觉锥心之痛。——题记
为着奔丧,我与父母在朝阳初升之际,伴着清风,乘着小车,一路高歌,踏上归乡征程。
想着马上就能拥抱阔别许久的故乡,我着实是百感交集。自从村中乔迁,爷爷奶奶也因病住到小叔家,我便再没有回归故乡怀抱了。只是听说村中实行了大规划:
山底下的几栋老屋早已被历史所淘汰,被“拖拉机杀手”无情地摧毁了,如今能望见的也只是“九曲黄河万里沙”的壮景,虽不及沙漠一望无际的壮观,却也是名副其实的“黄土山沟”了。
但我对于这些传言竟至于颇为怀疑,我不敢相信,更不愿相信变动来的如此之快。然而即刻便证明是事实了,作证的便是那悲凉的真实“风景”。
车快到村口了,眼前的景色也真可谓是“柳暗花明又一村”了:昔日村口婆娑的树影,老态龙钟的古屋,憨态可掬的袅袅炊烟无一例外的不翼而飞,一块“施工重地,请勿入内”的牌子醒目的立着,大风一刮而过,留下一个风沙狂舞的世界,瞬时间,天地一色,地是黄的,天是黄的,直叫人分不清哪儿是天,哪儿是地。
下了车,我心急如焚,火急火燎的直奔奶奶家原先的住处,我惊呆了:
这里,由爷爷奶奶汗水的结晶,更有着我们几代人的回忆;
这里,有我们的秋千,有我们的过家家,有我们的捉猫猫。但眼前——
山川夷为了平地,山沟填为了平地!
一切的一切,像一把柔和却又尖锐的利剑,其柔之柔柔到可以穿过我的肌肤直击我的内心,其锐之锐锐到将我的心直击而过,我心绞痛!我好希望好希望那老屋可以等着我,让我去同它道个别,让我见它最后一面。然而现实与理想的差距总是那么大,它们就像两条平行线,永远都不会相交!
一整天,我闷闷不乐。村中那位老者的逝世,与我倒没有多大的感触,只是在那样的气氛中,我对曾经的不舍更为沉重,那哀歌,似乎也在为逝去的曾经诉苦;
那挽联似乎也是在挽留曾经的美好。
蓦然回首,只觉繁华落尽,留下一地拾掇不起的唏嘘。
多少次梦中哭着醒来,泪光中,又幻出那情、那景。
有一次和妈妈视频,她那边阳光很好,视频里的窗口闪烁出五颜六色的线条,而我这边却在下雨,滴滴答答下个不停。视频里,她说要看看我房间窗外是个什么样子,于是,我捧着笔记本把镜头对向窗外。
“看起来雨很大啊!这种天气很冷吧!你也真是的的,都不多穿点!”
“不冷,房间里还是很暖和啊!”
我把笔记本放回桌上,一抬眼看到她愤怒的表情:“把衣服穿上!”
我突然怔住,这种感觉就像她还在我身旁,没有去外地一样。
“妈!”我低头。
“喂!怎么了?”她语气变得着急起来。
“没什么,就是……好想你!”
“好想你回来!
我在江边长大,一直没离开过这块土地,但是,我并不喜欢这座城市。我觉得城区内交通拥堵,关键是,还有我妈妈。
初中的.时候,她管我管得要命。那个时候是八点半下晚自习,明明是需要坐车回家的路,我却每天花半个多小时走回去,没有同学跟我顺路,偶尔我会有些郁郁寡欢,一个人慢慢游荡,我自寻了几条喜欢的僻静小路,那里几乎没有行人。
有一次,我干脆就在小路旁昏黄的路灯下那块大石头坐着,也许坐得太久,她居然找来了。她二话没说,就那样默默地拉着我的手,一点儿都不像她平时风雨雷电的样子,回家后,我躲到被窝里,居然听到她在哭泣。
第二天才知道,她被公司派到广东去,填补一个颇有脸面的职位,但她却不走。
那是冬天的早上,外面是冻人的霜气,我跟她就这样静静地坐在沙发上,听着电视里传来没心没肺的笑声,我默默叹了口气,把客厅里的电暖炉打开,灼人的视线内,她的脸上一片潮湿。她说:“我才不走呢,我的女儿在这儿,我还要去哪里呢?”
我终于哭了起来,狠狠抱着她,像是这世上最亲密的情人一般,在她耳边呢喃不停。
“妈妈、妈妈、妈妈、妈妈、……”
后来,我升了高中,她才离开这里。我没有去送她,只爬在阳台上看她离去的背影。
而现在,我在视频里看着她渐渐皱起的脸庞,看着视频里那边她的桌台上我的照片。我突然觉得悲凉,以前的17个年头里,其实,她一直在我身旁,而我却没有珍惜。
我知道,这样平凡的感觉矫情又肉麻,无数次地被人们讲述着。
但这是真的!妈妈,离开之后,我真的真的好想你。
“小燕子,我们上学去”。妹妹的小伙伴招呼妹妹的声音,似乎又使我回到了梦境般的童年时代,而我那儿时伙伴的稚气的脸就会浮现在我的脑海中……
“小雅,走呀!”我的耳边似乎又响起了辛刚的声音。辛刚是我幼时的伙伴,我们从幼儿园到小学一直是同学,用妈妈的话说:“你们俩好得像一个人似的。”
1982年我们俩一起考上了同一所重点中学,记得上学的第一天妈妈对我说:“以后不要老和辛刚在一起了”。“为什么?”我不解地问。“你们都大了,别人会说闲话的。”“我们又没做坏事。”我不以为然地摇摇头。妈妈叹口气:“唉,这是习惯呀,你太小,还不懂。”
然而,上学没多久,我就懂得了妈妈的话的含义。
那是在我13岁生日的那天,放学路上,辛刚递给我一个日记本,荧绿的封皮,烫金的大字,十分可爱,我翻开封皮,只见扉页上画着一个胖呼呼的娃娃,底下写着:“小雅生日快乐”。我不禁“嘿”的一声笑了。
第二天早晨,我和辛刚一起上学,来到教室前,只听教室中乱哄哄的。外号叫“新闻发言人”的金静正发布什么新闻。向来爱凑热闹的我一个健步冲进教室,然而就好像我按动了什么开关似的,教室里一下子静了下来,几十双眼睛齐刷刷地向我望来,接着,他们像突然又醒过了神儿,马上又爆发出大笑,还夹着几声口哨,几个男生挤眉弄眼地推着辛刚,我不由骂了一句:“神经病。”
天黑沉沉的,我跌跌撞撞地在路上走着,我不知道是怎么走出老师办公室的,大概是放学后,班主任老师把我召到办公室,她看了我半天,然后慢悠悠地说:“听说你和辛刚……十分要好?”“是的。”“噢,你应该清楚,早恋对你们是很不利的。”“什么?”我的脑袋哄的一声,像是爆炸了原子弹,“不,不是,我,我们没……”我语无伦次地说道。“噢,当然,他不是送了你一个日记本吗?”我做贼似的把书包往身后挪——那日记本正在书包里。“噢,同学们这么反映的,而且你们俩也大了,人们习惯这么想。”我愣愣地站着,不知老师都说了什么,也不知我后来是怎么走出办公室的,耳边只有一个声音:“人们习惯,习惯……”我停住脚步,从书包里拿出那个绿皮日记本,一篇篇地撒个粉碎,往路边扔去。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与辛刚说过一句话,从前活泼的小姑娘一下子变得孤僻了。
“姐姐,我走了”。小燕子的声音把我从沉思中唤醒,妹妹天真的笑脸展现在我的眼前。“小刚,我们走吧”!妹妹与一个小男孩一蹦一跳地走远了。
啊,纯洁的小天使,但愿那个“习惯”不再伤害你们纯洁的心灵。
人的手,可以触摸到一个生命的灵魂。一生之中,我用双手感受过无数事物,终于有一天,我真切地感受到了灵魂的温度。<
我第一次参加葬礼,刚十六岁。
殡仪馆积聚多年的寒气仿佛全部集中在这间小侧屋里,人站在里面,仿佛侵泡在蓄满冰啤酒的湖里,冰凉麻木,昏昏欲睡。
我的左手轻轻停留在她的脸颊上,力度真的轻的不像话,使劲再用力,也弄不醒这个陷入沉睡的女人。我幻想着她会再次睁开那双漂亮的眼睛,然后站起来,走出这座冰棺,无论是诈尸或是重活都好。
但这只能是一次充满深情与童真的妄想罢了。
她刚被抬来的那会儿,就有一群人在门口打麻将,吵吵闹闹,不绝于耳。起初我很愤怒,但又只能安慰自己,也许这是一种习俗吧,热闹热闹,这里,的确太冷清了。
我用手掌贴着她的脸颊,一丝丝温温的热度传来,我十分欣喜,脑子里竟然浮现她苏醒过来的场景,我又去握她的手,但她的手被压在了身下,我舍不得用力拖开,于是只能轻轻贴着她的手背,冰冷的温度,顺着我的手,传遍了整颗心脏。
晚上还有道场上的很多事等着我去做,这里只有我一个人披麻戴孝,但我不觉得孤独,因为我总觉得,她在看着我呢。
吊唁的人陆续到达,我不断地向每一个前来悼念的人下跪,每跪一个人,竖起的是她那双漂亮却带着水色的眼神,现在那水却顺着我的眼角流了下来。
时间慢慢远逝,那些哭过喊过或始终目无表情的人都走光了,只留下几个守夜的冰冷的人,他们砍了条板凳,烧起一堆火,围坐着嗑瓜子,说说笑笑。我打了几个盹,每次都被寒冷刺醒,即使挨着火堆,也无济于事。
天渐渐亮了,到了第二个早上,终于还是到了分别的时刻,昨天抬她进来的人,又再次抬起她,走进了火葬室,我站在门口,突然就哭到不可抑制,但我想我是为她的解脱而感到高兴吧。
我安静地站在一间小屋门外,直到门缓缓打开,我跪下,双手接住了那炙热的骨灰盒,那时,门里的人说:“妈妈会保佑你的。”我双手捧着她,即使烫手也毫不在意。也许这时,她也在里面静静地看着我。而此时,我手托着的,是她古老而永存不灭的灵魂。
天堂是永远的家,人间只是学习的地方。我说:“我像男人一样,洒脱地送你回家。”
原题回放:
智慧是一种经验,一种能力,一种境界。和大自然一样,智慧也有他自己的样子。请以此 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作文,题目自拟,文体不限,诗歌除外。
小巷面条香
小巷的深处是家面店,主人是位老人。
老人一头白发,精瘦。当他悠闲地坐在门前台阶上抽烟时,透过那飘缈烟雾,我分明从他浑浊却深邃的眼中,看到了人世沧桑。
面店是没有招牌的。每当清晨,小巷的人们尚未起身,面店的门就开了。那面香,便从小门中涌出,漫到每家的窗台。于是,人们被香味从睡梦中拖也,走进小店,端坐于桌前,等待着自己的一碗清香。这时,我才洞悟:此店若有了招牌,便俗了。
小面店人少时,便由老人的儿子招呼着。人多时,就由老人来协调。每法上班族和学生党急着离开时,老人便向不忙的人拱拱手,道个歉,那人定会爽快地答应多等一会儿。我自然属于赶时赶刻的学生党,所以坐下来不久,便可获得一碗清香。吃完后,向周围的人道个谢,携着众人的善意目光走出去。迎来求学的一天。啊,有了这位老人,忙碌的小店始终不乱,时时溢出三分韵律,七分诗意。
每当有人夸赞时,老人可不会廉虚,总是热烈地应承,并炫耀自己的汤面——面条是自家手制的,鲁是到乡下的钓翁讨来的野生鱼,就连水都是从自家院子的井里挑来的。有人打趣:“老人家,你的秘诀都透露了,不怕被抢了生意?”老人却一笑:“哪里是什么秘诀呦,谁都知道,但有谁像我这样坚持几十年呢?”
老人的儿子也是厨师。熟客们会发现,父子俩的面颇为不同。所以,叫面时总要添一句:“老爷子的面”,或“小伙子的面。”至于我,编爱老人的面。老人的面筋道,叔叔的面偏软;老人的面,味轻,叔叔的面偏重。有人说:“小伙子的面是酒,宜趁热享用;老人的面似茶,宜慢慢回味。”的确,叔叔的面上会淋一勺虾子油,而老人却喜欢放上两三根香菜,几滴猪油。吃老人的面时,竟闻不到香气,惟有轻咬面条时,那香气才由面条的缝辽隙中迸溅出来。面条筋道爽滑,猪油鼓动鱼汤,鱼汤刺激你的味觉。老人的智慧,也许便是特灵魂留在面中了。
终于一日,小巷被拆,小面馆也搬到另一条小巷。临走时,老人让儿子给所有人端上一碗面,面上分明是三三根香菜和几滴猪油。老人挑了几根面,喝了一口汤,点点头说:“有三分意思了。”
后来,我又去吃一次面。老人已经不在,但叔叔的面里却分明有几分父亲的影子。至于在客人间熟念地招呼的,却是一位与我差不多大的小伙子了……
回忆起童年时光,好像有一大半都是在姥姥家度过的。那是名副其实的老房子,有绣着喜鹊报春的布窗帘、涂着米黄色掉了皮的油漆剥落的木门和盖着花布的脚踏式缝纫机。一切都带着自打我记事儿起就安置妥当了的约定俗成,就和她的习惯叫法是“姥姥家”而不是“姥爷家”一样,无从问起。可回到这里,我总有一种莫名的归属感。
再次回到姥姥家,迎接我的还是那熟悉、亲切的味道。
屋子很干净。新添置的等离子电视让不大的客厅显得很新、很亮。姥姥坐在沙发上频繁地换着台,像个不知疲倦的小孩子。我记得原来那台频道不多的电视是爸爸买了搬来的,()我和哥哥曾经挤着小板凳废寝忘食地看三姨妈录的《还珠格格》。当时我俩有专用的小餐盘,上面画着小鹿、小熊和金黄金黄的阳光。如今,傻小子和小丫头都已经上了高中,不再会为谁坐板凳左边而大打出手了。
突然间,感觉屋里很安静,我这才发现原先的那台洗衣机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台崭新的乳白色全自动洗衣机,搂着衣服静静地转啊转。
不禁有点想念小时候。因为那时的我和哥哥姐姐都是可以肆意玩闹而不会受太多责骂的。年幼的我就曾在哥哥的指挥下溜进后屋,从床底下的纸箱里拿椰汁喝;
踮着脚尖儿和姐姐从冰柜里抢雪糕。傍晚时分,我会在大浴缸里明目张胆地注入一大缸水。因为爸爸一会儿就会回来,带着几条刚钓来的活鱼。于是,在“人工池塘”里,出现了我把鱼甩来甩去的身影……
唯有弥漫了几十年的气味没变,那特有的暖暖的香。
我永远记得这老房子,记得她的每一个细节。灯绳还是那样别致:客厅的灯绳上挂了个袖珍酒瓶,大屋的灯绳上有个小药瓶,这样屋里再黑也能摸到,心里头踏实。小玻璃柜里还摆着巴掌大的大象和孔雀,那是已离去的姥爷当年用捡回来的贝壳粘出来的。
真的。这里处处都有我的回忆。拉开抽屉,里面还留着我练字的字帖和画水粉画时用过的干粉块儿,还有被我“蹂躏”得残破不堪的《新华字典》。玻璃夹板里有我从小到大的照片,狼狈的、生气的、大笑的,全是我成长的足迹。它们都静静地躺在那里,伴着书柜里泛黄的旧书页,散发出亲切的味道。
这么多年过去了。有人成长,也有人离去。岁月,静静地,都让这老房子藏了起来。那便是我记忆的味道,是我儿时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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