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民宗委《关于开展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系列活动的通知》精神,推动港务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创建工作,***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增强“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氛围,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工作标准,为建设“宜业宜居”的现代化路港新城谱写民族团结进步新篇章。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推动“N+民族团结”系列活动,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浓厚氛围。
1、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打造网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平台。港务区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倡导树立中华民族一家亲理念,引导区内广大党员群众树牢“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思想,积极传递民族团结进步,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浓厚氛围。
2、推动“党建+民族团结”,借助党组织阵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推动各级党组织将民族团结进步内容溶入“三会一课”、“周五党日+”等,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进步重要论述和党的民族政策的学习活动,加强“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等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党员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党员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的引领作用。
3、开展“进步宣传月+民族团结”,集中时间和内容提高宣传成效。徐州市今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将在9月份展开,***提前组织各乡镇社区筹划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内容,确保宣传月各项活动,丰富生动,成效突出。
(二)发挥模范引领作用,认真组织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宣传活动。
1、培育“石某某”工程。深入学习贯彻《深化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指导纲要》,联合社会事务部教育局,在区内中小学的学生中培育民族团结“石某某”,使之成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小教员”、“宣传员”、“讲解员”,创造更多的机会让校园的“石某某”登台讲、登台演、登台唱,成为校园的“小明星”,引导更多的学生成为民族团结的“石某某”。
2、争创“红石榴家园”。持续深入开展“红石榴家园”创建活动,以庞***苏山社区为标杆,通过互观互学活动,组织其它社区观摩学习,学习先进创建经验经验,积极探索自己方法,以比、学、赶、超的紧迫感,争取更多的“红石榴家园”在当地不同民族团结进步场所挂牌,让更多的民族团结“石某某”在各地扎根成长。
(三)增强民族工作法治化水平,加强民族法制宣传教育。
1、加强工作人员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培训。为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建强和发挥民族工作“三级网络”的作用,要加强对工作人员民族基本知识、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升工作人员能力素质。
2、提高各族群众法律法规意识。利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学习培训、慰问走访等时机,积极向各族群众进行民族政策法规的宣讲,通过宣传标语、宣传栏廓、宣传手册等多种途径、多种手段,扩大民族政策法规社会知晓率。对务工经商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要将民族政策法规宣讲送上门,引导好他们学法守法用法,提高他们法律法规意识。
3、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区域设立“少数民族法律服务站”、“少数民族法律援助窗口”,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特别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和老弱病残少数民族群众给予更多的法律支持和关怀,协调多方力量帮助他们维护正当合法的权益,让他们更好地感受到社会主义法治的力量,让他们更好地感受到各民族守望相助的温暖。
三、时间安排与推进措施
(一)做好选点树标和指导推进(9月)。社会事务部民宗局学习对照《徐州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方案》要求,按照既定的责任和分工做好详细工作计划安排。
(二)加大经验交流力度(10月前)。要结合此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推动各类宣教资源和活动的深度融合,形成强大声势,及时做好宣传报道和经验交流工作。
(三)打造全区“红石榴家园”示范(9月底前)。组织各街道社区要持续推动民族团结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好欣欣社区和苏山社区的试点工作,提炼固化为标准化流程化的经验模式,做到可借鉴能复制易某某,***宣传推广。
(四)做好年度工作方案和工作总结(11月前)。社会事务部民宗局要跟踪督促各街道社区民族团结宣传工作的推进,进一步拓展宣传深度,总结重要举措、创新方法和工作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地要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的领导,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系列活动作为落实省民宗委《关于开展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系列活动的通知》(苏民宗发〔2021〕54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围绕本方案的内容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按照计划活动内容、时间抓好推进落实。
(二)要精心组织。各地要按照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的思路,精心谋划各项活动,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推动我市民族团结宣传活动深入扎实开展,提高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的号召力和影响力,把民族团结宣传系列活动办成展示各民族优秀文化的舞台、加强各民族相互交流的平台。
(三)要突出实效。各地要将逐个宣传活动的内容与当地不同领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际相结合,要整合资源,借势借力,在传统宣传创建手段的基础上,创新思路方法,探索出形式新颖、成效明显的经验做法,市局将给予大力支持,并进行宣传推广。
民族团结进步是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核心,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按照州、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xxx统计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创建工作,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和州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和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成果,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唱响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为全力推进我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而努力奋斗。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增强各民族干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决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民族团结观念更加牢固,民族团结进步意识更深入人心。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宣传,大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氛围
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把宣传教育活动与“八五”普法活动结合起来、干部教育培训和党建活动结合起来,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在干部职工中形成相互了解、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浓厚氛围,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民族团结“十一进”及“贵南统计微讯”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民族政策法规条例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
组织干部职工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水平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三)结合帮扶工作,关怀少数民族贫困户
我局党员干部要把结对帮扶和工会活动结合起来,对职责范围内的少数民族贫困户、重大疾病户进行慰问和帮扶,使广大少数民族群众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四)发挥统计部门职能作用,做好数据统计
各室、中心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密切关注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及时进行客观准确的监测和预警分析,注重提高解读数据的能力,在深度开发数据上下功夫,不定期推出情况摸得准、数据质量高、意见建议针对性较强的统计资料和统计信息,准确、及时反映贵南县社会经济发展现状、问题和趋势,为全县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及其它各项社会事业做好统计服务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室、中心要把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为全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将创建工作与各项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把创建工作与“学党史”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统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机关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正确处理创建工作与统计工作的关系。将创建工作不断融入统计改革和发展中,深入分析和解决统计部门在创建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在保证统计工作为经济发展提供决策服务的情况下,持续推动创建工作的创新发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年”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紧紧围绕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突出改善民生这个首要任务,突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战略重点,突出依法管理这个基本方略,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政治保证,在解决深层次突出问题中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大向前推进一步。
二、工作目标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知识、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人物事迹,实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全覆盖;二是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现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三是推动各民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实现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四是推动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社会氛围。
三、重点工作
1.深入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中心继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疆精神、“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三个意识”、新疆“三史”“一反两讲”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巨大成就的学习、宣传、教育,理直气壮地讲党的恩情、国家的支持、各兄弟省区市的支援和新疆各族人民的主体作用。
2.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根据中心情况,重点抓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要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作为今年的宣传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实践活动,通过志愿服务、主题党日、墙报板报、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特别是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组织开展红色歌曲展播、民族歌曲传唱、民族舞蹈演出、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示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
3.加大现代文化引领。坚持以开放的态度对待各民族文化,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相互欣赏,大力发展一体多元、融合开放、具有新疆特色的现代文化。利用微博、微信等现代传播方式,大力宣传现代文化理念和行为方式,倡导进步、开放、包容、感恩、文明、科学的现代理念,引导群众在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
代化迈进。通过文化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最大威胁,也是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危险。中心领导干部要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通过上党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引导各族群众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侵蚀。要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道德讲堂、座谈会等活动。
5.抓创建表彰。中心党支部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挖掘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要组织开展和表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的创建组织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做好表彰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个人的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要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张春贤书记的重要讲话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年的首要任务,并贯穿始终。
2.加强组织领导。中心党支部要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
展、培养合格人才的高度,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协调、指导民族团结工作落实。要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深入推进,把相关重大活动、项目统筹到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上来。
3.重视舆-论宣传。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加强网络宣传和网上互动,切实营造浓厚的正面宣传舆-论氛围。加强对“乌鲁木齐零距离”的关注,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与医疗服务、医疗质量等工作结合起来,使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成为宣传普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过程,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年浓厚氛围。
4.抓好活动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不能只提口号、敷衍应付,关键在于出实招、勤实践、求实效、见行动。中心党支部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紧密结合中心的实际,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形成抓落实合力,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动态、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取得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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