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责任书第1篇为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基础免疫,根据本辖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需要及县政府和兽医主管部门工作要求,褚集乡人民政府与村级防疫人员签订本责任书。一、工作目标按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动物防疫责任书9篇,供大家参考。
为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基础免疫,根据本辖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需要及县政府和兽医主管部门工作要求,褚集乡人民政府与村级防疫人员签订本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按照县政府和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建立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落实防疫工作经费,组织队伍防疫人员、养殖单位和个人,有效开展强制免疫、疫情调查报告等工作,按时完成辖区内强制免疫计划,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应免疫动物的免疫密度达100%,免疫抗体检测合格率达100%,畜禽标识佩戴率和免疫档案规范建档率达100%。
二、县级防疫人员职责
1、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防疫片区各类应防畜禽的免疫任务,实行月月巡防、事事记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严格按照疫苗说明书和防疫技术操作规程,做好疫苗的保管和注射,保证免疫质量,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病种的免疫保护率达80%以上。
3、按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填写畜禽防疫档案,佩戴畜禽标识。
4、负责辖区内畜禽存栏、出栏、购入、卖出、出生、死亡等情况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5、负责承包区域内疫情动态的监测工作,发现可疑疫情,及时向农业技术服务站报告。
6、用于强制免疫的疫苗必须从县农业技术服务站领取,不得从其他渠道购进,更不能倒卖疫苗。
7、对不接受防疫的养殖户进行说服教育,拒不改正者,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县农业技术服务站汇报。
三、责任追究
1、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防疫片区各类应防畜禽免疫任务的县级防疫人员,予以批评,并限期完成免疫任务。
2、县级防疫人员在实施动物免疫时,未按规定程序免疫,用苗量不足或注射非有效免疫物质的、未加施统一的畜禽标识或只加施畜禽标识不予免疫注射的、未规范填写畜禽防疫档案的,及未按规定实施月月巡防制度、巡防记录不全或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的,根据《动物防疫法》给予当事人1000元以下经济处罚;未按规定免疫或未予免疫造成疫情发生的,给予县级动物防疫员开除处分。
3、对购买、使用非法生产的畜禽标识的县级防疫人员予以停职检查,待岗三个月。因此而造成疫情扩散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对转让、出售、伪造或变造畜禽标识的县级防疫人员,予以解除聘用。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后生效。
_县人民政府负责人签名:
动物防疫员签名:
年 月 日
为提高动物德免疫密度和质量,落实国家强制免疫措施,搞好农村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山东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乡镇情况,基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责任书。
本责任书所称重大动物疫病主要指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牲畜口蹄疫。
一、责任和义务
(一)村级动物防疫员的责任和义务
1、在当地基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按照免疫操作要求,对本村动物实施免疫注射,保证免疫质量,保证已免动物达到有效保护,同时按规定填发免疫证和佩戴牲畜耳标;
按照消毒计划和要求,进行消毒工作。
2、负责建立本村动物养殖防疫档案,并按规定填写后及时报送基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保存。
3、协助基层动物监督机构做好检疫、监督、疫情调查、疫病普查、疫病检测采样等工作。
4、负责本村疫情观察和疫情报告工作,发现动物出现群体发病和死亡等情况时,按照规定立即向基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严守疫情保密制度。
5、积极参加当地人民政府组织的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和扑灭工作。
6、协助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宣传动物免疫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动物疫病控制知识。
7、自觉接受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组织的防疫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
8、自觉接受当地动物防疫机构的考核和监督管理。
9、完成当地政府和上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布置的其他动物防疫工作。
(二)、基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1、负责组织辖区内村级动物防疫员按规定进行免疫注射,确保已免动物的免疫质量,并负责组织实施消毒。
2、负责动物免疫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及动物疫病防控知识的宣传;
做好兽医防疫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
3、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动物防疫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4、保障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所需疫苗、消毒药品、免疫证、防疫档案等防疫物质、器械、的供应。保证疫苗的储藏、运输条件符合规定,保证疫苗有效使用。
5、建立辖区动物养殖、防疫档案,规范档案管理。
6、负责村级动物防疫员的防疫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7、负责本乡镇动物疫情报告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动物疫情。
8、参加当地人民政府组织的重大动物疫情的扑控和扑灭工作。
9、协调落实村级动物防疫员的误工补贴。
二、违规处置
1、对不依法履行疫情报告职责,瞒报、谎报、迟报或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阻碍他人报告重大动物疫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不履行强制免疫职责,不按免疫规定进行免疫注射和消毒,未按规定建立防疫档案、加施禽兽标识的,责令改正。如不改正者,报请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撤销防疫员资格。
3、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不履行职责,不服从应急处理安排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导致重大动物疫情扩散蔓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对经过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考核,工作完成好的村级动物防疫员给予表彰;
对防疫工作开展差的通报批评,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5、已免动物达不到有效防护的,解除村级动物防疫员的聘任合同。
6、由于监督管理不善造成疫苗失效,疫苗注射不到位造成免疫效果不确实的,追究基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及相关人的责任。
三、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四、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签订双方各持一份,县(市、区)兽医卫生监督机构备案一份。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人:
村级动物防疫员(签字):
月 日
为进一步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畜牧业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国务院、自治区、兴安盟和我市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并与村级防疫员签订如下工作责任书。
一、 目标任务
1、 在当地政府的组织下,具体实施责任片 动物防疫工作免疫密度和质量要达到规定要求。
2、 开展疫病普查和生产调查, 做到全面、 准确,并及时汇报普查结果。
3、 做好畜牧医术培训、科普宣传、连场带 户工作。
4、 做好产地检疫、市场检疫等工作,检疫 率要达到规定的要求。
5、 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6、 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辖区内动物防疫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 做好其他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二、工作责任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通报批评:
(1)免疫密度和质量低于规定要求的;
(2)未及时报告疫情或误报、漏报、瞒报、谎报疫情的;
(3)检疫不到位或检疫率达不到要求的;
(4)应急处置工作不及时或发生差错的;
(5)在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发生其它明显差错的;
2、因下列情况发生疫情的,责成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分;
(1)免疫密度和质量低于规定要求而发生疫情的;
(2)未及时报告疫情或误报、漏报、瞒报、谎报疫情的`而造成疫情扩散的;
(3)检疫不到位而发生疫情扩散的;
(4)应急处理不利而发生疫情的;
(5)因其他工作差错而发生疫情的;
3、工作完成情况与工资补助挂钩。
三、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市兽医局,责任人,各存一份。
乌兰浩特市兽医局:
防疫员:
年 月 日
为有效防止重大动物疫病的爆发和流行,保障畜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_年度动物防疫工作目标。
一、主要责任目标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对动物防疫工作要有计划、有部署、有方案、有措施;并逐级签定动物防疫目标管理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有责任的工作局面。
2、以法律法规为准则,履行动物防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__省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__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等。
3、坚持“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原则,按照省、市、区《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动物免疫工作,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的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全面落实鸡新城疫的免疫,并指导养殖户做好鸭瘟等其它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进一步完善免疫记录和档案,全面推行《动物免疫证明》入户,强化动物疫病溯源体系建设。
4、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及应急预案要求及时报告动物疫情;建立健全镇(乡)、村动物疫情报告网络系统,做好动物疫情排查工作;发现动物疫情,立即按程序及时上报,同时采取边报告、边隔离、边消毒、边处置等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
5、切实加强疫苗的运输、储藏和使用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疫苗的使用都在有效期内。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并及时进行更新、补充。同时,加强对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管理,监督企业依法生产、经营、使用兽药和饲料添加剂。
6、进一步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结合本辖区的实际,经常开展督查,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补缺补漏,确保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7、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单、宣传册、广播等,广泛开展动物防疫知识和动物产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活动,增强广大群众的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意识。
8、着力搞好动物防疫体系和队伍建设,稳定动物防疫、检疫、监督队伍,做好执法人员的管理工作。
9、要切实加大对动物防疫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费投入,动物防疫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费必须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以改善防疫条件,确保动物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基础免疫,根据本辖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需要及县政府和兽医主管部门工作要求,褚集乡人民政府与村级防疫人员签订本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按照县政府和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建立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落实防疫工作经费,组织队伍防疫人员、养殖单位和个人,有效开展强制免疫、疫情调查报告等工作,按时完成辖区内强制免疫计划,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应免疫动物的免疫密度达100%,免疫抗体检测合格率达100%,畜禽标识佩戴率和免疫档案规范建档率达100%。
二、村级防疫人员职责
1、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防疫片区各类应防畜禽的免疫任务,实行月月巡防、事事记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严格按照疫苗说明书和防疫技术操作规程,做好疫苗的保管和注射,保证免疫质量,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病种的免疫保护率达80%以上。
3、按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填写畜禽防疫档案,佩戴畜禽标识。
4、负责辖区内畜禽存栏、出栏、购入、卖出、出生、死亡等情况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5、负责承包区域内疫情动态的监测工作,发现可疑疫情,及时向农业技术服务站报告。
6、用于强制免疫的疫苗必须从乡农业技术服务站领取,不得从其他渠道购进,更不能倒卖疫苗。
7、对不接受防疫的养殖户进行说服教育,拒不改正者,及时向乡人民政府和乡农业技术服务站汇报。
三、责任追究
1、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防疫片区各类应防畜禽免疫任务的村级防疫人员,予以批评,并限期完成免疫任务。
2、村级防疫人员在实施动物免疫时,未按规定程序免疫,用苗量不足或注射非有效免疫物质的、未加施统一的畜禽标识或只加施畜禽标识不予免疫注射的、未规范填写畜禽防疫档案的,及未按规定实施月月巡防制度、巡防记录不全或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的,根据《动物防疫法》给予当事人1000元以下经济处罚;未按规定免疫或未予免疫造成疫情发生的,给予村级动物防疫员开除处分。
3、对购买、使用非法生产的畜禽标识的村级防疫人员予以停职检查,待岗三个月。因此而造成疫情扩散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对转让、出售、伪造或变造畜禽标识的村级防疫人员,予以解除聘用。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褚集乡人民政府
负责人签名:
动物防疫员签名:
20__年三月二十日
为做好动物防疫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保障畜牧业持续良性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动物养殖场所必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
二、养殖场户是动物防疫的责任主体,应在当地畜牧兽医部门的监督下按照免疫程序做好强制性免疫工作,并按要求建立健全免疫档案、加挂畜禽标识,适时监测免疫抗体效价。要求动物强制免疫率、免疫标识佩戴率均达100%。对新补栏畜禽应及时上报当地畜牧兽医部门,以便做好强免疫苗计划供应和补免工作。
三、养殖场应当健全动物防疫责任制度,确保防疫制度责任到人,措施落实到位,保证养殖场日常防疫管理到位。
四、建立健全动物防疫消毒制度,厂门口、生产区、消毒池内的消毒液确保有效,定期对生产区及周边环境进行消毒。
五、充分发挥防疫主体作用,密切配合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做好日常监督和免疫抗体、药残监测等具体工作。
六、自购兽用生物制品,必须经正规渠道采购具备相关生物制品生产资质厂家的疫苗,并符合我省强制免疫要求。
七、建立健全各项登记制度,完善生产记录、用药记录、消毒记录、免疫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等官方登记记录。
八、发现疑似疫情及时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同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并做好自身防护,不得私自散布疫情信息,有责任和义务无条件服从当地政府按程序进行疫情处置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畜牧兽医部门(盖章):
养殖场(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和养殖场各持一份。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动物防疫工作,有效遏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保证全乡养殖业健康发展,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以及市、县相关法规和政策,刘坪乡人民政府与各村责任人签订20xx年度动物防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
责任内容:
一、建立健全和落实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
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刘坪乡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制定刘坪乡20xx年动物防疫工作责任书,明确责任。各村主要负责人是动物防疫工作的直接责任者,村与组、与养殖户,要签订防疫责任书,层层落实防控责任,明确任务,各负其责。
二、强化措施
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各村及所有动物防疫员要在乡党委的领导下,按县政府的统一安排把辖区内的各项动物防疫工作措施落实实处,认真搞好宣传工作,对养殖小区,养殖大户要重点监控,做到应免尽免。
目标任务:
1、常年存栏牲畜易感动物,口蹄疫的免疫密度达100%。
2、新老预警点:规模养殖场、养殖密度区和乡政府所在地,禽流感免疫达100%,狂犬苗达98%。
3、猪瘟常年免疫达98%。
4、猪牛羊的免疫挂标率达100%。
5、免疫入户率达100%。
考核与奖罚:
根据乡人民政府年终签订的村干部考核计分办法,结合动物防疫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成绩显著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到位,防疫措施不落实给予按章处罚。
责任期限:
目标管理责任期限: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双方各执一份。
xxx
20xx年xx月xx日
1、动物防疫工作机制
①镇(场)年初动物防疫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春秋季和年度动物防疫工作总结,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总体和单项预案。
②镇(场)有与各村签订动物防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有检查落实方案。
③镇(场)将各项动物防控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及时到位。
④动物防疫工作文件、资料、报表等档案规范、齐全。
⑤动物疫情、规模养殖场信息报送、动物防疫标识的发放要及时。
2、动物免疫工作管理
①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免疫率达100%,对所有的鸡实施新城疫全面免疫,猪、禽、大牲畜和羊病死率分别控制在5%、10%、1%、3%以下;《动物免疫证明》入户率100%;畜禽标识佩戴率达100%。
②全面推行重大动物疫病春秋集中强免和月月补免制度,做好补免和加强免疫工作。
③按照动物免疫档案要求进行登记建档,并有汇总表;专业户和规模场属地管理,免疫档案以镇(场)为单位掌握到户,并将汇总表及时上报。
④建立健全疫苗运输、贮存、使用制度。
⑤加强冷链建设:镇(场)要配备冷柜、冰箱,村防疫员要配保温箱。
3、动物疫情处置要求
①举报动物疫情、排查档案齐全、规范。
②发现可疑重大动物疫情能按规定程序处置。
③发生重大动物疫情,能按规定程序上报,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
④患重大动物疫病的畜禽及同群畜禽扑杀率100%。
4、应急机制
①有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预备队。
②职责明确,建立责任追究制。
③有专项应急资金。
④有演练方案,并能组织实施。
⑤值班制度完善,信息畅通。
5、动物防疫队伍建设
①有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规定。
②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监督管理、考核记录齐全。
③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培训手册填写规范。
④村级防疫人员配套工作经费要足额发放到位。
6、行政执法
①动物产地检疫率100%,屠宰检疫率100%,免疫标识率100%,上市动物产品检疫持证率100%。
②认真查处违禁兽药和饲料添加剂,规范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合理使用兽药和饲料添加剂。
__人民政府签名:
__镇人民政府签名:
年 月 日
为了充分发挥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作用,规范村级动物防疫员的防疫工作和动物防疫秩序,有效的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蔓延,切实加强对村级防疫人员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宁夏**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20xx年中宁县重大动物疫病免疫计划》等文件通知和 “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要求,切实做好20xx年全镇动物防疫工作,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充分发挥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优势,根据本镇实际,对本镇动物村级防疫员防疫工作做出如下工作安排和计划。
一、防疫员职责
1.各村防疫员要严格按照农牧局和乡镇兽医站的统一安排,认真做好所在辖区动物的免疫、协助检疫、诊疗、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免疫工作真正做到村不漏队、队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负责本辖区内畜禽按免疫项目及免疫程序实施免疫,佩带免疫标识。坚持常年防疫,做到随补栏,随防疫;
随断奶,随防疫。
3.负责本辖区内疫苗、耳标的保管和畜禽圈舍的消毒灭源工作,监督指导农户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
4.负责本辖区内动物免疫的登记、造册和建档管理工作。
5.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养殖园区、养殖密集区、规模养殖场、专业
户、二十头以上的二元母猪户、春季育雏户的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并签订动物防疫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人,防疫员为直接责任人。
6.及时掌握本辖区动物疫情动态,发现疫情及时上报,并协助上级进行扑杀、封锁、隔离、消毒等工作,防止疫情的扩散和蔓延。并负责本辖区畜禽生产、防疫的基础数据报表工作。
7.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考勤制度,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增强服务功能,做到学习有计划、有安排、有记录,管理好各种内业资料。
8.村级动物防疫员应当严格按照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各项防疫技术规程操作,并做好相关工作的记录记载,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考核检查。
9.农牧部门所聘用的村级动物防疫员应加强自身安全管理,严禁本站工作人员和动物防疫员在工作期间参与和酗酒,并且因此出现的不良后果,本站概不负责。
10.根据动物防疫工作需要,或在特殊紧急情况下,村级动物防疫员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县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和指挥。
11.对重点工作及专项行动,服从县农牧局和兽医站的统一调配。
二、防疫内容及标准
1.强制免疫项目:高致病性禽流感、蓝耳病、牲畜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牛羊梭菌病。动物防疫开展面达到100%,免疫密度达到100%,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
2.因病计划免疫疫病:其它疫病实行因病设防。
3.防疫标准:禽、猪、牛、羊免疫密度达到100%。其它疫病根据本镇疫病流行及危害的实际情况而计划免疫。
畜牧兽医工作站(签章)
负责人 :
村防疫员: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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