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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制度7篇【精选推荐】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4-01-18 17:48:02 推荐访问: 问责制 问责制度(精选7篇) 问责制度7篇

问责制度第1篇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精神,压实各部门人员工作职责,全力以赴打好校园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学校安全稳定。按照学校党委指示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问责制度7篇,供大家参考。

问责制度7篇

问责制度 第1篇

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精神,压实各部门人员工作职责,全力以赴打好校园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学校安全稳定。按照学校党委指示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学校纪委将认真履职,加强检查监督,严肃追责问责。

一、依纪依规加强监督检查。

各部门应根据学校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任务分工,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坚决杜绝因为工作不到位或不作为而造成的疫情防控责任事故。纪检监察处将配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处理。

二、严肃相关纪律。

严格执行自身涉疫情况报告制度。全体教职员工发现自身出现红码、黄码、密切接触等情况,要如实上报,不得漏报、迟报,严禁瞒报。

严格规范外出请假制度。疫情防控特护期内全体教职员工非特殊情况不得离衡离湘。确有需要离衡离湘人员要严格按程序报备,经逐级审批同意后才可出行并自觉于出行期间做好全程防护。

各部门应按照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组建工作专班、抓好日常监测。

三、强化追责问责。

对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人员,学校纪检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通报并做出相应纪律处分。

因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而造成的经济支出由本人自行承担。

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得力、马虎应对、工作失误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学校将在评先评优、职称评聘中实行一票否决。

问责制度 第2篇

为贯彻落实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加强核酸检测工作,做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排查消除风险隐患。根据《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加强常态化防控,对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特建立本制度:

一、需要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验工作的人员划分:20xx年秋季开学返岗工作的教职工作为应检人员;
保障20xx年秋季开学工作的"后勤人员,物业人员,食堂人员以及安保人员作为应检人员;
对属于确诊病例和已发现的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接受集中或居家隔离人员、境外入闽人员、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闽来闽人员、发热门诊患者、住院及陪护人员的作为应检人员。以上人员做到应检尽检。

二、学院医疗保障组负责联系定点核酸检测医院,到校设立检查点,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呈阴性者,作为返岗工作的前置条件。发现核酸检测呈阳性的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医疗保障组呈报防疫部门,并协助展开医学排查。

三、对应检尽检人员核酸检验的费用,按相关规定从个人医保中支付,对医保未覆盖的人员从学院防疫专项,经费中列支。

四、为加大常态化防控条件下的筛查力度,对开学到校后有发热迹象的人员,要求进行病毒核酸检测。同时鼓励师生参加检测。

五、为加强重点岗位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对食堂工作人员,保安工作人员,在开学复课前应完成两次以上的病毒核酸检测。

问责制度 第3篇

为全面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各方责任,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遭遇战、阻击战,绍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绍兴市疫情防控工作中相关追责问责的通知》,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规**、失职失责行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具体内容有“十条”:

一、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指挥部下达的命令、指令、任务交办单、督办单,在执行部署要求时搞变通、打折扣,甚至弄虚作假的;

二、“四方责任”落实不到位,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防控措施不力,“守小门”不严的;

三、对密接、次密接人员知情不报告,排查不精准,管控不到位,转运不得力,隔离不规范的;

四、核酸检测力量统筹不合理,动员组织不及时,现场管理混乱的;

五、防控物资供应不充分,民生保障不力,市场秩序维护不到位的;

六、对新冠肺炎患者组织医疗救治不及时的;

七、制造、散布、传播有关疫情防控谣言和虚假信息的;

八、处置社会矛盾、风险隐患不力的;

九、对督导指导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相关问题反复出现的;

十、不服从组织安排,耍特权、搞特殊的。

对存在上述情形及其他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按照权责一致、失责必问要求,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从快,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问责制度 第4篇

一、幼儿园食堂与幼儿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部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监督,幼儿园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二、食堂应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

三、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间,用餐场所。

四、餐具使用前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洗涤剂、消毒剂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五、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以保证其质量。

六、食品存放应当分类、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持期限的食品。

七、食堂用的"原料、炊具以及其他用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八、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九、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食用。

十、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问责制度 第5篇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是确保学校师生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特制订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校长是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食堂管理员是直接责任人。学校要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食堂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

学校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学校内设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分管校长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校长、分管校长对食品安全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加强对学校食堂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管理,并作好相关记录,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及时排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加大对食堂检查力度。

3、检查食堂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的制订和落实情况。

三、对责任人的追究

1、学校校长、分管校长对以上工作检查不力造成一定事故的,责令分别写书面检查,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对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致人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的,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根据不同情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对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致人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根据台帐记录查找货源,查找供货人,根据不同情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对责任学校的追究

1、限期整改或由区卫监所按法定程序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2、责令销毁不合格食品原材料和成品。

3、根据情节轻重由相关部门处理。

4、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对受害人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问责制度 第6篇

1、园长安全工作职责

主持制定幼儿园安全工作计划和重大制度措施。布置落实上级提出的安全工作任务和要求。掌握幼儿园安全工作总体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督促完善相应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落实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和人员,解决工作经费和必需的工作条件。与幼儿园职能部门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其工作职责和要求。保证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幼儿园发生事故时,要立即到达现场,认真组织抢救和善后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2、幼儿园领导班子安全工作职责

建立与本园安全管理工作相适应的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职责和经费。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幼儿园安全事故预防和事故抢险预案。制定本园安全工作年度计划,落实年度工作。负责与本园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责任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有关人员,并考核其执行情况。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本校无力解决的问题如实上报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定期排查校园危房,保证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

3、幼儿园主管安全副园长工作职责

根据上级部门和幼儿园对安全工作的要求,考虑贯彻实施方案,指导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掌握职责范围幼儿园安全工作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有针对性的制定措施,加强检查、监控及整改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及时研究安全工作中的问题,总结推广基层工作经验,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幼儿园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到现场组织抢救工作。

4、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根据幼儿园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把安全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同时研究、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健全具体的管理制度,把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头,使每一位同志都明确自己的职责。而且知道应该怎样做。组织对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有效的检查监督。随时掌握职责范围的安全工作动态,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依照幼儿园有关规定,实施对职工的奖惩工作。

5、具体岗位职责

A、幼儿园教师安全工作职责

(一)认真执行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自己的安全工作职责。把幼儿的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二)注意掌握幼儿动态,及时发现各种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方式或者报告。

(三)积极学习,努力提高安全意识,掌握相应知识和技能,主动把有关安全工作内容日常工作中。

B、押车教师安全工作职责

(一)押车教师必须提前10分钟上车,负责安排幼儿入座上车维持秩序,作好安全乘车的"准备工作。上车时,押车教师清点幼儿人数,让幼儿站队上车,没有教师带领的幼儿不能上车。接幼儿来园时押车教师要下车接幼儿上车,安排好幼儿的座位。车到园后,幼儿下车,押车教师与本班教师交接,清点本趟车上各班幼儿人数。

(二)押车教师要加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始终和司机保持密切合作,协调一致,对家长、幼儿态度和蔼、细心周到,服务热情。

(三)押车教师在开车前后及时开关车窗,以保障车内空气流通,并根据气候变化为幼儿上下车做到及时增减衣服。

押车教师要时刻提醒幼儿,幼儿不要将头手等身体的部分伸出窗外,窗户不要打开的过大。

(四)押车教师保证各班联系单及幼儿园通知单,准时发给家长;
并将幼儿服药准确地带回交到各班教师手中,保障幼儿及时服药。

(五)押车教师要掌握幼儿尤其新入园幼儿的乘车起始、终点,对家长提出的线路更换和正确建议高度重视并及时反映,以便更好地解决而服务于家长。

(六)押车教师除按家长通知外,还要结合接待室沟通后方能处理幼儿的往返乘车并不准有幼儿漏上或错上车的事故出现。

(七)押车教师应守在车门处,守护好乘车的幼儿,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及其他事故;
防止其衣帽、书包和其他东西丢失,圆满将幼儿送交给家长。

(八)送幼儿时车要靠边停,押车教师要先看一下前后是否有车辆,确认无车辆时,教师要先下车后再让幼儿下车,同时教育幼儿下车后不要奔跑,等车走后再走。

(九)行车途中,不得与司机交谈。

C、校车司机安全工作职责

(一)爱护车辆,加强检查、保养,保证车辆的完好状态,随时准备执行任务。

(二)校车司机负责全园乘车幼儿的早晚接送,全心全意为幼儿和家长服务,熟悉行车路线,幼儿接送站名和时间,准时、平稳行车,确保幼儿身心安全。如车辆途中遇到突发问题要及时同有关部门及园领导联系,采取必要措施,妥善处理。

(三)遵守交通规则,杜绝交通事故和违章驾驶情况的发生,安全正点接送幼儿。文明行车,非紧急情况不踩急刹车,幼儿坐稳后才开车,不吸烟,行车前不喝酒。

(四)每次出车前检查好车况,开车前确定车门已关好,并不得让幼儿擅自开启车门。

(五)在幼儿乘车时,要中速行驶,注意避让,协助跟车教师做好安全工作。

(六)幼儿下车时,切勿将车停在危险处。

(七)热心为家长和幼儿服务,与接送车教师密切配合,对幼儿耐心照顾,若有家长漏接,司机应将幼儿带回幼儿园等待,有情况及时向园长报告。

(八)出车前提前15分钟做好准备,并负责安排幼儿座位,协助接送车教师记录考勤,分工合作,做到准确无误,准时发车。

D、门卫人员安全工作职责

(一)负责幼儿园的门卫安全工作,严防幼儿走失。

(二)负责外来文件、报刊、杂志、信件等的登记送发,不得有任何遗失;
接听电话,并及时传达有关人员。

(三)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询问、解释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和园领导联系,严禁推销商品人员入内。

(四)坚守岗位,幼儿入离园时在门前巡视,防止事故,严格掌握幼儿离园开门时间,没人顶班不能离岗。熟悉火警、匪警、急救电话号码,会使用灭火栓。

(五)离开岗位时门要上锁,未经批准各种车辆均不得入园,严格检查出入车辆所载物品,防止幼儿园的物品丢失。

(六)搞好传达室内外卫生和门卫责任区卫生,及时清理积雪、雨水、杂草等。

(七)外人车、物不能寄存园内。

(八)负责播放幼儿活动音乐、教师签到。

(九)有权查询本园职工、外来人员携带可疑物品,职工带公物出门,应有相应的凭证。带大件物品出园者要查问清楚并做好记录。

(十)及时静园,禁止园外人员在园内逗留和玩耍。

问责制度 第7篇

一、责任倒查范围

(一)车辆在辖区内发生1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下同)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不足3人,但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较大的`。

(二)发生较大火灾、交通等死亡事故,或一次重伤2人以上事故的;

(三)半年内发生2起一次死亡2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或发生3起一次死亡1人道路交通事故的;

(四)上级机关或领导指示以及有必要进行责任倒查的其他事故。

二、责任倒查内容

(一)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签订责任书的情况。

(二)是否按规定设置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办公经费是否保证工作需要;
必要的安全监管措施和火灾、交通等事故防范措施,以及安全设施设备是否按规定要求配备,并保持完好状态。

(三)每季度是否按规定至少召开1次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

(四)每年是否按规定开展了4次以上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列为本年度重点监督的重、特大事故隐患是否能按规定要求进行整改。

(六)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驾驶人员是否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七)安全生产工作是否依法实施了有效监督管理。

(八)是否按规定时限报告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九)是否按规定编制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十)发生重、特大事故后,是否快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十一)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文件、台帐、制度以及会议记录是否存档,主管或主要领导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是否记录、落实。

(十二)与发生事故有关的其他情况。

三、责任倒查的程序

(一)安全生产委员会认为符合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条件的,提请公司同意后,下发责任倒查通知。

(二)根据事故情况,由安全生产委员会提请公司同意,报请并协同各级安监部门进行责任倒查。

(三)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在30日内向公司提交倒查报告。

(四)如公司对责任倒查报告无异议,上报各级安监部门处理。

(五)待收到主管部门处理决定20日内,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责任倒查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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