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将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列为2035年重要远景目标之一。自此,文化强国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中有了科学的战略定位。党的二十大报告站在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高度,明确提出“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的重大任务,为新征程推动建成文化强国作出了新的战略部署。但如何全面、系统、高质量推进文化强国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仍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需分析研究,本文从财政助力文化强国建设的视角提出了相应对策建议。
深刻认识建设文化强国的重要意义
建设文化强国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任务。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要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文化的作用举足轻重。文化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变量,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文化贯穿于现代化建设全过程、各方面,融入经济、政治、社会、生态之中,为其他领域的现代化提供思想基础、精神动力、智力支持。
建设文化强国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保障。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人民的幸福既来自物质需求的满足,更来自精神需求的满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近年来,我国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逐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满足感不断增强。同时,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的需求也越来越多、越来越高。實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迫切需要进一步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更多优质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更好满足人民多样化、多层次、全方位的精神文化需求,增强人民精神力量。
建设文化强国是战胜前进道路上风险挑战的迫切需要。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思想文化领域斗争依然复杂。此外,数字化时代,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与战略赋能,也推动互联网逐步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主阵地、主战场。因此,不断推进文化强国建设,提升中国的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是应对现实挑战,抵御内外风险,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迫切需要。近年,我国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截至2021年年底,全国共有公共图书馆3215个、文化馆3316个、文化站4.02万个、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57.54万个。所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和91%的博物馆实行免费开放。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文化市场要素发育,创新能力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文化区域发展不均衡问题仍较突出。为此,亟待针对存在的问题精准施策,大力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新文化,在整体上高质量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
正确处理好三方面关系
第一,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在文化强国建设中,既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也要发挥好政府的引导作用。我国文化体制尚处于改革转型过程中,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仍未完全厘清,政府公共事权与市场私人事权之间边界不清、相互交叉,政府错位、缺位问题常有,一方面政府承担了一些本应由市场自行调节的事权,另一方面本应由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仍未完全明确。
第二,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文化既有意识形态属性,又有市场属性,但意识形态属性是本质属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许多文化产品要通过市场实现价值,必然要考虑经济效益。当文化的经济效益同社会效益发生矛盾时,经济效益要服从社会效益。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事关政治稳定、社会和谐与文化繁荣,应当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这是文化产业之意识形态属性的首要要求。文化强国建设须坚持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但也要鼓励创新文化产品的内容、表现形式、供给方式等,生产出更多“既叫好又叫座”的高质量精神文化产品。财政既需要针对文化产业的发展特性提供政策扶持,引导文化产业市场化改革,形成对产业发展和结构优化的带动作用,提高产业属性导向下的经济效益;
同时又需要致力于强化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增强国民文化自信,提高意识形态属性导向下的社会效益。
第三,传承和创新的关系。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文化强国建设进程,需要统筹把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一方面要传承弘扬中华文化,深入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主流价值观进行多维度、深层次的融合,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充分展现出来。另一方面要秉持开放、包容、平等的理念,积极开展同世界各国的文化交流与合作,促进人类文明交流互鉴,吸纳外来文化精华,推动中华文化不断丰富。以文化创新创造提升人的现代化,促进人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现代化,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相协调,推动人的现代化与社会的现代化相统一。
财政助力文化强国建设的七个方向
推进城乡、区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财政支持文化的投入力度持续加大、支出结构不断优化、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支持全国5万余个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按规定免费开放和提供公益性讲座、展览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支持为脱贫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培养、选派文化工作者1.9万人,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但城乡、区域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差距依然较大,公共文化资源配置不合理、基层文化设施利用不充分、文化服务效能不够高等问题仍然存在。这就要继续加大中央对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支持力度,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缩小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差距,促进城乡文化协调发展。同时,将公共文化服务领域转移支付资金更多向革命老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倾斜,引导优质文化资源和服务更多地向农村倾斜、向特殊群体倾斜,支持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发展,促进区域文化协调发展。
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和实效性。2022年,财政部修订印发《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支持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并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但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短板弱项仍存在。为此,一是继续通过向博物馆、纪念馆发放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和向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发放免费开放补助资金,支持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开放。二是推動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非遗馆等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功能融合,提高综合效益。三是持续加强国家重大文化设施和文化项目建设。四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五是改进完善项目运行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用好绩效管理指挥棒,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推动文化数字化高质量发展。2021年,中央财政安排3.23亿元,支持统筹利用现有平台和数字资源,打造公共文化云服务品牌,实现“政府端菜”与“群众点菜”相结合;
中央财政安排1.54亿元,支持建立覆盖全国的图书馆智慧服务。但公共数字文化需求和供给之间的结构性矛盾还较突出。未来,财政要继续支持公共文化供给端数字化。支持全国智慧图书馆体系和公共文化云建设,推动数字技术在文物、文化遗产中的应用,推动文化资源数字化转化。推进文化产业链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打造公共文化产业数字化新业态、新主体、新模式,将中华传统文化元素融入数字中国建设。此外,加强规划指导和财政政策引导,健全公共数字文化标准规范体系,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创新,努力形成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立体覆盖的文化服务供给体系。再次,推动打通各层级公共文化数字平台,打造公共文化数字资源库群,构建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服务网络,缩小城乡间的数字鸿沟。
支持技术赋能高质量公共文化产品。财政支持文化产业相关场景下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研发应用,重点关注文化产品互动化传播、沉浸化体验的技术应用系统。提高原创能力,运用数字技术对传统文化资源深度开发,借助网络视频、动漫游戏、网络文学等数字文化产业形态,开发转化一批具有传统文化特色、蕴含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人文精神的高质量IP(即知识产权)。依托新技术、新规范营造健康的内容生产环境,提升内容创作者信心。对优质的原创作品予以奖励和扶持。
健全完善文化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优化整合现有文化领域税收优惠政策及法律法规,明确在文化企业的设立、融资、产品开发、产权保护等方面的优惠减免以及税收返还、税收递延、税收抵免等方法,建立科学合理的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体系。在税收优惠政策中,要体现对文化创新的支持,对新兴文化创意产业要加大扶持力度,鼓励文化企业“走出去”,增强文化对外传播力和影响力。
深化文化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2020年,国办已印发《公共文化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为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下一步,还需继续深化改革。属于中央政府的文化事权和支出责任,中央财政予以足额保障;
属于地方政府的文化事权和支出责任,地方财政要在财力可持续的前提下给予足额保障,中央不再安排专项;
属于中央地方共同事权的事务,要明确划分政府间支出责任分担比例,明确管理办法;
属于中央政府文化事权但委托地方政府管理的事务,中央设立专项转移支付,承担支出保障责任。此外,还应建立健全对地方政府的管理绩效的考核规范。
健全文化产业人才供给体系。文化强国建设的关键是人才,一方面要以文化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支持建立健全文化产业人才培养体系;另一方面要完善文化产业人才引进、评价和激励机制,优化文化产业人才供给体系。一是聚焦“国之大者”科研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形成不同层次高质量人才的培养体系。二是创新文化产业人才培养模式。加快我国文化产业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建设,推动文化产业的教育链、人才链同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完善协同育人的政、产、学、研、创互动发展模式。三是加大文化产业政策吸引力度。鼓励文化企业多形式、多渠道引进海外优秀文化产业专门人才,针对性地给予科研条件配套、现金奖励和管理机制配套等特殊政策,优化文化产业人才空间布局。四是建立健全以实践为导向的人才评价系统,激发文化产业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提升培育长效机制效率。(本文第二作者为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闫晓茗)
韩凤芹: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二级研究员,教科文研究中心主任,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国家“四个一批”理论文化名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北京市十四届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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