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学习《民法典》讲稿,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学习《民法典》讲稿5篇
【篇一】学习《民法典》讲稿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讲稿
各位老师:
大家好,今天我们在这里学习《民法典》,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民法典就此诞生。中国人民终于拥有了一部真正属于自己的民法典,终于实现了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民法典中的民字代表着人民至上,我们不仅要细细体会和思考背后的含义,更要时时去领悟和践行其中的真谛。
《民法典》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意愿。因为它完全来自于人民的生活和实践。无论是在生活中遇到的高空抛物、房屋价值想提前变现,还是在消费中遇到的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无论是在出行中遇到的霸座、老人倒在地上不敢扶,还是游走在络中的q币、络游戏装备。等等,《民法典》都一一给了解答,丰富地展示了与人民相关的点点滴滴。
《民法典》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意愿。因为它完全来自于人民的生活和实践。无论是在生活中遇到的高空抛物、房屋价值想提前变现,还是在消费中遇到的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无论是在出行中遇到的霸座、老人倒在地上不敢扶,还是游走在络中的q币、络游戏装备。等等,《民法典》都一一给了解答,丰富地展示了与人民相关的点点滴滴。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是具有生命力的,它坚持问题导向。而问题的提出和解决,自然是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了解民情集中民智,民法典更好地体现人民的要求、人民的利益、人民的意志,能够真正用来解决和调节现实生活中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回应社会关切。
建立健全完备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以良好民法保障民事善治,是新时期继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全面总结我国的民事立法和司法的实践经验,将相关民事法律规范编纂成一部综合性法典,对于以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先哲有言:在民法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人就是整个国家。民法是市民法、权利法,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民法典就是要将这个总和,尽可能囊括到一部成体系的法典之中。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最基本的职能是对权利的确认和保护,一个人从摇篮到坟墓,一生各阶段的权利,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答案;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所有民事主体的法律行为,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遵循。
回顾人类文明史,编纂民法典是具有重要标志意义的法治建设工程,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强盛的标志。我国民事法律制度伴随新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形成并不断发展完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编纂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不仅能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成果和制度自信,促进和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也能为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进步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我国民法典是一部新法,对现有民事法律进行梳理、整合、完善,使之更加全面完整,更具系统性、协调性。我国有物权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有2017年通过的民法总则,以及仍在继续适用的民法通则等,单行法律数量多,内容庞杂,有的存在抵牾之处。如今,这些法律的主要内容以及司法实践中形成的相关司法解释,共同汇聚成了这部共1260条、10万余字的民法典。经过整理、编订之后,在划定好的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7个楼层里,民事法律各归其位,类型清晰、秩序井然。
民法典对众多民事法律关系进行的确认,将在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比如,在民法典新增内容里用益物权中增加的居住权可能是影响最大者之一。老人把房子过户给子女或以房养老卖给他人,夫妻离婚一方没有产权又无房居住等等,都可以要求设立居住权。合同编中,基于此次疫情增加了国家订货合同制度,还增加了4种典型合同;
此前并没有单行法律作为基础的人格权,更是独立成编了,具有鲜明的时代性。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定以来,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持续取得积极进展。建立健全完备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以良好民法保障民事善治,是新时期继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全面总结我国的民事立法和司法的实践经验,对现行民事单行法律进行系统编订纂修,将相关民事法律规范编纂成一部综合性法典,对于以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民法典编纂充分体现了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和依法立法,充分回应了中国之问和时代之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之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民法典反映了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成果,为实现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了坚实可靠的法治保障民法典开启了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也开启了我们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
希望各位老师认真学习、领会、贯彻执行。
2020.6.19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心得三民法典正式颁布已经进入倒计时状态。这在我国的民事司法体系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那么,民法典的颁布会给婚姻家事领域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
本部民法典颁布生效以后,诉讼离婚的难度将会进一步增加,法官判离会更加审慎,诉讼周期会变得更长。其中冷静期的设置,意在让双方强化经营的意识,更加冷静理智的对待婚姻当中的矛盾。笔者提醒大家,遇到婚姻中的小病小伤不要轻易弃疗,要双方配合、耐心修复婚姻系统的防火墙。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婚姻是一场两人共同成长彼此扶持的旅程,不在于配置多豪华,路线多奇幻,关键在互相配合、一致行动、在取经的路上共同战斗,最终斩妖除魔、修成正果。
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误解彼此的方向,看不懂对方的信号,经历各种心伤。别怕,这些坎坷都将见证你破茧成蝶的成长。当你看到一路走来自己的成长、对方的成长,你们婚姻之树由青青幼苗变得果实累累,一切的痛苦都是值得的。
时过境迁,生活变化反映社会发展,生活进步得益于科技发展,民法典为中国创新创造保障开路。民法典也是市场经济基本法,伴随着民法典的不断完善,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中国制度优越性不断显现,中国名片在世界范围的影响力越来越强,中国车、中国桥、中国路等中国奇迹,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国式的发展。
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人民用勤劳和汗水创造了中国力量中国精神中国效率,一跃而上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成果来之不易,其中和谐安定、科学规范、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是关键,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完善的体现,为中国创新创造提供了不断成长壮大的优渥环境。小明的成长记录中国法治改革历程,彰显中国之治的力量,一部民法典,一生守护的人民情怀!
【篇二】学习《民法典》讲稿
民法典
民法典介绍
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
组成内容
民法典共7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
民法典的立法历程
1954年,在新中国第一 部诞生的那年,民法典的首次起草工作就正式开始了,但最终因遭遇斗争扩大化而终止。
1962年,这次提出的草案突出了计划经济的内容,主要算经济行政账,但后来起草工作因客观原因停止
1979年,当时的起草工作最终采取了“批发转零售”的策略,即成熟一部制定一部,确定先制定民事单行法律
2001年,次年12月,一部10万多字的民法典草案就提交审议。但是,由于当时物权法尚未制定,先行出台民法典与此前的“路线图”不符,加上对于草案的分歧较大,这次起草工作无果而终。
民法典正式颁布
5月28日,十三次人大三次会议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2879票赞成、2票反对、5票弃权,高票表决通过《民法典》。这是新中国历史上首个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承载着几代立法者、法律工作者乃至亿万人民的梦想。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离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民法典的作用
01 为人权保护加成
完善防止性骚扰有关规定,认定标准更加清晰,在防止职场和校园性骚扰方面更具针对性;
私人生活安宁纳入隐私权,将权利范围由禁止刺探私密信息,扩展到对“午夜来电”等骚扰行为的防范;
特殊情况下无人照料“被监护人”得到照顾,当地基层组织等要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02 为家庭和睦聚力
家有所安,减少“头脑发热”式离婚,设立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更好维护家庭关系稳定。
离有所值,离婚代价更加公正, “有其他重大过错”成为离婚时可索赔的情形,没有达到重婚程度的出轨行为,也必须以赔偿形式表达歉意忏悔。
居有所定,新设居住权制度,对于因婚姻解体、 “以房养老”失去
【篇三】学习《民法典》讲稿
民法典学习资料
一、判断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对)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某甲只有6岁,所以他不具有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资格。(错)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对)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工会、法学会、基金会都是社会团体法人。(对)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对)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对)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对)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独立经济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不承担民事责任。(错)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财产。(错)
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生命权等权利。(错)
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民事法律行为采用特定形式。(对)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对)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对)
1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对)
1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非法人组织可以被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决定解散。(对)
1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对)
1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人格权可以放弃、转让或者继承。(错)
2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对)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对)
2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对)
2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可以终止履行负担的义务。(错)
2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法人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错)
2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登记居所视为住所。(错)
2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满两年后消灭。(错)
2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对)
2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对)
2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对)
3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对)
二、单选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B),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制定的法律。
A.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要求
B.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
C.商品经济发展的需求
D.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
2、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A)一律平等。
A.法律地位
B.当事人地位
C.民事地位
D.主体地位
3、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A)。
A.公序良俗
B.合法合理原则
C.相关行政法规
D.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C)。
A.适用之前纠纷处理案例
B.适用社会公德,但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C.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D.适用国家政策
5、(D)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A.六周岁
B.十周岁
C.十四周岁
D.八周岁
6、监护人应当按照(B)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A.权利义务对等
B.最有利于被监护人
C.尊重被监护人意愿
D.遵守法律法规
7、自然人下落不明满(D)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A.三年
B.五年
C.四年
D.二年
8、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D)承担。
A.个人财产
B.部分成员财产
C.集体财产
D.家庭财产
9、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B),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A.民事责任能力
B.民事行为能力
C.人格尊严
D.民事法律能力
10、依法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具备法人条件的,可以申请法人登记,取得(C)资格。
A.事业单位法人
B.社会团体法人
C.捐助法人
D.特别法人
11、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B),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A.代表资格
B.法人资格
C.代理资格
D.领导资格
12、(B)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A.事实行为
B.民事法律行为
C.民事表示行为
D.民事权利行为
13、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C)。
A.请求加害人进行补偿
B.请求相关人给予劳动报酬
C.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D.获得其所保护的利益
14、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C)。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二十年
15、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A)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A.义务人
B.损害结果
C.加害人
D.赔偿标准
16、自然人从事(B),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A.民事活动
B.工商业经营
C.个体经营
D.合法经营
17、(A)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A.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B.从事土地承包经营的人员
C.村委会允许的人员
D.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人员
18、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B)
A.存款
B.经费
C.办公场所
D.字号
19、法人以其(A)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A.全部
B.登记
C.成员出资
D.剩余
20、法人以其(B)所在地为住所。
A.营业场所
B.主要办事机构
C.法定代表人
D.控股股东
21、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A)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A.股东
B.员工
C.高管
D.合作伙伴
22、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终止时,(A)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剩余财产。
A.不得
B.可以
C.适当
D.酌情
23、(C)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A.公民
B.人民群众
C.自然人
D.社会成员
24、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A)。
A.确保信息安全
B.有偿使用
C.善意利用
D.依法告知
25、依法成立的合同,对(B)具有法律约束力。
A.所有人
B.当事人
C.相对人
D.第三人
26、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D)。
A.违约责任
B.赔偿责任
C.违法责任
D.侵权责任
27、民事主体不得滥用(B)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A.个人意愿
B.民事权利
C.优势地位
D.合同自由
28、因(D)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A.过失
B.疏忽大意
C.市场波动
D.不可抗力
29、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B)民事责任。
A.应当承担
B.不承担
C.适当承担
D.酌情承担
30、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A)。
A.民事责任
B.行政责任
C.刑事责任
D.先确定的责任
31、依照法律或者(B),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A.法人成员推举
B.法人章程的规定
C.法人活动需要
D.实际控制人指定
32、小李15周岁,是北京大学的学生,智力超常,生活自理能力很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小李是(C)。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3、甲乙丙三人到商店共同向营业员丁买了一台电视机。这里,买卖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包括(D)。
A.甲
B.乙
C.丙
D.丁
34、甲女与乙男离婚后,孩子判给了男方。因乙男经常出差,孩子与爷爷奶奶一起生活。该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是(A)。
A.甲女和乙男
B.乙男
C.爷爷奶奶
D.乙男和爷爷奶奶
35、韶关市某中学为了培养学生的坚强意志,准备组织高一年级学生进行爬丹霞山天梯活动。学生报名参加是否要经过家长同意?(A)
A.需要家长同意
B.无须家长同意
C.学校有权要求学生参加
D.只要本人愿意即可
三、不定项选择题。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BCD)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A.社会团体
B.法人
C.非法人组织
D.自然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ABD)。
A.担保物权
B.用益物权
C.占有权
D.所有权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ABCD)
A.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B.意思表示真实
C.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D.不违背公序良俗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ABCD)
A.土地所有权
B.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C.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D.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以下属于债权产生原因的有(ABCD)。
A.不当得利
B.无因管理
C.侵权行为
D.合同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非营利法人包括(ABCD)。
A.事业单位
B.基金会
C.社会团体
D.社会服务机构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关于自然人民事权利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ABCD)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A.使用
B.传输
C.加工
D.收集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以下属于特别法人的有(ABCD)。
A.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B.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C.机关法人
D.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民事主体行使权利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BCD)。
A.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
B.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和当事人约定的义务
C.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D.民事权利可以依据民事法律行为、事实行为、法律规定的事件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对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描述正确的有(ABD)。
A.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B.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C.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定代表人承受
D.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下列属于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的有(ABCD)。
A.排除妨碍
B.修理、重作、更换
C.继续履行
D.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非法人组织包括(ABD)。
A.合伙企业
B.个人独资企业
C.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D.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法人应当有自己的(ABCD)。
A.住所
B.名称
C.组织机构
D.财产或者经费
1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不能完全拘泥于所使用的词句,而应当结合(ABCD)确定行为人的真实意思。
A.诚信原则
B.行为的性质和目的
C.相关条款
D.习惯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ABCD)。
A.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B.住宅的位置
C.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D.居住权期限
1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出现下列哪些情况,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AB)
A.下落不明满四年
B.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C.丧失意识满五年
D.被宣告失踪满一年
1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属于知识产权的权利客体的有(ABCD)。
A.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B.商标
C.地理标志
D.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1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法人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ABCD)。
A.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
B.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C.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D.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1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营利法人从事经营活动,应当(ABCD)。
A.维护交易安全
B.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
C.遵守商业道德
D.承担社会责任
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ABCD)
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C.丧失商业信誉
D.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ABCD)。
A.一方的婚前财产
B.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C.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D.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2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ABCD)
A.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B.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C.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D.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2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BCD)。
A.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B.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C.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D.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我国实行(BCD)的婚姻制度。
A.恋爱自由
B.婚姻自由
C.一夫一妻
D.男女平等
25、甲乙出资5000元合伙经营,后因经营管理不善,负债25000元,甲乙对该债务应承担(BD)。
A.有限责任.
B.无限连带责任
C.侵权责任
D.对内按份责任
2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有(ABCD)。
A.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B.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C.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D.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2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ABCD)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A.决定
B.使用
C.变更
D.许可他人使用
2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ABCD)。
A.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B.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C.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D.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2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以下哪些民事法律行为无效?(ABCD)
A.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
B.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C.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D.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3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ABCD)的义务。
A.教育
B.抚养
C.监护
D.保护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涉及(AC)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A.接受赠与
B.行为能力
C.遗产继承
D.人格尊严
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依照(ACD),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A.法律规定
B.交易习惯
C.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
D.当事人约定
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ABCD)
A.重婚
B.与他人同居
C.实施家庭暴力
D.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关于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的描述,正确的有(ABCD)。
A.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
B.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C.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
D.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可以另有约定
3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以下对于确定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的描述正确的有(ABC)。
A.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
B.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
C.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D.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申报户口时填写的时间为准
【篇四】学习《民法典》讲稿
今天我们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讲,第一编纂民法典的重大意义、第二、学习民法典的重要作用第三、民法典第一编-总则主要内容第四、与你相关的民法典内容解读。
首先来看纂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这第一部分大家就只了解一下就行,第二部分学习民法典的重要作用,我们先从一个案例来入手,
项某(52岁)和徐某(54岁)于1990年3月24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女儿徐一、儿子徐二,均已成年。2018年3月项某发现徐某于何某(34岁)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并且徐某多次向何某赠送钱财。2018年10月16日,三方当事人签署《协议书》,载明:徐某于何某自2014年开始发生婚外情;
自2018年10月14日起,le'jiu徐某和何某双方断绝情人关系,从此互不来往,互不联系;
因徐某多次向何某赠与大额资金,金额累计80多万元,何某同意向项某返还10万元,此款何某于本协议签订之前一次性付清;
如果今后何某仍与徐某任何方式联系,或者何某做出其他破坏项某和徐某夫妻感情的行为,项某有权要求徐某返还80万元。协议书签署后,项某发现何某仍在与徐某联系交往,且徐某赠送何某的钱财价值超过80万元。鉴于此,双方发生了纠纷,而且在纠纷中,项某和徐某于2020年4月22日诉讼离婚了。
问题一:徐某赠送给何某的钱财是什么性质?是否有效?项某如何维权?
问题二:两人离婚了,这个钱怎么算?
这个问题我们先放这里,等我们把下面的内容学完了,大家再来回答这些问题。现在我们就重点学习民法典第一编-总则主要内容。
这一部分共分为十章,二百零四条。内容主要有基本规定,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和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期间计算。
关于基本规定,主要规定了民法典的立法目的和依据。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典第四条至第九条规定了有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绿色原则。这里面我们重点讲一下公序良俗、绿色原则。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意思就是说从事民事活动不能违法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道德习俗。绿色原则,是在 第九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个原则是我们中国独有的,比如说这个光盘行为等。比如说自助餐厅里面的你拿多了出不完要罚钱,不要浪费节约资源。
关于民事法律关系,我们说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生关系。这个关系在法律上就叫民事法律关系,它的构成要素主要有主体、客体(行为、权力、物、智力成果等)、内容(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原因就是法律事实。也可以说是民事法律行为造成的事实。民事法律行为后面我们再讲,现在主要讲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民事主体是民事关系的参与者、民事权利的享有者、民事义务的履行者和民事责任的承担者。民事主体的范围是(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一、自然人从三个方面来讲。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也就是民法赋予的参与民事活动的资格)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这里面有两个特例。就是胎儿和英雄烈士。我们说胎儿还没有出生不能称为人,,英雄烈士已经死亡了也不是活着的人。他们应该说不具有权利能力的,但是在民法典第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百八十五条 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死亡-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下落不明满4年,意外事故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外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向法院申请。这里面大家注意,和以前法律相比,厉害关系人没有了顺序限制。也就是说谁都能到法院申请,不要求必须按照顺序。
宣告死亡后的法律效果有1、人格消灭。2、事实人未死所为的法律行为有效。3、婚姻关系解除4、继承发生。5、单方可以决定送样子女。
“死去活来”的后果。撤销死亡宣告,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均可申请,无顺序限制。婚姻关系,自行恢复,已婚的,不能恢复,未婚的,书面表示不愿意恢复的,不能恢复。收养关系,不能以自己没有同意为由主张无效。财产关系。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本法第六编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财产的,除应当返还财产外,还应当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外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 民法典第四十、四十一条讲时间和起算,四十二、四十三、四十四讲代管人以及职责、代管人变更。四十五条讲宣告失踪的撤销,大家可以自己看一看。
二、自然人的行为能力。(民法确认通过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活动之能力)判断标准:年龄和精神状态
1、行为能力的类型。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且精神完全正常例外,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8周岁以上未成年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8周岁或者其他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人)。
三、监护。
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那么就要由监护人来帮助事实。民法上的监护分为四类。法定监护,指定监护,兜底监护,委托监护。重点讲一下法定监护,它是由顺序的。1、未成年人。监护人的顺序,一、父母。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无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监护人是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监护人的职责撤销与恢复、终止等问题再民法典第二节大家可以自己看以看。
四、法人。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法人有独立人格,独立承担责任。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都与自然人不同。这一点今天就不作为重点,重点讲一下法人的分类,我国对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咱们重点说特别法人。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机关法人从成立之人起,具有法人资格,无需登记。
保护民事权利是民事立法的重要任务。第一编第五章规定了民事权利制度,包括各种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1、以意思表示为要素。设立变更终止为目的。同时不再强调“合法”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六大类。如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财产行为、身份行为、实践行为、诺成行为等等。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一般成立有主体、有意思表示、有标的即可。不要求当事人具有行为能力。民事行为的核心就是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的方式有明示(例句,比如我要买衣服)。明示包括口头形式、书面形式、身体动作(肢体语音)等等。和默示(行为推定,默示只有法律明文归档或者当事人双方有约定时)。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无相对人 自意思表示完成时生效。有相对人 1、即时生效,对话的意思表示,自表示为对方了解时生效。2、非对话。自到达相对人。电子系统接收,数据电文进入特定系统,未指定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进入起系统的。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成立是生效的前提,多数情况下,二者是同步的。重点讲一讲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类型。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1、行为能力缺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2、标的违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因欺诈胁迫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3、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虚假行为无效。
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举例24页)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撤销前,成立并且生效的,撤销后,自始无效。主要类型有1、重大误解。误解方自身的过失导致,不是对方欺诈,也不是误解方自身的故意或者中重大过失2、显示公平3、欺诈、胁迫。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2、无权处分人。主要是无权代理、超越代理、表见代理等。3、无处分权的行为。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灭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 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012年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3条)1、无权处分合同有效。2、处分行为(交付或登记)效力待定。物权法里面会有学习。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代理在第七章内容比较多,基本原理 分类 、无权代理 表见代理 今天就不学了。
代理是指代理人基于被代理人之委托为被代理人之利益以被代理人之名义而于第三人之间为一定的法律行为。属于法律行为。
代理权的发生。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六十六条 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代理中的连带责任
1、通谋代理。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涉嫌违法事项代理。向第三人承担 第一百六十七条 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无权代理。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作出的行为。
效力待定。1、追认。代理权得到补正。明示和默示。2、催告权。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3、撤销。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4、拒绝追认。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无过错责任)
(恶意)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9过错责任)
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无权代理+代理权外观+带三人善意且无过失的相信。(1、持有盖公章空白的合同书和介绍信。2、无权代理人代理权限尚未结束,代理权实际已经终止。
法律后果。第三人可以主张有权代理,直接要求被代理人承担后果,被代理承担后果后,可以向代理人追偿。
复代理转代理。自己代理,
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是保障和维护民事权利的重要制度
重点学一下诉讼时效
1、诉讼效力:是以抗辩权为中心的。
2、使用范围,仅使用于请求权,一般主要是债权请求权。但是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3、时效期间。
普通诉讼时效: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这个应当知道就是针对躺在权利上睡大觉的人来说,因为自己重大过失不知道也推定你知道。
最长诉讼时效:20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特殊诉讼时效:4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纠纷。
5年 人身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请求保险支付保险金的债权。
4、起算。一般表达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特殊表达 再次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从发现财产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1、定清偿期的,清偿期届满之日。
2、未定清偿期的 ,宽限期满之日,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的,自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3、分期履行的债务:最后一期届满之日。4、合同被撤销后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请求权,自合同被撤销之日。5、人身侵权赔偿,当时发现,侵害发生之日。当时未发现,伤势确诊之日。知道伤势和侵害人之日。6、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的事实以及对方当事人。7、无因管理。管理人的费用损失请求权, 无因管理行为结束并且管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本人之日。被管理人的损失请求权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管理人以及损害事实之日。8、未成年人遭性侵。
自受害人年满18周岁之日起。9、无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自该法定代理人终止之日起。
5、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
中止是由原因是,不可抗力,其他是由。发生的时间是在最后六个月。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计算。
中断,是时效进行时,因一定事实发生,时已经进行的时效期间归于消灭,代该事实结束后重新计算时效。
权利人请求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义务人承认。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包括全部、分期或者部分履行。义务人提供担保。义务人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权利人起诉 ,提起仲裁。申请调解或者其他途径向有关机关主张权利的。
5、时效届满的后果。
抗辩权。实体权利不丧失。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我们再来看看开始的那个案例。项某和徐某时夫妻,徐某和何某婚外情期间给何某大量资金。我们说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三但徐某私自讲将钱财给了何某,严重侵害了原告对夫妻共同财产所享有的所有权和处分权,依法应当认定为无效,同时我们知道婚姻期间,夫妻之间应该相互忠实,根据案件事实并结合生活常理,上述行为可以认定徐某为维持与何某不正当关系而作出的赠与行为,且该赠与行为有违公序良俗原则,。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自始无效,当然无效。项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何某返还财产。尽管两人已经离婚了,但因为徐某对何某进行赠与的行为存在过错,第徐某在确认的夫妻共同财产中应当少分,前所以述确认的金额何某返还项某后,可由项某与徐某另行协商分割,
所以说婚外恋需慎重,一不小心就会人财两空。至于真的想赠送钱财,就需要认真学习民法典,看看什么是个人财产,什么行为是可以得到认可的。
【篇五】学习《民法典》讲稿
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总结 民法典学习总结
《x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为认真贯彻落实____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抓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邹平市高位推动,各部门协调联动,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全领域、多举措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大力营造民法典宣传浓厚氛围。
一、责任单位协同发力,领导干部率先学法。为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邹平市各级党委(党组)把民法典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把民法典学习教育列为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必修课,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准确把握和理解民法典。邹平市司法局为全市领导干部及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等部门赠送了民法典学习读本。市人民法院举办民法典专题培训,市应急局组织单位全体人员观看《民法典》讲解视频,黛溪街道办事处开展“《民法典》主题宣讲进机关”活动,好生街道办事处召开领导干部学习民法典专题会,等等。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助推领导干部、重点部门和单位率先学习民法典。
二、宣传形式新颖别致,线上线下齐动员。在全市范围内印发《关于开展学习宣传的通知》,召开邹平市民法典宣传月动员大会进行总体安排和部署,明确学习宣传民法典的意义、内容和重点对象。为了切实增强民法典宣传活动实效,我市充分运用融媒体中心《法在身边》电视普法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牌、LED显示屏、报纸等传统媒体,“邹平司法”、“平安邹平”、“邹平市人民法院”、“邹平市人民检察院”等微信公众号,社区、村居微信群,抖音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民法典》,以图文、案例、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呈现民法典知识,让“高大上”的法条融入到生活细节中去。7月份共播放18期《法在身边》普法专题节目,发送普法手机短信5000余人次。邹平市司法局组织法律顾问进村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向群众宣传民法典。多种宣传方式构建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宣传格局,努力让每一个人走近民法典、了解民法典、运用民法典,切实增强广大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
三、开展多项宣传活动,城乡基层全面覆盖。在7月份民法典宣传月,邹平市掀起民法典知识宣传活动热潮。一是进社区、进乡村。全体村法律顾问进村开展 “送法进乡村”活动,结合村民实际,采取以案释法、法治讲座、法律问答等方式对民法典知识进行宣传,开展活动共计800余场次。司法局印制2万多份民法典读本、宣传页等,由各司法所分发到村居供村民学习使用。工作人员利用乡村法治文化广场、宣传栏、宣传长廊等阵地,张贴宣传海报,让民法典抬头看得见,低头找得到,方便群众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二是民法典进学校。在全市教育系统组织开展民法典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培养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文体教育局通过人民网以网络视频会议的形式举办“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老师们认真收看,随时记录,细心领会,有效提高了学校教职工养成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收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教育效果。三是民法典进军营、进企业。恰逢“八一建军节”到来之际,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到驻邹32101部队,开展了一场以“送民法典进军营”为主题的法治大讲堂活动。律师向广大官兵阐述了《民法典》出台的相关背景、法律地位以及实施的重大意义,并结合现实案例,对民法典的热点、重点法条及有关变化作了言简意赅、通俗易懂的解读。工作人员向士兵发放了水杯、民法典单页、法律援助服务手册等宣传材料,增进了军民鱼水之情。黛溪司法所开展《民法典》进企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法律顾问为企业职工讲解关系切身利益的民法典知识,加深了各企业对民法典的认识,对于企业在今后工作中依法生产经营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下一步,邹平市还将陆续开展领导干部《民法典》专题讲座、《民法典》进教堂等形式多样的民法典宣传,为民法典实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在黛溪办事处张高村建设民法典主题文化广场,让老百姓在娱乐中,就能学习到通俗易懂的民法典知识,推动民法典在基层的宣传,为实现乡村振兴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总结 民法典学习总结《x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为认真贯彻落实____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两会”精神,全面抓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市制定民法典学习宣传方案,迅速部署,采取七项措施,落实民法典的学习宣传。
一是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落实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和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开展民法典集体学习,将民法典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内容,举办民法典讲座,赠送民法典书籍,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学好用好民法典。
二是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组织全市中小学校通过法治讲座、主题班会、晨读、征文演讲、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手抄报等多种形式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
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市直各单位、特别是承担执法、司法、守法普法职能部门,结合实际开展宣传,加强释法说理,丰富宣传形式,创新宣传载体,把对民法典的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司法和服务、管理过程中。
四是成立民法典普法宣讲团。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人群,分领域、分层次举办民法典讲座。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军营,举办民法典宣讲活动,普及民法典知识。
五是广泛开展民法典进村(社区)活动。组织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等,深入乡村、社区,采取以案释法、设立法治咨询台、法治讲座、赠送民法典读本、法治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
六是集中媒体宣传优势。各类新闻媒体结合各自特点,及时推出释法说理文章,制作播出专题节目等形式。融媒体中心开设《法治**》和《**时讯》有关民法典宣传专栏。各单位利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社交平台,积极运用图解、动漫、H5、短视频等适合新媒体传播的方式,掀起社会公益宣传热潮。
七是广泛运用各类宣传阵地。充分借助法治公园和长廊、户外电子屏、宣传栏、“村村通”广播、窗口服务单位法治文化阵地等宣传载体,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
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宣传活动,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到了《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了贯彻实施《国民法典》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形成了学习好、维护好、运用好民法典的浓厚社会氛围。
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总结 民法典学习总结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重大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____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民法典,引导人民群众学好、用好这部法律,现就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2020年7月21日,投资集团召开2020年第6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党委书记杨玉良同志主持会议并传达学习了____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会上,杨玉良同志为参会人员认真解读____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指出此次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系统回顾了我国民法典的编纂历程,为我们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推动做好民法典实施工 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为深刻认识民法典颁布的意义,2020年7月23日,投资集团机关党支部、机关二支部召开第6次专题学习会,机关党支部纪律委员乌力吉同志向大家传达了《____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机关党支部书记刘潇蜓同志向参会全体党员提出要求,要充分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应遵循的规范,同时要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学会运用民法典所体现的法治思维、法治理念破解工作上遇到的难题。
二、宣传重点、突出亮点
为深刻认识民法典颁布的意义,2020年7月23日,投资集团机关党支部、机关二支部召开第6次专题学习会,机关党支部纪律委员乌力吉同志向大家传达了《____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机关党支部书记刘潇蜓同志向参会全体党员提出要求,要充分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应遵循的规范,同时要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学会运用民法典所体现的法治思维、法治理念破解工作上遇到的难题。
三、创新宣传、措施到位
为加强深对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2020年10月至今,投资集团将民法典系列知识放入到公司LED电子显示屏内,便于党员群众深入学习和掌握民法典相关内容。通过这样的形式,引导党员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引导职工认识到民法典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开展,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民法典颁布的意义、立法的宗旨和目的,深刻领悟其中所蕴含的契约精神、法治精神。今后会在立足本职的基础上,不断提升自身的用法能力和水平,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破解难题,让民法的理念和原则成为法律约束和道德准则,同时要当好民法典的宣传者,将民法典精髓思想融入工作、融入生活、融在经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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