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进一步加强村班子建设若干意见,供大家参考。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班子建设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村班子建设,根据中央、省委农村党建工作座谈会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主职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办发〔X〕27 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乡村振兴攻坚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 办发〔X〕32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选拔任用,注重培训提能 按照思想政治素质好、致富带富能力强、群众工作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标准选优配强村班子。全面推行村书记、主任“一肩挑”,打破地域、身份、职业界限,采取内部选举、公开遴选、组织下派等多种途径,不断拓宽村主职干部选拔渠道,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探索建立村主职干部异地任职制度。
乡镇(场、区)在日常调整村主职干部必须事先向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书面报告调整的理由、选任方式及候选人的基本情况,村主职干部的任免、辞职、离职等情况应在 1 个月内上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和县财政局。
县乡两级要逐步建立健全村干部任职培训和常规培训制度。县委组织部每年对村主职干部培训不少于 3 天,乡镇(场、区)党委每年对村干部培训不少于 5 天,不断提高村干部发展经济、改
革创新、依法办事、化解矛盾、带领群众的能力。按照省、市统一安排,继续开展在优秀村主职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招录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强化“两个功能”,筑牢基层堡垒 全面加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对现有砖木、土木结构、面积狭小且不足 200 平方米以及危旧村级阵地,在 X年前按“五务合一”要求新建或改扩建的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由县委组织部按标验收后,县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 10—20 万元补助。
强化村级组织的政治功能,实现农村社会长治久安目标。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优良传统文化,加强科普宣传,反对封建迷信,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分析等制度,保持村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组织、发动群众,引领、凝聚群众,在农村改革发展中发挥引领、堡垒和主导作用。
强化村级组织的服务功能,全面推行便民服务代理制度,村干部必须公开联系方式,充分应用“互联网+”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村级图书室、党员活动室、远程教育室、信息网络、活动广场等一律开放服务,把村级服务中心打造成民意汇集、民情分析、民事调处、民利保障、民乐活动于一体的服务群众平台。
三、提高工作报酬,加强激励考核 X 年 1 月起,全县村书记、主任“一肩挑”的年均工作报酬提
高到 3.5 万元,分设的村书记、主任年均工作报酬由各乡镇(场、区)统筹考虑。X 年 1 月起,全县村级副职干部年均工作报酬提高到 2.1 万元。
村干部工作报酬结构实行“基本报酬+绩效报酬”模式,基本报酬占 40%、绩效报酬占 60%。基本报酬=岗位报酬+工龄报酬,其中工龄报酬按每年每月 5 元标准落实,由乡镇(场、区)党委、政府按月打卡发放;绩效报酬=年终各项工作考核+述职评议考核+群众满意度考核,三项指标分别占 80%、10%、10%,年终一次性发放,其中村主职干部考核档次需报县委组织部审定后发放。村干部绩效考核工作由县级宏观指导,具体考核标准内容方式由乡镇(场、区)党委、政府结合实际确定。
鼓励有条件的村按有关规定从当年村集体经济纯收入增量的部分中提取一定比例奖励村干部,提倡有条件的村副职干部兼职兼薪,可以兼任村民小组长、村级劳动保障信息员、金融代办员、护林员、公路养护员等岗位,村级副职工作报酬原则上不高于村主职干部工作报酬 80 %。
乡镇(场、区)要严格对村干部进行绩效考核,围绕乡村振兴、经济社会发展、基层党建、本年度重点工作等方面制定详细的考核量化指标体系,对没有完成年度乡村振兴、乡村振兴计划任务且考核为 C、D 等次的,年度内发生恶性案件或群体性事件等重大责任事故的,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党建等工作被纳入重点管
理或实施“一票否决”的,本村发生非正常上访的,违纪违法受到查处的,在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影响恶劣的,相应取消村干部个人当年部分或全部绩效报酬。
四、保障工作运转,严控新增债务 严格控制村级新增债务,严禁超标准装饰办公室,严禁搞形象工程,严禁未经上级审批负债新建工程项目,严禁举债或超额发放报酬、补贴。鼓励和支持村通过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节省经费开支等举措,有计划地化解村级债务。
县、乡两级财政要逐年增加财政预算,确保村级办公经费和党组织活动经费得到基本保障。
五、严抓管理监督,促进履职尽责 全面推进村主职干部全职化管理,村主职干部要全脱产做好村里各项工作,正常工作日一律坐班,节假日带班、值班。其中,每天必须安排一名村干部巡村入户,排查矛盾和安全隐患,化解问题。村里发生突发事件,村主职和值班干部必须第一时间到场处置。
落实村级财务由乡镇(场、区)财政所“三代管”制度,杜绝超支和违规违纪开支。深化“一会两票”制度,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建立“双述双评一挂钩”制度,村主职干部每年年底要分别向乡镇(场、区)党委和政府、本村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述职述廉,接受评议,考评结果与绩效报酬挂钩。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实
行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
乡镇(场、区)党委承担管理监督村干部的主体责任、纪委承担监督责任、财政部门承担村财务监管责任,全面加强对村务决策、村务公开、“三资”管理、工程建设、惠农政策和村“两委”班子作风的管理监督,对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实行“一案双查”,从严追究乡镇(场、区)党委和纪委、财政部门的责任。
乡镇(场、区)要建立村干部档案、规范管理,村主职干部档案报县委组织部统一建档。
六、规范检查评比,减轻村级负担 严格控制和规范到村的各种检查、评比、达标活动,除上级党委、政府和市级以上部门明确要求开展之外,其他原则上予以取消。县级到村检查考评项目一律由各部门申报后由县委、县政府统筹审批。除《人民日报》《日报》《航东日报》以外,严禁县级部门向村级摊派征订报刊,确需征订到村的部门报刊,一律由主管部门负责征订向村级组织免费赠阅。
建立县委、县政府批准到村工作项目目录清单,目录以外安排到村工作项目一般实行合同购买服务,以钱养事,费随事走。
乡镇(场、区)要统筹做好对村各项工作的检查考核,精简各类台账、材料报表、档案建设和规章制度。
七、推动资源下沉,加大联村帮扶 围绕“三年整体乡村振兴,五年同步小康”的总目标,开展“三
联一创”、“四双”乡村振兴等活动,县直单位选派 1—2 名领导班子成员到包联村担任“第一书记”和乡村振兴工作队长,在 X 年全面完成乡村振兴、乡村振兴、建强村班子、配套完善村级阵地“五务合一”功能、村集体经济纯收入年均达 5 万元以上等重点任务,不达目标不脱钩。
加强党的领导、村民自治和依法管理对接,村级组织对执法主体单位移交的执法类案件应高度重视并及时调查处理,从严打击邪教、村痞恶霸等黑恶势力。注重帮助村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
八、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县委把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班子建设工作列为乡镇(场、区)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负责全县村班子的宏观管理,统筹做好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和激励保障,加强对乡镇(场、区)党委、政府落实有关政策情况的督促检查。县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村干部工作报酬资金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并加强资金运行监管,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使用无违纪违规现象。县人社部门要健全完善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做好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接转工作。
乡镇(场、区)党委、政府是加强村班子建设的责任主体,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村干部的日常管理
考核,落实村班子建设各项政策,指导、监督其履职尽责、发挥作用。
全县社区班子建设比照此意见执行。
附件:乾元县村班子绩效考核百分权重指标设置(参考)
附件:
乾元县村班子绩效考核百分权重指标设置 (参
考) 项 目 考 核 指 标 权 重 精准 乡村振兴 工作 46 分 农民纯收入 15 基础设施建设(含水、电、路、通讯等) 5 危房改造(含乡村振兴搬迁) 5 特色产业建设 10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3 劳动力培训、就业情况 3 落实社会兜底政策 5 经济 社会 发展
21 分 教育、卫生、文化建设 3 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 2 村集体债务化解 2 美丽乡村建设 2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 计划生育工作 2 信访维稳 3 安全生产 3 惠民政策落实及“两金”征收 2 党的 建设 13 分 村级组织建设(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管理等) 5 党风廉政建设 2 村级阵地“两个功能”发挥 2 落实“一会两票”等民主管理监督制度 2 特色亮点工作 2 综合 评议 20 分 党委、政府评分 10 党员、群众评分 10 “一票否决”情况: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等五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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