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第1篇为保证项目部承建工区内使用的压力容器(空压机)、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一)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由物资装备科负责购买持有国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热门11篇,供大家参考。
为保证项目部承建工区内使用的压力容器(空压机)、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一)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由物资装备科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安装完成后,项目部(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二)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项目部质量安装科牵头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三)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
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五)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应由项目部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应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
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
3、依据《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具体内容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或节门状态、油温、油压、液位、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
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启动备用设备。若没有备用设备时,则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5.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并送交质量安全科备案。
6、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7、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
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质量安全科。
8、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质量安全科牵头向工程所在辖区设区的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办理注销手续。
9、为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各单位应制定了详尽的、可靠的、操作性强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
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
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
紧急处置措施方案;
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
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
经费保障。应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控制及疏导人员,防止引发事故。
应急预案另行公布,单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练做出记录存档。
10、项目部质量安全科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使用部门。
11、项目部结合年终评比工作,对在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过程中成绩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使用管理不善、设备隐患较多,给项目部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部门或个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处罚,触犯法律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项目部内部逐级审批,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一经发现除给予严肃处理外,责任人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危化品运输过程中因燃烧、泄漏、爆炸等造成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以及《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武侯区危化品运输安全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七不上路”的内容
(一)车况不好不上路;
(二)驾驶员、押运员的手续不齐、身体不适不上路;
(三)缺员(缺押运员)不上路;
(四)天气状况恶劣不上路;
(五)危化品容器或包装存在问题不上路;
(六)驾驶员、押运员对所运危化品货物性质不清、情况不明不上路;
(七)对承运的危化品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不上路。
第三条“七不上路”制度的"执行
(一)“七不上路”制度由危化品运输企业督促驾驶员、押运员共同负责落实;
(二)危化品运输企业安排专人通过GPS监控车辆的运行动态,并记录车辆的运行线路,车速等情况,适时提示驾驶员、押运员安全行车。
第四条危化品运输企业“七不上路”安全管理职责
(一)危化品运输企业是危化品运输安全的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立安全管理科,有专职安全员和专门的安全工作经费、车辆等设施设备。
(三)对承运的不同种类的危化品分别有专项应急救援处置预案,有人员稳定的应急救援队伍。
(四)企业每年应组织驾驶员、押运员脱产培训3-5天,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驾驶员、押运员签到参加的安全学习会,广泛开展“安全优质服务明星驾驶员(押运员)”竞赛活动,教育驾驶员、押运员依法运输,做到无正规生产厂家的危化品不运、无合法经销手续的危化品不运、不知道其化学特性及应急处置措施的危化品不运。
(五)按照“七不上路”的要求合理调度车辆和驾驶员、押运员,由企业安全管理干部对其进行趟次安全教育。
(六)对严重违法违章,私拉乱承运危化品,或通过GPS监控到驾驶员、押运员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企业要严肃处理。
第五条监督管理
(一)运政执法重点监管危化品运输,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和权限,依法查处危化品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和违法行为。
(二)道理运输管理机构要严格危化品运输企业,及其驾驶员、押运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加强对危化品运输企业的行业监管。
第六条本制度由成都市武侯区交通局负责修订和解释,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1、设施、设备的技术档案管理
设施、设备技术档案是设施、设备从接收到报废全过程的历史记录,是设施、设备安全技术管理的重要内容,各使用单位必须逐一建立车辆安全技术档案。要认真填写,妥善保管,记载及时,完整和准确,办理车辆过户和内部调拨时,档案必须随车移交。
2、投入使用时,必须按总公司规定的式样,进行编号,并将自编号报总行政部处备案。
3、设施设备技术使用
投入运输之前,生产部应及时组织操作人员进行认真学习,掌握设施、设备的技术性能和熟悉其使用维修中的技术数据及注意事项。
4、加强设施、设备的技术管理,保证设施、设备技术状况良好,准确掌握其实际技术状况,必须每年进行一次设施、设备技术等级鉴定。
⑴设施设备技术等级划分为四级:
一级:完好;二级:基本完好;三级:需维修;四级:停用
⑵评定标准:按照各设备具体由技术部汇同生产共同制定。
5、设施、设备设备封存、报废
⑴设施、设备封存:设施、设备功能良好,确因生产需求不足、款式差异等原因,需要停用三月以上,由生产部提出申请,说明封存原因,期限,报总经办批准,由行政部封存。
⑵暂停使用:凡因主要总成基础件和零配件损坏,待件以及修理技术等原因,短期内不能参加生产,仍按封存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⑶封存管理:封存设施、设备,要派专人负责管理,未经总经办同意,一律不得启封、临时动用,不得拆卸或挪用任何零配件。如需启封时,要进行必要的保养维护作业,经检验合格后,方能投入生产运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及其它物资仓库、罐区的安全管理,确保仓库、罐区及各类物品的储存安全和职工的安全健康,保证企业生产经营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大、小仓库、罐区及临时存放点的安全管理,全厂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储存物品属危险化学品的,尚应遵守企业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属易制毒化学品的,尚应遵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第四条库房、储罐区的设计和安全管理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xx)、《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xx、《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95)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
第五条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做好物品入库、发货、日常维护管理以及防火、防洪(汛)、防垮塌、防盗等工作。
第六条仓库、罐区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必须熟悉本岗位储存物资的性质、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危险物品中毒的急救方法和消防灭火措施,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仓库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具体规定执行企业制度《安全教育制度》。
第七条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其数量、种类及放置地点须经安全处同意,并根据情况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一切消防设施设备要指定专人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
第八条在仓库、堆垛和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第九条防雷防静电装置应分别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50351-20xx),对易燃易爆储罐区的防雷、防静电装置还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xx)等有关规定。仓库、罐区工作人员应经常检查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完好性,
严格地讲,企业设备安全管理制度重点在于设备选购、设备使用前的管理工作、设备使用中的管理工作、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设备检查制度、设备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以及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这七大方面,具体如下所示。
一、企业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之设备选购
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能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和环境的安全。
2.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工艺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3.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
二、企业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之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3.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三、企业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之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由企业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落实。
2.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由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确定设备“点检”位置和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4.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零件的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四、企业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之维护保养制度
1.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设备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2)设备、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3)做好设备经常性的润滑、紧固、防腐等工作。
(4)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朮状况良好。
(5)建立设备保养日志,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6)保持设备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五、企业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之检查制度
1.生产部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2.每半年由使用部门组织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设备大修前必须计划修理工时,完工时间,准备配件材料及维修所需工具等。
3.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并上作好记录。
4.每年定期由企业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维修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等。
六、企业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之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1.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2)设备己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
(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有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在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
(5)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的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按照设备报废规程申请报废。
2.设备报废手续
(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技朮部确认并签署意见。
(2)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技朮部审核,经副总经理批准、移交财务部办理报废结算手续。
3.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的。
(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不能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行。
七、企业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之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
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案,记载设备一生全过程的状态。按照设备选购,设备维护保养、检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每个环节的责任人都要填写规定的管理表格记录,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存档保存。
一、目的
为作好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安全管理工作,对设备设施进行有效管理,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的生产设备、压力容器、消防设施及其它机械设备。
三、定义
1.生产设备:指生产工艺使用到的所有设备。
2.压力容器:指空压机、储气灌。
3.消防设施:指灭火器、消防栓等。
4.其他设备:指以上三种设备施之外的所有设备。
四、原则
1.所有设备设施必须严格安以下要求进行维修保养。
2.所有设备设施必须维修保养方可使用。
3.所有设备设施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必须停机挂牌。
4.所有设备维修保养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格安以下要求进行,凡违反要求将进行相应惩罚。
五、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及职责
1.生产设备
(1)设备维修保养点由部门主管与机修共同确定,并列入设备维修护养表内。
(2)由各部门机修工对生产设备进行故障维修,记录在《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上,不能维修的设备及时报行政部,进行外发处理。
(3)在使用过程中,每天由操作人员在使用前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并在《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上作好记录。
(4)机修员不能修理好的设备,外发或聘请外面师傅进行维修处理。
2.压力容器
(1)空压机与储气灌在推荐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超过年限必须报市场监督局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2)压力表与安全阀的定期检测由安全主任负责,压力表每半年一次,安全阀每年一次,确保设备在安全有效期内正常使用。
(3)由电工负责日常维护保养,保养项目见设备维护保养表格。
(4)每天开关前相关部门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与维护,使用完后对设备的相关部位进行保养,并在《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上作好记录。
(5)如设备发生故障,应报相关资质单位维修处理。
3.消防设施(主要包括灭火器、消防栓、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等)
(1)每天上班前,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具有一定安全技能人员,对本部门所有消防设施进行班前检查,不作记录,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安全主任。
(2)消防设施每月的定期检查由各部门负责,并作好相关记录,发现在不合格,及时更新维护;
六、设备设施维修及职责
1.生产设备
部门使用人员在使用、维护保养过程中,当发生异常时,立即停立关电源,并及时通知本部门负责人或管理人员。由部门负责人或管理人员通知电工进行检查维修,当电工检查后无法维修后,由行政部外发进行维修。如果外发维修无法维修或成本过高,将考虑是否报废处理。
2.压力容器
(1)压力容器当发出故障时,必须由外面具备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处理。
(2)压力表安阀当发生故障损坏时,必须重新购买新表阀,同时,必须经过市场监督管量局检测过后方可安装使用。
3.消防设施
(1)新购置的4kg干粉灭火器必须在5年以内进行一次检测,充装过后的灭火器,必须两年进行一次检测。灭火器使用超过10年或瓶身锈透及其它损坏必须强制报废,
(2)消防设施日常与每月的定期检查过程中,发现损坏情况,由安全主任统一更换部件或外发维修,如仍无法正常使用的必须进报废处理。
七、附则
本制度由安全主任编制与解释,安全小组组长负责审批。
八.附件
《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
为规范餐饮中心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使设备故障得到及时排除、设备保养得到按时进行,保证餐饮服务工作正常开展创造良好的`设备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设备设施维修制度
1.各部门负责人接到设备、设施维修报告后,及时到现场进行查看和维修;
2.维修服务人员修复不了的故障,如是保修期内的,及时与保修部门联系维修;
如是保修期外的,须填“餐饮服务中心报修单”;
并在原始报修单上注明维修报出时间,做好维修情况跟踪。保修期外如需要由维修部直接联系校外维修单位的,预计单项维修费用在400元以下的,由维修服务人员落实联系相关维修部门进行维修,如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应将 《维修申请单》转报到餐饮服务中心办公室,并提出维修方案,中心核准后再落实维修部门;
3.如设备、设施属人为损坏,维修人员必须报中心综合办。由综合办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维修人员一同到现场查看确认,根据过错原则,按被损坏财产的原价值由当事人赔偿;
4.维修人员自行维修工作结束后,维修人员应在《联系单》填上所用的维修材料,报修部门负责人要验收签字。
二、设备维护制度
1.设备维护工作实行使用餐厅日常维护、定期专业维护相结合的原则;
2.对电动设备、液化气灶台、蒸汽阀门等关键设备或部位,使用餐厅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并执行定点、定人,即固定设备的使用地点、确定设备的使用人员、确定的使用人员就是日常维护工作责任人;
3.各餐厅设备日常维护工作,应做到:使用前必须查看设备状况,确保无异常情况;
使用后应及时切断电源、气源、水源,在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下,做好必要的设备清洁和维护工作;
4.食堂负责人或被授权人每天对所有设备使用状况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情况要按本制度要求落实维修工作;
5.中心维修人员每月应对各部门的电动设备进行一次全面专业检查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6.专业保养工作,电动设备应从传动系统、电路控制系统、机械系统、以及设备电源供给系统等方面,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必要的检查维护;7.对锅炉、电梯等不能自行维护项目,执行与维护维修单位签订的“设备维修协议”。
一、仪表气源管理:
1、净化后的气体中不应含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蚀性气体(或蒸汽)。在操作压力下的气源露点,应比工作环境或历史上当地年极端最低温度至少低10℃。
2、DCS控制室内应设供气系统压力的监视与报警。
3、各车间定期对所属范围内的供气系统(风罐、阀门、管线、过滤器、减压阀、压力表等)进行巡回检查。
4、各车间定期对所属范围在用的过滤器进行排空(视仪表供气品质及安装地点可适当增加排空次数)。定期对装置最低点处的排污阀进行排空。
二、仪表电源管理:
1、新上、改扩建大型项目或关键装置中,控制系统电源进线应采用两路或三路UPS电源供电。
2、电仪人员定期对供电系统的各部位进行巡回检查,检查电源箱、电源分配器、各开关、熔断器等部件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
3、对并联使用的电源箱,在线检查其运行情况,每个电源箱的输出电流均不得超过其额定值。
4、供电系统中的开关、电源分配器、供电端子排的标识必须准确清晰。对脱落、丢失的"标签,模糊不清的字迹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5、供电系统应当有完善的防止小动物随意进入的措施。
6、仪表盘(柜)的仪表供电开关宜留有至少10%备用回路。严禁从仪表电源上向非仪表负载供电;
严禁从仪表电源上搭接临时负载。
第一条设备出现故障时,使用人应做好标识或隔离工作并立即上报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确定是否需要请动力部前来维修;
若需要,则填写《设备维修记录》,并立即知动力部前来维修。
第二条动力部维修人员接到维修要求时,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维修。
第三条重大的维修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指导。
第四条本公司不能解决需委外维修的,需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委外维修申请单》,报动力部和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五条维修结束,各相关人员验收为运行正常后,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五章维修及保养后的检查
第一条动力部各维修、保养人员对维修后及保养后的设备应进行检查,防止因各配件松动或遗漏及机油、润滑油等造成食品物理、化学危害,并把检查情况登记在《动力部设备巡回检查记录表》上。
第二条维修及保养后的设备应加强卫生管理,防止出现污染造成食品生物、化学危害。
一、设备档案资料管理总则
设备档案资料是设备制造、使用、管理、维修的重要依据,为保证设备维修工作质量、使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提高使用、维修水平,充分发挥设备档案资料为日常设备管、修、用服务的职能,特制定本制度。
二、有关设备档案资料的说明
1.有关设备资料是指从设备选型(设计)、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等全过程中形成并经整理应当归档保存的图纸、图表文字说明、计算资料、照片、录像、录音带等科技文件资料,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生产设备的资料整理,移交公司档案室管理。
2. 设备档案资料的内容
⑴.厂家的技术检验文件、合格证、技术说明书、装箱单。
⑵.设备安装、记录、调试记录验收移交书。
⑶.设备附件及工具清单。
⑷.设备大、小修理记录,竣工验收单,修理检查记录。
⑸.精度校验及检查记录。
⑹.设备改装、更新技术。
⑺.设备缺陷记录及事故报告书(原因分析处理结果)。
⑻.设备技术状况鉴定表。
⑼.安装基础图及土建图。
⑽.设备结构及易损件、主要配件图纸。
⑾.设备操作规程(包括:岗位职责、主要技术条件、操作程序、维护保养项目等)。
⑿.其他资料。
三、设备档案的管理
由公司档案资料室负责统一集中管理,保证设备档案资料。
四、 设备档案的收集整理
1.新设备进公司,供应公司人员及有关部门管理人员负责收集整理第二.2.⑴、⑵、⑶项内容资料,并移交公司档案室管理员,且在移交单上共同签字。
2.设备检修与维修期间,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及有关人员对设备的易损件、传动件等进行测绘,经校对后将测绘图纸汇总成册存档保管。
3.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审查第㈡.2.⑷-⑿项的各种资料,并负责将审查合格完整的资料移交公司档案室管理员,由档案室管理人员建档并在移交单上共同签字。
4.原图原件或无备件的技术档案资料一律不得外借或带出资料室,只能在资料室查阅。
五、设备档案资料管理的具体要求
1.技术文件力求齐全、完整、准确。
2.检验(检测)、检修、验收记录等资料由设备管理部分管人员作分类整理后交资料室作统一管理。
3.所有图纸要有统一的编号。
4.图纸上的技术要求要求标注齐全、图纸清晰。
5.型号相同的设备、因制造厂和出厂年份不同,零件尺寸可能不同,应与实物核对,并在图纸索引中加以注明。
6.设备经改装或改造后,图纸应及时修改。
7.图纸的修改应表示在底图上,并在修改索引中注明。
8.凡原制造厂的图纸,一律沿用原制造厂的编号。
9.外协加工和自己制造的非标设备的各种资料管理与外购标准设备相同。
10.严禁将图册中的图纸设备图纸资料作为加工和外协等用。
六、图纸资料的借阅审批手续
1.资料管理员认真按《图纸资料借阅登记表》填写名称、图号、张数、借阅时间、期限等项,借阅人在签字栏内签字。
2.绝密文件资料借阅,需经总工签字批准后方可借阅,其它资料可由设备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借阅。
3.借阅超期未还者,应办理延期手续,丢失、损坏者作价赔偿。
4.非为我公司服务的外单位人员不得借阅公司的设备档案资料,为我公司服务的人员经设备主管批准,可在资料室查阅有关的档案资料,但不得将档案资料带出,外来服务人员需将资料带出,应经公司经理签字批准。
5.原图原件或无备件的技术档案资料一律不得外借,只能在资料室查阅。
6.本单位人员调出或离退休前,有借阅资料未还者,须办理归还手续,否则,党政部不予办理调、离、退手续。
七、本制度由党政工作部负责检查、考核,企业管理规划与基建部负责监督。
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三率(即机械设备的利用率、完好率、机械效率),确保设备安全,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自有设备、租赁设备和各分承包单位自带的设备。
2、机械设备:是指参与施工生产的所有机械,包括大中型起重机械、施工电梯和施工机具。
二、一般规定
1、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使用。
4、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5、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7、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8、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9、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10、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1、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公司领导对事故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三、管理职责
1、公司分管设备的主管领导:审批公司设备购买合同、设备租赁的《合格分供方名录》、主持公司设备安全检查。
2、公司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审批设备的需用计划,组织评审设备租赁供方和设备购买供方,组织设备合同条款会签,组织设备的进场,监督检查出租方对设备维护保养和履约情况,组织对设备安全检查,对各类设备管理资料进行收集、分类、归档。
3、项目部分管生产的副经理:是分管设备的领导,对本项目设备需用计划进行评定。执行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规定,对分包单位自带设备进行监督管理,主持本项目设备安全检查。
4、项目机管员:贯彻实施公司设备管理规定,制定设备需用计划,保养维修计划,主持本项目的设备验收和记录,报告设备的运行情况,组织本项目设备安全检查。
5、操作人员:熟悉机械设备的性能,坚守岗位,按章操作,做好机械的日常保养,持证上岗。
四、机械设备的使用、保养和修理
1、机械设备的使用
(1)机械设备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尽可能降低对其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部组织相关部门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分类建立机械设备台帐,并负责存留相关记录。
(2)机械设备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凡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制度。
(3)项目部要做好机械设备的标识工作,按要求悬挂机械设备标识牌。
2、机械设备的保养
(1)一级保养:由操作人员实施,主要对机械设备在操作前、作业后进行“十字作业”保养(清洁、润滑、坚固、调整、防腐),并对一些外部易损部件进行拆洗检查,调整。
(2)二级保养:由维修人员完成,二级保养除一级保养内容外,主要是对机械设备内部各系统进行清洁、润滑和调整,并对可能有问题的部位予以解体进行检查、清洗的调整。
(3)三级保养:指对设备主体进行解体检查和调整,更换达到磨损限度的零部件。同时对主要零件、部件的磨损情况进行测量和鉴定。三级保养由专业维修人员完成。
(4)设备的各级保养由各设备产权单位负责。
2、机械设备的修理
(1)小修:是一种维护性修理,主要是排除使用不当,保养失误及使用中发生的临时故障和局部损坏,维护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小修应结合保养进行。
(2)中修:是在两次大修之间和新机械设备大修之前有计划的平衡性修理,其目的在于消除总成间损坏出现不平衡的状态,以及可能延长大修间隔期。
(3)大修:是对设备的总状态达到极限磨损的程度进行技术鉴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恢复性修理,使性能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延长使用寿命。
(4)机械设备的各类维修,均由设备产权单位负责实施,且由专业修理人员完成。
(5)项目部要做好《运转记录》,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机械设备保养维修月度计划,将《机械设备使用报表》按每月26日报公司。公司监督检查以上修理执行情况。
五、大型设备的管理要求
(一)物料提升机(龙门架)
1、物料提升机在安装前,必须编制安装(拆除)方案,其内容包括:
(1)安装准备(即材料和组织准备)。
(2)安装过程(即基础处理、地面组装、吊装、缆风绳(或附墙)、卷扬机稳固、地锚、验收试验和其他。
(3)安全使用措施。
(4)拆除工作。
2、物料提升机的验收必须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标准执行。
3、使用前的检查
(1)金属结构有无开焊和明显变形;
(2)架体各节点连接螺栓是否紧固;
(3)附墙架、缆风绳、地锚位置和安装情况;
(4)架体安装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5)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6)卷扬机的位置是否合理;
(7)电气设备及操作系统的可靠性;
(8)信号及通讯装置的使用效果是否良好清晰;
(9)钢丝绳、滑轮组的固接情况;
(10)提升机与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防护情况。
4、使用措施
(1)机械实行“三定”责任制(即定人、定岗、定岗位职责)
(2)严禁各类人员乘吊篮上下,禁止超重、吊物超长使用。
(3)禁止攀登架体和从架体下穿越。
(4)缆风绳和附墙杆不得随意拆除。凡需临时拆除时应先行加固,待恢复缆风绳和附墙杆件后方可使用升降机。
(5)操作人员必须坚持视线不清、信号不明不吊的规定,拒绝任何违章指挥。
5.日常检查要求
(1)地锚与缆风绳的连接有无松动;
(2)空载提升吊篮做1次上下运行,验证是否正常,并同时碰撞限位器和观察安全门是否灵敏完好;
(3)在额定荷载下,将吊篮提升到地面1~2m高度停机,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和架体的稳定性;
(4)安全停靠装置和断绳保护装置的可靠性;
(5)吊篮运行通道内有无障碍物;
(6)作业司机的视线或通讯装置的使用效果是否清晰良好。
6.使用提升机时应符合的规定
(1)物料在吊篮内应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篮。当长料在吊篮中立放时,应采取防滚落措施;散料应装箱或装笼。严禁超载使用;
(2)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体和乘吊篮上下;
(3)高架提升机作业时,应使用通讯装置联系。低架提升机在多工种、多楼层同时使用时,应专设指挥人员,信号不清不得开机。作业中不论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应立即执行。
(4)闭合主电源前或作业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开关扳回零位。在重新恢复作业前,应在确认提升机动作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
(5)发现安全装置、通讯装置失灵时,应立即停机修复。作业中不得随意使用极限限位装置;
(6)使用中要经常检查钢丝绳、滑轮工作情况。如发现磨损严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更换;
(7)采用摩擦式卷扬机为动力的提升机,吊篮下降时,应在吊篮行至离地面1~2m处,控制缓缓落地,不允许吊篮自由落下直接降至地面。
(8)装设摇臂把杆的提升机,作业时,吊篮与摇臂把杆不得同时使用;
(9)作业后,将吊篮降至地面,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主电源,锁好闸箱。
7、其他
(一)提升机使用中应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并符合下列规定:
(1)提升机应按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对提升机各润滑部位,进行注油润滑;
(2)维修保养时,应将所有控制开关板至零位,切断主电源,并在闸箱处挂“禁止合闸”标志,必须时应设专人监护;
(3)机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得进行保养、维修,排除故障应在停机后进行;
(4)更换零部件时,零部件必须与原部件的材料性能相同,并应符合设计与制造标准;
(二)维修主要结构所用焊条及焊缝质量,均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1)维修和保养提升机架体顶部时,应搭设上人平台,并应符合高处作业要求。
(2)提升机应由设备部门统一管理,不得对卷扬机和架体分开管理。
(3)金属结构码放时,应放在垫木上,在室外存放,要有防雨及排水措施。电气、仪表及易损件的存放,应注意防振、防潮。
(4)运输各部件时,装车应垫平,尽量避免磕碰,同时应注意各提升机的配套性。
(三)外用电梯(外用电梯的安、拆,必须编制专项方案)其要求如下:
(1)安装开始之前的安全措施
a、始终要确保地面足够大的区域被围住。
b、始终要确保所使用的超重机设备适合于要起吊的载荷,而且处于良好的状态。
c、始终要确保地基能承受规定的载荷,并符合地方安全规定。
(2)安装期间的安全措施
a、在安装期间绝对不准许与安装工作无关的人员使用升降机。
b、驱动吊笼运行必须将加节按钮盒或操作盒移至吊笼顶部操纵,不允许在吊笼内操纵。
c、不允许在风速>13m/s和雷雨、下雪的恶劣气候条件下进行安装工作。
d、利用设置在吊笼顶部的安装吊杆进行安装工作时,吊杆的最大起重量为200kg,不允许超载。吊笼载荷也不允许超过额定安装载重量。
(3)任何人不准站在悬吊物下。
a、安装吊杆上有悬挂物时,不得开动吊笼。
b、吊笼运行时,人员的头部、手及装运物件绝对不准伸出吊笼护栏。
c、除非总电源已完全切断,否则不能让任何人在地面围栏内、围栏顶上或靠伏在围栏上以及在升降机通道内,导架立柱内和附墙架等不安全区域内活动。
d、除非加节按钮盒的防止误动作开关板至停机位置或操作盒上的紧急停机按钮已经按下,否则不得在吊笼顶上进行安装工作。
e、不能让任何不称职的人员进行电气的接线工作,且在进行这类工作时,必须确保切断电源。
f、直到所有的连接螺栓已完全坚固、吊具刚安装好的标准节处拆除后,才能驱动吊笼。
(4)安装工作完成时的安全措施
在按照安全标准和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条例进行验收试验获得通过之前,升降机不得投正常使用。
8、安全防护
(1)电梯底笼周围2.5m范围内必须设置牢固的防护栏杆,进出口处的上部搭设足够尺寸的防护棚(按坠落半径要求)。
(2)防护棚必须具有防护物体打击的能力,可用5㎝厚木板或相当5㎝木板强度的其他材料。
(3)电梯与各层站过桥和运输通道,除应在两侧设置护身栏杆及挡脚板并用立网封闭外,进出口处尚应设置常闭型的防护门。防护门在梯笼运行时处于关闭状态,当梯笼运行到哪一层站时,该层站的防护门方可开启。
(4)防护门构造应安全可靠必须是常闭型,平时全部处于关闭状态,不能使门全部打开形成虚设。
(5)各层站的运行通道或平台,必须采用5㎝厚木板搭设平整牢固,不准采用竹板及厚度不一的板材,板与板应进行固定,沿梯笼运行一侧不允许有局部板伸出的现象。
9、使用或操作升降机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能正确、迅速地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作出反应,以避免事故发生;
(2)能理解和应用所制定的规定、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
(3)能经受紧张状态,防止出错,有丰富的操作经验;
(4)受过专业培训,熟读和掌握了施工升降机使用手册的全部内容;
(5)持证上岗。
10、操作的安全措施
(1)风速>20m/s,不得操作升降机;
(2)导架及电缆上结冰时,不得操作升降机;
(3)在确认“日常检查”和“保养和维修”已完成之前,不能操作升降机;
(4)吊笼载荷和乘客决不准超过标牌上规定的额定什;
(5)不能让货物超出吊笼,加节时在吊笼顶部设置的安装吊杆应拆除;
(6)除了驾驶员外,驾驶室内不允许载运其他人员或货物;
(7)要确保所有保护和安全装置能正常工作,否则不得操作升降机;
(8)在确认吊笼和对重通道内没有任何障碍物、没有人员在工作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机;
(9)当升降机在吊笼内进行操作时,不能让任何人站在吊笼的顶上;
(10)发现故障或危及安全的情况时,应立即报告现场的安全负责人,在故障和危及安全的情况排除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机。
11、保养和维修时的安全措施
(1)在升降机设备上、通道内或这些区域的附近进行任何维护和修理工作时,必须将总电源绝对切断;
(2)在吊笼上、传动机构上或安全装置上进行修理工作时,还需将吊笼稳妥停在缓冲弹簧上,有对重的话,还需将吊笼锁住在导架上;
(3)测试电动机制动器制动力矩时,必须将吊笼停稳在缓冲弹簧上并将总电源切断。
12、拆卸阶段安全措施
(1)拆卸前的安全措施
(2)始终要确保地面上有足够大的地方被围住,作为拆卸场地;
(3)始终要确保所有使用的起重设备适合于要起吊的载荷;
(4)始终要确保拆卸开始前,整套装置处于安全状况,并通过日常安全检查。
(5)拆卸期间的安全措施
a、在拆卸期间,绝对不准许与拆卸工作无关的人员使用升降机;
b、不允许在风速>13m/s和雷雨、下雪的恶劣气候条件下进行拆卸工作;
c、不要让任何人站在悬掉物下;
d、吊笼运行必须将加节按钮盒或操作盒移至吊笼顶部操纵,不允许在吊笼内操作;
e、在进行拆卸工作时,必须将加节按钮盒的防止误动作开关扳至停机位置或按下操作盒上的紧急停机按钮;
f、在吊笼顶部工作时,决不准将加节按钮盒或操作盒留在吊笼内;
g、在拆下的部件被吊放到吊笼顶板上之前,不准驱动升降机吊笼;
h、安装吊杆的最大起重量为200kg,不允许超载;
i、在吊笼运行时,不允许将被拆卸部件悬挂在安装吊杆上;
j、在吊笼运行时,人员的头部、手及装运和物件绝对不允许伸出吊笼护栏;
k、吊笼载荷不允许超额定安装载重量;
l、决不能让不称职的人进行电气拆卸工作,且在进行电气拆卸工作时,必须确保切断总电源;
m、除非总电源已完全切断,否则不能让任何人在地面围栏内、围栏顶部或靠伏在围栏上以及在升降机通道内、导架立柱内和附墙架等不安全区域内活动。
13、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时的安全措施
(1)当升降机在受暴风雨或强台风袭击后,要指派胜任的人员检查各要害部位,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否则不得在升降机上进行日常安全检查;
(2)风速20m/s时或导架、电缆上结冰时不允许操作升降机;
(3)在确认“定期检查和试验”及“保养和维修”已完成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机;
(4)在确认升降机通道内无任何障碍物,以及这些区域附近无人在工作之前,绝对不得操作升机;
(5)在对处于地面的吊笼进行安全检查之前,不要操作升降机;
(6)需吊笼运行而进行安全检查时,必须始终谨慎行事。
(四)塔式起重机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与拆除必须按照说明书和有关规定,编制专项安、拆方案。
1、塔吊的装拆方案应包括:
(1)塔吊的定位平面示意图;
(2)外电走向与起重回转半径工作范围的平面示意图;
(3)塔吊工作范围所需防护措施;
(4)塔吊装拆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各岗位责任要求;
(5)塔吊安装分部与整体、试车验收要求;
(6)塔吊拆除中意外情况的报告制度及权限;
(7)塔吊的使用、维护与安全检查要求;
(8)塔吊装拆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
2、对装拆人员的要求
(1)参加塔机装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持有效的操作证上岗;
(2)装拆人员严格按照塔机的装拆方案和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装拆;
(3)装拆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有关制度,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对塔机装拆的管理要求
(1)装拆塔机的施工企业,必须具备装拆作业的资质,并按装拆塔机资质等级进行装拆相对应的塔机;
(2)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塔机的装拆专业班组并且配有起重工(装拆工)、电工、起重指挥、塔机操作司机和维修钳工等组成;
(3)进行塔机装拆、施工企业必须编制专项的装拆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装拆工艺要求,并经过企业技术主管领导的审批;
(4)塔机装拆前,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装拆方案和安全技术的书面和口头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4、拆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1)装拆塔机的作业,必须在班组长的统一指挥下进行,并配有现场的安全监护人员,监控塔机装拆的全过程;塔机的装拆区域应设立警戒区域,派有专人进行值班;
(2)作业前,对制动器、连接件、临时支撑要进行调整和检查,对起重作业需要的吊索具要保持完好,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作业中遇有大雨、雾和风力超过4级时应停止作业;
(4)行走式塔机就位后,应将夹轨钳夹紧;
(5)塔机在安装中对所有的螺栓都要拧紧,并达到紧固力矩要求。对钢丝绳要进行严格检查有否断丝磨损现象,如有损坏,立即更换;
(6)对整体起扳安装的塔机,特别是起扳前要认真、仔细对全机各处进行检查,路轨路基和各金属结构的受力状况、要害部位的焊缝情况等腰三角形应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或修复后,方能起扳;
(7)对安装、拆卸中的滑轮组的钢丝绳要理整齐,其轧头要正确使用(轧头规格使用时比钢丝绳要小一号)轧头数量按钢丝绳规格配置。
5、塔机安装完毕后必须经专门的检测机构检测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6、塔机使用中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
(1)塔机的基础必须符合安全使用的技术条件规定;
(2)起重司机应持有与其所操作的塔机的起重力矩相对应的操作证,指挥应持证上岗,并正确使用旗语或对讲机;
(3)起吊作业中司机和指挥必须遵守“十不吊”的规定:指挥信号不明或无指挥不吊;超负荷和斜吊不吊;细长物件单点或捆扎不牢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6级以上强风区无防护措施不吊;散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4)塔机运行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规定执行。最基本要求:起吊前,先鸣号,吊物禁止从人的头上越过。起吊时吊索应保持垂直,起降平稳,操作尽量避免急刹车或冲击,严禁超载,当起吊满载或接近满载时,严禁同时做两个动作及左右回转范围不应超过90°;
(5)塔机停用时,吊物必须落地不准悬在空中,并对塔机的停放位置和小车、吊钩、夹轨钳、电源等一一加以检查,确认无误后,方能离岗;
(6)塔机在使用中不得利用安全限制器信车,吊重物时不得调整起升、变幅的制动器,除专门设计的塔机外,起吊和变幅两起升机构不应同时开动;
(7)塔机的装拆必须是有资质的单位方能作业,拆装前应编制专项的拆装方案并经企业技术主管负责人的审批同意后方能进行,同时要做好对装拆人员的交底和安全教育;
(8)自升式塔机使用中的顶升加节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塔机安装完后的验收和检测工作是必不可少的,顶升加节后的验收工作也应该严格执行,对塔机的垂直度、爬升套架、附着装置等都必须进行检查验收;
(9)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吊作业时,应有防碰撞措施;
(10)定期对塔机的各安全装置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其在运行过程中发挥正常作用。
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未尽事宜,均按有关文件执行。
六、安全设备和工艺的选用
1、淘汰的设备:少先式起重机、屋面起重机、蒸汽打桩机、滚筒式混凝土搅拌机。
2、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七、安全管理规定
1.制定设备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塔机的登记备案制度。施工单位已拥有的或新购置的塔机等垂直运输设备应尽早报请安全监督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严禁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合格证、粗制滥造、质量低劣的塔机进入施工现场安装使用,未经登记备案的塔机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
(2)机械设备的安装与验收,必须以相应的规范标准以及自身的使用说明书为依据结合施工单位本身实际情况,严格、周密、有序地进行。
这些规范包括《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0055-1996)、《施工升降机检验规则》(gb10053-1996)、《龙门吊及井架物料提升机》(jgj88-199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等。
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必须有相对固定的管理机构和拆装作业人员,从事拆装作业和设备操作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操作证,安装作业时应先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统一指挥。协同作业,禁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冒险蛮干。
(3)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检测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不合格的设备,必须停机整改,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禁止设备带故障、带隐患运转。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4)建立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运转维修的登记统计制度、设备报废制度。对投入施工作业的设备,要严格进行班前检查、安全运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维修保养、安全专项检查等,保证设备性能良好,不带故障、不留安全隐患进行施工作业。
(5)落实以机长负责制为中心的“定人、定机、定岗”的岗位责任制,特种作业岗位人员均应经过专门培训取得操作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2、施工现场大型设备的技术资料和安全资料必须齐全。
(1)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设备台帐、运转及维修保养记录、安装拆除方案、验收证书、检测检验报告。
(2)拆装队伍资质证书、设备安拆人员、指挥人员、操作人员及其他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
(3)悬挂限载标志牌、安全警示牌、操作规程牌、验收合格牌、定人定机牌。
3.施工现场中小型设备的技术资料和安全资料必须齐
(4)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设备台帐、运转及维修保养记录、安装拆除方案、验收记录
(5)指挥人员、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
(6)悬挂安全警示牌、验收合格牌
4、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备配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演练。应急设备随时更新,进行必要的保养、维护,指定专人负责,保证完好率。
八、大型设备装拆控制要求
1.装拆资质
凡在施工现场从事塔式起重机拆装(包括塔式起重机顶升)作业的单位,必须取得《塔式起重机拆装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承接业务(《许可证》分为一、二两极)。拆装作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
2.编制装拆方案:
拆装方案内容包括:编制依据、人员配备、起重机械及索具配备、基础及附墙设计(有平面图和立面图)、地锚和预埋件设置、安装步骤、顶升加节程序、安全防护措施等,必要时增加顶升过程中的起重臂和平衡臂保持平衡的具体要求,禁止回转作业的可靠措施。施工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严格执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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