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慧丽 潘海华
1南方医科大学外国语学院 广东 广州 5105152香港中文大学语言学及现代语言系 香港 999077
提要 本文综合考察性质形容词做谓语和补语时“很”的分布,发现“很”的有无与句尾焦点能否语音实现相关。光杆形容词如果是强调对比焦点,无需“很”的出现,自身可以构成一个音系短语从而实现为焦点,句子完句。光杆形容词如果是信息焦点,如没有"很”的出现,自身不能构成一个音系短语,不能实现为焦点,句子不能完句。“很”的功能是与光杆形容词构成一个句法短语,从而成为一个音系短语,满足完句条件。据此本文提出汉语完句条件受到基于焦点的语音制约。“很”在形容词谓语句的分布与功能体现了汉语“话题-说明”结构的一个形式要求是“说明”部分要实现焦点。
汉语性质形容词做谓语常常需要加一个“很”,例如:
(1)a.小华很漂亮。
b.?小华漂亮。
(2)a.A:翠翠很漂亮。
b.B:也不是很漂亮,一般的漂亮。
自然语境下例(1)a是好的,例(1)b不好。一种主流观点认为例(1)a中的“很”是一个功能范畴,但具体表达什么语法意义存在很大争议:时态(tense)(顾阳2007等),系动词be(张伯江2011),为了形成一个动词投射(V-project)(Grano 2012),为了把形容词提升为谓语(Huang 2006;
He和Jiang 2011),语义上表达肯定(positive)(Kennedy 2007;
Liu 2010);
在语用层面使句子成为“谓语焦点句”(“话题-说明”结构)(朴正九2016)。另外一种观点则认为“很”就是一个程度副词/量度范畴,与“非常、极其”等表程度的副词没有区别,没有必要单独处理(伍雅清和祝娟 2013;
熊仲儒和杨舟2020)。
以上两种观点一般不涉及语音,没有讨论“很”同时存在弱读和强读两种形式,两种读法之间存在怎样的关联。后一种观点忽略了“很”与其他表程度的副词如“非常、特别”等的不同:“非常”等程度副词总是重读,表程度高;
“很”则有轻读和重读两个语音形式,重读的“很”表程度高,轻读的“很”语义几乎洗白,主要是一个功能范畴(当然具体什么功能还在讨论中)。前面一种观点则只关注“很”是功能成分,认为“很”语义被洗白了(semantically bleached),忽略了弱读的“很”其实也存在弱的表程度的意义。如例(2)中两个“很”弱读,但仍然引发较弱的程度高的意义。从而也忽略了这个现象提示的弱读强读两种形式之间的可能联系。另外,以上观点基本上都只考虑性质形容词做谓语的情况,而没有系统考虑在其他句法位置的情况。
我们考察性质形容词做谓语、补语、定语和状语四种分布,发现四个位置上形容词前是否需要加“很”出现不对称性。在定语和状语位置上形容词前可以没有“很”,在谓语和补语位置上则需要前加一个意义弱化的“很”,否则整个句子觉得不完整。(1)形容词做表语时“很”也是需要的,例如“新娘看起来很幸福”。有两种分析方法。一种是把“新娘看起来很幸福”分析为“看起来新娘很幸福”,这样可以与形容词做谓语处理为同类现象。另外一种是把“看起来”处理为系动词类谓词性成分,有了谓词性成分还需要“很”,则说明“很”与谓词性成分无关,“很+形容词”结构只是处于句尾,这样就与形容词做补语处理为同类现象。因此本文主要分析形容词做谓语和补语两种情况。例如:
(3)a.做定语:很漂亮的女人;
漂亮的女人 b.做状语:很高兴地说;
高兴地说
c.做谓语:房间很干净;
*房间干净 d.做补语:字写得很好;
*字写得好
以上情况表明在人们的认知和语感中并非同一现象,应该分两类考虑。本文暂不讨论有没有“很”都可以的句法位置(定语和状语);
需要加“很”的位置(谓语和补语)是本文讨论的对象。谓语和补语位置上都需要有“很”,关于谓语位置上需要“很”有很多解释,如需要有系动词、时态投射、动词投射、表“肯定”的语法意义,或者需要让句子成为一个谓语焦点句,而这些在补语位置是不需要的。因此,“很”的功能需要重新考虑。“很”的问题反应了汉语完句条件的问题。前人已经关注汉语与英语完句条件的不同。英语完句需要“时制”范畴和主谓一致关系,汉语则可以通过其他范畴完句,如“焦点范畴”(Tang 和Lee 2000;
Tang 2001;
胡建华和石定栩2006等)和“量度范畴”(熊仲儒和杨舟2020)。形容词做谓语和补语的共同之处,是都位于句尾。信息结构按照从旧到新的排列原则,信息焦点通常也位于句尾。因此本文聚焦句尾位置,综合考察“很”在谓语和补语位置的分布与焦点的关系,结合“很”的弱读强读两种读音,分析其功能和意义,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讨论汉语句法的完句条件。
学界普遍认为句尾是汉语信息焦点的默认位置,汉语可以较大规模使用语序手段把信息焦点放在句尾(Duanmu 1990;
LaPolla 1995;
Xu 2004等)。例如“把”字句就是通过语序调整使宾语前置,动词短语放在句尾成为信息焦点(陆俭明2016等)。学者们很少讨论一个问题:一个成分放在句尾就能自动成为信息焦点吗?张慧丽等(2017)、张慧丽和潘海华(2019)的分析表明,一个成分居于句尾是否成为信息焦点,还要看这个成分是否能获得整个句子的语调重音,即核心重音(Nuclear Stress)。跨语言的研究表明,自然语境下句子语调重音的分配是句法结构和节律结构共同作用的结果(Liberman 1975;
McCarthy 和 Prince 1993;
Calhoun 2010;
Zubizarreta 2016等)。首先,只有句法上的短语(syntactic phrase)才能成为一个音系短语(phonological phrase),从而拿到短语重音(phrasal stress),而句法地位是词的成分则无法获得短语重音,即“短语-重音原则”(Stress-XP)(详见Selkirk 1984,1986;
Truckenbrot 1999,2006等)。其次,如果一个句子有多于一个短语重音,节律结构的右向偏向原则(right-branching bias)会把最右边的短语重音加强为整个句子的核心重音。
这样,对于一个句尾成分来说,只有获得了短语重音,才会获得整个句子的核心重音,进而实现为信息焦点。这就要求该成分在句法上是一个短语,而不能是一个光杆词。下面我们来分析性质形容词做补语的情况。例如:
(4) a.今天没太阳,衣服晒得干吗? b.(晒得干)。
(5) a.我去阳台看了一下, b.衣服晒得(非常干)。
c.衣服晒得(很干)。
d.?衣服晒得(干)。
例(4)不需要句尾形容词成为信息焦点,说话人关心的是动作的可能性和能力,因此焦点和重音都在动词“晒”上,句尾形容词“干”轻读。相比之下,例(5)需要句尾信息焦点。作为例(5)a的接续,例(5)b和例(5)c都是好的,例(5)d不好。前者句尾“非常干”“很干”作为句法短语可以拿到短语重音,进而实现为信息焦点,而后者句尾“干”作为光杆词拿不到短语重音,不能实现为信息焦点。(2)小括号表示句法短语,同时也是音系短语。性质形容词做谓语表现出一致的情况,例如:
(6)a.谁漂亮? b.(小华漂亮)。
(7) a.昨天哥哥结婚了, b.新嫂子(非常漂亮)。
c.新嫂子(很漂亮)。
d.?新嫂子(漂亮)。
例(6)中焦点和重音在“谁”和“小华”,句尾成分“漂亮”轻读。例(7)b和例(7)c作为例(7)a的自然接续,信息焦点在句尾,句尾成分“非常漂亮”和“很漂亮”作为短语都是好的,例(7)d“漂亮”作为光杆词不好。同时我们也注意到,例(5)b和例(7)b中“非常”相对于形容词重读,例(5)c和例(7)c中“很”相对于形容词轻读,这是因为一个短语内部哪个成分更重也受到句法信息的制约。一般来说,非句法核心获得重音(Non-head Stress)(Duanmu 1990)。(3)短语重音的本质是相对轻重,即短语内两个成分一个相对轻,一个相对重。这可能也是为什么短语重音以短语为单位而不是以词来单位来分配,因为一个句法短语内一般有两个成分,句法核心和非核心。句法信息为轻重的分配提供了原则:句法核心为轻,非句法核心为重。一个光杆词(包括单音节和双音节)内部一般不能再分为两个句法成分。如果能分为两个成分,也是因为这个词是从短语演变而来,句法信息还比较清楚,例如“粉碎”。一个汉语字组如果只是双音节,没有句法分支,就失去了轻重分配的原则,内部没有轻重交替,仍然是光杆词。例如“打击”。或者轻重音模式凝固,则成为词重音,例如汉语“漂亮、干净”等轻声词,一律为左重。例(5)b和例(7)b中短语“非常干”“非常漂亮”均是形容词短语(AP),句法核心分别是“干”和“漂亮”,因此“非常”作为非句法核心获得重音,例(5)c和例(7)c中短语“很干”和“很漂亮”的句法核心是功能词“很”,因此“干”和“漂亮”作为非句法核心获得重音。
不过,上述分析需要回答几个问题。问题一:如果“很”是程度副词,那么为什么说在例(5)c和例(7)c中是一个功能范畴呢?我们从语音寻求线索和证据。现代汉语中有两个“很”,一个重读,一个轻读。重读时是一个程度副词,与“非常”等程度副词相同,本文称为“很1”。弱读的“很”本文称为“很2”,这时“很”程度意义弱化,其功能主要是构成一个短语,因此是一个功能范畴,即一个句法核心。例如:
(8)a.吃得很1好。
b.吃得很2好。
例(8)a中“很1好”是一个AP,形容词是句法核心,因此“很1”获得重音。这个用法虽然存在,但很少使用。例(8)b“很2好”是一个“很2P”,因此形容词“好”作为非句法核心获得重音。(4)这两个“很”分化出不同的句法功能,而不仅仅是214调连读变调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区分为两个“很”。
问题二:作为功能范畴的“很2”从哪里来? 前人相关文献没有讨论这一问题,原因之一可能是因为没有关注两个“很”语音上的差异和联系。两个“很”语音相同,不同之处仅仅是一个强读,一个弱读,且弱读的“很”仍然保留一定程度意义。我们认为“很2”从“很1”演变分化而来,是程度副词语法化的结果(语法化的结果常常是语音上的弱读),而不是如不少文献分析的,是为了实现“tense”“V-project”等语法功能插入的。
问题三:“很2”从“很1”演变分化而来的驱动力是什么?我们认为是焦点结构的驱动:句尾形容词需要成为信息焦点。在谓语和补语位置,“非常漂亮”“很1漂亮”这样的“程度副词+形容词”结构,重音在副词。这样的重音模式,实际上是副词成为焦点,突出某种属性的程度。“很2漂亮”,重音在“漂亮”,“很”弱读,这样的重音模式,实际上是形容词成为焦点,整个句子表达某物具有某种属性(详细分析见后文)。因此,我们认为“很1”到“很2”的演化可能是焦点从程度副词转移到形容词这样的焦点转移(focus shift)驱动。演化的结果用不同的重音模式来区分:“程度副词(包括“很1”)+形容词”使用左重模式,“功能词很2+形容词”使用右重模式(见例(8)a和例(8)b)。
前人研究已经观察到,在某些情况下,没有“很”,光杆形容词谓语句也可以足句。例如:
(9) a.张三(高吗)? b.张三(高了)。
c.张三(不高)。
d.张三 (高——)。
e.张三(高),李四(矮)。
f.张三高。
这些句子并不相同。在例(9)a-例(9)c中,虽然没有“很”,但分别增加了别的成分,如“吗”“了”“不”等。这些成分与形容词“高”分别构成一个句法短语或者更复杂的句法结构,从而使谓语部分能够获得语调重音。而在例(9)e-例(9)f中,则是真正的光杆形容词做谓语,不过这只有在特定语境/句式中才可以出现。例(9)d作为对例(9)c的否定时才可以足句,通常形容词“高”延长;
例(9)e整个句子是两个小句对举;
例(9)f只有在回答“张三和李四谁高”或者作为对“李四高”的否定时才足句。根据我们的观察,补语位置也基本表现出一致性。例如:
(10)a.在那里玩得(开心吗)? b.?玩得(开心了)。
c.玩得(不开心)。
d.玩得(开——心)。
e.玩得(开心),吃得(痛快)。
f.玩得开心。
其中例(10)d中形容词是双音节,语音延长主要体现在第一个音节“开”上。
对于以上现象,我们仍然从焦点结构来分析。前文提到句尾信息焦点实现的关键是句法短语,因为句法短语才能成为一个音系短语,从而负载短语重音。音系短语的关键是韵律边界(prosodic boundary)。(5)Féry(2013)认为音高变化、元音延长等语音凸显(通常认为是重音的表现)也是韵律边界的表现。可见重音与音系短语两个范畴紧密相关。音系短语的边界常常体现为重音,或一个成分自身的时长延长。自然语境下韵律边界常常受制于句法边界,因此音系短语常常从句法短语派生,其表现为基本上对应于句法边界,但二者并非一一对应的关系(Selkirk 1984,1995;
Truckenbrodt 1995,1999等)。不少跨语言的研究表明,焦点结构也会影响韵律边界重组(Chichewa语:Kanerva 1990,Hyman 1999,Downing等2004;
汉语:Chen 2004;
韩语:Jun 2011;
多种语言:Büring 2010,Féry 2013)。例如在相关研究比较多的Chichewa语中,原位焦点(in-situ focus)与音系短语存在系统一致对应:自然语境下的信息焦点句(宽焦点句或者VP焦点句),句子通常为一个音系短语,见下例(11)a,小括号表示音系短语边界。但窄焦点和对比焦点自成短语(phrasing),自身产生韵律边界,从而句子分裂为多个音系短语,见下例(11)b和例(11)c。
(11) 焦点与自成短语(Focus and phrasing )(Kanerva 1990:98)(6)Chichewa是声调语言,例(11)中元音上标符号表示高调。Kanerva(1990)等提出该语言韵律边界的表现是词汇和语法高调的实现,以及倒数第二个元音的延长(penultimate vowel lengthening)等。
a.What did he do? (宽焦点/VP焦点)(broad focus/VP focus)
1SBJ-REENT. PAST-hit 9.house with 3.rock
‘S/he hit the house with a rock.’
b.What did he hit with the rock? (宾语焦点)(object NP focus)
c.What did he do to the house with the rock? (V焦点)(V focus)
(A-na-méeny-aF) (nyuúmba) (ndí mwla)
上述分析也适用于汉语相关现象。例(9)d-例(9)f和例(10)d-例(10)f都是强调焦点,可以自成短语,因而不需要加“很”。与例(9)a-例(9)b和例(10)a-例(10)b中“高”相比,例(9)d中“高”和例(10)d中“开心”音长显著拉长,例(9)f中名词“张三”和例(10)f中“玩得”音高显著提高,可为“自成短语”的语音表现。(7)林茂灿(2012)的研究结果表明,汉语信息焦点与强调对比焦点的语音实现是不同的。信息焦点主要使用音长,对比强调焦点主要使用音高。实际上例(9)d和例(10)d句尾纠正性强调焦点也可以使用音长,但比信息焦点的音长更长,可以称为超长音长。例(9)a“张三高吗”可以省略疑问词“吗”,这时“高”是一个表疑问的焦点,可以自成短语,其语音表现也可以是“高”显著拉长,并负载一个疑问调。
很显然虽然都是光杆形容词,例(9)e和例(10)e句中形容词并没有显著拉长。我们认为,对举结构中两个名词和两个形容词分别构成对比焦点,对比焦点身份让他们分别自成一个音系短语。但是正因为每个短语都是焦点,所以不可能每个短语都重读(避免重音冲突(stress clash))。这时节律结构发生作用,每个小句中最右边的短语重音强化为整个小句的语调重音。因此自然语境下两个分句的语调重音分别落在形容词上,例(9)e分别落在“高”和“矮”上,例(10)e分别落在“开心”和“痛快”上,表现为相对重音。
焦点的分类可以有多种。根据辖域,可以分为宽焦点和窄焦点;
根据功能,可以分为自然焦点(信息焦点)和对比强调焦点等。Féry(2013)提出一个焦点从弱到强的等级。最弱等级是宽焦点信息焦点,接下来是各种窄焦点、焦点标记词关联的焦点,最高等级是对比强调焦点等。弱焦点更倾向对应于无标记性重音模式和/或者无标记性句法结构,强焦点更倾向对应有标记性重音模式和/或有标记性句法结构。核心重音在句尾的右重模式是无标记重音模式,任何其他重音左移的语音模式(包括句尾使用绝对重音的右重)是有标记重音模式。一般SVO句式是无标记性句法结构,而分裂结构、对举结构等是有标记性句法结构。不管哪种分类,都表明了两种焦点在语音和句法表达上的差异。
汉语性质形容词做谓语和补语的表现,同样体现了弱焦点和强焦点在句法表现和语音表现上的差异。弱焦点自身不能产生一个韵律边界,必须是一个句法短语,由句法短语实现为音系短语。“很”的功能,是构成一个句法短语,从而形成一个音系短语。因此弱焦点句的句法表现是需要一个弱读的“很”,语音表现是形成尾重的无标记性重音模式。
强焦点自身可以产生韵律边界从而成为一个音系短语,强焦点重音的分配,不受句法结构的制约,可以分配给任何一个句法成分,可以是词,甚至是一个音节。这时光杆形容词可以成为焦点,“很”不是必须。因此强焦点句的表现是标记性句法结构——加焦点标记词或者使用对举结构,或者标记性重音模式——使用句尾绝对重音。
这一分析可以合理解释“很”在谓语与补语位置上的统一分布和表现,也可以解释两种读音模式的“很”并存,且表功能的“很”语义弱化但并非洗白,二者在语音和语义上都有关联的事实。
从例(5)和例(7)我们看到,“非常”与“很2”的共同作用是它们都构成一个句法短语,但二者的焦点结构不同,重音位置不同,所表达的语义也不同。“程度副词+形容词”的焦点和重音都在程度副词,语义表达为“强调某种属性的程度”。“很2+形容词”的焦点在形容词,语义表达为“具有某种属性”。两种句子语义的不同也体现在其否定形式的不同。焦点在程度副词,否定通常是对程度的否定,否定成分“不(是)”在程度副词前,见例(12)。焦点在形容词,否定通常是对某种属性的否定,否定成分“不”在形容词前,见例(13)。否定位置和否定句式的不同,进一步说明“很2”程度意义弱化,语义几乎洗白。例如:
(12) 焦点在程度副词:突出某种属性的程度
a.小华非常漂亮。
b.小华不(是)非常漂亮。
c.旗升得非常高 d.旗升得不(是)非常高。
(13) 焦点在形容词:突出具有某种属性
a.小华很2漂亮 b.小华不漂亮。
c.旗升得很2高 d.旗升得不高。
Liu(2010)提出谓语位置上的“很”是为了语义上表达肯定(positive),在有的情况下“肯定”显性表现为“很”,在有的情况下则是隐性的。这一分析仍然没有考虑为什么补语位置并不需要语义上表达肯定,但“很”仍然是必需的,所以从语义上不能解释“很”在谓语位置和补语位置的一致分布。
我们认为,还是要从焦点来分析这个现象。“很”在谓语位置上客观上确实起到了“肯定”的作用,但这是焦点转移和重音转移造成的语义层面的效应,而不是为了表达“肯定”而在某些句式中插入“很”,在某些句式中不插入。例(13)c的否定形式是例(13)d,说明不只是谓语位置,补语位置“很”也表达了肯定。这种平行表现应该是焦点转移后实现的共同的语义效应。
另外一个方面,如果说“很”为了表示肯定,为什么不使用表达肯定的“是”?现代汉语常用“是”来表达肯定性“判断”,例如“张三是英雄”“张三是上海人”。实际上形容词做谓语除了表示判断,还表示描述性。从下页例(14)可见,英语使用同一个句式,既表达描述,也表达判断命题,汉语则使用不同的句式区分了“描述性”和“判断性”:“是”用来表达判断,“很”则用来表达描述。这也从另一方面支持了本文的分析:“很”不是为了表达“肯定”的插入成分,而是从程度副词演变而来,语义上天然适合表达“描述性”。
(14)a.Mary is pretty.
b.玛丽很漂亮。(描述性) c.玛丽是漂亮的。(判断命题性)
Chao(1968)提出汉语是“话题-说明”结构,之后汉语界基本上都接受这一说法。沈家煊(2017,2018)进一步强调汉语没有语法主语。英语“主语-谓语”结构,主语和谓语之间受到时态和主谓一致的制约。“话题-说明”结构,“话题”和“说明”两部分一般认为通过“相关性”(aboutness)连接(Reinhart 1981;
Jacobs 2001;
Féry 2013)。问题是这种相关性在语法上如何体现?有什么制约条件?
我们认为,形容词谓语句现象不仅涉及句尾焦点,还涉及到“话题”和“说明”两部分的连接问题。朴正九(2016)已经注意到这一关联,提出形容词谓语句中“很”的作用就是使句子成为一个谓语焦点句(即“话题-说明”结构)。但朴文没有进一步讨论,为什么“很”能使句子成为一个“话题-说明”结构?换言之,“话题-说明”结构两个部分的连接条件是什么?为什么“很”能满足这个条件?我们仍然从焦点和音系短语来讨论。汉语界一般认为,话题可以通过添加“啊吧呢呀”等词来界定(刘丹青2016)。可以添加“啊吧呢呀”,其实正是韵律边界的体现。“话题”有韵律边界标记,在西方文献中也有类似发现。仍以Chichewa语为例,Kanerva (1990)、 Downing等(2004)和 Cheng和Downing(2011)等研究表明,Chichewa语“主语-谓语”结构在语调层面通常是一个韵律短语,即主语和谓语之间没有韵律边界,见例(15)a;
但如果主语话题化,后面会产生一个韵律边界,整个句子为两个韵律短语,见例(15)b。
(15) 主语vs.话题(Subject vs.Topic) (Downing等2004)
6-parent 6SBJ-RECENT.PAST-give 1.child 10.money 10.of 1-sister 1. her
‘The parents gave the child money for her sister.’
9-chief 9SBJ-RECENT. PAST-give 1. child 10 clothes
‘The chief gave the child clothes.’
可见,“话题-说明”结构与说话人的韵律组织密切相关。如果要表达“主语-谓语”结构,就把整句组织为一个音系短语;
如果要表达“话题-说明”结构,就把整句组织为两个音系短语,话题后插入一个韵律边界。基于以上分析,我们认为,汉语“话题-说明”结构是否成立,需要满足一定的语音条件。其一,一个成分放在句首要成为话题,后面需要有一个韵律边界。即一个“话题-说明”结构需要至少有两个韵律短语:“话题”和“说明”部分各自要成为一个韵律短语。在这一假设下,我们再来看汉语形容词谓语句。例如:
(16)那个店怎么样?
a.*(衣服漂亮) b.(衣服)(非常漂亮)。
c.(衣服)(很漂亮)。
d.(衣服)(不漂亮)。
例(16)a不好是因为“漂亮”作为句法核心跟“衣服”构成一个句法短语,从而整个句子只有一个音系短语。“衣服”虽然放在句首,但后面没有韵律边界,不能成为话题。而例(16)b-d可以组织为两个句法短语,“衣服”后可以有韵律边界,因而可以成为话题。这与刘丹青(2016)提出的对于“话题”的界定相符合:例(16)a中“衣服”后不能插入“啊吧呢呀”,因而不是话题;
例(16)b-d中“衣服”后可以插入“啊吧呢呀”,因而是话题。
其二,在没有其他焦点结构干扰下,节律结构会自动给最右边的短语分配全句的语调重音。这就意味着,说明部分比话题部分语音上要更显著,即整体右重。这与“话题-说明”结构的信息安排也是一致的。话题部分后常常跟着焦点,说明部分其实就是焦点部分。例(16)a不好,也是因为“漂亮”作为句法核心拿不到重音,重音分配给了“衣服”。这与“衣服”的话题地位不符,与“漂亮”的焦点地位也不符。即例(16)a中句法结构分配的重音模式不能满足句子信息结构的要求。
现在我们可以回答朴正九(2016)遗留的问题,为什么“很”可以让句子成为一个“话题-说明”结构?原因在于“很”让句子成为两个句法短语,从而成为两个音系短语,并进而形成整体右重的重音模式,满足了“话题-说明”结构的语音条件。
其三,有学者提出话题与焦点通常是从左到右的线性排列,而非层级结构(Pereltsvaig 2004)。我们提出,不同于英语类“主语-谓语”结构的层级结构,“话题-说明”结构可以处理为线性结构。例如:
(17)a.(张三)(高吗)? b.(花)(红了)。
例(17)中“了、吗”等句末词,不需要考虑它们的层级结构,在这里都与形容词构成一个音系短语。
以上语音条件都与焦点结构密切相关,因此汉语“话题-说明”的连接受到焦点结构的制约:焦点结构不能实现,则句子不能完句;
焦点结构实现,则句子可以完句。
孙崇飞等(2019)使用ERP手段考察了汉语“词类-语义”组合违反现象,发现汉语简单及物句中存在的词类违反不会阻断词汇-语义的整合加工过程,从而提出印欧语的语形句法本质决定其句子“以形制义”,侧重主谓形态一致;
而汉语的语义句法本质决定其句子“以义统形”,侧重事件语义连贯。本文研究表明,在形容词谓语句中,汉语并不能完全“以义统形”,还要受到焦点与语音条件的制约,这体现了汉语“话题-说明”结构语法化的形式要求。
根据以上分析,“很”的分布和功能与焦点能否实现有关。焦点的实现有语音基础,即要求实现焦点成分与音系短语/短语重音的匹配关系。强调焦点自身可以形成音系短语,光杆形容词作为强调焦点可以足句,“很”不是必须;
自然语境下光杆形容词自身不能形成音系短语,加“很”后形成一个“很P”并实现为信息焦点,从而足句。同理,其他句法成分如“了、不、吧”等与形容词结合会构成一个句法短语或者是更复杂的句法结构,这样就会含有一个句法分支,满足相关的音系条件,从而可以足句。
“很”的弱读和强读两种语音形式存在重要关联和功能分工。语音弱化的“很2”并非单纯的插入成分,而是从语音不弱化的程度副词“很1”分化而来。“很2”与性质形容词构成一个句法短语,从而产生完句效应。在这一点上,“很2”与“很1”等程度副词功能相同。“很2”与“很1”不同的是:“很1”作为句法非核心可以吸引重音,表达了强调程度的意义;
“很2”作为功能范畴不能吸引重音,重音转移到后面形容词,从而使句子获得“肯定”和“描述”意义。
“很”的分布与功能揭示了一个事实,汉语“话题-说明”结构中“话题”和“说明”两部分连接的一个必要条件是“说明”部分要获得重音以实现焦点,这是因为“话题-说明”结构与焦点密切相关。前人文献已经提出焦点在汉语完句方面的作用,本文分析进一步揭示了语音条件在焦点实现并进而满足句子完句条件中的重要性,从而提出汉语“基于焦点的语音允准”的观点:汉语句子的合法性受到基于焦点结构的语音条件的制约,焦点语音实现则句子可以足句,焦点不能语音实现则句子不能足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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