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涉密管理制度第1、计算机教室是学校及省信息技术教育、上机实习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学校要指派具有一定业务能力的专(兼)职教师负责计算机室的日常管理工作。2、计算机教室主要用于:(1)学校进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算机涉密管理制度7篇,供大家参考。
1、计算机教室是学校及省信息技术教育、上机实习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学校要指派具有一定业务能力的专(兼)职教师负责计算机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2、计算机教室主要用于:
(1)学校进行信息技术教育及教学研究。
(2)计算机课外小组活动。
(3)培训教师。
(4)在满足学校正常教学需要的前提下,面向社回,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不准将计算机教室挪作它用。
3、计算机教室使用管理:
(1)每学期初按教学计划,安排学校《上机实习课表》,并分年级列出贴在墙上。(2)使用计算机教室者要提前三天登记,使用完毕要认真填写使用情况记录单
(3)以上文字资料按年度装订成册存档。
4、计算机教室设备要统一编号并配有运行情况记录单,磁盘软件和文字资料要分类编号妥善保存。室内设备均属专用设备,一律不准外借和挪做它用。
5、进入计算机教室要穿拖鞋。所有软件未经管理教师许可和杀毒处理不得擅自使用。
6、计算机室要装配调温、调湿设备,保持良好的室内温度(计算机运行时一般保持在20℃至25℃;非运行时保持14℃至30℃)和湿度(运行时:相对湿度40-70%非冷凝)。
7、计算机教室内不许饮食和吸烟,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性物品、强腐蚀性物品、强氧化性物品、强磁场物品、放射性物品和染有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带入计算机教室。
8、计算机教室要有防火、防盗、防触电保护措施,确保计算机操作人员及室内设备的安全。
9、计算机教室管理人员调入调出时,要及时做好设备的清点和有关账目等交接手续。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涉密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办公室负责本委计算机网络的统一建设和管理,维护网络正常运转,各处室、各单位不得擅自在本局内部网络上安装或卸载其他设备。
第二条涉密计算机设备必须与互联网(外网)完全分隔离。涉密信息不得在与互联网联网(外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
第三条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上网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提高上网人员的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有关规定。
第四条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涉密信息。
第五条凡涉密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应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并派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监督,保证储存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
第六条各处室、各单位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在24小时内向宜宾市委保密委员会报告。
第七条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
第八条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一、总则
1、为引进现代化计算机工具,推动现代化管理,使公司管理规范化、程序化、迅速快捷,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和体制
1、公司按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原则,有条件的可设立中心机房,各部门配备电脑系统。
2、条件成熟时,公司建立计算机内部网络系统。
3、计算机系统本着一次总体规划、分步建设方式实施。
4、计算机系统建设应综合考虑成本、费用、效率、效果、先进性、适用性,选择最优技术经济方案。
三、电脑系统选取型及采购
1、公司电脑系统统一采购。
2、按照计算机系统规划和工作需要,公司各部门或有关部门提出购置电脑系统的申请,公司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经公司常务会议或总经理批准方可采购。
3、电脑系统选取型须基于广泛的市场调研,在掌握各类电脑性能、价格之后选择合格的机型
4、涉及重大电脑设备的选购,须邀请专业公司招标或咨询,确保电脑的功能升级,以及维修服务的承诺。
5、电脑采购过程中,做好硬件的验机工作和软件测试工作,确保电脑系统的可行性。
四、电脑使用和管理
1、公司落实电脑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电脑管理的各种工作。
2、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便支用电脑设备。
3、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更换电脑硬件和软件,拒绝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和光盘。
4、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启和关闭的电脑系统。
开机流程:
1、接通电源;
2、打开显示器、打印机等外设;
3、开通电脑主机;
4、按显示菜单提示,键入规定口令或密码;
5、在权限内内对工作任务操作。
关机流程:
1、退出应用程序、各个子目录;
2、关断主机;
3、关闭显示器、打印机;
4、关断电源。
五、公司鼓励员工使用电脑。在不影响业务情况下,员工应学习能熟练地进行电脑操作。
六、对公司中心机房、使用网络、工作站等高级电脑设备,则需经年产值和予上机操作,并登记使用情况。
七、公司禁止使用、传播、编制、复制电脑游戏,严禁上班时间地下铁路电脑游戏。
八、公司鼓励员工开发电脑资源,提高公司决策和管理水平。
九、电脑维护
1、公司确立专职或兼职工程师(或由电脑公司)负责电脑系统的维护。
2、电脑发生故障时,使用者作简易处理仍不能排除的,应立即报告电脑主管。
3、电脑维修维护过程中,首先确保对公司信息进行拷贝,并不遗失。
4、电脑软硬件更换需经主管同意,如涉及金额较大的维修,应报公司领导批准。
5、UPS
6、只作停电保护之用,在无市电情况下,迅速作存盘紧急操作;
严禁将UPS作正常电源使用。对重大电脑软件、硬功夫件损失事故,公司列入专案调查处理。
7、外请人员对电脑进行维修时,公司应有人自始至终地陪同。
8、凡因个人使用不当所造成的电脑维护费用和损失,酌情由使用者赔偿。
十、机房管理制度
机房安全规定:
1、机房(工作台)不得携入易燃、易爆物品;
2、机房主内严禁吸烟;
3、机台不准吃饭、吃零食或进行其他有害、污损电脑的行为;
4、机房严禁乱拉接电源,以防造成短路或失火;
5、安装坚固门锁系统,防止电脑补充盗。
机房净化规定:
1、机房内不得有卫生死角、可见灰尘;
2、调节适合电脑的温度、湿度、负离子浓度,定时换风;
3、门窗密封,防止外来粉尘污染;
4、机房内不准带入无关物品,不准睡觉休息;
5、中心机房人员进入须穿软底鞋,着白色长衫工作服;
6、机房用品定期清洁。
机房参观管理的规定:
1、经公司批准,外来人员才予安排参观。
2、外来人员参观机房,须有公司指定人员陪同。
3、电脑处理秘密事务时,不得接待参观人员或靠近观看。
4、操作人员按公司陪同人员要求可以在电脑演示、咨询;
对参观人员不合理要求,陪同人员应婉拒,地匀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5、经同意,参观人员可以实地操作电脑,但须有公司人员的认可,不得调阅公司机密文件。
6、参观人员不得拥挤、喧哗,应听从陪同人员安排。
7、参观结束后,操作人员应整理如常。
十一、计算机保密
依据公司保密管理办法,公司计算机管理应建立相应的保密制度,计算机保密方法有:
1、不同密级文件存放于不同电脑中;
2、设置进入电脑的密码;
3、设置进入电脑文件的密码或口令;
4、设置进入入电脑文件的权限表;
5、对电脑文件、数据进行加密处理。
1)、为保密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更换不同保密方法或密码口令。
2)、经特殊申报批准,才能查询、打印有关电脑保密资料。
3)、电脑操作员对保密信息严加看管,不得遗失、私自传播。
十二、电脑病毒的防治
1、公司购买使用公安部颁布批准的电脑杀毒产品。
2、未经许可证,任何人不得携入软件使用,防止病毒传染。
3、凡需引入使用的软件,均须首先防止病毒传染。
4、电脑出现病毒,操作人员不能杀除的,须及时报电脑主管处理。
5、在各种杀毒办法无效后,须重新对电脑格式化,装入正规渠道获得的无毒系统软件。
6、建立双备份制度,对重要资料除在电脑贮存外,还应拷贝到软盘上,以防遭病毒破坏而遗失。
7、及时关注电脑界病毒防治情况和提示,根据要求调节电脑参数,避免电脑病毒侵袭。
十三、软盘管理制度
1、软盘集中存放,由专人统一保管,个人不得随便带离公司。
2、公司建立软盘使用档案,注明软件名称、部门、使用人员等信息。
3、外一软盘经电脑主管检查后方可使用,必要时留存保管处。
4、公司统一添置空白盘片,员工不得随意外购空白软盘。
5、各部门使用软盘,均向管理人员登记借用。
十四、软件开发
1、公司根据需要可以开发各种单项工综合性信息系统,可由信息部负责统筹或协助。
2、软件开发需要公司高层领导的参与协调,在公司领导下确立开发总体方案、实施步骤、时间进度、费用预算、人员安排等事项。
3、软件开发一般分为系统调研、可行性分析、功能定义、框架设计、程序编制、调试、试用、反馈、完善验收等几个阶段。
4、公司整体信息系统框呆分为战略决策、战术决策、日常事务管理
5、3个层次。公司根据自身特点和业务需要,可以开发整体信息系统的子系统。
6、在目前软件市场存在诸多企业管理、生产制造软件的情况下,对软件市场进行调研分析后,决定软件是自我研制带是外购;
并保证子系统间的接口衔接,集成为一体化软件。
7、软件开发根据需要可逐步开发、研制,逐步建立。
8、公司如有必要,可开发其他软件项目,经过技术经济论证,并报领导审核批准,可立项进行。
十五、附则
本制度由信息部解释、补充,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第一条为加强计算机的安全监察工作,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保障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在我院局域网站所辖计算机进行操作、运行、管理、维护、使用计算机系统以及购置、维修计算机及其软件的部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计算机病毒,是指编制或者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系统功能或者毁坏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能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
第四条任何工作人员不得制作和传播计算机病毒。
第五条任何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传播计算机病毒的行为:
一、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二、向计算机应用部门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媒体。
三、购置和使用含有计算机病毒的媒体。
第六条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的安全管理工作,由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小组统一领导,信息科负责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培训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人员;
三、采取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
四、对网站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和使用人员进行计算机病毒防治教育和培训;
五、及时检测、清除计算机系统中的计算机病毒,并做好检测、清除的记录;
六、购置和使用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
七、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现的计算机病毒,并协助公安机关追查计算机病毒的来源;
八、对因计算机病毒引起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瘫痪、程序和数据严重破坏等重大事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保护现场。
为提高我院计算机教室的使用效率和使用寿命,保障计算机教学的正常进行,加强计算机教室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计算机教室的使用及使用范围:
1、计算机教室由教务处统一调配使用,日常管理及软件维护由教务处负责,其余设备维护由后勤处负责;
2、凡属教学计划内的课堂教学,由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于每学期开学初统一安排使用计算机教室,汇总并印发《学期计算机教室安排表》(附件一);
3、属非教学计划内的课程,需使用计算机教室的,由使用者填写《计算机教室使用申请表》(附件二)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可给予安排。
二、教师在使用计算机教室时的职责
1、组织学生有序地进入教室就座;
2、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时,需在有关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故障排除,不能随意强行处理;
3、在开关系统时需按一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任何时候均不得直接关闭总电源;
4、制止学生的各种不良行为,特别是防止学生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操作设备和系统;
5、每次课后,要按要求关闭计算机操作系统,并填写《计算机教室使用情况登记表》(附件三)。
三、计算机教室管理人员职责
1、计算机教室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计算机教室管理规则。
2、管理人员要努力钻研业务,提高操作技能。保质保量的完成计算机的教学任务。
3、管理人员要严格管理,要求学生遵守纪律,保持计算机教室卫生,正确使用机器,按要求操作、练习,指导学生按规定使用设备;机器运行时,应随时巡视机器运行情况,注意电源电压,室温变化情况;机器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查明故障原因,确系故意损坏的,要追究责任,严格执行赔偿制度。
4、增强责任感,管好计算机的硬件、软件。
5、管理人员应熟悉计算机器材的名称、价值、设备件数以及使用注意事项,做好使用记录并做好微机使用日志、维修登记册的填写。
6、管理人员不准私自拆散机器设备;机器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登记和送修,保证设备完好。
7、管理人员应做好设备的保养维护工作;做好计算机教室的安全、卫生工作;注意防尘、防潮、防火、防盗,严防责任事故发生。
8、完成其它临时性工作。
四、计算机教室管理制度
1、计算机教室是用于开展信息技术教学的专用教室,必须专人管理、科学管理、严格管理。
2、计算机教室必须由精通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工作责任心强的专职人员负责计算机和网络设施设备的保养、维护和技术指导工作,确保设备的完好和可随时使用。
3、计算机教室内的设施设备均要建档入册,注明厂家品牌、型号、配置、购置日期等,及时记载维修、维护、损耗情况。每台计算机随机备有使用记录本(附件四)。
4、计算机教室必须装有牢固可靠的防盗门窗,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并张贴警示标志,严禁易燃、易爆、易腐蚀、易污染物品入室,严禁在室内抽烟,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
5、建立计算机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平台,定期进行病毒查杀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严防病毒侵入和黑客攻击,确保计算机网络系统正常工作。
6、学生要自觉服从指导老师和管理人员安排,入室应换穿专用拖鞋或使用薄膜鞋套,不吃零食,不乱抛垃圾。自觉遵守操作规程,不随意更改计算机设置,不自带软盘、光盘在计算机上使用,不从网上下载软件、程序。
1、计算机室内设有管理员,管理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
2、未经管理员许可不得进入微机室,师生要遵守微机室的一切规章制度,保护其清洁。
3、上计算机课前,教师应提前做好准备,在正常状态下才能开机,老师在课后应填好使用记录。
4、操作中,若机器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教师和管理员处理,学生一律不得自行处理,凡不按教师要求的方法操作而损坏的机器,应按违章操作赔偿。
5、计算机室的所有设备属于学校的固定资产,各类机型的所有附属设备和资料应建立明细帐。
8、不准利用计算机做与教学无关的事,防止病毒感染。
9、计算机管理员对每台机器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使机器及设备保持完好。
10、计算机室内所有设备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借出给他人使用。
为加强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各单位信息中心负责计算机网络的统一建设和管理,维护网络正常运转。
第二条 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联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涉密的网络必须与国际互联网物理隔离。各单位接涉密网络的计算机不得上国际互联网。
第三条 凡是上国际互联网的信息要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做到涉密的信息不上网、上网的信息不涉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上网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提高上网人员的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有关规定。
第四条 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第五条 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应保证储存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并派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监督。
第六条 如果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在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七条 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
第八条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照法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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