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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管理制度14篇

临时工管理制度第1篇总则为认真贯彻执行电力部《关于安全工作的决定》,切实加强承包工程及外包工、临时工的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杜绝以包代管,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一、管理内容与规定:1、不论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临时工管理制度14篇,供大家参考。

临时工管理制度14篇

临时工管理制度 第1篇

总则

为认真贯彻执行电力部《关于安全工作的决定》,切实加强承包工程及外包工、临时工的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杜绝以包代管,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内容与规定:

1、不论采取何种承包形式,在承包合同中要有明确的安全要求和质量标准,以及发包和承包双方对安全应负的责任,并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安全技术措施。

2、在进行新建、改建和重要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时,主办部门应有安监人员参加。

二、安全要求:对外单位的安全要求:

1、承包单位应有上级劳动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安全合格证和施工合格证),具有法人资格。在进行资格审查时,必须有安监人员参加;

2、承包单位应有能胜任承包任务的领导班子,()熟悉承包工程及施工现场有关安全要求的技术人员和熟练工人,以及完善的施工机具和安全防护设施;

3、承包单位必须准确认真执行发包方有关规程制度、安全要求和技术措施;

4、要有安全监察机构和施工质量监督系统;

5、接受发包方安全监督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6、对有可能造成触电、停电、误动和其它事故的任务,应同发包方共同制定施工安全组织技术措施,明确责任,经安监人员审查,主管热电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7、开工前要履行工作票手续。必要时在发包方指定的监护人监护下进行工作;

8、外包工程施工队伍进入生产现场前,要进行安全教育,经安监部门认定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三、对外包工、临时工的安全要求:

1、各专业所用外包工、临时工,经人事部办理用工手续后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工作。用工部门必须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管理,每天对其进行安全教育,交待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发生不安全情况按“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统计考核用工部门;

2、用工部门要对外包工、临时工加强管理,并给予必要的关心和支持。外包工、临时工应自觉遵守公司各级安全制度,接受安监人员的检查指导。如有违章作业,安监人员有权制止,直至停止其作业,并予以处罚。由此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损失由承包单位负责。

临时工管理制度 第2篇

一、工资方案执行范围:

本工资方案仅适用于本校教师、生活辅导老师。

二、教师工资的核定

本工资方案的制定旨在凸现教师的工资收入水平与对学校贡献相对等的原则,体现优质优酬、多劳多得的原则,在原有工资体系的基础上,调整了工作岗位工资的合理度,降低了薪酬结构中福利的比重,增加了根据能力和实际业绩奖励和浮动的工资比重,因此教师的实际工资水平将在年度总收入中加大差距。

教师年度工资收入=月工资X工作月数+基本工资X寒暑假月数+节日福利+年度考核奖励+诚信奖+其他奖励。其中:

(一)月工资

组成项目:基本工资、工作岗位工资、浮动工资、津贴

发放办法:根据下述各组成项目的工资标准和核定办法确定教师工资结构水平后,每月工资的发放由学部主任根据月度考核(包括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进行调整。工资结算币种为人民币,由学校财务部为教师统一办理工资卡,按规定工资结算日(寒暑假期间由学校具体调整后通知)打入教师本人工资卡中。

1、基本工资:

起点标准——幼儿园650元,小学700元,初中750元,高中800元。

核定办法:

(1)本方案实施前上岗的教师,99年5月1日之前参与筹建的可增长15%,其他教师99年9月1日前上岗的本次调整的额度为10%。

(2)根据每学年的考核结果及本人一贯的工作表现,凡在实际教育教学工作中确能体现出认可贯彻学校办学理念的,或者工作兢兢业业对学校的忠诚度堪为楷模的,或者对维护学校声誉有杰出贡献的,可以每年核定一次增加50——200元。

(3)见习期和培训期教师基本工资酌减100—300元。见习期满或培训期满可核定一次。见习期或培训期满半年后,才可享受第(2)条核定办法。

(4)以上基本工资的调整核定由校长、学部主任和人力资源部主任会同核定。

2、工作岗位工资:

工作岗位工资标准如下:

工作岗位幼儿园小学部初中部高中部

语文、英语550750900(1000)1000(1100)

数学850(950)950(1050)

物理、化学850900

政治、历史、地理、生物750850

音乐、体育、美术、

计算机、常识、思品等600600600

核定办法:

(1)根据年级、学科设立不同的工作岗位,根据工作岗位的职责确定工作岗位工资,一种工作岗位一种工资,教师的工作岗位变动其工作岗位工资相应变动。

(2)初三、高三毕业班教师工作岗位工资分别比初中、高中同学科教师增加100—300元。

(3)学部每学期初根据课务安排考核教师实际工作量情况,由学部主任参照各工作岗位满工作量标准,按学校有关规定核定发放,工作量不满则工作岗位工资不能足额发放。(满工作量标准由学部另行制定文件报经校长批准后执行;教师工作岗位工资核定结果和工作安排表由学部主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工作岗位工资的核定公式为:实际工作量×工作岗位工资

标准工作量

由于学校工作安排造成工作量不足者在所核定的工作岗位工资基础上加10%(对工作量不足又拒不支持学校各级各类工作安排者则无权享受此项补贴办法)

(4)教师学期中途调整工作量的,由学部教务处及时上报学部主任,参照第(2)条办法重新核定该教师当月的工作岗位工资。(学部主任应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见习期和培训期教师酌减100—300元。

(4)各工作岗位工资标准的调整需由校长会同各学部主任和人力资源部主任共同核定。

3、浮动工资:

根据本人实际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历年考核结果等因素确定,对以下五项因素分别考虑,整体相加。

核定办法:

(1)新上岗教师根据学历、职称、教龄、以往获奖情况和本人综合素质等因素,核定其试用期浮动工资。试用期满根据试用期考核结果重新核定一次,调整幅度范围为0—20%。

(2)非新上岗教师根据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在原有浮动工资的基础上每年核定一次浮动工资,调整幅度范围为±20%。试用期满核定浮动工资不满半年者暂不重新核定。

(3)所谓“其他因素”原则上只针对学校特聘教师或稀缺专业学科的教师适用。

(4)见习期和培训期教师酌减0—300元。

(5)浮动工资由校长、学部主任和人力资源部主任会同核定。

津贴

职务津贴标准:

(1)班主任津贴:250—550元(2)年级(段)组长津贴:150—300元

(3)教研组长津贴:100—200元

职务津贴核定办法:

(1)学期初由学部主任根据班级人数、年级中的班级数、教研组人数核定上述三项津贴标准,报校长批准后执行,同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承担上述职务者,由学部教务、导育负责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学部主任核实后,决定当月实际发放金额。

(3)职务津贴标准的调整需由校长会同各学部主任和人力资源部主任共同核定。

校龄津贴标准及发放办法:

自上岗之日起在学校工作满一年后的次月1日起开始计算,每月可享受校龄津贴100元,校龄增加可依此类推,500元封顶。重新上岗的教师,可将第一次在校工作的时间按月累计计算校龄津贴发放起始时间。

服装费津贴:

体育老师每学年补贴350元,用于购置运动服。

其他补贴:

在校期间,学校鼓励教师在学校住集体公寓,任课教师每人补贴住房补贴80元,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等每人补贴住房补贴120元。不在校内居住的不发放住房补贴,可凭月票报销50元/月。

开学期间每位教师享受伙食补贴150元/月,寒暑假按实际上班天数计算,标准为5元/天。

(二)节日福利

发放标准:教师每年约在20xx元左右(采用现金或实物福利形式)。

发放办法:

(1)每学年开学初,由校长会同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主任核定福利总额预算。

(2)学校将在每年春节、五一劳动节、教师节、元旦等重大节日时,根据本学年在校生人数和经费运行情况,进行总量控制调整发放。

(三)学年考核奖励

奖励标准:

在学期考核中,每次优秀为5分,良好为3分,合格为1分,基本合格为0分,特殊贡献者可加1—3分。设n1为上学期考核等级,n2为上学期考核等级,则:

幼儿园——500+(n1+n2)×650;

小学部(1—6年级)——600+(n1+n2)×800;

初中部(7—9年级)——700+(n1+n2)×900;

高中部——800+(n1+n2)×1000;

发放办法:

(1)为表彰教师的奉献精神和突出的教育效果,每学年根据两次学期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由于考核的滞后性,学年考核奖励的具体发放时间为下一学年的9月底。

(2)中途上岗的教师根据实际在校工作的时间,按月计算应得奖励。

(3)凡中途辞职、违约或因重大**等原由被学校辞退的教师视为当年度考核不合格。

(4)当年度考核不合格,学校做出辞退或校内转岗处分决定的,一律不发放此项奖励。

(5)学年奖励的发放由学部主任根据考核结果和奖励标准核定,报校长批准后执行。

(6)学年考核奖励标准的调整由校长会同人力资源部主任和财务主任共同核定,报校务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四)诚信奖

奖励标准:

学校设立诚信奖目的是奖励认真履行合同的教师,根据学校与教师签订合同的期限不同,诚信奖的设置如下:

签订一年合同的教师,履行合同期满可获得2500元的奖励;

签订两年合同的教师,履行合同期满可获得3000元/年的奖励;

签订三年及以上合同的教师,履行合同期满可获得4000元/年的奖励;

发放办法:

(1)确定诚信奖标准的合同年限以年为计算单位,超过一年不足两年的按照签订一年合同的标准发放诚信奖,以此类推。

(2)诚信奖在履行完合同约定的年限后一次性发放。

(3)本方案执行前签订的较长期合同的奖励标准,按本方案执行后实际履行的合同期限计算。

(4)凡中途辞职、违约或因重大**等原由被学校辞退的教师视为未能认真履行合同,不能享受此项奖励。

(五)其他奖励

组成部分:

学部奖励金、住房奖励基金、进修奖励基金,稳定性奖、中考、会考和高考专项奖励等。

发放办法:

(1)学部奖励金在每学年开学初,由校长会同人力资源部主任和财务主任,根据各学部学生数量核定学部每学期发放总额。学部主任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确定在当月工作中需要表彰的教师,每月发放人员及金额报校长批准后计入当月工资。

(2)其他各类奖励的发放均根据学校现行规章制度执行。

临时工管理制度 第3篇

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为贯彻同工同酬、劳资两利的原则,以达到实行公平合理,简单确切的工资管理办法的目的,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凡本公司职工的工资待遇,除有特殊规定之外,应依照本办法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工资采用职务工资制,其体系如下:

工资等级标准

第一条本公司有关各级职位工资等级标准如下:

第二条上表的工资不包括津贴及奖金。

第三条电脑操作人员、保卫人员、出纳员、成员材料收发人员、考勤计件人员职位的工资不得超过助理管理(工程)师以上(含)。驾驶员、宿舍管理员及现场操作人员(以上不含领班或组长)职位的工资以管理(工务)员以下为限。

第四条管理(工务)员职位以下人员,各公司可视其工作性质分级核定工资。

第五条工资调整后,若超过本职位最高工资,在未得到职位晋升的情况下,仍支给该职位的最高工资,其超过部分乘以12个月一次性发给。

第六条职位提升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原工资。

第七条新进人员无工作经历者.其工资核定标准如下:

(经考试合格者依下列标准支给,非经考试而录用者,按低于下列规定的标准由各公司酌情拟订。大专毕业新进人员的核用及工资核定由总管理处总经理办理及拟订。)

一、男性部分:

1.研究所(研究生)毕业,xx元以上。

2.大学或学院毕业,xx元。

3.专科毕业,xx元以下。

4.工科职高毕业,专长与工作相同,xx元。

5.商科、农科职高毕业,专长与工作相同者,xx元。

6.高中及职高毕业.专长与工作不同者,xx元

7.初中毕业者,各公司自订。

8.小学毕业及小学文化程度以下者,各公司自订。

二、女性部分:

1.工科职高毕业,专长与工作相同者,xx元。

2.高中(职高)毕业,专长与工作不同者,xx元以下。

3.初中毕业者,各公司自订

4.小学毕业及小学文化程度以下者,各公司自订。

第八条新进人员有工作经验者,其工资增加标准如下:

津贴给付办法

第一条依据。

本办法根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有关精神制订。

第二条津贴给付标准。

本公司对有关工作人员的各项津贴支给标准规定如下:

一、本公司职工的加班津贴:单位:元/小时)

二、聘请人员的加班津贴标准:(单位:元、小时)

三、夜勤、值日(夜)津贴标准:(单位:元、日)

四、驾驶员每月加班费最高不超过xx元。

五、出纳人员职务津贴每月定为xxx元。

六、值班主管人员、领班(班长)职务津贴(单位:元、月)。值班主管:xx元;
领班:xx元;
副领班:xx元;
班长:xx元;
副班长:xx元。

七、特殊地区交通津贴。

1.市郊厂区主管级(含)以下人员每月发给xx元。

2.非市郊厂区人员,因工作需要而在这个厂区上班者(如守卫人员)。一班期间内按日比照厂区人员发给,其细则由各公司自订。

第三条特殊工作环境津贴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标准,颁布实施,并向经营委员会上报备存。

第四条本办法经经营决策委员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与此相同。

外勤津贴给付办法

第一条适用对象。凡直接担任外勤工作的主管级(含)以下人员,其“工作项目”及“工作时均符合下列条件者,就依本办法发给外勤津贴,但协办人员如司机等不适用本办法。

一、工作项目:

营业类:

(l)直接销售外务工作(含营业场所)。

(2)配合销售外务工作:如签押、售后服务、接洽退税业务、包装材料回收等等。

2.资材类:

(l)进口性外务工作。

(2)关务工作。

二、工作时间:

因经办业务需要,每月总的外勤时间占应出勤工作时间一半(含)以上者。

第二条发放标准。

一、外勤津贴:主管级xx元/月,非主管级xx/月。

三、办理方式:

1.各部门主管人员审核手认为其“工作项目”及“工作时间”均符合规定者,签报总管理处呈总经理核准后发放。因工作性质变更不符合发放条件时,应立即签呈经理注销。

2.非为从事本办法规定的“工作项目”的人员,但其外勤时间符合本办法的规定者,可专门报请总管理处由总经理核准。

3.津贴生效日期:凡符合发放外勤津贴资格者,若为上半月调任该职,则以当月16日开始计算,下半个月调任者从翌月l日起开始计算。应注销发放外勤津贴资格者,自其工作变更日起停止发放。

第三条其他说明:

一、申请领取外勤津贴人员不得再报支加班津贴及其他职务津贴。

二、凡是已在效率奖金项目下考虑提高基数核给的外勤人员,不得再重复申报本项津贴。

第四条本办法经呈报总经理处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与此相同。

临时工管理制度 第4篇

一、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临时工、民工、包工队时,除按时办理有关手续外,须经保卫处审查备案。

二、审查同意后,须填写外来人口登记表及花名册一式两份,并交本人一寸免冠照片三张,身份证复印件,凭花名册发放临时出入证。

三、凡来校施工的包工队必须把所有的人员,机械设备,施工工具造册报保卫处备案,完工离校时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并自觉接受保卫处检查。

四、包工队要确定一名治保员,负责本队的治保工作。

五、临时工、民工、包工队有违法犯罪行为的除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外,还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和施工负责人的责任。

六、凡包工队不按安全规程操作,使工程质量和人员安全无法保障及严重违反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行为的,保卫处有权通知立即停工。

七、严禁使用电炉等电器取暖、做饭,一经发现,处以50---100元罚款,并没收违规使用的电器,造成事故的,按情节依法追究责任。

八、未经许可,严禁在校内随处堆放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
严禁在校内焚烧垃圾及其它杂物,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一经发现,处以50---100元罚款,造成火灾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严禁在教学、办公、休息区域嬉耍、打闹及其它严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生活秩序的行为,违者处以50---100元罚款。

十、建筑施工及车辆噪音应尽量避开学生上课及师生休息时间,确因工作需要的须呈请院领导批准。

十一、施工车辆必须凭保卫处核发的通行证入校,不得随意乱停,严禁在校园内鸣喇叭;
严禁在校内练车及其他违反学校交通管理秩序的行为,违者处罚50——100元。

十二、使用单位和分包工程负责人,要积极主动地配合保卫处搞好治安。对于积极检举、揭发坏人坏事,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于包庇、容留违法犯罪分子的人员,依据情节,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理。

十三、各用工单位要加强对所用各类人员的遵纪守法及安全教育,对违反校纪校规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触犯刑事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临时工管理制度 第5篇

一、要严格遵守质监局的一切规章制度。

二、临时工要与局办公签订合同,一年一签。视工作表现可以续签合同,也可以解除合同。

三、临时工每年要体检一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四、所招收的临时工,年龄男不超过55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

五、要服从领导,听从安排,坚守责职,有问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反映。

六、同事间要团结协作,对服务对象要亲切、自然,礼貌对人。

七、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中途离岗、辞职,否则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临时工签订合同时要提供必要的身份证,居住证及有关证件。

九、临时工在工作期间及社会上要遵纪守法,恪守道德。

临时工管理制度 第6篇

总则

为认真贯彻执行电力部《关于安全工作的决定》,切实加强承包工程及外包工、临时工的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杜绝以包代管,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内容与规定:

1、不论采取何种承包形式,在承包合同中要有明确的安全要求和质量标准,以及发包和承包双方对安全应负的责任,并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安全技术措施。

2、在进行新建、改建和重要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时,主办部门应有安监人员参加。

二、安全要求:对外单位的安全要求:

1、承包单位应有上级劳动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安全合格证和施工合格证),具有法人资格。在进行资格审查时,必须有安监人员参加;

2、承包单位应有能胜任承包任务的领导班子,()熟悉承包工程及施工现场有关安全要求的技术人员和熟练工人,以及完善的施工机具和安全防护设施;

3、承包单位必须准确认真执行发包方有关规程制度、安全要求和技术措施;

4、要有安全监察机构和施工质量监督系统;

5、接受发包方安全监督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6、对有可能造成触电、停电、误动和其它事故的任务,应同发包方共同制定施工安全组织技术措施,明确责任,经安监人员审查,主管热电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7、开工前要履行工作票手续。必要时在发包方指定的监护人监护下进行工作;

8、外包工程施工队伍进入生产现场前,要进行安全教育,经安监部门认定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三、对外包工、临时工的"安全要求:

1、各专业所用外包工、临时工,经人事部办理用工手续后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工作。用工部门必须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管理,每天对其进行安全教育,交待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发生不安全情况按“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统计考核用工部门;

2、用工部门要对外包工、临时工加强管理,并给予必要的关心和支持。外包工、临时工应自觉遵守公司各级安全制度,接受安监人员的检查指导。如有违章作业,安监人员有权制止,直至停止其作业,并予以处罚。由此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损失由承包单位负责。

临时工管理制度 第7篇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对临时工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2内容

2.1因生产需要使用临时工时,用人单位应提前申请报公司综合部,经批准后方可雇用。

2.2雇用的临时工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及本地临时居住证。

2.3临时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劳动纪律、保密及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2.4必须与雇用的临时工签定劳动合同或协议并注明安全责任。

2.5临时工必须遵守公司内各项管理规定,不得随意串岗。

2.6临时用人单位负责临时工的日常管理,其它有关管理部门有权对临时工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处理结果通知公司综合部及有关部门,罚款可直接从雇用临时工单位扣除。

2.7临时工不得进入公司安全重点部位、要害部门,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审查批准,并按要求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2.8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临时工,经教育不改者应解除雇佣关系。

临时工管理制度 第8篇

为提高单位工作效率,树立机关良好的工作作风,保障机关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残联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主要对编外合同制工人上、下班、休假等情况进行考勤。其中上下班考勤包括迟到、早退、旷工等;
休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法定节假日等。

一、外出规定

1、因公外出办事时,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报告,负责人不在时,须向分管领导请示。

2、因私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因特殊情况需请假时,须向分管领导请假,并填写请假条,每请假一天扣工资50元。

3、为了照顾我国旧有习惯,因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婚丧,需要请假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不包括在上述第2项事假之内);
超过三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天数,按日扣发工资。

二、请假规定

1、编外合同制工人出差前,须向分管领导汇报。

2、编外合同制工人请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丧假等,须填写《请假审批表》,经批准后,假期方为有效,否则视为旷工。

3、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科室负责人请假,回单位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迟到或旷工处理。

4、编外合同制工人因节假日参加工作,经绩效考核办公室确认,可以抵事假或安排调休。

三、违反考勤管理纪律的处理

1、编外合同制工人违反考勤管理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于轻微违反规章制度,给予扣发工资50元。

(1)当月迟到早退达三次。

(2)当月擅自离岗达三次。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于一般违反规章制度,给予扣发工资100元,并调离工作岗位。

(1)当月迟到早退达五次。

(2)当月擅自离岗达五次。

(3)旷工一天。

3、有以下行为之一者,按旷工处理。旷工3天以上立即辞退。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缺勤者。

(2)超过批准的假期又没有及时续假,未提供有关证明的"缺勤。

(3)以虚假理由请假而休假者。

(4)部门或职位调整,不服从分配,逾期不到岗的。

(5)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被市纪委、效能办查处,影响单位年终考核成绩的,给予辞退处理。上述条款中的迟到、旷工行为,经事后查证,确认员工有见义勇为、替单位挽回损失的有利行为者,其记录的迟到予以撤销,其旷工记录可更改为公假。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单位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解释。

临时工管理制度 第9篇

一、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临时工、民工、包工队时,除按时办理有关手续外,须经保卫处审查备案。

二、审查同意后,须填写外来人口登记表及花名册一式两份,并交本人一寸免冠照片三张,身份证复印件,凭花名册发放临时出入证。

三、凡来校施工的包工队必须把所有的人员,机械设备,施工工具造册报保卫处备案,完工离校时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并自觉接受保卫处检查。

四、包工队要确定一名治保员,负责本队的治保工作。

五、临时工、民工、包工队有违法犯罪行为的除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外,还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和施工负责人的责任。

六、凡包工队不按安全规程操作,使工程质量和人员安全无法保障及严重违反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行为的,保卫处有权通知立即停工。

七、严禁使用电炉等电器取暖、做饭,一经发现,处以50---100元罚款,并没收违规使用的电器,造成事故的,按情节依法追究责任。

八、未经许可,严禁在校内随处堆放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
严禁在校内焚烧垃圾及其它杂物,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一经发现,处以50---100元罚款,造成火灾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严禁在教学、办公、休息区域嬉耍、打闹及其它严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生活秩序的行为,违者处以50---100元罚款。

十、建筑施工及车辆噪音应尽量避开学生上课及师生休息时间,确因工作需要的须呈请院领导批准。

十一、施工车辆必须凭保卫处核发的通行证入校,不得随意乱停,严禁在校园内鸣喇叭;
严禁在校内练车及其他违反学校交通管理秩序的行为,违者处罚50——100元。

十二、使用单位和分包工程负责人,要积极主动地配合保卫处搞好治安。对于积极检举、揭发坏人坏事,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于包庇、容留违法犯罪分子的人员,依据情节,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理。

十三、各用工单位要加强对所用各类人员的遵纪守法及安全教育,对违反校纪校规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触犯刑事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临时工管理制度 第10篇

一、目的

1、建立一种以岗位为基础,以工资绩效考核为核心的正向激励机制

2、把员工的薪资收入与岗位责任、工资绩效密切的结合起来。

3、实现薪资管理与分配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制定原则

本规定本着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的原则制定。

1、公平:是指相同岗位的不同员工享受同等级的薪酬待遇;
同时根据员工绩效、服务年限、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不同,对职级薪级进行动态调整,可上可下同时享受或承担不同的工资差异;

2、竞争:使公司的薪酬体系在同行业和同区域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3、激励: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动态管理,对相同职级的薪酬实行区域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4、经济:在考虑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润和合理积累的情况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员工与企业能够利益共享。

5、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基础上。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总部全体员工

四、管理机构

1、薪酬管理委员会

主要领导:董事长、总经理

委员会成员:财务部、人力资源部

薪酬管理的最高机构为薪酬管理委员会,日常薪酬管理由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负责。

2、薪酬委员会职责:

董事长、总经理职责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提出本制度的制订与修正原则,以及本公司收入分配的原则方案。

组织讨论并批准本制度的实施。

审查人力资源部提出的薪酬调整策略及其他各种货币形式的激励手段(如年终奖、专项奖等)。

审查个别薪酬调整及整体薪酬调整方案和建议,并行使审定权。

人力资源部职责:

负责组织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实施过程中的介绍,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负责收集、整理各部门提交的考勤、考核资料。

负责协助及复审财务核算员工工资及奖金。

财务部职责:

拟定薪资年度预算,提出员工薪资调整议案。

负责对人力资源部提交的员工考勤、绩效等资金进行工资的核算、复审、报批及发放。

五、制定依据

本规定制定的依据是根据内、外部劳动力市场状况、地区及行业差异、员工岗位价值(对企业的影响、解决问题、责任范围、监督、知识经验、沟通、环境风险等要素)及员工职业发展生涯等因素。(岗位价值分析评估略)

六、岗位职级划分

1、公司所有岗位分为4个层级分别为:一层级:A总监级;
二层级:B经理级;
三层级:C中级管理级;
四层级:D专员级。

A总监级

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各分管副总、总监

B经理级

总经理助理、各部门经理、分公司总经理、各部门副经理、分公司副总经理

C中级管理者

Php、java、集成、dephi等中、高级研发工程师、全盘财务

D专员级

助理工程师、技术支持、推广专员、财务、出纳、行政人事专员、客服专员、文案、策划专员、销售员等等

2、A、B岗位层级分别为8个级差(A1、A2、……A8),D、E岗位层级分为4个级差。具体薪级见:附件《深圳市传达科技有限公司职级薪资表》。

七、薪资体系

1、薪资标准:公司实行定岗定薪制,贯彻“因事设岗,因岗定薪“的原则,每个岗位的薪资标准,依照岗位的重要程度、责任大小、难度高低等因素,由各部门中层管理人员拟定草案,交行政人事部汇总后,报公司总经办确定。

2、年薪制:享受年薪制的员工由公司董事长确定(一般一年确定一次)

对象:公司聘任的高层管理人员,高级技术或者特殊岗位。

年薪标准: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根据业绩、能力、责任等因素确定,享受年假制的员工薪资由工资总额的20%作为风险资金后,按月平均发放,年终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核算风险基金的发放额度(以年终考勤、奖惩、绩效考核等为依据)。

3、月薪制:除实现年薪工资以外的规定员工,本制度适用于月薪制。

4、日薪制:日工资制的人员不属于公司的规定员工,标准是根据工作性质不同由相关使用部门拟定方案,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七、薪酬组成

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管理津贴+绩效奖金+全勤奖金+话费补助+餐费补贴+住宿补贴+技能津贴+其他

1、职级工资:是根据对应的职级和职位予以核定。

职级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正常出勤即可享受,无出勤不享受。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即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薪酬的基本组成部分

岗位工资:是指对基层岗位专业技能突出的员工或主管级以上行使管理职能的岗位予以的津贴。

2、管理津贴

经理级以上的管理人员自担任管理职务之日起领取职务的津贴,不担任该职务之日起停止支付;
不满一个月时间的,按照时间比例计算发放津贴;
代管经理职务的,也发放该职务的津贴,但代管职务时间必须在一个月以上。同事担任几个管理职务的,领取所担任最高级别的津贴,不给予双份津贴。

4、奖金津贴

奖金津贴分为全勤奖金、工龄奖、及绩效奖金

全勤奖:为鼓励员工敬业精神而设,当月无事假、病假、旷工、迟到、早退记录,上级安排加班无不参加的员工,给予每人当月100元全勤奖。

工龄奖:企业按照员工的工作年数,即员工的工作经验和劳动贡献的积累给予的经济补偿。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工龄为一级,每月工龄工资为50元;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二年的`员工工龄为二级,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以此类推,每年满一年,工龄增长一级,每月工龄工资增长50元,上不封顶。

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指员工完成岗位责任及工作,公司对该岗位所达成的业绩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

研发部根据每完成一个项目为一个绩效考核周期,其他部门以月底为考核周期。

绩效奖金的结算及支付方式详见《传达科技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5、员工福利

包括住房补贴、餐费补贴、通讯补贴、出差补贴、生日津贴、五险一金等等。

员工享受福利的条件

、住房津贴、午餐津贴:员工入职后从事相关岗位即可享受。

、通讯津贴:主管级及以上的管理人员或者经常外出人员根据职级及标准享受。

、出差津贴:因公出差员工按照《出差管理办法》执行。

、生日津贴:转正后的员工,在职期间每年生日享受生日津贴100元。即日以红包形式发放。

、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深户、非深户员工依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相关福利标准见附件《传达科技员工福利津贴表》

6、职员薪酬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教育金、缺勤、扣款(含押金、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保费、代扣住房公积金。

7、业务提成:公司相关业务人员享受业务提成,详见《传达科技业务提成管理制度》。

8、职员薪酬发放如有错漏,或需退还捐款时,将在下月薪酬“补杂”项补发。

九、试用期薪酬

81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基本工资的60-80%。

试用期间员工,不享受绩效奖金。

试用期合格并转正的员工,正常享受绩效奖金,奖金金额根据绩效评定标准核算。

十、薪酬调整

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

1、整体调整:指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公司发展战略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董事会根据经营状况决定。

2、个别调整:主要指薪酬级别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与不定期调整。

薪酬级别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固定时间内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岗位工资进行的调整。

薪酬级别不定期调整:指公司根据员工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薪酬进行的调整。

3、各岗位员工薪酬调整由薪酬管理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和各项薪酬发放方案由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执行。

十一、薪酬的支付

1、薪酬计算方法:

A、当月应发工资=月工资合计/当月应勤天数x当月实勤天数+全勤奖金+绩效奖金-其他应扣款项

B、月工资合计=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管理津贴+工龄奖金+话费补助+餐费补贴+住宿补贴+技能津贴

C、职级工资=基础工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岗位工资

D、当月应勤天数=每月总天数—周末总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

E、当月实勤天数=当月应勤天数—请假天数。

2、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A、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

B、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费用;

C、与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D、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

E、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3、薪酬支付时间:

A、正常发放:每月15-20日发放上月工资。遇到双休日及假期,提前至休息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发放。

B、工资发放部门和形式:所有人员工资由财务部统一发放,以工资卡(工商银行)和现金两种形式。4、各类假别薪酬支付标准,具体参见《传达科技假期管理规定》

A、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B、年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C、婚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D、陪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E、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F、事假:员工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G、病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H、其他假别: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或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十二、薪酬保密

本公司为鼓励各级员工恪尽职守,且能为公司赢利与发展积极提供贡献的实施以贡献论酬精神的薪金制度,为培养以贡献为争取高薪的风度与避免优秀人员遭到嫉妒起见,特推行薪金保密管理办法。

人力行政部、财务部等所有经手工资信息的员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将员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给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员。任何泄露、探听他人薪酬者,一经发现,予以一次书面警告,并处100—500元的处罚。

薪酬信息的传递必须通过正式渠道。

有关薪酬的书面材料(包括各种有关财务凭证)必须加锁管理。工作人员在离开办公区域时,不得将相关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关薪酬方面的电子文档必须加密存储,密码不得转交给他人。

员工需查核本人工资情况时,必须由人力资源部会同财务部门出纳进行核查。违反薪酬保密相关规定的一律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情形予以开除。

公司执行国家规定发放的福利补贴的标准应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并随国家政策性调整而相应调整。

临时工管理制度 第11篇

一、目的

为加强宿舍日常管理,维护宿舍整洁与卫生,规范员工住宿条件及行为,保障住宿人员人身及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职责

1、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执行、监督、完善。

2、人事行政部负责员工住宿的安排、分配、管理。

3、宿舍长全面负责本宿舍卫生、安全、纪律等方面的日常管理。

四、住宿标准

1、公司宿舍按员工职位级别划分为普通员工、主管、经理、高管四类级别标准,具体标准见下表:

2、公司宿舍房租费、物业管理费、供热费、有线电视费由公司承担;公司不承担宿舍的水电费(由宿舍成员均摊)、电话费、网络费、宿舍设施非正常损坏产生的费用。

3、原则上要求所有非天津本地的员工都要入住公司宿舍,特殊情况如需外宿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填写《员工外宿申请表》(见附件1)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请,经分管行政的副总经理批准后,可按级别标准享受公司住宿补贴。

4、公司聘用天津本地的员工不享受公司住宿补贴。

5、因个人违规被取消入住宿舍资格的,不能享受公司住宿补贴。

五、住宿规定

1、每个宿舍设宿舍长一名,由该宿舍内部成员投票产生,公司补贴宿舍长每人每月100元。

2、宿舍长负责制定本宿舍的《宿舍卫生轮值表》,宿舍成员必须服从宿舍长的管理,按《宿舍卫生轮值表》安排,自觉打扫宿舍卫生。

3、注意个人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衣服、床单、被套等私人用品要经常换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4、员工起床后,自觉把床上和宿舍内的私人物品整理好。

5、员工个人贵重物品如钱包、手机、电脑、银行卡等要妥善保管好,不得随意乱摆放。

6、爱护公物,不得有故意破坏行为,对丢失或非正常损坏公司财物的,要按价赔偿。

7、不准在宿舍地面、墙壁、门窗、床架上乱贴乱画,不准高空抛物。

8、保持卫生间清洁,定期清洗便池,便后必须冲水。

9、节约用水用电,注意用电安全,不准私自乱接拉电线及违规用电。

10、宿舍内不准大声喧哗、追逐取闹,晚上22点过后不可使用音量过大的音响设备,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11、宿舍内不准赌博、打架、斗殴,不准有伤风化等违法行为。

12、宿舍内严禁私藏刀具、枪、毒等违法物品,一旦发现,公司将按国家法律法规交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3、如遇外出,晚上不回宿舍过夜的,必须在当晚22点之前通知宿舍长,并说明去向,由宿舍长进行登记。对未按规定通知宿舍长而又在外发生人身财产损失的,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4、最后离开宿舍的员工应检查确认关好水电开关、窗户,锁好门后方可离开,睡觉前必须对宿舍大门进行反锁。

15、宿舍公共设施出现故障,由宿舍长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维修申请,如属人为故意破坏的,一经查实,维修费用由损坏者承担。

16、公司宿舍原则上不准留宿外来人员,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留宿的,必须得到公司领导批准方可。

17、遵守社会公德及宿舍小区管理规定,与邻舍和睦相处。

18、违反上述规定的,人事行政部将视具体情况进行通报、警告、罚款、取消入住宿舍资格的处理。

六、宿舍卫生安全检查、评比

1、每月底由人事行政部组织本部门人员及所有宿舍长对宿舍进行检查,并依据《宿舍安全卫生检查表》(见附件2)项目对检查进行评分。

2、人事行政部于检查后第二天对检查评比结果予以公布,以示嘉勉和改善。对检查评分不合格的,则取消该宿舍长当月补贴100元。

3、参加宿舍检查的`人员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检查评分,不得弄虚作假、假公济私。

七、解释权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制订、修订和解释。

八、实施时间

本制度自20xx年12月11日起实施。

临时工管理制度 第12篇

第一章总则

1、为加强公司的统一用工管理,满足公司季节性原因产生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均衡的用人需要,为了有效提升公司人力资源成本和工作绩效以及临时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办法。

2、临时工是指使用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临时性用工。临时工是公司用工的一种形式,是公司员工队伍的组成部分,纳入公司的人事管理和整体人力资源考评。

第二章招用范围和条件

1、公司招用临时工从事短期、临时、季节性、计件制等可考量性工作,或繁重性体力劳动工作;

2、临时工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即年满18岁,且身体健康,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3、招聘临时工应贯彻"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内部推荐、平等对待、择优录用"的招聘原则,认真执行"先本地后外地"的用工原则,确有困难时,经当地劳动部门核准从外地招用。(特殊岗位须提供有效担保)

4、各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根据本部门的实际需要(临时工用工申请表见附件),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人数。

第三章招用程序

1、按照人力资源计划、工作需要,用人单位填写招聘申请单并报部门总监审核;

2、人事部汇总各部门用工需求,提前一周安排临时用工计划,上报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准备资金;

3、与正式员工一起或单独招聘,公司招聘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办法;

4、临时工到岗之时保证其阅读《临时工入职须知》,并签字确认,一式两份,由临时工与人事部各保存一份;

5、约定用工期满,公司与临时工办理续聘或终止手续。

第四章临时工待遇

1、临时工薪资按日结算,在用工结束时进行现金清算;

2、临时工工资包括奖金、有关补贴,不能攀比正式员工工资待遇。

第五章临时工管理

1、临时工与正式员工一样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参加考勤,临时工工作时间为8:00—12:3014:00—19:00,公司提供免费午餐。

2、临时工转为正式员工应通过正常招聘程序,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录用优先权。

3、各部门使用临时工的一切费用,均列入部门费用总额内开支,进行费用效益考核。

4、如临时工用人部门在《临时工工作绩效评价表》上评价为“一般”及以下,人事部有权辞退,并不做任何补偿。

第六章临时工用工流程

1、至行政人事部,并填写临时工入职信息表,签订临时工须知,须知内容包括用工期限、考勤、考核、薪资结算等一系列内容。

2、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发放服装及办公用品,并列清单,临时工签字;

3、由用人部门具体安排临时工工作,并作监督,确保其工作效率;

4、临时工到岗同意更换规定服装,私人物品存放在更衣柜,自行保证安全。

5、临时工用工结束时,由其直接上级填写《临时工工作绩效评价表》,并交至行政人事部。

临时工管理制度 第13篇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规范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薪酬管理,充分发挥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制定原则

(1)竞争原则:企业保证薪酬水平具有相对市场竞争力。

(2)公平原则:使企业内部不同职务序列、不同部门、不同职位员工之间的薪酬相对公平合理。

(3)激励原则:企业根据员工的贡献,决定员工的薪酬。

第3条适用范围

本企业所有员工。

第2章薪酬构成

企业薪酬设计按人力资源的不同类别,实行分类管理,着重体现岗位(或职位)价值和个人贡献。鼓励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共同致力于企业的不断成长和可持续发展,同时共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成果。

第4条企业正式员工薪酬构成

(1)企业高层薪酬构成=基本年薪+年终效益奖+股权激励+福利

(2)员工薪酬构成=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各种福利+津贴或补贴+奖金

第5条试用期员工薪酬构成

企业一般员工试用期为1~6个月不等,具体时间长短根据所在岗位而定。

员工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后工资的70%~80%,试用期内不享受正式员工所发放的各类津贴。

第3章工资系列

第6条企业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将企业的工资划分为行政管理、生产、营销、后勤四类工资系列。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表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行政管理系列

企业高层领导

各职能部门经理

行政部、财务部、业务部所有办公室职员生产系列生产部门、质量管理部门、采购部门所有员工(各部门经理除外)后勤系列一般勤务人员如司机、保安、保洁员等

第4章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确定

第7条基本年薪是高层管理人员的一个稳定的收入来源,它是由个人资历和职位决定的。该部分薪酬应占高层管理人员全部薪酬的30%~40%。

第8条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由薪酬委员会确定,确定的依据是上一年度的企业总体经营业绩以及对外部市场薪酬调查数据的分析。

第9条年终效益奖

年终效益奖是对高层管理人员经营业绩的一种短期激励,一般以货币的形式于年底支付,该部分应占高层管理人员全部薪酬的15%~25%。

第10条股权激励

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激励手段。股权激励主要有股票期权、虚拟股票和限制性股票等方式。

第5章一般员工工资标准的确定

第11条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主要根据该岗位在企业中的重要程度来确定工资标准。企业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根据各岗位所承担工作的特性及对员工能力要求的不同,将岗位划分为不同的级别。

第12条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和员工个人工作绩效计发。企业将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五个等级,其标准如下表所示。绩效考核标准划分绩效工资分为月度绩效工资、年度绩效奖金两种。

月度绩效工资:员工的月度绩效工资同岗位工资一起按月发放,月度绩效工资的发放额度依据员工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年度绩效奖金:企业根据年度经营情况和员工一年的绩效考核成绩,决定员工的年度奖金的发放额度。

第13条工龄工资

工龄工资是对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所给予的一种补偿。其计算方法为从员工正式进入企业之日起计算,工作每满一年可得工龄工资10元/月;工龄工资实行累进计算,满XX年不再增加。按月发放。

第14条奖金

奖金是对做出重大贡献或优异成绩的集体或个人给予的奖励。

第6章员工福利

福利是在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以外,为解决员工后顾之忧所提供的一定保障。

临时工管理制度 第14篇

1、住宿员工应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寝,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得自行调换。

2、严禁男女员工之间乱串宿舍;宿舍内不准留客住宿,确需留客,需经宿舍管理人员的批准方可留宿,严禁留宿异性,违者辞退。

3、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吸烟、酗酒、打球;严禁摔打酒瓶等玻璃器皿,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严禁在宿舍内打牌、打麻将,违者没收;不准在宿舍内乱停乱放自行车。

4、保持宿舍卫生,禁止在走廊、楼梯、洗刷间等公共场所扔果皮等杂物,燃烧废纸;禁止向窗外、走廊、楼下抛洒污水、污物;严禁随地吐痰。

5、各餐厅安排住宿员工坚持轮流值日制度;保持室内卫生清洁,宿舍内每天由值日生负责清扫,整理房间并将垃圾送到指定位置;每天要整理内务,并把自己所用物品摆放整齐;保持厕所整洁、卫生、下水道通顺。

6、加强宿舍公共物品的管理,按需配置的一切物品定位、定责,由各餐厅加强本餐厅员工的使用及管理,餐饮中心和餐厅签订使用手续,如出现丢失和人为的损坏,按价赔偿。室内物资实行登记制,便于清点交换。

7、 爱护宿舍内的公共物品,禁止在宿舍内外张贴、涂抹、刻画,不准向墙上钉钉子。

8、 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现象。

9、 不准乱接电线、私自安装插座,严禁使用电炉子、电热快等电器设备,违者处以100~200元罚款,对因违反规定而引起重大事故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0、住宿员工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员工之间要互相关心,团结友爱,相互督促,共同创造良好的休息、生活环境。

11、住宿费每人每年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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