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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证明村民有社会危害5篇
证明(特困户家庭证明)
兹有我村_______同学目前就读于__________学校,该同学家庭人口___人,劳动力_____人,家庭耕地面积____________,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经济条件困难,属于农村特困户家庭,情况属实。
特此证明。
经办人:
(村委会盖章)
经办人:
(镇民政办盖章)
经办人:
(县民政局盖章)
年 月 日
证明(家庭贫困证明)
兹有____________村委_____________村村民___________之子__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就读。该村民从事务农工作,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以种植水稻为止,人均____分田,______分地,家庭人均月收人________元,经济状况困难,难以完成学业,希望得到国家助学资助,以扶持该生完成学业。
特此证明.
_____县_______镇_______村委会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证明(未婚证明)
兹有我村委__________村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族、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直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至今沿未结婚。
特此证明
.
村委会
年 月 日
证明(学生毕业后的未婚证明)
兹有我村委会居民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毕业,现与其父母一起生活,至今沿未结婚。
特此证明
_________县_________村民委员会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证明(一孩准生证明)
兹有我村委_______________村民_________与___________县_________镇___________村委____________村民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登记结婚。双放均为初婚,现无子女,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望给予一胎生育登记证。
特此证明
村委会
年 月 日
证明(二孩准生证明)
兹有我村委_______________村民_________与___________县_________镇___________村委____________村民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登记结婚,属初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第一个小孩,性别_____,现只有一子女,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望给予一胎生育登记证。
特此证明
_________村委会
________年___月__日
证明(恢复户籍证明)
兹有我村村民______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配偶_________,因为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户口录入遗漏,给________日常生活带来不便。
以上情况属实,请有关部门给予恢复户口。
特此证明
_________村委会
________年___月__日
证明(分户籍)
兹有我村村民________,性别_____,民族____,出生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是我村____________的儿子/女儿。现该村民___________已经离婚,经我村委会一致同意,将其孩子________的户口迁至_____________户处。
特此证明
_________村委会
________年___月__日
证明(户口簿有已婚的更正证明)
兹有我村委___________村民___________,性别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至今还没有登记过结婚。
特此证明
_________村委会
________年___月__日
证明(结婚迁入)
.
兹有村委_____________村民___________,性别____,与_______县______镇________村委_____________村民___________,性别___,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登记结婚。为了方便_________随夫生活,村委同意__________将户口迁入本村委_____________村民________户处。
特此证明
________村委会
________年___月__日
证明(结婚迁出)
.
兹有村委_____________村民___________,性别____,与_______县______镇________村委_____________村民___________,性别___,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登记结婚。为了方便_________随夫生活,村委同意_________将户口迁出至_________县_______镇_____村委_________村民________户处。
特此证明
________村委会
________年___月__日
.结婚证明(生育子女已入户的结婚证明)
兹有村委_____________村民___________,性别____,与_______县______镇________村委_____________村民___________,性别___,属夫妻关系。
该夫妇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一男孩/女孩,取名_______________。
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一男孩/女孩,取名___________。
该夫妇至今还没有登记结婚。
________村委会
________年___月__日
证明(林木采伐)
兹有浦北县 镇 村委 村民小组村民 在我
村委 (小地名) 申请采伐 (树种), 该幅林地权属清楚,无纠纷。
特此证明
村委会
年 月 日
镇林业站
年 月 日
镇政府
年 月 日
证明(综合直补存折更正姓名)
兹有我村委________________村民____________与其综合直补存折上的_______________是同一人,现其申请将综合直补存折上的_______________更正为_____________。
特此证明。
________村委会
________年___月__日
证明(综合直补存折更改为他人名下的)
兹有我村委________________村民____________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病故,其综合直补存折由______________继承,现其_________________申请将______________的综合直补更改为其名下。
特此证明
________村委会
________年___月__日
证明(综合直补分户)
兹有我村委________________村民____________,其水田综合直补面积为___________亩,现其申请将其水田综合直补面积___________亩分为:其____________分得___________亩;
其____________分得___________亩;
其____________分得___________亩。
特此证明
签名:
________村委会
________年___月__日
证明(补办出生证入户证明)
兹有我村委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族,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县_______镇_______村委______村出生,父亲是___________,母亲是__________,因无出生证,一直没有入户。
特此证明
________村委会
________年___月__日
证明(证明该村民属本辖区人)
兹有________市__________镇_________村,性别_____,
____族,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现到贵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确糸我村人,归我村委会管辖。
特此证明
________村委会
________年___月__日
证明(死亡证明)
兹有我村委_________________村民___________,性别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病故。
特此证明
________村委会
________年___月__日
证明(电表报装证明)
_____供电所:
兹有我村委______________村民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村民在自建房屋申请安装电表一个 ,该房屋产权属____________,没有纠纷,没有争议。
特此证明
________村委会
________年___月__日
证明(亲子关糸声明的村委证明)
兹有 (居委会戓村委会) 与 于 年 月 日生育一个(男婴戓女婴),取名叫 , 其亲子关系声明在村委戓居委会公示七天,无异议。
特此证明
村干部签名: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证明(没有出生证入户的村委证明)
兹有 (居委会戓村委会) 与 于 年 月 日在 (医院戓卫生所)生育一个(男婴戓女婴),取名叫 ,因为没有出生医学证明,一直没有办理入户,现补办入户手续。
特此证明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证明(合作医疗证姓名更正证明)
兹有我村委________________村民____________与其综合直补存折上的_______________是同一人,现其申请将合作医疗证上的姓名_______________更正为_____________。
特此证明。
________村委会
________年___月__日
证明(孤寡老人证明)
兹有我村委_______________村民________出生于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该村民无配偶、无子女、没人照顾、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收源、而且年满60周岁的孤寡老人。
特此证明
________村委会
________年___月__日
花全开,意味着就要开始凋谢;
月全圆,就代表着要开始残缺。人也是一样,到达巅峰之后,接着就是不可避免地要走下坡路。
一生很短,不必追求太多;
心房很小,不必装的太满。
“三七开”就是生活的最高境界。
人生三分选择,七分放下
生老病死,爱恨离别,求之不得,人生有许多事情,往往是让人无能为力的。
选择是智者对放弃的诠释,只有量力而行,善于抉择才会拥有更辉煌的成功;
放下是智者面对生活的明智选择,只有懂得放下,善于取舍才能事事如鱼得水。
小时候听过一个故事。
火车马上就要开动了,一个人慌张跑过来,却在上车时被门挤掉了一只鞋。
这时火车开动了,这个人立马脱下另一只鞋,用力扔向第一只鞋子掉落的地方。
有人问他为什么这么做,他说:
“已经丢掉的鞋子,何必再去留念呢?还不如给捡到的人一双鞋呢。”
人生在世,不过两词:拿得起,放得下。很多人往往只做到了“拿得起”,却忽视了更重要的“放得下”.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人生路上不可避免要有所选择,有所放下。
当你为了做出选择而必须放弃一些东西时,请记住,好好享受自己选择的,迅速忘掉自己舍弃的。因为选择后的纠结没有任何作用 .
学会选择,懂得放下,才能拥有海阔天空的人生境界。
处世三分糊涂,七分清醒
清醒做事,糊涂做人,是立身处世的救命法宝。
有两个患有癌症的人在一间病房,其中有一个耳朵有些背。
一次医生在病房外谈话,说他们两个人都只有三个月时间了。
耳朵正常的病人听到后,整天忧心忡忡,最终没有活过三个月。
而耳朵背的那位病人,到现在已是两年过去了,他还好好地活着。
很多事,不知道比知道好,不灵通比灵通好,不精明比精明好。这就是人们常说的,“难得糊涂”.
很多时候,糊涂不是傻气,也不是愚昧,而是一种气度,一种修养,更是一种人生的境界。
和家人糊涂,家庭合睦;
和朋友糊涂,友情稳固;
和同事糊涂,工作顺手。
做人做事,不斤斤计较,不患得患失,这是一种胸怀。这种人不张扬,不高人一等,平易近人,反而更易得众人的欢迎。
成败三分做事,七分做人
俗话说,做人先做事,聚财先聚气。
一个人,穷不算啥,但不能丢掉为人的尊严。一个人,富不算啥,但不能失去做人的良心。
还记得2017年,我的朋友圈被董卿“下跪”的照片刷屏了。
当时《开学第一课》开播不久,请来了著名的翻译家许渊冲老先生。
许老先生年事已高,只能坐在轮椅上。
为了方便沟通,在3分钟的采访中,董卿跪地三次,用仰视或平视的目光专注又耐心地倾听老爷子的分享,再细细转述给现场观众。
“跪”并不是一个好看的动作,但她这一跪,跪出个人最美的姿势,跪出了作为主持人的专业素养,也跪出了她做人的修养。
心理学家丹尼尔说:“你让人舒服的程度,决定着你能抵达的高度。”
不管何年何月,朴拙,才能赢得尊重;
不管何时何地,真诚,才能打动人心。
生活三分得意,七分失意
若是论逆商,三国时期的刘备必然榜上有名。
他先后投靠公孙瓒、陶谦、吕布、曹操、袁绍,刘表,寄人篱下,屡战屡败,依然手无寸土,流离四方。
他白手起家,二十多年风雨,受过多少辱,忍过多少耻,或许连他自己也记不清。
可是不管处在什么位置,遭遇多少失败,刘备从不气馁。
刘备的一生,便是三分得意,七分失意。
人生本就是一道未解的选择题,有得意,有失意,从不圆满,也不全是遗憾。
有苦,自我释放;
有乐,欣然品尝。人生的路,悲喜都要走,不骄不躁,不气不馁只有经历了,才是完整的人生。
不去强求完美,做真实的自我,让人性回归到本真的状态;
不苛求自己,不委屈自己,努力不懈的追求自己的理想,快乐就在身边。
如此,足以。
人生三分选择,七分放下。学会选择,舍得放下,才有空间拥有更多的美好。
处世三分糊涂,七分清醒。糊涂做人,清醒做事,不为琐事烦扰,才能活得逍遥自在。
成败三分做事,七分做人。要做事,先做人,你怎样做人,决定着你做事的成败
生活三分得意,七分失意。人生就是起起落落,只有经历了,才是完整的人生。
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联系我村实际,由全体村民讨论,民主制定。
第二条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法建制、以制治村,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证村民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为目标,调动村民建设富裕、和谐、文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促进本村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村民自治是在党的现行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具体组织管理本村的政治、经济及其它社会事务的一种制度。
第四条 本章程是全体村民的行为规范,在章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都必须严格遵守。
第五条 本章程由村民委员会具体安排实施。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六条 村民会议由户口在本村的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是全村最高权力机构。村民会议设立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及村里的各级人大代表、村民委员会成员组成。
村民代表必须是:具有一定的觉悟和参政、议政能力,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爱集体,关心群众,坚持原则,主持正义,有群众威信的村民,同时能收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村民委员会反映,协助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村民代表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必要时也可以经村民会议罢免和补选。
第七条 村民会议每半年举行一次。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召开村民会议。召开村民会议,要有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 所作决定,要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村民会议也可分片召开。
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或有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出可以临时决定召开。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会议成员参加。
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决定问题要经村民代表会议成员的过半数通过;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村民会议的决定、决议相抵触。
第八条 村民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依法选举、罢免和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审议决定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辞职请求。
(二)决定聘用本村财会人员和其他村务管理人员;决定本村享受补贴人员及补贴标准。
(三)听取、审查和批准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收支计划和执行情况报告;审议决定本村建设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以及有关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审议决定本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决定村集体经济收益的使用。
(五)审议决定办公益事业的经费的筹集办法。
(六)审议决定宅基地分配、计划生育指标安排的方案。
(七)决定对村级财务和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八)制定和修改本村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并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九)撤销或者改变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议、决定。
(十)审议决定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其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第二至第七项职权交由村民代表会议代为行使。
第九条 为强化村民代表管理村务作用,在村民代表会议下设会议召集组、监督组和发展组三个独立工作小组。三个组的人员组成原则上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从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发展组组长由村“两委”干部担任,并可吸收非村民代表成员),每组由3至5人组成,分别设组长1名。
会议召集组的职能:根据符合法定人数的村民(村民代表)依法提出召开的会议而村民委员会不作为时,可以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具体负责沟通各方、协调会议召开时间及做好会务有关工作。
村务监督组的职能:主要负责村务监督和民主理财职能,负责监督村务、财务活动。监督村民小组组务公开和财务收支情况,有权否决村、组不合理的开支。在讨论村务公开和经费使用议题时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
发展组的职能:发展组是村发展经济的智囊和参谋,负责调研论证本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收集掌握生产发展信息,提出本村发展经济、兴办公益事业的计划和项目建议,协助筹措发展生产和兴办公益事业资金,并为村民发展生产提供信息指引。
以上三个组的成员统称为村务管理人员,任期与村民委员会成员相同,可以连选连任。村民委员会可以对不称职的村务管理人员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罢免。
第三章 村民委员会
第十条 村民委员会是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由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具有法人资格,受政府指导和村党支部的领导。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编制并实施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管理本村财务,教育村民爱护公共财物和设施,珍惜土地,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二)巩固和壮大村集体经济,管理本村村民集体所有的各类经济组织;
尊重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
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支持和组织村民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
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及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本村经济发展。
(三)编制并实施本村建设规划,按照规划修建村道,指导村民建设民房,整顿村容,发展公益事业,搞好公共卫生,改善居住环境,提高村民健康水平。
(四)促进村民团结和家庭和眭,照顾五保户、困难户和军烈属,依法调解民间纠纷;
代表本村处理与邻村的纠纷,维护村与村之间的团结;
协调处理村民小组之间的关系;
协助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和生产生活秩序;
协助有关部门对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进行教育、帮助和监督。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活动,提高村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移风易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纳税、服兵役、计划生育等依法应尽的义务。
(七)协助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八)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
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
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一)学习制度。每半月学习半天,主要学习党的农村现行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文件,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政策水平。
(二)会议制度。村民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办公会,半年一次汇报会,年终一次总结会,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三)值班制度。村民委员会实行轮流值日制度,保证每天都有一位成员在村民委员会办公场所值班,处理村务。
(四)建立任期目标、年度目标和分工负责制度,并定期进行总结检查。
(五)村务公开制度。凡需要村民知道的村务大事都要公开,主要包括:
1、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
2、村干部的分工,村民委员会三年任期目标、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
3、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情况;
4、集体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情况,包括土地、物业等生产资料的经营情况以及承包经营方案、投标结果、承包费收缴、合同履行情况;
5、村集体经济收益及其使用情况;
6、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以及招标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
7、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的收入和使用情况;
8、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项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
9、各级政府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情况;
10、村干部工资、奖金、补贴及其他福利,公务活动方面的开支情况;
11、当年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
12、安排计划生育指标、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和计划外生育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13、协助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情况;
14、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公开的形式:设立公开栏,发放明白纸,村干部述职。
第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各委员会工作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
第四章 村民小组
第十四条 村民小组是在村民委员会领导下,村民开展群众性自治活动的基层组织,是村民委员会联系村民的桥梁和纽带。
第十五条 本村设立5个村民小组,每个小组设正、副组长各1名,正、副组长由本组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 村民小组长的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二)召集本组村民小组会议和组织村民的活动,并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汇报工作。
(三)组织本组村民落实镇、村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按村民委员会的任务和要求,组织本组村民积极推进村的建设,并对村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提出建议。
(五)及时向村民委员会反映本组村民意见和建议。
(六)开展组务公开,并接受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审核监督。
第十七条 村民小组的集体收入收益归本组全体村民集体所有,单独核算,由村民小组管理使用,接受村民委员会的监督。
第五章 村 民
第十八条 凡户口在本村的村民在村内享有以下权利:
(一)享有《宪法》规定的一切权利。
(二)参加村务活动,提出有关村务的批评和建议,对村干部和村务进行监督。
(三)享受本村举办各项公共事业和公益事业的权利。
第十九条 每个村民在村内都有以下义务:
(一)遵守村民自治章程,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委员会的决议、决定。
(二)按时完成村民委员会分配的各项任务。
(三)团结互助,尊老爱幼,维护集体利益,同一切危害、破坏村民利益的行为作坚决斗争。
(四)自觉开展移风易俗,争当文明村民、文明户的活动。
第六章 村民委员会成员
第二十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是全村村民的公仆,必须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立足于本职工作,努力为村民造福。要求做到: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认真学习政策,学习经济管理知识和农业科学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坚持实事求是,讲究工作方法,遇事同群众商量,尊重村民意见,善于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不请吃、不受礼、不以权谋私、清正廉洁,敢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五)以身作则,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六)坚持原则,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七)维护集体团结,执行会议决议,齐心协力共同开展好工作。
第七章 制度建设
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村务管理制度。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定;
村民代表议事规则;
村规民约;
财务管理制度;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
土地、宅基地管理使用制度等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另行制定,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公布实施)。
第八章 社会治安
第二十二条 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二十三条 村民之间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聚众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第二十四条 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
第二十五条 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交通、通迅、电力、生产等公共设施。
第二十六条 严禁私自砍伐集体或他人林木,执行护林防火“十不准”,不准在村附近或田边、路边乱挖土,严禁损害庄稼、瓜果及其它农作物。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社会治安规定者,情节较轻,尚未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村民委员会或调解会、治保会给予批评教育并酌情处理,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村风民俗
第二十八条 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提昌婚事新办,移风易俗;
破除旧的丧葬习俗,推行火化 ;
反对封建迷信及其它不文明行为,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第十章 邻里关系
第二十九条 村民之间要互相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第三十条 依法管理宅基地,执行村庄规划,不损害整体规划和邻里利益。
第三十一条 邻里间发生纠纷能自行调解的,自行调解,不能自行调解的,要依靠组织解决,不能仗势欺人,强加他人。对不听劝阻制造纠纷的当事人,情节轻微的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必须承担医疗费用,并按损失折价赔偿。
第十一章 婚姻家庭
第三十二条 村民要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新家庭。
第三十三条 婚姻大事由本人做主,反对他人包办干涉,不借用婚姻索取财物。
第三十四条 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男尊女卑。
第三十五条 计划生育是国家基本国策,要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第三十六条 不准虐待老人。对丧失劳动力的老人,其子女必须尽赡养义务,保证老人晚年生活。对不赡养老人者,由村民委员会按上级规定供养标准,令其子女均摊。
第三十七条 父母担负未成人或无生活能力的子女抚养教育,不准虐待病残儿、继子女和收养的子女,不得让小学生辍学。
第十二章 社会保障
第三十八条 鼓励村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不断发展本村医疗保障事业。
第三十九条 本村发生自然灾害,要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并积极协助民政部门做好救灾、查灾、报告工作。上级发给本村的救济粮、款物,应根据受灾程度,及时地发放到受灾户。
第四十条 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做好农村低保工作。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个别条款如与国家和地方性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由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由村民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证 明
兹有我村村民 ,男, 年 月 日出生,其妻 ,女, 年 月 日出生,他们已登记结婚,现申请将 户口迁移随夫生活,方便日后工作。经我村民小组研究,同意 申请,准予 迁移到本村,并且同意分配责任田给其耕种。享受村中一切待遇。
特此证明
村长:
财务:
会计:
镇 村民小组
年 月 日
证明
我村村民 将位于 自有房屋及土地租给某市 有限公司使用,无产权证,情况属实。
特此证明!
兹有我村
人口 —人,劳动力
收入来源于
证明 (特困户家庭证明)
同学目前就读于
学校,该同学家庭
人,家庭耕地面积
家庭主要
家庭经济条件困难,属于农村
特困户家庭,情况属实。
特此证明。
经办人:
(村委会盖章)
经办人:
(镇民政办盖章)
经办人:
(县民政局盖章)
证明 (家庭贫困证明)
兹有
村委
村村民
之子
学校就读。该村民从事
务农工作,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以种植水稻为止,人均 分田,
望得到国家助学资助,以扶持该生完成学业。
特此证明.
村委会
兹有我村委
证明 (未婚证明)
,性别
族、身份
证号码: 为止,至今沿未结婚。
特此证明
村委会
年 月曰
证明 (学生毕业后的未婚证明)
兹有我村委会居民
与其父母一起生活,至今沿未结婚。
特此证明
村民委员会
兹有我村委
证明 (一孩准生证明)
村民
村民于
月 日登记结婚。双放均为初婚,现无子女,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 策,望给予一胎生育登记证。
特此证明
村委会
年 月曰
兹有我村委
证明 (二孩准生证明)
村民
村委
村民于
月 日登记结婚,属初婚,于,
年 月 日生育第一个
小孩,性别
,现只有一子女,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望给予
胎生育登记证。
特此证明
村委会
年 月曰
证明 (恢复户籍证明)
原因,户
以上情况属实,请有关部门给予恢复户口。
特此证明
村委会
年 月曰
兹有我村村民
户口迁至
证明 (分户籍)
,性别
, 民族 ,出生于
日,是我村
的儿子/女儿。现该村民
已经离婚,经我村委会一致同意,将其孩子
特此证明
户处。
村委会
年 月曰
证明 (户口簿有已婚的更正证明)
兹有我村委
村民
性别 ,身份证号码
_至今还没有登记过结婚。
特此证明
村委会
年 月曰
兹有村委
村委
村委同意
户处。
证明 (结婚迁入)
村民
村民
,性别—,与
性别
年 月 日登记结婚。为了方便
将户口迁入本村委
特此证明
随夫生活,
村民
村委会
兹有村委
村委
村委同意
证明 (结婚迁出)
村民
村民
,性别—,与
性别
年 月 日登记结婚。为了方便
将户口迁出至
村民
户处
特此证明
随夫生活,
村委
村委会
.结婚证明 (生育子女已入户的结婚证明)
村民
性别—,属夫妻关系。
年 月 日生育一男孩/女孩,取名
该夫妇至今还没有登记结婚。
村委会
兹有浦北县
村委
楚,无纠纷。
明 (林木采伐)
村委
(小地名)申请采伐
村民小组村民
在我
(树种),该幅林地权属清
特此证明
村委会
年 月曰
镇林业站
年 月曰
镇政府
兹有我村委
存折上的
特此证明。
证明 (综合直补存折更正姓名)
更正为
村民
与其综合直补
是同一人,现其申请将综合直补存折上的
村委会
年 月曰
下。
兹有我村委
村民
月—日病故,其综合直补存折由
继承,现其
的综合直补更改为其名
特此证明
村委会
年 月曰
兹有我村委
补面积为
亩。
证明 (综合直补分户)
村民
,其水田综合直
亩,现其申请将其水田综合直补面积
亩分为:其
分得
亩;
其
特此证明
签名:
分得
亩;
其
分得
村委会
年 月曰
亲是
兹有我村委
月 日在
,母亲是
特此证明
,性别
村委
族,于
村寸出生,父
,因无出生证,一直没有入户。
村委会
年 月曰
证明(证明该村民属本辖区人)
扌村性别
.族,身份证号码
确糸我村人,归我村委会管辖。
特此证明
村委会
年 月曰
证明 (死亡证明)
兹有我村委
,身份证号码
月 日病故。
特此证明
村委会
年 月曰
证明 (电表报装证明)
供电所:
兹有我村委
村民
,身份证号码
该村民在自建房屋申请安装电表一
个,该房屋产权属
,没有纠纷,没有争议。
特此证明
村委会
年 月曰
证明( 亲子关糸声明的村委证明)
年 月 日生育一个(男婴戓女婴),取名叫
亲子关系声明在村委戓居委会公示七天,无异议。
特此证明
村干部签名:
村委会(盖章)
兹有
证明(日在
戓女婴),取名叫
入户,现补办入户手续。
特此证明
没有出生证入户的村委证明)
(居委会戓村委会)
(医院戓卫生所)生育一个(男婴
,因为没有出生医学证明,一直没有办理
村委会(盖章)
兹有我村委
存折上的
特此证明。
证明 (合作医疗证姓名更正证明)
更正为
村民
与其综合直补
是同一人,现其申请将合作医疗证上的姓
村委会
年 月曰
兹有我村委
证明(孤寡老人证明)
村民
出生于
日,该村民无配偶、无子女、没人照顾、无劳动能力、
无经济收入收源、而且年满60周岁的孤寡老人。
特此证明
村委会
年 月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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