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合作协议书第1篇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甲方:深圳市千贝科技有限公司乙方: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双方共赢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设立和运营__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合同合作协议书汇编9篇,供大家参考。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深圳市宝安区 甲方:深圳市千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双方共赢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设立和运营__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有关证明自己具有履行本协议书规定义务的身份凭证进行资格审查认定。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乙方在工商部门代为设立__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的必要文件,并授权乙方代为办理设立手续。
3、在__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设立后,甲方应将有关__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的工商手续提供给乙方,并授权乙方进行运营。
4、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必要的管理培训。
5、甲方负责监督分公司各项税务事宜,并进行统一管理;
6、甲方有权监督分公司的各项经营行为,以及财务状况;
7、甲方对乙方的一切经营活动及员工聘用有监督权、知情权和管理权;
8、乙方在__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设立和管理工作中遇到困难请求甲方帮助时,甲方应在第一时间给予乙方帮助,并应协助乙方做好分公司(办事处)相关工作。
9、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不力或乙方行为有损甲方利益或乙方未按本协议书履行其义务时,甲方有权收回提供给乙方的手续,并撤销对乙方的授权。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代为设立__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
2、如乙方以分公司名义加入甲方总公司,须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乙方必须每月按时给甲方上报分公司的经营报表和财务报表;
4、乙方对外签订任何合同,必须上报甲方批准备案方可签定;
5、乙方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任何借贷,如需要借贷需报甲方认可批准方可借贷,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6、乙方属甲方下属分公司,由乙方分公司负责人全面负责,分公司在工作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并及时与甲方沟通,汇报各项工作情况;
7、乙方的经营项目不得超出甲方规定的经营范围;
8、乙方如有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9、乙方必须维护甲方品牌和总体形象、名誉及经济利益,如乙方对甲方总体形象及名誉造成损失,乙方必须负全部责任,公开声明道歉,挽回甲方形象及名誉损失,并赔偿给甲方带来的一切名誉及经济损失;
10、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无故停止经营,如要停止经营,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经甲方批准同意后,方可停止经营;
12、在经营过程中,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大项的各项规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甲方有权撤消乙方对甲方品牌使用权和分支公司经营权,并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13、乙方运营__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的一切工作,只限于在__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所在地,从事甲方要求的_________的销售、市场管理、信息搜集等工作。
14、乙方给甲方的付款方式:□⑴转账 □ ⑵支票 □ ⑶现金
三、 乙方分公司的成立和投入:
1、乙方分公司成立,须到乙方所在当地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以及一切相关手续(具体按国家工商注册的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2、甲方以甲方自有品牌、产品和提供经营项目、管理指导、市场运营、培训等做为投入,占乙方分公司股份的60%;
3、乙方分公司所需的全部资金投入,占分公司股份的40%;
4、乙方分公司运营所产生的利润甲方持有60%,运营所产生的费用甲方分担60%;
5、乙方分公司运营所产生的利润甲方持有40%,运营所产生的费用甲方分担40%;
6、甲乙双方共同成立分支机构董事会和监事会,甲乙双方各派相关人员参与董事会和监事会(具体人员甲乙双方具体协商)。
四、 甲方对乙方的管理方式:
1、乙方隶属于甲方垂直领导,有关人事、项目、经营、财务管理由甲方统一监督管理;
2、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规定统一管理,遵守甲方的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3、乙方的财务由甲方统一监管,按月上报财务报表,并进行项目投入,以及费用统一申报和审批制度;
4、甲方负责统一管理经营项目运作和指导,实行项目申报和审批制度,有计划的事实各类经营项目,便于统一规模化运作。
五、 协议终止与债权债务:
1、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本协议终止时,乙方有优先续签权,如乙方不再续签,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撤消乙方分公司或签给其他人;
3、如乙方不再续签或终止分公司的经营,必须配合甲方核对、清查乙方在承包期内的所有经营帐目、财务帐目及债权债务,双方通过法院申报,公开登报声明后,分公司将开具终止证明;
4、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的"所有债权债务,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
六、 其他事宜:
1、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2、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3、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处理,并签订补充协议,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双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深圳市千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签章):
法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广州联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张,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刘,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丙方:谭,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三章 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为:
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张。
第五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整(rmb元整)。
第七条 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出资额:人民币万元整,出资方式:货币;
乙方:出资额:人民币万元整,出资方式:货币;
丙方:出资额:人民币万元整,出资方式:货币。
第五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发挥股份合作制企业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发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第九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
第六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十条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七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坚持入股自愿、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 股东会
第十五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对修改公司合同作出决议;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 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 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 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 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 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三十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第三十七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四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条 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八章 总经理
第四十九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第五十一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五十二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旅游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_年_月_日出生,现住址:_市(县)_街道(乡、村)_号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__(项目名称),总投资为_万元,甲出资_万元,乙出资_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一)合伙期满;(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___(签字或盖章)
_年_月_日
说明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及其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自愿联合。其法律特征是:①合伙须有两个及其以上的公民;②合伙是按合伙合同联合起来的经济单位;③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④合伙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人合伙应当签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指明确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民法通则》规定,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
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协议,但具备合伙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具有合伙关系。
签订合伙协议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经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合伙人的权利有:①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②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③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④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合伙人的义务有:①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②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和债务;③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或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E_mail: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E_mail:
以上各方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_____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_____(暂定名,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项目:
甲方、乙方共同出资合作______________项目。
第二条投资额与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
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以______倍的溢价受让_________股权,并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____%。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村入指定的银行账户:_________。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事务执行
1、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运用其方面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为甲方进一步提高公司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干股的方式对乙方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定义:
1、干股:指经公司股东同意记载在股东名册但不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股份,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干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2、分红:指公司年终税后的可分配的净利润。
二、甲方根据乙方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授予乙方总股份%的干股。
三、分红的取得。
在扣除应交税款后,甲方按以下方式将乙方可得分红给予乙方。
1、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的三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可得分红支付给乙方;
2、乙方取得的干股分红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干股的同时,须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担任甲方职位,负责甲方的工作,劳动合同年限不得低于年。
2、乙方在任职期间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享受工资等福利待遇。
五、合作期限。
1、本协议期限为月年月日届满;
2、合作期限届满后,乙方不在享有本协议约定的干股份额,除双方在到期日之前签署书面协议,续展本合同期限。
六、保密义务。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干股股份、分红等情况以及保密协议要求的若干事项,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七、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本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终止乙方享有干股的权益,造成甲方损失的须赔偿甲方的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如果发生由本合同引起或者相关的争议,双方应当首先争取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裁决。
九、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甲方:
乙方(签名):
时间:
根据《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订立合同合伙人:
姓名:z 姓别:
z 年龄:z 岁 身份证号:
z :地址:
z省z县z乡
姓名:
z 姓别:
男 年龄:
z岁 身份证号:
z :地址:
z省z县z镇
第二条:合伙宗旨:
1、 应遵循诚实守信、平等自愿、精诚合作、坚持原则、齐心协力、
共谋发展的经营发展宗旨。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1、( z市z装饰设计工程有限企业 )装饰设计有限企业。
第四条:合伙期限:
1、20__年11月1日至20__年11月1日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 z (姓名)以 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叁万陆仟肆佰元整 ,拥有股份 52 股,每股股金(柒佰元)整。
2、合伙人 z (姓名)以 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叁万叁仟陆佰元整 。拥有股份 48 股,每股股金(柒佰元)整。
3、总股数(100)股,每股股金(柒佰元)整现金。
4、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20__ 年 11 月 1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时,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5、合伙人出资共计人民币 柒万 元整。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 股份比例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债务承担:合伙债务按合伙人拥有股份财产比例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投股比例补交个人财产并按比例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转让。
1、入伙:
、需承认本合同。
、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为了扩大经营规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按投股比例,各合伙人可以增加合伙出资。
、新合伙人入伙时出资股金按当时企业盈利股金金额计算,未有盈利则按当时(即开始入伙所规定股金额计算)。
、新合伙人入伙时应依法订立书面协议,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需有正当理由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方可退伙。
、不得在合伙企业不利时退伙。
、退伙需提前 叁 个月告知全体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人造成损失应进行赔偿,一般按本合伙人所投入股份总金额的10%-20%计算赔偿。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 因业务扩展,资金周转不灵或需弥补亏损时,因合伙人单方面原因不能
够及时缴付相应比例股金作为公共财产,而导致公司破产或退伙造成损失,此合伙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金一般为本合伙人所投入股份总金额的10%-20%计算赔偿。
、 合伙人没有按合约规定,没有按时缴纳股金时,另一方可要求解除合约,
并让对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 其它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时,经半数以上股东人数同意
可解除合同,并让违反协议规定的股东赔偿相应的损失。
3、出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职责权利。
1、 z z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出售合伙产品(货物),购进常进货物。
、共同清算合伙债务。
、合伙负责人在支付货款和报销其它相关费用时必须告知其他合伙人,并做好帐目结算与登记工作。有权核查合伙人的公共财产帐目。
、有权支配一定数额的现金审批工作,但必须告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负责人负责协助监督业务的洽谈与合同的拟定及签约工作。
、经过股东会议讨论,有权解聘,聘用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工。
、有权主持召开股东、员工会议,并负责提前1天通知各合伙人及员工。
、依企业利益为基础有权审批材料的申购工作。
、有权制定和监督企业的经营计划和管理章程。
、有权及时修改合伙企业章程和经营发展计划,并提请股东会议讨论决定。
第九条 合伙负责人责任义务。
1、合伙负责人应对每一个合伙人负责,做好日常事务的处理与管理工作。
2、合伙负责人应对合伙企业负责,应积极主动做好合伙企业的业务扩展计划,市场业务调查开拓计划以及责任目标计划和年度工作开展计划等。
3、合伙负责人根据市场需要和合伙企业发展状况,有责任及时组织召开股东会议,讨论修改合伙企业各项目标计划和企业管理制度。
4、合伙负责人应对合伙企业的盈亏负责。
5、合伙负责人必须做好员工的工作考核、督导与工作责任分配工作。
6、合伙负责人对合伙企业所产生的法律纠纷由全体合伙人负责。
第十条:合伙负责人享有的待遇:
1、享有合伙企业事务的知情权。
2、享有合伙企业提供的车费、通信费和业务洽谈费的报销待遇。
3、享有企业最高标准的经理工资待遇。
第十一条:合伙负责人的福利标准。
1、合伙负责人每月基本工资经理共计(3500元/月),副经理共计(320__/月)。
第十二条 其它合伙人的职责权利:
1、不参与合伙企业的日常管理,但有监督工作的权利。
2、 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 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4、参与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5、有权申请召开股东会议。
6、有权向股东建议解聘合伙负责人的职务及解除普通员工的劳务关系。
7、有权监督合伙负责人的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股东会提出合理整改意见。
8、有权申请合伙负责人公开帐目和进行帐目查询核对工作。
9、有权参加合伙股东会议和合伙企业其它活动。
第十三条:合伙人的责任与义务。
1、合伙人应及时向合伙企业负责人提出合理有效的建议。
2、合伙人应承担相应的风险,应积极主动的查询相关市场业务信息,及时反馈。
3、合伙人应对合伙企业的盈亏负责。
4、合伙人应按时参加股东会议和各项决策会议。
5、合伙人不能直接参与合伙企业的日常操作管理,但有监督权并向合伙负责人反馈情况。
第十四条 合伙人的福利标准。
1、其它合伙人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的按拥有股份比例收受盈利,未有工资待遇。若参与公司日常运营管理的按职务发放工资。
第十五条:合伙人享有的待遇:
1、享有合伙企业事务的知情查询权。
2、享有合伙企业组织的一切娱乐活动。
第十六条:合伙人的其它约定:
1、合伙人的外出业务联系费,应酬费、电话费、车费可凭相关单据经全体合伙人认可方可报销。
2、合伙人的上下班车费应自行负责承担。
3、合伙人每月电话费报销计算方式为:每月通迅话费给予报销300元,另外超出自行承担。
4、企业装修款收缴时应让客户存入公共银行帐号,一般情况下不许私自收现金。若有特殊情况应向其它合伙人说明情况并及时把收回的款项存入企业公共帐户,并及时通知分管财务人员做好帐目结算工作。
第十七条:合伙人的禁止行为:
1、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若有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企业公共财产所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 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企业竞争的相关业务。
3、禁止合伙负责人再加入同行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人另外发行合同。
5、禁止合伙人介绍自己的亲属及朋友入伙出资。
6、合伙人严禁利用职务,工作之便,侵吞挪用合伙人公共财产,或做有损合伙人利益的事,若有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罢免其职务,提出警告,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7、合伙负责人严禁随意提拔任命,罢免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人事管理制度,并征的全体合伙人的同意。
8、合伙人严禁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回扣和联系其它业务来私自获取相关利益,若有所收回扣及相关利益全部算入公共财产,并给予相关处罚。
9、各合伙人严禁报销与企业发展和企业无关的一切费用。
10、若合伙人违反以上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退伙。
第十八条:合伙负责人的选聘条件。
1、具有相应的资历、专业知识。
2、具有三年的同行业管理操作实践经验。
3、具有很强的责任心、纪律观念、时间观念、集体荣誉观念。
4、具有公正廉明、无私奉献的精神。
5、无相关社会债务关系。
6、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7、具有创新意识,拥有吃苦耐劳、拼搏开拓市场业务的能力。
8、合伙负责人必须从合伙人内部进行选聘,不得选未入伙的成员担任负责人。
第十九条:合伙企业执行机构流程图。
第二十条:合伙企业执行机构规程。
1、 经理、副经理为合伙企业负责人,并代表股东会行使相关权力。
2、 经理负责合伙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和监督以及工程质量检验,业务市场的开拓,技能创新以及帐目的监管理工作,并负责采购材料的检验核实工作。
3、 副经理对经理负责,做好合伙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和人员分配工作,并负责申购材料的采购工作,和业务市场的调查开拓工作,同时做好帐目的核查监督管理工作。
4、 其它班组应按工作标准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十一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 合伙以后发生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合伙期届满。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 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 法律机构 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割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格参与分配。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开始出资比例承担。
第二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伙人之间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自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
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合伙人违约责任: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实际损失赔偿其它合伙人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
若本协议有关规定跟《合同法》《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有冲突时,依《合同法》《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订立签约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效并开始营业。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全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
其它:(补充:企业盈利分配时间在每年的中旬(7月)份前半个月进行清算)。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二 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 (盖章) 年 月 日
合伙人
(盖章)
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与甲方合作以oem方式生产___________这一项目,现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授权委托甲方生产_________,甲方应负责_________”生产、销售的合法性,即___________可使用甲方代为申办的生产许可证号。
二、乙方授权_____________商标予甲方进行生产,详细条款参见附件《商标授权委托书》。
三、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只允许委托甲方生产___________”,甲方对__________只具有生产制造权,无经营销售权。
四、甲方根据乙方每次订单提出的具体规格说明书进行生产,甲方有责任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进行质量控制。
五、技术参数标准、质量管理体系以甲方和乙方商议和质量文件为标准,甲方对质量负责,整机保修三年,其中第一年内保换,第二、三年免费维修,只收取配件成本费。
六、保修期限由乙方提货当日开始计算。
七、甲方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乙方的客户)提供售后服务;甲方仅向乙方提供非人为因素损坏的配件的保换、保修服务。
八、由于自然灾害、雷电、事故等不可抗拒的,以及由于供电线路、犯罪等因素对系统造成的损害或软硬故障,甲方有义务提供咨询服务,但不属甲方的免费保修范围。
九、运输及费用:
交(提)货地点在_____________,由甲方代乙方进行货物运输。
运输方式根据具体的每次订货合同要求进行。
运输费用负担由双方根据具体订货合同制定。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
当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双方将以此协议作为基础,每次订货都由乙方向甲方下订单,由甲方负责人确认后才视为合格的订货合同,不合格的订货合同不受本协议条款约束。
乙方向甲方订货的同时,首先向甲方提交该次合同总额的30%以上预付款。
每次订单的余款在乙方提货验收完成之日,立即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甲方对乙方所订货物的交货期限,从乙方向甲方交付预付款到帐之日起计算,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十一、验货的标准及方法:
乙方对货物的验收方法依据甲方和乙方商议认可的质量文件为依据。
乙方对货物的验收期限为收到货物之日起算三天内完成。
乙方认为货物有不良现象时,可向甲方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期限为验收货物即日起算一周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一周内给予处理答复,超过期限视为保修处理。
十二、违约及解决纠纷的方式:
当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增加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认可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实在协商解决不了则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十四、本协议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二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以共同投入、合作发展、互利共赢为宗旨,就管乐项目合作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及范围
1、甲方提供旗下_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的管乐产品供双方合作经营,共同拓展市场。
2、甲方负责产品的研发、制造,提供适销的产品,保证产品质量和及时供应,乙方负责上述产品的营销和推广工作。
3、双方____区域为__________市,合作店面包括:__________等共__________家合作店面。
二、甲方将按照目前供应全国代理商的统一供货价格与乙方进行合作,并按照乙方要求提供发票。
三、展示样品及库存订购数量
1、甲方无偿提供双方合作店面的管乐样品,包括必备常卖型号在内的木管和铜管全系列产品作为展品,上述样品的产权归甲方所有。
2、乙方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样品品项,每款至少订购一支作为基础库存,产品交货三个月以内,在没有人为损坏、且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前提下,乙方可调换或退货。风险提示: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四、乙方出资为双方合作经营管乐项目的店面制作管乐专柜,甲方负责提供管乐展柜的样板、设计样式风格、参数等方面的支持,并提供管乐支架、产品的海报、g、画册等。
五、双方协商共同参与制定管乐销售方案、广告宣传等策划营销。在此基础上,甲方派遣专业管乐人员为乙方提供专业管乐知识培训和讲解,并协助乙方开展管乐器营销业务。
六、甲方可根据乙方要求派遣专职人员,常驻并负责执行双方营销方案,其薪资由乙方承担,双方共同管理。
七、甲方承担合作产品的售后维修服务,具体执行按照甲方《售后服务条款》办理。
八、根据销售需要和合作进展,甲方为乙方管乐销售人员进行管乐专业维修知识培训。
九、付款方式
1、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基础库存的货款,按照现款现货的原则由甲方提交订单时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发货。
2、除基础库存以外的产品,乙方提交订单后,甲方在未付款的情况下先行发货,并给予乙方一个月的账期,账款到期由乙方将货款全额支付给甲方。
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十、违约责任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均应共同遵守,若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均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条款,该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______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4、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使新技术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和专利新产品迅速占领市场,现实行技术入股联营生产和产值提成的方式紧密合作,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专利技术名称为:,专利号:,专利发明人:万金林。
2、甲方授权许可乙方在独家生产(含)省(直辖市)。其销售权:可在全国进行销售;如果在乙方能完成甲方需求量的情况下,乙方可在独家生产。
3、甲方提供技术项目合作期限为年,合同期间甲方免收乙方技术转让费万元,以技术入股,提成产值的%作技术转让的形式进行联营生产。
4、甲方在乙方支付前期技术成本费万元,到位三日后进行新产品调试生产,并陆续完成乙方生产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5、甲方负责%产品的销售,销售时必须向需货方收取%的定金付给乙方,否则乙方拒绝生产供货。
6、如需扩大生产或建立分公司,可由甲方进行重新授权,甲方协助乙方组建分厂、分公司和集团化组建,其分厂、分公司、集团所得收入甲方提成30%,提成年。
7、在合同期间允许乙方使用发明人的专利权、肖像权和名誉权,其使用的方式必须得到甲方许可。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负责组建生产公司及工商、税务经营手续和必要的启动资金,并提供厂房、生产人员、水电和生产设备以及扩大生产资金。启动资金(含设备和前期出货费)万元。
2、乙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时支付成本费万元,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生产合格产品,并有权要求甲方在合同生效日内完成乙方生产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3、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有权要求甲方对该产品不断创新和改进,对改进的技术应首先给乙方使用,乙方应给甲方适当奖励。
4、乙方对生产产品的数量应如数报送甲方,应实行财务公开,乙方不得做出对甲方利益有损之事。
5、乙方可负责%的产品销售,在销售前也必须向需货方收取%的定金后,方可生产供货。
6、乙方产品的价格定位,应在生产成本价的基础上加45—80%,否则价位过高会影响销售量。
7、乙方应积极在地区扩大再生产,其建立分厂、分公司、集团的所得收入乙方提成70%,提成年。
三、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前期的技术成本费万元到位后日内,如果不能调试或不能生产出合格产品,甲方应日内将乙方的前期技术成本费全额退还。(注:合格产品以‘产品检测报告’为准,由甲方负责将产品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2、若乙方收到定金后不能生产或放弃生产,造成不能及时供货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与需货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私自设立分厂、分公司和集团,否则按免收的全额技术转让费支付甲方。
四、其它条约
1、合同期瞒,甲方不再提成、参股和销售,如继续合作,可另议。
2、合同期瞒,乙方如继续使用专利人肖像和名誉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肖像权和名誉权使用费,费用另议。
3、有效期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备注: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电话:
签订日:年月日签订日:年月日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1、总投资为70万;
A,现金出资人民币49万元,并以本公司注册股东名义参与经营,总共所占股份70%;
B,现金出资人民币21万元,并以本公司注册股东名义参与经营,所占股份为30%;
以上现金出资用于本公司的经营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购买办公设备,开支办公费用,员工工资等等。
2、启动资金万元;
A,现金出资人民币28万元;
B,现金出资人民币12万元;
用于本公司的前期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不得撤回。
3、注册资金为30万元,以30%最低注册资金计算为9万元;
A,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
B,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
到账期限:公司注册完成后,十五日内,注册资金9万元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账户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不得撤回。另外21万元在公司注册之日起1年之内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账户,如不能按时出资者视为自动退股。
三、公司名称和经营地点:
公司名称:__有限公司;
公司地点:______
四、职务和分工;
1、本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与监事(监事由店长担任),任期三年;
2、A为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运营与管理;
3、B为公司副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与市场策划,同时协助总经理的经营管理;
4、公司销售、采购、投资、财务等所有工作股东皆有知情权,如提出相关问题,主要负责人须做出合理解释和适当的处理。在相关较重要事务上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否则,主要负责人需要对由此引起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五、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1、权利
(1)出资人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并转让。
(2)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缴出资。在公司盈利情况下,允许所占比例小的一方优先增加投资比例,但不能超过总投资的50%.
(3)出资人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4)如公司不能设立时,在承担发起人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有权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5)出资人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坏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7)法律、行政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出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发给出资人的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5)出资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向公司或其他出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6)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六、利润分配方式:
1、工资支付:
公司在营业之日起,双方在此,双方只在利润分配上不同,其他权利义务相同,双方工资待遇一致。
2、利润分配:
利润和亏损,按各合伙人的投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公司交纳税后的利润,分配顺序:
1、弥补以前季度的亏损;
2、股东分红,制度如下:
七、经营资金的增加:
在储备资金不足情况时公司还需要增加经营资金,经全部股东协商同意,各股东应按照各自所占股份比例增加出售,如有股东出现不能够增加出资的情况,能够增加出资资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资的投资额适当增加投资比例。
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认本合同并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同时执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权利义务。
八、退股方式:
1、股东退股时,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并应该向另一股东提出书面申请,股东应就其退股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在没有清偿公司债务完毕的时候不能撤股。
每个合作股东的现金总出资额(此协议)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结算依据,合作公司应先行将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红比例结算,加上10%的资本公积金,然后再将该股东的现金总出资额退回。30%是公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不得分配。
2、如公司没有盈利,刚根据公司现有总资产按照实际总出资额股份比例的90%退回该撤资股东。
3、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
九、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作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作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各合伙人确定的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刚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作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合作双方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作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该协议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应。
十一、其他未尽事项参考公司相关制度并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签定于__年__月__日,一式二份,合作双方生字后生效,合作双方各执一份。
股东:
证件号码:
电话:
联系地址:
股东:
证件号码:
电话: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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