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第1篇由于便道上行驶的施工车辆繁多,为了保证便道畅通和前场施工的顺利进行,杜绝施工现场交通事故发生,我分部确定以下交通安全管制规则,望大家严格遵守。第一条施工便道只允许与施工有关的车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设备设施管理制度20篇,供大家参考。
由于便道上行驶的施工车辆繁多,为了保证便道畅通和前场施工的顺利进行,杜绝施工现场交通事故发生,我分部确定以下交通安全管制规则,望大家严格遵守。
第一条 施工便道只允许与施工有关的车辆进入和行使,社会车辆和闲杂人不得随意进入施工便道。否则发生的一切事故由责任人自己承担。车辆交汇时,让车的原则是:罐车优先、重车先行、其他车辆合理避让。
第二条 任何施工车辆不得占道行使,同时不能随意停靠在便道上影响其他车辆通过。对于随意停靠施工便道影响其他施工车辆正常行驶的,视情节严重,给与相关责任人100元~300元罚款。
第三条 遇到前台浇筑混凝土时,施工车辆(吊车、钻机、钢筋笼运输车、装载机等)与罐车混凝土交汇时,应及时靠边,罐车优先通过。影响混凝土罐车正常行驶几前台混凝土施工的,每次给予相关责任人500元罚款。
第四条。钢筋笼运输车在运输钢筋笼时遇到混凝土罐车应靠边停下让罐车先行通过,不允许将便道堵塞,必须保证罐车顺利通过到达现场。由于钢筋笼运输车导致混凝土不能按时到达现场的,每次给予相关责任人500元罚款,
第五条 施工现场吊车支设时不能占用便道,不得随意将大臂置于便道上方。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每次罚款200元~500元。
第六条 车辆在便道上发生故障时,应尽量驶离便道,实在不能驶离的要停靠在便道的右侧。
第七条 施工车辆在便道上发生拥堵时,要服从项目部交通协管人员的指挥和处理。有不听指挥造成便道拥堵20分钟以上的,视情节严重,给与相关责任人100元~500元罚款。
第八条 便道上交通拥堵20分钟以上仍不能解决时,须及时通知项目部管理人员。
第九条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驾驶员或操作手,不得随意下车进入施工场地,进入施工场地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发现一次,一人罚款50元~100元。
第十条 上级领导检查现场时,一切施工车辆应礼让,检查车辆先行。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每次罚款500元。
第十二条 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在自己的职责权限内应积极配合便道交通管理,对于在管段内发生的交通拥堵,要及时进行协调处理,保证现场施工连续进行。
第十三条 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将对便道进行实时监控,发现交通堵塞及时拍照存底,随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罚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加油站动火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办法》,参照《石油库动火安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加油站的爆炸危险区域或火灾危险区域内,使用各种直接或间接明火施工作业的都称之为加油站动火。主要包括以下作业:
1、使用电焊、锡焊、焊割等;
2、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及明火照明等;
3、烧烤煨管、铸、锻、电钻、砂轮作业等;
4、熬(浇)沥青、炒沙子等;
5、非加油和卸油的机动车辆进入储油区和爆炸危险区;
6、使用非防爆的通讯电气设备和电动工具等。
第二章加油站动火等级划分
第三条加油站动火分为三级:
1、凡是在油品储油区、加油区、汽车卸油区、雨棚、雨棚柱和桶装油品(含润滑油)储存间或棚、油泵房、公路收发油栈台、隔油池及污水处理设施的爆炸危险区域内的动火,以及虽移出该区但盛装过甲、乙类油品的各类油罐、油桶、输油管线等均为一级动火;
2、凡是在加油站区域之内,一级动火所列的区域之外,且符合gb50156-20xx《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中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要求的火灾危险区域内的动火均为二级动火;
3、凡在符合gb50156-20xx《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中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要求的站房和一般用电区域内对通常设备的动火(用火)均为三级动火。
第三章动火前的准备工作
第四条动火票的办理要求
1、凡进行一、二级动火作业必须按照审批程序及权限办理《加油站动火作业票》。
2、三级动火(用火)作业必须按照审批程序和权限填报《加油站用火审批单》。
第五条动火票的审批权限
1、一级动火作业的《加油站动火作业票》应由直属公司和当地消防部门审查同意,经市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并报省分公司备案。
2、二级动火作业的《加油站动火作业票》应由储运安全部审查同意,经片区经理批准,并报市公司备案。
3、三级动火(用火)作业的《加油站用火审批单》由加油站长填报,片区经理审核同意,加油站长批准,并备案。
第六条动火作业前由加油站提出申请,施工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动火票,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逐级上报,分级负责。动火票批准后,方可进行动火。加油站、片区经营部、储运安全部对审核过的动火作业票,必须以档案的形式保存一年以上。一级动火票储运安全部必须报省分公司备案。
第六条动火票办理程序
1、一级动火前,由直属公司主管经理组织加油站长、施工管理部门、施工设计单位、片区经理、储运安全部和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深入现场调查、协商、制定动火措施。然后由储运安全部与当地消防部门审核同意,市公司主管经理批准。
2、二级动火前,由片区经理组织加油站长、施工管理部门、施工设计单位和储运安全部深入现场调查、协商、制定动火措施。然后由储运安全部审核同意,片区经理批准。
3、三级动火前,由加油站长与片区经理深入现场调查、协商、制定动火(用火)措施。然后由片区经理审核同意,加油站长批准。
第七条外来施工单位在加油站施工动火,应由工程项目甲方负责部门提出,加油站填制动火票,其主管领导会同工程项目甲方主管领导和施工单位主管领导共同落实防火措施;分别由加油站长和施工单位安全员担任主监护人和监护人,共同负责动火作业,严格按动火等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动火票,负责安全措施的落实,负责监督按动火票中的时间、地点、任务和作业内容进行动火。
第四章动火作业的基本安全要求
第八条正常生产的储油区、加油区、卸油区内,凡是可不动火的一律不动火,凡是能拆下来的必须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节假日除生产必须外禁止动火。
第九条动火作业必须按要求填写《加油站动火作业票书》,且一张只限一处使用。
第十条动火票的有效时间
1、一级动火票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
2、二级动火票有效时间不超过3天;
3、三级动火票有效时间不超过15天;
4、加油站固定用火点每6个月由零售管理部hse委员会召集,片区经理和储运安全部或消防部门等单位检查认定一次,加油站要做好记录备查。
第十一条进入设备内部动火,必须遵守《关于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和《油罐清洗安全规程》的相关要求。
第十二条高空作业必须符合高空作业安全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三条临时用电,加油站必须根据批准的动火票,按照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用电手续,双人复核。
第十四条在动火作业期间,加油站不得接卸油品,任何车辆不得进入加油站停放,一级动火时加油站应停止营业。
第十五条在管道上动火,应首先切断油品来源,加好盲板(也可采用黄泥、玻璃腻子与石棉绳掺和堵塞等方法截断管路),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并对动火部位和周围15米范围内场所油气浓度检测。
第十六条动火前对动火点必须进行油气浓度检测,油气浓度在爆炸下限的20%以下时方可动火。检测合格后动火作业期间,应随时检测。动火停止超过一小时,必须重新检测。
第十七条油桶动火前必须先经过蒸洗打开桶盖,动火作业前先用长火向桶口试射,如有回火则应重新蒸洗。焊接时,人员站在桶侧,严禁站在桶底或桶顶的方向。
第十八条动火点15米以内安全可能受到威胁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2、关严罐顶所有孔盖,关闭加油机发油管线上阀门,用淋湿的石棉被捂住呼吸阀和油枪等,或用长胶管与呼吸阀连接,引至远处;
3、采取有效的砌墙或淋水帆布隔离等隔断油气进入动火点的措施,必要时增派监护人到相关地点进行监护。
第十九条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含六级)不准动火。特殊情况必须动火时采取围隔等措施控制火花飞溅范围。
第二十条动火票是动火依据,不得涂改、代签,并要妥善保管和存档。
第二十一条动火现场5米以内不得有易燃物、积水、障碍物,以便在紧急情况下,施工人员能迅速撤离现场。
第二十二条动火现场要按动火措施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必要时通知消防车现场保护。
第二十三条动火完工后,加油站长对现场进行认真检查,确认无火种存在,每个可能渗漏和跑冒油口、点、接头等正常,临时用电拆除和配变电系统正常,动火设备、工具及其它物品清理后,方可离开。
第五章动火人职责
第二十四条动火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持证上岗。
第二十五条按动火票上签署的任务、地点、时间作业。
第二十六条动火前必须确认安全措施已是符合要求。
第二十七条按规定摆放动火设备、工具,穿戴劳动防护服装、防护器具。
第二十八条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理方法。
第六章监护人职责
第二十九条加油站长必须经过安全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第三十条了解动火区域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及其他救护器具。
第三十一条有责任心,坚守岗位,佩带明显标志,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消防设施、器材到位情况,并配备专用安全检测仪器,发现问题,有权下令暂时停止动火作业。
第三十二条熟悉应急预案,并能指挥处理异常情况。
第三十三条监护人必须携带动火票,现场检查签字。
第三十三条禁止以下动火
1、禁止无动火票作业。
2、禁止无监护人动火。
3、禁止安全措施不落实动火。
4、禁止与动火票内容不符动火。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解释权在储运安全部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20xx年10月15日起施行。
一、目的
企业建立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设备台长、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生产设施的安全进行;
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
二、范围
1、设施设备包括范围:生产装置设备、安全设施设备、特种设备设施、监视测量设施设备、办公用品、交通运输车辆、供电供热供水通讯设施设备。
2、管理范围:技术文件,台帐、计划编制、购置验收、安装制造、安装验收、试车的"方案编制,试车的运行管理包括:设备设施的检维修、隐患整改、装置设备的开停车方案和停修吹扫方案、压力容器和工业管线维护管理;
机泵设备管理;
设备防腐管理;
设备管道保温冷却管理、起重设备管理;
电器设备管理;
通讯工具、设施管理;
运输设备、工具管理;
安全设施及设施设备报废处理制度等。
三、管理部门
设备动力科:主要管理范围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公共工程,供气供暖、供水设施设备、特种设备、起重设备;
安全环保科:主要管理范围安全设施设备及消防设施设备;
技术质量科:管理范围监视测量设备
办公室:管理范围办公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
四、各部门管理内容
1、建立设施设备管理台帐
2、设施设备技术档案
3、设施设备故障和维修纪录
4、设施设备维修计划
5、特种设备压力容器检测台帐及相关的资料整理、管理
6、生产设施、设备变更台帐和相关资料
7、建立监视与测量设备台帐和相关资料的整理与管理
五、管理标准及要求
1、设施设备的原始资料技术文件例如设备说明书、合格证等资料由公司档案室收集存放复印件,其他部门需要借阅,可以复印;
但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2、所有设施设备的台帐有本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并按照动态情况进行管理;
台帐要求书写清楚、字体端正;
要求分别建立文字档案和电子档案,主要设备和关键装置要建立维修动态纪录档案。
3、所有设备设施变更时,有使用部门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由生产管理部主管科室批准,各科室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各类安全台帐。
六、设备设施购进计划编制
1、公司所有设施设备的购进必须有计划地进行,计划编制由生产主管部门编制,新建的项目有项目提出单位编制设备设施计划,计划编制是要求将设备设施规格、型号、材质要求、安全要求、数量等写清楚,将需用时间写明白,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转供应部门采购
2、公司供应部当接到计划时,应对所采购的设施设备的性能、材质、安全要求、供应商资质、价位、售后服务等情况汇总写出书面报告,报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采购
七、设施设备购进后的验收
所有设施设备进场后都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安装和试车。验收单位主要参加人员为设备使用管理单位(具体见本制度),设备管理部门、技术质量科、安全环保科等共同对购进设备的规格型号、材质、数量、外观等进行验收;
对具有保质期的设备按照保质期进行跟踪验收
验收单位对验收情况写出验收报告,财务科根据验收报告进行付款或者拒付;
对验收不合格的设备设施写出书面整改书限期整改
八、设施设备的安装及验收
经对设施设备验收工作之后准备安装,安装工作分几类情况进行:
1、对于标准设备设施不需要安装资质的普通设备设施由生产管理部安排设备动力科或者由供应商协同有关单位进行安装调试,安装前认真阅读说明书,确保安装正确
2、对于有特殊要求的设施设备例如行吊等有生产管理部联系有资质的承包商进行安装,预先编制合格的安装方案施工中严格遵守施工方案,安装时需要办理相关作业手续时,有承包商到本公司安全环保科办理,现场安全措施有安全环保科监督执行
3、安装完毕由安装施工单位写出安装完工报告书,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4、验收时有安装施工单位,设施设备使用单位,管理部门共同参加,生产管理部主持验收工作,并写出验收报告,共同签字,方可交付使用单位进行试车
5、外委加工设备设施同样按以上各款执行
九、设施设备的试车试运行
1、当新增或者安装的设施设备验收后投入试运行,试车前编制试车方案,内容包括:
1)设施设备的开停车注意事项
2)设施设备所接触得物料性质及危险性
3)应急情况的处理措施和预案
4)操作人员的具体要求
2、试运行前,设备管理员要与生产管理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设备动力科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3、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方准许上岗操作。
4、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5、设备动力科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试运行情况。
6、设备试运行结束后,有设备动力科、使用单位写出试运行报告。
十、设施设备的检修管理制度执行本制度包含的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十一、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按照具体的相关规程和制度执行
十二、设施设备的报废拆除管理制度
1、设备年久陈旧或者工艺等原因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等申请报废拆除,必须有使用单位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经生产、技术、设备等管理部门共同论证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拆除报废,使用部门申请拆除、报废之前,设备动力科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设备动力科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2、报废拆除的设备在得到批准后,拆除前必须做好安全风险分析报安全环保科批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方可拆除;
国家相关部门有其他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被拆除的设备设施应在管理台帐上予以注销,并记录入变更台帐。
4、被拆除的设施设备应集中管理由生产管理部按照权限进行处理和保管。
5、财务变更按照财务制度执行。
1、学校一切体育器械必须进行登记造册,指定专人管理。新购置的器材要及时登记入册,分类入帐,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器材室的器械和运动服,一律分项建帐。损坏的器材要登记注销,每学期末清点一次,每年底与总务处对账一次。
2、体育器械应分类存放,定位定橱,摆放有序。要保持室内整洁,按器材性能要求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照射等工作,保证器材使用率在90%以上。要经常进行定期保养维修。损坏的器材要及时维修,同时要做好记录,使器材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
3、体育教师使用时必须提前一天填交“体育器材使用通知单”。保管人员应按时准备好器材,并作必要的检查。下课后体育教师协助将器械归还原处。教师上课所用器材,课前、课后要进行清点,严防器材丢失。
4、所有器材设备的领用和归还均应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器材的完好情况。对于损坏、丢失的器材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师生借用的体育器械,只限在校园内使用,不能随意将学校器材赠送他人或带回家中自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对私人一律不外借。
5、体育教师要经常检查场地器材,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要教育学生爱护公物,懂得保管使用器材的基本知识和方法,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6、体育器材管理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妥善保管器材,防止器材散失,严格遵守信息制度,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7、器材保管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学校领导应当场监交,按帐点物,逐件交接。遇有帐物不符时,要查明原因,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8、学校要高度重视师生在体育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安全,要经常检查室外体育器械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维修,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为了加强学校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延长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经学校研究,特制定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一、设施设备包含的内容
1、学校房屋建筑设施;
2、学生运动活动场地设施及体育设施;
3、水、电、暖设施;
4、实验、微机、音乐、美术等教学设备。
二、建立学校设施设备安全检查机构,由校长、总务主任、教导主任、教导副主任等成员组成。
三、确定常规检查时间。
1、每学期开学之前和结束之后进行检查;
2、每月中旬定时检查;
3、大风、大雨之后及时检查;
4、大型活动之前全面检查。
四、设施设备安全检查的内容
1、检查房屋是否有损坏、变形;
2、检查地基是否有沉降;
3、检查供、排水是否畅通;
4、检查用电电路是否损坏;
5、检查防火规定是否落实;
6、检查沟、坎、梯、栏是否有隐患;
7、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
五、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检查必须按要求做好记载,建立检查情况汇总档案。
六、落实整改。相关部门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确因某种原因不能整改的,要及时报主管部门,立即封闭设施设备,停止使用。
1、建筑安装企业的机械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能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以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4、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并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5、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责任,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6、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
工作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7、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
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8、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规程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9、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10、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
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
11、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操作人员必须配合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2、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
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为保证公司烟花爆竹的经营安全,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有效是重要的保证。特制定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树立高度的消防意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中的规定,保障安全设施、设备方面的资金投入。
2、购入的安全设施、设备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必须是有资质企业生产的产品。
3、各种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入账,定期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4、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消防设备设施的管理,应经常对灭火器的压力进行检查,如发现过期或压力不足,应及时充粉、更换。
5、消防设备、设施不能随意移动、转借或损坏,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丢失,应按价赔偿,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消防泵至少每周定期启动一次,检验设备是否运行正常、有效,消防水带老化、泄漏时要及时更换。
7、防雷防静电设施应按气象部门要求定期监测,保证接地电阻满足要求。
8、对监控设施要进行常规保养、维修,保证正常、有效使用。
星河国际物业设备、设施管理
1、任务。工程部是实施小区工程管理,保障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的职能部门。工程部的管理具有严密的科学性和较高的技术性,它是为用户创造安全、文明、舒适、方便的居住环境的基础保证和坚强后盾,是反映小区服务水准、良好形象和声誉的重要标志。
2、工程部的职责范围:
a、负责小区电力系统、电讯系统、电梯系统、空调系统、供水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保养和故障检修。
b、负责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
c、负责用户室内二次装修的申批、监管。
d、负责对用户室内设施、设备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e、负责小区外判工程的监管工作。
3、设备管理
a、设备的检查保养分周、月度、季度、半年、年度,按保养项目、内容、达标参数制定保养计划实施。
b、每次完成常规保养后,责任人和领班填写保养记录并存档。
c、设备的维修分小修、中修、大修三种,根据设备的性能等规划编制维修方案。
d、小修项目如一般的零部件修补或更换,由熟练技工负责;
中修项目如较重要又有一定工艺难度的零部件检修或更换,由领班负责;
大修项目如关健主件检修或更换,由工程主管负责。
e、为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小修项目由领班检查验收;
中修项目由工程主管监管、验收;
大修项目由经理监督、验收。
4、管理规定
4.1值班规定
a、值班员必须严格坚守岗位,不得私自离岗、串岗。未经批准擅自脱离岗位者,作违反劳动纪律处理;
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经济责任。
b、值班员必须集中精力,保持警觉,认真工作,不得麻痹大意或做任何与值班岗位无关的事情。
c、值班员必须服从当值主管的安排,听从调配,执行当值主管的工作指令。
d、值班员必须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做到腿勤、眼尖、耳灵、脑活、手快,及时发现隐患,迅速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安全运作。
e、值班工外出作业必须随身携带对讲机,保持联系。
f、值班员必须掌握并正确实施应急处理方案。遇突发性事件,应保持冷静,果断处理。
g、值班员必须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收集有关数据和原始记录,等候上级到场处理。
h、值班员必须做好当班的工作记录,按栏目要求认真如实填写。
4.2巡检规定
a、值班人员必须按本系统规定的时间、路线和项目巡视检查辖下的设备。
b、值班人员外出巡检,必须随身携带对讲机,随时与当值主管保持联系。
c、值班人员每次巡检均须在相应的运行日志上依顺序做好巡查情况记录。
d、值班人员必须执行巡检签到规定,在设备现场设置的签到表上依时签到。
e、值班人员应根据当班设备的具体运行情况,对"手动"档运行的设备和有异常苗头、运行不稳定的设备加强巡检和监控。
f、发现设备仪表和电流表、电压表、压力表、湿度表等有缺陷,发现设备运行状态指示灯有损坏,发现安全保护元件有变化,均应即时调整或更换,保证设备的监控元件在完好状态下运行。
g、发现有不正常的噪音、压力、湿度、振动、泄露等又不能迅速排除的,必须立即报告当值主管,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或扩大。
h、每周一次对巡查情况和结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追查原因,如属人为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5、机房管理。设备机房有二大类型。一类是生产机房如变配电房、电梯机房、冷水机房、水泵房等;
另一类是监控管理中心如消防控制中心、紧急广播控制室、电讯机房、楼宇自动化管理中心等。前者是生产重地,后者是机要重地。
a、机房门口醒目位置悬挂机房名称,并张贴"机房重地,谢绝来访"或"生产重地,请勿进入"的告示牌。
b、凡易燃易爆的设备场站,高电压、高温等设备场所,在外围的入口或通道等显眼位置挂贴规范的警示牌。
c、各系统的设备必须在显眼位置张贴有统一规格的标识。
d、各系统按有利工作和安全原则在相应的设备管道阀门和电器开关上挂贴表明用途和状态的告示牌。
e、机房钥匙是专用钥匙,未经该批准并登记在册,任何员工不得持有或随意配制机房钥匙。
f、未经领导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参观学习和施工等)禁止进入机房;
经批准进入机房的外来人员必须遵守机房有关规定,服从机房工作人员安排指导。
g、政府职能部门如消防局、供电局、电讯局突然到场检查或抽查相应的机房如消防中心、变配电房、电讯机房等,当值人员在查验证件核实身份后,应热情接待,主动配合,做好记录,并应立即通知主管或领导。
h、保持机房的安静、严肃、整洁,严禁在机房内聚会、聊天、嬉戏、睡觉、喧哗等,不得有影响工作、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i、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易燃易爆的设备场站和电子类设备机房,严禁在机房内吸烟。未经书面批准并落实安全措施,不得在机房内进行动火类作业。
j、机房的内线和外线电话,均为值班专用电话,应时刻保持待机状态,严禁打私人电话或长时间占用电话。
k、各机房工作员工必须按要求如实认真填写各种表格,主要设备的参数记录必须齐全,工作记录应清晰明了。
l、严禁在机房电脑终端上使用配套之外的软件,无书面指令不得更改工作程序或改动任何数据。
6、承包商监督
a、严格审查承包商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等,凡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证书和合格营业执照的保养维修商或承造商,均不与之进行业务洽谈。
b、在选定承包商的过程中,编写《报价分析表》以建议最佳承包商人选。
c、承包商进场前,必须提供工程蓝图、施工程序、工期计划各三套,经审查批准后方允许入场。
d、应指定专人协调、监督承包商的工作,做好承包商到场作业记录。
e、承包商进场作业期间,必须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f、督促承包商严格按国家规范(如环保、劳保条例等)及合同要求施工。
g、承包商的用料,必须与合同条款规定的相一致,承包商用料的任何变更须事先经该工程主管签认,否则,作违反合同处理。
h、承包商因故需变更施工图纸或施工工艺,必须提出书面报告,经核准后方允许实施。
i、承包商的竣工报告、资料、图纸等,必须检查核对,双方填写《工程验收报告书》,经审查批准后,方可通知财务结算。
7、维修管理
7.1维修承诺
a、住户室内停电和漏水之类紧急事件保证1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
b、住户室内一般维修在接到通知后2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到达现场,用电话通知住户,另约上门维修时间。
c、住户室内维修当天完成率在95%以上。
d、公共区域影响大楼形象的维修当天完成率在95%以上。
e、公共区域的大修三天内完成率在95%以上。
7.2维修工作验收及统计
a、用户室内部分由住户验收。维修单上有专门的栏目,请用户对维修工作的及时率、服务态度、服务技术提出意见,以便维修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b、公共区域由客务部主管验收,1000元以上的公共区域的维修,由管理处经理及相关部门主管共同验收;
c、维修工作完成后,将维修单交班长确认签名后存档,并输入电脑。
d、每月的工程维修情况及材料消耗在下月5日前报管理处。
7、3设立工程仓库及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a、设立工程仓库,建立仓库管理制度。
一、制定计划。按设备修理周期要求,制定出检修计划,并对设备进行检查、技术鉴定,确定修理等级,使保有设备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检修。
二、设备检查。每月由设备科组织有关人员,对其设备进行一次机、车检查,保证和督促检修计划的落实。
三、设备检修。经设备科批准的设备小修,零星修理和项目修理,由修理工和司机按计划实施,以保证设备完好。
四、设备送修。对申请批复大修的设备、应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做到:
1、送修设备应保持清洁、完整,不准拆换原零件、部件。
2、送修设备的履历书等技术资料应随机移交。
3、设备送修时,派人同承修单位共同检修办理送修设备和随机专用工具等交接手续,填写送修检验记录。
4、设备修竣后,接机、车人员按验收标准检查、试件、验收并办好交接手续和索取随机、车履历书及大修有关技术资料。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2、建立项目部机械设备台帐,编制大型机械设备大修计划。
3、参加大型机械设备拆装方案,拆装单位资料审查。
4、了解大型机械设备状况,确保大型机械设备完好率。
5、做好机械操作人员的培训、遵章操作等工作。
6、参加机械设备验收,及时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消除重大隐患,监控大型机械设备拆装。
一、早会制度
1、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车间开早会,不得迟到、早退。
2、员工在开早会时须站立端正,认真听主任或班长的讲话,不得做一些与早会无关的事项。
3、各条线的班长每天上班必须提前20分钟到达车间组织员工准时开早会。
4、各条线的班长在开早会时必须及时向员工传达前天的工作情况以及当天的生产计划,时间应控制在15分钟。
5、班长开早会时讲话应宏亮有力,多以激励为主,不得随意批评和责骂员工。
二、请假制度
1、如特殊事情必须亲自处理,应在2小时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经主任与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如生病无法亲自请假,事后必须交医生证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2、杜绝非上班时间私下请假或批假。
3、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每天请假不得超过两人。
4、员工请假核准权限:(同厂规一致)
(1)一天以内由班长批准;
三天以内由车间主管批准;
(3)超过三天必须由生产部经理批准;
(4)连续请假按照累计天数依上述规定办理。
三、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1、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2、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工作服(无钮扣,无外口袋)、工作帽、工作鞋;
头发不得外露;
工作服和工作帽必须保持清洁且每天必须更换。
3、不得将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和饰品(如手表,首饰等)带入车间。
4、进入车间应洗手消毒,工作过程中按规程洗手;
车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
5、车间内严禁饮食、吸烟和随地吐痰。
6、未经允许非加工人员不得进入加工车间;
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必须达到加工人员的要求后方可进入。
7、新参加工作的生产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生产人员患有有碍食品的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或手有外伤等情况,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加工岗位并妥善治疗。
8、车间生产人员和进入车间的其他有关人员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
(1)、开始工作之前
(2)、上厕所以后
(3)、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后
(4)、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5)、在从事操作期间也应勤洗手
9、生产车间内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必须采用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的材料制作。表面应光滑、无凹坑、缝隙。车间内禁止使用一切竹木工器具和容器。
10、车间内必须有用于工器具和固定设备消毒的设施,并保持齐全有效,设施本身及使用过程中不得对食品产生不良影响。
11、在工作前后及工作中必须按规定进行清洁、消毒(要有记录)。所用的清洁消毒方法应有效又不影响食品的卫生。用化学方法进行消毒时,检查消毒剂的配制记录及使用条件,连续使用的消毒剂,定期检查其浓度。用热水消毒时,水温应达到80℃以上。
12、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应经常清洗,不得有锈蚀,并保持清洁,经消毒处理后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必须再用水彻底冲洗干净,除去残留物后方可接触产品。
13、生产车间和其它场所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除,并及时清理出厂,废弃物存放的容器及场地应及时清洗消毒。
14、车间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15、同一生产现场内不得同时生产两种类别的产品,也不得同时加工影响车间卫生或产品质量的副产品。
16、车间内只能存放有少量即将使用的空罐。空罐只能装填产品,任何时候不能盛放有其他物品,以免误入生产线造成质量事故。清洗车间时,必须移开或遮蔽好生产线上的空罐,以免沾污。
17、每天工作结束后(或必要时),必须彻底清洗加工场地的地面、墙壁、排水沟,必要时进行消毒。
18、生产车间和其他有关工作场地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杂物,地面不得出现大规模的积水现象,生产中的废弃物应随时清理和清除。
19、车间内的更衣室、挂靴间、洗手消毒间等,应经常进行清洗及消毒,保持其清洁。
20、车间周围应定期或必要时进行除虫灭害,以防止害虫滋生,车间使用杀虫剂时,不得污染食品,并尽量避免污染设备,工器具和容器,使用杀虫剂后应彻底清洗干净,除去残留药剂。
21、厂房、设备、排水系统、废物排放系统和其他机械设施,必须保持良好状态。在正常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修。车间应做到整洁、空气新鲜。无明显水汽、积水。
第一章设备管理
第一条:油库设备主要包括:油罐、输油管线、输油泵、卸油栈桥、各种输配电设备、自动化仪器仪表、通讯设备、锅炉、消防设备及装卸油设备、油料配送运输设备等。
第二条:油库设备管理应贯彻“全员、全过程”的原则,实行设备全过程的管理,按照油库对设备的要求,严格合理选购、正确使用和维护、科学检修、有计划有重点的对设备进行更新改造。
第三条:建立设备台帐管理,每一设备独立设卡、帐,包括设备编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商、出厂日期、投入使用期、资金、折旧年限、使用地点。
第四条: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卡,包括原始依据、技术标准、产品合格证、使用证明书、设备技术状态记录、检查定期维护记录等。
第二章设备的检查
第五条:油库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自身运动和外界条件的作用,其技术状态必然会发生变化,为了保持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运转,必须坚持对设备的检查工作。
第六条:对设备应坚持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巡回检查
第七条:按照《石油库设备检修规程》(Q/SH039-014-88)的规定,对油库设备的检查周期和检查内容:
1、油罐的检查内容及周期
(1)每两个月对油罐至少进行一次专门外部检查。
(2)检查内容:各密封点、焊缝及罐体有无渗漏、油罐基础及外形有无异常变化。
(3)罐壁、罐顶、进出口阀门、阀体及连接部位是否完好。
(4)立式油罐每3-5年结合清罐进行一次灌内部全面检查。
2、输油管线的检查及周期(包括栈桥集油管线)
(1)每月对管线外表进行一次全面性检查。
(2)检查内容:管线连接部位(法兰、丝扣、焊接等)有无裂缝、渗漏。管线支座及管线本身有无异常震动和变形。
(3)根据季节变化对管线进行防冻、冻胀及防洪处理。
3、阀门的检查内容及周期
(1)阀门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2)检查内容阀门的启用是否正常,阀杆密封及法兰垫片静密封是否渗漏。
(3)平日常开常闭阀门、阀杆等部位的润滑。
4、各种油泵、真空泵的检查内容及周期
(1)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2)检查内容:(范文网)轴承温度、吸排压力、渗漏、润滑、震动和噪音。
(3)每季检查轴承盒里的润滑油有无变质,轴承在圆周方向的间隙,泵壳内部的腐蚀情况,工作压力情况。
5、装卸油设备(铁路、栈桥、鹤管、流量计)
(1)铁路专用线的维护保养由赵矿铁路运输部门遵照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2)栈桥、栏杆、扶梯、吸油鹤管、基座应牢固,油漆完好无腐蚀。
(3)鹤管的检查周期每月不少于一次。
(4)流量计每半年校验、检修、调整一次,每日检查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音及渗漏。
6、变压器的检查内容及周期
(1)变压器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2)检查内容:
①变压器运行的电压,电流,有无渗漏,油枕内的油色、油温、油高、油位、有无杂质。
②变压器运行机制的声音是否加大。套管是否清洁,有无裂痕及放电痕迹。
③母线、电位、连接点有无异常。
④变压器的门窗是否完好,房屋有无渗漏雨、通风照明是否适宜,卫生环境是否整洁。
7、配电装置的检查内容及周期
(1)配电装置不停电的外部检查每班两次。
(2)检查内容:检视母线及供电设备导电部分运行是否正常,检视绝缘子、测量仪表和继电保护的运行状况。
(3)电气测量仪表、继电保护装置每年检查一次。
①检查仪表和继电保护装置内部有无锈蚀、游丝是否平整及内部灰尘。
②检查开关的消弧室,静动触头,接地线及操作机构等。
8、输配电线路的检查内容及周期
(1)架空线及电缆线路每月巡检一次,每年雷雨季节前应做一次详细的检查及漏电防雷测试,遇有雷雨大风天应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修复。检查内容:架空线电杆是否倾斜、断裂、腐烂、下陷,横担绝缘子是否拉坏、歪斜,树枝、鸟窝及附近的易燃杂物。
(2)电缆线路每月巡视一次。
检查内容:埋地电缆有无挖掘,或路标志有无移动,显露路经附近有无堆积笨重物体或有无腐蚀性排泄物,及时清除以防线路受损腐蚀。
(3)室内线路每半年检查一次。
检查内容:有无过载现象,保险丝是否合格,线路有无移动损伤,绝缘是否良好,接地电阻应符合规定,线路周围环境清洁。
9、防爆电气设备及电机的检查内容和周期
(1)防爆电气设备及电机每半年检查一次。
检查内容:外壳有无裂痕、变形、紧固见是否齐全、紧固,进出线装置密封是否良好,保护装置是否完整、正确、可靠。
(2)电机检查内容:绝缘、润滑、隔爆是否合格,符合规定要求。
10、风机的检查内容及周期。
(1)风机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2)检查内容:检查电机输入功率,吸入、排出压力、震动、噪音、润滑、轴承,密封等,转动部位的运转情况及腐蚀情况。
11、消防设施及灭火器的检查内容及周期。
(1)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
日常检查:外观整洁,有无渗漏锈蚀,存放地点、温度是否合适,消防管道是否有腐蚀损坏,有无漏水和损坏,各关节、阀门是否灵活,有无损坏现象。
(2)定期检查:每逢大型节假日及换节时令定期检查。
检查内容:消防管线、阀门、灭火器桶的强度试压,药品的合格失效、定期更换,各种消防器材的合理配备。
第三章设备的维护、维修管理
第八条:油库的设备维修有计划地组织实施,设备维修组织与管理是油库作业、技术、财务计划的主要组成部分。
第九条:油库的设备维修按时间进度及设备使用情况,可分为年度维修、季度维修、月份维修,制定计划,详细安排。
第十条:对设备维修好坏、效果有评定、有考核、有记录,实施维修情况记录、故障记录、维修记录、润滑记录、设备完好记录,均在设备管理台帐之中。
第四章设备的腐蚀及防腐措施
第十一条:油库的设备、金属油罐、管线等受油品及大气腐蚀而发生漏油、漏气或漏电事故,必须加强设备、油罐、管线的防腐措施。
第十二条:为达到防腐目的,必须选择合适的`防腐涂料,其性能、特点要符合油库的要求。
第十三条:金属表面防腐目前仍是手工法除锈涂油防腐,涂抹厚度要达要求。油罐的防腐是清除罐底,应严格遵守清洗规程,保证安全。
1、医疗器械的计划管理
(1)凡医院由国家无偿调拨、拨款购置、租赁、奖励、院资金购置及接受捐赠的医疗设备均属于此管理范围。
(2)医院所有医疗设备一律由医疗设备科有计划地统一购入。各使用科室应本着先急后缓、勤俭节约的原则,结合临床和科研工作需要,在做好可行性预算的前提下,向医疗设备科做出每月计划和年度计划,由医疗设备科统一汇总,经有关部门及医院领导批准后方能实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订购任何医疗器械。
(3)医疗器械使用科室有责任推荐欲订购物资的品名、产地、规格、型号、性能、数量等,供购置时参考。
(4)医疗设备的购置计划须经使用科室论证小组成员签字,报设备科统一制定计划,经医院院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5)为保证计划的严肃性,经批准后的购置计划一般不得随意改动。如系特殊情况需调整时,也应书面呈报设备科并由医院领导同意后方可改动。
2、医疗器械的采购管理
(1)医疗设备科所购医疗器械严格执行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应商查验索取必要的`证件,审查招标医疗器械公司是否有不良记录(如有,一票否决,两年内不允许参加医院任何形式的招标)、是否为进口二手大型医疗设备、是否为国家已公布的淘汰机型,并备档。
(2)一般医疗设备的购置,使用科室要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科室主任签字后报医疗设备科长审核后再报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由设备科组织采购。大型医疗设备除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外,还需要填写“大型医疗设备购置论证报告”。5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报政府采购办批准购买。50万元以上设备经过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报政府采购办批准后委托招标公司招标购入。
(3)新进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必须严格执行贵州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中标(成交)产品采购手册进行采购。
(4)所有购置的医疗器械必须与供货商签订购置合同。
3、医疗器械的出入库管理
(1)所购医疗设备到货后必须填写《医疗设备验收登记卡片》,包括设备名称、生产企业的名称、经销单位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购置时间、生产编号、验收人等内容;
所购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一次性用品、试剂、消杀用品、医疗设备配件到货后需登记产品名称、供货单位、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生产批号、有效期、灭菌期、送货人、验货人、发票号、报关单、检测报告、追踪号;
检查医疗器械无误后方可办理出入库手续,并由专人下送使用科室。
(2)严禁包装破损、失效及有明显问题的物品进入库房。
(3)医疗器械需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货架上,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至使用科室。使用科室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院内感染科、设备科及当地食品药品管理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4)对于所购医疗器械,招标文书、档案、出入库登记必须统一由专人管理,做到每件医疗器械可追溯。
4、医疗器械的档案管理
(1)凡购入的5万元以上医疗设备必须建立档案,整理后交院档案室保存。
(2)凡购入耗材,一次性用品、低值易耗品、消杀用品、设备、配件的出入库记录及登记记录必须存档,并由设备科专人管理,以上物资使用后其档案需保存10年。
(3)凡医疗器械招标资料由设备科专人整理,建档并保管留存,保存期限为医疗器械使用寿命周期结束后10年。
一、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各部门各部位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消防器材的安全状态。
二、发现不合格的消防设施、器材须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立即更换检修或更新,确保正常。
三、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每半年检查一次,1-2年进行清洗维护一次。感烟/温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应至少每年标定一次,以确保检测精度。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消火栓、消防井每季度检查试用一次,冬夏两季需作防冻防潮维护处理,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2、消防器材管理:
(1)灭火器每年应到国家指定的消防检修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年检。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四、单位必须建立消防设施、器材专项管理档案,定期更新完善。
五、下列行为必须限期整改或处罚,并向单位主管领导或主管单位上报。
1)占用疏散通道经提示不改正的。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在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4)故意破坏安全设施者。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消防安全谈话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每日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加油站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检查情况要及时向加油站负责人汇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向地方主管部门汇报并整改。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加油站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负责人及时修复。
为保证项目部承建工区内使用的压力容器(空压机)、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一)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由物资装备科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安装完成后,项目部(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二)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 日内,由项目部质量安装科牵头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三)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
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五)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 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 进入,应由项目部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应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
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
3、依据《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具体内容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或节门状态、油温、油压、液位、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
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启动备用设备。若没有备用设备时,则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5. 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并送交质量安全科备案。
6、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 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7、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
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质量安全科。
8、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质量安全科牵头向工程所在辖区设区的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办理注销手续。
9、为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各单位应制定了详尽的、可靠的、操作性强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
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
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
紧急处置措施方案;
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
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
经费保障。应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控制及疏导人员,防止引发事故。
应急预案另行公布,单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练做出记录存档。
10、项目部质量安全科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使用部门。
11、项目部结合年终评比工作,对在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过程中成绩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使用管理不善、设备隐患较多,给项目部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部门或个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处罚,触犯法律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项目部内部逐级审批,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一经发现除给予严肃处理外,责任人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一、总则
本制度规定了设备巡回点检的管理组织及工作内容等;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工艺线上的生产设备管理;
二、管理组织
1、根据本公司设备巡回点检的实际需要,建立以岗位人员为基础,工段技术人员为关键,设备管理部门巡回点检为督促检查的三级管理网络。
2、生产设备由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工段应建立健全定人定机制度。岗位操作人员坚持不离设备,设备有人管理,做到手勤、眼勤、耳灵,把本岗位的设备维护好,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或报告相关人员及时排除。
3、工段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要掌握好本工段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各岗位工人对设备的点检及维护情况,随时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4、设备管理部门有关人员对全生产工艺线上的在线设备进行巡回点检,不定期对主机设备进行巡回点检,以便掌握全线设备的运行情况,指导和监督工段,班组的设备巡回点检工作,以达到生产设备安全、高效运转。并做好巡回点检记录及问题处理记载,巡回记录要保存齐全。
三、点检的工作内容
1、设备管理部门
⑴由设备主管组织,各工段设备段长或技术人员参加。
⑵点检周期:每月一次,对生产主机设备定期点检。
⑶点检内容:
a、检查各单位贯彻执行有关设备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b、检查日常点检和巡回点检记录。
c、检查主要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技术状态。
d、对异常情况的设备组织监测和提出解决措施。
2、工段级点检:
⑴由工段设备段长主持,技术人员班组长参加。
⑵点检周期:每周一次。
⑶点检内容:
a、按点检标准书规定的项目进行,监督并复核岗位与维修班组的日常点检记录。
b、检查主要设备和重要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技术状态,发现设备异常,损坏和磨损情况应做好记录以便确定修理部位,更换零件,修理的种类和时间,以此安排维修计划。
c、检修设备测试、维护情况和设备环境卫生。
⑷检查方法:
除人的感官外,对重要的设备定期用检查工具和仪器进行检查、测定,做好记录,便于准确掌握设备的技术状态。
3、班组岗位点检:
⑴岗位点检由岗位操作人员进行。
⑵点检周期:岗位工按照各工段制定的“岗位点检标准”规定的周期进行,负责点检分管范围的全部设备。
⑶点检内容:
a、设备运行中的异音、震动。
b、润滑系统工作情况(油温、油压、油位、冷却水等)。
c、运转件是否移位、窜位等。
d、目测部件是否开裂、变形、开焊。
e、设备地脚螺栓、紧固螺栓是否松动。
f、检查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可靠。
g、检查安全保护装置。
h、检查设备跑、冒、滴、漏等现象。
i、变电站及各电气控制等专业电气设备按设备规定内容进行。
⑷点检方法:
运用眼看、手摸、耳听、鼻嗅等方法,结合设备的仪表和信号标志。
四、考核
1、结合工段经济考核责任制,纳入工段考核。
2、对点检工作不负责而造成不该发生的设备事故,要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并按事故大小酌情处理。
附则:
1、各级点检工作记录,应记载在点检标准书上,并存档备查(填写时一式两份,工段留一份,上交设备管理部门一份)。
2、运行中岗位点检也应使用点检标准书,并签名,对于运行中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做详细记录。
3、对于点检中不能查看的零部件可安排在停机后进行定查。
4、制定点检考核细则。
实验室所需物品,由各实验室根据需要填写购置申请,报教务科。
低值易耗品经教务科科长审批购买。贵重仪器设备,报主管校长审批。
凡购入物品,必须经过验收、登记方能入库或调配到各实验室。
验收工作由实验办公室、中心实验室管理员负责,若发现数量、质量问题,及时进行索赔处理,对超过供货期限而未到货的物品,要及时联系催货。
库存物品要分类编号,建帐立卡,摆放整齐,防火、防潮、防蚀、防尘、防盗。
对实验设备要认真保养,及时维修。如有遗失或损坏,追查管理人员责任,并视情节予以赔偿。
对低值易耗品应随时登记使用情况,减少浪费。
实验室提出的报损、报废物品,经教务科批准后,方可办理报损、报废手续。
实验规则
(一)实验前要对所做实验进行预习,了解实验内容、方法和步骤。
(二)进入实验室须穿白大衣,只准带必要的教材和文具,且应放在指定位置。
(三)认真观察示教,掌握实验要领,在实验过程中要坚持“三严”即严肃、严格、严密。
(四)实验进行过程中,如遇到差错或意外事故,应立即报告任课老师处理。
爱护公物,节约实验用品。损坏物品要及时报告,如故意损坏物品或违
反操作规程造成物品损坏者,必须照价赔偿,并给予批评教育,严重的给予处分。
实验室内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等。
室内物品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带出。
实验室内保持安静,不得说笑、打逗。
实验完毕,将所有物品放回原处,整理好实验台,搞好室内卫生,用肥皂水或消毒液洗手,经老师批准后方可离去。
关于剧毒腐蚀药品储存与使用的.规定
剧毒、腐蚀性药应置阴凉、干燥、通风处或适宜存放处储存。
剧毒、腐蚀性药品及其它化学、生物制剂,只限于在实验室内使用。未经教研室和教务科批准,不得带出实验室及储藏室。
对氰化物、硝酸银等剧毒、贵重药和菌种及生物制品,要严格管理,严防丢失,严格采购、使用等审批手续,并实行用量登记制度。
违犯上述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计算机室管理制度
一、非微机室人员进入微机室,必须经微机室负责人批准,否则不得擅自入内。
二、进入微机室人员必须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纸杂物,不大声喧哗。
三、微机室卫生责任到人,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保证各处无灰尘、污垢。
四、进入微机室人员不得擅自移动、触摸机器、电源和其它物品,不得将室内物品随意带出室外。
五、经管理人员批准,方可上机操作。操作时要严格遵守上机规则,遇到软硬件故障时,不许擅自处理,应立即关机,并报告微机室管理人员。
六、不许使用自带磁盘,不许在上机时玩游戏。否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七、因违反操作规则引起软硬件损坏,应按规定赔偿。
八、微机室内一切物品,一律不外借。
九、严禁在微机室内使用电炉子及与微机室无关的大功率电器。严禁将各种火源带入微机室内。离开微机室时必须关好决电源,严防火灾发生。
十、离开微机室时,要随手关机,盖好机罩,关好门窗,认真检查后方可离开。切实做好离盗工作。
计算机室规则
一、凭证上机,按时下机,服从统一指挥。
二、上机时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大声喧哗。
三、上机时保持鞋袜干净,服装整洁,注意防尘、离潮、防火、防触电。
四、上机时只准使用统一配行的磁盘。
五、严禁玩游戏机。
六、严格按操作程序操作,不得随意删除、改动机内系统文件和原有程序。
七、遇到故障时,不许擅自处理,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或任课教师。
阅览室规则
进入阅览室必须带本人阅览证。
进入阅览室只准带笔和本,不准携带其它物品。
室内陈列书刊,只供室内阅览,一律不外借。
室内报刊,可自由选阅,阅后放回原处,不得乱放。
期刊杂志、工具书等凭阅览证借阅,阅毕立即交回阅览台。
读者爱护书刊、报纸,不得污损、勾画、裁剪、撕页等,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大声说话,注意清洁卫生,不乱丢杂物,不随地吐痰。严禁吸烟和吃零食,创造良好学习环境。
爱护室内公物,不准随意挪动室内物品。
开馆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冬季2:30—5:00,夏季3:00—5:30。
资料室规则
教师资料室专供本校教职工使用,家属及学生禁止入内。
进入资料室只准带纸、笔、本等,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带入室外。
室内所列图书、期刊、报纸等,仅限在本室内查阅,不得带出室外。
读者可自行查阅各种书刊,阅毕按顺序排列,放回原处,不得随意乱扔、乱放。
自觉爱护图书,不得在书刊上勾画、涂抹、剪裁、撕页等,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准吸烟,禁吃食物,不乱丢杂物,不随地吐痰。
保持室内安静,维护良好的阅读环境。
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多媒体教室配有计算机、音响、投影机、电动屏等贵重仪器设备,为加强多媒体教室的管理,提高我校多媒体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寿命,保障多媒体教学合理有序的进行,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特制订本规定。
一、多媒体教室是通过多媒体手段进行教学的场所、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
二、多媒体设备的使用由教务科安排。需要使用多媒体设备班级或教师,必须先提出申请,经教务科同意后,由主管人员统一安排使用。明确使用的日期、节次、班级。
三、多媒体教室设备由所在班级班主任管理,负责多媒体设备的保护和看管。班主任必须认真负责,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确保设备完好,运转正常;
维护教室整洁、卫生,严禁其他人员进入教室,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正常的教学秩序。
四、对于多媒体教室内的电动屏幕、电源等设备,不得随意开关、摆弄;
严禁在教室内乱拉电源和加接其他设备,如遇设备出现异常,应立即关闭电源,并及时与教务科联系。
五、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室前应先学习和熟悉各种电教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及操作规程。在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关闭投影机,以减少投影机灯泡损耗,再次打开时,应间隔至少5分钟以上;
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设备异常应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处理,不能私自或强行处理;
使用时时刻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一旦有故障,应立即报告教务科处理,并详细说明出现故障的原因;
若当时不报告,事后发现时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六、使用多媒体教室设备的教师不得随意增删、改动计算机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随意修改多媒体教学系统的设置。不得设置密码,不得装载其他应用软件。
七、在多媒体设备使用过程中,教师不能离开多媒体教室。不能利用电教设备开展娱乐活动。下课后应及时关闭多媒体设备,严禁学生使用或接触。
八、学生到多媒体教室上课要服从任课教师管理,要按班级座位依次坐好,不得随意乱坐。出现问题便于查找学生。
九、上课的教师应严格管理好学生,除正常教学需要外,学生不准随便上台乱动设备,爱护教室内的各种设施,教育学生加强安全意识,防止出现各种意外伤害。
十、上课的教师及班主任应教育学生应保持多媒体教室内卫生整洁、不得带零食进入多媒体教室。尤其要注意防尘,严禁在室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大声喧哗、打闹。严禁在多媒体设备、课桌椅及墙壁上随意刻画、污损。
十一、在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的过程中,若未经任课教师允许,私自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的学生,任课教师应及时批评处理,造成设备损坏者,应进行赔偿。
十二、不得使用粉笔,教杆等物体直接接触,以防污损、破坏投影幕。
十三、教师使用完毕后,应正确关闭投影机、计算机、投影幕等设备的电源,并切断总电源,确保用电安全。必须关好门窗、电源,并检查设备完好情况。 学校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范本篇3
教学仪器设备是实验教学和人才培养的重要资源和支撑条件,为了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作用和使用效益,加强仪器设备规范化管理,根据学校、学院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实行责任制,责任实验员是仪器设备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责任人应当严格执行学校的《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要求,保证仪器设备状态良好、稳定可靠、随时可用。
第二条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均应逐台(件)建帐,并保证帐、卡、物相符对应;
仪器设备应当按要求配置相应的技术说明、使用状态等标识;
相关技术资料、记录、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遗失、损坏。
第三条新购进仪器设备应当按照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项目和程序,由相关责任人负责验收;
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应当按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对有质量缺陷或其他问题的仪器设备,应当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对大型仪器设备和进口设备仪器的验收,除遵循上述要求和程序外,还必须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大型仪器设备和特种仪器设备验收后,还应当制定符合运行要求的操作规程。
第四条仪器设备责任人必须加强对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例行保养,普通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当及时进行检修,对无法自行修复的,由实验教学中心安排维修;
大型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当及时报告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经核查确认后,采取相应的维修方案和措施。仪器设备报修需填写《仪器设备报修/消耗材料申购单》和学校的《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维修情况应当及时填写《实验室仪器设备/设施维修记录表》。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应予隔离并加停用标识,以防误用;
维修后的仪器设备必须进行检定和校准,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五条实验工作所需的跨实验室之间的仪器设备共用,应以不影响相关实验室工作为前提;
仪器设备的借出/租出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对普通仪器设备,可由责任人直接办理;
但对外大型仪器设备,必须经实验中心负责人批准;
借用人或租用人需填写《学院仪器设备借用/租用申请单》,仪器设备返还时,责任人应当进行验收、确认;
借用人或租用人若有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应当按有关规定负责修复、赔偿。
第六条仪器设备的责任人或使用人必须熟知相关仪器设备的技术规范,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使用、管理、维护仪器设备;
除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引起的)外,对责任缺失、管理不善、违规操作、**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应当追究其责任,并按照《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处理。
第七条对有关测量、检测仪器设备,必须严格按规定要求和程序进行定期检定、校准或期间核查,确保其指标合格、性能达标;
涉及对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仪器设备,必须由专门人员按照国家计量认证有关规范和程序管理、使用;
相关工作应当记录备案并有可追溯性。
第一条设备出现故障时,使用人应做好标识或隔离工作并立即上报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确定是否需要请动力部前来维修;
若需要,则填写《设备维修记录》,并立即知动力部前来维修。
第二条动力部维修人员接到维修要求时,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维修。
第三条重大的维修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指导。
第四条本公司不能解决需委外维修的,需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委外维修申请单》,报动力部和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五条维修结束,各相关人员验收为运行正常后,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五章维修及保养后的检查
第一条动力部各维修、保养人员对维修后及保养后的设备应进行检查,防止因各配件松动或遗漏及机油、润滑油等造成食品物理、化学危害,并把检查情况登记在《动力部设备巡回检查记录表》上。
第二条维修及保养后的设备应加强卫生管理,防止出现污染造成食品生物、化学危害。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明确各级负责人、各类工程人员、各职能部门和员工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职责。
2、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自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各负其责。
3、认真落实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4、每年逐级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纳入公司管理目标纳入公司年度工作考核。
5、没年由公司“安委会”对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三级安全教育
对生产岗位所有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公司)级、车间(加油站)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56学时。其中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加油站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班组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2)特殊作业安全教育
凡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由企业有关部门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当地安全监察部门的有关规定,定期参加培训和复审,成绩记入个人安全教育卡片。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各主管部门要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专门教育。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3)日常安全教育
加油站必须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得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加油站全站安全活动每月1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安全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
(4)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进站施工人员在施工前,主管公司(或)加油站应与施工队签订安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5)在安全教育中,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主导思想。
按照有关加油站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消防法等的规定,结合事故教训,针对各岗位的不同(见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基本技能、常识的培训。
三、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1)加油站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上级主管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
加油站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当班安全员应对作业现场监督,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和向上级反映。
加油站主管公司每月和重大节日要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
(2)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备技术状况、灭火作战预案以及隐患整改情况等。
(3)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油站能解决的,应限期抓紧整改;
加油站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将每次检查结果登记在册,台帐保存期限为一年。
四、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1、为确保检维修的安全,必须按指定的范围、方法、步骤进行,不得随意超越、更改或遗漏。
2、不论大修、中修、小修,都必须集中指挥、统筹安排、统一调度、严格纪律。
3、坚决贯彻执行各项制度,认真操作,保证质量,加强现场的监督和检查。
4、为保证检维修的安全,检维修前必须准备好安全及消防用具使之完好。
5、检维修中,听从现场指挥人员及安全员的指导,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不得无故离岗、逗闹嬉笑、任意抛物。
6、拆下的部件要按方案移往指定地点,每次上班前,先要查看工程进度和环境情况,有无异常。
7、检修负责人应在班前开碰头会布置安全检维修事项。
8、如在检维修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加强联系,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继续检修,不得擅自处理。
五、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1、作业时必须办理申请、审核和批准手续,要明确作业的地点、时间、范围、方案、安全措施、现场监护等。
2、作业时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听从现场指挥人员及安全员指挥,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3、无证或手续不全、作业票过期、安全措施没落实、地点或内容更改等情况下,一律不准作业。
4、特殊作业时,必须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资格验证,并悬挂相应的警示
5、作业前必须准备好安全、消防器材及救援设施,消防器材及设施应指定专人负责。
6、作业中途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汇报,加强联系,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继续施工,不得擅自处理。
六、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一、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二、成立以公司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设置安全管理部门。
三、员工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四、公司在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五、公司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六、编写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并每年进行1-2次演练,确保安全生产。
七、在有毒现场必须备有防护、防毒器材及救治药品。
八、建立事故档案,按照“四不放过”要求,认真处理,保护有效记录。
七、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为加强设备安全,做到正确使用,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设备长期、安全、稳定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2、各车间应实行专机负责制或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块块仪表有人负责.
3、操作人员必须通过三级培训,经考试合格,发给上岗合格证才能单独操作设备.
4、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和停车.
5、必须坚持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6、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保证设备清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
八、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安全投入应按照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合理提取。
2、安全投入每年根据实际由“安委会”报请公司提取,建立专款帐户不得挪作他用。
3、安全投入使用必须经有关部门写出投入计划,报公司安委会批准方可使用。
4、安全投入如当年未能使用完,应当转入下一年度的安全投入计划内,不得挪作他用。
5、如当年安全投入不够,应由“安委会”写出计划报公司批付。
九、劳动保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1、要求上岗员工佩戴工作卡、着装统一。
2、根据季节,发放夏装、春秋装及冬装。
3、发放帽子、手套及清洁用毛巾。
4、每位员工应爱护使用劳保防护用品。
5、如有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6、根据加油站工作的特点及有关规定,所发放的劳保用品必须选用防静电质地的布料或材料。
十、事故管理制度
1、发生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单位;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
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事故报告单位等报告有关部门及领导,紧急情况要报警。伤亡、中毒事故,应保护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员工及财产。重大火灾、爆炸、跑油事故应组成现场指挥部,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由于跑油、火灾、爆炸原因造成特大、重大和二级以上事故,应迅速报告油站所在地消防劳动部门及有关部门。
3、事故调查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按责任轻重对油站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无玷当理由拒绝接受以及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6、事故发生后,必须进行调查。一般事故由加油站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将结果上报有关安全部门及消防部门。对重大及以上事故,加油站负责人要积极配合公安局、安全部门、消防局等部门进行调查,直至调查结束。
7、建立事故报告处理档案,登记有关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单位;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
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事故报告单位等,以及最终处理结果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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