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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改造心得体会3篇
陕西科技大学2011-2012-1期末课程考核课程论文
课程名称:《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论文题目:浅谈社会主义改造理论
院 系:机电工程学院
班 级:工业101
学 号:201005030104
姓 名:张茜
电 话:187********
电 邮:985854934@qq.com
教 师:秦玉东
得 分:
2011年11月16日完成
浅谈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理论
摘 要:中国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开始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理论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基本形成,在过渡时期补充发展,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以后进一步完善的。研究该理论的发展史,对于建立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和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社会主义改造理论、形成、发展、完善、意义
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如何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对于这个问题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结合我国具体实际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理论,成功地完成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中国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积累了丰富的历史经验。
一、社会主义改造理论的形成: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理论的基本形成。其形成过程可分为两个阶段:
1.从党的成立到抗日战争胜利,社会主义改造理论初步萌芽这一时期我们党提出,中国革命第一步要变成独立的民主主义社会,第二步要建立社会主义社会;
中国资产阶级分为官僚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对他们要采取区别对待的政策,没收官僚资本而节制民族资本;
走农业集体化、合作化道路等。
2.解放战争时期,形成了社会主义改造理论的基本轮廓。1948年秋,解放战争进入战略决战时期,新民主主义革命即将取得全国胜利,党的工作重心即将由农村转移到城市,工作任务将由战争变为建设,由新民主主义革命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即将成为可能。在这种情况下,1948年至1949年间,毛泽东和党中央较为系统地提出了社会主义改造的理论:(1)提出经过15年左右时间再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设想。(2)指出新民主主义社会五种经济形态的性质、作用以及党的政策。(3)说明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可以实行和平赎买的办法。中国共产党人提出的上述思想,是在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借鉴苏联经验,汲取孙中山新三民主义经济思想并在革命根据地初步实践的基础上酝酿产生的;
其中涉及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改造的政策、形式和办法,对农业和手工业进行改造的方针等重要内容,这些都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特点,对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理论的形成起到了奠基的作用。
二、社会主义改造理论的发展:
在新中国建立后的过渡时期,经过在实践中的补充与发展,最终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改造理论。这一理论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论证了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必然性。(1)强调了社会主义工业化的重要性。工业化是一个国家独立富强的物质基础和必要条件,而重工业,特别是机器制造业和国防工业的发展,是国家工业化的重要标志。毛泽东和党中央对工业化特别是发展重工业的迫切性十分清楚。1954年6月毛泽东指出,一个六亿人口的大国,要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机械化,要建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必须在工业化,尤其是在重工业发展中奋起直追。(2)论证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改造的必要性。土地改革后中国农村仍然是个体生产,由于个体生产产量增长有限,已经出现了农产品供求矛盾,因此认为只有合作化大生产“才能提高生产力,完成国家工业化,生产力发展了,才能解决供求的矛盾”。手工业同样由于资金短缺、规模狭小、工具落后而出现了产品数量少、质量差的现象,也产生了两极分化和供求矛盾的问题。而资本主义工商业也急迫需要进行改造。(3)制定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逐渐成为主要矛盾的情况下,毛泽东改变了先建设后改造的想法,于1952年9月明确提出,从现在开始就向社会主义过渡,并且在1953年12月修订的中共中央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宣传提纲中,形成了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完整表述,即“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2.总结了对农业、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原则与形式。在农业合作化的过程中,毛泽东和党中央及时引导,多次召开农业互助合作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同时也表示“在资金方面,国家应当给予农民以必要的援助”。在农业合作化过程中,党中央提出了“积极领导,稳步发展”的方针,实行了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在改造手工业的过程中,党中央制定了“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坚持自愿互利原则。在资本主义工商业中改造中实行和平赎买的方法,采取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形式。
三、社会主义改造理论的完善:
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由于“左”倾思想的干扰和群众运动的冲击,曾经出现过偏离甚至违背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改造的方针原则的现象。毛泽东和党中央当时有所察觉,也曾对农业互助合作中急躁冒进、一些地区出现强迫农民入社、手工业改造中集中生产、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中资方无权和不发红利等问题予以批评和引导。1956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八次代表大会召开,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此后中国共产党人又进行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新一轮实践,并且提出新的理论概括。不过,由于“左”倾思想冲击,这一新的认识过程发展曲折在时间跨度上经过了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和改革开放时期。最终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伴随着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深入认识,进一步明确提出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基本经济制度,从而使社会主义改造理论得到进一步完善。
四、社会主义改造理论的意义:
我国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在理论上和实践上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极大地促进了工、农、商业的社会变革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实现了把生产资料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任务。政治上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在我国初步建立,经济上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在我国基本确立,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开辟了道路,从此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为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基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在一个几亿人口的大国中,能够比较顺利地实现消灭私有制这样复杂、困难和深刻的社会变革,不但没有造成生产力的破坏,反而促进了工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并且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拥护而没有引起巨大的社会动荡,这的确是伟大的历史性胜利。
2.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使我国社会的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几千年来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阶级剥削制度基本上被消灭,社会主义经济成了国民经济中的主导成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在中国基本确立。中国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使广大劳动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和社会生产资料的主人。
3.中国共产党在实践中把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社会主义革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以新的经验和思想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4.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大大解放了我国的社会生产力,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为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开辟了广阔的前景。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是20世纪中国历史上的一次划时代的历史性巨变,也是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史上又一个历史性的伟大胜利。这是中国从古未有的人民革命的大胜利,为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了前提,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制度基础。
参考文献:
(1)毛泽东选集(第二卷) 人民出版社,1991.
(2)毛泽东选集(第四卷) 人民出版社,1991.
(3)毛泽东《革命的转变和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
第四章 社会主义改造理论
教学目的:
通过学习使学生了解中国走向社会主义的必然性,了解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形成和内容。了解社会主义改造的内容,认识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经验。
教学重点:
(1)中国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历史必然性。(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造理论的主要内容。(3)中国社会主义改造胜利完成,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伟大历史意义。
教学难点:
(1)关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长期以来是学术界关注的问题,特别是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的七年间,中国处于什么样的社会形态之中,是新民主主义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很有争议的问题。(2)如何正确地历史地把握当今的社会主义改革和当年的社会主义改造是教学中突出的难点。
教学时数:4学时
第一节 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
一、 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性的社会
为了找到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道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民主革命时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基础上,首先对建国初期的基本国情,进行了深入而系统的科学分析。早在1936-1937年间,毛泽东在阅读苏联《辩证法唯物论教程》(中译本第3版)一书时,就深谋远虑地注意到列宁、斯大林关于过渡时期主要矛盾的论述,产生了过渡时期的主要矛盾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矛盾的基本想法。1948年9月,在一次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的讨论发言中,刘少奇在分析新民主主义经济成分后指出,在新民主主义经济中,基本矛盾就是资本主义(即资本家和富农)与社会主义的矛盾,或者说是无产阶级劳动人民与私人资本家的矛盾。同年9月15日,张闻天起草的《关于东北经济构成及经济建设基本方针的提纲》一文,也在系统分析新民主主义经济结构的基础上,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进行了比较深入的论述,受到了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
在上述思想探索的基础上,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及这次全会的决议里,从经济和政治两方面科学分析了建国初期的中国国情。第一,强调要以建国初期的基本国情作为观察、处理革命时期及革命胜利后一个相当时期内一切问题的基本出发点。中国国情的一个基本事实是,中国经济相当落后,工业和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就全国范围来说,在抗日战争以前,大约是工业占10%,农业占90%左右。这是帝国主义和封建制度压迫中国的结果,是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在经济上的表现。
还有一个事实是,在占旧中国经济10%左右的现代性工商业经济中,以蒋宋孔陈四大家族为代表的官僚垄断资本占旧中国资本主义经济的80%,占全国工业资本的三分之二左右,占全国工矿、交通运输业固定资产的80%,集中了价值100亿美元至200亿美元的巨额财产。在没收这些官僚资本基础上形成的新民主主义国营经济,就是新中国的家底。
对中国国情的分析为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和社会主义改造的理论奠定了基石,与后来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直接相通的。
第二,分析了建国初期的社会经济结构,提出了不同的经济政策及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态理论。毛泽东指出:中国的现代性工业的产值虽然还只占国民经济总产值的10%左右,但它却极为集中,最大和最主要的资本集中在大中城市,集中在帝国主义者及其走狗中国官僚资产阶级的手里。没收这些资本归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共和国所有,这就掌握了国家的经济命脉,使新民主主义国营经济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成分。这一部分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
中国的私人资本主义工业,在中国现代工业中占第二位,它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力量。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代表人物,由于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或限制,在人民民主革命斗争中常常参加或保持中立的立场。由于这些,并由于中国经济现在还处在落后状态,在新中国成立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还需要尽可能地利用城乡私人资本主义的积极性,以利于国民经济的向前发展。在这个时期内,一切于国民经济不是有害而是有利的城乡资本主义成分,都应当允许其存在和发展。城乡资本主义将在活动范围、税收政策、市场价格、劳动条件诸方面受到人民共和国政府不同的、恰如其分而又有伸缩性的政策限制。但是,为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利益,即为了发展社会生产力,为了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现在和将来的利益,决不可以对私人资本主义限制得太大太死,必须容许它们在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经济政策和经济计划的轨道内有存在和发展的余地。
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国民经济总产值90%的分散的个体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是可能但必须谨慎地、逐步而又积极地引导它们向着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的。必须组织各种生产的、消费的和信用的合作社,建立中央和地方的各级合作社领导机关、专门从事合作社事业。这种合作社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在无产阶级领导的国家政权管理之下的劳动人民群众的集体经济组织。单有国营经济而没有合作社经济,我们就不可能领导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逐步地走向集体化,就不可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到将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就不可能巩固无产阶级在国家政权中的领导权。
还有一种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在革命胜利过程中逐步产生的国家经济同私人资本合作的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成分。新民主主义国家的政策是,在必要和可能的条件下,鼓励私人资本向国家资本主义方向发展,通过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去改造私人资本主义。其中包括在政府无力经营的情况下,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将公营工矿业租给私人资本经营或由私人资本集股经营,等等。
根据以上分析,新中国的经济构成包含的五种主要的经济成分是:国营经济,这是社会主义性质的;
合作社经济,这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
私人资本主义;
个体经济;
国家和私人资本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人民共和国的几种主要的经济成分,并构成新民主主义的社会经济形态。
分析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经济构成的目的,是为了正确把握社会经济中的矛盾关系。毛泽东等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阐述中指出: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国家所经营的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是处于对立地位的,它和私人资本主义发生经济竞争是不可避免的。这种矛盾,即新民主主义国家内的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是在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与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以后,新民主主义社会中的基本矛盾。在这种矛盾状态下的斗争,特别是在这个矛盾中的长期的经济竞争,将决定新民主主义社会将来的发展前途。无产阶级在现阶段与资产阶级进行的限制与反限制的斗争中,不能忽略同资产阶级的联合的一面,所要限制的是它不利于国计民生的方面,提出这些问题的出发点,是为了发展生产。
政治上的独立要求有经济上的独立作为巩固的基础。毛泽东和刘少奇指出:中国革命的胜利,并不就等于完全解决了中国独立自主的问题。只有经济上获得了广大的发展,由落后的农业国变成了先进的工业国,经济上完全可以摆脱对外国的依赖了,才算最后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中国革命在全国胜利,并且解决了土地问题以后,中国还存在着两种基本矛盾,第一种是国内的,即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第二种是国外的,即中国和帝国主义国家的矛盾。因为这样,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制度,在人民民主革命胜利以后,不仅不可以削弱,而且必须加强。努力发展国家经济,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使其过渡到社会主义,对内的节制资本和对外的统制贸易,是这个国家在经济斗争中的两个基本政策。与此同时,建国后由于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矛盾日益突出起来,如何认识过渡时期民族资产阶级性质及其与工人阶级矛盾的性质问题,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从理论上和当时中国的实际情况看,过渡时期的民族资产阶级,是一个具有两重性的阶级:既有剥削工人的一面,又有接受共产党和工人阶级领导的一面。所以民族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的矛盾也具有两重性,既有剥削者和被剥削者的阶级利益相互敌对的对抗性关系,又有非对抗性的一面,即在中国所处的具体条件下,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有共同合作、利益一致的一面。这些观点反映了毛泽东关于建国初期社会主要矛盾的论断,为中国共产党科学把握建国初期的基本国情,正确制定对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提供了具体的理论依据。
二、 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1. 路线提出的必要性
把中国有落后的农业国变成先进的工业国,使中国摆脱自鸦片战争以来长期落后挨打的局面,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中国各族人民的迫切愿望,也是中国共产党人长期为之奋斗的目标。
到1952年土地改革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完成,全国财政实现了统一,国民经济的恢复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各项社会改革也不断顺利地向前推进,人民民主专政的各级国家政权得到巩固,朝鲜战争已经取得决定性意义的胜利,原来担心的第三次世界大战估计在一段时间内打不起来。所有这些国内国际情况的新变化,为有计划地进行大规模的经济文化建设准备了必要的条件。
在这种情况下,在条件已经初步具备的基础上,把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宏伟目标不失时机地提到全党和全国人民面前,把这个伟大的历史任务作为党在今后一个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是十分及时和必要的,也是无可非议的。
2.过渡时期总路线
1952年9月24日在中央书记处的会议上毛泽东提出:我们现在就要开始用10年到15年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10年或者以后才开始过渡。这个从那时起即“逐步过渡”的思想,是根据于毛泽东同中央的一些同志当时这样的设想,即:10年之后,私营工业在整个工业中将只占不到10%的比重,可以不费力地收归国有;
在农业方面,10至15年可以将多数农民组织在农业生产合作社和集体农场内,基本实现集体化。
1953年6月15日,在中央政治局会上讨论并基本同意了中央统战部长李维汉给中央的《关于利用限制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若干问题》的报告。毛泽东在会上提出:“党的任务是在10年至l5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的改造。这条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不要脱离这条总路线,脱离了就要发生‘左’倾或右倾的错误。”毛泽东的这个讲话,当即被政治局接受。至此,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即告形成。这条总路线,明确地规定了我国由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总任务、总目标和具体途径。
1953年9月,周恩来在政协全国委员会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和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上,传达了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并组织讨论,征求意见,统一认识。9月25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发表的国庆四周年口号中,向全国人民公布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号召全国人民为实现总路线而奋斗。1954年12月毛泽东在审阅中共中央宣传部编写的《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稿时,最后改定了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表述,“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1954年2月10日,中国共产党七届四中全会通过决议,正式批准了党中央政治局提出的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同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把这条总路线的基本内容作为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载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从此,过渡时期总路线成为全国人民共同奋斗的纲领。
这条总路线的基本思想是:
第一,人民民主政权的建立是革命性质转变的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已经进入了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历史时期,开始了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新阶段。因此,民主革命胜利后建立的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属于社会主义类型的,逐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过渡性社会。这对于落后国家如何根据自己的国情搞社会主义或以社会主义为方向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其中国家政权的保证与规范作用非常重要,正如毛泽东多次指出的那样:只要政权掌握在无产阶级手中,就不怕民族资产阶级造反。
第二,总路线不但在国家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关系方面,提出符合落后国家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客观规律,而且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方面,也提出了反映落后国家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新思路,即把建设与改造并举,要求把国家工业化和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紧密地结合起来,在社会改革中保持生产力的同步发展。工业化是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和目的,社会主义改造是工业化不可缺少的条件。一方面强调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才是实现中国工业化的惟一正确道路;
另一方面表明社会主义改造的目的是为了发展生产力,为了实现工业化,反对离开生产力谈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与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的新思路,既不同于“先建设、后改造”的设想,又有别于“先改造、后建设”的选择,就科学认识的真理性而言,确实是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最佳选择。
第三,过渡时期总路线规定了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三大任务,就是要扩大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和合作社社员的集体所有制,把农民和手工业者以个体劳动为基础的个体私有制改造为合作社社员的集体所有制,把剥削工人阶级的剩余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私有制改造为全民所有制,在我国全面确立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本经济制度,以此奠定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制度的基础。
第四,过渡时期总路线指出,从1953年起,用15年或更长一点时间,完成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其安排了10年到20年左右的时间,而且连用了两个“逐步”,强调要“逐步改造”、“逐步过渡”,表明当时在时间与速度上的考虑,基本精神是要稳妥慎重,在建设、改造与稳定的三者关系上,基本思路是以改造促建设发展,以建设发展巩固和创造新的稳定,以稳定保证改造和建设发展。毛泽东一再强调要逐步过渡,稳定前进,“一年一小步,五年一大步,三个大步就差不多了”。在这里,毛泽东开启了新中国注重在重大的社会改革中保持稳定、保持生产力持续发展的治国思想传统。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反映了中国人民要求走社会主义道路,要求通过有计划的经济建设,迅速发展国民经济,尽快变农业国为工业国,摆脱贫困,消灭剥削制度的理想和意志,反映了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性和中国社会主义道路选择的历史主动性和实践创造性,是毛泽东思想创立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划时代纲领和历史性宣言。“我们所以必须这样做,是因为只有完成了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制到社会主义所有制的过渡,才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向前发展,才有利于在技术上起一个革命,使我国绝大部分社会经济中使用简单的落后的工具农具去工作的情况。改变为使用各类机器直至最先进的机器大工作的情况,以便达到大规模地生产各种工业和农业产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着的需要,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确有把握的增强国防力量,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以及最后地巩固人民政权,防止反革命复辟这些目的。”
第二节 社会主义改造道路和历史经验
一、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
1.农业、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指通过互助合作的途径,逐步把个体农民的生产资料私有制改造成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
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新中国成立到1953年底,以发展互助组为中心,同时试办初级社。
第二阶段,1954年到1955年上半年,是初级社在全国发展阶段。
第三阶段,1955年下半年到1956年底,是农业合作化高潮阶段。
2.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和形式
对个体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指经过合作社的形式,把个体手工业的生产资料私有制逐步改造成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
对手工业和其他个体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采取的步骤和形式是从供销合作小组,供销合作社,再发展到生产合作社。
2.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方针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指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途径,用“和平赎买”的方式,逐步把资本主义私人所有制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
(2)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形式
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形式得以实现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又表现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53年底以前,实行初级形式国家资本主义阶段。对私营工商业实行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将它们纳入国家计划轨道。
第二阶段:1954至1955年下半年,实行单个企业公私合营阶段。
第三阶段:1955年冬至1956年,全行业公私合营阶段。
二、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经验
1.对农业、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经验
第一,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采取先合作化后机械化的方针。趁热打铁,不失时机地把土改后农民激发出来的积极性引导到合作化运动中来,防止了两极分化。
第二,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国家帮助的原则。反对强迫命令,积极而又慎重地引导农民走上合作化道路。
第三,逐步过渡。从具有社会主义萌芽的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发展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社,再发展到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社。这样就使农民比较自然地适应集体生产方式,避免了由于生产关系突然变化而引起生产力的不适应。
第四,实行依靠贫农和下中农,巩固地把团结中农,对富农经济从限制到逐步消灭的政策,把消灭剥削阶级同改造剥削分子结合起来。
2.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的主要经验
第一,和平赎买。根据中国国情,正确区分官僚资本和民族资本,分别对它们采取“剥夺”和“赎买”政策,顺利实现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国有化。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采用了支付定息的办法。具体做法是:先对公私合营企业中属于资本家的生产资料,进行清理评估,核定资本家私股的股额;
再对属于资本家的这部分私股,采用定息的办法,将它转移到国家手中。所谓“定息”就是把资本家私股的股息固定在一定的息率上。最终确定,不分工业商业、不分大户小户、不分盈余户亏损户、不分地区、不分行业,统一规定为年息5%。定息从1956年1月1日起计算,直至1962年12月31日,7年不变。当时,国家每年支付定息的资金大约为1.2亿元。后又延长3年多,但定息有所降低,实际到1966年9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才停止支付。如此算来,在整个改造期间,资本家一共获得32.5亿元,其中包括1949年至1955年期间的利润13亿元,1955年至1968年的定息11亿元,高薪8.5亿元。把他们手中的生产资料转移到国家手中。毛泽东说:“出这么一点钱,就买了这样一个阶级。这个政策,中央是仔细考虑过的。资本家加上跟他们有联系的民主人士和知识分子,文化技术知识一般比较高。我们把这个阶级买过来,剥夺他们的政治资本,使他们无话可讲。”
对民族资产阶级实行和平赎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造理论最有特色的实质性内容。在无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以后,如何剥夺过去的“剥夺者”对此,马克思并不认为暴力的强制没收是惟一的方式。1894年,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一文中,申明了他和马克思一致的意见,指出,马克思曾向他讲过多次,假如我们能用赎买的办法摆脱资产阶级,那对于我们是最便宜不过的事情。不过,这不取决于我们,而是取决于我们取得政权时的情况,即要根据各国取得政权时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两次提出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对资产阶级进行和平赎买的设想,认为这是对无产阶级最有利的事情。由于后来俄国资产阶级选择了国内战争的反抗方式,使列宁的计划未能实现。
第二,保持和民族资产阶级的政治联盟。不剥夺资产阶级的政治权利,把本来属于对抗性的矛盾当作人民内部矛盾来处理,从而避免了社会震动和生产力的破坏。全行业公私合营后,国家对原有的私方人员根据他们的能力、经验等安排工作岗位,使人尽其才各得其所;
对年老体弱等人员适当照顾;
对有较大代表性的人物,还将他们安排在人大、政协或政府部门担任领导职务。
第三,逐步过渡。创造了国家资本主义的多种形式(初级形式如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等;
高级形式包括单个企业公私合营和全行业公私合营。)实行从低级到高级的逐步过渡,保证了有条不紊地从资本主义私有制过渡到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查找了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委托经销代销、公私合营、全国行业公私合营等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的和平赎买。具体说,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国家就主要通过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委托经销代销等形式,把资本主义工商业纳入国家资本主义;
同时在一定工业企业中开始发展公私合营,而适应金融业实现了全行业公私合营。通过这些形式,国家资本主义有了相当的发展。在整个国民经济中,仅次于国营经济,居于现代工业的第二位。经过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不同程度地改变了资本主义企业的生产关系。到1956年第一季度,全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全行业公私合营基本完成。
第四,把对企业的改造和对人的改造结合起来。将原来的剥削分子改造成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使他们通过自己掌握的科学技术知识和经营管理经验来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把对资本主义企业的改造和对人的改造结合起来。对私营企业原有的在职人员,根据“量才使用,适当照顾”的原则,妥善安排他们的工作。
1981年6月中共中央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社会主义改造问题作出了正式的结论。决议指出“在过渡时期中,我们党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在改造过程中,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和合作社经济表现了明显的优越性。到一九五六年,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基本上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这项工作也有缺点和偏差。在一九五五年夏季以后,农业合作化以及对手工业和个体商业的改造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以致在长期内遗留了一些问题。”
第一,所谓“要求过急”、“改变过快”,就是说社会主义改造在1955年下半年后期明显过急过快,不仅广大农村由初级合作社向高级合作社的转变过快,而且资本主义工商业实现全国行业公私合营的时间也过于短促。结果原来设想用三个五年计划,逐步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际上只用了3年多一点(加上国民经济恢复的3年,才6年多)的时间就基本完成了。而且几乎是在社会主义改造高潮的一年左右时间里完成的。
第二,所谓“工作过粗”,是指在社会主义改造高潮期间,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原则、工作方法,被搁置一边,出现了“一窝蜂”的局面。社会主义改造初期还是基本上按照自愿的原则,按照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和个体农民、手工业者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者的接受程度,循序渐进地由低级形式逐渐向高级形式发展。但是在高潮期间,原来提倡的相对深入细致的自愿互利、典型示范等工作原则和工作方法,被简单的行政命令所代替。疾风暴雨式的政治性压力扑面而来,结果不顾主客观条件是否具备,到处都“一窝蜂”式的盲目升级,盲目合并,一“合”了之,工作简单粗糙。
第三,所谓“简单划一”,是指社会主义改造在模式选择上存在的问题。在农村,几乎是清一色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在城市,又几乎是清一色的全行业的公私合营。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几乎不存在,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居于绝对的统治地位。随着清一色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出现,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也迅速扩展到整个社会经济生活,并将它固定化、绝对化,几乎排斥了商品经济和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对今后的经济发展带来了长期的负面影响。
出现这些问题的基本原因是:
第一,对中国国情和中国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1955年毛泽东多次严厉批评右倾机会主义,批评“小脚女人”,“在全国农村中,新的社会主义群众运动的高潮就要到来。我们的某些同志却像一个小脚女人,动摇西摆地在那里走路,老是埋怨旁人说:走快了,走快了。”就毛泽东本人而言,当时并没有想在1956年就提前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但是,由于所谓右倾机会主义和“小脚女人”的批判,党内外出现了严重的“恐右症”,为了避免“右倾机会主义”、“小脚女人”这样的政治帽子落在自己的头上,各级干部宁肯越快越好,而不敢有半点的“懈怠”,结果互相攀比,你追我赶,预定的步骤几乎完全打乱,以致改造的速度越快,甚至超出了毛泽东本人的预料。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一发不可收拾,它超出了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以一种内在的运动惯性朝着既定的目标奔腾而去。
第二,虽然我们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和方法是创新的,但在改造的终极目标上仍然照搬苏联的社会主义模式,急于消灭私有制经济,追求建立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忽视市场经济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在改造的方法步骤上又简单化,草率地急于求成,由此形成的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管理体制,限制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活力。
正如邓小平所说,对“什么是社会主义,什么叫马克思主义”,当时党“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不是完全清醒的。”“最根本的一条经验教训,就是要弄清什么叫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怎样搞社会主义。搞社会主义必须根据本国的实际。”社会主义改造出现的问题同它的成就相比毕竟是第二位。“在一个几亿人口的大国中比较顺利地实现了如此复杂、困难、深刻的社会变革,促进了工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这的确是伟大的历史性胜利。”2002年召开的中共十六大再次肯定:“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创造性地完成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实现中国历史上最伟大最深刻的社会变革,开始了在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征程。”
如何正确认识当今的社会主义改革同当年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关系?
首先,无论是社会主义改造还是社会主义改革,都是时代的要求、历史的产物,都有其事物发展自身的内在的必然性,是中国共产党人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历史进程总量的前后衔接、不可或缺的环节。一方面,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为了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没有当年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就建立不起来。而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新制度,既是中国共产党的理论、纲领所规定的,也是20世纪50年代的历史要求。如果没有当年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当今的社会主义改革就无从谈起。另一方面,也正因为当年的社会主义改造遗留了许多问题,这些问题在此后的实践中不断暴露,使人们的认识有了新的发展,才有了当年的社会主义改革。它是为了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改造是历史前提,社会主义改革是在此基础上的发展。两者的方向、目标与要求,都是一致的,都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顺应历史发展潮流、迎接时代挑战,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和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品质。
第三节 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
一、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初步确立
从1949年到1956年的7年间,我国基本上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三大改造的胜利完成,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全面确立,宣布了占世界人口1/4的中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
在一个几亿的大国中比较顺利地实现如此复杂、艰难和深刻的社会变革,的确是伟大的历史性胜利。这个胜利的取得,是由于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执行了毛泽东根据我国情况制定的马克思主义政策。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已经确立。三大改造的完成,为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建立奠定了经济基础。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宪法》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
以共产党领导的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仍将继续发挥作用;
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自己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这些规定充分表明我们国家的性质是人民民主国家,人民行使权力的广泛性和真实性是任何资本主义民主所无法比拟的。
社会主义公有制已成为我国的经济基础。三大改造的胜利完成,使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
到1956年在国民经济中,国营经济占32.2%,合作社经济占54.4%,公私合营经济占7.3%,资本主义经济下降到0.1%,个体经济则下降到7.1%。总之,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公有制(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占92.9%,这表明,几千年来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剥削制度已被消灭,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建立。
三大改造胜利完成带来的社会经济制度的根本变化,必然引起阶级关系的根本变化。在建国初期完成民主革命遗留任务的过程中,帝国主义势力、官僚资产阶级和封建地主阶级已被消灭。剩下的剥削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和富农阶级,由于失去了赖以剥削他人的制度,也正处在消亡的过程中。工人阶级已成为国家的领导阶级。农民已经由个体农民转变为合作化的农民。
三大改造的胜利完成,使生产关系更加适合生产力水平,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特别是第一个五年计划提前完成,改变了国民经济结构,奠定了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
从1953年到1957年底,工业建设项目有1万多个,其中595个大型项目全部建成并投产,我国过去所没有的工业部门,如飞机、汽车、重型和精密机器、发电设备、高级合金钢和有色金属冶炼等,从无到有建设起来,基础工业的实力得到很大加强。5年内,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18%,钢材自给率达到86%,机械设备自给率达到60%以上。工业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由1949年的30%上升到1956年的51.3%。
二、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重大意义
正如《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所指出的那样:“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是我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是我国今后一切进步和发展的基础。”
1.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是我国几千年来最伟大、最深刻的社会变革
第一,打碎了旧的国家机器,建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成了国家的主人,参与对国家和社会的管理。结束了几千年来中国人民遭受统治阶级政治压迫的屈辱历史。
第二,祖国大陆消灭了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实现了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往的社会更替都是一种剥削制度代替另一种剥削制度,究其根源在于生产资料私有制没有改变。
第三,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实现了“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这一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分配原则,与剥削阶级社会的“不劳而获”、“按资分配”是根本对立的,是对几千年来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人剥削人的现象的根本否定,因而有利于逐步实现劳动人民的共同富裕。
第四,社会主义制度的全面确立,使人民政府掌握了国民经济的命脉,充分发挥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优越性,迅速实现了全国财政经济的统一,对国民经济拥有了相它的调控能力,这为我国的经济建设走上有计划、按比例和高速发展奠定了基础。我们在解放后仅用了3年时间就医治了长期战争创伤,把国民经济恢复到历史最高水平,人民过上了和平安宁的生活。被全世界视为奇迹。
2.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全面确立,是俄国十月革命以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最重大的事件。这一胜利,极大地改变了国际政治力量的对比和世界的面貌,鼓舞了世界人民的革命斗争。
3.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开辟了道路
(1)革命的根本目的是解放生产力。马克思主义认为,进行革命、进行阶级斗争并不是共产党人的根本目的。我国人民长期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接着又实行社会主义革命,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都是为了铲除旧的生产关系的桎梏,推动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中国共产党人对自己革命的根本目的,是具有清醒而深刻的理解的。
(2)革命后的首要任务是发展生产力。
如果说,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没有完成的时候,由于阶级斗争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还不可能集中精力来发展生产力的话,那么随着私有制改造的基本完成,剥削制度的消灭,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将不复存在,阶级斗争已不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发展生产力这一根本任务就不能不提到首要地位。
列宁在十月革命后曾明确指出:“在任何社会主义革命中,当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任务解决以后,随着剥夺剥夺者及镇压他们反抗的任务大体上和基本上解决,必然要把创造高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经济制度的根本任务,提到首要地位;
这个根本任务就是提高劳动生产率。”
在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取得伟大胜利以后,毛泽东也明确指出过:“革命时期的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已经基本结束”,“我们的根本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因而号召全党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和技术革命方面来。从我党的历史看,中国共产党70多年的一切努力和奋斗,归根到底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以维护和促进中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这是我们党始终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始终赢得人民拥护的根本原因所在。
经过40多年的社会主义建设,我们不仅解决了11亿人口的吃饭问题,而且建立起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从一个几乎没有现代工业的落后农业国一跃成为经济总规模已进入世界前列的社会主义国家。
4.对科学社会主义的伟大贡献
对于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能否在一定条件下走向社会主义的问题,列宁作出了科学的论证。列宁在1923年写了《论我国革命》一文,针对孟什维克苏哈诺夫所谓俄国缺乏实行社会主义的客观前提这种说法,明确指出:“你们说,为了建设社会主义就需要文明。好极了。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首先在我国为这种文明创造前提,如驱逐地主,驱逐俄国资本家,然后开始走向社会主义呢?”“既然建设社会主义需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我们为什么不能首先用革命手段取得达到这个一定水平的前提,然后在工农政权和苏维埃制度的基础上赶上别国人民呢?”邓小平指出:“当时中国有了先进的无产阶级的政党,有了初步的资本主义经济,加上国际条件,所以在一个很不发达的中国能搞社会主义。”中国先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进入社会主义社会,这是中国所处的特殊历史条件、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和全国人民艰苦奋斗的结果,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发展,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光荣。
本章思考题:
1.中国在20世纪50年代如何选择了社会主义?
2.什么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改造道路?
3.为什么说新中国的诞生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是20世纪中国最伟大的历史巨变?
4.怎样理解社会主义改造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5.如何认识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与后来社会主义改革的相互关系?
本章阅读文献:
1.恩格斯:《法德农民问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
2.《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历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全会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
3.周恩来:《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周恩来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
4.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
第四章社会主义改造理论
社会主义改造理论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改造运动是我国最终建立了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广泛、最深刻的社会变革。
一、为什么要改造
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前途是社会主义,而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我们建立起来的是一个在经济上、政治上全部都是过渡状态的社会,即新民主主义社会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而是一个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的过渡性的社会形态。
经济上五种经济成分并存:社会主义经济(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占主导,领导地位;
(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为主体,占绝对优势;
资本主义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
社会主要矛盾分析:1949年10月-1952年底,由于需要完成民主革命的遗留任务,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实际上并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仍然是中华民族和帝国主义的矛盾、人民大众与封建主义的矛盾。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大运动取得了伟大胜利, “三反”、“五反”运动业已结束,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的较量中,取得了建国后的第一个回合的胜利。
社会主要矛盾分析:无产阶级——农民阶级(可引导,不是独立的发展方向)——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
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矛盾是国内的主要矛盾,所以要把可引导的个体经济与具有对抗性矛盾却也能够接受改造,接受共产党和工人阶级领导的资产阶级消灭掉,也就是改造好。
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带有过渡性质的社会。社会发展中既有社会主义因素,又有资本主义因素。其发展趋势是社会主义因素日益增长,最终取代资本主义因素,而完成向社会主义的过渡。
二、能不能改造
经济上——没收官僚资本,建立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并迅速发展和加强其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壮大及在国民经济中领导地位的确立是中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经济条件。与资产阶级争夺市场的斗争、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国家财政状况的根本好转。
在运往抗美援朝前线的军需物资里,有不法厂商制造和贩卖的变质罐头食品、伪劣药品、带菌急救包,造成一些战士致病、致残,甚至断送了生命。他们拉拢、收买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少数被他们收买的干部从他们那里领取干薪、干股,或者拿回扣、佣金,充当坐探、代理,同他们合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许多卑劣行径,特别是运往抗美援朝前线的变质、伪劣、带菌医药用品而造成志愿军战士致残或死亡的罪恶行为,确实令人发指。“三反”、“五反”运动是1951年底到1952年10月,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和在私营工商业者中开展的“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斗争的统称。打击了资产阶级的违法活动,教育了干部,纯洁了干部队伍,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和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推动了私营经济中的民主改革。
政治上——继续追剿国民党残余势力,实现全国大陆解放与统一,建立各级人民政权,为革命转变提供政治条件。先进的无产阶级政党领导和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建立是中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政治保证。全国规模大张旗鼓地镇压反革命运动,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
重要依据——广大农村的土地改革运动和土地改革后开始的农业互助合作运动,实际上是个体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最初步骤,解放和发展了农业生产,为工业化开辟了道路。土地改革完成后,为发展生产、抵御自然灾害,广大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的要求。由于缺乏农业机械化,没有大规模的机器,农业靠协作,同样可以增产,农业互助合作组织的增产明显,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总路线提出了重要依据。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国家在合理调整工商业的过程中,出现了加工订货、经销代销、统购包销、公私合营等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
国际环境——抗美援朝运动的胜利,保卫了朝鲜民主共和国的独立和新中国的安全,维护了世界和平;
沉重打击了美帝国主义的气焰,提高了新中国的国际威望;
为我国经济建设赢得了相对稳定的国际环境。战后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蓬勃发展,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及其对中国的援助,是中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有利的国际环境。毛泽东访苏,又好看又好吃的中苏条约。中国革命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是历史与现实、国际与国内各种因素合力作用的结果,反映了历史发展的趋势。
三、怎样去改造
建国前夕,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即提出了由农业国向工业国转变,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思想。
1952年9月,毛泽东提出用10年至15年时间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设想。1953年6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提出了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建议。
1953年9月,中共中央公布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1、主要内容(一化三改)
?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社会主义工业化与社会主义改造(“一化”与“三改”)的关系
工业化是国家独立和富强的当然要求和必要条件,是根本改变我国经济落后状况,尽快发展生产力,巩固人民民主政权,显示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需要。只有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国家才能独立和富强。
1952年底,虽然恢复国民经济的任务已基本完成,但是这只是恢复到1936年工农业生产的水平,旧中国经济文化落后的状况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当时,作为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主要标志的现代工业,只占工农业总产值的26.6%。且工业部门残缺不全,互不协调。工业中,重工业不到30%,轻工业则占全部工业的70%以上。我们不能制造汽车、拖拉机、飞机,不能自己制造重型的和精密的机器,没有现代国防工业。许多工业品的人均产量,不仅与欧美发达国家不能比,也落后于1950年的印度,如:钢人均产量:中国为2.37公斤,印度为4公斤,美国为538.8公斤;
发电量:中国为2.76度,印度为10.9度,美国为2949度。
我们现在能造什么?能造桌子椅子,能造茶碗茶壶,能种粮食,还能磨成面粉,还能造纸。但是,一辆汽车、一架飞机、一辆坦克、一辆拖拉机都不能造。
—— 毛泽东
二者互相联系、互相促进、互相制约、相辅相成,不可分离。社会主义改造是工业化不可缺少的条件和手段。只有加快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才能适应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的要求,发展农业和提高整个社会生产力。
“一化”与“三改”的关系就是主体和两翼的关系
? 1954年1月1日《人民日报》元旦社论指出:“在发展国民经济中,我们必须努力进一步建设社会主义的新工业,把现有的社会主义工业扩大起来,办得更好;
我们必须努力对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的改造。这两方面的任务必须紧密联系在一起。好比一只鸟,它要有一个主体,这就是发展社会主义的工业;
它又要有一双翅膀,这就是对农业、手工业的改造和对私营工商业的改造。要过渡到社会主义,没有主体当然不行,没有翅膀也不行”。
??? “一化”即是发展生产力,逐步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这是总路线的主体;
“三改”?即是解放生产力,逐步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是总路线的两翼。
“一化三改”、“一体两翼”,体现了发展生产力与变革生产关系的统一。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是“主体”,是目的,即是说,要把发展先进的生产力放在优先和首要的地位,这是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实现国家的工业化,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才能稳步提高;
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两翼”,是手段,两翼丰满,主体才能腾飞,也就是说,社会主义改造并不是出于抽象的社会主义信念,而基于实现国家工业化这个任务的实际需要,是适应当时中国社会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的,是为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扫清道路和创造条件的。这条过渡时期总路线构想出了一条经济文化落后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新思路,这就是建设与改造并举、发展与变革同行,把国家工业化和社会主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变革生产关系中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
因此,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是一条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的路线,体现了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的紧密结合,体现了解放生产力与发展生产力、变革生产关系与发展生产力的有机统一。
2、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实质和目的
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实质,就是改变生产关系,解决生产资料的所有制问题,使生产资料公有制成为我国社会的经济基础,建立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
? 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的目的,直接地是为了解决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间接地是为了更快地发展生产力,实现国家的工业化、现代化。
四、改造的具体实施
? 农业方面
1、个体小农经济的局限性:①以手工劳动为基础的个体农民经济,生产单位小,生产技术落后,劳动生产率低,积累有限,经济力量薄弱,无力进行扩大再生产。②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上的农业与社会主义工业的发展不相适应,它既不能为社会主义工业化提供日益增多的商品粮食、农业原料,也不能为工业化提供必要的资金和工业品市场。③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小农经济,具有不稳定性和脆弱性,经不起天灾人祸,发展下去,不可避免地要出现两极分化。这些情况决定了必须把分散的小农经济逐步联合成为合作经济。
2、改造的方针政策
第一,积极引导农民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道路。当时在广大农民群众中也存在着两条发展道路的斗争:一方面,是广大贫农下中农互助合作的积极性有了极大的发扬,他们坚决要走社会主义道路;
但一方面少数富裕中农要求“单干发家,剥削致富”的资本主义自发势力也在抬头;
这种状况,如让其自流发展下去,必然会出现“一家富裕,百家贫穷”的新的阶级分化,让资本主义在农村中泛滥起来,使广大农民重新遭受少数富农的盘剥。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农村阵地,社会主义不去占领,资本主义必去占领”。事实教育了广大干部和广大农民;
只有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的道路,才是摆脱贫穷走向共同富裕的唯一幸福的道路,也只有实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把广大的小农经济过渡到合作化的社会主义经济,我们的国家才能走上社会主义。《中国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自人民日报1959年10月18日,作者:邓子恢
第二、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国家帮助的原则。
第三、正确分析农村的阶级和阶层状况,制定正确的阶级政策。
第四,坚持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采取循序渐进的步骤。
3、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主要是发展互助组,同时试办初级社,具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何谓互助,土地耕畜和其他生产资料仍归农民个人所有,只是生产方面组织起来互帮互助。
第二阶段主要是建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具有半社会主义性质。以土地入股和统一经营为特点,集体劳动,耕畜和大农具也付给一定报酬,入股分红。
第三阶段是发展高级社。所有生产资料归农民集体所有,完全社会主义性质。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不能不继续遇到敌对阶级和敌对思想的反攻和抵抗。这一场思想上、政治上的斗争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在1957年下半年,与城市里反对资产阶级右派猖狂进攻的同时,在农村中也普遍进行了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等社会主义的民主方式,放手发动群众,坚定地相信群众的大多数,让广大群众畅所欲言,充分地摆事实、讲道理、回忆、对比、算帐,以大量的无可争辩的事实,驳倒了各种反对社会主义的无耻谰言。从此资本主义思想搞臭了,社会主义思想光芒四射,使广大农村干部和群众“擦亮了眼睛,认清了前途,明确了方向”,社会主义的自觉性大大提高,生产积极性更加高涨了。农业社的优越性从此得到了充分地发挥,并从而展开了我国农业大跃进的序幕。
手工业方面
1、个体手工业的局限性:手工业与城乡人民生活有密切关系,在国民经济中占有相当的比重。但是,作为个体经济的手工业,经营分散,生产规模小,技术落后,劳动生产率很低,因此必须通过合作化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使之能够适应国家工业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
2、改造的方针政策:对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采取了类似改造个体农业的逐步过渡的方法。当然,手工业也有与农业不同的特点,如手工业个体经济是商品经济,生产活动离不开市场;
手工业者经营灵活,主要凭手艺吃饭,有行业帮会传统等。这些特点客观上又要求对手工业采取一些与农业合作化不同的方针政策。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党和政府采取了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
3、改造的三个步骤: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经历了由小到大、由低级到高级的三个步骤。第一步是办手工业供销小组。加入这个组织的成员,由国营商业或供销合作社供给原料,包销产品。它虽然没有改变生产资料的私有制,但已经把个体手工业者组织起来,使之开始脱离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供销轨道,因而具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
第二步是办手工业供销合作社。它是由供销小组合并起来的,开始是统一供销业务,分别核算,生产活动仍由各户分散独立完成;
后来逐步有部分生产资料是公有的,合作社对各户的生产也有一定的干预,因而具有半社会主义性质。
第三步是建立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手工业者的生产资料全部归集体所有,统一经营,入社人员参加集体劳动,采取按劳分配原则。它是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经济组织。在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党和政府采取说服教育、示范和国家帮助的方法,使他们自愿参加到手工业合作社中来,从而把手工业者的私有制改变为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
供销小组→供销合作社→生产合作社
手工业生产经营方针是:为农业生产服务,为群众生活服务,为出口贸易服务。
到1956年底,全国共组织了10万个合作社,入社社员占全部手工业从业人员的92%以上,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关于和平赎买的政策和国家资本主义形式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采取和平赎买的方式,逐步实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挂红旗五心(星)不定,扭秧歌进退两难。”“早归公,晚归公,早晚要归公:迟共产,早共产,迟早要共产,不如早共产。”这反映了建国初期哪个阶级的心情?是怎样的心情?
工商界人士听到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消息时,心情是极其矛盾和复杂的。1953年,各家企业正是蒸蒸日上,大家想大干一场的时候,国家提出把私营企业改造为社会主义企业,具体来说就是要实行公私合营,这对大家的震动很大,思想上没有什么准备,心里真是“十五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有的说:“1949年为什么不讲总路线?那时讲,人就都跑了。”还有的说,“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1953年,北京市地方工业局选择了同仁堂首先行公私合营,这对于同仁堂的经营者震动很大。同仁堂到这时已存在了几百年。它始建于清朝康熙八年(1669年)。北平解放前夕,北平同仁堂有职工190多人,奖金约80万元,年产值约16万元,年零售额约30万元,设备陈旧,管理落后。1949年北平解放时,同仁堂由乐氏十三世乐松生经营,他同时是天津达仁堂管理处总负责人。1950年抗美援朝开始,同仁堂向国家捐献99000元。
同仁堂一直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和关怀。公私合营的消息传来时,对乐氏家族的震动很大,他们对经营了几百年的老铺,将要失去所有权,经营统治权和企业利润分配,确实十分痛惜。乐松生经过反复考虑,认识到:这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历史潮流,不可违背,而且,合营后,自己仍任经理,生活待遇也不错,因此决定,同仁堂带头公私合营。
1、用和平赎买的方法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
和平赎买的根据
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之所以不是采取用暴力的方法来剥夺资产阶级的财产,而采取了和平赎买的政策,这是一种有中国特色的政策。和平赎买政策是指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对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通过和平方式,并采取有偿办法实行国有化的政策。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和平赎买的设想,为中国共产党通过多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把资本主义私有制逐步改造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提供了理论依据。
马克思主义认为,无产阶级在夺取国家政权以后,应运用国家政权剥夺资本家占有的生产资料,即“剥夺剥夺者”,使之变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人民财产。关于“剥夺剥夺者”,马克思和恩格斯设想可采取“没收”和“赎买”两种方式。“没收”就是无偿的暴力剥夺,“赎买”就是有偿的和平改造。恩格斯认为,如果能用赎买的方法变革所有制,那对我们将是最便宜不过的了。十月革命后,列宁曾经把资本家分为“文明的资本家”和“不文明的资本家”,提出要对他们分别采取“和平赎买”和“无情惩治”两种不同的方法。列宁还提出,对资产阶级赎买的具体途径是国家资本主义。他曾设想通过国家资本主义把资本主义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但是,由于俄国资产阶级与苏维埃政府为敌,最后使得俄国无产阶级不得不采取暴力手段,将资本家的企业全部没收。
有中国特色的和平赎买:国家有偿地将私营企业改变为国营企业,将资本主义私有制改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不是由国家支付一笔巨额补偿资金,而是让资本家在一定年限内从企业经营所得中获取一部分利润。
和平赎买的现实可能性。
和平赎买的可能性(P68-69)
?? ——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具有两重性,由此决定了中国共产党有可能对民族资本实行赎买。
? ——中国共产党与民族资产阶级有长期的统一战线关系,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这就为和平改造提供了有利条件。
——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国营经济。有了巩固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就不怕民族资产阶级造反,而强大的社会主义国营经济使民族资产阶级在政治上和经济上都陷入孤立地位,不得不接受社会主义改造。
和平赎买的必要性:有利于发挥私营工商业在国计民生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
有利于发挥民族资产阶级以及与之有联系的知识分子的知识和才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2、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形式
列宁认为,在落后国家,国家资本主义是小生产过渡到社会主义的中间环节,并且指出,所谓国家资本主义就是无产阶级国家能够加以限制并规定其活动范围的资本主义。在我国,国家资本主义是和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相联系的,是受工人监督的、带很大的社会主义性质的资本主义经济,它主要地不是为资本家的利润而存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形式进行的,它又分为初级形式和高级形式。
第一阶段,1952年底—1953年底主要是实行初级形式国家资本主义阶段。
第二阶段,1954年1955年下半年,开始实行单个企业的公私合营的高级国家资本主义。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就是国家向规模较大的私营企业投资入股,企业的生产资料由国家和资本家共同所有,国家派干部(即公方代表)进入企业内部,同资本家,(即私方代表)共同管理和改造企业,公方代表居领导地位,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生产计划完全纳入国家计划范围。通过公私合营,国家同资本家的合作有企业外转向企业内,在利润分配上实行当时所说的“四马分肥”,即国家所得税、企业公积金、工人福利费、资方红利各占四分之一,企业利润大部分归国家和工人,从而使这些企业具有不同程度的社会主义性质。1956年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后,资方的股息红利为定息政策所代替。这一阶段的公私合营试点,为全面公私合营的展开取得了宝贵的经验。
第三阶段,1955年秋—1956年是全面实施公私合营阶段。
3、把资本主义工商业者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社会主义劳动者
被陈毅称为红色资本家的荣毅仁出身民族资产阶级家庭,青年时期开始掌管家庭的部分企业,成了民族资本家中的“少壮派”。出于爱国之心,上海解放时他留了下来。但他和其他资本主义工商业者一样,对生活在新中国今后的命运,仍怀有一种忐忑不安的心理。记者直率地问:
“ 消灭剥削,废除资本主义制度对于你失去了什么?得到了什么? ” 荣毅仁很快就答道:
“ 对于我,失去的是我个人的一些剥削所得,它比起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投资总额是多么渺小;
得到的却是一个人人富裕、繁荣强盛的社会主义国家。对于我,失去的是剥削阶级人与人之间的尔虞我诈、互不信任;
得到的是作为劳动人民的人与人之间的友爱和信任,而这是金钱所买不到的。因为我积极拥护共产党和人民政府,自愿接受改造,在工商界做了一些有利于社会主义的工作,我受到了政府的信任和人民的尊重,得到了荣誉和地位。从物质生活上看,实际上我并没有失去什么,我还是过得很好。
”
对资方在职人员和资方代理人采取“包下来”的政策,以企业为基地,根据“量才使用,适当照顾”的原则,对他们在政治上适当安排,工作上发挥作用,生活上妥善照顾,对企业的改造与对人的改造相结合。
五、改造的经验教训
20世纪中叶,在中国社会主义改造的伟大实践中,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创造性地将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革命的原理运用于中国社会主义革命的实践,形成了一条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
? (一)社会主义改造与社会主义建设同时并举。
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确立了社会主义工业化与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的方针,并确定以重工业为重点进行工业化建设的思路。党的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工业化是主体,三大改造是两翼。社会主义改造是围绕着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这个中心任务进行的,力求使之与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以促进社会主义工业化的进程,而不允许对生产力造成破坏。中国共产党提出的社会主义改造与社会主义工业化同时并举的方针,是代表了当时中国社会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的。毛泽东指出:我们现在不但正在进行关于社会制度方面的由私有制到公有制的革命,而且正在进行技术方面的由手工业生产到大规模现代化机器生产的革命,而这两种革命是结合在一起的。
“一五”计划规定1953年至1957年工业化建设的基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以苏联帮助我国设计的156个建设单位为中心的,由限额以上的694个项目组成的工业建设,为社会主义工业化奠定初步的基础。“一五”计划期间,国家用于建设的投资总额达 766.4亿元,折合黄金7亿两以上,如此巨大的投资,在中国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 到1956年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完成时,“一五”计划的主要指标提前完成。“一五”计划期间,实际施工的建设项目达1万个以上,其中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921个,比原计划增加了327个。经过“一五”计划的大规模建设,我国以重工业为重点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基础已初步形成。
(二)以积极引导、逐步过渡的方式推进社会主义改造
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党的指导方针是“积极发展,稳步前进”。形式上则采取了由互助组到初级社到高级社的逐步过渡。
毛泽东强调:这种渐进的方式“可以使农民从自己的经验中逐步地提高自己的觉悟,逐步地改变他们的生活方式,因而可以使他们较少地感觉到他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好像是突如其来的。这些步骤,可以基本上避免在一个时间内(例如一年到两年内)农作物的减产。”
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指导方针是“积极领导,稳步前进”,在组织形式上,是由手工业生产小组,手工业供销合作社到手工业生产合作社;
在方法上,从供销入手,实行生产改造;
在步骤上,由小到大,由低级到高级。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逐步过渡:第一步是把私人资本主义企业转变为国家资本主义企业,第二步再由国家资本主义企业转变为社会主义企业,在转变中采取了由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到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逐步过渡;
在步骤上则是由大城市到中小城市、由主要行业到一般行业逐步推开。
实践证明,这种逐步过渡的方式是恰当的,有效的。这种逐步过渡的渐进方式,是和平改造能够实现的重要保证,不论是在农业、手工业还是资本主义工商业中,正是因为采取了这种渐进的改造方式,避免了在短时间内可能发生的剧烈的社会变动,不仅没有对生产力的发展造成破坏,而且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三)以和平的方法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我国的三大改造都是以和平的方法完成的:
运用和平的方法、合作化的途径改造小农经济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原则。个体农业是小农经济,不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必须要将其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的集体经济,但是,农民是劳动人民的一部份,因此,在改造的方式上,决不能采取暴力的方式,而必须采取和平、自愿的方式。
在我国农业合作化的过程中,党和国家较好的贯彻了“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国家帮助”的原则。因而使得农业合作化运动能够以和平的方式完成。
剥夺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归全社会所有是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但是剥夺的方式可以是暴力的,也可以是和平的,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中,我们成功地实现了马克思、列宁曾提出过“和平赎买”的设想。
我国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是通过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以和平的、赎买的方法来完成的。也就是说,资本主义私有制不是无偿地、而是有偿地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和平赎买”政策的成功实现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的一个伟大创举,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新发展。邓小平指出:“我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完成,是我国和世界社会主义历史上最辉煌的胜利之一。”
??(四)把对所有制的改造和对人的改造结合起来同时进行。
在把个体农业和个体手工业改造成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同时,把个体农民和个体手工业者由小生产者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的集体劳动者。
在把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同时,把资本家由剥削者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社会主义劳动者。
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造,不仅对所有制的改造是成功的,对人的改造也是成功的。我们不仅在合作化过程中,把几亿中国农民和手工业者改造成为了社会主义的劳动者,我们还把过去作为剥削者的资本家也改造成为了拥护社会主义和建设社会主义的劳动者。
(五)社会主义改造在指导思想上始终围绕发展生产力这个中心。
我们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采取“和平赎买”的政策,其目的就是充分利用民族资产阶级的历史遗产,保护好这部分生产力,并将它改造成社会主义的生产力;
在农业和手工业合作化的进程中,我们采取了逐步过渡的形式,是为了保护农民和小手工业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中国的个体农民和手工业者逐渐适应生产关系的变革,其根本目的仍然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社会主义改造的失误教训:
为了加强对农业合作化运动的领导,中央成立了农村工作部,邓子恢于1953年初调中央农村工作部担任部长。邓子恢对农业合作化的发展强调慎重、稳步、秩序渐进。提出:“必须坚持宁肯少些,但要好些的方针,必须发展一批,办好一批,在办好的基础上求发展。认为“这一批社会主义据点,将是吸引中贫农战胜乡村资本主义的基本阵地,巩固这一阵地,打好基础,尔后稳步前进,就可收到事半功倍之效,否则仍要走回头路,要快反慢。”他的这些主张是在认识了中国农业发展的历史和特点后提出的。因为我国土地私有制已有几千年的历史,而合作化的历史却很短,所以必须考虑农业的特点和农民的习惯及承受力。他认为,初级社具有半私半公性质,农民通过土地入股入社,既能增产,土地又能参加分会使农民感到太突然,对生产会产生不良影响。另外,他认为农业合作化运动应与工业化的进度相适应。因此,他主张在合作化发展速度上要稳妥,在数量上要少,在质量上要好,在规模上要小,逐级过渡。他的发展计划定为从65万个社发展到100万个,翻半番。
邓子恢的观点与毛泽东的观点发生分歧。毛泽东认为农村关系紧张,是由于地主、富农和富裕中农对社会主义的反抗,而不是因为政府多购了70亿斤粮食。他认为,农民叫缺粮大部分是假的,是阶级斗争的反映。因此毛泽东主张全面规划,加快步伐。他在1955年7月31日《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中对邓子恢等同志的意见进行了批评他开门见到山地说:“在全国农村中,新的社会主义群众运动的高潮就要到来。我们的某些同志却像一个小脚女人,东摇西摆地在那里走路,老是埋怨旁人说:走快了,走快了。过多的平评头品足,不适当的埋怨,无穷的忧虑,数不尽的清规和戒律,以为这是指导农村工作的正确方针。否,这不是正确的方针,这是错误的方针。”甚至还指责说“有些同志被几十万个小型合作社吓昏了”,被“胜利吓昏了头脑”,是“从资产阶级、富农,或者具有资源共享本主义自发倾向的富裕中农立场出发。”他认为这些都是“右”的错误,要克服掉。因此,他否定了邓子恢提出的农业合作社翻半番的发展速度,要求在1955年下半年,全国农业合作社要在65万个的基础上增加1倍,达到130万个。在毛泽东的号召下,农业合作化的速度越来越快。
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造也出现了一些失误和偏差。主要是“在一九五五年夏季以后,农业合作化以及对手工业和个体商业的改造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以致在长期间遗留了一些问题。一九五六年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对于一部分原工商业者的使用和处理也不很适当。”
出现这些问题,有指到思想上急于求成、不够谨慎,工作方法上过于简单的因素,同时,受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也有认识上的一问题,主要是,在社会主义经济模式的选择和理解上,过于单一,追求纯粹的单一的社会主义经济成分;
在公有制实现形式的选择和理解上过于简单化,只注意到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这两种基本形式,而对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公有制经济可以和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缺乏认识。党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曾对这些问题有所觉察,对某些问题也做过纠正,但毕竟认识不深。更重要的是,当时党对我国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问题还没有来得及形成科学的理论,对什么是社会主义还没有完全搞清楚,致使一些遗留问题长期没有得到解决。
六、改造的重大意义
(一)中国社会主义改造的巨大成就
到1956年底,全国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农户达1.1亿多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 96.3%,基本上完成了对个体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全国手工业者的91.7%参加了手工业合作社,基本上在全国范围内完成了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走得还更快一点,1956年1月,全国50多个大中城市实现了全行业的公私合营,至56年底,全国大陆除西藏外各地均实现了全行业的公私合营。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1953年到1956年,全国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19.6%;
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4.8%,新中国成立半个世纪以来的历史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在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的社会主义中国,尽管其间,我们经受过较多的曲折,但总体说来,其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速度,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旧中国所不可比拟的。这充分表明,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造是成功的,从总体上说,代表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因而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二)社会主义改造的伟大意义
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使得中国社会的经济结构、政治制度、阶级关系以及社会主要矛盾均发生了深刻变化。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初步确立。中国社会开始进入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思考问题:如何认识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改革的关系
当前在看待社会主义改造问题上存在的“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的疑问。从某种意义上说,20世纪50年代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改造就是为了将非公有制变为社会主义的公有制。而在改革开放中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能不能因此就认为当年的社会主义改造搞早了,搞糟了呢?要科学地认识这个问题,必须正确地认识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改革之间的历史关联。
第一,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改革的目的,都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尽管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前者是为了在中国确立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后者则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但它们之间同时又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
第二,无论是社会主义改造还是社会主义改革,都是时代发展的要求,都有其发展的内在必然性,是中国共产党人在中国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历史进程中两个前后相继、不可或缺的环节。没有社会主义改造,就不会有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的确立。同样,没有社会主义改革也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巨大发展。
第三,社会主义改革不是对社会主义改造的否定,而是对社会主义改造的继承、纠正和发展。社会主义改造后期过于急促和粗糙,出现了一些偏差和失误,遗留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在后来的一个相当长时间内,不但没有得到及时的纠正和克服,甚至在一些方面又有发展,特别是此后不久出现的人民公社化运动、“大跃进”和经济建设中的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使社会主义生产力没有得到应有的充分发展,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没有能够得到充分的展示。社会主义改革是对社会主义改造的一些遗留问题及其以后出现的偏差和失误的纠正,并在此基础上继续前进。因此,社会主义改革不是对社会主义改造的否定,也不是要回到改革前的状态,而是对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部分进行调整和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目的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第四,不能因为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出现了某些不足就否定社会主义改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需要继承社会主义改造留下的积极成果,也需要妥善地解决社会主义改造中的遗留问题。无论是改造还是改革,都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二者有着内在的、历史的逻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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