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单证管理制度第1篇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报关单审核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第二条报关单初审、复审应掌握的三原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进出口单证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报关单审核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报关单初审、复审应掌握的三原则:
一是符合海关报关单填制规范的要求;
二是客观反映进出口货物实际;
三是客观反映进出口贸易性质。
第三条审核填制的报关单应抓住重点,紧紧围绕涉及许可证、贸易方式、征免性质等,对所填数据进行合法性和逻辑性综合审核。
第四条审核备案号、许可证号、合同协议号、提运单号、批准文号、随附单据是否正确。
第五条审核经营单位、收/发货单位、申报单位是否正确。
第六条审核进/出口日期、进/出口口岸是否正确。
第七条审核运输方式、运输工具名称、集装箱号是否准确。
第八条审核进口货物的起运国(地区)、原产地、境内目的地、装货港和出口货物的运抵国(地区)、境内货源地、指运港、最终目的国是否正确。
第九条审核贸易方式(监管方式)、征免性质、征税比例/结汇方式、征免是否准确。
第十条审核成交方式、运费、保费、杂费单价、总价、币制是否合理。
第十一条审核申报货物毛重、净重、件数、包装种类、标记唛码及备注是否正确。
第十二条审核进/出口货物商品编码、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是否正确。
第十三条审核法定计量单位和数量、申报计量单位和数量、成交计量单位和数量是否正确。
第十四条审核是否加盖报关专用章及责任报关员签字。
第十五条报关单发生差错的,根据海关要求及时修改报关单,并按本规程重新审核报关单。
1、目的
为了明确进出口业务的程序,规范进出口业务操作,促使进出口业务的顺利开展和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进出口业务操作所涉及的程序。
3、一般贸易进出口业务
3.1出口业务
3.11业务部门向客户寄发样品或客户寄样,要求凭样生产。客户确认样品后,双方签订合同;
3.12合同的付款方式,若是采用信用证付款,业务人员必须要求客户在规定时间内开出信用证;
3.13接单人员必须根据合同下达生产订单给生产部门,并明确货物完成期限、质量标准、装箱等贸易资料。
3.14接单人员在生产部门要求的时间内,提供包装资料给生产部,提供特殊的质量要求给质检部,并提供运输信息与要求给销售部;
3.15生产部应根据生产订单,评审无误后根据交货期和生产能力合理安排生产,编制生产任务书下发给相关车间;
3.16质检部必须对产品品质进行控制,在生产过程中进行抽检,把握出货产品质量;
货物备齐后,如需法定商检的产品向商检局申请报验。
3.17销售部在合同要求的出货时间前3天应提供以下资料:销售合同、该合同下的信用证、货物明细表。
3.18单证员根据货运委托书向船运公司或货代订舱,单证员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取得订舱信息,若不能订到舱位或目的港不能确认的,要在当天通知业务员,以便及时通知客户。
3.19定好船期后,要发装箱通知单给成品仓库;
集装箱拖走后,相关人员要向成品仓库索取发货清单。
3.110据实际发货情况填制报关文件,报关文件包括:
A、出口销售发票
B、出口装箱单
C、出口报关单
D、商检通关单或换证凭单
E、报关委托书
F、其他特殊文件
3.111以上报关资料盖好公司在海关备案的法人及法人代表章或报关专用章连同备案后的核销单寄给相关单位。
3.112制作好整套议付单据,在开船后五个工作日内递交整套议付单据。
A、在L/C结汇方式下,若议付行对单据有异议时,单证员必须耐心解释或及时更正,需要担保时,认真出具担保书。
B、在D/P或D/A结汇方式下,要向客户取得准确的国外代收行详细地址,并提供给委托行。
C、在T/T结汇方式下,要求一律要等收到财务部的货款到帐通知后,再将正本单据寄往国外客户。
D、在任何一种结汇方式下,若客户有要求扣款或减价时,必须取得销售经理的批准后方可放单。
E、业务员对单据要跟踪查询,直到单据安全到达对方手中。
F、任何正本单据在交接过程中都要做好登记和签收工作。
3.113议付单据送交银行的同时,根据报关单内容制作“税务”出口专用发票。
3.114出货后一个月内,要做好核销单及退税单的退单工作,退回的核销单有收汇后及时到外管局核销。
3.115所有单据副本,要做好归档工作。
3.2进口业务
3.21由采购部与国外出口商签订合同,财务部根据进口合同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
3.22进口货物涉及进口许可证的,采购部需事先办妥有关手续,并领取许可证后,方可组织货物进口。
3.23货物到港后,委托报关行报关,缴纳海关税款后,及时将进口货物拉回工厂投入生产。
4、加工贸易进出口业务
4.1进口业务必须由专门操作员向外经贸局和国税局审批有关手续,到海关申请办理进口手册并获得批准才可操作;
4.2保税货物到港和单证收集后,由报核员委托进口港当地报关行向有关主管单位办理进口报关、清关、拖柜和商检等事宜;
4.3报核员进出口报关时必须控制好手册的使用,手册执行完毕后核销结案并建立完整的加工贸易合同档案。
4.5保税货物入库后,仓库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加工贸易管理制度》,不得擅自挪用、出售经海关特准进口的保税货物。
4.6其他进出口业务管理及手续依照3.0
5.采购人员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合法途径采购进口货物,不得非法收购走私进口货物。
6.公司不得违反国家进出口管理法规,擅自无证进出口货物。
本制度自发文即日起生效,任何人违反应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
营业助理复查上次该客户当面所交代或离京后来电或来函所应办工作是否已完成,如未完成应速办妥。
1.营业助理对客户所寄来拟在台仿制的原样品,如需准备(counter sample)或报价、确认样品、印刷盒、纸套、标纸、标头、陈列箱、说明书等资料,应立即准备齐全,如有问题不能解决,应立即向主管经理请示如何处理。
2.营业助理需准备客户所欲购项目的最新报价,以满足客户再订购的需要。
3.营业助理应客户所需,代订饭店房间,并于到京前一天应再与饭店联络,不可有误。
4.营业助理须通知装押助理,最迟于客户来京前一日备妥ool(outstanding order list)。
5.如需采购部有关科长配合准备工作者,营业助理应即与其联系协调妥善,对大客户来京应预告其到公司日期。
□ 客户当日工作
1比缧璧交场迎接,营业部助理应向总务科协调安排接机事宜,并应于飞机抵达前2小时与航空公司机场办事处联络班机确定到达时间。必须提早5分钟抵达机场或饭店将客人接来公司。
2比缈突需赴工厂察看,营业助理应事先与工厂联络,安排行程。
3比缈突需要游览名胜古迹,营业助理应事先安排观光行程。
□ 客户来公司当日
1.赴机场或饭店接客户前,营业助理应将有关资料、档案、样品等置于业务洽谈室。
2.如客户需要饮料、食品等,营业助理应通知样品室有关人员准备。
3.如需采购部有关科长备询时,营业助理应事先通知待命。
□ 客户接洽业务
1.营业部经理及助理陪客户挑选样品。
2.经客户挑选的有兴趣产品,营业助理应立即记录详细资料及产品编码、规格、包装明细、材数、最近工厂价格。如有必要,可与有关科长协调报价。如客户系以c&f或cif条件采购者,应即计算所拟报单位数量的运费,如该产品客户前曾购买者,则应记录前次厂价与卖价。
3.与客户洽谈中,对报价及客户所特别要求的规格、形态、大小、尺寸、厚度、结构材料、颜色、包装、质量、订购数量等营业助理均应详细列入记录,必要时画上该产品草图。
4.如客户当日未能决定采购,须待数日继续洽谈时,营业助理应将所挑选出来的样品,留条嘱咐样品室有关人员暂保留于业务洽谈室架子内。以免下次洽谈时重复挑选。(保留期限不得超过一星期)。
5.如客户不予洽谈或已洽商完毕之样品,营业助理应立即嘱咐样品室有关人员归还原处。
6.客户如有任何询问应即查核答复,如不能即时答复,也应向客户说明原因并告以何时答复。
7.与客户洽谈中,对客户所交代之工作应于下次洽谈前完成。
1.应客户需要,将洽谈中有兴趣的产品,营业助理与采购有关科长协调整理报价单,经主管经理核阅后打出交给客户。
2.客户订购产品,营业助理应于客户离公司的当日或限期内将o/c单项总价及全部总价底稿整理妥当,呈主管经理核阅后,按o/c所需份数多加二份。如系c&f或cif时,o/c上之材数不予打出。
3.营业助理,应立即核对o/c是否与底稿相符,如有错误即自行修改确实无误,然后抽出一份o/c请示经理后,开境内订单,连同境内订单装运联一并交装押助理。
1、目的:为了规范报关管理,使报关业务更加有效,准确与符合法规要求
2、范围:适用于企业货物进出口报关业务。
3、公司属自理报关企业,仅为本企业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手续,由于出口口岸的限制,一般通过口岸的代理报关企业代为办理手续。
4、货物出口时报关业务员必须在货物装船前一或二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进行报关业务。
5、报关业务前必须做好以下单据:
5.1出口业务:出口报关缺乏委托书,出口发票、装箱单、报关单、出口商检委托书,出口商检换证凭条或凭证,出口核销单。如涉及加工贸易业务的必须提供手册报关。
5.2进口业务:进口报关委托书,进口发票、装箱单、提单和其他特殊单证,如手册、进口许可证、无木质包装声明等。
6、报关业务管理
6.1出口业务
6.1.1业务员必须在货物出运至少7天前制作好出口报关单证;
6.1.2报关资料须经公司单证审核员复核,尤其在产品规格、数量、金额、港口等方面进行严格检查,并作好复核合格率的登记,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6.1.3出口业务操作员在报关日至少2-3个工作日前,寄全套报关资料给报关行/报关公司,并做好交接手续,同时要求报关行/报关公司回传交接单;
1.依照境内订单的规定交货日期1个月至1个半月前开始作业,由装押助理按外勤人员的报告或直接与工厂联系后填写装船通知单。
送货柜场者:共四联
第一联:寄工厂,由装押助理写好厂商信封交营业助理签字后再送收发。
第二、三联:
(1)寄有关外务员,在第二联上填妥确定出货日期、
净重、毛重、体积、未能如期交货原因后寄回经理,再交装押助理协调安排出货。
(2)如每一item超过美金5千元者,第二联交有关科长,第三联仍寄交交外务员。
第四联:装押助理存查。
货送仓库者:填"送仓装船通知单",共二联
第一联:寄工厂,由装押助理写好厂商信封交营业助理签字后,再送收发。
第二联:装押助理存查。
如重要订单未能如期交货,得填写"重要订单逾期追问单"交有关科长协助处理。
2.如境内订单规定收到l/c后才通知生产者,收到l/c当日即发出装船
通知单上注明"l/c已收到"船期通常以s/d期限前三星期为宜。(弹性应用)(schedule delivery)
3.如境内订单规定须等样品确实通过才生产者,当收到客户确认或回电时,由营业助理填写确认函交工厂,并将留底联交有关装押助理签收,并在境内订单装运联上登记后,再交回营业助理,以便安排船期。
4.如出口美、日地区,应将经济部商品检验局的原料来源加工处所切结书空白数份填妥,可随同第一联装船通知单寄往工厂或交外务员盖章填写后寄回,以便向"经济部"商品检验局申请产地证明书。
5.需确实注意出口货品是否含有须办冲退税进口零件,协调报关行后与有关工厂办理手续。
□ 催货
1.送货柜场之装船通知单发出后一星期内如无回音交货,应立即会同营业助理向工厂或外勤业务人员催货。
2.退税资料寄回本公司时,应先告知工厂填写承办人姓名,否则经常很多助理有同一家工厂的货,退税资料往往误传,而发生工厂不能退税的`麻烦。
□ 收到仓库送来的进货单
1.装押助理收到进货单应立即核对所列之唛头、数量、包装情况是否与境内订单符合,如需更正即刻通知仓储科长处理。
2.收到进货单后,需通知助理前往仓库验货,并制订"营业部订单货款支付核准单"。
3.如未通知送货柜场而擅自送到仓库的,应扣运费。
□ 签订s/o
1.依据出货明细表及境内订单装运联所示大约材数计算体积重量。
2.向拟装运之船公司或报关行查询是否确实签到s/o(shipping order)。
3.船期如有提前或延后,应立即与工厂联系务必配合。
4.打s/o时须查核是否每张均打,如有漏打,应立即补上,以免报关行在船公司重打,浪费时间。
5.签s/o的时间应提早一星期或两星期,或事先以电话与船公司联络订船位。
6.如装整台货柜时,货物实际重量不可超过船公司所规定的重量,如超过时应立即请示主管经理处理。
□ 结关前
1.如由仓库装货柜出货者,应提前将出货明细表一份交仓储科科长,以便送货(货未到尚未验货,应在明细表上注明)。
2.如由仓库出卡车者,须在结关前二天将出货明细表交押汇科长,以便及时通知卡车,货未到或尚未验货必须在明细表上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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