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资协议书第1篇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基础上同时签订本协议书。甲、乙双方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包括试用期)和离职后关于保守甲方薪资秘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乙方在职期间和离职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密工资协议书8篇,供大家参考。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基础上同时签订本协议书。甲、乙双方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包括试用期)和离职后关于保守甲方薪资秘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在职期间和离职后,应当严格保守甲方薪资秘密。乙方个人薪资一律保密,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对外泄露其个人薪资,也不得私自探询他人薪资或评论他人薪资。
第二条乙方如作为主办计算薪资、核算薪资、发放薪资及相关有知薪权的人员,非经核准不得私自对外泄露任何人薪资。
第三条如乙方违反上述薪资保密协议规定,乙方同意依照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乙方私自吐露本人薪资或探询他人薪资或评论他人薪资的,应依甲方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如因上述行为而造成不良影响,甲方将给予乙方加倍处罚。
(二)乙方如作为主办计算薪资、核算薪资、发放薪资及相关有知薪权的人员,私自对外泄露任何人薪资,应依甲方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另调他职。
(三)乙方违反上述薪资保密协议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害后果情节严重的,即视为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第五条本协议书为劳动合同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东莞市顺美饰品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身份证号码: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由于乙方在公司关键部门工作,因工作需要,接触到甲方的商业和管理上秘密,为明确乙方在任职期间和离职后一段合理期限内有关的保密事项,双方就下列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商业秘密的内容
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其中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进度、技术方案、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等。
第二条职务成果
双方确认,乙方在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非专利技术成果等,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使用或转让上述知识产权。乙方应当积极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资料、研究材料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乙方对上述知识产权享有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设计人的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并且,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物质奖励和报酬。
甲方给乙方的相应的物质奖励和报酬有如下规定:
1)
2)
第三条保密规章和制度
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遇到甲方保密规章、制度中未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方面时,乙方应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
第四条保密责任
除履行职务需要之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传播、公布、发表、传授、转让、交换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无权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商业秘密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由甲方公开时止。
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自离职之日起)仍应当保守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同在甲方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自离职之日起三年内不得从事相同职业的工作。
第六条从事第二职业的限制
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不从事第二职业。特别是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内任职,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人、董事、监事、股东、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不得间接为上述企业提供服务。
第七条秘密信息的载体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有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返还属于甲方的全部财物和载有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不得将这些载体及其复制件擅自保留或交给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
第八条任职期间
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是指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到甲方终止向乙方发放工资或乙方不再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止的期间。
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是指任何乙方明确表示解除聘用关系并将此种意愿付诸事实的行为,包括辞职、辞退等正常离职和非正常离职。
第九条侵权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任职期间接受甲方的罚款、降薪或辞退等处罚;如已离职,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赔偿甲方损失的责任。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
②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③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任何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在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一条其它事项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甲方所有员工薪酬数据属于甲方商业秘密,甲方员工负有保密义务。根据甲方有关规定,乙方受聘于甲方任职服务期间工资实行密薪制,甲乙双方参与工资管理的人员均应承担保密义务,负有保密责任,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1、乙方在甲方任职,按照《____________公司薪酬制度》及《____________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办法》等规定,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职责、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按薪酬分配办法给予乙方相应的工作报酬,并为乙方保密。
2、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将本人的薪酬告知中心内外的其他人,更不能有意或无意打听其他员工的薪酬情况。
3、乙方的薪酬信息为其个人的保密信息,甲方不得将所掌握的乙方薪酬信息给除相关主管负责人及人事管理人员外的其他任何员工。
4、乙方如对薪酬分配或实际发放有疑问,可向甲方人事科质问,人事科负责人应与乙方进行沟通,及时给予答复,因甲方核定发放有过错的应及时调整。
5、甲方薪酬管理人员和乙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而发生薪酬泄密行为,扣罚当月工资的30%,且当事人在年度考核中不能评为优秀等级。因泄密造成后果的,可加重处罚,直至与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
6、乙方应该控制自己的`薪酬信息不得在家属及亲朋中传递,如果泄密造成后果的,给予违约金1000元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7、本协议自双方签订后有效,有效期延伸至乙方服务期终止,各方必须严格履行。
本协议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单位):云南__有限公司
地址: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相关保密规定,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保密内容: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经营信息: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报告、市场拓展渠道、广告策略等;
2、客户信息:包括客户资料、客户财产信息、业务金额及担保财产等。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合同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其他约定: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和环境,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支持。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开展业务工作,并将经营、设计与工作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3、乙方不得刺探非本职工所需要的商业秘密。
4、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本协议第一条所包括的保密内容。
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6、甲方安排乙方任职涉密岗位,如财务人员、企划专员、法务专员、经理或助理、营运部经理或助理等,未经直接上级批准,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职位的相关涉密资料信息。
第三条 竞业限制
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期为个月。在竞业限制期内乙方不得到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同类业务。
第四条 保密期限
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种。
1、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2、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入职(包括试用期)之日起 年。自离职之日起同样适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2、如因为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了甲方的损失,乙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甲方有证据证明的全部损失责任。
3、若违约,除以上两条外,乙方无条接受甲方依据公司相关制度的处罚,直至除名。
第六条 声明
1、乙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仔细审阅过本协议内容,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并接受协议条款权力与义务,知悉和认可公司的《保密管理制度》。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另订补充协议解决。
3、本协议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为之,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 争议处理
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字代表:
(公章)
日期:
乙方:签字/手印:
日期:
甲方(用人单位):
_ _ 灯 光 音 响 有 限 公 司
乙方(被聘用人员):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工资薪酬体系设置属于甲方公司的管理信息内容之一,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属于甲方公司的商业秘密。
二、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此保密协议,乙方不得刺探同事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不得泄露自己的薪酬及福利待遇、保证不擅自发表、不泄漏公司有关薪酬制度的秘密,不使他人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甲方不能以任何借口、形式泄露乙方的薪酬待遇而造成乙方在工作中受到同事攻击。如乙方非本人原因知悉他人情况者,应及时向甲方主管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不得传播、散布、比对。
三、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依照诚实信用原则,乙方仍然不得向甲方公司就职人员及其有关亲朋好友披露自己曾在公司就职的工作待遇情况。
四、违约责任约定:
1、如果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所约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可以参照甲方薪酬保密制度规定或乙方在职时间的月工资的双倍来确定),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因追究该违约责任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等。
2、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有关法律规定,甲方按乙方自动离职处理,或者视情况给予扣除绩效、降薪、降职甚至作出开除的处分决定。并且甲方不对乙方负担任何形式的赔偿。
五、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甲方:(公章)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企业):___五金制品(惠州)有限公司
乙方(员工):男/女,身份证编号:
前言:同工同酬是一个理想的薪资状态,但事实上在企业中技术职能、管理职能、劳动强度及个人能力等不可能完全相同,不可能出现“与别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这样收入也就有所差别。如果收入公开,职员中很多人习惯以已之长比彼之短,而产生内部隔阂,造成职员间的相互攀比及心理上的不平衡,最终影响了整体职员的工作积极性。鉴于此,公司实行职员间工资保密制度。
根据《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协商就甲方公司薪酬体系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的工资薪酬体系设置属于甲方公司的管理信息内容之一,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属于甲方公司的商业秘密。
二、双方同意,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不得有意无意打听他人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得炫耀或泄露自己的工资待遇,不得评论他人薪资等情况;非本人原因知悉他人情况者,应及时向甲方举报;同等甲方也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泄露乙方工资。
三、乙方承诺,双方自解除劳动合同后半年内,应遵循诚实守信原则,乙方仍然不得向甲方公司就职人员及其有关同事、好友坦露自己曾在公司就职的工作待遇情况,违者永不录用。
四、双方同意,薪资知情人员(总经理、人力资源人员、财务人员)等,非经核准外,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资,如有泄漏薪资,造成传播、比对等后果者,予以开除处理。
五、乙方工资组成部分中“职务津贴”由甲方总经理单独发放,乙方必须严格保密并遵守甲方“职务冿贴”的发放形式,不得宣扬透露,也不得打听他人有无“津贴”及“津贴”多少。
六、双方同意如下违约责任条款,同意责任条款泊法律效力。
1)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一、二、四)条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__元,甲方可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并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或承担其它赔偿责任。
2)违反本协议第五条款,甲方按取消津贴处理。
七、本协议中的任一条款如果无效,不影响其他任何条款的效力。
八、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其内容,经充分协商,并完全了解各条款法律含义。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加手印):
公司代表人:
日期:20__年月日 日期:20__年月日
编号:
甲方:公司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保密义务
甲方派遣乙方到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工作,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按确定的工作职责,向乙方开放其职责范围内的技术及商业信息。
乙方同意为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利益尽最大的努力,不从事任何危害电信安全的行为,不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行为。
二、保密的范围
乙方因工作信任关系获得或交换所得的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未向社会公开或只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任何信息、经验、技术和资料,包括建设和经营计划、重要会议内容、重要公文内容、招投标方案、技术方案、财务数据、营销策略、用户信息、公司技术、工程、经营、文书、人事档案等一切有关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商业、技术及经营管理秘密的信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涉及通信保密和网络安全的内容。
三、保密信息的使用
(一)乙方在服务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期间:
1、保证不擅自发表、不泄漏有关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及其客户的任何秘密,不使他人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并尽最大努力确保资料不遗失、不缺损;
2、在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指示和业务范围内,可以允许进行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交流,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漏;不得为私人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工作中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或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不得以第三方的身份直接或间接参与同公司竞争的行为。
(二) 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结束在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的工作时,都应及时将所有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包括个人笔记和复印的资料、电子文档等)归还给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
四、时效及时效期间内应遵守的准则
鉴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拥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在竞争中有重要价值,存在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解除之后,因此乙方同意:上述义务在乙方受聘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工作期间有效,对重要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长期有效。
五、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都有权:
(一) 责令乙方停止违约或侵权行为;
(二) 视情节处以年总收入以下的罚款,扣发奖金或其他纪律处分、行政处分直至开除;
(三) 要求乙方赔偿其违约或侵权行为而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其可能的寻求法律救助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其中包括律师费用、诉讼费用;
(四) 触犯法律的,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七、如乙方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原签订《保密协议书》,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原协议同时废止。原有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规章制度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无冲突的,仍继续有效。
八、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甲方:(公章)签订日期:
年月日
甲方:____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住所: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现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商业秘密
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文件管理办法》中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公司的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一切技术信息,包括但是不限于有关开发和产品销售的技术方案、软件开发设计文档、软件源代码、软件加密算法、软件加密器材、数据库、实验结果、技术数据、以及其它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
3、专有技术指甲方拥有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知识、信息、技术资料、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经验、方法或其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未作为工业产权来保护的其他技术。
4、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
5、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6、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原则上归甲方所有。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由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
7、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计算机、加密狗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在甲方需要的时候转让
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
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第二条:保密义务人
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而知悉甲方商业秘密,并且在甲方领取报酬或工资的人员。
甲方向保密义务人支付的报酬或工资中已包含保密费,此处不再重复支付。
保密义务人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履行职务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第三条: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
1,保密义务人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保密义务人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2,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公司或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3,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服务关系结束后,公司保密义务人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源代码、工作相关工具、客户名单等交还公司。
5,鉴于保密义务人在职期间,获得或制作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对公司在竞争中的巨大价值,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之后,保密义务人均承认公司因投资、支付劳动报酬而对这些商业秘密的所有权,因此保密义务人同意甲方按下列方式执行:
(1)保密义务人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自离开公司之日起2年内不得自营或为公司的竞争者提供服务,不得从事与其在公司生产、研究、开发、经营、销售有关的相关工作(包括受雇他人或自行从事),并对其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甲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2)乙方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在此期间,甲方有权调动乙方的劳动岗位。乙方如违反本项规定的,应承担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保密义务的终止
1、公司授权同意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
2、有关的信息、技术等已进入公共领域。
3、乙方是否在职、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均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保密义务人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有违约行为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元)。
2,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损失赔偿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违约及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②如果甲方的损失按照方法①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或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或侵权行为直接相关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③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④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4,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将提交仲裁。
第七条: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八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第九条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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