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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财务审计工作总结
2015年上半年,我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精神以及***、省和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2015年度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履行出资人职责,进一步健全企业经济运行动态监控、经营业绩考核管理体系、审计管理的工作流程和制度,通过做好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财务决算及国有资产统计、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薪酬管理、改制企业清产核资、国有资本收益等项工作,充分发挥财务监管、业绩考核等职能作用。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规范数据管理,做好国有资产统计工作
1、做好2014年度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企业财务决算及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及时进行安排部署2014年全市国有资产年统工作,完成市属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个县(市)区属家企业的国有资产年度统计工作。在对全市国有资产数据统计汇总的基础上,撰写国有企业财务状况和国有资产营运状况分析报告。建立健全全市年度国有资产统计数据库,完善数据管理制度,为国企改革和国资监管等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支持。
截止2014年底,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总额亿元,同比增长%,平均资产负债率为%,同比增长个百分点。净资产为亿元,同比增长%。累计实现营业收入亿元,同比增长%。实现利润亿元,同比下降%。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比下降个百分点;平均总资产报酬率%;平均成本费用利润率%,同比提高个百分点。全年在岗职工人数为万人,人均工资元。
2、做好2015年1-5月份企业财务决算及国有资产统计工作。
2015年1-5月,市监管企业资产总量持续增长。截至5月底,市监管企业资产总额亿元,同比增长%。负债总额亿元,同比增长%,整体平均资产负债率为%。净资产亿元,同比增长%。企业整体经济效益实现同比增长,家企业累计实现利润万元,同比减亏万元。累计实现利税亿元,实际上缴税金亿元,同比下降%。
(二)加强企业日常运营监控,落实经济运行分析制度
一是按时收集整理企业经济运行分析报告,结合当前宏微观经济环境分析撰写分析材料,随时掌握企业经营中出现的大事要事,实现动态监控。有效提高了全市国企经济运行分析水平,较好地发挥了监测经济运行状况、把握发展趋势、服务领导决策的作用。二是坚持对企业月快报的数据进行整理汇总,规范建立企业日常财务数据库,于每月日前向省国资委全口径报送唐山市企业财务快报,始终做到全口径、全覆盖;每月日左右向委领导提供家监管企业财务快报,动态监督企业年度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并及时向委领导进行汇报,为国企改革和国资监管提供了有效的信息支持。三是加强企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准确掌握全市国有资产分布情况,分析研究业绩考核企业经济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针对经济运行情况,定期及不定期下发《简报》,随时掌握企业经济运行状态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发挥监测经济运行状况、把握发展趋势、服务领导决策的作用。今年上半年,已编发《简报》期。
(三)加强年度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和预算审核,不断完善经营业绩考核工作
1、严格监管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核,确保做好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按照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做好对集团等家经营业绩考核企业的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营业绩专项审计报告和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审核汇审工作。增加完善了2014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设置及增加经济增加值考核指标考核计分办法,分别完成了201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分析说明、2014年度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测算表和2014年度财务决算及经营业绩考核汇审中进一步沟通核实及整改情况说明等需上报有关领导的考核材料。在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测算过程中客观严谨、统一标准、规范操作,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准确。与此同时,在汇审过程中,加强监督审核力度,按照国资监管各项工作要求,对年度会审中发现的对外捐赠、资产处置、资产核销、资产对外出租租赁、清产核资、债务重组、企业工资总额、薪酬发放、“五险一金”及利润分配等行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时与企业沟通后,以书面形式责令企业落实整改,明确要求企业及时完成整改并书面反馈整改完成落实情况。在测算过程中,组织市委各相关处室,按照职责分工,对各经营业绩考核企业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逐企业逐项进行打分,为测算企业负责人薪酬提供依据。同时,为落实十八届三中***决定中“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的精神,进一步规范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工作,对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下发范围进行了调整。
2、加强对企业财务预算审核。及时安排部署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工作,严格企业财务预算报送程序,加强对业绩考核企业年度财务预算的审核,对家企业财务预算和目标建议值材料进行逐项分析测算,合理确定2015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
3、加强中介机构审计管理工作。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定期整理市国资委备选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并存档;在上半年,结合企业财务决算和专项审计,对中介机构审计工作质量进行评价。与此同时,加强审计档案管理,及时整理家业绩考核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及经营业绩考核专项审计报告归档工作。
(四)深入推进唐山陶瓷集团所属第七瓷厂等改制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以2014年底为基准日,对市委监管企业清产核资专审报告进行复核,对于各种不符合核销标准的事项提出整改意见。一是部署了及改制清产核资相关工作,通过对企业上报的相关材料及中介机构出具的清产核资专审报告的审核,出具了《关于资产损溢的认定报告》并将资产损益认定报告上报了市政府。二是组织相关企业和中介机构负责人召开清产核资调度会议,根据企业改制程序,深入及其所属等改制企业,分别听取企业改制清产核资各阶段工作的情况汇报,要求企业切实履行集团公司的管理职责,派专人随时监督、协调,督促企业按时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同时,及时下发改制清产核资工作会议纪要,对企业改制清产核资工作进度提出时限要求。目前,各改制企业清产核资审计工作已完成,对审计报告正在进行复核。
(五)完善管理制度,确保企业日常监管监督职能到位
1、加强市委管理企业领导人员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为做好市委管理企业领导人员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根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0〕32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市委管理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制定实施了《委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字【】号),目前,各项工作正按程序推进。
2、加强业绩考核企业对外捐赠管理。今年以来,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对外捐赠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字〔〕号)有关规定,先后对等企业上报的社会捐赠请示进行了审批备案,及时下发批复,要求各单位尽快办理捐赠事宜的同时按有关规定做好账务处理。截至今年上半年,对经审批后的捐赠事宜进行统计,各企业上报的八项捐赠事宜涉及金额共计万元。其中,一项捐赠事宜,金额为万元;公司,捐赠七项,合计万元,捐款三项,合计万元。
3、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一是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按照《市属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及处置管理实施细则》(字【】号)的规定,对等单位资产报废核销事宜,认真筛查、严格把关,深入调查主客观原因,审查相关核销证据,对不符合核销标准的予以驳回,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二是进一步规范对市委监管企业货币资金特别是大额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为切实加强对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大额度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国家和出资人利益,防范决策风险,借鉴省国资委和其他地市的工作实际,初步起草了《关于规范市属监管企业大额度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三是完成了2014年度国有资本收益的测算工作。初步完成了2014年度国有资本收益的测算工作。对14家经营业绩考核企业的专项审计报告进行了审核测算,共计户经营业绩考核企业需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共计万元。
(六)统筹安排,认真完成学台州主题实践、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处室标准化管理和省国资委财务监督工作经验交流等相关工作。根据市党委的工作安排,思想重视,合理安排,切实做好开展学台州、三严三实教育督导和处室标准化管理等工作。一是完成学台州主题实践活动督导。随同领导深入企业,指导完成学台州主题实践活动各阶段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情况汇报;二是认真落实三严三实教育活动。随同领导及时深入,就企业改革发展、党建和作风建设等方面进行专题调研现场办公,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三是处室标准化管理等相关工作。根据机关统一安排,参加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内审培训,按要求完成了市委处管理规范及流程的编制。
二、2015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5年是我委系统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亦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更是国有企业转型升级的攻坚之年,今年上半年,受宏观经济下行等因素的影响,市委监管企业经济效益持续下滑。下半年,我们将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企业财务监管,不断健全和规范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责任审计工作,不断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确保按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重点工作主要包括:
1、进一步做好全市国有资产统计、日常运营监控及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一是按照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国企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国资系统财务动态监测工作体系,确保全市家国有企业财务数据于每月日前上报省委统评处,使全市国有资产日常统计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应统尽统。二是继续做好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季度分析制度,结合每月财务快报报表数据对企业实现实时动态监控,及时掌握企业经济运行态势。每月日左右向委领导提供家业绩考核企业财务快报。三是进一步加强企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企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逐月调度经济指标变化大的企业,定期下发《简报》
2、严格兑现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积极确定2015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值
在企业2014年度财务决算的基础上,严肃纪律,规范操作,依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考核结果实行奖惩。根据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企业经济规模和职工收入水平等因素测算企业负责人年薪,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同意后,及时兑现经营业绩考核企业领导人员年薪。在此基础上,根据企业2015年上半年实际经济运行情况和年度财务预算,经市国资委领导班子会研究同意后,及时确定企业负责人2015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值。
3、做好市国资委管理企业领导人员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按照《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号)要求,认真做好2014年度市国资委管理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中介机构选定,及时下发委托中介机构开展2014年度市国资委管理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确保按时完成唐山兴达丝绸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监管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4、进一步落实国有资产监管制度
一是加强对市属国企资产损失核销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企业不良资产核销及处置管理办法》和《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及处置管理实施细则》(号)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资产损失核销权限和程序,已核销资产移交和处置程序,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二是加强对市属国企对外捐赠管理工作。按照《委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对外捐赠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号)的规定,对各企业对外捐赠事项实行审核备案,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对外捐赠行为。
5、完成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及经营预算支出编报工作
在做好2014年度财务决算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出资企业测算、上缴2014年度国有资本收益。同时,配合市财政局,做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相关工作。
6、组织市属国有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继续做好对***省属驻企业、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组织开展2015年度继续教育培训会议,完成会计持证人员年检,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对出资企业会计人员相关培训工作,确保培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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