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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图书室借阅制度(精选文档)

来源:规章制度 时间:2022-06-19 08:00:05 推荐访问: 借阅 制度 制度上墙内容(5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图书室借阅制度(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小学图书室借阅制度(精选文档)

**小学图书室借阅制度5篇

**小学图书室借阅制度篇1

社区图书室借阅制度

一、社区居民都可可凭借书证借阅图书,且必须在开放时间内到图书室借阅。

二、任何人借阅图书都必须登记,一次只能借阅一本。

三、借阅图书者必须爱护图书,如有损坏或遗失要照价赔偿。

四、在图书室借阅图书时须遵守纪律,要保持安静,不得喧闹。

五、保持地面整洁卫生,不准吸烟。

六、开放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30—11:00 下午14:30—16:30
星期六至星期日 上午09:00—11:00

法律图书管理员:*** 咨询电话:********



**小学图书室借阅制度篇2

华阳学校图书室借阅制度

一、凡本校师生均可凭本人校讯通在本室借阅图书。教师每次借书不得超过5册;
学生每次可借阅1本。工具书、珍贵书、为登记书籍均不外借。

二、为提高本室图书的利用率,一年级学生以班为单位统一办理借书手续,所借图书册数不得超过班级人数。

三、为了加快图书的流通,教师所借图书不能超过1个月(教学用书一个学期),学生个人借书均不得超过2周。

四、读者借阅图书时应仔细检查书内是否有圈点、勾划、缺页等情况,如发现则应立即向图书管理员报告进行处理。严禁在图书上圈点、勾划、撕、挖。若发现损毁图书者,除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全校外,还要按有关损坏书刊处罚规定进行处理:处以原书价三倍的罚款,并取消其借阅资格一学期。

五、借阅到期必须及时送还。如需继续使用可办续借手续。长期不归还者停止借阅权利,若丢失图书,应购买同版图书赔偿,若无法买到,则按原书价的五倍赔偿。

六、遗失赔偿:读者所借书籍不慎遗失,或者读者无法归还的书籍按遗失处理,读者应付赔偿责任。赔偿办法原则上按原价两倍赔偿。有关读者在赔偿后一个月内如找到了遗失的书刊,可持找回的书籍和赔偿收据到本馆还回原书籍,同时办理退款手续。  

七、损坏赔偿:

损坏按四种程度:轻微损坏、严重损坏、损坏、故意损坏进行赔偿处罚。

1、轻微污损:书籍有水、食物、油污、折皱、撕毁、划破、涂写、剪裁等情切轻微的,按书价20%赔偿。

2、严重损坏:如以上损坏较严重的按书价50%赔偿。

3、损坏:损坏程度重,以致不能流通的按原价进行赔偿。

4、故意损坏:凡有故意损坏行为,不论损坏程度,按原书价进行赔偿,并全校通报批评。

5、损坏和遗失的书籍同时有逾期的应缴纳超期罚款。

九、偷窃惩罚:

1、凡偷窃本室图书,除没收所窃书籍外,对当事者予以下列惩罚:责令书面深刻检查;
馆内或校内通报批评;
同时按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被窃书籍的3倍。以上惩罚措施同时执行。

3、利用非本室库藏书籍偷换本室库藏书籍者,除没收全部书籍外可按本条之1"偷窃惩罚"管理规定进行惩罚。

4、借书时应自觉遵守纪律,不得拥挤,不得高声谈话,保持室内安静,服从管理。禁止随地吐痰和乱丢果壳和纸屑。

十、赔偿、罚款交费办法:

1、由本室开具赔偿、罚款通知单,说明罚款事由及具体金额;

2、凭通知单到校总务处出纳员处交纳罚款,若金额不大则先从押金扣除;

3、到本室办理罚款完毕手续。

十一、教职工调动工作及学生毕业、转校时,应在离校前还清所借的图书。否则,学校不予办理手续。班主任在每学期结束前半个月,班主任有责任配合图书室清还本班学生借书。若学生假期需借阅图书,必须交押金由班主任担保方可。

**小学图书室借阅制度篇3

前稻香完全小学图书室借阅制度

为了加强图书室管理,有效发挥学校图书资源的作用,形成良好的图书流通秩序,培养师生“好读书、读好书”的阅读习惯。使学校图书更好地为教学服务,发挥图书在教学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借书范围

1、图书室的图书未作特殊规定的所有图书均可借阅。

2、内部图书,资料,工具书,报纸均在图书室查阅。

二、借书要求及期限

1、凡本校教职工,每人每次暂借两本,借期一月。

2、学生借书每人每次限借一本,借期不超过一周

3、借书必须办理相关登记签字手续,到期必须归还,若到期不还者,停止借书权。

4、班级借书,由班主任登记签字办理手续,班主任负责,根据本班人数,按每人一本借阅。若有污损、遗失等由班主任按相关规定赔偿。借期不超过两周。

5、学生借书时每次限五人进入室内选书,保持安静,选好登记后其他五人方可进入室内选书,其他同学在门外排队等候依次选书登记。不服从图书馆理员安排的,有权不给办理借阅手续。

6、学生入室挑选图书时务必保持书架上其他书籍的整齐摆放,不得弄乱书架上的其他图书

7、图书室内不准吃零食、不准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

三、借还书办法

1、本校职工借书,先登记,办好借书手续后方可选借。下次再借,必须先还后借。

2、读者还书时先检查所借书是否有污染、破损、缺页等;
须经管理人员验证处理后方可借出,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均由借书人负责。

3、读者若因调离或转学离校时,离校之前必须还清图书,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四、图书室开放时间

1、每周星期一——星期四课外活动时间面向读者开放和办理借还书手续。

2、放假前必须将所有借出图书归还图书室。

五、赔偿办法:

1、工具书、资料书、经典名着等书籍,若有损坏,首先是还其原书;
若有遗失按定价赔偿。

2、一般图书,若有损坏视其程度照价赔偿,若遗失按定价赔偿。

3如果发现偷书者,一律处理,按该书的三倍罚款,并全校通告批评。

六、室内要求

进入图书室,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不大声喧哗,不乱扔垃圾,不吸烟。不夹带图书出室,若有违反,一经发现,罚10—30元用于购买图书。

七、本规则如有未尽之处,读者可向管理人员提出建议,以使修改时参考。

**小学图书室借阅制度篇4

学校图书室开放借阅制度


学校图书馆开放时间及方法

为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丰富广大教师和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提升全校学生的整体文化素养和诚信意识,现将学校图书借阅室开放借阅办法及有关制度公布如下:

一、开放时间为午休时间和下午课外活动。

1.星期一至星期五中午:

12:20-----13:00;

2.每周教师会时间;

3.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

17:40-----18:30

二、学生借阅方法:

1、凡本校老师和5-6年级学生均可在本室借阅图书。教师每次借书不得超过5册;
学生每次可借阅1本。工具书、珍贵书为登记书籍均不外借。

2、为提高本室图书的利用率,学生以班为单位统一办理借书手续,所借图书册数不得超过班级人数。

3、为了加快图书的流通,教师所借图书不能超过1个月(教学用书一个学期),学生个人借书均不得超过2周,统一回收并重新借阅。

4、读者借阅图书时应仔细检查书内是否有圈点、勾划、缺页等情况,如发现则应立即向图书管理员或老师报告进行处理。严禁在图书上圈点、勾划、撕、挖。若发现损毁图书者,除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全校外,还要按有关损坏书刊处罚规定进行处理:处以原书价三倍的罚款,并取消其借阅资格一学期。

5、借阅到期必须及时送还。如需继续使用可向图书管理员进行申请。长期不归还者停止借阅权利,若丢失图书,应购买同版图书赔偿,若无法买到,则按原书价的五倍赔偿。

6、遗失赔偿:读者所借书籍不慎遗失,或者读者无法归还的书籍按遗失处理,读者应付赔偿责任。赔偿办法原则上按原价两倍赔偿。有关读者在赔偿后一个月内如找到了遗失的书刊,可持找回的书籍和赔偿收据到本室还回原书籍,同时办理退款手续。

7、损坏赔偿:损坏按四种程度:轻微损坏、严重损坏、损坏、故意损坏进行赔偿处罚。

(1)、轻微污损:书籍有水、食物、油污、折皱、撕毁、划破、涂写、剪裁等

(2)、严重损坏:如以上损坏较严重的按书价赔偿;

(3)、损坏:损坏程度重,以致不能流通的按原价进行赔偿。

(4)、故意损坏:凡有故意损坏行为,不论损坏程度,按原书价进行赔偿,并全校通报。

八、偷窃惩罚:

1、凡偷窃本室图书,除没收所窃书籍外,对当事者予与下列惩罚:责令书面深刻检查,校内通报批评;
同时处于罚款,罚款金额为被窃书籍的3倍。

2、利用非本室库藏书籍偷换本室库藏书籍者,处没收全部书籍外可按本条之1偷窃惩罚管理规定进行惩罚。

九、赔偿罚款缴费办法:

1、由本室开具赔偿、罚款通知单,说明罚款事由及具体金额。

2、凭通知单到总务处出纳员处交纳罚款。

3、到本室办理罚款完毕手续。

十、教工调离、学生毕业、转学等,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的相关手续。班主任在本期结束前半个月,有责任配合。

初中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室要认真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及时为师生提供学习、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资料。

二、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览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三、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本》和《文献着录总则》的规定执行。

四、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借阅率低、复本量过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五、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六、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外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一周。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5本,借期两周。逾期不还者,追还后罚停借一月。

七、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

八、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学生借阅率等项资料的统计工作。

九、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十、教工调离、学生毕业、转学等,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的相关手续。

借书制度

1、本馆原则上采取闭架式借书,凡本院师生员工,凭本人借阅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均可到本馆借阅图书。非本院的师生员工一般不在本馆借书,特殊情况需借出,须经主管副院长同意,并交缴所借图书原价的2至3倍押金,方可办理借出手续。本院教职工可入库选书,但须经借书处工作人员许可,外来参观人员经馆长同意,并指定专人陪同方可入库。2、教职工及读者活动小组成员入库选书或离库,必须通报图书管理员办理借出手续。

3、学生借书,一律不准入库。借书前先到外墙上的图书目录查找自己所需的图书,将所借图书的索书号、书名抄写在索书单上,然后将索书单和本人借阅证一并交给图书管理员办理借书手续。借书时必须遵守纪律,讲文明、讲礼貌,自觉在出纳台前排队按先后秩序借书。

4、索书单实行无偿供应。

5.挂失:读者一旦发现图书丢失,须持本人借书证立即到还书处对所丢失图书进行挂失。

6、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还书者承担一切责任。

7、所借图书要按时归还。因外出等原因不能按期还书的提前办理续借手续或提前归还。否则,每册每天交违约金元。

8.为了避免图书破损,学生在寒暑假前应在规定时间内还清所借图书。

9.办理借还书手续时,双方必须当面检查核对清楚,防止出现书与条形码不符的差错;
借阅证只供本人使用,转借给他人使用,后果自负。

10.读者须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不要在图书目录上乱写乱画,不要撕毁图书目录,不得拿走外借处提供索书单、笔。

11.读者须爱护图书,不得在图书上划圈、批注、污损或撕页,如有上述情况,将按“丢失、污损、偷盗、超期还书刊的罚赔款制度”中的有关条款进行赔偿。

第七条借书数量及期限

1、教职工每人可借3册图书,借阅期限为60天。

2、学生每人限借1册图书,借阅期限为1周。

3、开放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中午:

12:20-----13:00;

每周教师会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

17:40-----18:30

(五一节后下午开放时间顺延半小时)。

**小学图书室借阅制度篇5

学校图书室开放借阅制度

为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丰富广大教师和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提升全校学生的整体文化素养和诚信意识,现将学校图书借阅室开放借阅办法及有关制度公布如下:

一、开放时间:

周二:19:00-21:00 周五:19:00-21:00

二、借阅制度:

1、图书室向全校在职教师和学生开放。

2、借阅者必须办理图书借阅卡,并经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将图书带出本阅览室。

3、图书室所有图书,借阅者可自行选取,借阅每次不得超过2本,借阅时间不能超过两周,如需延期可以向图书管理员申请。如不及时归还图书,需缴纳罚款,超期一天缴纳罚款0.5元,以此类推。长期不归还者停止借阅权利,若丢失图书,应购买同版图书赔偿,若无法买到,则按原书价的五倍赔偿。

4、遗失赔偿:读者所借书籍不慎遗失,或者读者无法归还的书籍按遗失处理,读者应付赔偿责任。赔偿办法原则上按原价两倍赔偿。有关读者在赔偿后一个月内如找到了遗失的书刊,可持找回的书籍和赔偿收据到本室还回原书籍,同时办理退款手续。

5、遵守公德,服从并支持工作人员的管理。借阅者必须自觉保持阅览室内的绝对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如经发现,取消其本次借阅资格。

6、借阅者须自觉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不得乱扔纸片、笔屑等杂物,不得在室内吃零食,保持环境舒适雅静。

7、任何借阅者所借阅的书籍不得有任何涂抹、损毁,一经发现,处以警告,损毁严重者需视情节予以修补或赔偿。凡受警告满三次者,以后借书需经教务处出具证明方可借阅。

8、要爱护书刊,不得剪挖、撕毁、污损,不得划线、批点、涂改。读者借阅图书时应仔细检查书内是否有圈点、勾划、缺页等情况,如发现则应立即向图书管理员或老师报告进行处理。严禁在图书上圈点、勾划、撕、挖。若发现损毁图书者,除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全校外,还要按有关损坏书刊处罚规定进行处理:处以原书价三倍的罚款,并取消其借阅资格一学期。

9、损坏赔偿:损坏按四种程度:轻微损坏、严重损坏、损坏、故意损坏进行赔偿处罚。

①轻微污损:书籍有水、食物、油污、折皱、撕毁、划破、涂写、剪裁等;

②严重损坏:如以上损坏较严重的按书价赔偿;

③损坏:损坏程度重,以致不能流通的按原价进行赔偿。

④故意损坏:凡有故意损坏行为,不论损坏程度,按原书价进行赔偿,并全校通报。

10、偷窃惩罚:凡偷窃本室图书,除没收所窃书籍外,对当事者予与下列惩罚:责令书面深刻检查,校内通报批评;
同时处于罚款,罚款金额为被窃书籍的3倍。利用本室库藏书籍偷换本室库藏书籍者,处没收全部书籍外可按本条之一偷窃惩罚管理规定进行惩罚。

11、赔偿罚款缴费办法:

①由本室开具赔偿、罚款通知单,说明罚款事由及具体金额。

②凭通知单到教务处交纳罚款。

③到本室办理罚款完毕手续。

12、教职工调离、学生毕业、转学等,需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阅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的相关手续。班主任在本期结束前半个月有责任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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