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蕙莹,田惠心,李文浩,杨镕骄
(哈尔滨商业大学 经济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8)
数字乡村是农业信息化与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是农民现代化信息意识和技术水平不断提升的结果。中央网信办、国家乡村振兴委员会等10个部委联合发布的,《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5年)》明确指出,以数字生产力的解放与发展,激发乡村振兴的内在动力。
黑龙江省是中国的农业大省之一,也是一个重要的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然而,虽然黑龙江省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现代化水平方面居于全国上游,但是黑龙江省农产品流通的水平较低,在整个农产品流通模式中存在农产品流通环节繁琐、农产品流通设施落后、农产品流通组织化程度较低、农产品流通功能化程度低、农产品流通信息数据化建设落后等突出问题。
本课题以数字乡村战略为研究背景,以农产品流通理论为基础,以大数据应用为研究路径,以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创新农产品物流体系、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为研究目标,在现有研究基础上对大数据应用与农产品流通领域作了特殊性延伸,从而使农业流通理论更加具有现实意义。在数字乡村战略背景下,对黑龙江省农产品流通发展研究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完善和发展现代农产品流通理论体系。
黑龙江省作为农业大省,十分注重农村农业发展,2020年7月以来,黑龙江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的通知》部署,高标准多措并举推进数字乡村试点工作,各试点地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8月黑龙江省将哈尔滨市五常市和木兰县、牡丹江市东宁市、大庆市大同区、齐齐哈尔市泰来县、七台河市勃利县、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等七个地区列为省级数字乡村试点地区。佳木斯市桦南县、绥化市望奎县、齐齐哈尔市依安县、牡丹江市西安区等四个县区被确定为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
1.信息基础设施方面。农村信息基础设施主要包含网络基础设施、信息服务设施,以及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化转型三个方面。近年来,黑龙江省电信普遍服务试点不断增加,农村地区光纤宽带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持续加大。以齐齐哈尔市泰来县大力发展云服务产业推动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为例。泰来县云服务产业已经形成了留人、聚人、培养人的平台,具有经济、社会、人口等方面综合效益,自2018年以来,当前已累计开展培训超5000人,累计实现就业超2100人,累计实现产值突破3亿元,成为黑龙江省西部地区规模最大的云服务产业集聚区。
2.智慧农业发展方面。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建设了黑龙江省物联网中心云服务平台,以1316个农业高标准示范基地为基础和321个物联网样板基地为重点,将13个市地60多个县(区)的农业生产视频监测设备接入省级物联网系统,实现农业生产可视化智能管控。与此同时黑龙江省充分运用物联网农业平台,建设现代化的农业系统。黑龙江联通的5G数字化农场管理平台项目已入选农业农村部2021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优秀项目。已落地多个地市,包括佳木斯建三江二道河数字农场,饶河、鸡西互联网+农业示范基地等。
3.农村电商方面。黑龙江省利用互联网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拓宽销售渠道,推动全省农业发展。2020年,全省农产品网络零售额67.4亿元,同比增长58.2%,8857个益农信息社实现电商交易额1.92亿元。综合性扶贫电子商务平台“小康龙江”实现零售额6.56亿元。引导推动贫困村从“种得好”向“卖得好”转变、从“卖产品”向“卖商品”转变、从“大粮仓”向“大餐桌”转变。
4.农民的数字化技能方面。数字化技能的提升是指通过多种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农民以及处于农村基层的干部的设备以及软件操作进行进一步的提升。目的是提高农民沟通与协作、数字内容创建、信息安全等数字能力。截至目前黑龙江省现已开展电商培训超400期,培训人数达到13590人次,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由2017年的200余家增加至2020年的4000家,全县电子商务网络销售额从1000余万元跃升至1.31亿元,直接带动就业5000余人。2020年逊克县被评为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宝山乡已成为远近闻名的电商扶贫示范乡,为推动电商产业进农村,促进全县其他乡镇电商产业的发展,发挥了极佳的示范带动作用。2022年初,为扎实推进黑龙江省数字乡村建设,有效解决黑龙江省及试点地区在开展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黑龙江省印发了《黑龙江省数字乡村发展工作指引1.0》,为推动数字乡村工作提供参考。
1.农户—顾客对接模式。这种农产品流通模式是农产品流通模式中最为传统的流通模式,广泛存在于乡镇集市,此种模式下农户自己寻找销售渠道和销售地点进行农产品销售。此种模式下,农产品的质量难以保证,缺乏统一的市场标准;
农户也对市场缺乏充足的认识,对市场把握的精准度有待加强。
2.农户—零售超市对接模式。此种模式农户通过企业与超市之间进行合作,省去了中间环节,使农产品流通时间缩短,同时超市和企业的参与,使农产品质量得到一定的保障。此模式在政策方面也得到了较大的支持。
3.农产品批发市场模式。这种模式指的是将农产品如蔬菜、水果、生禽、水果等采收后,从农户零售的农产品市场直接进行采购,或者由生产基地经过多层批发市场进入销售地的农产品市场,最后送到顾客手中的模式。这种模式下,农产品的流通环节非常复杂,农产品到达最终消费者所需要的时间相对较长,在整个运输过程中农产品会产生很大损耗。市场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经营的创新能力不强是这种模式凸显的缺点。
4.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模式。在互联网及数字化技术不断发展背景下,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应运而生,农户们与消费者借助着网络电商平台销售和购买农产品。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促进了此种模式的快速发展,但该模式当前仍在存产品质量难以保障等诸多问题。
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可以理解为农户依法使用对自己的农产品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使其从个人使用者到生产者之间转移的通道,简单概括就是将农产品成功卖出的一种方式。因此,农产品销售渠道的单一会直接导致农民出现卖难的现象,降低农产品流通业的产销率与周转率。黑龙江省当前农产品流通渠道十分单一,其大部分农产品都是经过农产品批发市场向外销售。黑龙江省目前并没有完全引进国内现有的全部农产品生产领域到消费领域的转移模式,黑龙江省农产品的销售路线的单一严重限制了黑龙江农产品流通效率的提高。
农产品流通环节过多会引起农产品营业成本与平均存货余额的比率上升、流通速度效率降低。农产品流通环节的多少与采取何种流通模式相互之间会产生很大的牵连和影响。黑龙江省农产品批发市场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1.黑龙江省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结构、格局安排不够合理。黑龙江省农产品批发市场从长远发展计划、对其结构与格局的安排到建设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省内各大城市整体分布不均、单一城市内部分布过度集中等等问题还有待解决,影响了黑龙江省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功能发挥。
2.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规模较小。黑龙江省农产品批发市场总体规模普遍与国内农产品批发市场平均规模相比要小,农产品交易规模水平、建筑规模水平相较于国内同领域的平均水平明显偏低。在批发市场的建筑规模方面,大多数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占地面积在20公顷以下;
此外,在全国十大农产品批发市场中整个黑龙江没有一家上榜。
黑龙江省农产品流通过程中利用信息技术、开发利用信息资源的水平与我国其他省份地区的农产品流通信息化水平相比较明显偏低。由于过去数年传统农业生产方式的影响,黑龙江省农民的数字化、信息化意识较弱,加上农民掌握的信息技术有限,所以农民这一农产品流通的主体对信息的利用水平较低。黑龙江省虽然是我国的农业大省,但网络基础设施水平依然较为落后,加大对黑龙江省网络技术的资金投放,对提高农产品流通信息化水平这一环节起决定性的作用,特别是黑龙江省的广大农村地区,因地理位置偏远,要想提高农产品销量,建设良好的信息网络势在必行。不得不说的是,农产品流通的信息在各企业之间并不畅通,各地区有关农业信息服务的质量并没有统一的标准,这是导致黑龙江省农产品的流通效率不高的重要因素。虽然黑龙江省许多农产品物流企业搭建了自己的农产品信息平台,但是其存在信息松散无法整合的弊端。黑龙江省缺少一个将所有农产品流通信息进行整合的平台,各地区农产品流通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能力差,导致生产者与流通企业应对市场变化能力不足。
随着信息化升级及农村电商的发展,借助小程序、微商城、App等线上平台,将各个渠道的顾客数字化,形成直播销售、无接触配送、无人零售等流通新业态,为农产品流通全面拓宽渠道。通过运用数字化技术将传统门店进行改革创新,为农产品销售打造自营体验店、合作外店以及社区加盟店等,可以提升顾客的服务体验。加大在经济安全领域的投资,以便通过技术手段有效降低潜在的各种农产品网络交易风险。在线支付方面,黑龙江省的农产品交易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比如付款延迟,服务效率低下,交易费用过高和限制太多等。同时我国大部分的金融机构都对农产品的支付的地点、支付金额等交易环节做出了具体的限制。在蓬勃发展的数字经济时代下,可以在农户和企业之间构建一个信贷分析体系,从而能够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产品交易的在线支付业务。另外,信息化平台的搭建是对从前固有业务流程的改变,信息化体系的构建可以促进信息间交流的通畅性,并使各流通环节之间紧密联系在一起,这也意味着管理层面上需要建立与数字化创新业务相匹配的组织架构,由组织管理创新推动各关节、各部门协同发展,打造数字化转型的生态体系。
传统的农产品流通环节包含批发、零售、中介等多个环节,在每一个环节中各级参与主体至少会造成农产品5%~10%的加价。在减少农产品流通的中间环节的模式中“农户——超市对接”的模式就是一个十分典型的案例,这使得农产品的流通成本明显下降。黑龙江省应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并规范连锁超市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合作关系,同时广泛开展农超对接交流会,由政府牵头促成合同的签约。此外,黑龙江省应积极向国家申请农超合作的试点工作,采用超市采购“农超对接”产品的政策。最后应降低农超合作的进入门槛,提高双方的合同契约意识和诚信意识。
黑龙江省数字乡村建设的关键之处在于农产品流通的数字化、信息化发展,黑龙江省政府需要加强对农业电子商务的正确引导和支持,加大农业信息化的投资力度,加快农业电子商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速度。
在农产品流通信息化建设进程中,政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建立一个将生产者、销售市场和消费者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信息系统,努力做到管理透明化,保证各地区、各主体、各企业之间的农产品信息流通顺畅,能够形成合理的联系。与此同时更要做到保持在农产品交易过程中信息的透明公开。第二,各级政府部门要完成有效的数据采集工作,建立专门的农业信息收集机构并且成立专业的农产品信息整理组织,确保能够高效地完成对于各项数据信息的采集整合和预测。第三,政府可以建立一个农产品的信息发布平台,为需要的人群提供准确、可靠的农产品流通信息,确保能够在交易过程中及时更新农产品信息数据,使有需求的群体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并了解市场信息。此外,政府部门还可以组织各地农户定期开展农产品种植的培训会,由专家一对一指导解决农户的种植技术问题,为消费者提供质量更佳的农产品。
积极鼓励农户参与其中,切身体会流通效率提高带来的好处。实证的分析结果表明,黑龙江省当地农户的参与积极性偏低,还未充分认识到流通环节可以提高个人收益。可以采用定期组织村民学习,在村中适当位置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走进农家、与村民交谈等多种形式,介绍当前数字乡村战略背景下的政策、措施与益处,动员广大农户积极参与,通过以上举措尽力把宣传动员工作做得更加深入人心,让农民了解数字乡村战略的优点,从而激发农民参与数字乡村战略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当地的媒体更应该及时宣传报道在数字乡村基础上农产品流通模式建设的思路措施、工作动态和典型经验,使数字乡村战略下农产品流通模式创新的目的意义、主要任务、目标要求以及具体措施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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