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皓
我国户口标准下的流动人口规模在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时已达3.758亿人,与2010年相比,增加了1.5439亿人,涨幅为69.73%;
粗流动率从2010年的16.53%上升到2020年的26.62%。可见,我国在流动人口规模剧增的同时,人口流动更趋活跃(周皓,2021)。人口流动已成为我国人口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社会现象之一。人口迁移流动模式在根本上表现出相对稳定性(周皓,2021)的同时,也呈现出一定的变化与新的发展趋势。人口的年龄别流动率是人口迁移流动研究中的重要基础性指标,体现了迁移流动人口的年龄选择性及其年龄模式,是人口学研究(如人口预测、人口迁移流动对地区发展的影响等研究)的重要基础。年龄别流动率的变化既是人口发展与社会变迁对人口迁移流动的作用结果,也是人口与社会发展变化的社会表象特征之一,与中国近三十年来的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及区域经济格局变化有很大关系(刘金菊、陈卫,2021)。年龄别流动率包含水平与模式两个方面:水平是指曲线在坐标系中的整体位置,模式则是指曲线形状①严格来说,模式可以用各年龄别率在年龄别率之总和中所占比例表示。如生育模式(生育的年龄模式)是指各年龄别生育率在总和生育率中所占比例,它可以用来刻画年龄别生育率曲线形状。本文中年龄模式或年龄别流动率模式即为此意。。模式问题(或称之为年龄模式)是本文关注的焦点。那么,在我国人口迁移流动规模剧增、流动性增强、流动率水平整体提高的同时,人口迁移流动的年龄模式是否有变化?如果有,又是怎样的变化?这是我国人口学研究中应该回答的现实问题。对以上问题的回答,既可以了解我国人口迁移流动状况、流动人口的年龄选择性等基本信息,也是进行后续相关研究(特别是人口预测)的基础。
国内对年龄别流动率的研究,或是对其数学建模(杨云彦,1992a,1992b),或是利用某一次普查数据描述流动人口的年龄结构或年龄选择性(张善余,1992;
段成荣,2000;
李玲,2001;
唐家龙等,2007),或是比较年龄模式及其空间差异性(王桂新,1994,1995),或是利用两次普查的数据比较城——乡与乡——城转移人口年龄模式的变化(王金营,2004),亦有利用抽样调查数据考察各类属性的人口流动率年龄模式(周爽等,2015)。这些研究为了解我国人口迁移流动的年龄模式提供了丰富的基本素材。但几乎所有研究都是利用某一次普查数据,即未能结合多次普查数据、从历时视角考察我国人口年龄别流动率的转变及其可能产生的社会涵义与带来的启示。对此,需要加以弥补或完善,这是本文的第一个研究目标。
同时,户口标准下的流动人口有流量与存量之区别①本文中的“流动人口”对应户口标准,系指居住本地半年以上、户口登记地在外乡镇街道的人口(即国家统计局定义的人户分离人口中剔除了市内人户分离人口后的人口)。;
我国的流动人口研究最好使用户口标准下的流量流动人口(周皓,2022)。特别是在人口预测中,从迁移流动的角度看,未来某时段内的新增人口主要受流量流动人口而非存量流动人口的影响(因为存量流动人口已被包括在前一时点的常住人口中);
如果使用全部流动人口,则会导致新增人口规模由于包含了存量流动人口而被高估。而且,如果流量流动人口与全部流动人口在年龄别流动率的水平与模式上存在显著差异,则会导致预测的新增流动人口的年龄结构存在偏差。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首先在于检验流量与存量、全部流动人口这三者在年龄别流动率上是否存在差异。这是本文的第二个研究目标。
本文将使用1990年以来的历次人口普查与小普查数据(第四次至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即“四普”至“七普”,以及2005年和2015年两次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在数据说明与样本结构比较的基础上,以“七普”数据为例,描述流量与全部流动人口的年龄别流动率之差异,比较分析年龄别流动率的历时变化及其特征,讨论流量流动人口年龄别流动率在人口预测中的使用及年龄别流动率模式变化的社会涵义。
Rogers等人对年龄别迁移率模式展开了一系列通过建立数理模型探索迁移人口年龄模式规律的研究(Rogers & Castro,1979;
Castro & Rogers,1979;
Rogers,1988),使得有关迁移人口年龄模式及其规律性成为人口迁移研究人员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Pazul & White,1981)。其中,引用甚广的是Ro——gers和Castro (1979)在其工作论文中提出的年龄别迁移率模式(以下简称“Rogers模式”):儿童段(Xℓ岁之前)从出生时的高迁移率逐步下降,在Xℓ岁时到达低点;
然后年龄别迁移率呈快速上升趋势并于Xh岁时到达最高点,此后再迅速下降至较低水平;
但是,在Xr岁附近,则会出现由于退休而形成的小峰值。而且,以上各段均可由不同函数式表达。这是西方国家年龄别迁移率的基本模式。
国内已有多项研究关注于年龄别流动率的数学建模问题(杨云彦,1992a,1992b;
胡华清、刘旭,1997;
胡华清、李南,1998;
严善平,2004)。这些研究所使用的数据包括1987年1%人口抽样调查(杨云彦,1992a),1990年“四普”(胡华清、刘旭,1997;
胡华清、李南,1998)、2000年“五普”(严善平,2004)等;
分析方法基本上都是沿用Rogers等人的思路,或是以城乡与乡城为标准,或是以迁移原因和受教育水平等为标准来分解与合成迁移模式。他们的分析结果表明,中国人口的年龄别迁移率模式与Rogers模式基本相似,证实了“Rogers人口迁移模型对中国的有效性”(严善平,2004)。
以往对年龄别流动率的研究更关注乡城迁移流动的年龄别流动率模式的处理方法(王金营、原新,2007)。如王金营(2004)利用1982年、1990年和2000年共3次人口普查的年龄别数据,估计得到1990年和2000年两个时期分性别的人口乡——城与城——乡转移的年龄分布及模式,估计结果反映了20世纪90年代人口乡——城转移年龄模式的变迁。当然,不仅迁出人口和迁入人口的年龄别流动率模式存在差异,而且这两种模式还存在着显著的地域性差异(王桂新,1994,1995)。
由于年龄别迁移率同时体现了年龄选择性,因此,对迁移流动人口年龄结构的分析散见于各种流动人口状况描述等相关研究中(张善余,1992;
段成荣,2000;
李玲,2001;
唐家龙、马忠东,2007)。这些分析结果一致表明,中国迁移流动人口具有较强的年龄选择性和教育选择性(唐家龙、马忠东,2007);
流动人口以年轻劳动力为主, 高度集中在15——30岁这个年龄段;
20多岁的年轻人口比“老年人口”更容易发生(省际)人口迁移/流动(段成荣,2000);
越来越多的打工者停止钟摆式的流动,在城市长期居留、不再回到农村,流动人口的年龄中位数从1982年的23岁上升到2010年的29岁(郑真真、杨舸,2013),且年龄增长的趋势在“七普”中仍得以延续,其中的重要原因就是流动人口在流入地长期居住、沉淀为存量流动人口。
从年龄别流动率的应用看,在当前人口迁移流动强度不断增强的过程中,人口的年龄别流动率(水平与模式)既是人口预测的基础,亦是其他相关社会问题预测的基础,特别是对于分城乡或分省区的人口预测。年龄别流动率的准确性既会影响到人口规模与结构估计的准确性(孟向京、姜凯迪,2018),也会影响到对社会经济发展指标如养老金(刘昌平等,2008;
王泽强,2011)、产业结构(逯进等,2019)及公共设施(何晓萍等,2009)等估算结果的准确性。因此,年龄别流动率的研究对后续的社会公共政策的制定同样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综上,有关年龄别流动率的已有研究大致可以归纳为:年龄别流动率的数学建模、中国人口的年龄别流动率模式特征与年龄选择性的描述,以及年龄别流动率的后续应用等。但纵观已有文献可以发现,相关研究忽略了基础性概念定义问题,而不同的定义将带来不同的年龄别流动率,进而影响人口预测的结果。如果说2000年以前存量流动人口的规模和比例相对较低而不会使流量流动人口与全部流动人口的年龄别流动率之间有太大差异,那么,随着人口流动强度的提高、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居留时间的不断延长导致存量人口的不断增加,流量与全部流动人口的年龄别流动率的差异必然会持续扩大,进而可能给人口预测结果(规模与结构)带来较大的偏差。同时,已有研究亦未能从更长的历时视野来进行比较分析。年龄别流动率既是全国或区域间人口发展变化的综合结果,也会随着社会变迁而发生变化;
同时,它反过来也将作为未来人口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的重要人口因素而影响到未来社会的发展。因此,历时性比较分析可以揭示年龄别流动率随时间推延而发生的变化过程与特点,及其背后所蕴含的社会意义;
亦有助于更切实际地根据历时的发展变化过程预测年龄别流动率未来的发展趋势,为人口预测提供更加准确的模型基础。
尽管Rogers模型中的年龄别迁移率模式对中国具有一定的适用性,但中国模式却有着区别于西方的自身特点,主要表现在低龄段和老年段:(1)中国流动人口大部分不带子女,因而15岁以下少年儿童占比极低,进而形成了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郑真真、杨舸,2013),这就导致低年龄段,特别0岁组并非是高起点的。(2)历次人口普查与小普查都表明,我国老龄段年龄别流动率呈低水平的波动性,而非西方模式所呈现的小高峰现象。这既可能与人口流动的定义有关(户口标准下的流动人口并不包括从原流入地返回户籍登记地的人口,从而可能导致调查数据的偏差),也可能与中国人的生活习惯、单位体制及医疗条件等相关。因此,在对中国的人口问题乃至社会问题的讨论与研究中,应坚持以中国的现实环境为基础,扬长避短,批判式吸收国外的相关研究成果。
正因上述讨论中涉及的问题,本文将重点关注两个问题:流量与全部流动人口的年龄别流动率之异同,以及流动人口年龄别流动率的历时变化过程与特点。
本文将使用1990年“四普”至2020年“七普”之间的4次全国人口普查以及2005年和2015年的两次1%人口抽样调查(简称“小普查”)的微观数据。由于历次调查中关于流动人口的定义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有必要首先厘清并明确历次调查中的相关定义,然后再比较微观数据与普查汇总资料之间的结果差异,以说明微观数据的可使用性。
本文的流量流动人口被定义为流动时间在5年内的流动人口。但历次人口普查或小普查中对流动时间的定义并不一致。1990年“四普”中仅有户口性质一项,未涉及流入时间,因此,无法判断、识别流量流动人口。2000年“五普”中关于流动时间的题项是“何时来本乡镇街道居住”;
2005年小普查、2010年“六普”和2020年“七普”中关于流动时间的题项是“离开户口登记地的时间”;
2015年小普查的题项则包括了“在本市居住时间”和“离开户口登记地的时间”。可见,2000年“五普”有关流动时间的定义,与其后历次调查的定义并不相同,它强调“来本地居住时间”,而非“离开户口登记地的时间”。其后几次普查或小普查则更强调后者。本文在数据处理过程中,除对2000年“五普”数据按来本地居住时间(限定在5年内)为标准以外,对其余历次普查与小普查数据均按“离开户口登记地的时间”在5年之内来识别与判断。当然,历次普查与小普查中有关时间的选项也有一定差异,此处不再赘述。
本文的另一个重要概念是年龄别流动率。严格意义上,率是某时间段内事件发生数与对应时间内风险人口的平均生存人年数之比。套用到年龄别流动率,则是指某时间段内,某年龄的流动人口规模(事件发生数)除以该时间段内风险人口的平均生存人年数。由于本文以5年为标准来定义流量流动人口,且使用微观数据时无法估计(年龄别)死亡人口,因此,严格按照定义进行数据处理相对会比较麻烦。为简便起见,本文计算的年龄别流动率将直接使用普查时点上某年龄(流量)流动人口规模除以对应年龄的总人口数。恰切地说,这是比例的概念,而非率的定义。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普查汇总数据绘制的流动人口与总人口的年龄金字塔,如图1。其中,灰底色的为流动人口,无底色、只有线条的是全国总人口。该图最明显特点是:15——50岁男性、15——45岁女性人口中的流动人口比例明显高于全国人口,而15岁以下及男性50岁/女性45岁以上人口中的流动人口比例则明显低于全国总人口。这反映了我国流动人口以青壮年为主的年龄选择性特征。
图1 “七普”汇总数据的流动人口与总人口的年龄金字塔对比
一般情况下,我们总认为普查微观数据与汇总数据的结果应该是一致的。为比较两种数据来源的一致性,本文以2020年“七普”数据为例,考察两种数据来源的流动人口年龄性别结构,具体见图2。尽管两种数据来源的结果比较吻合,但若仔细考察可以发现,微观数据的20——55岁年龄段人口所占比例相对略高,而低于20岁和高于55岁的人口所占比例则略低。这说明微观数据与汇总数据之间仍然存在细微的差异,且这种细微的差异是非随机的系统性偏差。这可能与微观数据的抽样方案有关,但真正原因仍需要进一步分析。而且,这种系统性偏差是否会对统计结果产生影响,以及可能产生多大的影响尚需要讨论。因此,对微观数据的使用亦需谨慎。
图2 “七普”中两种数据来源的流动人口年龄金字塔对比
流量流动人口与全部流动人口的年龄金字塔,见图3。图3表明,流量流动人口具有更强的年龄选择性。相对于全部流动人口,0——5岁和15——30岁流量流动人口的比例相对更高,而其他年龄段中流量流动人口的比例则相对较低。如果比较流量与全部流动人口的规模,可以发现,0——5岁组所具有的相对较高比例是由于这两者的规模相同所致,不论是其出生在流入地,还是在这5年内流入,全部流动人口与5年内的流量流动人口的规模是相同的。而流量流动人口的总规模却相对小于全部流动人口,从而使0——5岁组在流量流动人口中所占比例相对较高。但15——30岁组的流量流动人口比例相对较高,则完全是由其年龄选择性所决定的。图1已经表明流动人口与总人口在年龄结构上的差异及其所表现出的年龄选择性,图3则表明5年内的流量流动人口比全部流动人口具有更强的年龄选择性特征。这正体现了流量流动人口与全部流动人口的区别。
图3 “七普”流量流动人口与全部流动人口年龄性别结构的对比
上述分析表明,流量流动人口与全部流动人口的年龄结构存在一定的差异,且流量流动人口表现出更强的年龄选择性。但各年龄人口的流动强度并不能以年龄结构表示,而只能用年龄别流动率来表示。因此,本部分将以“七普”数据为例,在描述流量流动人口年龄别流动率的基础上,比较流量流动人口与全部流动人口在年龄别流动率上的差异。
流量流动人口与全部流动人口的年龄别流动率之对比,见图4。图4表明,流量流动人口的年龄别流动率与全部流动人口的年龄别流动率存在较大差异。全部流动人口的年龄别流动率,在低年龄段中,0岁时的流动率极低,1——14岁年龄段的流动率相对较高,15——20岁段的流动率迅速上升,并达到峰值;
其后,在21——23岁段有一急速下降,但23——60岁段下降速度有所减缓;
在60岁及以上老年年龄段,随着年龄增加,流动率也处于较低水平的缓慢下降过程。总体看,在20岁峰值年龄之后的下降过程中,全部流动人口的年龄别流动率分别有23岁和60岁两个拐点。
图4 “七普”流量流动人口与全部流动人口的年龄别流动率模式对比
流量流动人口的年龄别流动率却与全部流动人口有较大差异。虽然流量流动人口0——4岁的年龄别流动率与全部流动人口相同,但5岁时有一个突然下降,并在5——14岁年龄段中形成一个下凹槽形状;
随后,在15——20岁时与全部流动人口的模式一样也迅速上升,并于20岁时达到峰值。其后,尽管也和全部流动人口一样都呈随年龄增长而下降的趋势,但它的下降过程可以用3个拐点来描述:23岁作为峰值年龄后的第一个拐点,其速度从陡降变为快速下降;
35岁作为第二个拐点,从快速下降转变为相对较缓下降;
这种下降趋势一直延续到70岁这第三个拐点,即70岁以后的年龄别流动率处于极低水平的平缓状态。
综合来看,两个年龄别流动率在模式上存在两个较大的区别:(1)5——15岁年龄段的下凹槽形状;
(2)峰值年龄后的拐点。模式差异背后,体现了以下几点理论与社会涵义:
第一,两条曲线之间的空白处是由存量流动人口,即那些流出时间在5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导致的。其中,主要是5——15岁年龄段的学龄儿童和峰值年龄至60岁的劳动力年龄人口。根据前述定义,本文的年龄别流动率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个比例的概念,每个年龄的流量流动人口加上存量流动人口等于该年龄的全部流动人口。所以,两条曲线之间的空白处就相当于全部流动人口的流动率减去流量流动人口的流动率。
第二,整体模式的不同,使得人口预测模型应该使用流量流动人口的模式,否则会带来偏差。如果使用全部流动人口的年龄别流动率来进行人口预测,不仅会由于整体水平较高而高估总流动率和总流入人口规模,而且也会由于高估5——15岁的流动儿童和峰值年龄以后的劳动力年龄人口(其被高估的偏差取决于存量流动人口的比例),使得整个流动人口的年龄结构预测结果产生一定偏差,进而影响整个人口预测的结果。
第三,5——15岁年龄段中,流量流动人口的年龄别流动率呈下凹槽形状,说明真正在5年内由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学龄儿童转换为新增流量流动儿童的比例事实上是相对较低的。这也体现了学龄段儿童为就学稳定性而降低了流动性。流量流动人口与全部流动人口的年龄别流动率之间形成的空白处,则由存量流动人口即出生、成长并就读于流入地的“常住流动儿童”所导致。流动儿童的发展问题是整个国家与社会的重要问题之一,各项社会政策不仅应该保障所有流动儿童的权利,而且还应该特别注意不同类型的流动儿童。其中,常住流动儿童则应是社会政策关注的重中之重。这不仅是因为这些出生、成长并就读于流入地的常住流动儿童的规模之庞大,而且也由于他们在成长经历中切断了与父辈故乡的联结而可能面临更多的未来发展困境:他们或是更可能沉淀为长期的常住流动人口;
或是由于升学等需要而返回父辈的故乡,甚至成为留守儿童,却由于从小生活环境、文化适应等而面临更多问题;
甚至由于无法继续求学而直接辍学、走入社会等。因此,在统筹保障所有流动儿童的正当权益的同时,相关政策也应该对这个特殊群体予以更多的考虑。
第四,两类流动人口年龄别流动率的拐点存在差异(且拐点之后的下降速度亦不同),流量流动人口35岁处的拐点和全部流动人口60岁处的拐点,颇具社会涵义与启示。
如果以全部流动人口的年龄别流动率模式来认识中国流动人口,则可以认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与人口年龄结构老化导致更多的年龄更大的劳动力人口参与到人口流动大潮中。但从现实的流量角度看,尽管仍然有23——60岁的劳动力年龄人口加入流动人口群体中,但其新增比例并没有那么高,特别是在35岁之后,其年龄别流动率基本上处于较低水平的缓慢下降过程,即流量流动人口仍然体现着极强的年龄选择性。流动人口总体规模的持续增加是流量流动人口新增和存量流动人口持续增长所共同作用的结果,而且,全部流动人口年龄结构的老化趋势,根本原因在于存量流动人口的持续增长,特别是35岁以后的全部流动人口是以存量流动人口为主的。因此,在流量流动人口提供更多年轻流动人口时,存量流动人口却在持续提供更多“老化”的流动人口,从而使流动人口的年龄结构总体上有老化的趋势。由此看来,我们需要清醒认识、谨慎对待流动人口总体规模持续增加、年龄结构老化的真实原因,不能将流量流动人口的年龄选择性和存量流动人口的年龄老化相混淆。
从流量流动人口来看,在35岁这个拐点之后,其年龄别流动率基本上处于较低水平的缓慢下降过程。这说明,如果潜在的流动人口在35岁以前不流出的话,那么他们在35岁之后流出的概率相对会较低。其中既有健康选择性的原因,也有流入地的各种用工制度问题。但至少,这使我们不得不从供给的角度重新审视流出地(特别是农村地区)劳动力“无限供给”的可能性。近二十年来我国人口生育已长期处于极低水平,劳动力年龄人口规模已处于负增长,劳动力年龄结构逐步进入老化过程,而且全国总人口规模即将迎来负增长。在此之际,作为主要人口流出地的省份也会面临比全国总人口形势更为严峻的人口转变过程。迁出人口规模与流出地人口规模、结构之间是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一方面,由于年龄选择性而使更多的青壮年劳动力进一步流出,导致这些主要流出地省份的整体人口和劳动力年龄人口进一步老化。另一方面,主要流出地省份人口结构的老化反过来使流出人口规模进一步减少,可能难以真正持续保持流出地的劳动力规模:虽然20岁左右的人口迁移流动最为活跃,但相应年龄的人口规模却将持续减少;
而35岁以后流动人口虽然随着年龄结构老化而可能逐步增加,但其迁移流动强度又处于较低水平。两者共同的作用,将会使省际流出人口规模逐步下降。某种意义上,原先被视为蓄水池且无限供给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也将逐步枯竭。更何况,潜在省际流动人口是否流动、流向哪里等决策机制已从纯粹的“预期收入”最大化,根本性地转变为社会经济“预期回报”的最大化,且其流入地选择是流动者基于个体特征并结合流入地特征而做出的综合性的理性决策(周皓、刘文博,2022),即迁移流动决策机制的改变可能使潜在流动人口的迁移流动决策更为谨慎。而且,在实施乡村振兴的国家战略背景之下,农村地区的发展更需要适时地留下那些懂得当地文化背景与社会生态的本地有识之士,从而进一步限制了流出人口规模。综合考量这些因素,使我们需要站在流出地、从规模的角度重新审视劳动力“无限供给”的可能性。
较高比例的、年龄老化的存量流动人口的大量存在,涉及退出劳动力市场和流动人口内部替代的理论问题,也涉及存量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社会权益保障及未来养老保障等社会政策与个体权益问题。为进一步了解存量流动人口在总流动人口中的作用,我们在图4的基础上制作了图5。图中的横坐标是年龄,纵坐标是各年龄存量流动人口占该年龄全部流动人口的比例。由图5可见,存量流动人口的年龄别流动率尽管相对较低,其峰值在35岁左右而未表现特别强的年龄选择性,但存量流动人口在全部流动人口的作用却不容忽视:除了10岁左右学龄段的存量流动人口比例高达45%至50%之间外,35岁以后存量流动人口所占比例一直维持在50%以上,甚至在70岁以后高达60%左右。从存量流动人口的年龄别流动率看,在35岁之后逐步下降,表明存量流动人口自35岁后开始逐步退出流入地的劳动力市场,开始流动人口内部替代循环的过程。对其退出机制与内部替代过程的深入分析,将有助于把握作为一个整体的流动人口内部构成的变化规律。这对认识我国流动人口的流动原因、持续过程及其结果等都将是一个重要的支持。同时,存量流动人口规模巨大(按照39.64%的比例估计,存量流动人口在1.53亿左右),他们已在事实上成为流入地的真正常住人口。那么,从社会政策的角度看,如何保障已在本地居住5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存量流动人口的各项权益,使他们能够真正融入流入地,并能得到应有的社会保障,将是必须统筹考虑的重要问题。而35岁以上的较高比例的存量流动人口同样也将面临退出流入地劳动力市场的问题,解决好他们迈入老年人口门槛之后的各种养老保障问题,更需要国家从宏观政策上予以支持。综合上述各点可知,只有通过全年龄、全方位的流动人口政策保障体系的制定与建立等制度安排,才有可能真正全面解决流动人口面临的复杂问题。
图5 存量流动人口的年龄别流动率及其所占比例
最后,本文仍要重复以往研究的一点结论:与Rogers模式相比,中国人口的年龄别流动率模式有两个明显的不同之处:我国0岁人口的年龄别流动率呈现极低水平,并没有表现出Rogers模式中较高的水平;
而在退休年龄处也没有形成另一个小高峰。正因如此,西方国家的年龄别流动率模式并不一定完全适用于中国情境。
上述归纳总结了流量流动人口与全部流动人口年龄别流动率模式的差异及其社会涵义与政策启示。如果从历时比较的角度看,历次人口普查与小普查中两类流动人口的年龄别流动率都同样存在差异,且差异主要都体现在两个方面:5——15岁学龄段的下凹槽形状和峰值年龄以后的下降速度。为节约篇幅,本文在此不再赘述。
流量流动人口与全部流动人口的年龄别流动率在性别上的差异,见图6,它与上述两类人口总体模式之间的差异基本相同:(1)学龄段,流量流动人口的年龄别流动率相对较低,形成一个下凹槽形状。(2)峰值年龄20岁以后,全部流动人口与流量流动人口的两条曲线之间形成一片由存量流动人口构成的空隙。(3)60岁以上年龄段中,流量流动人口的年龄别流动率相对处于极低状态;
老年段两条曲线间的空隙只呈现出略微缩小的趋势,表明老年段以长期在流入地居住的老年流动人口为主。(4)不论是流量还是全部流动人口,在23岁之前,女性的年龄别流动率高于男性,但在23——60岁之间,男性的年龄别流动率均高于女性。
图6 2020年分性别的流量流动人口与全部流动人口年龄别流动率的对比
如果比较分性别的流量流动人口年龄别流动率,则可以发现:(1)15岁及之前,男性与女性的年龄别流动率基本上是重合的,即两者基本相等,并未形成以往流动儿童研究中所提出的流动父母偏向于携带男性儿童至流入地的状况。(2)两性的峰值年龄均在20岁,但女性年龄别流动率的峰值(0.432)高于男性(0.408)。这种男性与女性的峰值之差,一方面体现了女性广泛参与流动的现象,但另一方面,其形成原因比较复杂,故而应谨慎对待这种包含各类人口的全国性数据。如果按照流动的地域范围来划分,人口流动可以分为县内流动、省内县际流动和省际流动。县内流动,特别是流动原因为婚姻嫁娶的县内流动,可能是导致全部流动人口中女性的年龄别流动率峰值高于男性的原因。可见,女性峰值超过男性的原因尚需进一步分类别、分地域地进行更为细致的讨论。(3)在25岁至55岁之间,女性的流量流动人口年龄别流动率均低于男性,这可能与女性结婚后的相对稳定性有关。(4)55岁以后两性的年龄别流动率则基本相同。
上述分性别的年龄别流动率模式对比结果,既体现了流量流动人口与全部流动人口之间的异同,也体现了性别间的差异。总体上,两性的年龄别流动率模式基本相同,但在峰值水平和劳动力年龄段方面仍存在一定差异。这表明,未来在人口预测中有关迁移流动的参数设定应尽量使用分性别的流量流动人口而不是全部流动人口的年龄别流动率。
本文的另一个研究目标是:利用4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和两次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描述自1990年“四普”以来我国流动人口年龄别流动率的历时变化及其特点。
自1990年“四普”以来的历次人口普查与小普查中,我国全部流动人口年龄别流动率的历时变化过程如图7所示,其主要特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图7 全部流动人口年龄别流动率模式的历时变化
1.最明显的特点是,历次年龄别流动率随时间推延而不断提高,即历次人口普查与小普查中的年龄别流动率曲线都逐步整体性地往上提升(只是各年龄段的提升幅度存在一定差异)。比如,若对1990年“四普”的年龄别流动率单独制图,则其与图4的模式基本接近。但从历时比较看,1990年“四普”时所有年龄的流动率相对极低,整条曲线几乎接近横坐标;
虽然呈现出一定的年龄选择性,但并不明显。而2000年“五普”及以后的模式与“四普”已完全不同,其年龄别流动率水平呈现整体提高。这是社会流动性增强的重要体现,与流动人口规模剧增及总体流动水平大幅提高完全对应。
2.历次人口普查与小普查中,低龄段部分(15岁以前)可以被视为两种不同水平。2000年、2005年和2010年这3次中低龄段年龄别流动率尽管逐次提高,但位置相对较低,而2015年和2020年两次中低龄段年龄别流动率却有跳跃式上升。这说明,在2010年以后的10年间,流动儿童比例迅速上升。这意味着更多家庭将子女带到流入地共同生活,也有更多孩子出生、成长在流入地。
3.历次人口普查与小普查的年龄别流动率的峰值年龄基本没有变化,都在21岁,但峰值却逐次大幅度提升。2020年“七普”时的峰值为0.465,即21岁人口中有46.5%是流动人口,而2000年的峰值仅为0.211,20年翻了一番多,这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中国人口流动活跃度的上升。
4.峰值年龄以后,年龄别流动率的下降速度及转折年龄有所不同。从迅速下降到缓慢下降的转折年龄来看,前3次(2000年、2005年和2010年)都在50岁左右,但2015年则推迟到55岁,2020年进一步推迟到60岁。这说明,以往50岁左右就会逐步退出劳动力市场、返回流出地的流动人口,在近十年中逐步推迟这一年龄,且其中一大部分仍继续在流入地就业。这既可能与总人口年龄结构老化而导致的劳动力年龄结构老化有关,也可能与流入地劳动力短缺有关,更可能与流动人口改变观念、更愿意在流入地继续就业而推迟回家养老时间有关。
上述历时变化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表明,年龄别流动率模式随着时间推延而发生了细小的变化,主要体现在5——15岁年龄段的上升、峰值的大幅提高和退出年龄的推迟这三方面。模式的改变亦说明,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滞留时间长度有所不同,即流动人口内部的替代性,包括谁在何时返回原流出地,以及替代与返迁的机制等都可能会随时间推延而发生变化。对流动人口内部替代性的研究,不仅可以为有效预测流入地未来的流动人口规模与结构等提供依据,而且也可以为其返回流出地(或户籍地)之后的各种社会保障政策的决策提供依据。因此,从这个意义上看,流动人口的内部替代机制研究将显得更为重要。
正如上文提到的,流量流动人口与全部流动人口的年龄别流动率模式存在一定的差异。图8给出了流量流动人口年龄别流动率的历时变化过程。图8表明,流量流动人口年龄别流动率模式的历时变化趋势和全部流动人口基本相同:(1)年龄别流动率曲线随年份推延呈现整体上移的趋势,即年龄别流动率水平随时间推延而提高。(2)峰值年龄相同,但各次的峰值也不断提高,2020年的峰值是2000年的两倍多。(3)峰值年龄以后的年龄别流动率尽管都会下降,但明显的,2020年在35岁以后的年龄别流动率的下降速度有所趋缓。这可从2020年的曲线与其他年份的曲线之间所形成的空隙的宽度得以证实。(4)2020年60——70岁的年龄别流动率相对高于其他各次人口普查,而70岁及以后与其他各次普查一样,都处于极低水平,并没有太大的变化。这表明,不但60岁以前的劳动力流动人口的年龄别流动率在提高,而且60——70岁新增低龄老年流动人口的年龄别流动率也在提高。
图8 流量流动人口年龄别流动率的历时变化
当然,流量流动人口年龄别流动率的历时变化也有与全部流动人口不同的地方:(1)在0——4岁婴幼儿时期中,0岁的年龄别流动率仍然极低,但1——4岁的年龄别流动率在2015年和2020年都呈现出跳跃式提高,从2000年的0.05左右上升到现在的0.10左右。(2)在6——15岁的学龄段中,流量流动人口年龄别流动率在历次人口普查与小普查中都同样呈现出不同程度的下凹槽形状,这与“七普”的流量流动人口在该年龄段的模式是相同的,却与全部流动人口完全不同。(3)2015年的流量流动人口年龄别流动率相对低于2005年和2010年的水平,这一点是与全部流动人口的历时变化趋势不同的。2005年的年龄别流动率曲线处于2000年和2010年的两条曲线之间,以此类推,2015年的曲线一般总会处于2010年和2020年之间,但实际结果是,2015年的年龄别流动率曲线却更接近2005年的曲线。其原因既可能是2015年前的5年内流量流动人口并没有那么活跃,也可能与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的抽样过程有关。不论如何,这种差异一方面说明了流量流动人口在反映5年内人口流动性时的有效性,另一方面也提醒我们需要更仔细谨慎地对待2015年小普查的数据。
分性别的流量流动人口年龄别流动率的历时变化,见图9和图10。可以发现,不论是男性还是女性流量流动人口,他们各自的年龄别流动率都在逐次增加,但历次的变化却存在性别差异。
图9 男性流量流动人口年龄别流动率的历时变化
图10 女性流量流动人口年龄别流动率的历时变化
从男性看,如果暂时忽略2005年和2015年两次小普查的数据,则可以发现,2000年、2010年和2020年这3次人口普查的年龄别流动率呈逐次全年龄段上升的趋势。除了上述流量流动人口年龄别模式呈现出的几个特征(15岁之前的下凹槽形状、20岁左右的峰值,以及25岁及以后年龄段的年龄别流动率逐步下降等)外,这3次普查之间还有几个重要的变化:(1)2000年的峰值跨越了18至27岁这几个年龄(即呈扁平峰状态),而2010年和2020年在20岁时呈现出明显的峰值(即曲线呈尖峰形状),且2020年“七普”的峰值远高于2010年“六普”的峰值。(2)尽管3次普查中30岁以后的年龄别流动率都随年龄逐步下降,但显然,2020年“七普”的下降速度更缓慢,特别是在45岁以后,与“五普”“六普”的曲线之间的空隙更大。(3)2000年和2010年的年龄别流动率相交点在50岁左右,即在2010年以前50岁及以上的新增流动人口比例相对较低,但2020年的曲线与前几次普查的曲线相交点则延伸至70岁左右。这说明,近些年来50岁至70岁的年龄别流动率呈现出进一步的提升,新增流动人口的年龄逐步延后到70岁左右。
如果再考察2005年和2015年这两次小普查的情况,可以发现,2005年小普查的男性流量流动人口的年龄别流动率基本处于2000年和2010年的两条曲线之间。但是,2015年该年龄别流动率并非处于2010年与2020年的中间,它不仅低于2020年,而且还低于2010年的水平;
除了0——4岁和20——29岁年龄段以外,其他年龄别流动率更接近于2005年。这与前述流量流动人口年龄别流动率的历时变化过程相同。因此,这再次提醒,对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的使用应持谨慎态度。
女性流量流动人口年龄别流动率的历时变化与男性流量流动人口基本相同。但是,与男性的不同之处在于:(1)年龄别流动率的峰值在多数情况下是女性高于男性;
(2)30——40岁女性流量流动人口的年龄别流动率下降速度相对较快,而且2020年与2010年在该年龄段上的年龄别流动率基本重合。
本文在比较2020年“七普”微观数据与普查汇总数据的年龄性别结构以说明数据适用性并界定流量流动人口定义的基础上,利用1990年以来4次全国人口普查和两次1%人口抽样调查微观数据,考察了流量流动人口与全部流动人口在性别年龄结构、年龄别流动率上的异同,并从全部流动人口、流量流动人口和分性别的流量流动人口三方面描述了我国流动人口年龄别流动率在近三十年来的历时变化过程及其特点。
第一,流量流动人口与全部流动人口的性别年龄结构存在一定差异,流量流动人口表现出更强的年龄选择性。
第二,流量流动人口的年龄别流动率不同于全部流动人口,其差异主要表现为5——15岁年龄段的下凹槽形状和峰值年龄后年龄别流动率下降的拐点。其中,全部流动人口年龄别流动率的拐点在23岁和60岁,而流量流动人口的拐点则在23岁、35岁和70岁。不同的拐点意味着不同的模式及社会意涵,也提醒要注意存量流动人口的重要作用。
第三,与Rogers等提出的西方模式相比,中国流量流动人口年龄别流动率在0——4岁婴幼儿阶段和60岁左右退休年龄阶段有着特殊性:0——4岁阶段中国模式并未呈现出随父母流动的高流动水平,且5——15岁的年龄别流动率处于相对平稳的较低水平;
60岁左右退休年龄阶段也未呈现出流动小高峰。
第四,从历时变化看,中国流动人口年龄别流动率的水平呈现随时间推延而全年龄段一致性上升的趋势。但2015年小普查的年龄别流动率相对低于2010年(并未介于2010年“六普”和2020年“七普”之间),而是与2005年基本相同。
第五,从4次人口普查看,最重要的两个特点是:年龄别流动率峰值的大幅提高和年龄别流动率提高的年龄不断推迟。尽管峰值年龄都在20岁左右,但2020年年龄别流动率的峰值是2000年的两倍多。年龄别流动率有提高的年龄从2010年及以前的50岁推延到2020年的70岁,说明低龄老年人的流动性随时间推延而不断增强。
第六,从分性别看,男性与女性的流量流动人口年龄别流动率的历时变化趋势基本一致,但女性年龄别流动率峰值在2000年和2020年相对高于男性;
在30——40岁之间,女性的年龄别流动率相对低于男性。
上述结论在理论上为未来我国的人口预测研究提供了分析基础,在实践上为进一步深入认识与理解我国的人口迁移流动及相关政策制定提供了新的启示。
首先,准确预测流动人口规模与结构是人口预测的重要环节之一。在当前生育与死亡水平极低的情况下,人口迁移流动已成为人口变动中最重要的因素,并成为人口预测的重要参数之一。人口预测参数的设定一般包括水平与模式两个方面,如以总和生育率为指标的生育水平和以年龄别生育率(或各年龄的年龄别生育率在总和生育率中所占的比例)为指标的模式,再如以平均预期寿命为指标的死亡水平和以模型生命表的分区为指标的模式。而人口迁移流动的参数设置则一般会直接以年龄别流动率为指标,其实它同样包含了水平和模式两个方面。不同的模式,即使在相同水平之下,也会估计得到不同的年龄别流动人口规模。因此,年龄模式是人口统计学或人口学重要的基础性指标之一,同样也兼具重要的社会意涵。
1.模式选择问题。人口预测通常会先选择确定年龄模式(不论是生育、死亡还是迁移流动)。以往关于流动人口的预测一般是以全部流动人口为基础,在估计或预测流动人口总量后(如切分城乡转移比例等),依据全部流动人口的年龄性别结构(或年龄别流动率)来分配各年龄性别的流动人口规模,并将其加入流入地相应的性别年龄别人口中,从而形成下一年份人口预测的基数。但本文的分析结果表明,流量流动人口的年龄别流动率模式与全部流动人口的这一模式存在显著的差异。如果以全部流动人口为基础,则会由于包含了存量流动人口而高估新增流动人口的规模,而且也会由于存量流动人口在全部流动人口中所占比例在不同年龄上存在差异而导致对新增流动人口的年龄性别结构估计产生一定的偏差。即以全部流动人口的年龄别流动率为基础的人口预测会导致规模高估、结构偏差的预测结果。而流量流动人口的模式因更现实地反映一段时期内新增流动人口的规模与结构,从而使人口预测可能会更准确。这一点通常被以往研究特别是人口迁移流动研究和人口预测研究所忽视。因此,未来人口预测中的迁移流动参数应以流量流动人口为基础,而不应以全部流动人口为基础。
2.模式随时间变化及外推问题。本文分析表明,我国迁移流动人口的年龄模式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发生变化,因此人口预测设定的迁移流动参数也应该体现这种变化。本文发现,2010年的年龄别流动率处于2000年和2020年之间,2005年的处于2000年和2010年之间(当然2015年的情况有些特殊),即两次普查或小普查之间各年龄段的年龄别流动率都有不同幅度的提高。这种变化趋势为预测年龄别流动率随时间的外推趋势提供了依据。最简单直接的方法就是以2010年和2020年之间每个年龄的年龄别流动率的提高幅度作为基数,加到2020年的年龄别流动率上,从而得到2030年的年龄别流动率(当然,可能需要对峰值及拐点予以调整)。然后,在2020年的年龄别流动率和2030年之间作均匀插值,从而得到未来10年中每年的年龄别流动率。当然,也可以按照5年为时间单位来调整年龄别流动率模式。归结起来,就是模式应该选择流量流动人口的年龄别流动率,并做出趋势外推的调整。
3.人口预测中使用年龄别流动率问题。人口预测一般以人口普查而非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为依据,且以期初人口(如某年的年初人口)为基础,根据转移概率计算新增人口数进而计算得到期末人口,以作为后一期预测的期初人口数。但是,在使用根据普查数据中的流量流动人口计算得到的年龄别流动率时,要注意两点:一是该年龄别流动率的分母是期末人口数,而非期初人口数;
二是分子的流量流动人口是5年内的流量(新增)流动人口,既非1年也非10年内的流动人口。因此,如果可能,可基于普查得到的5年内流量流动人口再根据流动时间分别计算每一年的流量流动人口以及相应的年龄别流动率。但这种方法比较麻烦,更简便的则是直接将5年内的流量流动人口指标在均匀假设条件下转换为1年的指标。如果期末与期初人口在结构与规模上差异不是太大,使用上述流量流动人口年龄别流动率作为迁移流动参数则是可以接受的。
4.不同地域层级年龄别流动率细化问题。本文的讨论对象是全国流量流动人口,对此,还可以根据不同标准予以细分。如按照城乡分为城——乡和乡——城的流动人口;
如按照省份或更小的行政区域为分析单位分为区域内、区域间的人口流动,若以县为分析单位时,流动人口可以被分为县内流动、省内县际流动(流入与流出)、省际流动。显然,三类不同地域空间范围下的人口流动应该具有不同的性质,其年龄别流动率也可能不尽相同;
同样,性别之间、流入与流出人口之间的年龄别流动率亦可能不同。因此,在不同地域层级的研究与人口预测中,需要对年龄别流动率加以进一步细化。如上文提到的女性流量流动人口的年龄别流动率峰值高于男性,可能是由县内或省内县际的以婚姻嫁娶为目的的流动而导致的;
抑或是由于高等教育扩招以来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可能性大于男性,而户口可以不随教育接受地而改变等导致的。再者,以省份为单位的人口预测中,应该对不同省份的流动人口年龄别流动率予以区分,以便得到适用于各省份的年龄模式。更进一步,如果可能,可将年龄别流动率归纳总结为类似于模型生命表的形式以表示不同类型的年龄模式(或者以Rogers模型为基础,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得到修订模式并估计相应参数),这种进一步的细分与刻画有助于未来人口预测中迁移流动参数设定更符合社会现实。限于篇幅,本文未从城乡或不同地域层级来进一步讨论流动人口年龄别流动率问题,这将是未来可以继续的工作。
上述几点是本文的分析结果对人口预测工作的启示。当然,在具体的人口预测中,参数设定仍然需要开展更多更细致的工作。
其次,年龄别流动率(水平与模式)的历时变化除了在人口预测中的应用之外,还提示我们应该重新认识并谨慎使用2015年小普查数据,并重新思考流动人口抽样调查方法的准确性。历时变化过程的分析结果表明,2015年小普查的年龄别流动率更接近于2005年小普查的年龄别流动率模式,且完全处于2010年“六普”与2020年“七普”的范围之外。这种情况是值得反思的。一种可能的原因是,现实情况可能确实如2015年数据所反映的,5年内的年龄别流动率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
但另一种可能的原因是,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样本由于抽样框或抽样方案等原因而被抽偏了,从而导致真正的流量流动人口未能被恰当地包含在样本中。这既有流动人口的抽样方法问题,也有2015年小普查的数据质量问题。但不论如何,使用2015年小普查数据时需要非常谨慎。
再次,由存量流动人口的大量存在所引发的思考。
1.进一步考察存量流动人口在各年龄的分布(见图11),可以发现,3次人口普查中各年龄的存量流动人口在全部流动人口中所占比例的年龄分布形状基本相同,这说明存量流动人口的年龄分布模式相对比较稳定。这种稳定性的背后隐含着“流动人口”的定义问题以及流动人口退出流入地劳动力市场的机制稳定性问题。存量流动人口更多的是那些“流而不动”的人口,当前户籍人口城市化与常住人口城市化的巨大差异中有一大部分是来自于存量流动人口的贡献。如何从人口普查定义,乃至政策角度给他们正名,这是迫切需要考虑的现实问题。理论上看,将户籍制度与其他福利制度的切割是件容易的事情,但现实政策实施过程却是极其困难的,不仅有制度设计本身的问题,还有流动人口改变户籍登记地的意愿,以及他们的落户意愿地点与政策鼓励落户地点之间的差异等。因此,流动人口问题是户籍制度改革进入深水区的显性的表面问题之一。同时,存量流动人口比例的年龄分布稳定性还隐含着流动人口退出流入地劳动力市场的机制稳定性和流动人口内部替代的稳定性。但这两个问题囿于数据与方法而一直未能得到真正地深入讨论。再者,本文分析结果中给出的流量流动人口在70岁的拐点,意味着更大比例的低龄老人进入流动人口行列,其流动原因究竟是家庭因素还是劳动力市场因素,对此仍然需要开展进一步的数据分析。
图11 年龄别存量流动人口在全部流动人口中所占比例
2.存量流动人口年龄分布模式的相对稳定性表明,我们需要用差异性的目光正确地认识与理解流动人口。差异性既可以从流量与存量的角度来看,也可以从年龄段的角度来看。从流量与存量的角度来看,只有那些拥有更多社会资本与人力资本的流动人口才有可能从流量流动人口转变为存量流动人口。因此,他们所面临的问题(如生计问题、社会融合的水平与途径问题等)都可能是不同的。而从年龄段的角度来看,学龄段的存量流动人口可能出生、成长并就读于流入地,他们与祖籍地或父辈的流出地之间并没有太多的感情关联。这就需要流入地对他们给予更多的社会扶持与政策保障,以更好地促进其社会融合,保护他们的成长。而对于35岁以后,特别是存量流动人口占比达40%甚至50%以上年龄段的流动人口而言,家庭问题、生计问题乃至养老问题等才可能是他们面临的重要问题。在以整体性视角讨论流动人口问题的同时,更需要用差异性视角去认识、理解与解决各类流动人口的不同问题,这一点同样适用于中国人口迁移流动的理论研究。
最后,正是基于上述分析结果与讨论,本文认为,应该构建综合性、全年龄、全方位的流动人口政策体系(而不是某一方面的或某一问题的单独政策),以系统的制度安排来全面保障流动人口的权益,真正解决流动人口问题。其基础就在户籍制度的综合改革。尽管户籍制度综合改革不一定能够解决流动人口的所有问题,但至少在制度安排上应当是系统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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