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德宁 黄诗琪
我国实现现代化,短板在农业,难点在农村。习近平强调:“没有农业现代化,没有农村繁荣富强,没有农民安居乐业,国家现代化是不完整、不全面、不牢固的。”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1]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中,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落到实处,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突出矛盾,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家园,使农业农村现代化跟上国家现代化的步伐。
有关农业现代化的理论和路径探索随之也成为学术研究的热点议题。我国学术界对于农业现代化的内容、实现路径等的探索,经历了一个不断丰富、深化的过程。20世纪六七十年代,我国学者把农业现代化的内容概括为农业机械化、水利化、化学化、电气化。[2]到改革开放初期,学术界拓展了农业现代化的内涵,除了继续强调农业机械化、化学化等生产手段和生产技术的现代化之外,还把农业生产区域化、产供销社会化、管理企业化也看作是农业现代化的主要内容。[3]随着绿色发展观的兴起,学术界进一步把农业可持续发展作为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要求,提出现代农业既要提供足够的农产品以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能合理地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实现资源永续利用,维持一个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4]学术界在对农业现代化内容逐步取得共识之时,在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实现路径问题上却一直存在争议。一些学者把现代农业与小农生产对立起来,认为20世纪80年代的农村改革,在我国复活了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并获得了巨大成功,但这种成功只证明了小农经济的合理性,并没有证明小农经济的优越性和先进性。我国的“三农问题”本质上就是小农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冲突和矛盾,只有消灭小农经济才能解决我国的“三农问题”。[5]我国农业发展和现代化的根本出路在于以合作经济为基础,废除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块土地经营,建立合作农场,实现大工业对小农经济的改造。[6]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农业现代化与小农经济并不相互排斥。小农经济土地生产率高,能够生产出足够的粮食,而且具备强有力的应对市场经济风险的能力。我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必然是小农经济的现代化之路。[7]持此观点的学者认为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之间不存在实质性矛盾,改造传统农业不是要消灭小农户,而是要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在小农户经营基础上实现中国农业现代化,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要的。[8]
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大国小农”的格局不会改变,农业现代化必定是基于小农家庭经营基础上的现代化。那么,小农家庭经营基础上的农业现代化面临哪些障碍?如何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这是我国农业现代化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本文基于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面临的“瓶颈”展开分析,着重探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对改造传统小农的作用,对基于“互联网+小农户”的农业现代化新路径进行探讨,并提出以农业信息化带动农业现代化的对策。
我国在小农家庭经营基础上推进农业现代化,主要面临着以下三大“瓶颈”亟待破解。
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的一个显著区别是农业设施和技术水平的巨大差距。传统农业设施简陋,技术进步速度缓慢,人们世世代代耕种同样的土地,种植同样的作物,使用同样的生产工具,采用同样的生产技术。而现代农业则从工业部门引进大量技术设施,成功地实现了由“以资源为基础的农业”向“以科学技术为基础的农业”的转型。欧美等发达国家在20世纪70年代初就基本完成了农业机械化、化学化和良种化,大规模建设农业设施,建立起高效的水资源利用系统如滴灌系统、循环用水系统等。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的来临,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高新技术不断向农业领域渗透,欧美一些农业发达国家已经用工业化的方式进行农业生产,建立起蔬菜工厂、花卉工厂、种苗工厂等“植物工厂”。这些“植物工厂”通过农业工程设施和计算机进行高精度环境控制,使植物地上部和根系生长环境得到优化,并按照人们的需要,高效生产出优质高产的农产品,实现了农业生产的机械化、自控化、信息化。现代农业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低技术含量、低附加值的产业,而逐步成为资本和技术密集、高附加值的智慧农业。农业甚至不再是农村地区的产业,大都市也可以通过应用无土栽培技术、滴灌技术及温室自控技术等,以资金和科技投入去替代劳动和土地投入,建立起所谓的“垂直农场”,在摩天大楼里种庄稼,发展出高科技、高品质、高附加值的“都市型农业”。
与发达国家的现代农业相比,我国农业设施整体发展水平不高,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和标准化程度还较低;
科技创新能力较弱,还没有实现向“以科学技术为基础的农业”转变。在农业科技方面,尽管“十三五”期间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突破60%,农作物良种覆盖率稳定在96%以上,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1%。但我国重要种源、农机装备、智慧农业、绿色投入品等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和产品自主可控能力还不强,农业机械化的应用水平还不高,在核心种源、大型智能装备、高端传感器等关键核心装备技术领域存在短板。[9]以种业为例,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种业研究人员少、研发经费不足、种子企业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知识产权拥有量少且质量不高。[10]同样,在农业基础设施方面,由于在分田到户后,我国农村既失去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利用行政力量动员资源来进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手段,也没有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的新的农业设施和农村公共品供给机制。在缺乏有效组织和制度安排的背景下,理性的、寻求自身利益的农民只会选择做一个“搭便车”者,难以为实现集体的利益而采取合作行动,导致农业设施投入长期不足,农业发展所需要的灌溉、储藏、运输等传统基础设施还比较短缺。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的加大,我国农村交通运输、信息通讯、农产品储藏、农田水利等设施得到较快发展,但农村物流和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还比较突出。农业设施落后、科技水平低仍然是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瓶颈”。
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现代农业的基础,是农业现代化的关键。发达国家的农业现代化,不仅体现为科学技术被广泛应用到农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也体现在农业组织化水平提高等方面。我国在探索适合国情的农业生产经营形式、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水平的过程中,曾走过一段弯路。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国家为了将汲取农业剩余的交易成本最小化,确保赶超型工业化战略的顺利推进,在农村推行了集体化运动,建立起人民公社体制。[11]人民公社制度在最大限度地获取农业剩余来支持国家工业化方面是富有成效的,但这种成效的取得却是以牺牲农业劳动生产率、抑制农民生产积极性为沉重代价的。[12]从1956年到1978年,我国在人民公社制度下,农业生产长期徘徊,粮食等主要农产品始终处于严重短缺的状况。1955年全国粮食产量为3 678.7亿斤,全国总人口61 465万人,人均粮食598.5斤。到1977年,全国粮食产量提高到5 654.5亿斤,全国人口增长到94 974万人,人均粮食595.4斤,比1955年人均粮食反而下降3.1斤。[13]
20世纪70年代末期,我国开启市场化改革的序幕,推行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制。当时农村改革的出发点是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决粮油等主要农产品供应短缺问题,改善农民的生活。改革的措施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调整国家、集体和农户对农村土地产出的收益分配,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形成“交足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余的都是自己的”的契约结构;
二是国家提高主要农产品的订购价格,并逐步放开主要农产品的价格。这次农村土地制度和经营形式的变革一举解决了长期困扰我国的农产品严重短缺问题,解决了几亿农民的温饱问题,成为改革开放后我国农业增长奇迹的制度之源。
如果从农业经营组织现代化的角度来看,我国在农村集体经营制度解体后,形成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农业微观组织。全国18亿多亩的耕地,由2亿多农户承包,户均耕地只有9亩多一点。2016年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也显示,全国小农户数量占到农业经营户的98.1%,小农户从业人员占农业从业人员的90%,小农户经营耕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超过70%。农业组织化水平没有提高,小农经营与大市场的矛盾比较突出,我国农业也陷入“小规模、高成本、低竞争力”的困境。在发达国家,小农经济下的家庭经营已经过渡到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的家庭经营,传统小农已经转变为组织化的现代农民。例如,美国有各种农业合作社25 000个,参加合作社的农民有440万,约占农民的90%。合作社销售的农产品占总销售量的1/3,为农场提供的各种投入物也接近1/3。[14]日本也从本国国情出发,通过“农协”,也几乎将所有农户都组织起来,实现了农民的高度组织化。在美国和加拿大等农业发达国家,农业企业或合作社等组织不断将农业产业链向产前产后延伸,实行一体化经营、专业化生产、社会化服务。农产品现货市场(Spot market)在农产品生产和销售中所使用的比例越来越少,而生产或采购合同、特许权、战略联盟、合资和垂直一体化的协调方式越来越得到普遍的使用。[15]相比之下,我国农户基本上还处在没有组织化的分散经营阶段,既没有分工,也很少合作,农业产业化和组织化水平较低。据2004年我国商务部和中国农业大学对全国1万个农户进行的问卷调查,我国42%的农户自己销售农产品,45%的农户把农产品卖给个体商贩,只有2.7%的农户通过定单销售。[16]这种交易方式不仅交易成本高,农户在市场交易中处于不利地位,而且广大从事种植环节的农民难以分享农产品加工、销售环节的收益。为了提高农业的组织化水平,我国曾大力推广“公司+农户”的农业产业化模式,发展订单农业,把订单(购销合同)作为联结农业企业与小农户之间的主要形式,但农业订单履约率低、合约稳定性差。20世纪末我国农业产业化组织的订单履约率约为20%,到目前也不足30%,成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实现有机衔接面临的主要矛盾之一。[8]
农业科技进步和农业组织及经营形式创新是驱动我国农业现代化的两大动力,而有知识和技能的农民则是推动农业现代化的主体。没有高质量的人力资本,农业现代化无法实现。
正如著名经济学家舒尔茨所言:“一个像其祖辈那样耕作的人,无论土地多么肥沃或他如何辛勤劳动,也无法生产出大量的食物。一个得到并精通运用有关土壤、植物、动物和机械的科学知识的农民,即使在贫瘠的土地上,也能生产出丰富的食物。他无须总是那么辛勤而长时间地劳动。他能生产得如此之多,以致于他的兄弟和某些邻居可以到城市谋生。”[17]发达国家在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过程中,农业生产经营者不仅配置了现代化的设施和装备,而且得到各种培训,掌握了现代农业科学技术和经营理念。农民实现了专业化和职业化。而我国农业劳动力受教育程度原本就不高,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大背景下,大量接受过较好教育的农业劳动力离开农村,进城务工经商,导致城乡之间就业人口的受教育水平差距不断拉大。我国农村6岁及以上人口受教育年限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由1982年的0.3年扩大到2019年的1.4年。[18]另据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我国就业人口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城市占比为39.40%,镇为20.99%,乡村仅为6.22%,高学历人才城乡之间差距明显。而且,那些离开农村到城镇打工的农业劳动力,大多是农村中素质较高的中青年劳动力,而留守农村的农民以老年、妇女居多,我国农业劳动力出现老龄化和女性化趋势。根据2016年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我国36岁以上农业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80.9%,成为农业劳动力的绝对主力军,其中55岁以上的农业从业人员比重达到33.6%。从文化程度来看,农业从业人员中文盲占6.4%,小学文化程度的占37%,初中占48.4%,高中和中专生占7.1%,大专及以上仅占1.2%(见表1)。农业劳动力的结构和质量,与农业现代化的要求还不相适应,面临着比较严重的人才危机,成为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障碍。
表1 我国各个地区的农业从业人员年龄及文化结构 /%
工业革命以来,科学技术被广泛应用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科技创新的方式也发生了改变,科技创新和扩散的速度明显加快。人类社会已经先后经过蒸汽时代、电气时代,并已进入信息化时代。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革命,正在深刻地改变着人类的经济形态和经济发展模式,一种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基础上的新型经济形态(即知识经济)正在世界范围内兴起。许多学者认为,人类目前正处在由工业经济时代向知识经济时代转变的新阶段。
互联网不仅仅意味着新技术的出现,而且是一种新的生产方式、新的业态形成。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深入发展和广泛渗透,互联网金融、互联网工业、互联网农业、互联网教育等互联网经济正在迅速兴起。“互联网+农业”正成为当今农业发展的大趋势,也给我国探索以小农经营为主体的农业现代化提供了新的路径。
我国在实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制以后,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也带来土地经营规模过小、农业劳动生产率较低、农产品价格波动过大,小农家庭经营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突出等新问题。一些学者由此断定,我国实行家庭承包制仅仅是现有生产力水平不高条件下的“权宜之策”,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这种小农家庭经营没有生命力和前途,最终会被社会化的大生产所取代。扩大农村土地经营规模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这其实是对农业经营规模的一种误解。实际上,正如林毅夫教授所言:“农业因具有内部规模不显著、劳动的监督和度量都极其困难的特点,而成为一个适宜家庭经营的产业。”[19]而且,扩大农业规模经营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通过土地流转,把土地向种田大户集中,这只是扩大农户经营规模的一种方式。农户在不改变现有土地占有规模的条件下,也可以将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的某些生产环节转包给专业化的组织和个人,形成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这也是扩大农业经营规模的一种重要方式。例如,我国北方地区的农民利用不同地区小麦成熟期不同的时间差,创造了小麦机收跨区作业方式。农户将小麦收割的生产环节,转包给专业的农机手,既满足了农户对农机收割作业的需求,也有效地提高了农机的利用率,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提高了农业机械化水平,实现了农业的规模经营。
在互联网时代,由于市场和技术变化节奏加快,组织应变能力和灵活性成为赢得竞争优势的关键。那些规模大、层级多的组织,由于信息传递的速度慢,应对市场和技术变化的灵活性差,它们过去基于规模经济建立起来的竞争优势正在减弱;
相反,那些规模小、层级少的组织,由于具有快速的信息传递能力和适应市场和技术变化的灵活性,它们基于分工和协作网络建立起来的竞争优势正在加强。“快鱼吃慢鱼”代替“大鱼吃小鱼”成为互联网时代新的竞争法则。在互联网时代,小农家庭经营完全可以从过去的弱势转变为今天的优势。近年来,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就为解决小农经济与大市场的矛盾提供了新的途径。小农户通过互联网,有效促进了产销衔接,显著减少流通环节和成本,构建出了“最少环节、最短距离、最低费用、最快速度、最透明信息”的农产品流通渠道,并对稳定市场预期、减缓价格波动,破解小农家庭以往“增产不增收”等难题提供了新的解决思路,突破了我国小农家庭经营的局限性,为小农家庭经营注入了新的活力,我国基于“互联网+小农户”实现农业现代化是完全可行的。
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受条块分割的经济管理体制和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的影响,城乡间的生产要素流动一直受到一道道“无形城墙”的阻隔。许多产业在本地区、本部门内自成体系、封闭发展,形成了“城市搞工业、农村搞农业”的产业发展格局,缺乏分工和协作,农业产业链也被分割在不同地区和部门,无法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广大农户的经营被限制在种植和养殖环节,难以分享农产品加工和销售环节的收益。为了提高农业的比较收益,增加农民的收入,我国当务之急是拓宽农业发展领域,贯通和整合一条“从田间到餐桌”的农业产业链条,实现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生产,变传统小农为组织化的现代小农。通过构建完整的农业产业链,既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和农民的市场地位,也使农民能够分享农产品加工和销售等非农产业环节的收益。[20]实际上,现代农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把产业链、价值链等现代产业组织方式引入农业,围绕农业生产,不仅发展出贮藏、保鲜、包装、运销等农业配套产业,并且把现代工业、商业乃至运输、金融、保险等同种植业、养殖业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和贯通种养、加工和营销的大产业链条和服务体系。这种完整的农业产业链和服务体系形成后,有利于提高农产品交易效率,提高农业竞争力,是我国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方向。
互联网为整合我国农业产业链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农业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也成为促进我国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和第一、二、三产业融合的重要途径。一方面,从农业产业链上游看,通过“互联网+农业”,可以实现农资生产商与农户之间“去中介化”,减少中间环节,进而引发农资生产商与农户之间的关系变革,提高农资生产、流通、营销、服务等环节的效率。另一方面,“互联网+农业”可以突破信息传递的时空限制,有助于解决农产品销售过程中信息不对称问题,促进农产品供求市场有效衔接,提高农产品交易效率,并帮助农户获得及时的市场信息,增强农户在市场中的谈判能力。而且,在信息化背景下,如果能相应地提高农民的组织化水平,农户就能够借助互联网,拓宽自己的经营领域,从农产品的种养殖环节向农产品加工和销售等附加值高的环节延伸,使农户更多地分享到农业产业链条中的增值收益,增加农业的比较收益,为农民开辟新的增收渠道。根据中国食品(农产品)安全电商研究院发布的《2019年中国农产品电商发展报告》,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体系已经形成由网上农产品期货交易、网上农产品衍生品交易、大宗农产品电子交易、农产品网络零售交易、农产品网上交易会等组成的农产品电商的“金字塔”结构体系。另据阿里研究院和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联合发布的《2020阿里农产品电商报告》,2019年阿里平台农产品交易额为2 000亿元。一些农村还依托专业化用户,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打造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把优质农产品销售到全球各地。以互联网、物联网为代表的信息化技术为在小农户经营的基础上整合农产品销售、生产、加工和销售等各个产业链环节,促进农业生产的品牌化、标准化、品质化,创新农业的经营模式创造了条件。
2020年我国第一产业的就业人员数量仍有17 715万,占全部从业人员总量的23.6%。与发达国家相比,目前我国第一产业的从业人员无论是规模还是所占比重,仍然偏大。但是,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农村对人口和劳动力的吸引力弱,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受教育程度较低、年龄偏大,年轻的各类人才从农村流失情况比较严重。各地已经出现“关键农时缺人手,现代农业缺人才,新农村建设缺人力”的现象,劳动者的素质已不能适应农业现代化的要求。我国发展现代农业的一个主要障碍不是农业劳动力数量不足,而是农业劳动力的文化、科技和经营素质不高。因此,如何培养和吸引更多“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已成为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关键环节。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农村消除“信息鸿沟”“信息隔离”“教育隔离”提供了新的手段。新一代信息技术正加速应用于农业生产、管理、服务等各个领域,正在改变农业、农民和农村,使“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正在成为可能。乡村发展机会不断增加,对人口和劳动力的吸引力逐步增强,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开始从在外务工经商转变为返乡创业,一些看好农业农村发展机会的大学生、科技人员和企业家,也纷纷返乡创业,推动着“民工潮”向“创业潮”转变。
首先,随着移动互联网在我国农村地区的普及,信息传递到偏远农村也变得十分迅捷。农民通过互联网,不仅可以及时获得农业生产的新技术、新的市场行情信息,而且,还能接触外部世界新的观念,开阔自己的视野,特别是互联网等信息技术还为农村教育和农民培训提供了新的手段。通过教育信息化,可以缩小区域、城乡之间教育资源配置不均的现象,让更多的农村孩子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通过培训的信息化,也可以把农业新技术、新的经营方式以及价格信息等,及时传递给农民,为农民的生产经营决策提供帮助。
其次,在新技术革命的背景下,农业产业链不断向非农环节延伸,农业与工业、服务业融合度不断提高,农业已经成为高技术含量的行业,这为各类人才提供了广阔的舞台。随着越来越多的创业者从北京、上海、广东等大城市返回家乡,创办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把农村特色农产品与全国乃至全球市场联结起来。这些创新创业人才运用现代互联网等信息技术进行农业生产经营,手机变成了他们的新农具,数据变成了新农资,直播变成了新农活。许多种地的传统农民转变为利用互联网从事农业生产、加工、销售全产业链经营的“新农人”。
西方发达国家的农业现代化主要是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带动下实现的。我国在推进农业现代化过程中,需要像西方发达国家那样,充分发挥工业化和城镇化对农业现代化的带动作用。即通过工业化和城镇化,不断转移农村中的剩余劳动力,为农业发展提供质优价廉的化肥、农药、良种以及农业机械和灌溉设施,提供广阔的市场,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创造条件。不过,在当今世界已经进入信息化时代的背景下,我国还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革命带来的机遇,探索出一条基于“互联网+小农户”、以信息化带动农业现代化的新路径。
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过程是资本对劳动替代的过程。现代农业的高效率是以先进农业设施为依托的,设施农业是现代农业的显著标志。发展现代农业,就是要加大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使农业的装备水平和生产手段不断改进。在工业经济时代,发展设施农业,重点是通过发展工业,为农业提供优质的良种、化肥、农药和完善的灌溉设施,提供联合收割机、拖拉机等现代农业机械设备,提供先进的农产品仓储和运输设施。随着信息化时代的来临,我国除了继续重视对传统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和建设之外,还要特别重视对农村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使我国的农业现代化,不仅有工业化驱动,还有信息化驱动,尽快补上农业现代化滞后这块短板。
首先,要结合我国当前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战略,推动“宽带中国”战略在农村深入实施。要加快农村地区“信息高速公路”建设,对有条件的农村地区进行光纤覆盖,对边远地区、林牧区、海岛等区域,则可以采用移动蜂窝、卫星通信等多种方式实现覆盖。通过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等“硬件”建设,大力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提高农村地区互联网的普及率,消除城乡“数字鸿沟”。
其次,要加强农业信息资源库建设和应用开发,提高农村地区信息服务能力。政府要采取措施加强农业信息监测和农业信息化内容建设,使农民真正能够通过互联网获得及时有用的技术和市场信息。目前,我国虽然已经有农业网站6 000多家,但农业信息和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共享的手段和方式落后,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内容质量不高,对农民的吸引力不大。据农业部一项对我国1 000个农村固定观察点农户信息使用情况的调查显示,在我国能够通过互联网获得市场和技术信息的农村家庭只有0.18%。政府应建立起一套详细、规范的农业信息监测和发布体系,推进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涉农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加强数据资源挖掘应用,解决好农业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充分发挥信息化带动农业发展的作用。
新的技术带来新的农业生产组织方式,在推进农业信息化过程中,技术创新与组织创新犹如车之两轮,缺一不可。信息化水平也应与组织化水平携手并进,共同提高。过去许多人把扩大单个农户或农场主的土地经营规模作为农业组织和经营方式创新的重点目标,但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决定了依靠单纯扩大农户土地经营规模的路子很难走得通。因为我国现有的农地规模,100个人的土地,即使99个人都转让给1个人耕种,也赶不上欧美的农场规模。我国农业现代化需要另辟蹊径,抓住信息化为小规模农业家庭经营带来的生机与活力,探索一条基于“互联网+小农户”的农业现代化新路径。实际上,小规模家庭经营的农户完全可以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通过组织创新,在分工合作的基础上,将生产的各个环节专业化、规模化,发挥互联网平台集聚放大单个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规模效益的作用。而且通过互联网,农户能够对接到全国乃至全球的大市场,并根据市场的需求整合产业链、供应链,从而破解分散经营的小农难以适应大市场的难题。
在农业信息化背景下,我国农业组织创新的重点是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民的新型合作组织。众所周知,我国在实行家庭承包制后,农民自主经营,掌握了绝大部分农地产出的收益权,较好地解决了农业生产的积极性问题。但是,农户也被限制在农业产业链中利润率较低的种养殖环节,无法分享利润率较高的农产品加工和销售环节的收益。互联网的发展为整合农业产业链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可以使农民的经营活动从单纯的农业生产向农产品加工和销售等高附加值环节延伸。处于市场竞争不利地位的弱小农户,按照平等、自愿、互助的原则组织起来,建立起各种农业合作组织,如供销合作社、信贷合作社和各种农产品加工服务合作社等。这些合作组织可以依托大型电子商务平台或自创电商从事农产品的加工和销售,向农产品加工和销售等高附加值环节延伸,提高农业生产的比较收益,并改善自身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农村合作组织还可以利用好“互联网+农业”带来的发展契机,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实现农业生产、加工和销售产业链环节的有效整合,使农户分享到第二、三产业的利润,增加农民收入,并提高农业竞争力。
现代农业不再是低技术含量、低效益的传统产业,而是具有技术密集和资本密集特征的高技术、高效益、高收益的“三高”产业。现代农业的经营绝非传统意义上的农民所能胜任,需要具备现代理念,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能够从事规模化、专业化经营的新型农民。从长远来看,改造我国传统农业的关键不仅是引进包括良种、化肥、机械等在内的物质要素,更重要的是引进具有现代科学知识、能运用新生产要素的人才,建设一支职业化的新型农民队伍。这可以从两方面入手:一是通过信息技术整合农业产业链,使农业发展成为有奔头的产业,吸引各类人才返乡创业,进入农业产业链,进入大农业领域从事生产和经营;
二是发挥互联网在传递知识和信息方面的优势,加强对现有农民的培训。特别是要利用互联网,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职业农民开展在线的农业物联网、电子商务等信息化应用能力培训,使更多的传统农民转化为职业化的、具有企业家精神的家庭农场主,使农民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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