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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设备部门管理制度10篇

设备部门管理制度第1篇为了规范我厂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采购、使用管理,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特种设备工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安全发展,根据国家新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设备部门管理制度10篇,供大家参考。

设备部门管理制度10篇

设备部门管理制度 第1篇

为了规范我厂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采购、使用管理,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特种设备工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安全发展,根据国家新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厂管辖范围内使用特种设备的各生产车间以及为我厂提供服务的单位,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二、特种设备及其附件的计划与采购

1、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采购计划必须注明规格型号、主要安全技术指标等参数。

2、所采购的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其生产单位必须具备国家颁发的特种设备资格证书,必须符合安全性能要求和能效指标,不得采购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

3、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到货验收必须提供以下安全技术资料:

(1)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生产许可证明;

(2)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3)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安全技术检验证书和检验报告;

(4)特种设备的新产品、新部件、新材料,必须提供型式试验和能效测试报告。

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报我厂装备处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并告知所在地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方可施工。

2、特种设备的现场制作、安装、改造、维修,必须提供特种设备生产制作、维修单位的资质证明和操作人员资质证明,经主管部门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

(1)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2)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

(3)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和安全保证措施;

(4)从事锅炉清洗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清洗,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锅炉清洗过程监督检验。

3、特种设备的制作设计和安全附件的安装设计必须符合安全性能要求和能效指标要求,不得设计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设计单位和人员必须具备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资质(公众号:泵管家),设计技术资料齐全。

4、特种设备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必须做好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监督管理。

5、特种设备的现场制作、安装、改造、维修完工后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做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在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和验收资料移交使用单位。

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使用

1、使用车间必须做好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接受工作,认真核对到货验收单和安全技术资料,并将资料原件移交档案室,使用单位留有资料复印件备查。

2、凡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必须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到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登记证和使用许可证。

3、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责任制度,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节能全面负责,并做好落实工作。

4、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安全技术资料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6)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5、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维护检修规程,按照公司设备管理制度,做好设备点巡检和定期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要经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各使用单位持证上岗人员要做好岗中的培训考核工作,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7、做好特种设备及其附件的定期检(校)验工作,特种设备本体、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其有关仪器仪表必须定期校验,保持校验合格的连续性。

8、按照公司能源管理制度做好特种设备的能耗统计分析工作,特种设备不符合能效指标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9、各使用单位要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预案,有效的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按照公司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程序和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10、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11、各单位使用外租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等要与提供单位签定使用合同,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必须具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具备从事充装活动资质和条件,供给使用的压力容器、气瓶及其安全附件必须在检验合格的有效期内,并做好记录;到公司现场进行充装的(如灭火器)的人员必须具备操作资质,设备必须完好,并做好紧急处理措施。

五、检查与考核

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设备管理制度进行检查与考核。

六、其它

本制度未尽事项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条例》执行。

设备部门管理制度 第2篇

一、项目设备实行专人管理,落实责任制。一线教师是项目设备的管理者,必须尽职尽责管好设备。

二、按照“三种模式”分标填写《设备登记表》,建立设备安装、使用、维护档案。在《设备使用记录表》上对运行情况做出详细记录。

三、使用者操作必须符合相关设备的技术规范要求,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和使用规则。

四、做好日常维护保养,使项目设备时刻处于完好状态,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注意电器设备的防雷、防尘、防潮、防盗和定期保养工作。

五、定期对室外卫星接收天线进行方位调整和清洁,保证其处于最佳工作状态。定期检查防雷设备,保证接地良好,保证防雷安全。

六、项目设备应为项目所规定的目标服务,只能用于接收、下载、浏览教育资源,播放教育节目,为教育教学服务,不得挪作它用。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将项目设备出借、转让、变卖或平调,决不允许被个人挤占挪用。

八、建立损失赔偿制度。因管理不善或使用不当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必须追究责任,责任人照价赔偿,损坏设备必须尽快恢复工作功能。

设备部门管理制度 第3篇

一、目的

建立检修组织、准备、安全,电气焊和电气安全,拆除、完工验收等工作程序。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检修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

三、责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检修单位

四、程序

1、检修组织

(1)较大项目检修,全公司或车间大修必须成立大修指挥部,需有安全部门参加。

(2)做好检修计划的编制工作,各车间(部门)大修计划由车间提出补充方案,工程部进行审核平衡,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

(3)检修计划编制,项目要齐全,内容要详细,责任要明确,措施要具体,凡二人以上的项目要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工程部、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任务、检修质量、检修安全负全部责任,向检修人员交待清楚任务、质量要求、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手续落实、安全措施落实。

2、检修准备

(1)车间(部门)的大、中修,对有关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马虎。

(2)临时指挥部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对起重吊装工具等设备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整个检修过程的安全。

(3)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检修前的清洗置换工作由所属车间负责。

(4)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易燃易爆物质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蒸汽、水进行清洗置换。

(5)清洗置换的设备,清洗后,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达到标准。

(6)清洗置换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对进入设备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外,尚须用空气进行置换,其氧气含量在18-21%,有毒气体和粉尘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7)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盲板。

(8)检修设备管路与生产中所需的设备管路连通时,中间必须加盲板隔离。

(9)设备管路外部检修必须切断出、入口阀门。

(10)生产车间对移交检修的设备清洗、置换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查清洗置换分析情况,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3、检修安全规定

(1)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要进行检查、核对,由岗位和班组长介绍情况,全部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

(2)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各种安全技术规程。(高空作业、土方工程、吊装作业等)。

(3)凡对机电传动部份的设备检修,必须切断电源,拆除传动皮带,并要悬挂“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4)凡贮罐、设备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设“禁上开动”的警告牌。

(5)检修使用临时行灯必须采用低压36伏。贮罐、设施、沟道、潮湿场所要用12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可靠接地。

(6)一切参加检修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到“四不施工”:

a.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

b.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

c.高空作业和多层次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

d.没有明确检修任务不施工。

(7)做到“四不拆”:

a.设备带压不拆;

b.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折;

c.设备高温过冷不拆;

d.工具不合格不拆。

(8)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和急救药品,以备急用,并要有专门的监护人员。

(9)检修现场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齐、稳固、保持通道畅通;预留孔洞、坑沟要设护栏或盖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坏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其它设施要及时修复。

4、电气焊安全规定

(1)焊接动火安全应由检修设备所属车间指定专人负责,在潮湿、地沟、金属架、贮罐内、天桥等作业,要指派监护人。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2)在焊接作业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表灵敏有效,氧气软管应耐压20个大气压,乙炔软管须耐压5个大气压。

(3)乙炔器和焊枪之间,必须装有阻火器。

(4)乙炔瓶、氧气瓶、动火点三者应有10米距离,否则要采取隔离措施。

(5)高压线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6)电弧焊接工具设备要符合以下标准:

a.每台电焊机的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

b.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c.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且易辨认,绝缘要良好,一次线的长度不应超过5m;

d.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档板。

(7)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8)电焊作业在地面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工地、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9)焊接作业中,要配带好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在有毒有害气体车间检修作业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对从事等离子切割,氩弧焊等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10)电焊作业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刺伤他人。

5、拆除工作

(1)拆除工作应制订拆除方案。

(2)施工前要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实行统一指挥、监督。

(3)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准上下抛掷,及时清理运走。

(4)拆除石棉瓦必须铺设跳板。

6、检修完工安全验收

(1)检修结束后,检修单位要清理好场地,对搭设的作业架台、接设的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实净,场地清后,方可办理移交验收。

(2)检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悬挂的各种“警告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

(3)经检查检修项目、检修质量全部符合检修标准,验收签字后方可撤除悬挂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认为有电,有物料,检修生产单位不得进入设备以及检查传动装置。

(4)检修验收结束,对检修计划和检修工作票等,应由承办单位保存,其保存期限不应少于三个月。

设备部门管理制度 第4篇

为加强生产设备日常管理,提升生产设备人员素质、业务技能,更好地为生产服务,树立公司的良好的窗口形象,生产部设备科对人员考核管理特制订以下规定:

第一条设备科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如有违反,除按相应管理制度处罚外,罚款5元。

第二条晨会为每天早8:30准时召开,无故迟到罚款5元;
无故缺席罚款10元。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召开晨会,将临时给予通知。

第三条所有设备科人员应无条件服从主管领导的工作安排。如不服从主管领导的工作安排或顶撞领导,罚款5元。

第四条所有设备科人员应礼貌对待生产操作人员,对操作人员提交的设备报修,应及时反馈。如无法立即到达现场时应立即协调其他设备科人员或向主管领导反馈,禁止故意刁难他人,或说“不知道,不管我事”,一旦发现或接到报怨,罚款3元。

第五条上级主管安排的工作必须按时完成,无法完成加班或拖班完成,未完成当日工作下班,罚款5元。

第六条所有设备科人员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通,如遇到电话关机,每次罚款5元。

第七条设备科人员应每天对所负责的设备进行日常点检维护,并在设备点检表上如实反映检查结果,若发现未按要求点检的设备责任人罚款5元

第八条设备科维修人员应合理管理按规定发放的维修工具,并做好工具保养维护,如有遗失工具责任人按原规格要求自行添补齐全。使用损坏工具可按工具使用年限凭原损坏工具和工具领用单到五金库领用,并登记记入个人工具台账。发现工具缺损未更换、添补者罚款5元。

第九条现场出现故障后设备人员应及时到达设备现场,并针对故障及时维修维护。在设备维修、调试过程中未将常用工具携带齐全来到现场造成故障维修时间延误的,每次罚款2元。

第十条所有工具领用人员应爱惜自己的维修工具,并对工具存放工具柜内进行维护清理。维修工具在工具柜内要求摆放合理整齐,并按6S规范对工具柜内进行管理。如发现工具柜内工具凌乱;
杂物繁多;
工具未按要求放入手拎工具箱内;
工具满是油污无法使用的;
工具柜门未及时锁好致使工具柜门始终敞开的,发现一次将对工具柜责任人罚款2元。

第十一条每次产品切换更换模具模头等装备时,每人根据晨会分配在各人的分工岗位上。对模具更换和模头更换将划分责任人现场负责人员协调分工,并在晨会后将换模常用工具放置到现场,出现换模时工具不到位情况;
换模结束后未及时将工具收齐放置到摆放区域;
换模现场未清理干净,发现一次罚款2元。对连续两次换模正常,缩短产品切换时间的`,将在月度考核中加分奖励。

第十二条在换模过程中为按《换模作业指导书》、《换模安全作业指导书》中要求内容完成的,相关人员将罚款5元。

第十三条各个模具、冷水架、焊接机、工位机分配、水检架到位责任人保证设备完好,并在开机生产前对设备工装进行试机检查,出现因设备工装因维护未到位停机无法使用致使开机调试延误的,每次罚款5元。情况严重者将在当月月度考核中扣分。

第十四条每次产品切换调试过程中相应设备调试人员应按分配在设备现场调试跟踪,并在本工序设备开始调试前1小时电话通知到时现场;
调试结束后设备运行正常稳定1小时后才能离开现场,发现设备跟踪过程中责任人未在现场者,每次罚款5元并在月度考核中扣分。

第十五条对维修区、模具库6S责任区负责人每天应检查责任区内情况,及时组织清理整顿,如发现责任区内有脏乱现象,而责任人置之不理,未提出清理整顿,则每次对当事人罚款3元。

第十六条设备科人员损坏工厂设施,除照价赔偿外,每次对当事人罚款50元。

第十七条严禁在电脑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玩游戏、纸牌,看小说、电影、听MP3等)。如有违反,每次对当事人罚款50元。

第十八条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以及工作服,严禁在生产现场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每次对当事人罚款5元。

第十九条严禁上下班代打卡,工作时间内不得打架斗殴,相互辱骂。如有发生,除按公司规定处理之外,每次对当事人罚款10元。

第二十条严禁酒后到岗。违反者,除按公司规定处理之外,每次对当事人罚款50元。

第二十一条设备科人员中午就餐时间为12:00之后,对提前者,除按公司规定处理之外,每次对当事人罚款5元。

第二十二条设备科人员上班期间,严禁消极怠工,对于消极怠工者,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对当事人罚款5元,第三次待岗处理。

第二十三条设备科人员如遇特殊情况安排加班的,加班期间应积极完成安排的工作,如遇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反馈,禁止不作为或消极对待工作,一旦发现或接到证实,除按相应管理制度处罚外,每次罚款20元并在月度考核中扣分。

第二十四条设备科人员应做好所负责的设备的.保养维护工作,并在设备保养表上如实反映保养结果,若发现未按要求保养的设备责任人罚款5元;
对应保养不到位造成设备故障停机,超过2小时及以上的,除按相应管理制度处罚外,设备科每次罚款20元并在月度考核中扣分。

第二十五条设备科人员对设备以及设备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提供可执行改进方案的,每次奖励5-20元并在月度考核中给予酌情加分。

设备部门管理制度 第5篇

一、仪表气源管理:

1、净化后的气体中不应含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蚀性气体(或蒸汽)。在操作压力下的气源露点,应比工作环境或历史上当地年极端最低温度至少低10℃。

2、DCS控制室内应设供气系统压力的监视与报警。

3、各车间定期对所属范围内的供气系统(风罐、阀门、管线、过滤器、减压阀、压力表等)进行巡回检查。

4、各车间定期对所属范围在用的过滤器进行排空(视仪表供气品质及安装地点可适当增加排空次数)。定期对装置最低点处的排污阀进行排空。

二、仪表电源管理:

1、新上、改扩建大型项目或关键装置中,控制系统电源进线应采用两路或三路UPS电源供电。

2、电仪人员定期对供电系统的各部位进行巡回检查,检查电源箱、电源分配器、各开关、熔断器等部件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

3、对并联使用的电源箱,在线检查其运行情况,每个电源箱的输出电流均不得超过其额定值。

4、供电系统中的开关、电源分配器、供电端子排的标识必须准确清晰。对脱落、丢失的标签,模糊不清的字迹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5、供电系统应当有完善的防止小动物随意进入的措施。

6、仪表盘(柜)的`仪表供电开关宜留有至少10%备用回路。严禁从仪表电源上向非仪表负载供电;
严禁从仪表电源上搭接临时负载。

设备部门管理制度 第6篇

1.设备管理

1.1根据公司设备管理的要求,制定公司的有关设备管理制度,推进各项设备管理制度的执行,并检查监督考核执行情况。

1.2负责生产设备运行状态和设备故障的管理,进行设备状态的跟踪,负责大机组的定期监测和关键机组随时出现异常问题时的监测,并做出运行状态分析评价,必要时提出处理措施和建议,上报到公司主管领导。及时掌握各机组设备事故的发生时间、原因,组织事故分析,提出改进措施,负责做好设备状态的汇总。

1.3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实物管理,定期盘点,保证公司资产的完整安全。

1.4负责组织三大规程(设备使用、维护、检修)的制定和审核,做好设备资料整理工作,并及时将资料移交公司档案室管理。

1.5编制上报有关设备的各种报表,做好相应的统计分析工作。

2.设备管理实施

2.1负责生产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保证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转。

2.2加强点检队伍的管理,掌握设备运转状况,根据生产需要提出改进意见。

2.4对特大、重大设备事故,及时组织抢修,并报公司主管领导。

2.5负责机组拆除备件的去向确认工作,做好废旧备件实物移交前的保管及台帐管理工作。对设备备件的质量情况及时反馈给采购部,以便改进。

2.6基础管理

2.6.1负责本部门学习贯彻执行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对确保质量方针、目标的实现负有直接责任。

2.6.2负责本部门内、外审中不符合项的整改,分析原因,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

2.6.3建立健全各类内部规章制度、业务流程、工作标准、岗位规范,并严格执行。

2.6.4按标准建立健全各类原始记录、台帐,做好质量记录的控制管理工作,按时正确编制有关统计报表,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2.6.5做好维修费用、工序成本费用的核算,并分解责任,降低各类消耗指标,落实考核。

3.备件管理

3.1负责设备及备品备件采购计划的编制、制定设备及备件规格型号、技术性能要求,并按规定程序提交物资部门实施采购(其中非标件及外协加工件由设备部负责相关图纸资料的审核、技术要求的确定),对备件的计划、合同、在途、入库、支出、修复、报废等过程进行跟踪。

3.2负责制定备件库房管理制度,做好备件的供应工作;
编制备件修复计划、加工制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报废备件进行技术认定并协助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3.3负责建立工具管理制度,按配置标准要求制定采购计划。

外委管理设备部是公司设备外委检修,备件外委加工,项目外委施工的技术主管部门,负责协助采购部门对外协单位进行资质评估和考核,办理相关外委手续。

设备部门管理制度 第7篇

1.目的作用

为了科学地管理好公司的设备,使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原则.有标准.有规程地进行,以达到设备的使用寿命长.综合效能高和适应生产发展需要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2.1公司设备动力科负责对全公司范围内设备维护的归口管理和统一计划安排,要建立设备维护方面的各项制度和章程,协助和配合各部门强化责任意识,使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能按照公司规范要求得到贯彻执行。

2.2各设备使用部门主管人员要按照公司关于设备维护保养的方针.政策和本制度的规定要求,对本部门的设备管理进行细化,并在执行过程中从严要求,经常检查,加强考核。

3.设备维护基本原则

3.1设备维护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应把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其主要任务是防止连接件松动和不正常的磨损,监督操作者按设备使用规程的规定正确使用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和检修周期,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为生产提供最佳状态的生产设备。

3.2坚持使用和维护相结合原则操作人员在设备日常维护工作中做到“三好”(管好.用好.维护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3.3坚持合理规划科学维护的原则设备维护工作重点,体现在提高维修工作质量.减少故障停机时间.提高设备作业率。要做到这些就必须做到合理规划,实现生产修理两不误,同时注意采用科学的维护方法,以达到效率的最大化。

4.设备维护的要点

4.1操作工作实行设备维护保养负责制:

4.1.1单机.独立(如起重行车.运输车辆.金属切削机床.锻压等)通用设备实行操作工人当班检查和维护保养负责制。

4.1.2连续生产线上集体操作的设备,实行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区域当班检查和维护保养负责制。

4.1.3无固定人员操作的公用设备,由设备所在部门设备主任指定专人维护保养负责制。

4.1.4每台设备都要制订和悬挂维护保养责任牌,要写明维护保养者姓名。

4.2维护保养责任者有下列职责:

4.2.1严格按设备使用规程的规定,正确使用好自己操作的设备,不超负荷使用。开车前15分钟要仔细检查设备,连接螺栓松动,要及时紧固和检查按车间规定须维护检查的必检部位,然后空负荷试车,检查各控制开关是否失灵。发现问题和异常现象,要停车检查,自己能处理的马上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报告检修责任者,立即处理。

4.2.3正确地按车间制订的润滑表规定,定期添加润滑油或润滑脂,定期换油,保持油路畅通。

4.2.4操作工在本班下班前15分钟停机,将设备和工作场地擦拭和清扫干净,保持设备内外清洁,无油垢.无脏物,做到“漆见本色铁见光”。

4.2.5认真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主要设备每台都应有“交接班记录本”,每班人员应认真写清楚,交接双方要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字,设备在接班后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4.3专业维修工人,实行设备包修制:

4.3.1班组包区域,个人包机组。

4.3.2每个设备区域和每一台设备都要制订和悬挂维护检修责任牌。区域内要悬挂班组长责任牌,单机悬挂个人责任牌,填写检查维修责任者职责。

4.4专业维修者有下列职责:

4.4.1区域包修的责任班组,应按车间制定的区域设备检查点,分解落实到单机包修的个人,定时.定点进行巡回检查包修。

4.4,2包机的个人应根据车间规定的每台设备检查点的检查情况详细填写记录,交车间设备组存档备查。

4.4.3车间设备组应根据定时定点检查的记录,安排和落实该设备的预修计划,并报设备科备案,及时排除设备事故或设备故障。

5.设备的分类分级维护保养

5.1金属切削机床.起重行车.锻压机械.运输车辆等通用设备,按一.二.三级维护保养责任制。

5.1.1一级保养以操作者为主,维修工人配合,二班或三班工作制的设备每季度做一次一级保养。运输车辆则每行走XX公里进行一级保养,每次保养必须按保养的`要求进行。

5.1.2二级保养以维修工人为主,二班或三班工作制的设备一年做一次二级保养。运输车辆则每行走7000公里,进行二级保养,每次保养必须按保养的要求进行。运输车辆每行走45000—50000公里,进行三级保养,按运输车辆保养内容及要求进行。

5.1.3连续生产线上的专用设备,推行点检.预修和厂休及节假日的维修责任制,根据点检的预修计划,进行定量维修。

5.3设备的预防维护保养周期的确定,可根据设备的重要性和生产班次划分类别。

5.3.1a类设备周期最短。

5.3.2b类设备周期较长。

5.3.3c类设备,不作定期规定。

5.4车间设备主任组织分管的设备员,按类别确定好每一台设备的必检部位,定岗.定员,责任到人,并报设备科备案。

5.5车间设备员将分管的每一台设备,编写生产工人日常维护检查表和专业维修工人巡回检查表(包括机组名称.必检部位名称.每点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检查时间.检查总的编号)及检查记录或图表。

6.设备维护规程的编制

6.1设备维护规程是设备维护工作惟一遵循的准则,是企业搞好设备维护工作的基础。企业所有生产工人.维修工人.生产.维护管理及指挥人员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设备维护规程,根据生产发展.工艺改进及设备装置水平的不断提高,应相应修订和完善。

6.1.1每种设备都应有维护规程。

6.1.2新建和技术改造的机组或单台机设备在验收投产前,要编写好维护规程,经审核后,发到岗位个人。

6.2设备维护规程,应包括如下内容:

6.2.1设备的主要技术性能参数表。

6.2.2简要的传动示意图.液压.动力.电气等原理图,便于掌握设备的工作原理。

6.2.3润滑控制点管理图表,明确设备的润滑点及选用油脂牌号。

6.2.4当班操作人员检查维护部位,维护人员巡回检查的周期.检查点,每点检查的标准。设备在运行中出现的常见故障排除方法。

6.2.5设备运行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6.2.6设备易损件更换周期和报废标准。

6.2.7明确设备和设备区域的文明卫生要求。

6.3设备维护规程的编制:

6.3.1凡新建技术改造项目的成套机组.单台设备的维护规程由设备所在部门的设备技术组负责编写。

6.3.2在用设备尚无设备维护规程,应逐台限期由设备所在部门负责编写。

6.3.3生产工艺改变,设备参数变更,车间工艺组应在工艺改变前一个月通知设备组,及时对规程进行修订。

6.3.4操作.维修人员在实践中,发现有不妥和失误之处及时向车间设备组反映,设备组应立即深人现场察看,进行修改。

6.3.5凡新编制的维护规程,须经车间设备主任审核,送设备科备案。

6.3.6凡修订后的维护规程,须经车间设备主任审核,送设备科备案。

7.设备维护规程的贯彻与执行

7.1维护规程的贯彻与执行,是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安全运行的重要方法。因此,各级领导.操作.维修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与执行。

7.2维护规程必须深人贯彻到操作.维修人员,并做到人手一册。

7.3操作工人和专职维修工人,要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并严格按维护规程执行。

7.4车间设备组要经常深人车间检查维护规程执行情况,发现不按规程执行,及时向车间设备主任汇报,严肃处理。

8.设备技术档案管理

8.1设备技术档案是设备使用期间的物质运动(包括从设备的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更新改造.报废等全过程)的综合记载,为设备管理提供各个不同时期的原始根据。因此,车间和设备科都应贯彻执行,逐台建立设备技术档案。

8.2凡在用的设备都必须建立技术档案。

8.2.1按厂制定的“设备技术档案”逐项记载。

8.2.2必须要有传动示意图.液压.动力.电气等原理图。

8.2.3必须要有润滑五定图表。

8.2.4必须要有点检表(包括点检内容.点检标准.点检时间.点检人员及处理结果)。

8.2.5设备档案的内容要随问题的出现和解决而详细记载(包括问题出现的时间.部位.损坏程度.原因.处理结果.责任者等)。

8.2.6档案记载的内容.文字要整齐清晰(用钢笔填写)。

8.3凡在用的100千瓦及以上的大型电机.高压屏.高压开关.变压器.整流装置.电热设备等应独立建立专业档案。

8.4凡在用的主要设备.应建立备件.易损件图册。

8.5新设备到货后,设备库必须把随机带来的全部资料(包括图纸.说明书.装箱单等)交技术资料室复制两份,原资料归厂资料室,复制资料一份交设备科,一份交设备使用部门。

8.6设备大.中修,必须将检修情况(包括检修时间.检修负责人.更换的零部件.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改进部分及图纸.调试.验收等原始记录)归档。

设备部门管理制度 第8篇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标准及本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

2.定期组织检查各种机械、电气设备,保证其处于安全状态,各种设备的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并与主体设备同样管理。

3.企业自制或自行改造过的设备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规定,并在投产前组织编制设备操作规程。

4.购置新设备时,优先选购附有必要安全装置的设备,或另行配齐必要的安全装置。

5.新型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编制设备操作规程,做好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6.负责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制度,交接班制度,定期检查制度,确保安全运转。建立设备台帐。

7.安排好设备大、中、小修和日常维护,设备大修时,缺少的安全装置应配备齐全,修理时临时拆除的装置必须恢复。

8.负责组织编制特种设备(塔吊、电梯、物料提升机等)装拆方案,并对装拆队伍审查,没有资质资格的队伍不可装拆设备。

9.参与技术部门组织的技术改造,机械设备革新及鉴定工作。

10.参与有关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提出整改意见。

设备部门管理制度 第9篇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动力科备案。

第二条 经设备动力科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检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 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 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动力科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 施工安装,由设备动力科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报告”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 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员要与生产管理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设备动力科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 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设备动力科考核合格,上岗操作。

第八条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 设备动力科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 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拆除、报废之前,设备动力科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 设备动力科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 使用部门将“报废、拆除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 申请批准后,交付供应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废、拆除。

第十四条 报废、拆除旧设备由生产管理部、设备动力科、安全环保科分工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 发生设备事故,设备主管、生产管理部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 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事故发生后1个工作日内)。

第十七条 设备主管、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生产管理部经理。

第十八条 对重大事故由维修部门通知人事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 事故处理完毕,生产管理部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 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第二十一条 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 生产管理部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 生产管理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生产管理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第二十四条 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内容,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XX通知单”。

第二十五条 值班人员填写的“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保养申请单”一并报部门经理。生产管理部经理与总经理和各部门沟通后,签注意见,下达执行。

第二十六条 值班人员根据批准的月检修保养计划,签发“设备 级保养任务单”,填写任务单中“内容及要求”栏目,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十七条 在“检修保养工做记录簿”中登记派工项目及时间。

六、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部门主管签字交生产管理部。

第二十九条 维修部门主管或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做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十条 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人员验收签字,并将通知单交回维修部门。

第三十一条 维修部门在记录簿中登记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三十二条 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三十三条 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生产管理部,由值班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条 维修部门在接单后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

七、设备运行动态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条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第三十六条 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措施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的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检查点。

第三十六条 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各作业部门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序,确定设置专职巡检员的人数和人选,专职巡检员除负责承包重要的巡检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

第三十八条 信息传递与反馈

1、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

2、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3、专职巡检工除完成承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4、有关部门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账之外,还应及时输入电脑,便于上级、公司有关部门的综合管理。

第三十九条 动态资料的应用

1、巡检工针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2、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立即处理的,由当班的生产指挥者(班组长、车间主任)即刻组织处理;
本班无能力处理的,由多作业部门领导确定解决方案。

3、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各作业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

第四十条 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凡属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四十一条 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1、各分公司机动处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各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3、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做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八、设备故障处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 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第四十三条 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故障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

第四十四条 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故障,必须在每天生产调度会上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第四十五条 在安排处理每项故障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故障扩大影响。

设备部门管理制度 第10篇

1.检测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按事故处理:

(1)样品丢失,零部件丢失,样品损坏。

(2)样品生产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丢失或失密,检测报告丢失,原始记录丢失或失密。

(3)由于检测人员、检测仪器设备、检测条件不符合检测工作的要求,试验方法有误,数据差错,而造成的检测结论错误。

(4)检测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

(5)检测过程中发生仪器设备损坏。

2.凡违反上述各项规定所造成的事故均为责任事故,可按经济损失的`大小、人身伤亡情况分成小事故、大事故和重大事故。

3.重大或大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抢救伤亡人员,并保护现场,通知有关人员处理事故。

4.事故发生后三天内,由发生事故部门填写事故报告单,报告办公室。

事故发生五天内,由试验室主任主持召开事故分析会,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作出处理,对事故作善后处理并制定相应的办法,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重大或大事故发生一周后,试验室应向上级主管部门补交事故处理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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