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第1篇森林是我们的绿色家园,是宝贵的自然财富。作为一名中小学生,守护绿色胶原,维护生态平衡,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是我们光荣而圣神的职责。为此,我郑重地向老师和同学们作出如下承诺,并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热门10篇,供大家参考。
森林是我们的绿色家园,是宝贵的自然财富。作为一名中小学生,守护绿色胶原,维护生态平衡,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是我们光荣而圣神的职责。为此,我郑重地向老师和同学们作出如下承诺,并请老师和同学们监督。
1、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森林防火活动。
2、不携带火种,不玩火。
3、不在林区野外放鞭炮、野炊、打火把、烧钱化纸、烧灰积肥等。
4、发现他人在野外用火积极劝阻。
5、积极向家长和他人宣传森林防火,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员。
6、发现是森林火情及时拨打12119、5260119报警或报告老师,决不盲目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承诺人:
承诺时间:20_年四月
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保证在我村林区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我自愿做出如下承诺:
一、执行上级关于护林防火的有关规定,成立护林防火领导组,对护林防火员实行分片承包,责任到人的管理办法,督促其认真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二、与护林防火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要求24小时巡查,发现情况,及时汇报。
三、加强护林防火知识宣传,提高村民、游客的护林防火意识。
四、教育村民必须遵守“七不准”;即不准用火烧坡开荒,不准在林内烧灰积肥,不准在林内烧火取暖,不准去林内烧火煮食搞野炊,不准在林内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准在林内吸烟丢火柴梗,不准小孩在林内玩火。
五、保证做到“五负责”:即个人失火个人负责,学生失火家长及老师负责,小孩失火大人负责,多人失火为首者负责,特殊人群(精神病人、痴呆等人群)失火监护人负责。
六、坚决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擅自在林区内野外用火的,对个人处200—3000元的罚款。
七、经常到林区内巡查,发现隐患,责令责任人必须立即改正。
七、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即除责令赔偿损失、补种树木、罚款等行政处罚外,还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履行职责,一旦发现森林山火,必须立即参加扑救,并及时向集团汇报报告。
承诺人:
我是陶金坪乡学校教师,现郑重承诺:在清明节期间,我坚决做到如下几点:
1、不断强化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加强对防火的认识,明确防火的责任和失火应承担的后果。
3、坚决不在野外用火,挂清扫墓文明祭祖,不在坟山燃烧烟花爆竹,不烧香纸,推行“上山一瓶酒、一块肉、一盘水果、一箕土、一束花、一刻钟静坐,回家一扎香、一刀纸”来寄托哀思的良好风俗。
4、自觉遵守防火规定,发现火情及时报警或向当地府部门报告,以便及时组织人员扑救。
5、认真学习县委县政府关于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两个一律”“五个严禁”的要求:
(一)“两个一律”:1、凡野外违规用火的,一律拘留;
2、凡失火烧山的,一律坐牢;
(二)“五个严禁”:
1、严禁扫墓活动点蜡烛,烧香,烧纸钱,燃放烟花炮竹引发火灾;
2、严禁烧田埂,土畔,稻草,秸杆;
3、严禁在林区烧荒炼山,明火照明,烧山开路,烧山放牧,烧蜂驱兽;
4、严禁在林区烧木炭,烧火土灰,烧火取暖,煨红薯等食物;
5、严禁在林区吸香烟,丢烟头,野炊,玩火。
承诺人:xxx
承诺时间:20xx年四月
春冬季是火灾多发季节,为切实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保护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实际,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布署,就防火工作签定如下责任书:
1、各学校要针对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加强对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组织一次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以学习《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专题教育活动。
2、日常教学活动中,自觉地把护林防火的各项具体要求引进校园,引进课堂,不断提升学生的护林防火意识。
3、学校要与教师、学生签订防火工作责任书,尤其班主任要充分响应号召,利用周会、晨会、版报等多种形式,迅速地对全班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4、要求广大学生在星期天或放假期间(要做到坚决杜绝野外玩火、用火,不带火种,不私自进山,不出任何安全事故。并要求广大学生自觉当好护林防火宣传员,做好家长的防火教育工作。
5、凡是违反上述规定,并且造成重大森林火灾事故的责任人,将给予纪律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解除骋约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
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森林火灾,根据《森林防火条例》、万载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第1号令的要求,特制订鹅峰乡护林防火员职责:
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
2、刷新保护好本村内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标示牌等。
3、对本村内的重点人员(精神病患者、聋、哑、痴呆人员)进行重点看管、教育。
4、森林防火戒严期,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的管理制度,严禁在林旁山边烧田塍、烧土坎、烧火土灰,发现情况,及时制止,对出现上述情况,护林防火员可对当事人罚款500,野外用火罚没所得可提取10%作护林防火员工作经费。对形成火警和火灾的要及时向乡林政办汇报,并协助林政办依法查处。
5、森林防火员晴天每天上午9至11时,筛锣一次,并到较高地方观察本村内有无起烟、冒火情况,确实把事故苗头控制在萌芽状态。
6、护林防火员每月工资150元,时间从20_年11月1日至20_年4月30日止。
7、乡政府将加强对护林防火员的严格管理,乡林办实施对全乡的护林防火员进行工作督查。每发现一起野外用火,未造成损失的,扣工资10元,发生一次火警、火灾,在5亩以上,扣工资50元,6至50亩以内,扣工资100元,50亩以上,扣工资150元。
8、护林防火员每月30日实行例会制度,汇报当月护林防火工作情况。
承诺人:
承诺时间:20_年四月
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保证在我村林区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我自愿做出如下承诺:
一、执行上级关于护林防火的有关规定,成立护林防火领导组,对护林防火员实行分片承包,责任到人的管理办法,督促其认真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二、与护林防火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要求24小时巡查,发现情况,及时汇报。
三、加强护林防火知识宣传,提高村民、游客的护林防火意识。
四、教育村民必须遵守“七不准”;
即不准用火烧坡开荒,不准在林内烧灰积肥,不准在林内烧火取暖,不准去林内烧火煮食搞野炊,不准在林内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准在林内吸烟丢火柴梗,不准小孩在林内玩火。
五、保证做到“五负责”:即个人失火个人负责,学生失火家长及老师负责,小孩失火大人负责,多人失火为首者负责,特殊人群(精神病人、痴呆等人群)失火监护人负责。
六、坚决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擅自在林区内野外用火的,对个人处200—3000元的罚款。
七、经常到林区内巡查,发现隐患,责令责任人必须立即改正。
七、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即除责令赔偿损失、补种树木、罚款等行政处罚外,还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八、履行职责,一旦发现森林山火,必须立即参加扑救,并及时向集团汇报报告。
承诺人:xxx
承诺时间:20xx年四月
我是陶金坪乡学校教师,现郑重承诺:在清明节期间,我坚决做到如下几点:
1、不断强化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加强对防火的认识,明确防火的责任和失火应承担的后果。
3、坚决不在野外用火,挂清扫墓文明祭祖,不在坟山燃烧烟花爆竹,不烧香纸,推行“上山一瓶酒、一块肉、一盘水果、一箕土、一束花、一刻钟静坐,回家一扎香、一刀纸”来寄托哀思的良好风俗。
4、自觉遵守防火规定,发现火情及时报警或向当地府部门报告,以便及时组织人员扑救。
5、认真学习县委县政府关于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两个一律”“五个严禁”的要求:
(一)“两个一律”:1、凡野外违规用火的,一律拘留;2、凡失火烧山的,一律坐牢;
(二)“五个严禁”:
1、严禁扫墓活动点蜡烛,烧香,烧纸钱,燃放烟花炮竹引发火灾;
2、严禁烧田埂,土畔,稻草,秸杆;
3、严禁在林区烧荒炼山,明火照明,烧山开路,烧山放牧,烧蜂驱兽;
4、严禁在林区烧木炭,烧火土灰,烧火取暖,煨红薯等食物;
5、严禁在林区吸香烟,丢烟头,野炊,玩火。
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森林是我们的绿色家园,是宝贵的自然财富。作为一名中小学生,守护绿色胶原,维护生态平衡,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是我们光荣而圣神的职责。为此,我郑重地向老师和同学们作出如下承诺,并请老师和同学们监督。
1、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森林防火活动。
2、不携带火种,不玩火。
3、不在林区野外放鞭炮、野炊、打火把、烧钱化纸、烧灰积肥等。
4、发现他人在野外用火积极劝阻。
5、积极向家长和他人宣传森林防火,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员。
6、发现是森林火情及时拨打12119、5260119报警或报告老师,决不盲目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承诺人:xxx
承诺时间:20xx年四月
春天是干燥多风季节,按照安全防火工作的要求,为防止火灾发生,保证广大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做好森林防火安全工作,学校要求每位学生做出以下保证:
1、保证不玩火、不带火种,不进山玩耍。发现火灾迅速拨报告大人或打火警电话119。小学生一律不准参与扑火。
2、上坟不准烧纸,不准烧田埂。
3、不在野外烧废纸杂物,不将火种倒入或扔进垃圾道内。
4、炉灶附近不放置可燃易燃物品,炉灰完全熄灭后再倾倒。
5、不在禁放区及柴草垛旁等地燃放烟花爆竹。
6、爱护学校的消防设施,不随便动用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
7、明火照明时不离人,不要用明火照明寻找物品。
8、离家或睡觉前要检查电器具是否断电,燃气阀门是否关闭,明火是否熄灭。
9、不玩弄电器设备。不利用电器或灶塘取暖,烘烤衣物。
10、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关闭气源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并迅速通知专业维修部门来处理。11、对液化气钢瓶,严禁用开水加热、火烤及日晒。不准横放,不准倒残液和剧烈摇晃。
12、家中不可存放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
13、切勿在走廊等处堆放杂物,要保证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以上几条若有违反,后果由学生和家长负完全责任。
承诺人:
新华乡中心学校校长:
为提高学生防火意识,积极支持乡镇政府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现由我代表全校师生向中心学校作如下承诺:利用班会、校会向学生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及腾冲县人民政府野外用火“十不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开展“五个一”宣传教育和学生森林防火宣誓活动,提高学生爱林护林意识,禁止学生到林区及林缘玩火、燃放鞭炮,确保本校学生不引发森林火灾;
禁止中小学生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协助乡镇政府搞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学生深入村社宣传森林防火有关知识,散发传单;
层层落实责任,签订教师森林防火承诺书,要求每个学生向班主任写出森林防火保证书;
把青壮年教师组织成应急扑火队,一旦发生火灾积极参加扑救,服从乡镇政府的调动指挥,保证扑火安全。
如学生引发森林火灾,除追究家长、教师责任外,我本人愿接受上级的处理。
此承诺书签字后生效。
20xx年xx月xx日
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森林龙岗、平安龙岗,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是龙岗辖区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保证在我项目部施工范围内生产生活过程中不发生森林火警、火灾,我项目部自愿做出如下承诺:
一、必须遵守十不准;即不准用火烧坡开荒,不准在林内烧灰积肥,不准在林内打火把,不准在林内烧火取暖,不准去林内烧火煮食搞野炊,不准在林内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准在林内吸烟丢火柴梗,不准在林内进行竹笋等加工,不准在林内枪械狩猎,不准小孩在林内玩火。
二、保证做到五负责:即个人失火个人负责,学生失火家长及老师负责,小孩失火大人负责,多人失火为首者负责,特殊人群(精神病人、痴呆等人群)失火监护人负责。
三、坚决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三条禁令,擅自在林区内野外用火的,对个人处200—3000元的罚款。
四、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或不服从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指挥或调遣的,对个人处500—5000元的罚款。
五、在森林防火区内个人拒绝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上20_元以下罚款。
六、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除责令赔偿损失、补种树木、罚款等行政处罚外,还要将事故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履行职责,一旦发现森林山火,必须立即参加扑救,并及时向龙岗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报警电话:。
八、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本项目部张贴在告示栏时刻牢记,一份交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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