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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规章制度23篇(完整文档)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第1篇一、卫生岗位职责“中心”总经理为卫生第一责任人。另设有专职卫生管理机构,全权负责卫生管理工作。爱卫小组职责:1、宣传、组织贯彻国家卫生法规、法令。2、普及卫生,防病治病知识和管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23篇,供大家参考。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23篇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第1篇

一、卫生岗位职责

“中心”总经理为卫生第一责任人。另设有专职卫生管理机构,全权负责卫生管理工作。

爱卫小组职责:

1、宣传、组织贯彻国家卫生法规、法令。

2、普及卫生,防病治病知识和管理知识,提高员工素质和卫生意识。

3、建立健全卫生专兼职管理机构,制订制度,规章、规范并组织贯彻。

4、组织员工落实上级布署,参加社会活动。

5、负责卫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考核、评比。

“中心”各部门卫生责任区划分:

1、各部门的经营场所内及外周围的卫生由各部门的经理负责。

2、各厨房内卫生由厨师长负责。

3、整个中心的公共地段、厕所、通道、草坪由清洁小组负责。

各级卫生部门负责人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卫生法规、法令,组织员工认真执行“中心”卫生规章、制度。

2、具体布置、安排所属管理责任区划的日常卫生工作。

3、纠正卫生违章、违规、处理责任事故。

二、卫生管理:

“中心”卫生管理制度,各工种、部门卫生规范及操作程序由卫生负责人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成都市公共场所卫生规范》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

各区划负责人根据“中心”卫生规范要求,做好日常卫生监督,及时纠正。

各主管负责人每月应就卫生制度,规范的贯彻执行,卫生设备,洁具的使用、维护、保养、补充、更换,员工违规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书面报总经办。

“中心”实行定期检查,评比制度;各部门由主管负责人主持,每周检查一次,根据各责任区情况,总经办随时抽查,每次检查做好记录,纳入对经理的考核。

“中心”配备的卫生设备、设施、用具等由专人负责使用,保养,如需维修要及时处理或报告总经办。

根据需要,分期对员工进行卫生知识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

按照卫生防疫站规定,由总经办的爱卫小组负责“卫生许可证”的年检、换照。

员工健康检查,员工的劳动保护用品,装备配备,爱卫小组配合人事部门,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实施。

实行卫生举报制度,领导小组在“中心”设有意见箱,鼓励消费者提出建议和意见,举报违规现象。

三、各部门卫生规范

茶、住、综合部门:

1、各厅、廊、房间内外环境整洁,上客前,营业结束后均应进行卫生清扫,清扫用湿式,达到地面无杂物,痕迹,墙面整洁无尘,玻璃洁净,透明、美观、桌、椅、床、柜无垢、无尘、天棚、灯具洁净无尘。室内外无蚊、虫、蝇、鼠、蛛网。

2、人工送风,空调装置运行正常。按季节、调节室温,上客前一小时达到标准空气洁净度及温、湿度。

3、椅垫,地毯在每日例行清扫后,由负责人视污染情况安排临时清洁、消毒。

4、公共茶具,饮具做到一客一消毒,达到表面光洁,无油迹、污渍、异味。

5、公共卫生间设专职司厕,由司厕做好卫生清扫,便池、便坑保持清洁无垢无味。每日营业完后冲洗完毕即喷施消毒液。

6、凡是有唱歌的地方严格控制声音强度及光线照明度,不得违反规定。

7、每年按规定申报区防疫站监侧。

餐厅大堂、包间、厨房:

1、每天营业前认真检查卫生,营业后彻底进行清扫,做到地面、墙面、门窗不留油渍、垃圾,环境整洁、美观。

2、定期灭蚊、蝇、蟑螂。

3、上客前仔细清洁餐桌,领班进行检查。铺用的台布应经常洗涤,不得重复使用。餐椅不留污渍,油迹。

4、上客前摆放已经消毒的餐、茶、酒具等,长时间摆置不用的器具要回收洗、消。

5、进餐完毕要及时翻台,清扫餐桌、餐椅、地面、更换台布

6、香巾用后及时洗净,消毒存放备用。上客时使用的香巾应清洁,做到温、湿度适宜。香水不宜过重。

7、厨具洗、消由专人负责,按一除渣、二洗、三清、四消毒的规范进行分类洗、消,分类存放、备用。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第2篇

校园卫生是校园礼貌、文化建设的重要标志,校园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校园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校园校园卫生管理实行“三定”管理办法,定职责区、定任务、定职责人。分片包干,层层落实。

一、领导小组负责制

二、建立卫生工作制度

(一)、卫生清扫制度.

要求各班级建立每日清扫,周末大扫除,节假日及重大活动前进行卫生突击的制度,持续生活、学习、环境清洁卫生.

(二)、卫生岗位职责制度.

1、将学生负责的环境、教室、垃圾箱、楼梯、走廊、寝室等,按照各班状况分片包干、职责到班、定点到个人,班主任为第一职责人;

校园保洁小组完成各班分管以外的校园其它区域的卫生任务及校园基建、改建、维修而引起的卫生整治任务,并指导和协调学生的卫生工作。

(1)负责办公区的走廊、楼梯、卫生间;体育馆;体育场内场、外场;图书馆、科学馆、国际交流部等区域的环境卫生和校领导赋予的其它卫生整治任务。(2)负责宿舍楼梯间、水房、垃圾的清理;负责完绿化区域内的卫生保洁工作。

3、楼上、楼下食堂和校内的小卖部等区域的环境卫生保洁任务归属于后勤服务中心。

(三)、定时清扫制度.

教室每日放学后清扫主要区域(教学楼,主要走廊)的卫生,早餐后、第三节课后和课外活动时间值日生要清扫,每周星期一第八节为全校卫生大扫除时间(清扫教室、环境公共区)。

三、卫生工作职责:

(一)、卫生工作总的要求是:垃圾箱要定位、布点要合理,垃圾要集中;卫生要日日清扫,垃圾要天天拉走。做到:地面无积水,室内无灰尘、无异味,墙角无蛛网,院落内无废弃物,便厕、水池内无污垢、持续干净。

(二)、校园各职能部门及各处室都要按照各自分管的区域,认真组织实施日

常的卫生整治工作。

(三)、各食堂对自己每一天所产生的垃圾,应根据垃圾的种类分别存放,同时要控干水分,防止垃圾内的污水随垃圾清运车到处流泻地面,造成新的污染。

(四)、绿化人员对自己工作中所产生的草碴、树枝、枯枝、枯草,要定点堆放,定期清运。对草坪内的杂草、绿化带内的枯树、垃圾、废弃物要经常拾检,及时清除。

(五)、保洁人员要按照合同要求,定期对所辖卫生区域进行清整,以确保卫生能够全面达标。

(六)、教育处的卫生分管老师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做到:腿勤走到,脑勤想到,眼勤看到,嘴勤讲到,手勤做到。并且作好详细的记录;

(七)、教育处的同志要经常深入卫生工作现场,认真听取有关各方应对卫生工作的推荐,及时分析、检查和了解全校的卫生工作状况,用心支持和指导卫管老师开展工作,严肃认真地进行卫生工作总结、讲评和奖惩。

(八)、全校师生员工都要关心、关注卫生工作;个性是老师,要身先垂范,都要用心地为搞好卫生工作献计献策、出力流汗;要树立以讲卫生为荣,以不讲卫生为耻的观念。透过大家的共同参与,把我校建成礼貌、洁净的花园式校园。四、校园卫生工作要求:

(一)、环境卫生:

1、每一天早饭后各班进行卫生清扫工作,班主任应到职责区督促学生的卫生工作,发现问题立即督促完善。

2、各班负责的职责区内要做到:无纸屑、落叶、杂物、杂草。清理的垃圾倒在垃圾箱内并及时运走。

3、全校师生要养成不乱扔乱倒的好习惯(尤其是饭后),同时要做到见纸弯腰,随时捡起地上的果皮纸屑。教师要以身作则,用心引导和教育学生和子女。

(二)、教学楼卫生:六光(四面墙和天花板,地面)三亮(门玻璃,窗玻璃,灯具清洁明亮)

1、教学楼卫生由班主任负责,值日生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对教室及负责的公共区进行卫生清扫。

2、学生做到门窗轻开轻关,持续门窗干净明亮。

3、学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纸、果皮。更不允许学生在教室打闹,乱扔东西。

4、要持续地面清洁卫生,桌椅摆放整齐,书籍摆放有序,无杂物。

5、课后清擦黑板及讲桌,持续黑板及讲桌干净,槽内无粉尘,粉笔、教具摆放整齐。

6、定时开关门窗,持续教室内通风。

7、持续教室电视机,计算机、投影仪、灯管的清洁

8、要求摆放好清洁工具,及时清理垃圾桶。水房干净、无异味。

9、持续室内及走廊、楼梯、桌面、墙壁的清洁,禁止乱涂、乱写、乱画。

10、爱护教室财产,窗帘、投影仪、网线槽干净,无损坏。

(三)、宿舍卫生:

1、室内空气清新,没有异味。

2、床上用品要整洁干净,被子叠放整齐,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并且干净无尘土。室内的装饰不得对墙体和公共设施造成破坏。

4、地面干净、无痰迹、无积水、无纸屑污物等。

5、门和玻璃干净,窗台上无杂物,室内无蜘蛛网,下水管道上无尘土杂物。

6、不乱拉电线,不在宿舍内使用电器。

7、室内整体布置健康、高雅、和谐、美观。

(四)、厕所:

1、不准随地大小便。地面无积水,持续干净、干燥。

2、不准将其它物品扔进便池(女生将杂物放在垃圾桶内),以免堵塞水管。

3、不准在洗漱间及厕所的墙上、门上、隔板上、乱写乱画,乱张贴。

4、不准在洗漱间,卫生间内焚烧废弃物。

5、不要随地泼水,水龙头要及时拧紧,要节约用水。

(五)、教师办公室:

1、明确职责划分,各教研组负责组内及对应的走廊、楼梯、洗刷间卫生清理工作。

2、值日教师每一天提前20分钟到办公楼进行卫生清理工作。

3、持续办公楼内及教研组、洗刷间、整洁干净,无杂物。办公室所有物品摆放有序。

4、不向洗漱间内倒杂物。

四、考核制度

1、处室、科学馆、图书馆、艺术馆、年级组、教研组办公室卫生由校园办公室和工会负责;

2、教室、环境卫生、寝室卫生由教育处负责;

3、食堂、小卖部等后勤服务中心的卫生由总务处负责。

附具体考核细则:

教室、公共区卫生检查评分标准

一、日常检查资料及评分标准:

1、教室和走廊地面、墙壁应长期持续干净,做到无垃圾、无污垢。无球印、无鞋印。一处有垃圾或污垢的扣分,2处以上扣1分,个性脏乱的酌情扣分后全校通报批评。

2、不带油性食品、有色饮料进教室,不在教室内吃盒饭和方便面,违反者每人次扣1分。

3、卫生工具应及时送工具房,教室有卫生工具的扣1分,卫生工具房不整洁的扣1分。发现烟蒂一颗扣5分。

4、垃圾桶应及时清理并套好塑料袋,桶内垃圾不能超过桶垣。垃圾务必袋装后送到垃圾站或垃圾车内。晚自习前查垃圾未倒扣1分,垃圾桶未套袋的扣1分。

5、晚上打扫卫生时,讲台及黑板下的粉尘要清除,未清除的扣1分。

6、课桌椅摆放整齐,饮水机每一天要持续干净,做到无灰尘,无脏水四溢的现象。有灰尘、污水的扣1分。

7、未及时关电灯、电风扇、锁门的班级每次扣1分。

二、大扫除检查资料及评分标准:

1、教室、走廊地面无垃圾,无污垢,干净光亮。地面有垃圾、污垢的扣1分,未拖或拖得不干净的扣2分。

2、门、窗、电视机、饮水机、电风扇、标语牌、讲台、黑板等无灰尘、无污垢,

讲台和电视机柜内物品整齐。以上有一处不合要求扣1分,2处以上扣2分。

3、墙壁无污垢,无乱写乱画乱贴,天花板上无蛛网。以上一处有问题扣1分,2处扣2分,依次类推。

4、垃圾清理干净,垃圾未按要求处理的扣1分。

5、卫生工具房干净、整洁,无杂物,拖把清洗干净并拧干水,工具摆放整齐。卫生工具未贴合上述要求的扣1分。(无卫生工具房的班级应将工具整齐摆放在教室后的角落。)

6、教室外的走廊无垃圾、无污垢,不贴合要求的扣1分。

三、公共区卫生:

1、爱护校园环境,讲究公共卫生。凡是在校园内乱丢、乱吐、乱画的,一人次扣1-3分,并罚扫公共区。

2、所负责的绿化带每一天早晨要派人捡扫白色垃圾,每周大扫除时,要彻底清除垃圾、杂草、枯枝树叶等杂物,个性是绿篱树兜下的垃圾要清除干净,不彻底的酌情扣2-3分。

3、严禁从窗口往外倒水、扔垃圾,发现一例扣3分。并罚扫卫生。

四、要求:

1、坚持每周一次大扫,每一天一次小扫,长期持续教室、公区的干净整洁。

2、卫生打扫务必按时,平时打扫在下午最后一节课后,6:30以前;大扫除为每周星期一第八节课,未按时的扣1分。

3、紧邻各班教室的走廊保洁由各班负责。

4、卫生工具房要按时落锁(星期一除外),未锁门而又脏乱的扣2分。

5、周一——周五未搞卫生的,扣5分。

6、周末或节假日放假,离校前务必彻底搞好卫生,清除所有垃圾。留校生要有专人负责周末卫生,每位留校生要注意卫生保洁,不得在教室吃盒饭和方便面。返校后当天晚上6:30前务必搞好教室卫生,彻底清理垃圾,自习课期间不得搞卫生、倒垃圾。离校前未搞卫生的扣5分,不彻底的扣1-2分,假期里保洁差的扣2分。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第3篇

1、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

3、坚持科学的洗手习惯:操作前、便后以及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肥皂,后用流动水冲洗。养成入厕所前脱工作服,便后用肥皂洗手,操作时不抽烟。

4、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操作用具用后用消毒柜消毒。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第4篇

为坚持办公室整洁、干净,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专业化形象,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公司员工应自觉维护公司的办公环境,个人办公室及办公桌面物品摆放整齐、无灰尘、不乱扔废弃物,坚持工作区的清洁。

二、坚持各自电脑及其他办公设备的干净、整齐,办公桌电源线、插座等要整齐摆放。

三、为坚持办公室的空气清新,严禁在办公室内抽烟(客人来访除外)。

四、各人的垃圾筒每一天午时下班时要清理干净,严禁留垃圾在公司内过夜。在公司吃完东西后要及时把垃圾处理掉。

五、查阅完毕的图书、资料、报刊等要及时归还原位,不得随意乱放。

六、禁止把个人物品、衣物及包等任意摆放,影响公司形象。

七、办公室内公共区域的日常卫生由行政助理负责安排人员保洁并做好监督工作,做到:

1、地面干净,空气清新、盆景鲜花坚持鲜艳,无浮灰、无污点,盆内无枯叶、烟蒂等杂物。

2、要定期组织办公室的大扫除、清理工作,以坚持办公环境的干净整洁。

3、维持会议室及会客区的干净、整洁,会议室(区)使用后,要及时清理。

4、负责总经理办公室的全部卫生。

5、公司大门口、卫生间、楼梯走廊、外墙玻璃等由阿姨负责打扫。

八、行政部不定时进行卫生抽查,对于卫生工作不到位的,行政部要给予处罚(处罚款项用于组织团体活动)。具体处罚为:

1、在办公室抽烟一次,为团体活动捐款10元。

2、个人办公室(桌)脏、乱、不整齐,第一次提醒,第二次开始每次为团体活动捐款10元。

3、每次查阅的资料及文件等没有及时归位的,为团体活动捐款10元。

九、全体员工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搞好个人卫生,坚持良好形象。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第5篇

为加大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公司在生产发展中坚持贯彻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保护资源与控制损害相结合、统筹规划、专项治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2、公司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是:依靠科技进步治理生产废水、以及生产废水闭路循环、生产废渣综合利用、烟尘治理、防治环境污染、发展洁净生产。

3、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环保处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

4、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享有在清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的权力,也有保护环境和国家资源的义务。

二、环境管理

公司环境保护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及上级环保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解决公司环保工作的重大问题,审查、确定公司环保规划和目标并提出相应要求,领导和协调全公司的环保工作,建立定期例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

公司环境保护处是公司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发挥管理职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
制定公司的环保规划和目标及全年工作计划;
负责全公司环保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技术培训和推广环境保护先进技术,并及时上报有关环保报表。

2、各单位要建立环保目标责任制,行政正职对本单位环保工作负总则,负责制定环保工作年度计划、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及污染事故的处理。

3、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污染源治理规划和年度治理计划,经公司审查后列入年计划,并要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治理一项、验收一项、运行一项。

4、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限制向大气排放含有毒有害的废气和粉尘,确需排放的,必须经过净化处理,不得超过规定标准排放。

5、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强污水治理,减少污水排放量;
坚持做好生产废水闭路循环和生产废水综合处理工作。

6、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控制噪声污染。

7、强化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健全管理制度:

(1)、环保设施必须与生产主体设备同时运转、同时维护保养;

(2)、环保设施由专人管理,按其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做好运行记录;

(3)、实行环保设施停运报告制度,使用环保设施如发现有问题要及时填写《环保设施停运报告》并上报环保处。

8、执行国家环境报告书制度;
执行国家“三同时制度”;
执行国家排污申报和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执行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
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9、及时上报环保报表,做到基础数据准确可靠。

10、搞好环保宣传教育和和技术培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提高全公司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11、努力做到清洁生产,治理好公司的污染源,减少和防止污染物的产生。

12、绿化、美化环境,加强树木、花卉、盆景、景点的管理,建成“花园式”工厂。

13、引进和推广环保先进技术,开展环保技术攻关。

14、加强环保档案管理,制定档案管理制度。

三、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1、公司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在可能或者已经发生污染事故或其他突发性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控制污染蔓延,减轻、消除事故影响。在重大事故或者突发性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应向公司环保处报告,并接受调查、处理。

2、各车间负责控制有害污水“零排放”。

3、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方式和设施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并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和其他防止污染的措施。对固体废物不得随意异置、堆放、倾倒。

4、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类、碱液、剧毒液的废水,严格限制向水体排放、倾倒污染物,防止水体污染。

5、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

6、设计、制造、购销、安装、使用锅炉设备,必须执行国家或省有关锅炉设备环境保护的规定。

7、金属冶炼、一吨以上锅炉燃煤排放含有硫化物气体的,必须配备脱硫设施或采取其它脱硫措施。运输、贮存能够散发有害有毒气体或者粉尘的物质,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泄漏污染大气和环境。

8、严格控制噪声,防治噪声的污染,公司内各种噪声大、震动大的机械设备、机动车辆,应当设施消声、防震设施。

四、环境监测

1、不定时由公司环保监测人员进行环境监测。

2、由各单位环保管理人员定期配合、接受中钢环保处对单位内锅炉、窑炉年检和污水采样测试工作。

3、各车间负责车间整个污水排放的过程化验,做好记录,并将化验结果定期报送公司环保处,同时负责厂区污水、酸碱综合处理排污工作。

五、奖励与处罚

1、公司将对下列人员给予表彰或奖励:

(1)、认真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环境管理、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工作中成绩显著者;

(2)、在环境管理、清洁生产、推广应用洁净技术、防治污染、综合利用工作中有重大贡献者;

(3)、在防止污染事故或对污染事故及时报告的有功人员。

2、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管理条例的单位或个人,将上报公司监督检测中心环保部处,并由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或者100-1000元罚款:

(1)、拒绝环保办公人员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2)、拒报或者谎报污染物排放情况的;

(3)、未对原有污染源进行治理,再建对环境有污染建设项目的;

(4)、在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污染事故或突发性事件不及时上报公司环保处的;

(5)、凡有污染源单位,因自身管理不善造成污染事故,被上级主管部门处罚的。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第6篇

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根据《班级管理实施方案》及市两创工作要求,对班级卫生管理作如下要求:

1、各班主任老师及时组织、督促本班学生搞好公共区、教室和寝室的卫生,政教处组织、带领学生会干部按时检查,不合卫生要求的,立即通知班主任组织学生重新打扫,再不合格者给予通报或做相应扣分处理。

2、坚持每周两大扫(第一天、第四天的第7节课),每天三小扫(早、中、晚)的卫生制度,一定要保持清洁卫生,做到随时可接受检查。

3、实行卫生督促员制度:学生会卫生部每天安排6名干部,在教室、寝室、食堂及校园内检查、督促。各班每天安排1—2名卫生督促员,督促本班区域卫生工作。发现乱丢乱扔等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及时处理或跟踪到班级个人。经查实将给予破坏卫生学生所在班级扣分处理,情节严重的作相应纪律处分。

4、公共区要求地面清洁,无果皮、果壳、烟蒂、槟榔渣等污染物;花坛、绿化带无污染,无白色垃圾;大扫除后瓷砖擦洗干净、水沟无污物;教学楼楼梯清洗干净。各班负责所在区域内垃圾桶的清理。

5、教室要求保持地面清洁干净,无任何垃圾;桌凳、卫生工具摆放整齐,门窗无灰尘,墙壁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垃圾桶及时清理。各班对本班教室处所丢的垃圾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请加强对学生的养成教育,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

6、寝室卫生按《文明寝室评比方案》要求执行。

7、每月检查的情况作为卫生流动红旗评比依据,期终作为班级评优评先的依据。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第7篇

第一章总则

办公场所是员工从事经营管理的劳动场所,公司努力创造一个安全、舒适、健康的办公环境,员工应自觉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员工行规范

1、员工着装要求得体、大方、整洁。

a)女员工上班时间不可者浓妆,勿佩戴过多饰品。

b)男员工上班时间不得着背心、短裤、拖鞋。

2、员工举止要求文雅、礼貌、精神。

a)对待领导要尊重,对待同事要礼貌,见到领导时应主动打招呼,向上级汇报工作时应简明扼要、实事求是。

b)保持坐姿、行姿,切勿高声呼叫他人。

c)出入会议室或上司办公室,主动敲门示意,出入房间随手关门,公共场所靠右通行。

d)弘扬正能量,严禁说脏话、忌语,使用文明用语。

e)同事之间沟通问题时,应本着换位思考、解决问题的原则,语言应礼貌,平和。

第三章员工日常工作行为规范

1、办公区域、各独立办公室上班时间应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严禁串岗聚众攀谈。

2、禁止上班时间玩游戏、进行与工作无关的网络聊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和视频、下载电影游戏及做与工作无关之事。

3、严禁在上班时间内使用公司电话播打私人电话:上班时间如需接听或拔打私人手机,应做到言简意赅、长话短说,不允许长时间接听或拨打私人电话。

4、工作时间内禁止在办公室区域内食用有刺激性气味的食品及零食。

5、工作中未经他人许可,不得擅自翻阅他人的文件、资料、报告等材料。

6、办公桌上应素雅、整齐、清洁,各类文件存放应注意保密,不得随意摆放。

7、办公座椅不能随意摆放,离座后要将座椅推进办公桌下面。

第四章办公室安全卫生管理规范

(一)卫生管理

办公室是大家日常工作的公共场所,卫生情况直接影响到个人的工作情绪,为使大家能够拥有一个舒畅、美好的办公心情,营造洁净、宜人的办公环境,制定本制度。

员工个人办公区域卫生由个人负责整理干净,须做到:

办公电脑:要定期清理,需做到表面干净、无污渍灰尘。

资料:摆放整齐,查找方便。

桌面:保持干净、整洁、无污渍灰尘,不得在桌上摆放与工作无关物品。

地面;无积水、无灰尘、无杂物,物品整齐摆放。

(二)安全管理

为保证公司财产及员工人身安全,保障正常工作秩序,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重要文件:要做好重要资料保存工作,不得随意摆放保密文件。

2、公司钥匙:办公室钥匙由各科室指定人员保管。

3、外来人员;员工不得私自带领与工作无关人员在办公室内长时间逗留。

4、门窗:办公室门窗要牢固,人离时要关锁门窗。

5、水:用水后,要将水龙头关闭,如有发现泄露立即报告综合办公室。

6、电:要做到人离电停,下班后立即关闭计算机、插排以及办公室点灯,严禁使用超过50W的大功率电器。

7、节约用纸:使用打印机时,需要先设置好打印格式,避免错打或重打,所产生的废纸统一收集整理,以待二次用纸。

第五章处罚

1、本制度的检查、监督由综合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执行;

2、若有员工违反此规定,公司将给予口头警告、通报批评、10—100元罚款;

3、如若发现偷盗他人及公共财物者,开除工职并扣除全部薪资,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六章附则

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制定、修改,并具有最终解释权。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第8篇

为了营造舒适优美的"办公环境,保持办公场所的整齐洁净,同时树立公司良好的视觉形象,推进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经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区域划分

1)公共区域:包括别墅门口台阶、一楼大厅、办公室走道、会议室、卫生间,每天由行政人员进行清扫。

2)个人区域:包括个人办公桌及办公区域,由各部门按值日表每天自行清扫。

3)总经理办公室卫生由行政人员每天负责清扫。

二、制度内容

(一)公共区域卫生要求:

1)保持地面干净整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2)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

3)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4)保持卫生间、洗手池内无污垢,经常保持清洁,毛巾放在固定(或隐蔽)的地方。

5)保持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6)垃圾篓每天早上清理,严格杜绝溢满现象。

(二)办公区域卫生要求:

1)办公桌面只能摆放必需物品(如杯子、手机、绿色植物等),办公文件要整齐放置在文件筐内,其它物品应放在个人柜子里,不用的物品要及时清理掉。

2)主机、显示器以及键盘要保持干净,下班或是离开公司前电脑要关机。

3)报刊应整齐摆放到报刊架上,取阅完毕要放回原位,要定时清理过期报刊。

4)饮水机、灯具、打印机、传真机、文具柜等摆放要整齐,保持表面无污垢,无灰尘。

5)新进设备的包装和报废设备以及不用的杂物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予以清除。

(三)个人卫生要求:

1)衣装整洁,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垃圾。

2)禁止在办公区域抽烟或者大声喧哗。

3)办公室门口及窗外不得丢弃废纸、烟头、倾倒剩茶。

4)下班后要将办公桌上的用品摆放整齐,检查各自办公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即可离开。

(四)日常卫生工作安排:

1)行政人员提前10分钟,部门值日人员提前5分钟,按要求清扫各自负责的卫生区。

2)每逢国家法定节假日,应提前一天由行政人员组织全体员工大扫除。

三、卫生考核

1)以自检自律为主,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行政人员有权对违反以上规定者提出警告。

2)对于违反制度警告不改者,行政人员有权征收环境卫生维护费10元或者奖励值日。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第9篇

一、环境文明卫生标准

全公司的环境文明卫生,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场所、道路、食堂、宿舍、厕所、绿化等方方面面,分别制订标准如下:

1、生产车间:
生产现场环境保持文明整洁,做到“五定、四清、四无、一直线”和“三不落地”、“二不进车间”。五定,即生产现场清整洁工作“定时间、定工具、定人员、定周期、定检查”;
四清,即高空清、地面清、机台清、四角清;
四无,即高空无挂花、机台无积花、地面无杂物、车间无死角;
一直线,即车间内各种半制品、车辆、工具箱、容器、器材等实行定置管理,按规划就位,成线排放;
三不落地,即保全保养机配件、工具、机油不落地;
二不进车间,即与生产无关的物件不进车间,与生产无关的人员不进车间。

2、科室(车办室)内:
做到“七无、一明、一齐”。七无,即室内无蛛网、灯管灯罩无积尘、墙壁无灰尘、地面无痰迹、台上无杂物、橱顶无积灰、镜框无灰尘;
一明,即玻璃明亮;
一齐,即办公用具排列整齐。

3、道路:做到“七无一通一清”。七无,即道路无落棉、无积花、无纸屑、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水、无违章堆放的机件和建筑材料;
一通,即厂内通道平整畅通;
一清,即建筑垃圾由技发部负责及时出清。

4、食堂(餐厅):做到“六无两全一规范”。即灶台清洁无油污杂物,操作间清洁无蚊蝇,台凳清洁无汤水剩饭,地面清洁无垃圾污渍,门窗清洁无灰尘破洞,洗碗池清洁无回丝回条剩饭剩菜;
两全,即“三证”齐全、消毒设施齐全;
一规范,即所有食品符合《食品卫生法》规范要求。

5、宿舍:做到“四无一齐一静”。四无,即四周无蛛网、室内无什物,地面无垃圾、门净窗亮无积灰;
一齐,即生活用品排列整齐美观;
一静,即宿舍区保持安静。

6、浴室:做到“七无三禁一通”。七无,即淋浴处地面和浴池壁无积垢打滑,更衣室地面及四角无垃圾杂物、无蛛网,坐凳无积灰、便器无臭味,衣柜盖板完好无缺、衣柜内无杂物;
三禁,即禁止在浴室内随地大小便、洗衣服,禁止性病和传染性皮肤病患者入浴池;
一通,即下水道畅通。

7、厕所:专人打扫,做到“七无一通一明”。七无,即高空无蛛网,便池无蝇蛆,四角无积尘,地面无废报纸和垃圾,无烟头,无痰迹,室内无臭气;
一通,即粪便槽畅通;
一明,即窗户玻璃明亮。

8、室外:
做到“五无一通一净”。五无,即屋面无杂物、地面无垃圾、绿化带和通道无机件和杂物、四周无死角、空地无杂物;
一通,即阴沟疏通;
一净,即;
垃圾箱、痰盂每天出清倒净。

二、管理和创建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在全公司形成“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黑板报、画廊等工具,大力宣传环境卫生的法律法规、本企业的规章制度、环境卫生标准,以及公民道德行为规范。在宣传教育过程中,各分厂、部门要突出裕纶员工“十不”规范教育,即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瓜皮果壳纸屑、不乱倒垃

圾、不乱扔废旧机配件和杂物、不乱涂乱贴乱画、不采花摘果、不破坏绿化、不破坏宣传设施、不乱倒剩饭剩菜、不在宿舍区喧哗,提倡文明卫生行为,对脏、乱、差等不文明行为要敢于批评教育,对一些严重损害企业形象的丑恶行为要及时揭露曝光。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员工的文明卫生意识,人人参与创建活动,个个争做文明员工。

2、明确职责,强化管理。全公司的环境文明卫生管理,在总体上必须坚持“谁的区域谁包管,谁污染谁清理,员工不良行为由主管者负责”的原则。公司办公室作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每年要制订文明卫生创建规划,并持之以恒抓好落实。建立完善全公司范围内的卫生包干区管理网络,厂内通道、办公大楼楼梯、门厅及纺织路由专职环卫工人打扫。公司办公室下属环卫人员每天要高标准、高质量做好环境卫生工作,确保上述区域以及分管范围绿化带、厕所、垃圾箱的清洁卫生。各部门室内外的环境卫生由本部门负责清扫干净。同时,公司办公室要做好各部门卫生包管区的调整、划分工作,明确责任,加强监督。各分厂、部门要认真执行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把环境卫生纳入各自正常管理内容中,认真落实“门内达标,门前四包”责任制(门内达到规范要求,门前包墙壁清洁,包地面干净,包窗户明亮,包无杂物堆放),做到文明生产、文明办公。各分厂、部门每天清扫的垃圾必须入箱,生活垃圾由环卫组负责,垃圾清运工每天必须将公司所有垃圾箱清理打扫一次,做到日产日清,确保厂区环境整洁卫生。要突出抓好各种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工作,技发等部门在与施工单位洽谈施工合同时,要将施工现场的保洁工作列入合同,确保施工中不污染周围环境,施工完要及时清理施工现场,交付的项目要干干净净。对施工单位不及时清理或清理不达标的由公司组织清理,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

3、搞好企业的环境保护。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技术发展部要认真做好厂区生活污水处理、监测、排放,确保污水及时排放,不积水发臭。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车间噪音,使噪音检测达标。要加强厂区、生活区下水道、化粪池的管理与疏通,使之保持正常排放不污染环境。

4、抓好食堂、餐厅的清洁卫生工作。食堂、餐厅是企业文明卫生的重点部门,也是企业的窗口,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内部的卫生管理制度。裕恒公司要加强食堂卫生的检查、监督和考核,督促饮事人员搞好食堂卫生,尤其是食品卫生,不买不卖腐烂变质食品,按规定做好炊具餐用具、碗筷的消毒工作,杜绝病从口入和食品中毒事故。卫生所作为企业的卫生部门有责任加强对食堂、餐厅的监督与检查。

5、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重点抓好“脏、乱、差”及卫生死角的治理。废棉处理运输过程中的落棉,以及各车间对外排放的除尘棉和飞花,对厂区路面及车间周围环境影响较大,各分厂、储运部、技发部、裕恒公司要针对各种污染源由各自部门、分厂采取相应措施整治,确保路面无落棉和飞花。同时,要抓好集体宿舍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与市环卫部门、居委及邻近村队加强联系,齐抓共管搞好社区的清洁卫生工作,所有员工严禁向室外乱倒乱扔杂物。

6、配合市爱委会、辖区居委做好除“四害”工作。每年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两次灭鼠、灭蝇、灭蚊、灭蟑活动。专业环卫人员要负责做好生产区、生活区药物的布撒和灭杀工作。裕恒公司要督促食堂配备和完善隔蝇的纱窗、纱门,还要做好“四害”的灭杀工作,使我公司的除“四害”工作达标。

7、加强绿化管理。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全公司新、老厂区的绿化已形成规模和特色,树木、花草长势较好,要及时做好养

护管理工作,确保新厂区绿化带树木、花草旺盛生长。同时,各部门要教育员工爱护公司的一草一木,保护绿化。对尚未完工的地块,要抓紧在绿化季节内完成。环卫绿化人员要适时做好树木花草修剪、治虫、除草工作,精心养护,科学管理,减少病虫害,努力降低树木的死亡率。要根据季节做好盆花、草花的培育,提高暖房的利用率,动脑筋、想办法保证四季有鲜花,确保公司各种会议、活动的环境布置需要。

8、加强废品回收工作。各类废旧物资乱堆、乱放、乱丢,不仅影响环境整洁,也造成了不应有的浪费。各分厂领用机配件,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物资管理规定》的要求,实行“以旧换新”;
同时,各分厂小改小革废旧配件、废旧物品及各类包装箱必须送到废品仓库,由物供部、储运部负责定期处理。

三、检查与考核。

环境文明卫生工作抓一朝一夕并不难,难在持之以恒。为了抓好长效管理,提高全体员工的文明素质,保证环境始终处于卫生、整洁、优美状态,必须加强检查与考核力度,坚持三个方面的检查相结合。

一是各分厂(部门)自查。各分厂(部室)、工段、班组要对照环境文明卫生的标准,认真自查,自我整改。对自查中发现的屡教不改的员工,要列入日常管理考核。

二是有关职能部门专职查。公司办公室重点对全公司除生产车间以外区域的环境卫生情况进行管理和检查考核;
公司技术发展部、综合检查办公室重点对生产车间的现场管理、文明生产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公司人事保卫部重点对车棚、集体宿舍、浴室的文明卫生情况进行管理和检查考核。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将日常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各分厂(部门)整改,同时将每月的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提交公司综合。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第10篇

第一章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认真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方针,搞好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公司环境保护管理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进本公司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使公司的经济活动能尽量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

3、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公司员工、领导都要认真、自觉学习、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看待和处理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倡车间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尽量消灭污染物,认真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4、公司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把节能减排工作当作硬任务,搞好清洁卫生工作,做好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等的综合治理工作。

5、公司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有关环保的法规、制度和标准。

第二章环保管理职责

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公司环保管理和环保技术监督工作。总经理任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副总理任副主任,各单位一级主管是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室。安全环保室配备必须的专业技术人员。各单位配备环保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日常环保管理工作。

2、安全环保室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本企业环保工作的管理、监察和测试等。

(2)负责协助总经理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

(3)监督检查本公司执行“三废”治理情况。参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4)组织公司内部环境监测。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5)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岗位进行培训考核。

3、各单位环保工作职责

(1)执行公司环保计划,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环保规章制度。

(2)定期、不定期检查本单位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和运行记录。

(3)负责监督本单位废水、废气、固体废物达标排放情况。

(4)按规定向公司报告本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减排情况。

(5)协助公司进行清洁生产、节能节水、污染防治等工作。

(6)协助组织编写公司环境应急预案,对企业突发性污染事件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并参与处理。

(7)负责组织对公司员工进行环保知识培训。

4、员工环保工作职责

(1)学习和掌握本岗位环保设施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

(2)按操作规程要求,认真操作本工段环保设施,并做好工作记录和环保设施运行记录,涉及添加药物的须按操作规程要求添加药物,确保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处理结果优良。

(3)接受安全环保室的监督和指导,虚心学习各类环保知识。

(4)定期对本岗位环保设施进行清洁维护,并填写维护记录。

(5)随时向领导报告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若遇异常及时上报,确保环保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三章基本原则

1、安全环保室是公司环保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测任务,改善企业环境状况,减少企业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协调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的相关工作。

2、环保人员要重视防治“三废”污染,保护环境。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生产中去,实行生产环保一齐抓。

3、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到周边环境和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及企业生产发展。员工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作制度,任何违反环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将被根据事故程度追究责任。

4、防止“三废”污染,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所有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单位都必须提出治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公司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应及时给予安排解决。

5、对环保设施、设备等要认真管理,建立定期检查、维修和维修后验收制度,保证设备、设施完好,运转率达到考核指际要求,并确保备品备药的正常储备量。

6、凡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中的“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所需资金,必须同时列入计划,切实予以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排挤“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的资金、设备、材料和人力等。

第四章废水排放管理

1、公司废水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公司应加强对产生的生产生活污水的治理与监测,确保废水治理达标排放。

2、公司应努力开发利用水循环利用技术,节约水资源,减少废水排放,力争实现污水零排放。

3、公司应做好污水治理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保养等管理,做好日常运行记录。

第五章废气排放管理

1、公司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公司应加强大气污染物的治理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2、公司应做好废气治理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保养等管理,做好日常运行记录。

第六章固体废物处置管理

1、公司应做好钢渣、钢丸、焊渣等一般固体废物的回收、储存和处置工作。

2、按照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各单位做好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

第七章污染事故管理

1、针对可能发生的水污染、大气污染等事故,公司应制定完善的急救援预案,有效应对突发环境污染,提高应急反应和救援水平。

2、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定期修订和演练。一般每年至少演练一次,并做好演练记录。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补充和完善预案。

3、公司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应立即启动预案,并上报环保部门与政府主管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开展救援,将污染事故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

4、公司发生污染事故后,应妥善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并协助环保部门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制定防范措施。

第八章新建项目环保管理

1、新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三同时”,即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2、新建设项目在设计施工前开展环评,并逐级上报环保部门批复。

3、新建设项目试运行后,须向环保部门申请验收。

第九章环保台账与报表管理

1、公司安全环保室负责建立和保存环保台账,及时填写环保各项数据,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

2、安全环保室必须及时向环保部门报送环保报表,并做好数据的分析,杜绝迟报、漏报、错报。

3、公司环保台账或报表保存期限为三年,外单位人员借阅,必须经总经理批复。

第十章附则

1、本制度属企业规章制度的一部分,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环保室要严格执行,并监督、检查。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第11篇

1、目的

为了实现公司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的延伸,向相关方提出相应的环境管理要求和安全要求,使相关方行为符合公司环境管理要求和安全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适用公司所有相关方的环境行为和安全行为,相关方包括供应商、运输承包商、废弃物委托处理商、客户。

3、职责

办公室负责废弃物委托处理商有关环境管理工作和安全管理工作。

采购部负责供应商、原材料运输承包商的有关环境管理工作和安全管理工作。

3销售部负责客户、成品运输承包商的有关环境管理工作和安全管理工作。

4各部门配合采购部、销售部做好以上相关方的环境管理工作和安全管理工作。

4、管理制度

1)废弃物委托处理商环境安全管理

办公室在与废弃物委托处理商签订处理合同时,应确认废弃物委托处理商具备国家认可的专业处理资质。

办公室负责要求废弃物委托处理商在进行废弃物处理时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安全操作要求,并要求其每年填写《相关方环境因素调查表》和《相关方危险源调查表》。

2)供应商环境安全管理

采购部应向供应商、原材料运输承包商告知本公司环境方针和相关的环境管理要求,并要求其每年填写《相关方环境因素调查表》和《相关方危险源调查表》。

采购部对公司的主要供应商、原材料运输承包商要能施加影响,以延伸公司以外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

3)客户、运输承包商环境管理安全

销售部应向客户、成品运输承包商告知本公司环境方针、相关的环境管理要求和安全要求。

销售部对公司的主要客户要能施加影响,以延伸公司以外的环境管理和安全要求,并要求其每年填写《相关方环境因素调查表》和《相关方危险源调查表》。

来访人员和进入公司进行施工或作业的外来单位人员,应遵守我厂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正确使用、穿戴劳动安全防护用品,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外来单位安全及防护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人身安全、生物安全)方面的一切损失、法律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外来单位承担。

办公室对直接来往于公司的车辆要进行管理,要求其严格遵守门卫管理规定,如进行登记、禁止厂区内鸣喇叭、到指定地点停车等。

外来单位人员严禁进出我厂生产、实验区域。

进出我厂的外来单位材料、物品,须接受我厂门卫及管理人员管理。

外来单位用电、用水必须告知办公室,由我司安排供给;
安装和拆除水、汽管道及供电线路时,必须告知办公室监管。若自作主张拆除及安装使用造成浪费及安全事故、人员伤亡的,由外来单位自行负责。

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务必积极配合我厂管理人员,协调好各种事项,安全、有序、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我厂施工项目。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第12篇

为了保障教师、学生健康,使大家有一个舒适的工作、学习环境,特制定班级管理制度如下:

一、教室地面(包括门口走廊)每天要有值日生负责卫生扫除,并设置班级卫生监督岗,经常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

二、课桌椅每天要摆放整齐无浮尘,课桌内和地面无纸屑、杂物,课本、学习用品、劳动工具要摆放整齐。

三、教室内及走廊的门、窗、玻璃、宣传橱窗要擦洗干净,做到无蜘蛛网、无残缺的标语和乱涂乱写的字画。

四、各班做到垃圾袋装化,垃圾不过夜,安排同学将垃圾倒在垃圾房内,对于乱丢垃圾的班级、个人,学校将予以处罚。

五、要经常开窗透气,室内保持空气流通、新鲜。

六、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杂物,由班级安全文明监督员负责监督。

七、各班依据学校卫生管理制度制定卫生公约,排好卫生值日表并在班级公布。

八、各班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每半月一次的卫生大扫除,清除卫生死角。

九、教室墙壁无鞋印、脏手不往墙壁摸。

十、搞好个人卫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第13篇

一、保洁员基本条件: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工作认真负责。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胜任保洁员工作。

3、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开展保洁工作。

二、保洁员工作范围及工作职责:

1、卫生保洁员负责对责任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

2、负责村内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及小区的日常保洁工作,确保路面无垃圾、无积雪、无堆积物,下水道畅通无淤塞。

3、负责垃圾池的垃圾清理工作,管理,管好、用好、爱护好所配备的各种卫生保洁工具。

三、管理制度:

1、对聘用的保洁员,明确各自责任和权益。

2、保洁员在村委会领导下,认真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3、保洁员的工资来源主要为村组自筹,年终根据考核情况足额发放。

4、村环境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核查各保洁员工作落实情况。对三次检查均发现保洁员没有真正负责的.,停发对该保洁员的工资补贴。

5、如需更换保洁员的,应及时告知村委会,上报村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第14篇

为了进一步强化现场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增强员工的质量意识,严格控制产品质量,减少质量投诉,创建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素质培训与劳动纪律

1、 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事,服从管理,否则按照《员工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处理。

2、 按时参加公司或车间组织的各种会议或培训活动,迟到、缺席按《员工管理制度》处理,没有签到的,扣款10/次。

3、 每次车间开会或培训,将进行现场提问,对不能回答问题的则留下再学习;
培训时要求做好记录,考试不及格的将本次考试的内容抄写五遍,再补考,仍不及格的按不能胜任本职岗位处理。

4、 分级工、执砖工、场地抽查工及质检员在工作时间聚众闲聊(若抛光线短暂停机分级工、执砖工要主动到场地了解一下本班砖的质量抽查情况)、自由散漫及打闹者,扣款10元。

5、 不服从车间工作安排者,第一次扣款20元,第二次扣款40元,依次累加。

6、 有事请假必须提前一天(病假必须有镇级以上医院证明),不准代人请假或电话请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7、 凡有**行为的(除参加公司举办的培训外),一个月内触犯劳动纪律累计达三次以上,扣款100元,情节严重的并解除劳动合同。

8、 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讲职业道德,出现问题推卸、躲避责任者,扣款20元—50元/次,造成严重后果的,扣款100元—200元/次,情节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产品质量控制

1、 砖坯组长必须严格按照《试抛组长岗位要求》在抛光线开机半小时正常情况下才能试抛,每80分钟试抛一次,将试抛情况详细记录在《抛光砖坯试抛表》上。

(1)每个代号每次试抛1件,转编号时每个代号必须试抛两件或两件以上,不按时或不按要求数量试抛,扣款10元∕次。

(2)每件试抛砖面上必须准确地标注:代号、时间、变形,对无标注或标注不详,扣款10元∕次。

(3)对每次试抛砖,必须要拼在一起查看砖面花色效果及表面质量情况,是否有缺花、朦花、阴阳色等现象,并及时反馈质量信息,没有及时发现质量问题或未及时反馈质量信息而造成批量性降级的,扣款50元—100元。

(4)每一个班的试抛砖必须留板检测,判断变形有无后期变化,本班试抛砖每隔2、5小时复检一次变形的后期变化,并把复检情况反馈给窑炉责任人,不按时检测或复检而造成批量性后期变形降级的,扣款50元—100元。

2、 砖坯分级工要严格按照《抛光砖坯外观质量要求》进行分级,每20分钟必须全面检查一次砖坯质量情况,如弄虚作假、不按时检查,扣款20元∕次,降一级的砖坯砖面上要注明缺陷(如变形、厚薄等),空窑后出来的砖面一定要注明“空窑砖”,无标注的,扣款5元∕栋;
若出现批量性的质量问题没有及时发现,扣责任分级工50元—100元。

3、 砖坯执砖工认真检查使用砖架,焊接不好的砖架严禁使用,若因检查不到位砖架断裂造成烂砖,扣责任执砖工50元/栋,代号不能混捡,每栋砖面要准确地标识:型号、等级、代号、序号、班次、出窑时间,漏标、错标的,扣款5元∕栋。

4、 砖坯送砖工必须提前半小时做好准备工作,核对砖坯数量无误才能开始送砖,下班时跟线尾分级工对数才能下班,否则扣款10元∕次,转班次或抛空窑砖时砖坯一定要夹抛1件不同型号的砖坯,若因工作疏忽没夹砖而造成出现问题,无法查明砖坯班次或空窑砖时,扣款10元∕次。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第15篇

学校的卫生管理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是学校整体工作的一项,是整所学校的形象工程。管理好学校的卫生是各部门领导及全体师生的应尽职责。为净化、美化校园,给师生创造一个舒适的工作、学习环境,现根据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校园卫生管理

1、校园卫生区划分后(卫生区划分另见表),每个班实行包干制,全面负责卫生区的保洁、绿化工作,继续执行“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规定。

2、各卫生区标准

⑴、地面干净,无纸屑、无垃圾,无污水。

⑵、卫生区内树木、花草保护完好,无杂草。

⑶、按时扫除,并能根据需要随时扫除。

⑷、鼓励在卫生区内洒水、种花等保洁、美化工作。

二、班级卫生管理

1、清洁无纸屑,无污物,无痰渍。

2、桌面桌内干净整洁,桌椅摆放整齐,无乱写乱画,无乱刻印。

3、黑板干净,清洁工具摆放整齐,垃圾箱及时清空。

4、墙壁无灰尘,无蜘蛛网。

5、灯具、玻璃、门窗要明亮干净。

6、走道干净卫生,墙壁无脚印。

7、每天两小扫,每周一大扫,做到先洒水,后扫地。

8、学习园地及各种张贴物布置合理。

三、办公室卫生管理

各办公室卫生均由当天值日教师每天定时打扫,各种书籍、簿本及教学用具摆放到位、整齐,各种张贴物布置要朴素大方。地面、墙壁等参照班级卫生管理条例执行。

四、厕所卫生管理

为了保持厕所的干净、卫生,为了教师和学生的身体健康,每学期由学校少先队安排高年级班级打扫,每天一小扫,每周三、周五两大扫。要做到无污水、无纸屑,手纸入池,大小便入池。每次由少先队组织专人检查督促。

五、具体要求

(一)教师要做到五要:

1、要做到教师自身重视学校的卫生工作(特别是班主任老师)。培养学生“五自”能力,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做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对本班级的学生进行经常性卫生教育,提高学生热爱卫生,讲究清洁的好习惯。教师要做到每天上下午讲课之前检查本班的班容班貌及卫生事项,并有班级卫生记录。

2、班主任教师要做到各个班级成立卫生小组、劳动小组。卫生小组成员要每天做好班容班貌,统一放好卫生清洁用品及学习用具,下午放学后要关好班级窗门。劳动小组每天在早读前清理本卫生区。

3、每天值日组长要有值日记录,值日教师分区分人包干负责。

4、值日教师要充分发挥卫生监督作用。要设岗、设点分区、分人包干负责,发现同学吃零食及乱丢果壳纸屑的或往楼下丢纸屑、果壳的同学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转告本班级班主任老师。

5、各处室要建立教师值日制度,并有值日教师卫生记录,要按要求统一配好清洁卫生用具。学校领导不定期地对各班级、各处室进行卫生检查记分。期终有评比、评选出文明班级和最卫生、最清洁的办公室、处室,给予奖励,表彰的具体细则由学校另行规定。

(二)学生要做到六不准:

1、不准在楼道、走廊、教室内吃零食。

2、不准乱丢纸屑、果壳。

3、不准乱倒垃圾、废纸。

4、不准往楼下扔废纸、果壳、塑料袋。

5、不准在学校里乱涂乱画。

6、不准乱小便。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第16篇

1.目的

通过对生产、生活活动的控制,最大限度的减少施工生产、生活造成的环境影响,达到改善环境,保护人身健康的目的。

2.范围

适用于公司项目部生产、办公和生活活动中对环境污染的控制、防治和管理。

3.职责

3.1项目部:

3.1.1负责监督相关单位对环境污染进行监测,对施工现场各种污染进行控制。

3.1.2负责从技术上做好施工过程中污染源的控制和管理。

3.1.3负责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活动过程中用水、用电的节能降耗控制和有害废旧物品的3.1.4负责汽车尾气的污染控制,食堂及生活锅炉的污染控制,生活区噪声、生活污水的控制。

3.2项目专业公司负责对施工过程中大气污染、扬尘、噪声、废渣的控制以及所用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和控制。

3.3资产管理部负责在新购机械设备选型时,考虑机械设备对环境的`影响。

3.5机械化公司负责现场施工机械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减少其对环境的污染。

3.6物资公司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最大限度的减少其对环境的污染。

4.管理制度

4.1化学品及油品的控制

4.1.1物资公司负责化学品及油品的接收及检验,在接收过程中保证外包装无破损,发现泄漏应及时退还供货方。

4.1.2施工单位在使用化学品及油品时,应保证无跑、冒、滴、漏现象,废油应及时收集于指定的容器后,交物资公司集中处理,严禁将废油直接倾倒。

4.1.3锅炉水压及化学清洗后的排放,项目部要负责制定方案,并与业主方联系排放到指定地。

4.2噪声控制

4.2.1施工作业指导书要涵盖施工活动、机械生产噪声的控制措,施工单位按批准的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同时做好作业人员的防护工作,工程管理部对施工过程进行管理。

4.2.2在声源处利用隔音、吸音、消声器等方法降低噪声。

4.2.3现场作业人员佩戴防护用具降低噪声的影响。

4.2.4增加绿化面积降低噪声。

4.2.5进入生活区的车辆不准高音鸣笛。

4.2.6锅炉吹管要编制吹管降噪措施,当地环保部门有要求时,方案和措施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

4.2.7加强宣传教育,生活区内养成讲文明、讲礼貌的良好习惯,自觉控制音响、音量、以免妨碍他人。

4.3大气污染控制

4.3.1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皮革、塑料及其它能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4.3.2禁止在生活区、办公区附近从事露天喷砂和散发粉尘恶臭及有害气体作业。

4.3.3积极使用低污染灭火器材。

4.3.4生活锅炉大气污染的防治。

4.3.4.1使用燃煤锅炉时燃煤选用含硫量低,发热量高的煤种,以充分燃烧,降低排放,使用燃油锅炉时,选用雾化燃烧装置,充分燃烧。

4.3.4.2燃煤锅炉烟气应采用除尘装置,并定期检查除尘器的使用情况,保证除尘器的正常运行。

4.3.5路面扬尘大气污染的控制

4.3.5.1车辆限速行驶。

4.3.5.2路面洒水。

4.3.5.3车辆上路要将车轮清理干净。

4.3.5.4管沟开挖时要做好浮土的管理。

4.3.6各种车辆尾气排放执行相关的国家法规。

4.3.7易挥发性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密封好,优先选用环保型化学品。

4.3.8砼的作业场所应做好防护措施;水泥和泥土运输过程中采取封盖措施,防止扬尘。

4.3.9施工单位负责施工中的废弃物按要求进行分类,由责任单位统一处理。

4.4办公区域环境保护

4.4.1办公区域的垃圾要分类放置;

4.4.2更换下来的废硒鼓、墨盒等废旧办公设施及配件统一交项目部,由供应商回收处理。

4.4.3一般文件要求双面打印,如非保密文件不应将单面已用过的纸张扔进垃圾箱,此类纸张可用于非正式文件的再次利用。

4.4.4每天下班离开办公室时,应关闭办公电源。

4.4.5用水完毕及时关闭水阀,节约水资源。

4.5废水控制

4.5.1项目部负责对生活污水的控制管理制定相应的措施,并负责同地方环保部门保持联系。

4.5.2食堂严禁将食物的加工废料、食物残渣及剩饭菜倒入下水道。下水道应经常清理,防止淤积堵塞。

4.5.3施工生产的污水应按照污染程度分别处理。

4.5.3.1锅炉化学清洗产生的污水要根据业主的要求进行处理后排入指定区域,尽量减少对水或土壤的污染。

4.5.3.2对污染影响严重,排放时间较长的污水,要编制污水处理方案,经工程部批准后实施,有特殊要求的要经当地环保部门批准。

4.5.3.3施工过程中各种高浓度的有机溶剂,化学废液和油类不能直接倒入下水道,要用专门容器进行收集,统一处理。

4.5.4施工过程中应节约用水,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4.5.5工程管理部要加强对施工用水和污水处理的管理和监督。

4.6环境监控和检查

4.6.1环境监督检查执行《安全环境检查制度》。

4.6.2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对现场周边群众的投诉及时沟通与处理。

4.6.3项目部进驻现场后要向业主索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4.6.4下列材料的分类、标签、储存和处理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废旧电池,电脑废旧材料?

●废油?

●废涂料?

●废溶剂

●焊接废料

●油料?

●润滑剂

●辐射性添加剂

●易燃气体(如乙炔)

●气雾剂罐?

●油漆

●溶剂(清洁剂脱脂剂稀释剂)

●泥浆材料

●粘合剂

●氨水

●次氯酸钠

●酸类物质

●腐蚀剂

●水处理化学品

●水处理聚合体

4.6.5现场环境的监控和检查由项目部进行,发现问题时应由责任单位及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实施。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第17篇

卫生间管理是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礼貌素质的综合体现,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男、女宿舍楼卫生间管理由专人负责,其它区域卫生间管理由所在单位职责人负责。

二、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

三、订时打扫,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蝇蛆和烟头,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四、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四角坚持干燥,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无杂物,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五、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六、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第18篇

1、餐厅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应在25米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2、餐厅、包间要保持整洁,餐具摆台后或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要回收。

3、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4、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专用工具分别传递食品,专用工具要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传递食品与收款应分开(专人、专用工具),防止污染。

5、供顾客自取的调味品,要符合食品安全所必需要的贮存和使用要求。

6、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

7、设有充足的`用餐者专用洗手设施,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洁设施,提供的毛巾、餐巾等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8、端菜手指不接触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触顾客,递小毛巾用夹具,用后及时收回清洗消毒,用过的餐饮具及时撤回,并清洁台面。

9、及时做好台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扫工作,盛装垃圾的容器应密闭,垃圾及时处理,做好“三防”工作,保持整洁卫生。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第19篇

一、保洁人员管理制度

1、保洁员对卫生责任区内每天所产生的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废弃物等一切垃圾,按照划分的责任管理区按时进行清扫、保洁,做到早上普扫彻底,上、下午巡回保洁;

2、清扫保洁工作必须达到四无(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污泥恶臭、无人畜粪便),做到四净(路面净、绿化带四周净、墙根净、公共场地净);

3、一般清扫保洁时间为早上6:00到晚上7:00,特殊要求的路段除外。做到早上7:30前完成普扫一次,其他时间为循环往复的清扫保洁;

4、清扫保洁人员要服从管理,认真操作、文明清扫,做到不漏扫、不丢段。要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请假制度,不得串岗、脱岗、打堆聊天、干私活等,上岗时必须按要求穿戴好工作衣、帽;

5、保洁人员必须做到耐心细致,安全无事故。

二、环境设施管理制度

1、公共卫生设施由保洁员专管,及时清洗,确保设施干净整洁;

2、卫生设施由专人负责维护,并及时维修,确保设施完好无损,使用正常;

3、卫生设施摆放合理、科学使用;

4、卫生设施添置及时,更换适时。

三、垃圾清运制度

1、各保洁员负责将所辖区内主要道路、公共场所的日常环境卫生保洁及生活垃圾的收集,原则上每天收集一次生活垃圾,利用早晨和下午傍晚时间进行收集清运;

2、垃圾日产日清,有多少清多少,按时将垃圾清运;

3、每周至少一次对垃圾箱进行清洗消毒。

四、污水处理制度

1、保持污水管路畅通、设施运转正常、湿地植被生长良好;

2、不得擅自闲置污水处理设施,禁止人为损坏已建污水治理设施行为;

3、对污水处理设施监测进出水不正常、闲置污水处理设施、破坏的及时完成整改;

4、加强对村民的宣传教育,引导树立爱护村庄公共设施及环境卫生的良好习惯,禁止损毁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和乱泼乱倒生活污水。

五、督查工作制度

1、村环境卫生整治督查小组要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要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查,检查督促是否按照规定要求及时清扫保洁、收集清运,并做好巡查、检查记录;

2、巡查、检查结果作为村环境卫生的考核奖惩和拔付保洁费用的主要依据。

以上各制度解释权罗溪村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本制度经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立即执行。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第20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条 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城市环境卫生的统一管理工作。

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保洁责任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卫生、房产、园林等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环境卫生事业发展所需要的经费,使环境卫生事业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设施,制定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提高垃圾的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置率,促进其产业化发展,逐步建立和完善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社会服务体系。

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环境卫生设施专业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卫生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的环境卫生意识,树立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的道德风尚。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爱护环境卫生设施,尊重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和阻挠环境卫生作业人员正常作业。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切实改善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切实保障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

第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在环境卫生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环境卫生保洁管理

第九条 本市实行环境卫生保洁责任区制度。保洁责任按照下列规定划分:

(一) 主、次干道和沿街公厕、废弃物转运站等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负责;

(二) 街巷、住宅小区由街道办事处(镇)负责,其中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

(三) 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等单位的所在区域,由本单位负责;

(四) 建筑施工工地和未经验收、移交的道路,由建设单位负责;

(五) 商场、集贸市场、摊点、宾馆、饭店等场所及其附属的室外场所,由管理单位或者经营者负责;

(六) 专用道路、河道、机场、码头、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人行过街桥、地下过街通道、风景名胜区、公园、绿化地带、文化体育场所、停车场等公共场所以及公路、铁路两侧用地范围内,由管理单位或者经营者负责。

城乡结合地区或者行政辖区的接壤地区保洁责任不清的,以及对责任单位的确定存在争议的,由上一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确定。

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与责任单位签订保洁责任书。

第十条 环境卫生保洁责任区的责任人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工作,及时履行清扫保洁责任;或者委托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代为履行,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一条 环境卫生保洁,应当达到国家和本市规定的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避免因违章作业造成污染。

主、次干道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作业,应当按照清扫保洁作业规程进行。主、次干道的每日首次清扫保洁作业应当在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第十二条 不得随地吐痰、便溺,不得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不得乱倒污水。

禁止在露天场所、垃圾转运站、垃圾容器内焚烧树叶和垃圾,严禁将树叶和垃圾扫入下水道。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或者处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不得擅自从事经营性粪便清挖;不得晒制粪干。

运输砂石、土方、混凝土、灰浆、灰膏等散体、流体物质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当密封严实,沿途不得泄漏、遗撒、污染路面。

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发现违反前二款规定行为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和清扫(除);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清扫(除)的,可以责令将运输车辆停放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三章 生活垃圾管理

第十四条 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中的单位和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及为生活服务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粪便。

对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单位依法实行行政许可制度。

第十五条 生活垃圾应当定点、定时投放和收集。

生活垃圾逐步实行袋装收集和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具体实行的区域、时间由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确定并公布。

第十六条 在实行袋装化收集的区域,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收集,并运送到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设置的密闭生活垃圾容器或者垃圾转运站。收集的时间应当予以公告。

未实行袋装收集区域的单位和居民,应当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内或者垃圾投放点。

第十七条 生活垃圾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按规定及时清运。清运时间应当避开城市交通高峰期。

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未接管的住宅小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负责清运。

第十八条 生活垃圾必须运送到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处理厂(场)进行处理。

对生活垃圾应当采用卫生填埋、生物制肥、焚烧、综合利用等方式处理,并达到国家无害化标准要求。

在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内拣拾垃圾,应当按照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规定有组织地进行,不得擅自拣拾。

第十九条 单位、个体经营者、居民和暂住人口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生活垃圾处理费专项用于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

第二十条 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和居民住户(利用住宅从事生产、经营的除外)产生的粪便,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负责清运。其他单位产生的粪便的清运,应当自行负责,也可以委托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实行有偿服务。

粪便管道、化粪池清疏可以委托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实行有偿服务。

第二十一条 不得将工业垃圾、危险垃圾、建筑垃圾投放到生活废弃物容器、转运站、处理厂(场)内。

第四章 建筑垃圾管理

第二十二条 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泥浆及其他废弃物。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七日前,到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报建筑垃圾数量、运输路线、运输车辆、处理场地等事项,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

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审核决定。核准的,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建筑垃圾处置费用,并发给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未经核准的,予以书面答复。

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对建设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在施工现场范围内堆放,及时清运,在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将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全部清除。

建筑工地及垃圾处理场的进出路口路面应当硬化处理,配设车辆冲洗设施(含排水沟、沉沙井等),保持周边环境及车辆清洁。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核准的运输单位运输。

第二十六条 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按照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审批的时间、路线、数量,将建筑垃圾运送到指定的处理场地。

第二十七条 回填工程基坑、洼地等需要消纳建筑垃圾的,消纳单位和个人应当到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由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统一调度、安排。

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修建、装修房屋产生的零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除。也可以委托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有偿清运,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应当自接受委托之日起三日内清运完毕。

第二十九条 不得将危险垃圾混入建筑垃圾。

第五章 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三十条 环境卫生设施包括公共厕所、化(贮)粪池、废物箱、垃圾容器、垃圾转运站、垃圾和粪便处理厂(场)、洒水(冲洗)车供水器、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工作和休息场所、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等。

第三十一条 市、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卫生设施专业建设规划和《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办理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审批手续。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确定的位置、用地面积、规模建设环境卫生设施,不得擅自变更位置或者减少建设数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阻挠建设环境卫生设施。

第三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目设计审查中,应当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计规范,一并对环境卫生设施进行审查。

第三十三条 环境卫生设施专业建设规划确定和预留的环境卫生设施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第三十四条 从事城市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城市道路建设和景区(点)开发建设的单位,以及机场、车站、公园、商店等公共设施、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卫生的规定和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环境卫生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建设工程概算。未建设环境卫生设施或者环境卫生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已建成使用的主干道、次干道、广场、住宅小区和商业贸易区环境卫生设施数量低于国家规定设置标准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照规划要求组织补建或者配置,所需费用由原建设单位承担。

第三十五条 在主、次干道两侧和旅游景区(点)、繁华商业区新建公共厕所,不得低于国家城市公共厕所一类标准;在其他区域内建设公共厕所,不得低于国家城市公共厕所三类标准。

通过社会融资方式建设公共厕所,经规划管理部门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在原标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建筑面积,但最多不得超过原建筑面积的二倍,增加部分可以作为其他经营用房。

提倡和鼓励商场、餐饮、宾馆、加油站等场所内的公用厕所在营业时间内向社会开放。

第三十六条 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投资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负责维护管理,也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出让经营管理权,由取得经营管理权的单位和个人负责维护管理。通过社会融资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机场、广场、公园、文化体育场所、商场、集贸市场、大型停车场、风景名胜古迹游览区等公共场所内的公共厕所、生活垃圾容器、废物箱,由其管理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由开发建设单位投资建设的新建住宅区的公共厕所、小型生活垃圾转运站、生活垃圾容器、废物箱及市容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工作和休息场所,尚未移交的,由开发建设单位管理。

第三十七条 环境卫生设施管理者、经营者应当对环境卫生设施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定期维护维修,保证设施、设备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三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不得改变环境卫生设施使用性质,不得擅自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因城市建设确需拆除、迁移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提出拆除、迁移方案,报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依法进行重建或者给予补偿。

第三十九条 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厂(场)的设置,由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厂(场),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设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厂(场),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符合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四十条 在下列区域内不得设置填埋式生活垃圾处理厂(场):

(一)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地下水补给区保护范围;

(二)城市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区域;

(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

(四)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处罚:

(一)不履行环境卫生保洁责任区清扫保洁责任的;

(二)随意倾倒、抛撒、堆放生活垃圾或者建筑垃圾的;

(三)运输车辆沿途泄漏、遗撒、污染路面的;

(四)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乱倒污水的;

(五)未及时清运建筑垃圾造成污染或者未及时清运生活垃圾的;

(六)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

(七)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的;

(八)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

(九)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十)损坏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的;

(十一)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将树叶和垃圾扫入下水道的,处以十元以下罚款;

(二)擅自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擅自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三)未按核准的时间、路线清运建筑垃圾或者未随车携带核准证件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占用、擅自迁移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改变环境卫生设施使用性质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五)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生活垃圾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未建设环境卫生设施或者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经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组织补建或者改造,所需费用由原建设单位承担,并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每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侵犯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合法权益造成人身伤害,应当给予治安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第21篇

为加强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在生产和发展过程中,公司坚持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资源保护与防治相结合、统筹规划、专项治理、突出重点的原则,分步实施,谁污染谁治理。

2.公司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是:依靠科技提高生产废水处理水平,生产废水闭路循环,生产废渣综合利用,烟尘治理,防治环境污染,发展清洁生产。

3.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环境保护部负责全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

4.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在清洁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也有义务保护环境和国家资源。

II、环境管理

公司环境保护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研究解决公司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查和确定公司的环境保护计划和目标,提出相应要求,领导和协调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建立例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

本公司环境保护办公室为本公司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发挥管理职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公司的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全公司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组织技术培训,推广先进的环保技术,及时上报相关环保报表。

2.各单位应建立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行政长官负责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制定年度环境保护计划、环境保护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染事故的处理。

3.各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的污染源治理计划和年度治理计划,经公司审核后纳入年度治理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一处治理、一次验收、一次运行。

4.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限制有毒有害废气、粉尘向大气排放。确需排放的,必须净化,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5.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强污水处理,减少污水排放,坚持生产废水闭路循环和生产废水综合治理。

6.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控制噪声污染。

7.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完善管理制度:

(1)。环保设施必须与主要生产设备

(2)同时运行和维护。环保设施由专人管理,按操作规程操作,并做好操作记录

(3)。执行环保设施停工报告制度,在使用环保设施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填写《环保设施停工报告》,并上报环保部门。

8.贯彻执行国家环境报告制度、国家“三同时”制度、国家污染物排放申报和排污许可证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和《排污费征收和使用管理条例》。

9.及时上报环保报告,确保基础数据准确可靠。

10.做好环保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加强环保工作,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

11.努力实现清洁生产,管理公司污染源,减少和防止污染物的产生。

12.绿化美化环境,加强树木、花卉、盆景、风景名胜区管理,建设“花园式”工厂。

13.引进和推广先进环保技术,攻关环保关键技术。

14.加强环保档案管理,制定档案管理制度。

三、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防治

1、当可能或已经发生污染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时,公司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控制污染的蔓延,减少和消除事故的影响。重大事故或突发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公司环境保护部门报告,了解调查处理情况。

2.每个车间负责控制有害污水“
零排放。

3.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选择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方法和设施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产生的固体废物,并采取措施防止散失、泄漏和其他污染。固体废物不得随意堆放、倾倒。

4.禁止向水体排放石油、酸、碱和剧毒废水,严格限制向水体排放和倾倒污染物,防止水体污染。

5.禁止在水中清洗储油或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

6.锅炉设备的设计、制造、采购、销售、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或省有关锅炉设备环境保护的规定。

7.1吨以上的金属冶炼和燃煤锅炉排放硫化物气体,必须设置脱硫设施或其他脱硫措施。运输和储存可能排放有害和有毒气体或粉尘的物质时,必须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泄漏污染大气和环境。

8.严格控制噪声,防止噪声污染。公司内各种机械设备和高噪声、高振动的机动车辆应配备消声、防震设施。

四、环境监测

1、环境监测应由公司的环境监测人员随时进行。

2.各单位环保管理人员应定期配合了解中钢环保部对本单位锅炉、窑炉的年检和污水取样试验情况。

3.各车间负责对车间污水排放的全过程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定期将检测结果报送公司环保部门,负责全厂污水、酸碱的综合处理和污水排放。

v.奖惩

2、公司将对以下人员进行表彰或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宣传教育

(2)在环境管理、清洁生产、推广和应用中推广应用清洁技术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的主要贡献者

(3)以及在预防污染事故或及时报告污染事故方面的有功人员。

2.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向t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第22篇

一、范围

环境卫生范围包括:办公室、门卫室、公共卫生区域、会议室、生产车间、员工宿舍、卫生间、饭堂、产品展厅。

二、卫生要求和标准

(一)办公室、门卫室

1、办公桌面各种资料、工具、文件、配件等均应放置整齐、美观;

2、室内不准堆放杂物,垃圾应及时清理,不准堆积,对于一些易坏的物质,避免过夜发霉产生难闻气味影响办公环境,应该带离办公室;

3、保持室内网线、电线等线路整齐,不零乱,杜绝安全隐患;

4、设备、纸张要摆放整齐,因打印等产生的各种废纸、杂物要放入垃圾筐内,未用完的纸张应放回原处,不得造成浪费;

5、门、窗洁净,玻璃明亮、无尘土,窗帘整洁;

6、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个人卫生,保持服装、头发干净、整洁;

7、注意节约用电,做到人走关闭电源等,严禁在办公室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

8、办公室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等;

9、下班时,应整理干净办公桌上所用物品,座椅置于桌下,所有废弃物品必须投放于垃圾筐中;

10、办公区域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

11、办公桌面、计算机、电话机、打印机、沙发表面及其他柜面洁净,无污垢;

12、门卫室要保持监控视频正常运转和清晰;

13、行政专员监督办公室卫生情况,对于违反事宜给以批评。

(二)公共卫生区域

1、公共区域包括楼梯走道、生活区、公司大门口;2、公共区域至少每日清扫一次,保持地面和墙壁无泥渣、无涂鸦、无水痕;

3、每位员工都应爱护花草等绿色植物,严禁在绿色植物花盆内乱倒水、茶叶、赃物等影响植物生长;

4、公共区域各类物资或样品必须摆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放;

5、严禁在公共区域乱扔杂物,乱吐痰,影响卫生情况。

(三)会议室

1、会议结束后要及时把椅子摆放整齐和关闭电器电源;

2、会议桌,会议椅要保持洁净无灰尘、无水痕;

3、会议室物品使用完毕后要按原来位置摆放整齐;

4、未经同意,不得随便乱动会议室电器器材,以免造成不能正常工作。

(四)生产车间

1、物料陈列要进行分类和堆放整齐,按照易燃物资与火源隔离存放的原则;

2、生产车间要实现无尘土、无异味、干净整洁、明亮宽敞;

3、生产工人要按要求佩戴安全生产工具;

4、车区内不准随地吐痰、乱扔乱堆杂物,对于生产废料要及时给予处理;

5、对于产品要做好安全保护措施,严禁故意破坏产品的行为;

6、下班后应先整理干净和摆放好物资,并关闭电源、水龙头、电焊气体瓶,杜绝资源浪费及安全隐患的存在。

(五)员工宿舍

1、爱护公物,不得在墙壁上桌子上乱写、乱画、乱雕、乱砍、乱挖;

2、不得躺在床上抽烟,避免烟头点着蚊帐被子等易燃物料,产生安全隐患;

3、室内不准乱堆乱放,垃圾应及时清理,对于一些易坏易产生难闻气味的物质,应该及时清理;

4、休息时间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正常休息;

5、注意节约用电用水,做到人走关闭,严禁在办公室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

6、室内应该保持干净、整齐、无异味,不得乱吐痰、乱扔烟头、乱放臭袜等。

(六)卫生间

1、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

2、定时打扫,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蝇蛆和烟头;

3、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四角保持干燥,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无杂物;

4、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

5、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严禁故意损坏卫生设施;

6、严禁把烟头扔到小便池内,以免造成堵塞;

7、不定时检查卫生纸使用情况,及时填补。

(七)饭堂

1、餐桌座椅摆放整齐、桌面清洁;

2、餐厅地板光亮,墙壁、天花板没蜘蛛网;

3、餐厅、厨房、走廊地面勤拖洗,保持无污渍、无积水、无杂物;

4、剩余饭菜不得乱倒乱扔,应该倒在指定地方;

5、厨房里大件物品均放在固定位置,炉灶、菜台清洁光亮,炉灶无漏油、漏水、漏烟现象;

6、用过的餐具、炊具要及时消毒,并摆放指定位置,保持整齐、干净,确保用餐安全卫生;

7、积极贯彻除四害要求,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确保用餐安全卫生;

8、厨房人员要按要求着装,佩戴口罩和帽子;

9、节约用电、用水、用煤气,做到及时关闭,杜绝资源浪费及安全隐患的存在;

10、非厨房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入内。

(八)产品展厅

1、做到样品摆放整齐,无灰尘、无水痕、无破损;

2、保持展厅内明亮、清洁、无异味,空气清新;

3、不得在展厅内乱堆乱放杂物;

4、未经展厅负责人同意不得随便搬动样品位置;

5、不得故意损坏样品,造成损坏的按原价赔偿。

三、管理规范

1、各区域环境卫生由相应人员负责完成,但总体由行政专员负责监督和给予评分;

2、违反以上相关规定或没有履行监督责任,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处罚,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并处罚50元,第三次起给予记过并处罚100元。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第23篇

一、加大产品结构调整力度,依据相关产业政策要求按期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审计并自觉实施清洁生产,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

二、要建立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健全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并纳入正常管理,记录环保设施的运行数据并建立环保档案,环保设施稳定运转率达到95%以上。建立和完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加强生产技术和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充分利用好各种资源、能源,提高原料、能源利用率,不产生或少产生废弃物。凡是通过检修、更换设备能够解决污染问题的,要及时停产检修、更换设备。

四、必须在查清污染现状和排污底数的基础上,制订切实可行的治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付诸实施。周围居民和企业员工对环保工作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五、现有化工企业的改扩建项目,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政策及其他有关规定,实行以新带老的原则,一并解决新老项目污染问题,确保增产不增污。

六、与原辅材料供应方、协作方签订的原料供应服务协议中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危险化学品包装、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和环保要求。

七、挥发性原料、产品的储存必须采用密闭设施,储罐必须设置呼吸阀、压力调节装置或采用内浮顶储罐,原料、产品装卸要采取回收处理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八、挥发性原料、产品在输送、储存过程中,安全阀、管道、容器中排放的气体必须回收或采用其他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取样分析要采用在线闭路采样。静密封点泄漏率保持在万分之五以下。

九、生产装备符合相关清洁生产标准中国内清洁生产先进要求,设备运行无故障,设备完好率要保持在98%以上。

十、企业对排放的"废气必须采用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生产原料、产品的装卸要采用自动密闭装卸设施。生产设备所有排气口排放废气必须全部收集并采用回收、吸收、吸附、催化燃烧等合理的措施进行处理,达到排放标准要求,严禁不经处理直接排放。

十一、对散发恶臭污染物等化工异味的设施必须采取密闭处理,并对恶臭污染物采取净化回收措施处理,以达到企业厂界外无化工异味的要求。

十二、各生产装置排出的废水,必须在清污分流的前提下进行有效处理并达标排放。废水输送管道及废水储存、处理设施必须采取密闭措施并设置废气回收处理设施,防止化工异味气体挥发。

十三、企业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进行分类。厂内固体废弃物的临时储存场要依据《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的要求建设,固体废弃物在厂内的临时贮存场应设置防止渗漏、密闭防止化工异味气体挥发以及污水、废气回收处理设施。固体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均达到100%。

十四、对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可用尾气,不参加化学反应或反应过剩的化学介质,都要回收利用或处理,严禁直接排放。

十五、对生产和设备检修中产生的废酸液、废碱液、残液或有机溶剂,必须做到本厂分档、循环套用于生产,或者经过加工处理后出售给具有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对设备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要统一收集处理,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十六、各废气排放点源必须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十七、国家、省颁布新的标准后执行新的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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